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九章 善人
作品名称:洞天福地(长篇杂谈) 作者:玉峡耕牛 发布时间:2017-11-18 16:44:22 字数:3763
和大怨,必有余怨,安可以为善。是以圣人执左契,而不责于人。有德司契,无德司彻。天道无亲,常与善人。
详解:
1、和大怨,必有余怨,安可以为善。
白话:想要和解大的仇怨,平和大的怒气,不可能一下就彻底抚平,就和好如初,就冰释前嫌。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彼此的恩怨情仇怎么可能说没了就没了,转眼就云消雾散、荡然无存?这怎么算得上是上上之策。
阐述:怨,从心,说明心气不顺畅,郁结于胸,急待排解、疏散,其产生的根源或症结在于内心的不畅,表现为:怨声、怨言、怨气、抱怨、埋怨,易躁易怒等等。大怨,自然是长年累月积累,达到了承受的极限而爆发的怒气,比如说家族世仇、民族仇怨,这是一种深入骨髓、一时半会难以化解的怨。老子这里的“大怨”,本意指的是伤人或杀人。“和”,指的是化解,而化解这股怨戾之气,古代历来是“杀人者死,伤人者刑”,即杀人者偿命,伤人者获刑,由此来调解、化解彼此的怨恨。也称为“秋后问斩”,与此时天地间的肃杀之气相一致。“和大怨”,从表面上看,作为当事人,似乎是一报还一报,彼此相抵,双方应该是毫无怨言,事情也一了百了。作为上位者,似乎也已经惩处恶凶,明正典刑,昭彰天理了。但老子指出,“必有余怨”。意思是,尽管杀人者偿了命,伤人者关进牢房,受了刑罚,可是,内心的伤痛、内心的仇恨,哪里是说没就没了,只是怒气暂消,余怨在心罢了。“安可以为善”,这怎么称得上是“善”,这怎么称得上是最好。老子这里所说的“善”,并不是做好事,做善事的善,一是指恰到好处,最好的办法,上上之策;二是指内心圆融、通透,毫无挂碍,就是达到无分无别、无善无恶、无德无怨的境界。言外之意,要想“为善”,要想做到最好,就要严于律己、宽以待人,就要“强大居下,柔弱居上”,不苛责于民,不招怒于民,施政要随顺而圆融,也就是遵循天道,顺其自然,以道治人,达到无为而无不为。老子这里的“和大怨”,既是指其本意,更是指其引申意。言外之意,施政也好,为人处世也罢,不要先结怨于民,交恶于人,尤其是一而再,再而三,弄得民怨沸腾,事后再来安抚、调解,以回复到从前的政通人和,几乎不可能。外伤易愈,心伤难痊。靠秋后问斩的威慑,靠所谓的明正典刑,来恢复天下合和与清明,那是大错特错的,那只是上位者的一厢情愿和自欺欺人。“必有余怨”,而且这种余怨,就是植根于人心的可怕种子,它象毒瘤,它根深蒂固,难以根除,它会恶魔一样缠绕着人们。“安可为善”,换句话说,“不为也,则为善”,不去做那些会导致天怒人怨的事,就是上上之策。
2、是以圣人执左契,而不责于人。
白话:所以圣人只是保存契约的信符,而不去索求,而去责问为什么。
阐述:“执左契”,古人借财物,双方在木板上或竹片上立个契约,然后一分为二,借者执右契,借出者执左契,时间一到,双方以此为凭,来履行约定。“圣人执左契,而不责于人”,意思是圣人只是把财物借出去,至于财物能不能收回来,根本就没放在心上。你想还,你能还,自然会还;你不还,失信于我,定然有难言的苦衷,我何必去问呢。我既不追索财物,也不去责问为什么,一切只顺其自然。言外之意,只管付出,不问回报。因为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而且“孰能有余以奉天下,惟有道者”。所以,德行高的人,只是掌管契约条文,一切顺其自然,内心坦荡,轻轻松松,不责于人,不结怨于人,不察人之得失,更不做那些“苛政猛于虎”的事,自然不会招惹得天怒人怨。自然无需去“和大怨”,此才是真正的“为善”之道。
3、有德司契,无德司彻。
白话:有德之人保管好契约,把握个大的方向就行了,而不去查究其他,百姓有余,自然会来合契约,百姓不足,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心自当坦然。无德之人司察察之明,对什么都不放心,到处立规矩,什么事都管,征缴赋税,察人得失,无事忙。
阐述:“彻”,是古代井田制的一种耕作与赋税模式,称为“彻法”。最初,井田划分为九块,八家分别耕种周边的八块,中央为公田,集体耕种,收获归公。“司彻”,就是专门从事公田的监督、管理以及赋税征收。“契”与“彻”,在这里更多是指它们的引申意,“契”代表宽厚的原则、正确的大方向;“彻”代表具体的规则、鸡毛蒜皮的小事、察察之明。“为善”之道,自治为先,惟事事内观,时时返照,过则改之,善则加勉,而不至有所缺。“为善”者,只问己之修省,不问人之从违。如果只知责人而不自责,观外而不观内,一时小忿,积而至于大怨,纵能解散而不至于成仇,然而内无返躬自责之道,惩忿窒欲之功,虽能解之于外,而不能释之于隐微,安能清净无尘,潇洒自乐,而复乎本能自善之天地哉?所以,圣人持身接物是克己待人,以修己为主,而人之是非好恶,概不计较。譬如合同契约,分左右而执之,永以为凭,明无尔虞我诈之意。圣人执德如执左契,只修之于己,而不责之于人。无德之人,重外而轻内,常以察察为明,恩怨必较。“司彻者”,以考人之过为能事,而不自省。“司契者”责己重,责人轻,而人无不相孚以信。故有德司契,暗合天道,则为善也。为善者,天心眷顾。所以老子曰“天道无亲,常与善人”。
4、天道无亲,常与善人。
白话:天道无亲无疏,总是与明白天之道,且一言一行,为人处事与天道合一的人在一起。
阐述:“天道无亲”,是指天无私覆,地无私载,日月无私烛,四时无私行,天道没有亲亲疏疏。天道对谁施恩,那就不是真正的善了,而是不善;天道对谁有怨,就不是真正的善了,也是不善。无论是施恩还是报怨,都与真正的善偏离了,都违背了天之道。天道从来不会偏袒任何人,“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道法自然,天道只会按照自己本来的面目运行。“常”,永恒,总是。“与”,相与,同行,在一起。“善人”,不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善良的人”,而是指明白天道,且始终如一遵循天道的人。只有真正做到无分无别,无亲无疏,无德无怨,那么天道就与你一起了,就与你同行了。如何才能够做到?就是“圣人执左契,而不责于人”,就是“无为而无不为”,就是抛弃一切柔弱、刚强,不足、有余,亲疏、仇怨恩德的分别,顺其自然地做,内心圆融通透,才是真正的善,才会得到天心的眷顾。其实,也不是天道在帮助你,而是你已经与天道合一了。
综述:
上一章,老子谈“正言若反”。因“人之道”与“天之道”相反,才会正言若反;因“良药苦口利于病,忠言逆耳利于行”,才会正言若反。老子再次以水为喻:“天下柔弱莫过于水,而攻坚强者莫之能胜,以其无以易之。”“柔弱”二字,你可以理解成本意,即柔软、弱小,又可以理解成引申意,即“善利万物而不争,处众人之所恶”的“柔弱”之道。同样,“坚强”二字,你也可以理解成本意,也可以理解成引申意,即“坚强”之道。但万变不离其宗,柔弱胜刚强,凭仗的是“以其无以易之”,是不易之易、是初心、是一以贯之的“柔弱”之道、是无物能撼动能动摇能改变的遵循“柔弱”之道的恒心与毅力。这才是“莫之能胜”的真谛。但世人好坚强而恶柔弱,所以“正言若反”。接着,老子重申自己的观点是:“弱之胜强,柔之胜刚”,即守弱胜于逞强,柔和胜于刚烈,“天下莫不知”,道理天下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皆心知肚明,遗憾的是“莫能行”,都是理想的巨人,行动的矮子,到了要落实的时候,只会“王顾左右而言他”的装聋作哑。最后,又托圣人之口“是以圣人云:受国之垢,是谓社稷主;受国之不祥,是为天下王。”社稷主、天下王,在世人眼中,是何等之尊贵,却要主动将国之污垢、耻辱归咎于自身的失道失德。所以说是“正言若反”。最后,老子以“正言若反”总收全文,目的还是劝进天子、三公以及诸侯人等,意思是美言合俗,正言合道,美言若正,正言若反。言尽于此,好自为之。
本章,老子谈“善人”之道。老子的“善人”比现在我们所讲的善人,境界上要高出许多。无亲无疏,无恩无怨,无善无恶,无分无别,谓之善,能达到如此境界之人,谓之“善人”。老子呼应“上善若水”,即上上之善,如同水,而作为人,何以“为善”?老子喜欢用否定法,“和大怨,必有余怨,安可以为善”,和解、化解大的怨恨,只是怒气暂消,余怨在心罢了,这种余怨,就是植根于人心的可怕种子,是毒瘤,它根深蒂固,难以根除,它会像恶魔一样缠绕着人们。尽管“杀人者死,伤人者刑”这种“和大怨”的做法看似天经地义、无可挑剔、公平公正,但老子认为算不上上乘之法,称不上是“为善”。不满、埋怨、怨恨,是人世间的一种通病,何况是“大怨”,“和大怨”的结果,一定是“按下葫芦起了瓢”。我们经常说“花落水流红,闲愁万种,无语怨东风”,一个人无事可怨时,还怨东风呢!所以,这肯定算不上是尽善尽美之法。那究竟该怎么做呢?“是以圣人执左契,而不责于人”,所以圣人只是把财物借出去,至于财物能不能收回来,根本不放在心上。你想还,你能还,自然会还;你不还,失信于我,定然有难言的苦衷,我既不索求,也不去责问,一切只顺其自然。此举自然暗合天之道:损有余补不足。“有德司契,无德司彻”,真正有德的管理者,只把握方向与原则,因为他知道:“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无德的统治者却到处设规则,无事忙,招惹得天怒人怨。“天道无亲,常与善人”,天道很公平的,并不是说你今天拿猪头拜他,他就对你好一点,不管你拜与不拜,皆一视同仁。天道只会眷顾“善人”,只要一言一行符合天道,天道就会永远与你在一起。其实,也并不是天道在帮你,而是你自己帮自己,是你与天道合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