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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三章 头牌律师

作品名称:法官笔记(小说)      作者:清闲若水      发布时间:2018-03-17 06:22:06      字数:6771

  律师受聘担当被告辩护人后,如认为被告人无罪,激烈程度不亚于黑白棋子蠻战。律师尽力向法庭陈述被告罪轻,依法可以从轻减轻情节,或可判缓刑,希望得到法庭支持,给法庭提供公正下判的证据,所以我从来不歧视律师,有许多律师朋友。如果受到律师邀请,我还以观众身份,赶到外地旁听案件的公开庭审,当作代职见习。我相信庭审艺术学无止境。但有两条底线:绝不和律师谈论别人主审的案子;绝不和律师私下约会谈论自己主审的案子。李伟要我帮他斟酌的案子是外地的,和本地区没任何瓜葛,没任何谈话羁绊。
  塑料厂商春荣厂长宣告无罪后,引起很大轰动,称李卫为头牌律师,不少被告人和嫌疑人家属不远千里找他辩护。兰家洼市铁路运输法院被告人刘希的弟弟刘宇找他替他哥辩护,一开口就说他是慕名来的,千万别拒绝。还说,只要他哥哥无罪释放,辩护费好说,另有答谢。
  李卫打断了他的话,说:“谢谢您慕名找我,但你误解了,不是我辩护商厂长无罪的,也不是我口才好被告才无罪。是她本来无罪,自然无罪。只要有无罪证据,磕巴嘴律师也能胜诉。律师只是把证据提供法庭,有罪无罪法庭说了算。所以,律师不能打保票,也不允许打保票。公安局、检察院受客观条件限制,或人员能力稍欠缺,难免出个把错案。商厂长案子让我碰上了,是我的运气。所以我不能保证你哥哥无罪释放。至于律师费,国家有规定,外地的除旅差费外,不另收费。”
  刘宇有些不好意思,忙说:“知道知道,你从不额外收费。”
  李卫好奇怪,直盯着他问:“你调查过我?”
  刘宇躲避着李卫目光,说:“我来三天啦,不少人举荐你,夸你敢碰硬。”
  他个子高,小眼睛,尖下颏,黑黑的,脸上有块白癜风残留,如果不是个子高,真是猴样。说完又盯着李卫,似乎进一步推敲他的能力和办案水平。
  说实在的,他穿一身毛边漏洞牛仔服,光头,说话油腔滑调,那眼睛盯着你,让人反感。又拿辩护费说事装大款,李律师内心有些不悦。不过看他对哥哥如此尽心,有些触动,反感稍差些。刘宇猴精,见李卫不语,小眼睛露出诚恳目光,微笑说只要答应出庭,有罪无罪,判多判少,绝无任何怨言。
  听到此处,李卫不再和他打哑谜,说:“我把过程说一下。签合同交律师费后,首先到看守所会见你哥,听他对起诉书指控的贪污四万五千元三产收入和受贿买木材款六千元的事实的看法,以及他自己的辩护意见,即他为什么不认罪,然后进行必要调查。根据查证结果,提出辩护方向。再说一遍,律师不打保票。行,就签合同。不同意,也没什么。认识一回,也是缘分。”
  李卫最后一句近似江湖的话说完,刘宇毫不犹豫,拿起合同签了字,说出一句梦幻般的话:“我哥哥有救了”,转身笑着到隔壁会计那缴费去了。可能由于兴奋,忘记了低头,出门碰到了门框。后来告诉李卫,头上的苞疼了好几天。
  接案后李卫听到了一个惊人消息,其他所的律师接过此案,兰家洼铁路运输检察院因该律师一个人调查,原来行贿人王翔改变了口供,说不是行贿,检察院要以伪证罪同案嫌疑拘留该律师,于是该律师辞案不办,解除合同到外地躲灾去了,才推荐的我。怪不得委托人说在这待了三天。李卫有些意外,但这不是毁约的理由,况且心中莫名其妙升腾一股替上任律师抱打不平的冲动,决定硬头皮干下去。
  案件并不复杂。起诉书主要指控被告受贿三起犯罪,一是贪污三产家属队收入45215.50元,一是收取海拉尔市木材商人王翔请车皮贿赂款6000元。收买木材款人高某行贿款500.00元。
  李伟详细介绍了在兰家洼铁路运输法院阅卷情况,发现铁路会计师抄录的白林车站三产在白林林场收入21笔的单据款额,和认定从农业银行转来的三笔收入以不下帐手段贪污的款额惊人的分毫不差,意识到公诉人有可能重复计算了白林车站站长刘希经手的收入!李卫不敢怠慢,委托长春著名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鉴定。三个会计师到林场查阅了来往账目,以及林场分三笔从农业银行将现金转到车站三产的会计凭证下的明细,认定两笔款是不同形式表现的一笔款,重计了车站三产收入,即白林车站已将收入全部入账,不存在贪污同样数额犯罪,从而否定了兰家洼铁路会计师的鉴定。在大家议论该会计师犯低级错误时,李伟坚定地说,不是低级错误,是故意错的。连我外行都知道错,他能不知道?大家忽然明白,又是一起行政领导干预的错案。至于是不是罗织罪名挟嫌报复,李伟说不是他研究的题目。
  法院很重视李卫提交的证据,将情况通报公诉人,提议法院和控辩双方共同到白林林场,核实证据,另请双方同意的会计师重新进行鉴定。但是被拒绝了,法院只好和辩护人一起到林场翻看原始记账凭证。
  李伟办案很大气,说心底无私天地宽,证据只有经过双方敲打,才能成为铁的证据。有的不入流的律师故意隐瞒否定犯罪的证据,开庭时搞突然袭击,使公诉人处境尴尬,借以提高庭审轰动效应和自己威望。李卫觉得不妥,对已将证据交给法院,让律师查阅的公诉人不公平,也不利于案件及时结案。但他的好心,未被公诉人採纳,不同意审判长约请共同审核记账凭证,还演出了当庭攻击辩护人惊心动魄的一幕,让人迷惑。
  关于受贿6000元,征得法院同意,李卫和搭档去海拉尔见到了王翔。他狡狯的眼神和滴水不漏的谈吐,使人立刻感到他是只重利益,不顾其他的生意人。他说那六千元确实是放到刘希那代管的请车皮款。那时请车皮难,除打通关系外,需及时交款。他离的太远,交通不便,杂事又多,就委托刘希替交,不是行贿。而且检察院搜查站长办公桌时6000元还整齐放在抽屉内,刘写的小条“王翔预交车皮款”夹在款内的情景符合。搜查时地方派出所所长在场。不知为什么没有他在搜查笔录上的签字,违反了在场人必须签名的规定。另外也没有那个小纸条的记录。
  李卫和王翔的谈话全部录了音。李卫对我说:“律师是弱势群体,不得不防护自己。回来后找到派出所长调查,他承认自己是在场证明人,6000元在刘希办公桌内,还夹了个白纸条,但没看清上面写的什么。
  关于起诉书还指控刘宇收受山东商人高某购木材行贿款500元,因被告坚决不承认,属证据不足,他并不在意。事有凑巧,恰好开庭前一天见到了高某,他说被逼才瞎说给了刘宇500元。我认为是意外收获,请他出庭作证,他爽快答应。我当时很佩服山东人的爽快,没想到后来使他遭受了一个月牢狱之苦。”
  李卫请我喝上等滇红,喝到红色基本褪去,我感到累了,他还没讲完。他请我参加旁听。我顺势答应,建议他等开庭后再叙。
  铁路运输法院和检察院在一个二层楼里办公,从中间一分为二。开庭时不知为什么检察院去了许多着装警察,很有气势。座位不多,我坐在最后排。
  法庭在二楼走廊尽头,不大,但威严莊重。审判台、公诉人席,辩护人席,证人席齐全。庭外候审室,证人室,律师室都有。
  审判程序很规范、平静。法庭调查开始,公诉人提问被告人,被告人否认全部犯罪指控,公诉人提高声音警告被告要承担不利法律后果。我很佩服公诉人知道有否定指控证据时还很镇静,气势如虹,有定力。
  公诉人首先出示了铁路会计师构成贪污罪的鉴定书,审判长征求辩方意见,刘宇提出反对,并出示长春会计事务所否定原鉴定的鉴定书,并出示了白林林场会计室主管会计师加盖林场公章的证词:此45215.50元支出未付现金,是通过转账支票支付,并着重指出公诉方重复计算被告人经手收入,导致指控失误的根本原因是其委托会计师鉴定错误。
  这本来是替公诉人失误找的下台台阶,但还没说完,公诉人突然未经审判长同意,大声说:“辩护人和白林林场会计师认识,证据来源非法,不能做证据使用。”
  公诉人是位女士,起诉科科长,表情极为严肃,口齿伶俐,话声音高亢刺耳,恶狠狠地用手指着李卫说:“像这样作无罪辩护的律师,请法庭注意他的立场,应当请出法庭。”我作为旁听观众,对检察院起诉科科长作为公诉人,竟在法庭上飞扬跋扈,实出意外。
  受到人身攻击的李卫,在公诉人说完后,微笑着举手请求发言,说:“审判长,我和白林林场会计科李科长十年前办案认识,以后无任何往来。另外,请公诉人仔细看一下公章,那不是李科长私人证词,而是林场认可的证词。另外,请法庭告诉公诉人遵守法庭纪律,得到审判长允许再发言。”
  公诉人没检讨自己过失,反而变本加厉,没把审判长放在眼里,未经允许,再次大声斥责:“像这样丧失立场千方百计替贪污犯辩护的律师,不应当坐在辩护席上。法庭应当将他驱逐出去。”
  何等狂妄,何等恣意!李卫眼里出火,显然被激怒了,但仍然礼貌地征得审判长允许,说出了有理却不该在法庭上说的话:“请审判长告诉公诉人,我是立场坚定的立过二等功的共产党员,司法部公派俄罗斯的访问学者,退休前是律师公证处副处长,现在依法接受被告人委托,依照刑诉法和律师法规定,依法出庭担任被告人的辩护人,必须穷尽办法替被告人辩护,是法律赋予的权利和义务。法庭审理进程法律规定由审判长指挥,并没有赋予国家公诉人随便发言权利。请给予严肃指正、批评和提醒。”
  审判长四十五岁光景,表面有些文弱,声音不高,但指挥法庭进程严谨不失柔和,老到不失公道。李卫话一停,他马上作了总结:“双方意见法庭听清了,将在评议时充分考虑。另外,无论哪方发言,请事先的到法庭允许。任何方都不允许违反法律规定。”说完不等别人反应,马上对公诉人说:“请出示受贿6000元的证据。”
  公诉人迟疑了一会儿,按审判长指示出示了王翔承认向刘希行贿的笔录,和搜查笔录。我质证时表示了反对,并出示调查王翔的笔录。没想到公诉人指责我们调查笔录是用可以退回6000元哄骗来的,检察机关将立案追究辩护人的伪证罪。原来在我们调查回来将材料交给法院后,检察院又派人询问了王翔,王翔被问到为什么改变口供包庇刘希时,王翔说我们告诉6000元可以退回来,才改变口供的。
  法庭静极了,笼罩着紧张气氛。审判长没有急于让我们答辩,因为庭前他也不知道有这份笔录。他在给我们时间,也许等待我们以庭前没有交换此份证据,需要准备答辩为由,提出延期开庭审理要求。李卫慢慢举手,审判长说:“请讲。”
  他用从来没有过的平静的口吻开始演说:“法庭,审判长,我很惊讶在没有质证的情况下,公诉人极不负责任说出追究辩护人伪证罪刑事责任的话。按规定法条,检察院立案侦查必须得到检察委员会同意和决定。我不认为检察长和检察委员会没经过核实证据情况下,提前做出决定。请公诉人尊重检察委员会权力,不能冲动越权。还有,双方庭前应当交换全部证据,这是司法解释明文规定。不知公诉方是信不过法庭,还是愚弄辩护人,隐瞒手中所谓证据搞突然袭击,很遗憾。但我们不打算要求延期审理,因为我们有证据证明公诉人指责是错误的。我们没有以要回6000元诱使王翔伪证。倒是公诉方问王翔为什么改变口供包庇刘希的问话,是明显胁迫,是逼供信的一种。我对王翔的询问全部录了音。事实是在询问结束告别走到门口时,他突然问6000元能否还给他,我说要看法庭裁决。既没说还给他,也没说不还。而且是在签字画押后他问的,这时材料已经坐实,根本涉及不到诱供,何来伪证罪?审判长,我请求当庭播放录音。”
  审判长驾驭庭审的能力确实让人佩服。他说:“本庭只审理被告有罪无罪,罪重罪轻,双方对王翔证词争议本庭已经听清,合议庭会认真考虑。录音就不播放了,可以交给本庭参考,但不作为证据使用。双方还有其他证据吗?”李卫率先举手,说:“公诉方出示的搜查笔录没有在场证人派出所长签字,有重大瑕疵。记录也不完全,漏记6000元中夹着刘希写的“王翔预交车皮款”字条。此条特别重要,它在办公室,而不是私人居宅里,注明6000元是王翔车皮预付款,证明被告没有占为己有,也没有收受贿赂的故意,不触犯刑事法律。”
  庭长做人的艺术也确实高明。庭前他听了全部录音,里面王翔说了不少不利于检察人员形象的话,他当然不能当庭播放损害铁路同行形象,便以需鉴定录音带有无变造和剪辑为由,驳回了的请求,然而也没有允许公诉人再发表意见,立即请公诉人解答小条疑惑。
  公诉人很聪明,已经从“有无变造”意识到播放可能带来不利影响,说话声音小了许多,但仍然很坚定地说:“搜查笔录上没有小条记载。反贪局的正式法律文书,应当相信。派出所长签不签字对事实本身没有影响。另外,他并没有证实小条上有字,所以争论小条有没有,不具备法律上的意义,是浪费时间。”
  “审判长,我请求让公诉人仔细看一遍所长证词,上面写的是没看清写的什么,而不是没看清有没有字。”
  审判长确实了不起,再一次替公诉人打了圆场,说合议庭会对所长证词作出判断,不必争论。然后用不容置疑的口气说:“现在核实500元受贿问题。公诉人,请举证。”
  公诉人念了高某证词,说为购买车站家属队的木材给了刘希500元。我提出高某已经在证人室,请求法庭传他出庭作证。
  高某木墩子身材,中等个儿,微胖,脚步沉重,走路震动地板,像山东铁汉。他直截了当说根本没有给过刘希500元钱,也没必要给他贿赂。
  公诉人问:“你原来咋说的?”
  “你还不知道?”高林反问。
  “这是法庭,态度要端正,否则一旦查实,要追究你伪证责任。”公诉人很严厉说。
  “我咋态度不端正了?我不说你们不放我,换着班审我,搞车轮战,困得我倒地上还继续审,谁受得了?”
  “你有什么证据证明我们逼供了?”公诉人问。
  “你们不是录像了吗?拿出来一放不就清楚了?你们不光用车轮战逼供,还打我。”
  “你这是对检察机关的污蔑。审判长,应当予以制止。”
  我举手说:“审判长,证人如实作证,是法律义务,不应当限制。我请求检察院播放审讯录像,以正视听。”
  审判长到底老练,坐在审判椅上,纹丝不动地说:“证人,你是辩护人提出的证人,只陈述你向被告行贿没有,其余不必回答,也不必说。上面你否认向被告行贿,还有补充吗?”
  “没有。”
  “证人退庭。”审判长不容置疑地下了命令,遂即宣布休庭十分钟。
  这时,走廊吵起来了。高某喊:“凭什么抓我?”李卫急忙出去,见检察院两三个警察要给高林上铐子,高某不让,奋力挣扎。李卫一面阻止,一面喊审判长。话音未落,审判长已经挡住了警察,一改庭上温和声音,喝到:“放开,这是法院,你们不能在法院抓当事人。”然后告诉法警:“把证人带到证人室,没有院长和我指示,任何人不得进入!”
  审判长请示院长后,法庭恢复审理,开始法庭辩论。因为法庭调查时已夹杂辩论,又因发生意外,公诉人念完公诉词后,李卫也没了心情,只说了一句:“坚持被告人无罪观点。”匆忙结束了法庭辩论。
  被告人最后陈述也只两句话:“我无罪。抓证人违法。相信法庭正确下判。”
  法警随着押送被告的警车走了,呼啸的警笛声那么尖厉,让人心惊。不能保护证人安全,李卫感到从来没有过的软弱无力和孤单。他给兰家洼市司法局任副局长、政府法律顾问的连襟打电话求救。他来了,因铁路不归他们管,也无办法。但他没走,给李卫介绍认识后,和我们一起站在证人室门口一个多小时。我很感激他。也许有人认识他,他来后再也没人骚扰。
  已经晚上,街上已经灯火辉煌,然而法、检双方还没协调完毕,让人心烦。
  审判长终于来了,把我们仨人让进证人室,宣布协商结果:在法院绝不允许抓证人,但出了法院门,他们就管不了了。李卫很气愤,说法院推卸责任……没想到高某突然说:“别为难了,你们尽到了责任,不就是再抓一次吗?我豁出一百八十斤,和他们轱辘到底,只要留一口气,和他们没完。”说完,自己走出证人室,昂着头,走过长长走廊,下了楼梯。大门口检察院的警车闪着红光,警察示威性地亮着手铐等着。高某回过头和大家说声再见,伸出双手,让警察铐上,不回头,钻进警车。警车响起尖利的警笛声,在夜幕中消失。
  李卫掉了眼泪,为国家法制得不到维护悲凉,为勇敢出庭的证人人身权利得不到保护痛苦。我还是第一次看到他为案件掉泪。他义不容辞地向电报大楼跑去,给尊敬的韩杼滨检察长拍了一份长长的电报……
  这起案件的一审结果是:法院最终宣告贪污罪不成立,五百元受贿事实证据不足,以受贿罪六千元判处被告刘希有期徒刑三年。
  宣判后刘希上诉。
  最高人民检察院监察局副局长再次被派到东北黑土地。证人被释放。李卫长长舒了口气。事后我问他电报内容,他说该写得都写了;官司还得继续打下去。至于飞扬跋扈在法庭上不可一世的女公诉人,只知道她副检察长没提上。李卫被誉为头牌律师,找他辩护的越来越多,名声越来越大,他担心出头的椽子先滥,到大城市执业去了。
  走之前,我请他都喝了一壶陈年普洱茶,那透明鲜红的颜色,一直喝到没色,又换了一壶滇红品茗,睡意全无,一直谈到第二天凌晨。
  他搬家也没告诉我,从此再无音信。在我写的笔记中,只记了他一个律师的故事。半年后我收到了他给我寄来一封没有地址、只有一句话的信:在经济大潮中很难独善其身。他随信转来一封没有作者的一篇文章:丑陋的法官。
  大概是他自己的写的,因为他爱在大潮浪尖上起舞。看完不禁为他担心,祈祷上苍保佑他平安无事吧。不管是谁写的,那篇文章确有警示作用,文笔不错,多年来我一直保存。我即便被最高人民法院公派到苏联留学,又搬了几次家,忘不了那篇文章的犀利和对法官的警示作用。稍事修改,作为笔记,算是对他的思念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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