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执子之手(下部)
作品名称:红斗篷 作者:张馨心 发布时间:2015-12-12 18:26:32 字数:5191
周六的二院,由于单位包场体检,怕影响正常看病的人医院特意为东盛制衣,开了一个特殊的房间,房间很宽敞足能一次容纳几十人,里面两个护士在给员工挨个抽血,东盛的员工有秩序地一拨接一拨出入,快十一点了还不见碗儿的影子,刘丽娟心急火燎,如果碗儿不出现那么今天的体检就算白组织了。
刘丽娟来到护士站,拿起电话。
晨曦正忙,趁着员工们去体检,拿过会计送来的损益表和资产负债表仔细观看,电话响了起来。
“苏厂长,请问碗儿来医院体检了吗?”
是刘丽娟的声音。
“你好吗,丽娟?”
对于刘丽娟晨曦始终有着愧疚感。
“我好得很,我问你碗儿来没来医院体检?”
还是倔强的性情,即使伤痕累累也从不认输,这一点晨曦很清楚。
“碗儿她不肯去,她在忙着写新款式的工艺单。”
“请你配合一下好吗?我在这里等着碗儿验血,明天董事长就要离开国内去美国,你明白我的意思吗?”
“验血?”
晨曦顿时恍然大悟,答应朱枭天的事儿一直没有兑现,原来这次体检是刘丽娟的杰作,是个好机会,晨曦感叹确实丢掉一个出色的人才。
“我明白了,现在我就把碗儿带过去。”
不得不承认,晨曦和刘丽娟在工作上一直是很默契的,不用把话说透互相都会明白对方的意图。
“好,我等着。”
晨曦来到碗儿的办公室,碗儿正在聚精会神地摆弄着面料,晨曦一把把面料抢过来扔到一边。
“回来再弄,去体检。”
碗儿虽然能说话了,却沙哑着嗓子。
“我没什么病,不浪费时间了。”
“你听听你说话的声音还没病?我都去你怎么不去?别辜负了朱先生的一番好意。”
陈曦说完拉着碗儿的手向外走去,忽然觉得有点不对劲,把碗儿的手放在眼前。
“戒指哪?”
“那么贵重的东西干活时不方便带,有一次下车间摘下来放一边,差点被哗啦进碎布袋子中,我收好了有需要时再带。”
“那可是我们定情的证据……行啊,随你吧。”
晨曦有点无奈。
刘丽娟站在护士站的围台前,看见晨曦拉着碗儿的手走进房间,一会的工夫晨曦扶着碗儿的腰走了出来。
刘丽娟快步进了房间拿出碗儿的血向外走,刚出门口被身后一个飞驰而过的中年人撞了个趔趄,手里的玻璃管飞出老远,血洒了一地,刘丽娟这个气呀,好不容易成功拿到了战利品,到手的血样又没了,怎么跟董事长交代,明天就起飞了怎么办才好,真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这苏碗儿的血中了魔咒吗,怎么谁也拿不到手?
碗儿和晨曦已经走出挺远,忽然听到身后碎玻璃的声响禁不住回头观看,刘丽娟发呆的样子映入碗儿眼帘,她急忙跑过去,看见洒了一地的鲜血,是娟姐把什么人刚采集的血样弄洒了,碗儿哈腰捡起包裹玻璃管的验血单,苏碗儿的名字清晰映在眼前,回头瞧了一眼晨曦,晨曦深垂眼帘毫无表情,原来晨曦带自己来的目的如此,现在连娟姐也在算计自己的血,看来朱先生真的没死心。
“娟姐,我的血样对你很重要吗?”
“是的碗儿,这是我到朱氏接的第一项任务。”
碗儿没在说话,拉起刘丽娟的手向房间里走去。
殷虹的鲜血注入玻璃管内,用验血单裹好碗儿亲自递给刘丽娟。
“娟姐,保重。”
碗儿说完向门口走去。
刘丽娟眼睛有点模糊,望着碗儿的背影露出了会心的笑容。
眼看着玻璃管装满了纸盒,桌子上满满的没有放第二个纸盒的地方,跑腿的护士还没回来,刘丽娟把碗儿的玻璃管放进去端起纸盒准备送去验血室,这次小心翼翼地把纸盒抱在怀里,前后左右看个遍才移动脚步向外走。
千金重的纸盒抱在刘丽娟的怀里,脑子在旋转着这些天的事,如果碗儿真是朱董事长的女儿,那晨曦就是她的女婿,朱氏将来还是苏晨曦和苏碗儿的天下,自己又将失去新的栖身之地,这辈子无论如何都不会在苏晨曦手下混饭吃了,天下之大竟没有我刘丽娟容身的港湾,从小失去母爱又得不到父爱,本想依附心爱的男人又无端被抛弃,自己是个什么命啊?
通向验血室的路不算长,可刘丽娟走起来像是万里长征,拐个弯过来已经清楚地看见“验血”两个字,刘丽娟停住脚步,自己该怎么办?
她的腿像灌了千斤重的铅块一样挪不动步,犹豫着,思考着,这是刘丽娟一生中最难决断的一件事儿,投奔朱氏是自己眼下唯一的出路。
是被迫离开朱氏还是改天换地创造自己的世界,我刘丽娟什么时候认过输,向来都是披荆斩棘胆量过人为自己创造未来。
想到此,刘丽娟把纸盒放在窗台上,把碗儿的血样掉换给别人。
第二天,晨曦和碗儿来机场送别朱枭天和刘丽娟,朱枭天紧紧握着碗儿的手不愿松开,看着这张像极了夫人的白嫩的脸,心中无比惆怅。
“碗儿,有事一定给我打电话。”
“好,朱先生祝您一路顺风,大吉大利。”
“好,一路顺风,大吉大利。”
朱枭天重复着碗儿的话,根本没意识到自己在说什么,他的心早就融化在那管血样里了。
碗儿和刘丽娟在次紧紧拥抱,久久不愿分开。
刘丽娟把妈妈的遗像收在旅行箱里,怀揣着梦想和期待上了飞机。
朱枭天带着碗儿的血样满怀希望登上了飞机,仿佛丢失了十九年的女儿,马上就回到自己的身边,我的宝贝,爸爸很快就会和你团聚,等着我。
这一等就是十七年,错过了碗儿人生中最美丽的一段人生。
陈翀的腿被撞断了,一个人躺在医院病床上绝望的很,医院帮他请了护工总算有人能照顾他衣食住行了。
家人都在美国离得太远怕他们担心,通电话的时候报喜不报忧,没让家人知道自己摊上了车祸,还偶尔谈起和碗儿的婚事。
原野和陈翀通电话中发现了陈翀的秘密,得知陈翀遇上人生中最艰难的时刻,他从北京请假赶回S市,陈翀现在在国内没有亲人只有原野这个知心朋友,无论如何也要把陈翀照顾好,每天还要重复着励志的言语怕他颓废下去,陈翀也愈发感觉到友谊的珍贵。
自己的痛苦让他联想到碗儿,由于自己的错误所致碗儿的痛不会比自己轻,在那样的压力下碗儿情变均在情理之中,所有的过失都归结于自己吧,别在纠结于过去,忘记也许是最大的收获。
刘丽娟走之前告诉陈翀苏碗儿和苏晨曦周一乘飞机去上海度蜜月,陈翀有意在见碗儿一面,假装轻描淡写地把信息透漏给原野。
“原野,你有一年没有见过她了吧?”
“谁?”
陈翀沉默不语。
“啊,你是说苏碗儿?是啊,从毕业就没见过。不过我还真是小瞧了这丫头,这么简单的女孩子心里居然藏着这么大的秘密,还预备个这么大的备胎,你陈三公子的花名真是白担喽。”
“都是我把她逼到这步的。”
“那你是被谁逼的那?”
是啊,这笔情债算不清。
“你是不是想见见那丫头,我去把她找来大家见个面如何?”
“没必要了,她现在已经是别人的了,周一她和苏晨曦就去度蜜月了,这一切已经结束了。”
“那你什么意思?”
“我想好了,等我养好病就去美国再也不回来了。”
“怎么去找约翰吗?”
原野笑了笑,开着玩笑。
“我不会在见约翰,我不是他期待的人。”
“当初我把苏碗儿拉进来就是担心你和约翰闹不愉快,没想到现在却和苏碗儿弄的这么伤……你有什么想法?”
“我想最后看一眼她。”
“没问题,我马上去定个车,周一去机场。”
周一的早晨,晨曦从办公室沙发上起来走到窗前向外观看,天空湛蓝万里无云,是个出行的好日子,晨曦愉悦的心情无以言表,从今天起肩上的担子更重了,自己今后不仅是碗儿的丈夫,还会是他们孩子的父亲,这一天终于来到了。
拿过碗儿给自己设计制作的亮灰色衬衫,好温馨,衬衫的领座里领里袖头里都是浅粉色的拼色,系好纽扣晨曦憋不住笑意,衬衫裁剪的有点瘦柔软的料子,把自己魁梧的身材勾勒的劲爆,实在是挺性感,打好同色系灰色领带,估计回头率一定不低。
看看手表,该叫碗儿起床了,晨曦来到他们准备好的新房,这是晨曦卖掉住房后在厂房里临时腾出的一间屋子,已经粉刷一新简单装饰做了新房,碗儿由于近日劳累每天都等晨曦来叫醒。
晨曦轻轻敲门:“碗儿,该起床了,不然来不及了。”
碗儿睁开眼睛,一缕耀眼的光芒从窗帘缝隙射入房间,天气真好,抻抻懒腰坐了起来:“听见了晨曦哥,你先回吧,我收拾好就过去。”
“你开开门,看看我的衬衫。”
“衬衫怎么了?”
“有点瘦啊,穿起来挺那个。”
“知道,我特意给你那么设计的,你的身材非常适合这种风格。”
晨曦听了暗自得意。
“你这丫头居然拿你男人做实验,就不怕哪个小姑娘把你男人给抢了?”
“不会,你已经被苏碗儿套牢了,她不松线谁也拽不走你。”
晨曦心里像抹了蜜一样格外的甜。
“碗儿,开开门让我进去看你一眼。”
晨曦在门外轻轻敲着房门。
“不行,进来就会赶不上飞机了。”
看看碗儿没有开门的意思,呼出一口气讪讪离开,出了厂门去买早餐。
早餐买回来,碗儿已经打扮好坐在办公室等着晨曦,一袭粉色连衣裙粉色高跟鞋标准的新娘打扮,清新亮丽甚是养眼,晨曦心里痒痒禁不住贴近她的脸啵了一口,露出洁白的牙齿会心地笑了。
吃完早餐,晨曦去跟新来的厂长交待一下工作,就带着碗儿打车去了机场。
原野推着坐在轮椅上的陈翀,早早等在不被人注意的地方,陈翀的腿上打着厚厚的石膏,半弯曲着很难受的样子,从这里能看清楚去上海的安检口,陈翀控制着自己的情绪,怕看见碗儿的那一刻承受不了会喊出声来。
远处苏晨曦和碗儿出现在陈翀的视野中,两个人手拉手个自牵着自己的行李箱渐渐走近,新娘的打扮宛如出水芙蓉一般,除了那张瘦了许多的脸有些苍白,憔悴外依旧美丽如初,婀娜的身姿摆来摆去慑人眼魄。
陈翀感叹:“这才一个多月怎么像换了灵魂一样?”
原野叹息:“她这是绝望至极,你把她伤的太深了。”
两个人的身影消失在安检口,一切归于平静,不知今生今世能否在遇到。
出租车向朱枭天的海边别墅驶去,繁华的上海令碗儿目不暇接,高楼大厦车水马龙,还有上海人说话的尾音都令碗儿耳目一新,入了永不落幕的服装这行就得常出来看看,才有灵感设计出有创意的作品。
“晨曦哥,以后我们每年都出来走一圈看看。”
“好哇,南方的城市多得很,还有广州深圳这样的城市,等我们攒足了钱就去国外,像法国、意大利这样的艺术之乡,还有去丹麦看美人鱼。”
“嗯。”碗儿兴奋地点着头。
朱枭天的海边别墅终于到了,站在别墅门口向远处看去真是一望无际,天连着海,海连着天,海和天浑然一体分不清界限,风卷着海水一浪甩过一浪,波涛汹涌只能用壮观两字形容,太美了。
碗儿被眼前的景象迷呆了。
晨曦拍拍她的肩示意门已打开。
“从明天开始你每天天不亮就坐在门口一直做到太阳下山,让你看个够。”
“我长这么大除了跟学校采风出过两次门,这还是第一次到大都市,外面的世界这么精彩我都不知道。”
晨曦心怀愧疚。
“都是我不好,时间都用在工作上了,以后我会经常带你出来。”
两个人进了房门,碗儿被室内的豪华装饰所吸引。
“晨曦哥,你说我会不会是朱先生的孩子?”
“怎么,看见富豪的房子动心了?”
“没有,我只是好奇什么样的女孩能穿上朱先生给预备好的水晶鞋。”
“你觉得你是不是那个能穿上朱先生水晶鞋的女孩?”
“我觉得不是,我一点千金贵体的感觉都没有。”
“我感觉你倒挺像。”
“哪里像?”
“那种贵人语迟的蛮劲,你刚到我们家的时候,我怎么逗你都不说话,要不是我亲了你,也许你一辈子都不会开口。”
“贵人都不说话吗?”
“你没看见电影中那些贵小姐吗?除了哼就是哈就是不正经说一句话。”
碗儿想了想有点转过弯来。
“哈,原来你是讽刺我?”
晨曦哈哈大笑,搂过碗儿。
“碗儿,你不需要朱枭天给你的水晶鞋,我会给你打造一双独一无二,属于苏碗儿的无以伦比的水晶鞋。”
碗儿将头靠在晨曦的胸膛幸福地点着头。
忽然好像是想起了什么,抬起头问。
“这里哪有菜市场?”
“干嘛?”
“买菜做饭那。”
晨曦有点哭笑不得。
“老婆,今天可是我们的新婚之日啊,你丈夫该不会连下馆子的钱都没有吧?”
“那怎么样?就是有钱也要省着花。”
“为什么?”
“你说的攒钱去丹麦看美人鱼啊。”
“老婆,一顿饭钱是去不了美人鱼故乡的。走,去吃饭,晚上出去看海。”
晚上的海边格外的浪漫,只听海浪声就醉了,远处明晃晃的海水还在不停地喘息着,像天边飞来的交响乐为入夜不眠的人们奏出心灵的乐章。
晨曦搂着碗儿漫步在沙滩上,任凭海风吹拂在身,虽然是盛夏,可一丝燥热都没感觉到,心底凉爽身体自然不燥。
碗儿停住脚步。
晨曦看着她:“有话要对我说吗?”
碗儿点头,神情有些激动,举起一只手:“月光为证,大海聆听,我苏碗儿要跟苏晨曦一生一世生死相依。”
晨曦眼睛有些湿润,站在碗儿面前,借着月光端详着这张既熟悉又陌生的脸,看了十九年的脸当然熟悉,可眼前羞答答有着含情脉脉目光的这张脸却显得陌生。这圆润诱人的红唇勾动了晨曦无数次的心跳,这个夜晚在也逃不掉了,搂过碗儿的腰肢,贴上那摄人心魄的红唇,晨曦此刻才明白,醉人的不是海浪声是碗儿的心跳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