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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二章

作品名称:岁月的褶皱      作者:静泊      发布时间:2026-01-28 14:10:30      字数:4036

  冬天一到,学校给每位贫困生发了一件羽绒服。那天我正好去榆中县看眼睛,等韩悦拉着我赶到发放点时,已经接近尾声。合适的号码里,我喜欢的颜色都没了,只剩下一件紫色。于是,整个冬天,我就裹着那件紫色的羽绒服在校园里走来走去。
  梁玉洁选了件黄色,张霞的是红色,都比我的那件好看。
  羽绒服是波司登的,也不是纯色,都是白色拼另一种颜色。所以那个冬天,在校园里只要看见黄白、红白、紫白或蓝白拼色的羽绒服,一眼就知道——那是位贫困生。
  好在那个时候,学生心思单纯,也不那么讲究面子。大家都高高兴兴地穿着它在校园里走动,没人觉得难为情。要是放到现在,恐怕谁也不愿意穿出去吧。听说后来学校改了方式,发的是保暖内衣——这样,既暖了身,也照顾到了年轻的心思和尊严。
  在那个大家心思都相对简单的环境里,我的人际关系倒是活成了一张清晰的“女生地图”。
  半学期过去了,我跟班里的男生说过话的次数屈指可数,跟其他班的男生更是毫无交集。但是,我的女生缘特别的好——左边隔壁的妮,右边隔壁的玲,左边隔壁的隔壁的洁,右边隔壁的隔壁的馨,还有斜对门的娜,斜对门隔壁的丽,还有隔壁的隔壁的隔壁楠……半学期过去了,宿舍楼这一层每个宿舍几乎都有我认识的人。
  说不清我们具体是什么时候、怎么认识的。也许是水房洗漱时,也许是楼道里擦肩而过时。但可以肯定的是,都是对方先主动跟我打的招呼。不是说我自己多高傲,高傲到不主动跟人搭话。相反,我是太自卑——自卑到不敢主动跟别人打招呼,我怕别人眼里的冷淡,更怕自取其辱,让心里再疼一次。那种滋味,我不想再经历第二次。可只要有人先向我示好,我一定会用十二分的热情回应,并且下一次见面,必定抢着先开口。我始终抱着“你敬我一尺,我敬你一丈”的心思与人交往。别人给我一点温暖,我就想还她一团火。
  虽然和她们中的大多数,并没有发展出多么深的友谊,无非是路上遇见聊几句,偶尔串门坐一会儿,但这已足够让我感受到善意,让我觉得柔软、踏实。也有那么四五个,后来真的成了挚友。直到今天,我们依然联系密切,成了彼此生命里扎根的人。
  说来也怪,反而是朝夕相处的三位舍友,直到毕业也没能成为真正意义上的朋友。大概就像我之前所说,舍友之间的关系太过复杂——像牙齿和嘴唇,像锅碗和瓢盆。离得太近,日夜摩擦,难免在对方身上留下细小的划痕。这样的关系,或许很难建成纯粹的友谊,但它又似乎超越了友谊,成了一种类似兄弟的、带着磕碰却也无法真正分离的联结。
  那时的我,觉得有一句话特别贴合当时的处境——“我的不幸,代表了你的为人”。把它当作QQ签名,一挂就是四年,直到读研才换掉。总觉得自己就像一块天然的试金石,能在初见的那一刻,就试出对方品性的成色。是的,就凭他看向我的第一眼。
  都说眼睛是心灵的窗户,这话一点不假。如果那眼神里没有掠过丝毫的嫌弃或厌恶,就像看待任何一个寻常人那样平常,那么这人再坏也有限。如果那目光里还多出几分尊重与温和,我便知道,他心里存着悲悯与善良。如果哪怕只是一闪而过的不耐,我也能敏锐地捕捉到。那样的人,在我心里便落了下乘——至少是肤浅的、势利的,逃不过以貌取人这一关。
  除了同楼层的女生,我还在校园里各种意想不到的地方,结识过好些特别的女孩。无一例外,她们都温暖、善良、可爱。她们个子都比我高,长得也比我好看,而且每一次,都是她们先向我开口。
  那位可爱的张家口老乡,是在将军院晨读时遇见的。接连四天都在同一张长椅边碰面后,她笑着朝我点了点头:“早,又来啦。”晨光正好映在她脸上,笑容明亮得让我有些受宠若惊。后来才知道她也来自河北,只是家在张家口。我们并没留联系方式,也不曾刻意相约,却总会在路上不期而遇。每次遇见,她都像重逢故友般拉住我的手,讲她最近的高兴与烦恼——比如有人表白了,买了件新衣裳,或是春天皮肤干得让她觉得脸像离了水的鱼,快要“干死了”。她总是那样阳光灿烂、俏皮生动,每见一次,我就仿佛也被镀上一层亮色,心里也跟着晴朗起来。
  李文惠是在二食堂吃饭时认识的。其实在那天之前,我已经在路上见过她好几次了。之所以格外留意她,是因为她的个子看上去和我差不多高——放眼整个校园,我几乎没见过比我更矮的学生。第一次看见她时,我就觉得她应该跟我差不多,或者只高那么一点点,心里不由地生出一股“同类”般的亲近感,差点就忍不住主动上前搭话。后来,又在晚自习回去的路上遇到过她几回。所以,那天中午,当我去牛肉面窗口排队,发现前面站着的就是她时,心里就几次鼓起勇气想开口,只是每次话到嘴边却又咽了回去。刷完卡端了面,看见她一个人坐在一张餐桌前时,我就像被什么牵着似的,径直走到她对面,坐了下来。那时刚过十一点,食堂里人还很少,空座位也到处都是。
  她抬起头看我,笑了,露出两颗小虎牙和一对浅浅的梨涡,然后笑眯眯地对我说:“哎呀,昨天我买牛肉面还是一块钱呢,今天就涨到一块二了,你说气不气人?”那一刻,我觉得她真可爱,忍不住跟着附和:“就是,怎么说涨就涨了呢。”
  文慧长着一张瓜子脸,五官小巧,看上去像个中学生。她特别爱笑,那天中午我们边吃边聊,她几乎一直在笑,说到觉得有趣的事,还会哈哈笑出声来。我恍惚从她身上看到了自己初一那位同桌的影子。那天,我是由衷地开心。我们聊得很投机,虽然大多时候是她在说,我在听。我知道了她读新闻学,也知道了她是江西人。吃完饭一起回宿舍时才发觉,原来我们住在同一栋楼,只是我在一楼,她在四楼。我们互相留了QQ号和宿舍门牌号,约好有空去找对方玩。
  从那以后,我们成了好朋友,经常一起在校园里散步,一起去超市。她也是贫困生,有勤工助学的岗位,每天晚上负责打扫教室——这也是为什么我之前总在晚自习后碰见她的原因。后来她发现,打扫时总能捡到不少空瓶子,就开始拎个蛇皮袋专门捡瓶子。再后来,即使不是她值日的日子,她也会去教室捡,几乎天天都去。她还喊我一起:“攒多了也能卖点钱,补贴生活费。”她一点儿也不觉得这丢人,靠自己的劳动挣钱,有什么丢人呢?
  可当时的我做不到,个子矮已经让我总想躲起来,再要我抛头露面去捡瓶子?绝对不行。我宁愿省吃俭用、少花一点,也迈不出那一步。我真是打心底里佩服她的勇气和那股劲儿。她从不流露因为身高而自卑的情绪,总是乐呵呵的、风风火火地做事,积极热忱地生活。和她在一起,就觉得日子充满希望,再没什么大不了的事。
  文慧后来也读了研。大四时,她曾一脸忧愁地对我说:“静丽,你说我怎么办呀?个子这么矮,以后采访连话筒都递不到别人面前。”我还没想好怎么安慰,她自己却转眼又笑起来:“那就读研嘛,学历高了说不定就不用跑外采了,我可以做编辑呀,哈哈。”她还是那样乐观,那样自信。她虽然比我年纪小,却特别细心,很会照顾人。她第一次用家教挣的钱买汉堡,就买了两个,一个自己吃,一个留给我,只想让我也尝尝汉堡的滋味。虽然晚上我拿到时,汉堡早就凉透了,可当时那种想哭的冲动,我永远都忘不掉。
  毕业后,她跟着爱人去了东北,生了一个可爱的女儿,过得平静而幸福。
  宋燕是我在兰大“飞天幽兰”论坛上认识的女孩子。我们其实只正式见过一面。当时我在论坛里发了《简爱》里那段经典的话:“你以为,因为我穷,低微、不美、矮小,我就没有灵魂没有心吗?……因为我们是平等的。”她在下面留了很长一段话。不知怎的,我给她的留言了一句:“咱们可以见一面吗?”大概,我只是一时冲动想看看能和我产生这样共鸣的,会是一个怎样的女孩。
  没想到她真会回复,更没想到她会答应。我们约在图书馆门前见面,那是晚饭后的黄昏,一个瘦瘦高高的女孩子朝我走来,脸上带着笑意,又有些腼腆。
  “静丽,我是宋燕。”她朝我招手。
  那天我们绕着校园走了一大圈,具体聊了什么已经记不清了,只记得聊得很开心。她也是大一新生,更巧的是,她也在新闻学院,和李文惠同院不同专业。她说她知道李文惠,但李文惠应该不认识她,没说过话。我们加了QQ,但后来没有再特意约见过。偶尔在路上碰到,就站着聊一会儿;更多的时候是在网上说话。她后来考上了公务员,在检察院工作。直到如今,我们也时常保持着联系。
  张小馨是和我同院不同专业的女孩子,来自新疆石河子,长得特别漂亮。她有一米七的高个子,一入学就加入了学校的国旗护卫队。她从小到大的生活单纯得像童话——父母把她保护得很好,她自己也像只干净的小白兔,眼里装的都是这个世界的美好:人与人相亲相爱,没有欺凌,甚至没有欺骗。
  所以,当我第一次对她讲起自己过往的经历时,她惊讶得嘴巴都张圆了:“啊,还有这种事?”紧接着就会软软地安慰我:“哎呀,乔乔,没事的,都过去啦,现在不都好了嘛。”
  几次之后,我就不再忍心对她提起这个世界任何阴暗、不公、虚伪与丑陋的部分了。和她在一起时,我也只陪着她单纯地吃吃喝喝、说说笑笑,让自己短暂地沉浸在她所相信的那个、如童话般明亮的认知里。
  很幸运,如今我们生活在同一座城市,还能时常见面。和她待在一起,总能暂时忘掉那些缠绕心头的烦恼与不快。
  严丽也和我在同一个学院,读地质学专业。她性格安静,人也沉稳。我们常常坐在小花园的亭子里,听对方讲家里的事,那些琐琐碎碎的亲戚往来;也会一起讨论专业课上遇到的难题。她说话总是慢条斯理的,语气永远温和,仿佛就算天塌下来,她也能静静看着,眼睛都不眨一下。
  和她待在一起,我的心就会慢慢沉静下来,情绪也跟着变得平和、安稳。
  除此之外,还有和我一样背负着家庭责任的晏艳、回族姑娘马雪琴、古灵精怪的“猴子”……她们都以各自的样子,经过我那几年的时光。
  如今回想起来,这些朋友,就像一束束不经意间照进生命里的光。他们不是多么耀眼夺目的存在,却恰到好处地落在我当时有些灰白的生活画布上——是夏日的傍晚草坪上促膝而坐的谈心,是亭子里互相讲述家事时的专注,是第一次在校园里散步到深夜,抬头看见满天繁星时那份无言的懂得。
  这些光不刺眼,却足够温暖;不炽热,却绵长有力。它们让我第一次相信,在这个陌生的城市里,我并非孤身一人。那些被光照亮的日子,连同光里的人,就这样被永远地珍藏在了二十几岁的年纪里,成为我往后岁月中,时常取出来取暖的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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