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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名称:小说是怎么写成的      作者:香客思      发布时间:2016-10-30 08:39:46      字数:3651

  日子总得再过下去,无论悲伤,快乐,痛苦,幸福,时间并没有停下,而且一旦已经逝去,再难熬的时光都会觉得是白驹过隙。
  生命有惊喜,更有惊悲,就比如老刘。
  老刘生前并没有去准备好自己的棺椁,出了这个意外,几个村里的木匠才匆忙打造的,时间紧,棺椁打造的简单,也不可能有多好。杉木的棺椁被刷上黑漆。天气热,尸体腐烂的快,漆还没有干好,就急着入殓了。
  古老的葬礼相当繁琐,还好是走进了新社会,抛弃了很多封建俗套,很多牛鬼蛇神的环节也都被省略了,变得简单了许多。但孝子哭丧的哭依旧表现的特别抢眼,毕竟不是人人都有庄子那样子的洒脱-------人死了就死了,该笑的时候还是要笑。
  有句老话是“哭不出来就笑一笑”,现在变成了“笑不出来就哭一哭”。但村里面老一辈的人,对于这样的葬礼,总觉得有点不习惯,送走的是老刘,担心的是自己,担心自己走的时候,会不会也是这样,没了规矩。
  周小龙这两天天心情沉重,话说的少,他是多么的想去看老刘一眼,可只是停留在想法上。他一个人是万万不敢去的。本来是想找陈什或者其他人陪自己去的,但就是没有说出口,因为他也在尝试着像吴庸那样子去理解死亡和面对死者。
  等到了“上山”这一天,大家来送老刘最后一程,周小龙看着已经封好的棺椁,知道自己已经没有机会了,因为棺椁都已经封好。
  这几天下来陈什也有冷静的想一想,死亡到底是什么样子的。死亡是正常的,不死王才是不正常的,对于一个个体来说,有晴天霹雳,但对于一个群体来说,旦夕之间的祸福也变得再正常不过。
  人生苦短,该用什么来抵抗死亡了?答案是抵抗不了的,我们要尊重死亡。我们的民族本就是一个尊重老去,尊重死亡的民族。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生命自有生命的定义及其独特的精彩。
  五个人一直随棺到了墓地,看着棺椁放到墓里,洒下黄土送了老刘最后一程。也许洒下的这一抔黄土就是很久以前的另一个肉体所化。
  吴庸一直很不放心周小龙,所以对周小龙多出一份留意。在不久后的一天,吴庸看到周小龙吃完了午饭就往外面跑,吴庸不放心,就一直跟着,周小龙来到了老刘的坟前,不知道他是从哪里弄到的一根卷烟,点上了,插在了坟前,吴庸静静的,远远的看着,这时候吴庸的泪水终于释放了出来,两行热泪,流过没有表情的脸颊。
  他想起了王志和陈什说的话,需要被解释的时候选择不接受解释,需要解释的时候选择不解释,对于这个年纪的吴庸,心里百味杂陈。
  按甲子纪年,60年一个轮回,老刘已经60多岁了,有子有孙,儿子继承了他,孙子又继承儿子,生命就是以这样的形式延续,也是以这样的方式抵抗无穷无尽的时间,但没有什么个体能逃过时间的涤荡,沧海桑田,都是周期问题,只是生命的周期短暂,且生命虽然脆弱,但精彩。
  悲伤归悲伤,生活总得继续,时间不会停止脚步。七月,天气已经很热了,晚饭过后,大家喜欢坐在厂部大院子的的香樟树下乘凉,等到房间热气散了再进去。这颗香樟可是有些年头了,起码要两三个人才能抱的住了,如果它能开口说话,一定能告诉陈关于这个寺庙的一些往事,这时候要想问,要想去了解,可能是没有办法了。往往就是这些不会说话的,鉴证了历史,美好的也好,不美好的也罢。《庄子,逍遥游》里也有一棵大树,因为没有用,所以能生存,而这一棵树却是因为不会说话,才能活下来。没有用的树应该种在虚无之乡,不会说话的树,那就随便种在哪里吧。
  在农村,物质生活没有城里丰富,但也有城里比不上的,那就是野味,要想补充动物蛋白,鱼、鼠之类比较容易抓到。但是跟兔子野鸡比就有点逊色了。活少的季节,最是去抓点野味的时候了。胡文当然是最积极的人,凭着自己多年跟乡亲的学习和讨教,他已经熟练的掌握了这门技能,抓个兔子,野鸡的不在话下,好久都没有大显身手了,总想露一手给新来的同志见识见识。
  清风徐来的一个傍晚,大家忙碌结束了,正在一个桌子上吃晚饭。胡文对大家说:“想不想吃好吃的?想就留几口粮,舍不得孩子可套不着狼。”
  周小龙问:“你要这几口粮干什么?”
  胡文:“抓兔子。”
  周小龙:“抓兔子干嘛?”
  胡文:“当然是吃啦,难道是养来当宠物啊。”
  王志和吴庸本来就是一点就透,陈什也是对这事感兴趣的很,周小龙不管是情不情愿,也是剩下半个红薯,饭后都有剩下几口交给了胡文。
  胡文是拿这些口粮当诱饵,在山里选好适当的地方,设下陷阱,一种是用小树枝撑起一块大石头,石头下面放上诱饵,再用树枝和线把诱饵和撑起大石块的小树枝关联到一起,只要诱饵被触碰,撑起大石块的小树枝就会倒下,大石头瞬间压下来,抓鼠类再实用不过了。还有一种是用线编一个锁套,摆在布置在地面的机关上面,另一头连接到一个有弹性的树枝上,锁套中放置诱饵,如果有小兔子什么的贪吃,会启动机关,猎物就在劫难逃了。有的干脆都没有放诱饵,只是一个陷阱,看准了小动物们出没的路经就行。
  有幸运的,就有倒霉的,倒霉的不一定只是贪吃的,有可能是长了眼睛不用的,也有可能是真的倒霉。能躲过猎人陷阱的兔子,才会奔跑。
  陷阱是一个概率问题,所以胡文布置了很多个陷阱,把所有的口粮都用完之后,还设置了几个空的。
  运气是成功的一部分,胡文从小就懂得这个道理,懂得只要是概率问题,就要用数量取胜。胡文还是个混世的行家,手脚灵活,只要有人肯教他,他学东西很快,但就是缺乏创造力,要知道,好的创造力比本身固有的知识更重要,所以他博而不专。
  还是在胡文五六岁的时候,母亲就撒手人寰了,父亲是个货车司机,没有人照顾的胡文,经常坐车父亲开的货车到处跑,吃着百家饭长大,见的人多了,从小就懂得看别人的脸色,本来应该是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可毕竟还不够磨砺,所以他见了人,有时候也说鬼话。
  见惯了大人嘴里的调戏和作弄,时不时还能听到一些黄色段子,像什么毛都没长齐之类的,算是比较轻的。小孩子,不懂事,有样学样,但自己讲出来,被父亲听到了,免不了是一顿打的。后来长大了些,父亲也老了些,胡父知道自己已经追不上儿子了,就变成了口头教育,再后来,又长大了些,父亲又老了些,胡父知道自己已经打不儿子了,就由着他去了。来到成产队,倒是收敛了许多,尤其是和吴庸住在一个房间里,自己也觉得自己正派了许多。
  夜,对于劳苦的人们来说,过的总是不知不觉,早上,陈什起床的时候,胡文早就不见了。不过吃早餐的时候胡文又回来了,而且带来了一个好消息,抓到了一直竹鼠和一只兔子,竹鼠已经被石头压死了,兔子被绳子套住了腿,等到晚上才能去享受这顿大餐,天气那么热,竹鼠自然是不能吃了,陈什盼望着夜晚的来临,他觉得这是最长的一天。盼望真的能让时间消磨的更慢吗?
  陈什上午就跟杨桃商量好了,给他备好一点盐,油之类的,以一只兔子腿作为回报。
  晚饭过后,大家都没有吃太饱,五个人备好东西,来到了山涧边上,胡文和吴庸点起了篝火,胡文从去到山里把兔子拿了过来。夜突然就黑的快了。
  幽静的月光笼罩着整片大地,只剩下红色的火焰在和它对抗。萤火虫的屁股根本点亮不了多少空间,但能让异性发现他就足够了。周围的树木变得像影子,一层叠着一层。
  陈什心里在想难得吴庸对烤兔子有兴趣,平时总有点不食人间烟火的感觉,现在变的跟大家差不多了。至少在这个时间节点变了。陈什在心里反问自己,烟火是不是只存在于人间?
  由于挣扎,兔子的腿越锁越紧,已经是血肉模糊,周小龙看着奄奄一息的兔子,说:“这个兔子好可怜。他的腿都这样了。”
  胡文打断了周小龙:“觉得可怜等下别吃。”
  周小龙执意的说:“太可怜了,还是给放了吧。”
  在边捡柴火的王志走过来,把柴火丢在火堆边,说:“就算现在放了它,它也活不了多久了,你看它的脚被勒成什么样子了,伤口一发炎,死的更痛苦。”
  周小龙都还想开口,胡文把兔子往石头上一砸,只见兔子抽搐了几下就没有动静了。周小龙还被胡文突然的动作吓了一跳。
  陈什不知道自己要做点什么,只是蹲在边上看着吴庸他们几个在忙活,捡柴的捡柴,生火的生火,看到了在小溪边上的胡文是这样处理兔子,也心生不忍,说:“我也觉得好可怜,不过补充动物蛋白也是很有必要的,我都瘦好多了。”
  陈什不在看兔子,把眼光移到了山水之间。
  周小龙反驳陈什,说:“真没见你哪里瘦了。”又接着说:“好残忍。”
  胡文忙着处理兔子,随便回了周小龙一句:“残忍?你来这干嘛的?”
  王志也过来唏嘘周小龙:“你善良,别吃,啊。”
  吴庸却没有这样说周小龙,他只觉得周小龙稚嫩,说:“能保持善良,是多么难得的事情,怎么到了这时候,变了味了。”
  着实又是一番等待,陈什望着黑色山缺,特别是大家都无言的时候,总能感觉到了一种孤独,是吴庸身上的孤独,吴庸是孤独的,在这里,他没有真正的朋友,我们对于他来说,似乎只能是个过客。吴庸的才气,吴庸的高度,吴庸的性格,都不是在这里能表现的,或者用一句俗话,小庙容不下大菩萨,可惜了。陈什努力的在吴庸身上找寻自己也拥有的,还真能找到一二。但不是全部,或许在这个环境里,自己也是孤独的,不知道有一天会不会变成吴庸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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