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调查和分析
作品名称:依前春恨锁重楼 作者:青云之信 发布时间:2018-05-08 20:53:18 字数:4797
“浩然,这件事,你怎么看?”江宁问。
“我想,先回局里看看详细的档案。”余浩然一面开车,一面说。
“嗯,事情真是复杂啊。他们居然还有一个亲生的儿子。”
“那夫妻俩再生个亲儿子很正常啊。”
“但是看起来,韩秋玲对冯子珍比她亲生的儿子还要亲,这不太符合常理啊。”
“那也是。”
“而且,你还记得么,她说她的亲儿子都八岁了。”
“然后呢?”
“你记得么?那天,跳桥事件那天,我跟你说过的,那个女孩子的养父再婚才两年呀,怎么和这个再婚的妻子冒出来一个八岁的亲生儿子?”
“嗯,看来确实有点问题。所以,我们还是回局里好好研究一下案宗再说。”
两人匆匆回到局里,直奔治安科。上楼时迎面碰到黄姨,她看到两人一起不禁笑了,刚想说什么,两人却不理她,径自而去,让她独自惆怅了好一阵子。
余浩然在回来的路上已经跟王副队长打了电话说明了情况,因此,小马已经把所有案宗准备好,等着他们过来了。
“《未成年人失踪人员档案》第20161015-12号:
姓名:冯子珍;性别,女;年龄:13岁;旭林中学初一级学生
失踪日期:2016年10月15日(星期日);报案日期:2016年10月17日10时28分;报告人:韩秋玲
家庭情况:父亲,冯南成,48岁,XX企业负责人;母亲,韩秋玲,33岁,家庭主妇;弟弟,冯子宝,8岁。
报案记录:……
……”
文件后面是一份寻回记录:
“地点:帽峰山百花山庄度假村
报案日期:2016年10月22日16时52分;报案人:张XX
报案记录:……
现场调查记录:……”
又打开那个相关的案宗,就是冯子珍跳桥事件记录:
“姓名:冯子珍;性别,女;年龄:13岁;旭林中学初一级学生
日期:2016年9月19日;报案日期:2016年9月19日16时42分;报告人:王xx
家庭情况:父亲,冯南成,48岁,XX企业负责人;母亲,韩秋玲,33岁,家庭主妇;弟弟,冯子宝,8岁。
报案记录:……
现场记录:……”
江宁呆了,他们真的有一个七八岁的儿子,那么,这个儿子真的与冯南成是亲生父子关系?
再翻开户口档案:
第一份:
“姓名:冯南成;
性别:男;
出生年月:1968年x月x日;
身份证号:……
婚姻状况:
第一次婚姻登记,日期:1992年9月18日;配偶姓名:林珍,身份证号……;
第一次离婚登记,日期:2013年9月2日;配偶姓名:林珍,身份证号……;
第二次婚姻登记,日期:2014年6月6日;配偶姓名:韩秋玲,身份证号……;
……”
第二份:
“姓名:韩秋玲;
性别:女;
出生年月:1983年x月x日;
身份证号:……
婚姻状况:
第一次婚姻登记,日期:2014年6月6日;配偶姓名:冯南成,身份证号……
……”
第三份:
“姓名:冯子珍;
性别:女;
出生年月:2003年8月x日;
身份证号:……
户口登记日期:2004年6月x日
……”
余浩然沉思着:“来,我们先理一下这个家庭的情况。”
他摊开一张纸,一面画,一面说:“首先,冯南成和林珍婚后,多年没有生养,然后就收养了冯子珍。问题是,在哪里收养的?其次,冯南成和林珍离婚后,冯子珍为什么会被判给冯南成而不是林珍?第三,如果韩秋玲说的是真的,她的那个八岁儿子是她和冯南成的亲生儿子,那么,这个儿子是在他们正式结婚前生的,因为当时冯南成的法定妻子是林珍。”
“如果这个第三点是确定的,那么,冯南成和韩秋玲是很多年的婚外情人关系?然后,也基本可以确定,这也是冯南成与林珍离婚的一个很重要的原因了。”江宁接着说。
小马插口道:“如果真是这样,那么,当冯南成与林珍离婚时,就不会接收那个养女冯子珍了呀。因为他已经有一个亲生儿子了。”
“而且,按常理来说,韩秋玲也不能接受一个莫名其妙的外带养女吧?”
“嗯——对了,我们还有一个很重要的案宗没有看呢。”
“什么案宗?”
“就是你说的遗产案啊,我觉得那个案件一定很关键。”于是两人一齐望向小马。
小马抓了抓头,为难地说:“这个案件还在法院审理中,我们没有办法调过来查看。”
“看来,我们要亲自去找陈法官了。”
“嗯,肖科和陈法官很熟,我去请他先给陈法官打个招呼。”
“好。”
当两人匆匆来到法院,已是法院下班时间了。
陈法官是“习惯性加班”的人,还在办公室埋头苦干。
余浩然和江宁敲门进去,陈法官并没有过来招呼他们,他只是抬头看了看他们,继续他的工作,一边说道:“坐吧。你们要了解什么情况?如果合适的话,我可以告诉你们。你们也知道,法院的资料都是保密的,一般情况不能给其他人查阅。”
两人忙道声谢,也不客气,便在他的办公桌前坐了下来。
先开口的是余浩然:“陈法官,很抱歉这么晚了还来打扰您。”
陈法官头也不抬地说:“客套话就不必说了,有什么事情就直接说吧。”
于是,江宁便从冯子珍跳桥事件说起,把她后来失踪及现在深度昏迷躺在医院的情况说了一遍。
陈法官听完后,抬起头,凝视着江宁:“小江,那个女孩子跳桥是什么时候的事?”
余浩然答道:“2016年9月19日。”
陈法官放下手中的东西,起立到一旁的大书柜上找了一个厚厚的文件夹,封面上印着大大的红色黑体字:“保密”。他回到座位上,翻了几下,看了一会儿,默默点点头,又问道:“那么,失踪日期呢?”
余浩然答道:“2016年10月15日。”
陈法官又翻了几下,看了一会儿,默默点点头,又问道:“那么,你们想了解什么?”
“我们有几个问题想要请教陈法官。”
陈法官并不插口,只是默默地看着他们,等着说下去。
江宁说道:“第一,冯子珍那天下午为什么要跳桥?我记得那天我来给您送资料,刚好您在审这个案子。是不是那天在庭上发生了什么事情?”
陈法官想了想,慢慢道:“那天主要是双方律师陈述意见,当时有提到收养和离婚时的相关证明文件。收养证明是合法而有效的,收养文件上有冯南成和林珍的共同签名,并且还进行了公证。离婚时,林珍放弃了冯子珍的抚养权,当时,法院就把孩子判给了冯南成。”
余浩然和江宁对望了一眼:“看来,这对养父母的离婚对冯子珍的打击是相当大啊。”
江宁想了想:“我觉得,养母主动放弃了抚养权对孩子的打击更大吧。”
余浩然又问道:“陈法官,我有个问题请教您,他们离婚之时应该已经完成了夫妻双方的财产分割了,为什么现在一方还要争另一方的遗产呢?这在法律上可行么?”
“首先,这个遗产案件,并非离婚夫妻的一方争取另一方的遗产,而是养女申请继承养母的遗产。从法律上来说,对于合法的收养关系的子女,无论养父母的婚姻状况如何,都有权利申请继承养父母的遗产。其次,当时他们离婚的时候,冯南成是净身出户的。”
“什么?”余浩然和江宁都大吃一惊,难道是因为“婚外情”?但也不至于严重到被法院判决“净身出户”吧?
“法院居然做出这样的判决,是因为他——有什么严重问题么?”
“不是法院判决的,是冯南成主动申请的。”
余浩然和江宁更是愕然了,没想到这个冯南成为了婚外情如此敢担当,居然宁愿净身出户也要离婚。他既然是那个XX企业的负责人,应该积累了相当可观的家产啊!
“离婚原因呢?”
“那个离婚案与本案无关。”陈法官淡淡地说,“不过,那个案子很简单,只是夫妻双方同意协议离婚,并没写具体的原因。”
“那,既然有这么丰厚的财产作为保障,林珍为什么还要放弃已经养了十年的养女?”江宁很是不解,想起冯子珍在梦中一再地哭着要妈妈的情景,可知她们的母女之情了。
陈法官静静地考虑了一会儿,才又慢慢地说道:“10月13日,对方律师提出冯子珍是冯南成的婚外情所生的女儿,并且当庭要求冯南成和冯子珍去做亲子鉴定。当时,冯子珍在现场。”
“什么?”余浩然和江宁更是惊讶得合不拢嘴,“这是什么情况?”
陈法官缓缓地抽出一份文件递到他们面前,这是一份亲子鉴定报告,上面显示冯南成和冯子珍有99.99%的亲子关系。
两人一时默然,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
这也太刺激了!多年的养父居然是自己的亲生父亲,而且亲生母亲还是一个不知其名、不知所踪的“小三”,这对于一个年仅十三四岁的少女来说实在是太难以承受了!难怪冯子珍会选择出走了!
“看来,林珍知道了这一切,所以他们才离了婚。”
“所以,林珍才会放弃孩子的抚养权。”
“但是,冯南成为什么要接受‘净身出户’呢?就算有这样的过错,法院也不至于如此判决的。何况他还有孩子的抚养权。”
“这个,就要他本人回答了,这个案宗里没有写。”陈法官淡淡地说。
“既然当初他选择了主动放弃财产,现在为何甘愿暴露这个真相也要趁这个机会把一部分财产争回来呢?”
“也许,他当初的‘主动放弃’并非真的是自愿的,也许……”
“也许是有什么把柄被林珍抓到了,他不得不接受林珍的条件——选择净身出户?”
“嗯,这是‘弃卒保车’。”
“对了,他现在的妻子知道这件事么?”
“韩秋玲?这就难说了。”
“也许她就是其中的把柄,所以才不得不接受这个女儿吧?”
“她现在这种情况可真的是名符其实的‘后妈’了,比养母的身份更尴尬吧?”
“所以,她才要表现得对冯子珍这么关心,比亲生的还要亲?这是要‘做’给冯南成看的么?”
陈法官一直没有插话,自顾自地做自己的事,任由他们二人讨论着,这时开口道:“你们还有什么事要了解吗?如果没有其他事了,那么我要下班啰?”
“对了,陈法官,”江宁想了想,说,“我去给您送资料的那次开庭,当时林珍母亲那一方并没有提出亲子鉴定的要求,而是后来再开庭时提出来的?”
“是的。那次开庭时,冯方律师提供了非常充足的合法收养证明,林方无法反驳。”
“看来,林方律师是后来才得知冯南成与冯子珍的真正关系的,所以才在下一次开庭时提了出来。”江宁沉思道。
“那么,这个消息是由谁透露给林方的?”
“是不是当时办理收养手续的人?”
“陈法官,请问他们的收养手续是在哪里办的?”
“根据冯方提供的文件,是在四川的一家福利院。”
“难道冯南成把他的女儿先送到千里迢迢的四川,然后又想办法和林珍一起去那里领养孩子?他又怎么能保证林珍一定会看上他的女儿呢?”
“据冯南成当时提供证明时说,这个孩子是由他的远房亲戚在四川的亲戚介绍的,说是刚出生不久的孩子,山里的家里穷,孩子多,所以愿意送给没有孩子的家庭收养。由于他和林珍结婚多年一直没有孩子,早就想收养一个孩子了,所以,听到消息就马上过去当地,并且就近办好了合法手续。冯南成当时强调说,专门办理合法的收养手续是因为,林珍一心要把她当作自己正式的孩子来抚养的,而不是仅仅只是‘抱养’亲戚的孩子。”
“看来,林珍是真心实意地对待那个孩子的。”江宁感叹。
“不过,林方后来提供的证词又有一点不同,”陈法官又道,“林方律师说,当时是冯南成直接把孩子抱回家里的,说是远房亲戚的孩子,因为一心想要儿子,结果生了个女儿,很失望,愿意送给别人收养,他听说了,马上就过去接回来了,因为他知道林珍一直想要个孩子,尤其想要个女孩儿。林珍看到这个才6个月大的女婴很喜欢。去四川办收养手续也是冯南成的主意,他对林珍解释说,有了合法的收养手续,就不用担心将来有人过来要回孩子了。所以,林珍也依了他的主意。”
“如果林方律师所说是真的,那就怪了,那个孩子明明就是冯南成的女儿,他为什么还坚持要办收养手续?难道他还计划着有离婚后争遗产这一出?”江宁不禁吐了吐舌,如果真是这样,那也太神了吧,还提早计划了十几年啊!太可怕了!简直让人怀疑他是否与林珍的英年早逝有关了!
“这个真相就需要你们进一步去调查了。”陈法官淡淡说道。
“当时,双方有没有说那个孩子是在哪里出生的?有没有出生证明?”
“冯方律师只说是在一个山区小城,没有出生证明。不过,话又说回来,如果要办入户,还是要有正式手续的。他们去办一个合法收养手续也是正确的途径。否则,就有拐带儿童嫌疑了。”陈法官一边说着,一边站了起来,“好啦,我今天答应了女儿要早点回家。现在可以走了吗?”
“陈法官,真不好意思,打扰了你这么久!最后,能不能请您告诉我们,那个办收养手续的福利院的名字和地址?”江宁和余浩然也站了起来。
“可以。”于是,陈法官把福利院的名字和地址抄在一张纸上交给他们。
“谢谢您!”
离开法院时,天已经完全黑了。
他们决定先回二沙岛的家里,好好讨论一下目前所掌握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