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水港(十一)
作品名称:清水港(小说) 作者:绿袖子的田园 发布时间:2018-01-06 23:15:11 字数:4728
如果没有会长这个头衔,李丽今晚的心情就糟透了。
她心情不好的原因有两个,第一个是无法留住美妙的夜晚,聚会的时间过得就像心跳的频率那么快,虽然她和程少楠没有单独说过一句话,虽然他不曾好好看她一眼,但他始终能存在于她的视线里。喜好出风头的李丽今晚一反常态,从开始到结束,她总是坐在远离灯光的地方,藏在能保护她的阴影中,在那里,她不但不会引人注目,而且能看着程少楠的脸,满足自己心里的需要,又不会被别人察觉,想看他多久就可以看他多久,对她来说这就足够了。
很多过去面孔红润的美少年,如今大多数都变成了红脸胖汉,唯有程少楠,由于身材没变,在男生中显得格外帅气,他的这种帅气,不仅源于长相更源于肢体动作的散发,他的举手投足和别人都不一样,就是仰脸一笑,都令人着迷。
至少,如果不是程少楠具有如此魅力,李丽也不会陷进去。
她也尽可能平静地和坐在身边的同学们交谈着、欢笑着,可是,耳朵总是会不由自主地竖起来去听程少楠的声音,听着听着,心跳便会突然加快,这种情况美妙极了。她要把每一分钟都浓缩起来,留在记忆深处,可以在不能看见他的时候好好回味回味,可以在孤独寂寞的夜晚细细品味这些发生的事——喝酒、唱歌、欢笑、玩游戏、猜测他心里想的想法、他笑的时候跟着他笑、他说话的时候则侧耳静听、目光追随着他的身影,好让他挺拔的身体的每一条线条、眉毛的每一耸动、嘴角的一撇一动都永久地印在脑子里——因为几个小时的聚会稍纵即逝,如果程少楠回深圳,再相会就遥遥无期,回忆将成为她唯一的消遣。
分手时,她久久地凝视着他,好像要把他的脸和身体的每一个细微部分都装在脑海里带走,喉咙里似被什么东西堵住似的,痛苦极了。要是她能像男同学那样拥抱他,手挽着他的手就好了,那就太美了。她留意到他的手也很俊美,手指细长,干净整洁,一双标准的美男子的手。
心情不好的第二个原因,为了这次聚会,钱像水一样从她手指尖流走,走进商场像走进自己家里,见好就拿,衣服、首饰、香水、化妆品,拿都拿不下,一结帐——九万!李月傻了眼,骂她发疯,她真的疯狂了,她实在想把最好的一面展露在他面前,显示她的美艳,展览在同学们面前,显示她的富足。
早上一起床她首先是到美容院给她的脸、手、头发做了一次全面护理,让她从上到下容光焕发,然后开始在镜子前试穿衣服,什么衣服最能衬出她的妩媚,使她对程少楠产生不可抗拒的魅力呢?
李丽在镜子前足足试穿了三个小时,衣服扔得到处都是,地上、床上、椅子上,全是一堆堆色彩鲜艳的衣服。最后她选中了一套柔和的玻璃纱紫色连衣裙,袖口裙边是紫色蕾丝花边。上次看到小麦穿一件紫黑色的薄衫,显得那么神秘,那么深邃,那么脱俗,当日她就到商场里淡紫、深紫、粉紫买了一大堆,质地、款色、做工、价位都比小麦翻了几倍,她从来没有发现原来紫色会让一个女人显得如此魅力四射。选好衣服后她又开始挑选与之相媲配的饰品,于是黄金白金钻石玉器又散满梳装台,恨只恨自己只长一个脖子一双手,想着小麦孤寂的脖颈孤寂的手,她多么想把所有的首饰都佩戴在身上啊。
谁知道,富足的脖颈还是败给孟小麦孤寂的脖颈,虽然她今天的行头是所有女同学都无人能比,但大家比较喜欢干干净净的孟小麦。她脖子间的钻石项链、手腕上的红玛瑙玉镯、玉指上的蓝宝石钻戒和没有任何饰品的孟小麦一比,竟然成了败笔,这又是红又是蓝又是白的,自己看着都觉得俗不可耐,这套价值五千元的淡紫色玻璃纱裙虽然漂亮但和她这种体形不相配,反倒像刚进城的打工嫂,在家里她怎么就没有发现这一点呢?同样是薄纱,为何孟小麦穿在身上纤秀动人她会没有这种效果呢?那绿,那可恨的绿色竟然把孟小麦衬托得鲜鲜嫩嫩,水一样清爽干净,因为清雅,反倒更引人注目。
那小礼裙里面的腰是多么纤细动人啊!
李丽心里涌起一股厌恶感,她于是意识到,这次聚会的美中不足之处,就是这个清气逼人的绿衣女子!那件小礼裙令她散发出知性女人的淡淡妩媚让人难以抵挡。她信心十足地以为自己这身行头又高贵又时髦,自然会很抢眼。噢,她多想成为抢眼的人物啊!特别是抢程少楠的眼!结果还是让孟小麦抢了眼!
她实在搞不懂为何孟小麦穿任何衣服都能穿得如此抒情!她不需要大肆张扬,却也能让别人注意到她的存在,任何场合,只要孟小麦出现,就会垄断整个花香,上帝真是厚待她,在她们的脸都开始荒芜,她却还是这般润滑,如果像她这般生活优越还不知会润成啥样。
但她不甘心输给小麦,席间,她多次主张大家相互介绍一下各自的家庭,有意让孟小麦难堪,但都被沈晓光制止住,让她恨得咬牙。
后来她又几次找机会想重提这个话题,晓光没等她开口俯在她耳边轻轻说道:“人的社会角色是会改变的,任何时候都不能忘乎所以。守住自己的心吧,得意不忘形,失意不失态!”一席话噎得她气都透不过来,只好恨恨地剜了晓光一眼,弄不明白他为何总是护着孟小麦。
更加可恶的是他竟然还要大家感悟什么人生,兰玉同等可恶,悟人生你就老老实实悟啊,朗诵什么诗,想朗诵就朗诵啊,中国诗人那么多,为何偏偏朗诵清水港孟小麦写的诗,让她出尽风头。
同学们都用无比欣赏的眼神看孟小麦,程少楠的眼神不仅是欣赏,更是爱慕!
李丽悲哀地意识到,自己除了物质,全都不是孟小麦的对手,她身上那份优雅的气质是从骨子里、文字中透出来的,就是脸上偶尔展现一丝落寞沉寂的神态,也有一种难以言说的韵味,让人觉得是另一种形态的美,凡是男人都喜欢她那种类型,尤其是程少楠!
他看任何人目光都是散乱的,唯有看孟小麦!在孟小麦朗诵时,他的眼睛一刻都不离开她的脸,那样热烈,那样欣喜,那样迷恋。
李丽嫉妒得几乎发疯,要知道,为了这次聚会,她作了如何精心的准备啊,最大的心愿就是想让程少楠多看她几眼,可是他竟然连赏她一眼都没有。
本想能在这次聚会上冠压群芳,结果由于她的一味摆阔,反倒成了无人问津的可怜虫。毫无疑问,孟小麦成了这次聚会最关注的人。她的情绪一落千丈,坏到极点。
回到家把这泡怨气全撒在男人身上,才使内心的痛苦得到了一点缓解。
可怜的三宝被暴跳如雷的李丽吓傻了,只好逃到楼下避难,望着男人肩膀上那颗又圆又肥的肉脑蛋,两颗委屈的泪水在李丽脸上滑落。程少楠迷人的风采,程少楠英俊挺拔的身影又在眼前浮现……程少楠啊程少楠,你为什么不肯注意我一点呢?为什么不肯把心分一点给我呢?我比孟小麦更喜欢你,为什么你就无动于衷呢?我不惜采取了遭人诅咒的手段搬开了拦在我面前的绊脚石,就是想得到你,可你眼里只有孟小麦,完全不在乎她的冷若冰霜,根本就无视我的存在,这公平吗?
三十五年了,我心里始终没有忘记过你,虽然嫁给了三宝,但仅仅是把身子嫁给他而已,我把我的心嫁给了你,你知道吗?就是……就是和丈夫翻云覆雨,我心里想的还是你,有谁知道我心里的苦啊!孟小麦的痛苦要比我好受一点,因为她恨你,在她心里你是个玩弄她感情的骗子,然而只有我知道你仍是谦谦君子,性情中人。早知道得不到你我又何必去做那种卑鄙小人做的事,至今想起这件事心里仍然忐忑不安。觉得自己真够狡诈,一招信任就把孟小麦控制住,她对来自她的信任非但没有怀疑,反而还受宠若惊。于是轻而易举就达到了她的目的——孟小麦放弃了你!如果让孟小麦知道,如果让你知道,或许会把我大卸八块,如果让晓光、李月、兰玉知道,或许会把我扔到清水港里去,如果让孟家姐妹知道,更不知会如何羞辱我了。
李丽啊李丽,你是聪明反被聪明误,机关算尽反伤了卿卿性命,如何会料到孟小麦会离婚,如何会料到程少楠婚姻也会出问题,这个死心塌地的男人偏偏又是个为了爱不顾一切的男人。第一次由于她的缘故,使他们糊里糊涂分了手,这一次就连万能的上帝都阻止不了了,除非孟小麦再拒绝,可孟小麦会吗?面对这么优秀的男人,面对为她可以不惜生命的男人,她会吗?如果他们一旦结合,这件事就暴露了,那个时候我在清水港还怎么做人?
李丽的感觉很不好,觉得这件事情迟早要败露,冥冥之中好像是天意,上帝要他们在一起。如果上帝真的要作如此安排,她该怎么办呢?李丽坐立不安,于是她只好拚命找爱是自私的做借口,她爱程少楠这有什么错?为爱不择手段的自古到今又不是她第一个?要真有那么一天,大不了不和他们来往,反正是三十五年前的旧事了,那时候年轻不懂事嘛。这么一想她心里才稍稍泰然了一点,不至于惊惶失措。不错,她做这一切全部是为了爱,为了程少楠,谁让程少楠在学校里帮她过呢?虽然是极小极小的两件事,对于她却是一杯历久弥香的陈年佳酿,让她为此对他痴迷一生。
一次是学校组织他们去农村参加“三抢”,李丽和程少楠分在拔秧一组,大家正拔得起劲,李丽忽然抓住了一条滑滑腻腻的东西,从小生活在乡下的她知道这是什么东西,她瞟了一眼不远处的程少楠,灵机一动,就刻意地尖叫起来:“蛇!”,故意在水田里又是跳又是蹦的,几个男同学都笑她胆小,程少楠没有笑,他跑过来查看了一下说:“没有啊,可能是游走了,没事了。”李丽躲到程少楠身后做出一付柔弱无助的恣态,并向程少楠扑闪着一双小鹿般可人的眼睛,指着前面的秧苗细声地、颤颤地说道:“在那里,肯定还在那里。”程少楠说道:“跟你换一下,你去我那里。”李丽感动地望着程少楠,心里有些得意,看来男人都吃这一套,喜欢胆小得像耗子一般、胃口又像小鸟一样、脆弱温顺的女孩子。
还有一次放学回宿舍,李丽从操场上经过的时候,看到程少楠在打篮球,他的头发湿漉漉的,当他奔跑的时候,夕阳就在他身上照射出了一道光环,让他看上去像是笼罩了一层金色的光,灼灼闪耀着。她怎么也移不动脚步了,痴痴地盯着操场上矫健的身姿。这时一个男生向她走来,搭讪道:“喂,哪个班的?很漂亮嘛!”李丽撇撇嘴:“无聊!”那男生道:“你无聊?那就聊聊呗?”李丽轻视地撇他一眼。男生恼怒李丽轻视的目光,走几步手一挥,手里的球准确无误地就向李丽飞过来,李丽也不躲,抱着头娇声尖叫,这时有一个男生纵身一跃把球接住了,李丽眼睛一亮,程少楠拍拍那位男生肩膀道:“她是我班的,别无聊!”男生慑于程少楠的威望,不声不响走开了。
这是李丽在男人面前经常使用的伎俩,这方法从来没有失败过,就是聪明过人的程少楠也以为她是一个小鸟依人的女孩子,一次又一次帮助她,她以为程少楠心里肯定有她,不然的话有那么多男同学在,为什么就他一次次挺身帮她呢?于是她对他更痴情。现才方明白这两件事放在任何一个女同学身上,程少楠都会挺身而出。或许程少楠早已忘记,李丽却忘记不了,这段回忆是李丽今生唯一感到温暖、愉悦的地方,虽然他不爱她,但是她爱他。
“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生与死/而是我就站在你面前/你却不知道我爱你。”那天在望月宾馆,当程少楠玉树临风站在她面前,泰戈尔的诗蓦然间从她脑海里跳出来,真让她欲哭无泪。
“我爱你,与你无关,/渴望藏不住眼光,/于是我躲开,/不让你看见我心慌。/我爱你,与你无关,/真的啊,/它只属于我的心,/只要你能幸福,/我的悲伤,你不需要管……”她爱他难道真的与他无关?她不希望是这样,她希望跟他有关,希望得到他的回应,哪怕一点点。
这时三宝悄悄上楼,已是凌晨三点了,见妻子还坐在梳妆台前发愣他傻了,他轻轻走过去想叫妻子上床睡觉,一闻到三宝身上那令人讨厌的汗臭味,李丽不由又想起飘着清爽茶香味的程少楠,当汗臭味离她越来越近,李丽手一扬给了他一巴掌,厌恶地喝道:“滚,别来烦我!”三宝摸着被打得发烫的脸不敢吭声,李丽看着三宝一付奴才相更是气不打一处来,对着他发疯般一阵拳打脚踢,直到全身没有力气才罢手,这样的暴力对三宝来说已是家常便饭,好在他身上肉多经得住李丽打,他甚至还盼望着李丽对他施暴,李丽施暴后会做什么他最清楚,用不着李丽说他已经开始给她宽衣了,肉体上受一点折磨算得了什么呢,生理上的消魂才是他最渴望的。他早已习惯了妻子这种变态的性生活,有时竟然还会给他带来意想不到的高潮,他也变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