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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章 故人重逢

作品名称:流年      作者:沈流年      发布时间:2023-05-12 21:01:10      字数:9058

  五年后,W市。
  我和林美在W市的商业街区闲逛。W市的商业街分为步行街、商贸城和百货楼。步行街在老城区,毗邻红军街,算是W市早期的商业街区,售卖的均是诸如普拉达、香奈儿、阿玛尼、范思哲等相当高端的服装,我和林美在这一片区域顶多饱饱眼福,基本不会购买东西,对于工阶层来说,一套衣服顶半月工资这样的事不仅林美,我也干不出来。商贸城则是批发市场,烟酒糖果、服饰百货、五金电器、日化用品琳琅满目应有尽有,价格低廉式样老旧,我和林美同样只是逛逛看看,便宜没好货的道理还是懂的。适合我们的只有百货楼,相较于步行街的高大上和商贸城的土老冒,百货楼聚焦了高中低各类品牌,满足各色各类需求。我们在感受了步行街的奢华和商贸城的低端后,毅然走到了百货楼。
  “小年,这家店不错,咱们去看看。”林美拉着我的手这里看看,那里瞧瞧。
  逛街是女人的天性,仿佛永远感觉不到疲惫。林美大清早就把我从床上拉起来,陪着她从步行街逛到商贸城,又从商贸城逛到百货楼,3个多小时的时间,我们差不多逛了20家店。挑剔的不是我,我习惯在某家店长期固定消费。我这人比较简单,对时尚一窍不通,更不喜欢费心劳神研究衣服裤子包包应该怎么搭配,索性直接交给服装店的导购,他们怎么搭配我怎么穿戴,所以我购买衣服几乎都是成套成套购买,买T恤必定会搭配裙子一起买,买外套会顺带着把搭配的裤子买了。就像这会,我已经在沐衣将搭配好的几套衣服全部买下来了,林美一套都没有购买成功。逛到第21家店时,林美手里还是空空如也。不是嫌弃衣服款式不好看,就是嫌弃价格贵。我是该说林美追求品质还是鸡蛋里挑剌呢?同为女人,我都不像她这么逛的。
  “差不多得了。”在逛到第25家店时,林美还没有购买的打算,而我已经陪得有些不耐烦了。
  “最后一家。”林美穿着导购推荐的粉色连衣裙站在镜子前转圈。
  我唉了口气坐在休闲椅子上刷手机,杨栾凡打电话问我在干嘛,我说和林美在逛街。他表示在离此不远的时代中心,几步路的距离,要不中午一起吃个德克士?杨栾凡是我和林美的上司,也是我俩的铁杆哥们,没事时三人经常一起逛吃逛吃。是的,我从古城国际学校辞职了。五年前处理完母亲的后事,我就向学校提交了辞呈。没有等来学校的批复,我于当天凌晨悄无声息离开古城。我没有向任何人辞行,也没有向任何人透露我的行踪。彼时,我真的不知道自己要去哪里?也许离开只是电光火石之间的一个念头。决定就行动,当即买了车票提着行李箱就走了。当时的想法是一个人无牵无挂,哪里都可以停留,哪里都可以漂泊。火车到达W市时,正好是早上,仿佛一切都可以重新开始,我便决定留在W市了。安顿下来,我更换了手机号码,原来的微信和QQ号码一并删除,既然要与过去告别,就要断得彻彻底底,不给自己一丝一毫回头的机会。选择传媒公司是偶然也是必然,在众多招聘启事中海投简历,没想到就中了,而且与自己所学专业相差甚远,不说毫无联系起码也是八杆子打不着。看来,我这辈子都当不成科学家了。
  没几分钟,杨栾凡果然走进站里,递给我一个冰淇淋,“路过德克士,碰到做活动,顺便买的。”
  “哦?”我有点怀疑他的顺便,因为在我没吃早餐时,他经常顺便把牛奶面包鸡蛋等东西放在我办公桌上。
  “好看吗?”林美转过来看见杨栾凡,“咦,你安装了尾灯?怎知我们在这里?还只给小年买冰淇淋,真当我不存在?”
  一连串的问号把杨栾凡问蒙了,看到林美身上的衣服又笑了,“你穿上这衣服有点像猪身上刷油漆。”
  “说我装嫩?”林美瞪着眼睛,“杨栾凡,你啥意思,一来就挑刺?”
  “不信你问小年。”杨栾凡指向我。
  “还行。”林美肤色暗沉,确实不适合穿粉色,为了让她尽快购买,不好看我也说好看。
  “还行是行还是不行?”她不依不饶。
  “小姐,这衣服减龄还衬肤色,你穿上起码年轻10岁。”导购见缝插针。
  “我有这么老吗?”林美在镜子前转了一圈“就它了。”
  我和导购都长长舒了口气。旁边的椅子上,林美试穿的衣服不下20件。
  出得店来,作为陪逛的补偿,林美押着我和杨栾凡来到欢乐谷。本来就在同一条街,我和林美逛街的空隙,抬起头就能看到欢乐谷上空的摩天轮。我们把东西寄存在售票处,林美抢着买了三张成人票。相较买衣服的精挑细选,出来玩耍时,林美还是挺大方的,不用AA制,多数时间都会抢着付钱,一点都不给杨栾凡同志表现的机会。一般这种情况下,我都不会去抢,我不仅抢不过林美,更抢不过杨栾凡。
  “咱们去坐海盗船。”林美兴奋得眼睛里都是笑意,“这个有意思。”
  “太危险了。”我只想坐坐碰碰车等危险系数不高的项目。
  “那你不如买张儿童票。”林美拉住我,“要玩就玩惊险刺激的。是不是,老杨?”
  在林美的怂恿下,大家仿佛回到了童年。过山车,时光隧道,海盗船.....几个游乐项目玩下来,我有些体力不支。无奈,林美玩兴正浓,杨栾凡也推波助澜。我不好扫兴,只得硬着头皮舍命陪君子。最后一个项目,是高空挑战项目——大甩锤。当甩锤升到半空,又从半空忽然荡回地面。林美兴奋得大声尖叫,我惧怕到了极点,双目紧闭,两只手抓在护栏上,感觉整颗心随着甩锤的升降快要跑出胸膛。杨栾凡把手伸过来握住了我的手。我的手在他手心里,冰凉无力,却仿佛感到有力量在支撑着。甩锤停下,我面如纸白,虚脱般无力,蹲在地上呕吐了起来。
  “你这胆子哦,比耗子还小。”林美边取笑边给我拍背。
  “漱漱口,休息一会就没事了。”杨栾凡适时递过来一瓶水。
  我蹲在地上,将胃里的东西以及黄胆水都呕出来,才好受点。我接过林美递过来的纸巾,胡乱地抹着满脸的鼻涕眼泪。
  吐完喝了点水,杨栾凡将我扶在椅子上休息。林美又去把剩下的项目全部玩了。用她的话说,宁愿玩死也不浪费。
  杨栾凡陪在我身边,看着我脸色好点了才问我“饿吗,要不要吃点东西。”
  胃里空空如也,虽然不饿也总得吃点东西,何况已经到了饭点。我随着杨栾凡去找吃的,林美玩完了最后一个项目,亦步亦趋跟过来,“想把我扔了,去过二人世界?”
  “瞎说。”我白了她一眼。
  说话间,来到游乐场门口的火锅店。刚才吐得七荤八素,只能吃清汤火锅。杨栾凡起身到蔬菜区端来各种菜品,肥牛、鸭肠、鸡珍、疏肉、冻菌、粉丝等,大多数都是我爱吃的。我和林美说话间,他又去将调制好的辣椒酱端来放在我面前,几颗辣椒和着花生粒漂浮在碗里。我是南方人,对辣椒情有独钟,没有辣椒基本吃不下饭。杨栾凡和林美则是北方人,饮食以清淡为主,偶尔沾丁点辣椒都会辣得眼泪汪汪。以往,每次吃火锅时基本都是鸳鸯锅,我这边是辣油红汤,他们那边是寡水清汤。
  “少吃辣椒,对胃不好,喝点唯E。”他又去拿唯E,只要有杨栾凡在,我基本没有自食其力的机会。
  “怎么样,老杨对你可好?”林美低声问我,“女人挑翻山,就难嫁喽。”
  “现代女性,独立自主,男人只是陪衬品,不是必需品。”我笑着回应。来W市五年了,我还是形单影只。公司的大姐包括林美在内,硬拉着我参加几次单身派对均以失败告终,普遍认为我眼高于顶,没有倾国倾城貌,却对男人横挑鼻子竖挑眼。杨栾凡最开始只是我的上司,不知从何时起,他看我的眼神发生了变化。他盯着你时,眼睛在发光。这话是林美说的,我并没有在意。
  “我家宝贝都五岁了,你再不结婚,以后想生孩子都生不出来。”林美开始碎碎念,只要谈到这个话题,她绝对可以说一个小时。我妈在时都没她唠叨。
  “宁缺勿滥,不要为了结婚而结婚。”我仍然摆出那套说辞。
  好在,杨栾凡端着三杯唯E过来,林美及时住了嘴。在一个男人面前讨论我的终身大事毕竟不合适。
  “说我坏话?难怪耳朵这么烫。”杨栾凡将唯E放在我和林美面前。
  “说你重色轻友。”林美嘟哝着,自己动手烫鸭肠。
  杨栾凡似没听见,将煮熟的毛肚、鸭肠等食物夹进我的辣椒碟。不一会,面前的碗碟堆成山峰。杨栾凡就是这样,不管在任何场合,他都会第一时间照顾我,把我当成生活不能自理的儿童。别人眼里,他是脾气超级好,温柔体贴多金的好男人。这也是林美极力搓合我和他在一起的原因。
  “好吃吗?”杨栾凡又将烫熟的毛肚放进我碗里,“多吃点,瘦得像猴子。”
  我怔了一下,夹菜的筷子停顿了几秒。记忆里有个人也对我说过,这么能吃,瘦得像只猴子。我当时回答,干精精瘦壳壳,一顿吃饭几钢钵。岁月久远,那些事情都快被时间晾干。而我似乎真的将很多的事和人都遗忘了。时光不会倒流,而人终究是要往前走的,就像林美说的,杨栾凡其实是不错的人选,如果要谈婚论嫁的话。他知道我没吃早餐,会“顺便”将鸡蛋牛奶放在办公桌上;偶然得知我的手机摔碎,第二天将新手机放在我面前;逛街时我看到喜欢的鞋子嫌贵,他会毫不犹豫将身上所有的钱掏出来付了,陪着我走路回家。
  “总觉得差点什么?”我这样对林美说,“到底是什么,我也说不出来,可能是感觉。”
  “感觉个屁,你就偷着乐吧,杨栾凡那么好的条件,什么样的小姑娘找不到,非要在你这颗歪脖子老树上吊死。”林美愤愤道,“沈流年,你他妈心里有病。”
  我确实有病,吃完晚饭,杨栾凡将我送回来,我窝在沙发上闷闷地想。梅雨季节,刚刚还晴着的天突然就下起雨。我站在出租屋的窗口,望着冉冉升起的水雾弥漫在天地之间,氤氲着这座冷凉的城市,滴嗒落在窗台的雨滴,扣人心弦。我租住在W市城郊的老式楼房里,四合院上下四层楼,中间有一个天井。下雨时,雨会从屋檐滴落到天井里,形成天然的小水池,池水绿莹莹的,台壁上爬满了青苔。一楼的人家放了很多金鱼在池子里,引得楼上楼下的孩子都喜欢爬在水池边看鱼儿嬉戏。走廊固定着一排铁丝,作为大家晾晒衣物之用。天气晴好时,从二楼到四楼的走廊都挂满了衣物,风吹布动,五颜六色,煞是好看,颇有《功夫》里包租婆那幢楼的特点。后墙边还有几棵高大的泡桐树,大城市里一般都栽种枫树或是梧桐,很少有泡桐树。我只能猜测这一片是郊区农民的地,随着城镇化的扩张,变成了城中村,泡桐树自然保留下来,倒成了一片风景。人间四月天时,泡桐树开花了,满树紫色的花朵随风摇曳,开着窗子便能闻到阵阵馨香。有时,还会随风飘来几朵花到房间里,挑两朵夹到书本里,过几天便成了紫色的书签。
  手机不合时宜在静寂的房间响起,像突然从某个缝隙冒出来的声音,将我飘远的思绪拉回来。天已经黑了,窗户透进来的光亮让房间不至于太漆黑。没事的时候,我就是这样窝在沙发上默默地发呆。未接来电是王子安,他是我到W市遇到的第一个故人。我原本以为来到陌生的城市就能与过去一刀了断。孰知地球是圆的,某天我在过马路时,听见有人喊我的名字,条件反射地回头,看见路边停靠着一辆黑色轿车。王子安从车窗里探出头,以不可思议的,大白天撞鬼的神情望着我,真是你,沈流年?
  我站在路边与王子安对望。这个时候,我总不能跑吧,他不是警察,我也不是小偷。
  “你居然在这里?”他将车子停靠在路边,向着我狂奔过来。
  “好久不见。”我对他点了点头。
  “够久的,五年了。你居然躲在我的眼皮底下。”他一边擦眼睛一边说,“沈流年,你真够狠心的。”
  “王子安,我很高兴能够在这里遇见你。”我真的没有想到,五年后会在W市碰见熟人。
  “徐㳀㳀、王与珩,还有陈静柔,他们可是你最好的朋友,你连他们都隐瞒了?”
  “是。”我不否认,从我离开古城的那一刻起。或许,从母亲离开的那一刻起,我对这个世界万念俱灰。
  “你妈妈的离世对你打击很大,所有人都为你难过。你一声不吭地消失了,大家都在担心你,怕你出事。你为什么这么自私?”王子安定定地望着我,眼圈腥红,我真怕他说着说着就哭起来。
  我缓缓站定,望着情绪激动的王子安,“你打算告诉他们,你见到我了吗?”
  “不。”王子安声音悲怆,“如果我告诉他们,你是不是又要一声不吭地离开,让我们再也找不到。沈流年,你放心,我不会告诉任何人。”
  “我....”张了张嘴,喉咙很干涩,像火烧一样。
  “渝AXXX,马上开走。”巡逻的警察见到王子安停在路边的车,开始催促。
  王子安看着我,“沈流年?”
  我只得跟着他回到车里。也是那天,我知道王子安的老家其实是在W市,因为父母工作繁忙,他从小寄养在外婆家,初中时和徐㳀㳀成为同学。
  “其实我也不知道在逃避什么?”我望着王子安,满脸迷茫,一直到现在,我都没有想清楚我到底在逃避什么?
  “那等你想清楚,愿意面对大家了再说。”王子安徐徐启动车子,“W市是很好的一座城市,生活节奏不快不慢,气候不干不燥,消费水平适中。我呢,也没经常在这里。你不用担心我会给你的生活造成困扰。经历了这么多,沈流年,我同样希望你能够快乐。”
  我怔怔地望着王子安,眼睛里渐渐蒙上一层水雾。曾几何时,陈洛尘也这样跟我说过,小年,我只要你快乐。而我,真的快乐吗?刚到W市时,我经常迷路。W市的交通四通八达,地下通道像迷宫,我方向感奇差,导航到不了的地方只得求助出租车。结果,上了车屁股还没坐热就到站点。司机用异样的眼神望着我,外地的?除了找不到路,我还怕冷。W市的冬天很冷,租住的旧房子没有暖气,我买了一台小型暖风机,回到家将档次调到最高,房间里的空气仍是冷冰冰的。用热水泡过的脚到被窝里,怎么都捂不热,睡了几个小时,双脚仍似凝冰。
  我收回思绪到达王子安约定的地点。重逢后,我只让王子安知道我在这个城市,至于住在哪里从事什么工作一概不说。他很默契地没有问。只是,每次回到W市都会问我是否有空,要不要见一面?很多时候,我都以各种理由推辞,他也不在意,短信告知他给我带了什么。有时是南溪凉粉,有时是瓮溪黄粑,有时是石板羊肉,都是吃的东西。大抵,想用美食勾起我对古城的回忆和情感。确实,我吃到这些美食时,心情久久不能平复,故土难离,乡音难忘,每一份食物都代表着一份记忆,一分情感。
  “去广西出差,顺便带了几斤荔枝。”王子安将荔枝递给我。
  “顺便?”我简直怀疑他的顺便。“广西距离W市几千公里,你这是飞机转了个弯。”
  “日啖荔枝三百颗,不辞长作岭南人。”王子安笑,“我是千里送荔枝,礼轻情义重。”
  “荔枝性寒,不适多食。”我提着荔枝转身。
  “不邀请我坐坐,”王子安很委屈,“看在我千里送荔枝的份上。”
  “回家去陪陪父母。”我答,“顺便。”
  “好,”他也笑,“沈流年,君子之交淡如水。”
  嗯?我愣住,友情最牢固,没有保质期,就是这样的没心没肺,他愿意千里送荔枝,无关情爱,相谈甚欢。事毕,他回家看望父母,我回家品尝美食。
  第二天,我刚到办公室,杨栾凡递给来一杯咖啡,“晚上陪我去见客户,此人对我们公司非常重要。”
  我“哦”了一声。私底下,我和杨栾凡、林美是铁哥儿。但在工作上,绝对的铁面无私,不掺杂一丝个人情感。杨栾凡特意准了我半天假,让我买一身合适的衣服,顺便化化妆造造型,以最佳状态和他去见客户。我低头看了看自己,牛仔裤白卫衣,是够随意的。其实我不喜欢应酬,商界的人带着面具,见面说些言不由衷的话。杨栾凡是我的上司。于公,我只能服从。
  晚上七点,我和杨栾凡准时到达顺天酒店。顺天酒店是W市最顶级的星级酒店,也是W市的地标建筑。我只去过一次,同样是和杨栾凡去陪客户,高档酒店对我这种吃货唯一的感觉就是吃不饱,看似很精美的菜肴,一点都不可口,真的是只能看不能吃。况且,价格死贵,简单的蒜蓉小白菜,普通家常馆顶多20元一盘,这里的价格可以在外面吃上10顿。当真平台不同,价值不同。对于我这种工薪阶层,只能饱眼福,饱不了口福。一般我与杨栾凡应酬后,都会去外面的大排档打包诸多炭烧豆腐、红烧猪蹄、麻辣龙虾等东西回家,不然晚上会饿得睡不着。
  进到酒店大厅,才知今天是一个酒会。所谓酒会,在我看来,大抵就是不用坐在一张圆桌上吃饭,类似于自助餐,大厅里摆满了酒水、饮料、糕点和水果,想吃什么自己取用,避免了相互不认识的尴尬。既然不用拘谨地坐在一张桌子上,我的紧张一扫而逝,四处打量着酒店里的人物,猜测谁是杨栾凡口里的重要客户。
  “勾着我的手臂。”杨栾凡提醒我,“你没看到电视上男女嘉宾都是这样出席的嘛。”
  “人家是夫妻,咱们关系不同自然站位不同。”我急忙避开他的手。
  “我们可以将关系摆正,如果你愿意,分分钟的事。”他扯了我一下,让我靠他近一点。
  “你说真的?万一我图你的财呢?”我嘻嘻笑着又往外侧了侧身子。
  “人都是你的啦,财肯定也是你的。”他端着红酒与别的人寒喧。
  我借机离开他的身侧,走到美食区端起盘子挑选喜欢的食物,中午逛街没吃什么东西,早上的那点早餐已经消化掉了。此时,见到食物真有点饿狼的味道。
  我夹了点心和糕点在盘子里,准备找个座位坐下品尝,感觉有一束目光烧灼在身上,带着巨大的能量,让我的身体也有些燥热。我抬起头来,隔着密匝匝的人群,一张熟悉的面孔从记忆深处窜出来,与面前的人影重合。我以为看花了,抬起手揉了揉眼睛,那人穿着米白色的西服,濯濯如春月柳,轩轩如朝霞举。他只是站在那里,就盖过了所有人的光芒。我定定地望着他,望得眼睛生痛,手里的动作停下来,像一截树桩杵在原地。那些遥远的记忆翻江倒海,记忆里的那个人超越时间和空间的距离向着我走过来。
  以前,我设想过和陆以墨重逢的无数种可能。比如,某天清晨醒来,看到搁在床头柜上的牛奶,循着声音走出来,他系着围裙在厨房煮早餐,我倚在玻璃门上看着他的背影,像以往一样走过来双手环住他的腰,脸贴在他宽阔的背上,轻轻地道一声早安。比如,某天走在人潮如织的街头,想着会不会在某个街道拐角与他相遇。路过红绿灯时,熙来攘往的人群中,抬起头正对上他的笑脸,彼此问候一声,嗨,原来你也在这里。
  “沈流年?”那个声音穿越了时间,像一颗子弹击打在我心上,让我的心瞬间血肉模糊。无论过去多少年,这个声音仍然充满力量。
  “.....”我用手捂住胸口,疼痛漫延至脸上。血色一点点散去,白成了一张纸。
  “小年,年儿?!”那个人一步步走过来,双手不停地揉眼睛,“天,真的是你!”
  我一步一步往后退,我的身子抵在墙壁上,冰凉的墙壁贴着我的身子。许是空调温度真的太低了,我的身子在簌簌发抖。
  “小年。”杨栾凡及时过来扶住我,“怎么脸色这么差?”
  “没...…”我想说没事,全身却抖个不停,像打铁铺的风箱。五年了,时间冲淡了很多东西,他的脸却越来越清晰,还和五年前一样,甚至比五年前更瘦削,身上多了一层风霜和苍桑。他穿着米色的西服,坚毅立体的五官,挺拔如松的身材,虽是简单的穿着仍衬托出无与伦比的气质。自他出现就把全部的磁场都吸引过去,其他人沦为了他的陪衬。
  “陆总你好,我是凡星传媒的杨栾凡。”杨栾凡发现了他,走过去和他打招呼。
  “你好。”他略微点了一下头,目光仍胶着在我身上。
  随着他的出现,更多的人围到了他身边,若说他是月亮,那众人便是星星,月亮终归是需要星星来追捧的。
  我趁着众人没注意我时,放下手里的盘子推开拥挤的人群,向着酒店外跑去。我不知道为什么要跑,脑海里的意识冒出来,脚底就像生了风。我穿着曳地长裙,脚上是7厘米的高跟鞋,刚来时为了维护淑女形象,走路时都得迈着小碎步,亦步亦趋跟在杨栾凡身后。许是刚买的鞋子,磨脚得厉害。没一会,感觉脚后跟已经磨出血泡子,我只得把鞋子脱下来,光着脚在大街上跑起来,风拂起我的长发,胡乱地砸在脸上,带着粗砺的痛感。W市的风不似古城的风,古城的风带着酒香,暖风熏得游人醉。W市的风霸道、蛮横,像后妈的手,啪啪地打在脸上。周围的人都在看我,投来数缕不明所以的目光,我穿过他们,穿过人行天桥,一直跑到清水江边。
  河流孕育文明和生命,是一座城市的灵魂。人类的第一行脚印就是踩在湿漉漉的河边,河与城相遇,便是城市繁华和自然秘境的融合。一条河流,寄存着一座城市的故事,安放着人们的生活。很多城市都与河相关相连,南溪就是以溪为名,一条丈二宽的河流从集镇蜿蜒而过,别看只是小河沟,一年四季不会断流,河水清澈透亮,可以看到鱼虾在里面游曳。天气晴好时,沿河两岸的妇女会将衣物拿到河沟淘洗,光着屁股的孩童在石头间翻找螃蟹,洗衣村妇捶打衣服的梆梆声和着孩童的嘻笑声在南溪上空飘荡。古城的河是美酒河,颜色是红色的,两岸的砂岩经过漫长时期的风化,随雨水落入河中,形成多种对人体有益的矿物质和微元素。河水过滤后的清泉酿制成的美酒,具有其他地方所没有的酒香。脑海里许多的碎片随着记忆纷至沓来,像电影胶片一卷卷涌至眼前。
  清水江在夜幕下闪着磷磷波光,两岸的灯光映照在河面上,斑驳、流离,远处临河酒吧开始营业,三三两两的客人坐在位置上,品酒论人生,飘渺的歌声隐隐传来,似靡靡之音。近处的石椅上小情侣在约会,两人像连体婴一样粘在椅子上,男孩不知说了啥,女孩咯咯笑着,惊扰了一池春水。
  “小姐,有服务吗?”秃顶,大腹,带着酒气的男人悄声问道。
  “走开。”我厉声喝道,才惊觉河边的这一片公园又是当地人所称的快活林,不少龌龊勾当在这里进行。
  “装什么清纯嘛,来这里的人。”男人骂咧着走远。
  我挪了挪位置,将恶浊的空气隔开,接到杨栾凡打来的电话。
  “小年,你去哪里了?”杨栾凡焦急的语气传来。
  “我不舒服先走了。”我稳了稳情绪,让声音听不出异样。
  “那你先回去休息,我这边结束马上过来看你。”杨栾凡又说。
  “不用,我没事。”我赶紧说。不然以杨栾凡的性格,真会半夜出现在我家。
  “那我让林美过来陪你。”他仍是不放心,“我这会抽不开身。”
  “杨栾凡,你不用管我,我真的没事。”说完,我便挂了电话。
  我站起来往住的地方走去,我总不能一直坐在这里,让别有用心的苍蝇将目光粘在身上,像鼻涕一样恶心。
  回到家时,已经10点过了,我将曳地长裙脱下来,才发现一双脚肿得厉害,脚底鲜血淋淋。从大街上一路走回来,也不知是石子还是玻璃将脚底划出了细细密密的伤痕。刚才不觉得痛,此时才后知后觉。我接来一盆水,小心地清洗着脚板,清水沾在伤口上,仿佛撒了一层盐,噬骨的疼痛从脚底漫延至全身,额头上渗出了细密的汗珠。此时倒是真的羡慕那些穿着高跟鞋如履平地的人,自己仅有的两次不是把后跟磨破就是把脚崴了。
  电话又一次响起来,我以为是杨栾凡结束饭局打来的电话。拿起来却是一串熟悉的电话号码。有些事,你以为已经忘记了。其实,它只是埋藏进了心里,就像那串数字。只一眼,没有留存没有标记,它却存在于你的脑海里,你的内心深处,你的骨头缝里。此刻,它就从内心深处浮潜到了海的表面。
  手里的电话仿佛带了电,电流的声音在房间里嘟嘟地响着。以前,我曾经把电话铃声设置成张学友的歌曲,别人给我打电话时听到的不是刻板的嘟嘟声。夕阳醉了,落霞醉了,任谁都掩饰不了,因我的心早已换掉。移动彩铃实行包月服务后,虽然费用不高,奈何斯人已去,张学友的歌再经典也有听厌的时候,索性直接将铃声取消,回归原始的嘟嘟声。
  我将手机埋藏进抱枕里,彻底将它的声音隔绝在一堆棉布里。站起来将盆子里的水端到卫生间倒掉,然后到卧室将自己包裹进棉被里。月亮升起来了,挂在窗外的泡桐树上,树影和月影都映照在窗户上。昨夜因非今夜圆,却凝圆处减婵娟,一年十二度圆缺,能得几时多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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