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兵哥
作品名称:一个人的城市 作者:my199771 发布时间:2012-05-13 19:44:39 字数:3348
兵哥(1)
我是一个小区的保安。我当保安之前,都是在部队里,退役下来,经熟人介绍,来到这个城市,到这个小区当保安。
对于这个城市,我只听说过,说它很大,人口很多,有上百万人口。我的妈呀,我在军营里,一百号人算多了,上百万,那得是多少个军营呀。像我所在的小区,在这个城市里,到处是,可说跟天上的星星差不多。
小区的保安,除了我外,还有五个。我们实行三班倒。每次两人值班。我们的任务,就是看住大门,对来小区的外人,进行登记盘查。对整个小区,我们都安装了监控,但有时候,我们也会到处的走走。老站在门口,站累了,走走相当于活动活动手脚。至于,别的锻炼,可真是没有了。即便有时间,也没场地,也没设施。
另外的人,跟我一样,也是经人介绍过来的退役军人,不同的是,我们来自不同的地方,有不同的风俗习惯。为此,除了成家的人回家吃饭外,剩下的我跟另外的两个,由于口味不同,也分开来煮饭吃。你煮你的,我吃我的。这样避免煮了不合谁胃口,出现争吵的现象。
不值班的时候,我喜欢到处走走,看看在别的小区,是否看到熟悉的面孔。然而,我走了好几个地方,所看到的,虽穿着同样的制服,但面孔是陌生的。
其实,我这么走也是徒劳的。跟我同在一个军营的,都有联系。我知道,只有我来到这个城市,其他的人,都不在这个城市。即便如此,我还是喜欢到处走走,去认识更多的人,交更多的朋友。
认识的朋友多了,经过闲聊,大家发现,不管在那个小区当保安,待遇都是一样。工资就那么点儿,刚好糊口,养家艰难。大家都发同样的牢骚,看不到将来。
小区的房子很贵,我半年的工资,才够买一平方米多一点点。我做梦都想自己能够在小区有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不过,那根本是不可能的。除非,我不做保安了,换别的工作,或者,从天上掉下一捆钱砸在我身上,还特别声明,那钱是属于我的。假如,我仍是做保安的话,我这辈子,就别想着房子了。不当保安,我能干吗呢?
我会开车,我可以去开出租车。开出租车,应该很赚钱的。赚上几年,存够了钱,我就可以找个婆娘,跟我一起过日子。对,就这么定了。
这是我的一个秘密,唯一的秘密。我不能告诉任何人。因为,我不想被人耻笑。我曾经亲眼见过,有一个人,因为告诉别人他的秘密,便被大家当做笑料。
我开始留意关于与出租车相关的信息。等时机成熟,我就脱下这身保安制服,为自己的婆娘而努力。你别笑我——就这点出息,难怪当保安。干大事业,都是从小事开始的。连婆娘都讨不了的人,你认为他会出息吗。有出息的人,婆娘多的是。
保安的工作很单调,单调的工作做久了,人也会变得木呆,脑子不灵活了。所以,我觉得,选择怎样的工作,很重要。同样的基础,同样的能力,有的人由于起点高,结果,他就成了领导。于是,他具有谋划、指导的思想;但若在起点低,去当什么掏粪工或扫大街的环卫工,没几年,不说有谋划指导的,细想,能对自己有信心已经不错了。乞丐,不是天生就只看着碗里的零钱的,而是后天长年累月形成的习惯。
做保安,我还将继续做多久呢?要是我能做得了主,我会立刻不干了。可是,很多事情,因为生活的原因,直接的说,是因为钱的原因,都不是自己能做得了主的。
今天,我没有值班。为工作的事,我又跑了一天,结果,仍是没有半点进展。要找工作的人太多了,人才市场里,人头攒动,从二楼往一楼下看,全都是人头。那场面,让我想起了电影中角斗士在场上打斗时,观众台上的奴隶主们。当然,楼下的人们,可不是奴隶主,而是找事做的人。
自己的事,做了吗?
坐在路旁的椅子上,看拉着行李箱的行人,匆匆地从我前面走过,离我越来越远。我拿出手机,翻滚屏幕搜索号码,拨给谁呢?
路灯已点亮,歌舞厅、酒吧、发廊等各个娱乐消费场所的门前,开始站着打扮妖艳的女子,她们向来往的行人抛眉眼,弄骚首,都市的夜生活就是在这样的魅惑中,即将激情梦幻地上演。
纸醉金迷。都市的魅力,便在于此。
兵哥(2)
他站在我身边,他的手在伸进一个女乘客的包里。我看得清清楚楚的。
“住手。”我抓住他的手,大吼。
“你干嘛。”他盯着我说。他的眼,射着凶光。
“你又在干嘛?”我回道。
“我什么也没干。”他朝我轻扬着脸,若无其事地说。
“你偷人家的东西,你还说你没干嘛。”我怒道。这贼也太可恶了,明明割破了人家的包,要偷人家东西,被发现了,还说没干。
“你可别诬陷好人。”
“你是不是好人,先到警察局再说。”
“我凭什么跟你去警察局。你是谁呀?”
“就凭你偷东西被我抓住了。”
“我没偷。”
“没偷。”我朝四周看看啦,对众人说,“大家看看,有谁的钱包不见了的。”
“我。”
“我的钱包不见了。”
“我的也不见了。”
“看见了吧。”我说。
“他们的钱包不见了,就说是我偷呀。我的钱包还不见了呢,那我能不能说,是你偷了我的呢。”
“你这小偷还真能狡辩。你敢不敢让我搜身。”
“凭什么我让你搜身。你以为你是警察,说搜谁身就搜谁身呀。”
“我是人民解放军。”
“喔,原来是臭当兵的。当兵的就了不起。当兵的就可以随便搜百姓的身?人民养你们,是为了打敌人,保护人民家园的,可不是养你们来欺压百姓的。”
“你——”
“臭当兵的。看你这熊样,是冒牌的吧。”有三个人围了上来,其中一个嘴里叼着根烟,戴着副墨镜。不用猜,肯定就是他们的头儿。他狠狠吸了一口烟,然后朝我吐出,喷了我一脸的青烟,然后说。
“我——”我真没想到,自己会被倒打一把,因此也一时语塞。
“没话可说了吧。你这种人,我见过的多了。自己是小偷,被发现了,便贼喊捉贼。你以为,这么多的人,个个都是傻子,都没脑子。”
“行。我是小偷,你们敢跟我一起去警察局吗?”我双眼一个个地扫射了他们,说。
“你大爷我今天没空,你要去就自己去。”
“对,要去你自己去。”
“你们这是怕了吧。”
“怕。我们怕谁过。”
“这是什么?”
我乘着他不留神,伸手从他的裤兜里掏出个钱包。我扬了扬手中的钱包,说,“大家看看,这钱包是谁的。”
“是我的。”一个女子说,声音很小,我差点听不到。
“大家看见了吧。他们是一伙的。”我大声喊,没有回声。我很是生气。他们怎么能这样呢。我可是帮他们的。他们当中有人向我眨眼。我回头看,小偷们的手里,不知道何时多了一把把亮亮的匕首。
“这事跟你没关,你最好走一边去,别管闲事。”
匕首在戴墨镜人的手里翻飞。
“我要是没看见还可以。我要是看见了,这事就管定了。”
“你不就是个当兵的吗,别把自己当做世界警察似的。”
“你们还真嚣张,大白天的偷人家东西,被人发现,还想杀人灭口。”
“你自己找死的。怨不得我们。”
我死了,在那天,在众人的面前。
我的死,一点不奇怪。我手上啥也没有,而他们手里都有刀,且还四个人。其实,那天,我也可以不死的,虽然,他们手上有刀,且是四个人,但只要众人中有人站出来,跟我一起阻拦他们,他们就不会那么的嚣张。他们就会有所顾忌。他们下手也就不那么地狠。只可惜,那么多的人,包括被偷钱包的受害人,也只是站在旁边,一声不吭。是众人的沉默,让他们嚣张无比。
即便众人都不站出来,我也还有可能不死,那就是,我手里也带有刀。其实,我小的时候,常带刀在身上的,只是大了,知道携带刀具在身上,是违法的,所以,我就没带刀。
我的身上,被捅了十三刀。有如电视里的十三太保,他们每个人给我致命的一刀。地上到处是血,那是我的鲜血。我倒在地上,他们还怕我没死,上来又踢了三脚,见我真的动不了了,没气了,才不慌不忙地离开。
“你们要是有谁敢报警。我就要你全家的命。”
歹徒在临走前,丢给众人这么一句话。众人有的蒙上眼,想让劫匪不记得自己。其实,歹徒没有必要说这话。因为,众人谁也不想自己的家人被杀死。而杀人的歹徒,却还可以活着。
警察来了。我的尸体被抬进太平间。
我的母亲来了。母亲见到我的时候,我躺在白色的床单上,我像睡着了。母亲伸出皲裂的如松树皮的手,颤抖地抚摸我的脸,嘴里叫着我的小名,眼泪从她的眼里流出,滴落在我的脸上。
看着苍老的母亲,我真后悔,后悔自己不该那么冲动。我该为母亲着想,我不能丢下母亲,让母亲一个人独自活在这个熙熙攘攘的,亲情的世界里。
“妈。孩儿对不起您。”
我伸出手,试图替母亲擦拭掉她脸上的泪痕。但是,泪痕穿透我的手,滴落在地上。我的叫声,母亲听不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