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补偿
作品名称:双子座 作者:张贤春 发布时间:2025-05-08 06:55:27 字数:3858
二伯爹孙子石同安家,三个儿女因高速公路补偿出现纠纷,前几次村委会、乡政府调解的结果相同:谁也说服不了谁。新的乡长再次来到石家寨,说是为了响应县里“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难事不出县,矛盾不上交”的口号,也为对县长接访石同安的小女儿石富萍的批示有所交代,喊我作为证人,参与调解。他们家几姊妹的诉求我清楚,这一次我估计也不过是再一次浪费时间,浪费精力,浪费口舌。或者说,是脱了裤子放屁——多此一举。
前面我已说过石同安分家,石富贵与石富强两兄弟调换田土房屋的事。用国松常说的那句话,意外和明天不知哪个先到来。
大儿子石富贵上前年赶羊回家时,失脚从山上摔下崖,死了。石同安跑去看时,石富贵血肉模糊、面目全非,当场晕死过去,没能醒来。这样,不管是按分家协议还是现实困难,父亲都只得由小儿子石富强安埋。
石同安一死,石富强提出婆媳不和,他们夫妻二人要外出打工,他寡居的岳母来给他们带两个孩子。按分家协议,母亲应该去大嫂家住。除留两块自留地给母亲外,父母所属田土各分一半,每家每年称两百斤谷子给母亲。母亲就住到了大嫂家,但是另起锅灶。
大家做梦都没有想到,高速公路将会从双龙坳下穿洞而来,像一条巨龙一样,在青龙山山脚穿行五公里后,从虎跳崖旁跨桥而去。很显然,这边的村寨少,需要拆迁的房屋不多,征收的田土也较少,多数是荒山,补偿的费用较低。
这次高速公路征地,石同安的小儿子石富强补偿不到一万,大嫂家包括住房在内,测算下来有三十八万之多。石富强不干了,说当初他分家就少分了田土——按面积算是这样——要求重新分配。父母那部分,至少也要各占一半。所有调换的田土,一律无效,全部按承包合同,是谁家的归谁家。还有,他大哥家修建那房子,父母出资加的那层——其实是旧房折价给石富强的——他有一半——当初调换的老房子不再算数;大哥家的砖房是建在属于他调换的自留地上的,像广东那些人办企业入股一样,除去修建时的本钱,赚的钱他也应该分一半。
石富强大嫂的哥哥在双龙镇法庭工作,给她撑腰,于情于理,分毫不让。村干部协调时,动员弟弟石富强,说他就两个女儿,没有必要争执。
这话惹怒了他,他提起把菜刀质问村干部,当初是哪个杂种带着计生办那些“断子绝孙”的人,来到他家说“生男生女都一样”的?是哪个姑娘屙的私儿动员他“女儿是父母的贴心小棉袄”?还连哄带吓将他拉去做了结扎?之前说的是鬼话还是现在说的是鬼话?村干部落荒而逃。
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协调时和稀泥,提出除房子之外,二一添作五。结果双方都不干。
接下来不是兄弟两家都不同意的问题了。石同安改嫁在城里的幺女石富萍,提出她也要参与分配,这是法律赋予她的权利。
石富萍外出打工时,与广东农村的一个男孩举行了婚礼,生了孩子,但春节回来后就没有再去。她说对方母亲嫌弃她生的是姑娘,在月子中都没有好言好语好茶好饭相待。同在一起打工的人回来说,并不完全是生女孩的原因,是她太懒,外面的活路不做,屋里的事情不干,油瓶倒了不扶,小孩哭了也不管,整天除了睡懒觉,就是问男的要钱买零食打麻将,男方家只得让她“大家吃什么她就吃什么”。
石富萍第三年在浙江打工时,与一个家住青龙街的男孩相识,回来办了结婚酒,次年生下一一个男孩。过了两年,男的突发脑出血,死在了出租屋。男方不但没有得到什么赔偿,还因抢救、火化、安埋,欠了一笔债。
她继续在外打工,严格地说也不算打工,多是以耍朋友为名,在出租屋给对方煮煮饭,洗洗衣服,更多的时间是聊QQ,打游戏,陪人跳跳舞,发现对方对自己不满,或不能满足自己的花费时,就分手另找他人。
前年,有人给她介绍在县城司法局上班的干部。那人虽然比她年长十五岁,今后也不可能再生育,但他妻子是患癌死的,这比离婚的要好,离婚的前妻常常挑拨子女与继母作对。那人女儿出嫁已有小孩,儿子也已结婚。父母在农村都还是棒劳力,家中还有兄弟,今后也不可能来挨着他们住。也就是说,上无老人赡养,下无子女抚养,中无姊妹要扶,一点负担都没有。
介绍人说,最大的好处,是结婚后男的工资他俩用,幸福日子长着呢。即使男的死在前面,她也可以享受遗属抚恤金,老来就有了依靠。她当即就点头同意了。为了保险起见,还主动提出先领结婚证,再举行婚礼,免得像坝上有的女人那样,举行了婚礼,陪人家睡了十来年,就因为无证,离婚时法庭判决为非法同居,婚后财产没有自己的份,连卖淫都不如。卖淫对方还得给自己现钱呢。
结婚后,石富萍发现男方家与想象的有些距离,男的喜欢打点小牌,但运气不怎么好,基本上是孔夫子搬家——尽是书(输),也就没有积下多少钱财。住的是单位的房改房,刚将房改房出售按揭换成商品房,与儿子儿媳住在一起。
前妻治病安葬没有欠债,姑娘和儿子结婚也没有欠多少账,但这几次收下的人情(礼金)全都用来还了账。先是人情后是账,今后得加上“利息”送还礼金。尽管男方表态说今后小牌也不再打了,欠的人情账也有还完的时候。
最让石富萍头痛又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的是子孙债:儿子媳妇与他们吃住在一起,儿子没有正式工作,在律师事务所做临时工,每月一千来块钱,不够夫妻俩零用,自然不会交一分钱的生活费。媳妇已有身孕,不但不能外出做工,还得保证营养。小孩出世后,需要多少费用,只有盘过儿养过女的知道。
男的给他分析了暂时的困难,展望了光明的前景。得知女方家高速公路征地补偿不菲后,动员她争取她应得的权益,承包时她所属部分,应该继承父母的份额。不但父母的财产她有继承权,土地承包时,她名下还有田土。这样算下来,她至少可以分四五万块。
男的说,不是他想用这钱,是为她着想,将这笔征收补偿款用来给她交“灵活就业”养老保险,五十五岁退休后——生病还可提前到五十岁退休,就可领取比遗属抚恤金多三四倍的退休金了。如果没有养老金,如果他死在前面,仅靠抚恤费过日子,会很拮据;儿女不一定可靠,他们有钱可能不给,如本身困难更是想给也拿不出。
石富萍一听,眼睛一亮,天上掉的馅饼都不要,那自己的脑袋就是被门夹了。
兄弟两家的纠纷,变成了三家。还好,另外两个姑娘没有提出诉求,但这也被石富萍用来“平均”。
石富强提出,嫁出去的姑娘,泼出去的米汤,按照方圆百里的传统,还是目前征收补偿的实际,都没有听说嫁出去的姑娘回娘家来参加分的。大嫂完全同意并支持这一看法。
石富萍问他弟弟懂不懂新社会法规,不说男女平等,就是按实际,当初土地承包时,她还有名字呢,而弟弟出生时,田土都已承包到户两年。
石富强说“养儿防老”,她没有尽到养老的责任。大嫂认为也是这个理儿。
石富萍反问,他当弟弟的养过父母一天老吗?平常是父母帮助他做的活路多,还是他给父母做的事多?更不要说逢年过节买礼物了,就连安葬父亲,棺材是父母之前准备的,吃的粮食也是父母仓中的,他只是趁机办了酒席,收了礼金。他这孝子恐怕是老子孝敬儿子吧。
再说当大嫂的,对她母亲好在什么地方?孝敬了吗?住是分开住,吃是分开吃,城里的老人六十岁就退休,她母亲六十五岁了,一年四季还是脸朝黄土背朝天地做。说到此处,石富萍还抹起了眼泪。
她实在不忍心,为了让母亲度过幸福的晚年,才将她母亲接去城里。她将母亲接去后,衣服比他两家买得多,比之前吃得好,还不会被日晒雨淋。至于她母亲在大嫂家是不是过得好,母亲在用脚说话,已经两个月了,她母亲再也不想回到这里。
石富萍说的也并非不是事实,农村,事实上城里也是,只要还动得了的老人,都是分家另过的。农村父母的生日或节日,女儿还买点糖或提瓶散酒什么的礼物来,满六十七十,也买件便宜的衣服。做儿子和媳妇的,很少有送东西的,有时喊吃餐饭,有时连吃饭也是在老人家里一起吃的。
母亲不想回来,也是事实,是夫妇俩给母亲分析了利弊。小儿子那边,不说当初分家时已明确由大儿子赡养,就是弟媳的言行,母亲也甭想融入她家。大儿子这边,石富贵与前妻结婚后,生下两个女儿,一个十岁,一个八岁。五年前妻子躲避计划生育,在家中难产导致母子双亡。隔三年,与现在这个妻子结婚,对方带来的男孩已三岁。第二年他们又生下一个男孩。家庭负担之重,望不到尽头。母亲与大嫂家在一起,只有她帮大嫂的,没有大嫂敬她的,老来难有依靠。
更为重要的一点,就是这家产有一半,要归大嫂带来那儿子一个毫无血缘关系的外人!更可怕的是,大嫂如果改嫁,这些财产保不准全部落到外人手中。女儿给她养老送终,要靠得住得多,不说女婿,就是女儿将这养老保险一交,将来有钱领,就有能力为她养老呢。她母亲一听,觉得很有道理,从反对姑娘参与分配,到后来的沉默,再到支持“儿女都是身落肉,手背手心都一样”。
调解了半天,我只说了句当初分家情况属实,调换土地也写的有纸,就再也没有张嘴参与到这“清官难断家务事”中。结束时乡长对他们三家说,联合国秘书长来也调解不好你们的诉求,你们还是走法律程序吧。
石富贵媳妇和石富萍都同意,但石富强说,我家占不到好人,打不赢官司,只有到市里反映,市里不行就去省里,省里不行就去北京,不相信天下没有不懂理的人。
乡长没有接话,起身对身边的人说,早就知道结果,是怕县长说我们不作为,明知不可为而为之,眼睁睁耽搁了一天。
我也随着他们离开,走在乡长旁边的女子说,那姑娘孝心还好。
乡长哼了一声回答,现在还看不出,等以后做不得了才晓得。石富萍在超市上班,她母亲去了可以给他们煮饭,过段时间帮忙带孙子。
那女的突然醒悟似地说,哎呀,那男的真是会算,在城里请保姆,每个月没有两千块钱下不来。
乡长说了句,石富萍母女俩都喝迷魂汤了。
那女的感叹,钱啊,能让亲人反目成仇,众叛亲离;能让爱情不经风雨,轻松收买良心;能让家庭支离破碎,将多少人逼上一条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