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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七 法律心

作品名称:法官笔记(小说)      作者:清闲若水      发布时间:2018-03-06 21:43:49      字数:3101

  在得知刑二庭宣告申诉人白锁柱无罪判决书下来后,我在笔记写上了法律心三字,读了一遍,不禁对自己发明创造的词汇扑哧一笑。平时大家都说爱心,责任心,同情心,公正心,良心,哪有单说法律之心的?
  这四个字来源于刑二庭平反纠正六年前助审员张顺承办,我当审判长合议的一起杀人未遂,判处被告人五年有期徒刑案。据说刑二庭承办人向审委会汇报此案时还表扬了我,说虽然是错案,但在一九八三年严打期间,我敢于把判决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上诉案,改判成五年,也就是说一下减了三分之二徒刑期间,很有胆识,敢担当,应当赞扬。
  承办人绝不是虚伪。随着严厉打击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犯罪分子运动开展,上级权威领导讲话,谁打击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不力,就搬谁的石头(即撤职),十二级台风拔地而起,人们怕犯右倾错误,担心被领导搬了石头,扣上同情犯罪分子帽子,所以定性量刑层层拔高,而我一下子将被告刑罚减去这么多,着实需要点勇气。但是五年后被告刑满释放,刑二庭平反纠正此案,虽说了几句赞扬我的话,我却不敢苟同被告人无罪观点,但没有办法出面阻止。究其原因,一是未听到再审法官有受贿丑闻;二既便宣告无罪,被平反人无权向国家索要经济赔偿,国家利益不受损害;三我已不在审判岗位上……想来想去,法律之心这词突然从脑海蹦出。
  一个法官,光能跟号召跟指示跟风不行,光有同情心,有公正执法的愿望不行,还必须精通法律条文,通晓各类案件本质特征,特别有罪无罪本质区别,具有法律至上心,准确下判,做到罚当其罪,不枉不纵,才是最根本的,才能杜绝上访不断,怨声不绝。
  本案被告人有罪和无罪依据的事实无任何变化,这就给理论探讨扫除了障碍。
  本案源于助理审判员夏章承办、我任审判长以杀人未遂案。被告人妻子包图雅因琐事被丈夫白锁柱殴打之后,哭哭啼啼到县妇女联合会控告丈夫经常体罚虐待她,将胳膊和腿上青一块紫一块新鲜伤痕展示给妇联主任。她说她不堪忍受,气得要上吊时,丈夫说不是要上吊吗,快点,我帮你,说着他把桌子搬到地中央,上去把绳系在房梁上,让她上去自缢,他自己扬长而去。她把绳套套在脖子上,突然心想,这么死便宜了他,自己太冤了,便把绳套拿开下地,跑到妇女联合会哭诉。妇联会根据法律规定职责,向公安机关投诉,请求调查。公安局接妇联会报案,派人到现场查看,桌子绳套原样未动。她丈夫不知去向。经法医鉴定,包图雅身上的伤构成轻微伤,根据最高法院帮助他人自杀也是故意杀人犯罪的司法解释,遂以杀人未遂罪报检察院逮捕。
  正值严打指示下来,她丈夫平时又有劣迹,检察院从快从重批捕,以杀人未遂罪起诉。基层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上诉到中级法院后,合议庭一致意见,定性准确,量刑畸重,撤销原判,改判五年有期徒刑。包图雅另案起诉提出离婚,法院准予。
  很明显此案是公诉案件,只能按公诉案件程序重审,被告人是否构成犯罪,证据是否确凿,量刑是否畸重,决定是否改判,必须公开开庭审理,通知检察院派员出庭应诉。不能因严打时的过错,就自毁再审法定程序,按自诉案件立案标准审理,岂不笑话?
  包图雅没有改嫁。白锁柱五年刑满后,经人撮合,两人复婚,白锁柱已五十一岁,老老实实当起了丈夫,改正了赌博等恶习,积极下地劳动,承担起家庭生活及儿女教育抚养责任。一年后白锁柱申诉。包图雅也写信给法院,说当时并没有要求追究白锁柱刑事责任,是妇联会报公安局抓的,要求平反。
  再审庭认为,被告确实对受害人有打骂行为,但尚不够伤害罪。依照法律规定虐待遗弃罪告诉才处理。其妻到妇联告状不等于法律上的告诉,并没有提出追究法律责任。另外,申诉人没有杀人故意,只是轻易说了句平时夫妻吵架称说的‘去死吧’,其实并不想妻子去死,且有没有造成任何不良后果,故不构成杀人未遂罪,遂宣告无罪。
  法官也是人,面对各种案件可能有爱心冷漠心,同情心憎恶心,但下笔定谳时,一定只有法律心。此案重审判决正是缺少了法律心。
  表面上看原告人没有到公安机关或法院亲告,但妇联会将案子转到公安局,公安局讯问时,包图雅如实陈述案情,并说白锁柱不但经常打骂她,还搬桌子系绳子让她上吊,去死,已经是默认的亲告行为,被告一审判决15年徒刑,包图雅并未提出异议,明示赞成公诉。其次,既然本案是依照公诉案件审理的,重审只能依照审查公诉案件程序审理,扯上告诉才处理自诉案件程序,明显违反了刑诉法程序规定。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检察院权利还有一条权无边际的规定:检察院认为应当由自己侦察的案件,可以自行受理。所以即便检察院自行侦查提起公诉并不违法,何况此案是地地道道公诉案件,岂能以自诉案件论长短?
  重审判决也论证了不构成杀人未遂罪的理由:农民白锁柱虽打了妻子,平时也有虐待行为,在妻子嚷嚷不活了时,被告人搬桌子,在房梁上系绳栓扣,让妻子自杀,但并没有扶她上桌子,也没有帮她往脖子上套扣,显然是气头上说了不该说的话,不能认定他有杀人故意。包图雅没有再嫁,现在两人复婚,家庭和睦,就是足以证明没有杀人故意的证据。为此认定犯杀人未遂罪,显然不当,应平反纠正,宣告无罪。
  错了,忘记了最高法院司法解释明确规定,帮助他人自杀,也是故意杀人行为,根据情节可从轻或减轻处罚。本案被告人已实施了帮助自杀行为(搬桌子,在房梁上绑绳系扣),只是因为妻子刹那间后悔,才停止了自缢行为,帮人自杀而未遂。妻子已经把绳扣套在脖子上,被告人并没有叫停或采取其他措施制止,不是用‘气话’解释得了的。另外,妇联有责任和法律义务,把发现的侵害妇女的犯罪行为向公安机关举报,公安局以杀人(未遂)罪拘留,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完全符合‘帮助他人自杀以杀人罪处罚’的司法解释。
  此外,不能以五年后的情景和感情,推定五年前的被告人有无犯罪故意,判断原判决的错对。
  罪与非罪,是刑事审判的最主要的节点,也是衡量法官水平的关键。混淆了罪与非罪界限,是很难原谅的过错。审判监督庭适用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时,虽然找不到法官自身品德垢病,但文化素质差,缺乏对法律条文实质的理解,对案件本质特征不甚了了,对五年前、后的情势和心理变化缺乏深解,确实缺失了法律心。被告人已经实施来帮助受害人自杀的全部行为,只是由于受害人临时醒悟,放弃最后钻套自杀,才未发生严重后果,也就是说帮助自杀,因受害人醒悟而未遂,完全符合最高院帮人自杀是杀人行为的司法解释,是有罪的。宣告无罪显然不当。一句话,无论你是清官还是糊涂官,不能缺乏法律心。而法律之心是法官必备的防止冤假错案的定海神针。
  此案宣告无罪后,没引起大的波澜。一来是农民,没有恢复工作的累赘,其次没提起国家赔赏,少了一道法律程序,再者原承办人已在另一部门高就,案子错对和他没了关系。而我离开了原岗位,不愿再牵涉案件中,而且此案影响不大,产生由他去吧心理,所以人们很快忘记了曾经有这么个案子。
  虽然白锁柱被宣告无罪,但他曾经虐待殴打过老婆,真真切切帮助过妻子自杀,妇联会仗义举报,他因此被判过刑,蹲过大狱,在村民中时常被议论,还扑风捉影说他花钱买罪。一些男权思想严重的人开始谴责女方,甚至说最毒妇人心。为不使儿女受影响,包图雅卖掉曾经系过上吊绳子的两间土平房,搬到更寒冷的北方小镇,永远在村民视线中消逝了。不过白锁柱恶习不改,‘你他妈诬告我’时常留在嘴边,心不顺就打骂,遭到已长大的儿女保护母亲不受屈辱,对他严厉训斥后稍稍收敛些。这些消息传来,年纪大的村民都说,不该给他平反。而我也感到遗憾,因是一生中唯一改判(尽管我不是承办人)的案子,想起来就觉得法官首先必须有法律之心。案案正确,无人上访,无人喊冤,才是最根本的。这也是我终极追求的目标。认为被告人不构成杀人未遂,宣告无罪,虽说可能处于责任心,同情心,公正心,但缺少了法律之心,平反了不应平反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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