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春《三秦演义》第八十四回 清朝福临康熙帝 陕甘分治孟顾陕
作品名称:三秦演义 作者:吉春 发布时间:2014-08-18 18:29:32 字数:7021
第八十四回清朝福临康熙帝陕甘分治孟顾陕
公元1644年(顺治元年),清军入关,打败李自成军,建立清朝,福临即帝位,为世祖,年号“顺治”。
如果说努尔哈赤是清朝的奠基者,那么皇太极便是清朝的开国皇帝。
公元1643年(明崇祯十六年,清崇德八年)9月,清太宗因患脑溢血在沈阳清宁宫突然死去,由他6岁的儿子福临即位。清世祖福临出生于1638年。
公元1662年,玄烨即位,称圣祖,年号“康熙”。在位61年。
先看陕甘分治
自从北宋初设立陕西路、“陕西”正式成为一级行政区名称以来,历宋、金、元、明四朝以至清初,“陕西”的概念一直包括今潼关以西、黄河甘青段以东的整个西北地区。但由于地域过于辽阔,宋初的陕西路不久便分成了永兴军、鄜延、环庆、泾原、秦凤五路,后又添置了熙河路。到元代,设立陕西行省于诸路之上,又一次把西北地区,主要是今陕甘地区统一在一个行政区之下,同时设立甘肃行省管理河西地区。
明代废甘肃行省,并在故元陕西行省的基础上设立陕西布政使司,仍俗称陕西省,管理今陕甘地区各府州县民政,又设立陕西都指挥使司(简称都司),管理陕甘地区各卫所军政。但是从西安的陕西都司控制遥远的河西诸卫,当时已有鞭长莫尽之感,所以1379年便在甘肃镇(即甘州,今甘肃张掖市)设陕西行都指挥使司(行都司),管理河西之地,与都司平行而受命于中央。行都司辖境基本上相当于元代甘肃行省的主要地区,从而开陕甘分治之端倪。
明中叶以后,中央派往各地检查、指导军政事务的大臣巡抚逐渐由临时职变为常设职,并超越布政使与都指挥使,成为地方军政大权的实际主持者。当时大都是一省设一巡抚,但陕西省境内却设了四巡抚,即陕西、延绥、甘肃、宁夏,其中1450年设立的甘肃巡抚管辖陕西行都司所辖地区,1452年设立的陕西巡抚管辖今陕西省(陕北除外)。今甘肃黄河以东地区的临洮、巩昌、平凉三府则既不归陕抚,又不归甘抚,而是直接归四巡抚之上的陕西三边总督管辖。此后统一的陕西布政司已逐渐失去作用,陕甘分治局面初步形成。
清初由于陕西边防问题不复存在,宁夏、延绥二巡抚先后裁革,而甘肃巡抚移驻兰州。到1663年,清廷把陕西布政使一分为二,右布政使移驻巩昌,管辖河西之地及临洮、巩昌、庆阳、平凉四府;左布政使仍驻西安,管理西安、延安、凤翔、汉中四府及兴安州。于是形成一省二治的局面。而陕甘军队的领导机关一陕西提督署也迁设于左、右二布政司之间固原(今属宁夏)。至此,陕甘实际上已经分治,但名义上牛仍属一省,这在当时的行政区划中是个特例。
1667年,陕西右布政使司改为巩昌布政使司,左布政使司改为陕西布政使司。两年后巩昌布政使司移驻甘肃巡抚所兰州,并改称甘肃布政使司,通称甘肃省。至此陕甘分治的过程最后完成。经过宋元明清四朝,历史上与陕西联系密切的甘肃分出去了,而历史上与陕西原来一直不相属的汉江流域汉中、安康地区则逐渐归属陕西,近代陕西省的疆域至此固定下来。
再说孟乔芳治陕
清朝初年,一大批汉族大臣为爱新觉罗氏打天下治天下,为清室的统一大业建立了汗马功劳。陕川总督孟乔芳在他们中首屈一指。后来康熙皇帝常常把他树为汉臣的楷模,认为清朝开国的封疆大吏中,孟乔芳功绩最显。
孟乔芳(1595-1654),字心亭,直隶永平府(今河北卢龙县)人。出身将门之家,其父孟国用,为明朝宁夏总兵官,孟乔芳也谙熟军事,曾在明朝任副将,但仕途不利,不久就被革职。这使他为明朝效力“以一剑取封侯”的幻想破灭了。1630年(明祟祯三年,清天聪四年)清军入边,攻占他的家乡永平,官场失意的孟乔芳便投靠了皇太极。清军返回关外时,把永平城官民将士全部屠杀,只有孟乔芳等三人活了下来。
1644年清军入关,孟乔芳随军效力,指挥清军炮兵轰陷太原、延安,招抚庆阳、平凉等地。次年春大顺政权崩溃,孟乔芳成为清朝首任陕西总督,以后又兼管四川,称陕川总督,仍驻西安。直到1654年他在戎马倥惚中病死于任所,他为在兵荒马乱中收拾西北一方、镇压抗清力量、效忠于清王朝而竭尽了全力。
孟乔芳机智沉着,善于用兵,狡猾诡谲,尤长于破获反清地下组织。他就任不久,清军主力相继离陕,贺珍、孙守法乘机起兵,全陕大震,西安被围,城内民心、官心、军心不稳、形势岌岌可危。孟乔芳果断地以铁腕手段整顿内部,在两年间先后破获了清陕西巡按黄昌胤、泾阳知县张锡蕃、关西道常道立三起官吏“通贼谋逆”案,以及西安市民的几次内变密谋,杀人如麻,终于清除了内患。随即他利用抗清力量派别林立、势力分散的弱点,以少胜多,先后击败了贺珍、孙守法、武大定、胡向哀、贺宏器、王元、马德、孙守金等反清义军,打退了从湖广北伐陕西的大顺农民军刘体纯部,平定了1648年爆发而声震西北的甘肃回民将领米喇印、丁国栋反清大起义,并且肃清了从明末变乱以来陕西及西北各地为数众多的寨堡、“杆子”、散兵乱卒、土豪会党等等不安定力量。到他临死前不久,清军攻陷西北最后一个反清据点—紫阳县板场寨,终于在陕西实现了明朝与大顺政权统治下都未能实现的安定局面。用血与火的洗礼换来了安定。
孟乔芳不仅为清朝平定了陕西和西北,而且还以陕西为基地积极支援临近省区的清朝军事活动。1646年,清廷派肃亲王豪格率军入川镇压张献忠的大西政权,孟乔芳不仅承担了主要后勤支援任务,从陕西调集民伕、转运粮草,还派遣部将率陕西驻军入川作战,在白水、清川等地屡败义军。1649年夏,在南方金声桓、李成栋反正、全国出现又一次抗清运动高潮之时,原明降将姜壤在大同反清,占领山西北部诸州县,并南攻太原,京师震动。孟乔芳此时尚在甘肃镇压米喇印、丁国栋余部,闻变立即率陕甘清军入晋作战,途经西安时也顾不上回家,即疾趋潼关。这时南明的虞胤、韩昭宣在晋南起兵,与姜封攘相呼应,据有蒲州、运城等地。孟乔芳入晋后以出敌不意的袭击战,连续攻克了蒲州、临晋、解州、运城等地,韩昭宣败亡。孟乔芳为平定姜壤之乱立下了功劳。
孟乔芳不仅是一名出色的统帅,处理地方政务也十分干练,他在陕西期间请求清廷免全省钱粮,裁汰冗兵、实行屯田,一切办理得井井有条。他常在夏日令书吏给他读文件,自己奸然大睡,一副漫不经心的样子,但只要书吏读错一字,他便跳起来说:“错了错了!”因此,他手下的人都不敢怠于政务。
孟乔芳治陕10年,不仅地方初定,还带出来一批文武人才。后来在平定三藩之乱和准噶尔部叛乱中战功显赫的张勇、赵良栋、王进宝、孙思克等“河西四将”便出于他的门下。
又看顾炎武在陕西
顾炎武被称为清初三大启蒙思想家之一。他的批判精神没有另外两位—黄宗羲与王夫之—那么激烈,但他对清代思想界的影响则超过他们。他开创了有清一代“实学”(或朴学”)之风,这在清代文化专制下扭曲地发展,便导致了从“宋学”到“汉学的历史性转变。
顾炎武是江苏昆山人,但他的后半生25年,即他的学者生涯的很大一部分是在北方度过的,号称“南人居北”。其中又在陕西呆了很长时间,对陕西的民风、士风与文风予以很高的评价:“秦人慕经学、重处士,持清议,实与他省不同”。他的这个印象,主要是由于他的思想与学术主张都与当时的“关学”诸名家十分合拍,他们都倡导经世致用的实学,力矫宋明诸儒迂谈性理、无助时世、空疏误国之弊,但又以理学正宗自居,不象李费、黄宗羲、傅山、颜元、唐甄等人那样具有浓厚的叛逆者气质。他们大都承袭了从张载、赵瞻、薛敬之以及前七子等西部学者的崇古思想与复古愿望,希望回到古代的田制、古代的民俗、古代的文风。顾炎武甚至还希望“举今日之音而还之淳古者”,让今人都用古代语音说话。还有他们多少都存在忧时伤事、怀念故国的遗民感情。
顾炎武在关中进行了频繁的讲学交友活动。他到过周至、富平、西安、乾州、华阴等地,与关中三李中的李顺与李因笃、华阴王宏撰等人来往甚密、交流思想,切磋学向,辨论短长,当时故明遗民中的学者交游活动盛极一时,顾炎武、屈大钧等南方学者来陕,传东南之学于西北,而李颐、王宏撰等也游历江南,传关学于江表。这种活动大大开阔了关中学者的眼界,对清代关中思想界的动向有重大影响。在顾炎武的关中诸友中,王宏撰是关系最密切的一人。顾炎武一生中最后5年主要便是客居王家而度过的。
王宏撰(1622-1702年),字无异,号太华山史,学者多称为山史先生。华阴人,其父王之良曾任明朝南赣巡抚。与“南人居北”的顾炎武相反,王宏撰中年以后经常“北人居南”,游学于江浙一带,他的思想也在关中诸儒中别具一格。
王宏撰在关中学者中具有比较突出的人文主义倾向。他对道学家树为道德楷模的“二十四孝”进行了尖锐的抨击,认为郭巨埋儿,丁兰杀人以“行孝”的做法是丧天害理、“悍恶无赖”的兽行,他们不但不是什么“孝子”,而且是毫无人性的“凶人”,郭巨应该受杖刑,丁兰则不杀不足以尝其罪。他又说:未婚夫亡而女方为之守节是不对的,因为"礼者,所以体顺人情而为之节文,非强也。今女之行如此,于礼则越,于情则拂”。父母公婆如果鼓励这种行为,就是“不慈不仁”。从张载以来的关学在哲学上虽有唯物主义的因素,但伦理思想是极为保守的。王宏撰的言论对此不啻石破天惊之语。
王宏撰在哲学上属于程朱一派,对王阳明的心学、尤其是王阳明所谓“无善无恶心之体”的理论颇多批判,对于关中学者中受王学影响较深的李颇他也进行了批评,认为李颇陷入了禅学的迷妄。他主张“理气合一”、“动静合一”、“知行合一”、并提出了“动是本体”这样一个辩证法命题。
王宏撰还擅长金石书画,在诗文上则倡导“简、淡、洁”的文风,在当时颇有影响。他还是清初陕西书院教育的热心人,曾主持关中书院。他学兼南北,博采众长,在陕西文化史上留下了深深的脚印。而他与顾炎武的友谊.则是南北文化交流中的一个佳话。
还有关中三李
清代前期的文化界素有“关中三李”之说,而它又包括两种说法,一种是指关中诗人朝邑李楷、眉县李柏、富平李因笃,另一种是指关中的理学家周至李颙和李柏、李因笃。现在人们所说的关中三李,多是指第二种说法而言。这三位学者,代表了明清时代“关学”发展的最高成就。
李颙(1627--1705年),字中孚,号二曲,陕西周至人。他出身贫寒,没有家学和师承,全凭发愤自学而成一家之言。其学说在清初不仅风靡北方,而且传学于江南,与黄宗羲、孙奇逢齐名,号称清初三大儒。李颙是清初倡导经世致用、反对空谈性理的学术界代表人物之一。他针对明代的空疏学风,提出“明体适用”、“匡时要务”、“道不虚谈,学贵实效”的主张,并以此作为张载、吕袖、冯从吾以来“关学”的主要特点而大力倡导。但他在哲学思想上却比同时代的王夫之、唐甄笃显得保守。他主张调和程朱与陆王,打破门户之见,认为陆、王之学弊在“空寂”,程朱之学弊在“支离”,应取两者之长而避两者之短。但实际上在认识论与本体论方面他更倾向于王守仁的主观唯心主义,把天生的“良知良能”作为“灵原”,认为“天地万物、上下古今,皆此灵原之实际也”。因此他劝人要静坐修省,排除“物欲”,恢复“灵原”。在关学阵营中,他是受王学影响较深的一人。尤其在中年以后他更进一步回归“吾儒正宗”,对自己以往的过激言行表示忏悔,甚至“恨不能以畴昔记忆洗之以长风”。从而使他思想的保守的一面有了进一步发展。
李颙在清初士大夫中以气节著称,他提倡“行己有耻”,誓不仕清。康熙年间举他为博学鸿儒,他以自杀相拒,当局只得罢休。1703年康熙帝西巡至陕,传旨召见他,他对时人求之升不得的如此“宠遇”也坚决回绝,不为所动。他的这种精神在当对坚持民族气节的士大夫中被奉为楷模,顾炎武曾誉之为“吾道所倚为长城,同人所望为山斗”。
李柏(1630-1700年),字雪木,郿县人。一生淡泊,甚少交际,既不结交当官的,甚至也不结交名流学者。他治学也成一家,既不标榜孔孟,也不标榜程朱或陆王,但他的思想是与关学鼻祖张载接近的。他十分注意事物的对立、统一、运化,并把朴素的辩证法思想溶入他作的一些哲理诗中。在经学领域中他较精于《小学》,在章句、训站诂方面颇有成就。
李因笃(1631-1692年),字天生,富平人。出身于以盐商起家的平民地主家庭,其父是关学大师冯从吾的私淑弟子。李因笃博学强记,对经学造诣很深。所著《诗说》与《春秋说》深受时人推崇、他对古音韵学的研究连当时这方面的头号权威顾炎武也表示佩服。李因笃还长于文学,推崇前七子“文必秦汉、诗必盛唐”的主张,反对浮华文体。因此,李因笃虽然不象当时许多学者那样大倡经世致用,反对空谈性理,但他实际上也走着一条“实学”的道路,对明清之际学风的变化起着积极的作用。
这里,录2005年7月作家出版社出版我《史圣浅论》“四、碑文注释”李因笃诗:
寄题子长先生墓(七律)
作者:清儒学生员李因笃(字天生,号子德,富平县韩家村人,博学、精史、善诗。)
年代:清乾隆乙巳年三月(乾隆五十年,1785年)
六经删后已森森(1),几委秦烟不可寻(2),
海嶽飘零同绝筆(3),乾坤一半到斯岑(4)。
尚馀古柏风霜苦,空对黄河日夜深(5),
古国抚尘迟缩酒(6),天涯回首漫霑巾(7)。
(1)〔六经删后已森森〕:自从孔子删定六经后,经史已经衰颓,颇有阴岺阴冷之气。(元好问诗)有“山气森岺入葛衣”句。森森或作森岺解。
(2)〔几委秦烟不可寻〕:再经秦火,好多已经毁灭得找不到了。
(3)〔海嶽飘零同绝筆〕:山河间沦落,文士都搁筆了。意即山河破碎,文狱大兴。
(4)〔乾坤一半到斯岑〕:世间的正义多一半就在这个高山上啊!岑:小而高的山。以岑代表司马迁的墓地。
(5)〔空对长河日夜深〕:白白地面对着日夜奔流的大河。空字有“无可奈何”的含意。“日夜深”是双关语,意思是:日子这样长,何时可了呀!(感叹国事)
(6)〔故国抚尘迟缩酒〕:想到祖国的蒙尘,不禁离座,有好酒也无心饮。(满脸愤慨)
(7)〔天涯回首漫霑中〕:在“天一方”低头想着故国局势,不断挥洒眼泪。
〔注者按语〕:
这首诗作者是清初“关中三李”之一,虽仅是个生员,却为当时名士。经反复思索领会全篇的内涵外延,内容情感与其他诗迴然不同。全篇充溢着对故国局势的感叹,流露出满腔的愤慨和悲忧,并不仅仅于凭吊史公,而是触景兴怀,联系当时满清入主中国,在政治上仍苛虐暴戾。洋溢着民族反清思想意识。作者是位有民族气节的人,对满清雍正到乾隆的大兴文字之狱,感到极度愤慨之情,在这首诗中不可抑制的迸发出来。这样诗篇当时未被肖小揭发获祸,实属偶然。希望游览的有心人,对此诗多加玩索领会,不要把此首思想性突出的诗作,与其他等同视之。附志:文化大革命中,此碑曾被弃于颓垣瓦砾中,芝川镇人杨一鹤先生抱回珍藏,文革后又献出砌在献殿北山墙上,杨君诚有心人也。
总之,关中三李生当清初动荡之世,虽各有所专,长短互见,但都从理论上或治学实践上发扬了关学“重实”的传统。它与顾炎武等人倡导的经世致用主张有互相呼应之势,推动了清前期实学思潮的兴起。但是这时的关学对张载的唯物主义仍未有进一步的发展,对理学的批判精神也远较同时代的许多学者为逊色,这反映着封建晚期处于衰落中的陕西文化土壤上士风趋于保守的一面。
还有陕北的军屯转民田
明代陕北是国家军事农奴制下的军屯区。长城沿线的延绥镇一带以及延安府的许多州县也是“宽衍川地,尽属军屯,峻瘠山冈,方为民产”。军屯制度虽然曾经对巩固边防起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这种野蛮落后的农奴制剥削方式与历史潮流相逆,由于官豪地主的侵隐、私占、军户的逃亡、脱籍,到明后期军屯制度已严重败坏,而延绥屯田的败坏又尤为典型。明朝曾多次派人到延绥整顿屯田,均无效果。明末农民战争中,军屯户纷纷参加起义,或者在饥荒中逃亡,屯田大量荒芜。清初流民归来后,许多屯田已被占垦为民田。到康熙初年,陕北屯田失额现象在全国和陕西都十分突出。当时陕西全境屯田原额85486顷,实在成熟33736顷,荒芜、失额达56%左右。而榆林府属的43261顷原额屯地到清初更只剩下3491顷,失额竞达92%。其中靖边屯田失额94.3%,定边屯田失额93%。全府属境的屯丁只剩下673名,军屯制度几乎荡然无存了。
清初军队实行圈地授田的八旗制和国家给饷的绿营制,取消了明代的卫所制度,屯田的军事意义不复存在。但是,屯田是国有土地,国家对之征收相当于地租的屯赋,其数额比对民田(私有土地)所征的田赋要重得多。因此为了保证封建国家的剥削收入不致减少,清廷仍在各地清查屯田,力图把在农民战争中被农民“侵隐”的屯田重新夺回到政府手中。这时的屯民已不再受军法管束,从军事农奴变成了国家佃农,人身地位有所改善,但所受的剥削并未减轻。所以清朝清查屯田受到了农民的强烈抵制,大量屯田因无人认佃而抛荒。清廷企图征收高额屯租,结果反而连一般的田赋也收不到,影响了财政收入。于是清廷不得不几次降低屯田科则(征收标准),最终于1695年改按民田科则征取常额田赋。这样,屯田与民田的区别便基本消失,清政府在保证征收田赋的前提下对屯田的转移、买卖也逐渐不加干涉,屯田实际上已与民田一样私有化了。
在此过程中,清廷逐渐裁撤了各地的卫所并改置州县。继清初撤销了陕西内地的各卫所之后,又于1731年改榆林卫为榆林府,从而最终消除了卫所军户制在陕北的残余。在此之前,陕北于1726年实行摊丁入亩,屯丁与民丁一样都把丁银摊入田赋中征收,屯户与民户在户口上的差异也消失了。
这样,到清中叶,陕北的由军转民过程全部完成,这里的封建制度也和内地其他地区一样了。由军户变成民户,意味着国家对他们人身的束缚有所减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