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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长篇频道>人生百态>给妈妈的爱>第二十七章 爱情与婚姻的问题

第二十七章 爱情与婚姻的问题

作品名称:给妈妈的爱      作者:在外飘泊的浪子      发布时间:2017-10-08 08:07:56      字数:5409

  “新新,其实,我很喜欢,很喜欢的……只是,我想……你自己知道的……现在,不,不行的……”丽丽一眼娇羞,那让自己脸红耳热的话,当着一个男娃子的面,还真是说不出口来。眼面前的这个男娃子是自己对象不假,甚至是自己这辈子唯一的男人,在没真正结婚之前,丽丽再大胆,也不敢大到没边没形,完全丢开自己一个女儿家固有的脸面。
  “丽丽,你喜欢啥?”吴新小声问道,他因着心慌意乱,哪里听得清丽丽说话,只一味埋怨自己该死,当真活腻歪了。
  “我,我,你,你说呢?”丽丽喝骂一声,恨得要死要死的。这个书呆子,莫名其妙地占了自己便宜,居然还莫名其妙地问自己喜欢啥?哼,从小到大的,自己也真是莫名其妙,居然莫名其妙地喜欢上了一个莫名其妙的人,这个莫名其妙的男娃子当着自己的面,竟然问这么莫名其妙的问题,真的很莫名其妙!吴新“嘿嘿”一笑,眼见丽丽生气,不敢再随便说话。要说笨,自己并不笨,只是在丽丽面前,怎么就那么笨呢?从小到大,自己在任何人面前都不会心慌,都镇定得住,唯独面对丽丽,自己的心是慌的,甚至有时候只是在脑海里想象一下,心都会慌,慌得要死要死的。
  “新新,你听过‘爱情’这个词没?”
  “没,没有……书上,书上有看过。”
  “那你说,爱情是啥?”
  “我,我哪知道……男欢女爱,你情我愿是爱情不?”
  “呆子,真是个呆子!”丽丽忍不住心里暗骂几句,迎着吴新一呆到底的眼睛,脸儿突地红了,一个人像是自言自语:“爱情,我觉得应该是这样:当你喜欢一个人的时候,你喜欢的这个人也正好喜欢你,彼此爱慕,互相忠诚,不离不弃,这就是爱情!”吴新身子一抖,没想到丽丽说得这样好,一下子就说到自己心坎里,真是神了,赶紧问道:“那婚姻呢?”
  “新新,你先说。”丽丽并不接话,真想听听吴新对婚姻的看法。
  “丽丽,你知道我的,我哪知道这个……婚姻是不是养家糊口,一起过日子。”
  “呆子,真有你的。”丽丽眼瞅着吴新这呆样,忍不住“扑哧”一声笑道,“理想中的婚姻是这样的:当我想嫁你为夫的时候,你也正好想娶我为妻,咱们建立一个共同的家,就像《诗经》上写的那样: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这就是婚姻!”
  “丽丽,还是你行,比我厉害多了。”吴新笑不拢嘴,赶紧冲着丽丽竖起大拇指,也不管她看得见还是看不见。
  “哪有,你在我心目中才是最厉害的!”丽丽走近两步,真想投进吴新怀中,眼见吴新躲开,并不生气,笑道,“新新,你知道吗?香水镇有多少好娃,我都不待见他们,只有你,你才是我心目中的神!”
  “丽丽,这话说反了,在我心中,你才是最美的。”吴新一顿,这么羞涩的话不知怎么突然从嘴里说出来,没有一点扭捏,又道,“从小到大,只有你最懂我,最在乎我……没有你,我不见得能走到今天,一个人扛过所有的苦。”
  “新新,我问你,你心里是喜欢我多一点还是感激多一点呢?”丽丽一双眼珠子直勾勾盯着吴新,只盼吴新说出自己最真心的话来。吴新心中慌乱,半响才道,“我也说不上来,我,我只是知道,我这辈子再也离不开你了,你已经完完全全的在我心里了,再也抹不掉了。”吴新显然是急了,只怕丽丽生气,不再理自己,自己嘴笨舌慢的,真不知道该如何哄她高兴。眼见丽丽一个人默不作声,也不知道在琢磨啥,忙道,“丽丽,你知道我在想啥?”
  “我哪知道?”丽丽说话声音不高,性子却上来了,话还没落,紧接着又是一句,“新新,说来听听。”女孩子就是这样让人琢磨不透,一句话里边有两种意思,也有两种感情在内,遇着吴新这样木讷老实的男孩子,丽丽也真气真恨,暗骂自己窝囊。
  “丽丽,我想早点毕业。”
  “说啥?”丽丽心头一震,如被电击了一般,身子不由得倒退一步,两眼如刀,冷冷地瞪着吴新。
  “我……丽丽,我,今年出去,不打算再回来了。”吴新的话很重,意思却很明显,既然学业为重,其它与学业无关的东西就应该靠后。书上不是说嘛,鱼与熊掌不可兼得,学业与所谓的爱情不可能兼得,要么选择学业,要么选择所谓的爱情,我的心你都懂,只能选择学业。丽丽早知道吴新有这打算,只是没想到他居然会在除夕夜提出来。这个呆子,总是这么没趣,总爱说些大煞风景的话,让人着恼!
  “新新,我知道你的心了……我等你,你多久成功,我等你多久……要是你一辈子才能成功,我注定要为你受苦受累一辈子!”丽丽身子一抖,冷不丁打了一个寒颤,吴新大惊,赶紧抱紧丽丽,丽丽确实身子弱,受不得河边风大,小猫儿似地蜷缩在吴新怀里,心暖暖的。
  “丽丽,那倒不用。短则三年,长则五年,我一定娶你进门,信我不?”
  “新新,我信你……从小到大,我从来没怀疑过你。这十里八村的娃我稀罕过谁,我只稀罕你……”
  “我也稀罕你。十里八村的女娃,哪个都不能治我,让我心服口服,唯有你能。一想到你,我就服服帖帖的……”
  “慧慧呢,能不能治你?”
  “大过年的提她干吗?我只是没有个亲妹妹,眼见她乖巧,因着变变的关系,把她一直当妹妹待,和对你是不一样的。”
  “人家慧慧叫你可亲呢,一口一口‘吴新哥’的叫着,嘻。”
  “别提她了,咱们说咱们的,过了年又要分别了。”
  如此半月过去,开学的日子又到了。两人早收拾停当,王梅梅自不免千叮万嘱儿子一番,要他好好学习,千万别把自个儿劳累着,又把丽丽叫到一边,当成儿媳妇似地唠叨个没完,意思无非是替她这个妈照顾好吴新,时常劝着他些。吴新的毕业意思也早告诉了母亲,八个字:学业不成,誓不归家。临走前夕,变变特地将吴新和丽丽叫到家里,亲自炒了些菜,四个人竟喝上了。十余年来,吴新一次也没到过变变家里,因着小时候那些陈年旧事,伤痛记忆,吴新在心底给自己划了条线,跟变变两兄妹好是一回事,恨变变他妈又是另外一回事。今天这算是自己第一次上门,李乔那股高兴劲就别提了,饭前饭后,热情周到,早忘了那些年那些不快。吴新当着变变两兄妹的面,始终笑脸相迎,一直称呼着婶子,一团和气。几年不见,变变现在变得高大威猛,虎背熊腰,尤其是饭店学了六七年,手艺确实不错,可以出师了。依着变变意思,今年不打算出去干了,准备自己单干,在镇子上开个小饭馆,试试运气。要是干得好,就继续干下去;要是干得不好,那就另谋出路,总不能一棵树上吊死。吴新大喜,举杯祝贺,眼中不免落泪。丽丽也是意想不到,几年不见,变变真是大变样了,有点不认识了,两人提前祝贺变变生意兴隆,又提前祝慧慧高考成功。变变最后也祝福吴新:“好兄弟,知道你压力大,学习苦,切记身体是革命的本钱,要照顾好身体,多吃多睡,身体好了,想怎么拼命学都可以,争取早日学成归来,喝你们俩的喜酒。”丽丽听到这句,早羞得转过脸去,心儿慌慌,想起变变小时候天天惹自己哭鼻子,像是梦一样久远。慧慧一双眼睛滴溜溜在吴新身上打转,欢喜不尽:“吴新哥,丽丽姐,咱们很快就会在同一个城市学习的,你们永远是我学习的榜样。”
  儿子一走,王梅梅除了照顾父亲衣食起居,再就是地里庄稼、家里那些牲口,每日里瞎忙活,清闲得很。每当夜深人静的时候,王梅梅心里就感觉空荡荡的,时常念叨儿子,有时候思儿心切,一晚上老做恶梦,常常导致彻夜难眠,一息数惊。这之后,王梅梅睡觉就再也不安生了,翻来覆去地折腾好半夜。
  闲来无事,又到了暑假。因着吴新关系,丽丽也没有回家,在东临市临时找份活计,一来挣钱维持生计问题,不能总问家里要钱;二就是到社会上历练历练,好好体验生活;三来念及吴新,自己一个人回去多没意思,倒不如留在东临市,好歹有个念想。吴新压根不知道丽丽留在东临,一个人每天往返于学校书店,再不就是后山的那片林子,整个人跟着了魔似的。临开学之际,丽丽这才突然找到吴新,带了一大包东西过来,吃的、喝的、穿的、用的,一样儿不缺,足见情意。吴新这才知道丽丽整个暑假都在东临打工,这些东西都是她用自己挣的钱给买的。吴新只觉眼睛一阵剧痛,早落下泪来,紧紧拥着丽丽,拉她去后山转了一圈,说些自己学习趣事,试验成果。丽丽趁机也告诉吴新,慧慧果然是好样的,考上了省重点大学,专业是美术。吴新一呆,很替慧慧高兴,不由得想起那年慧慧堆的那个雪人,真美得紧。
  闲来无事,寒冬即至。吴新每日里忙着学习,于学习外一切事情全不上心,一个人倒也自在得紧。这日上午,突然有校务室人员来叫他,说是有人打电话来。吴新大奇,这可是从未有过之事。自己上学期间,从没有人来过电话,只得赶紧跑去接。打电话的不是别人,却是慧慧,电话里哭个不住,不知道出了啥事。吴新一个劲儿地问,慧慧却只是一个劲儿地哭,把个吴新的心都哭碎了,好不容易慧慧才止住哭,问吴新能不能请个假出来,自己有事儿说。吴新大惊,知道慧慧一定出了变故,赶紧约好地方,挂断电话,风风火火地跑来找慧慧了。
  吴新学校离市中心远,等他急急忙忙地赶到“胭脂桥”的时候,慧慧早已等在那里,面容憔悴,眼睛红肿,手里拿着一个拆开的信封,看得人着实心疼。吴新心里急得要死,一时竟不知道怎么开口,慧慧忙道:“吴新哥,你啥也别问了,陪我这桥上走走吧,一会我仔细告诉你。”吴新没法,再多的话也说不出口,只得陪着慧慧在桥上走着,心却翻腾得厉害,想不明白慧慧在电话里为什么哭,自己到了眼面前咋又不说话?走了一刻来钟,到了桥头,两人转过弯,顺着“胭脂河”走。不多会儿,走到一棵大柳树下,眼见旁边有张木椅子,慧慧当先坐了,右手将信封递给吴新,淡淡地道,“吴新哥,你看看吧,看完就全明白了。”吴新一呆,接过信却不敢看,知道慧慧适才的哭与这封信有着莫大关系,心中纠结得厉害。慧慧却不再说话,眼睛痴痴呆呆地望着河水,整个人似魂丢了般。吴新大奇,倒要看看这信里有啥见不得人的秘密,右手两指一夹,抽出一沓纸来,足有十来页厚,心中暗惊。只见上写的是:
  女娃儿好:
  当你看到这封信的时候,我已经不在这个世界上了,去了另外一个地方生活。我是谁,怎么认得你,为啥要给你写这封信,看完信你就啥都明白了。我不想说你的故事,我只想让你听听我的故事。
  我是一个孤儿,从小就被人扔在路边,幸亏被一户好心的人家给收养了,这才没脸没皮地活到现在,才有勇气给你写这封信。我对你不起,自觉没脸见你,只能写这封信来说我的故事了。
  我本姓王,没有名字。收养我的那户人家正好缺个男娃子,偏巧在路上捡到我,随便取了个名字叫元宝。我叫元宝,半辈子却是穷困潦倒,跟钱沾不上边儿,眼面前活得让村里人看不起,没脸见人,更没脸见你。
  六零年,我十岁左右。那是国家最困难的日子,很多老百姓吃不饱饭,穿不暖衣,粮食是定量的,需要粮票。那会儿干啥都是票,在咱们这个穷山沟沟里,能吃的东西都拿来吃了,啥树叶子,槐花,灰条菜,苦苦菜,麦麦菜,甚至是山里的野味,能拿来吃的都吃尽了,还是饿得慌。到六三年的时候,村里收成好了,日子开始好过了。我的养父养母终于扛不过去,脚前脚后走的,只留下我和一个姐姐相依为命,孤苦伶仃地生活。
  姐姐待我很好,有啥好吃的东西总是先顾着我,却从不惯我。我也待姐姐好,虽不是亲生的,却比亲生的还好还要亲。从小我就下地干活,能吃苦能受罪,几年下来,地里的活再没有我不会的,是一把好手。后来因为这当了村里生产队第一大队长,成了十里八村有名的劳动模范,那会子叫劳模,是很光荣的。
  后来,国家号召知识青年到农村去,当时的说法叫接受贫下中农再教育,咱们村来了七八个大学生,五男三女,其中也有几个高中生。能来到咱这破山沟沟里,说实话,全村人都稀罕,都当个宝,有啥好吃的都紧着来。大学生们可不乐意了,他们来的目的可不是来享福的,是专门来吃苦受罪的。村委舍不得让他们吃苦受罪,却又不能不吃苦受罪,后来给他们安排了个细活:教员。农忙的时候再下地劳动,既解决了村里孩子上学问题,又满足了他们吃苦受罪的想法,真是个好主意。
  我当时是一队大队长,作为标杆,自然要起带头模范作用,就带了一个女大学生。那个女高中生叫陈彩霞,十七八的年纪,出落得水灵灵的,就像是从花堆里投胎出来的一样。她嘴又甜,待人和气,真是人见人爱,村里百姓都喜欢得不行,背地里时常议论,恨不得将来好做自己儿媳妇。我当时也喜欢得紧,只是偷偷摸摸地喜欢,谁也不知道我的心思。
  彩霞有文化,有思想,是个进步青年,各方面都要求上进,除了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一有时间就下地劳动,不懂的就问我。我就手把手地教她,心里想着尽快带出个好徒弟来,自己也有面子。彩霞很喜欢跟我在一起,喜欢听我谈天说地,说些家长里短的稀罕事。我也稀罕她有文化,闲时就听她讲书本上的东西,都听入迷了。
  彩霞除了读《毛选》四卷,最喜欢的书就是《红楼梦》,那会儿是不可以随便看《红楼梦》的。彩霞却不这么看,老跟我说,毛主席对《红楼梦》是很喜欢的,经常教育底下的干部要好好读《红楼梦》。毛主席都爱读的书,怎么会不让老百姓读呢?她经常跟我说,说毛主席是古往今来最伟大的人物,伟大在哪里,就凭他那一句“妇女能顶半边天”,就足以显得伟大,真是前无古人,后难有来者!
  我到现在都记得,彩霞说这话时的模样。一个人站在杏花底下,小脸蛋白里透红,眼睛闪闪,睁得大大的,昂首挺胸地看着旁人,像是谁惹恼了她,等着跟人拌嘴似的,一副得理不让人的倔性子,真逗。
  哦,对了,说到杏花,我这才想起来,彩霞最爱杏花,常坐在杏花树底下看《红楼梦》,跟我讲里边的故事。她说她特别喜欢《红楼梦》,喜欢里边的故事,却不喜欢这故事里的结局。
  她说,《红楼梦》里的故事是好的,只是发生的年代不好。要是发生在咱们这个年代,贾宝玉和林黛玉就会在一起,薛宝钗也会有好的归宿,其它《红楼梦》里的人物的命运都会大不同,都会有善终。我没读过《红楼梦》,却喜欢听彩霞讲这些,觉得她讲得真好,比咱们村里那些人都有本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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