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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为圆梦而锲而不舍

作品名称:荆棘人生路(上)      作者:志在千里      发布时间:2017-07-16 17:35:08      字数:4865

  第二场官司赢了,而且还是法律顾问处副主任律师认为该官司必败无疑的前提下赢的,赢了这场官司,朱凌志的心里有说不出的高兴,他的精神受到了莫大的鼓舞,他仿佛看到了阳光、看到了自学的希望、看到了自己前进的方向……尽管靠自学去捞取大专文凭并不能引起人们的关注、尽管在这大学围墙外读大学没人瞧得起、尽管自己用汗水换来的单科合格证书没有全日制在校大学生风光,但是他努力了,他付出了,他百倍的付出哪怕是只得到那么一丁点的回报、他都会心满意足,哪怕是他所得到的回报仅仅是得到极个别人的认可,他的精神也会为之一振。他为了自己的梦想、为了自己的追求,不管遇到什么困难、不管遇到什么阻力,他都坚持着、一如既往地坚持着,他有这种信心、也有这种恒心、更有这种不达目的死不罢休的决心。
  也许朱凌志是幸运的,也许是他用自己的执着在与自己的命运抗衡,他不愿听任命运的摆布,为了生存、为了自己的人生、为了达到自己的既定目标,他做了很多“荒唐”事,很多“荒唐”得让人无法理解、很多“荒唐”得让人无法想象,很多“荒唐”得让人不可思议,很多“荒唐”得让人觉得他就是一个神经不正常的人。
  各位看官,说起荒唐,你们一定会认为朱凌志是一个不靠谱的人、是一个不切实际的人、是一个不安分守己的人、是一个异想天开的人、是一个敢“冒天下之达不韪”的人,事实上也的确如此,他高考落榜后回到了农村,不和乡亲们一起好好修理地球建设家园、不去学一技之长成家立业,而是去圆那虚无缥缈的大学梦,这梦让他难以苏醒、一个接着一个、他做得是那么的甜蜜、那么的得意、那么的陶醉,他在梦中听到了:村里和片里正在为二十三亩山的权属之争准备“开战”了,彼此正剑拔驽张,决心以“生死”决胜负。
  第一场战役打响了,村里占了下风,万里片在得意洋洋、心中暗暗窃喜。朱凌志看到村里的“战事”不利,大有战败之可能,为了挽回残局,他“跳”了岀来,自告奋勇、毛遂自荐,把一份自荐书贴在村里的代销店门口,举荐自己做一名“猛将”去冲锋陷阵,不达目的誓死不回。
  朱凌志所在村名为周家村,它是由两个片组成的,一个片分管几个生产小队,片里和村里的切身利益都是血肉相连,不可分割的,可在山林权属纠纷中,他所在的村里和片里因为二十三亩山的归属问题而打起官司来,村里作为被告因举证不力而差点败诉了,朱凌志对此事很是不解。在当时,村里所请的律师是市里法律顾问处的一个副主任,该律师很有名气,他是省律师协会的理事,写过一些法学文章,他的好些观点都得到过法学界的认可,得到过好些殊荣。令朱凌志不解的是他是个这么有名气的律师怎么会有败诉的可能呢?朱凌志想不通,村民更不能理解,不能理解的并不是这么有名望的律师会有败诉的可能,而是用斜视的目光看着朱凌志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毛头小子,他竟然敢“冒天下之大不韪”毛遂自荐,把那毛遂自荐书贴在了村里代销店的墙壁上,老农看不懂那红纸上面写的是什么东西,年轻的有文化的人倒看出了端倪,十有八九猜中了那其中的意思。知情者说朱凌志敢想、敢做、敢干;不知情的人说他不自量力。村里书记看到了、仿佛看到了一线希望,与村委会商议,商议结果一致同意由朱凌志出庭代诉,反正是死马当作活马医,成功与否都无所谓,一致认为多一个人多一份力量,多一个人多一线希望,更何况朱凌志也曾打赢过几场官司,并不是个狗屁不通之人。
  朱凌志接受了村委会的委托,经法院许可,他担任村委会的一审诉讼代理人,与唐律师共同代为诉讼。本案是在林审庭开庭,因是山林权属纠纷,并非民事纠纷,也只能由林审庭来审理,该案已开过一次庭了,因案情无法当庭査清,审判长宣布:“本案需补充调査,今日休庭,何时开庭,另行通知。”
  朱凌志是在法庭第一次开庭后,经村委授权委托、法院许可代为诉讼的,他接受委托后很虚心地拜唐律师为师,唐律师把县里对村里的山林定权发证的证据以及他收集到的其它的证据都复印了一份,他把复印件给了朱凌志,朱凌志对这些证据进行了深入细致的分析和研讨。
  按理,万里片和周家片的山合并到了一起变成了周家村的山了,就好像男的和女的结为了夫妻彼此的财产变成了夫妻共同财产一样,在婚姻存续期间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可分割,问题出在两个片合并成一个村时没有把万里片入进村里的山界志清除,因日久年深、记忆模糊导致发生了纠纷,县山纠办查出了原始资料,该资料显示这产生纠纷的二十三亩山的所有权应归周家村,而该权属证明是晚于周家片和万里片三年才核发的,虽有证人签字但这些证人早已不在人世,因而对此证也产生了怀疑,不可足信。
  万里片的人认为:“那二十三亩山中只有十亩是与村里共同共有,另外十三亩山是按份共有的,周家片占三亩、万里片占十里。”这二十三亩山的“舌战”就此原由而开打了。
  这问题是有点麻烦也有点棘手,原始的界桩就是原始的证据,只要没有移动过的痕迹就是铁证如山。周家村手中虽然握有一份县里核发的所有权证书,但原亲手埋界志的人现尚有一个健在,加之他是万里片人,他最有发言权,他的证言和界桩连在一起足可以推翻周家村手里所握的所有权证。
  为了办好这个案子,朱凌志承受了很大的压力,这压力是他自己自找的,再有压力他也要硬着头皮办下去,为此他失去了睡眠,案情时刻都在他的脑袋中打转,他翻阅了不少的法律资料,针对案情对照法律条文、利用法理知识对案情进行了剖析,从而得出了该山林权属属共同共有而非按份共有的结论。
  法庭开庭了,原被告双方在审判长的主持下为了各自的利益展开了激烈的辩论。
  原告代理人说:“审判长,审判员,我国法律规定,我国的土地有两种所有制形式:一是国家所有,另一个就是集体所有。集体所有的土地在不违反法律规定的前提下集体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在二十多年前万里片与周家片的山是各自所有互不相干,两个片合并后成为了周家村,在周家村的所有的二十三亩中只有十亩山是两个片共同共有的,另外十三亩山周家片占三亩、万里片占十亩,属按份共有,并非共同共有,这有周家片和万里片共同埋的界志可以为证,另外我方还一个原参与埋界志的证人亦可出庭作证,请法院准许。”
  审判长扫视了一下,看到庭下的确坐着一个白发老人,估计就是万里片请来作证的,他也很想知道案情真相,于是他就说:“请证人出庭作证。”
  张老五站了起来,他全身有点颤抖、说话还有点结巴:“我做证。”
  请问你的性名、性别、年龄、文化程度、职业、住址?
  我叫张老王,男,现年八十五岁,文盲,住周家村万里片。
  “请问你晓得那埋界志的情况吗?”
  “我晓得,当时我们去埋界志的一共去了六个人,每个片去了三个。”
  “你还记得那界桩的位置吗?”
  “记得,我前天还去看过,那界桩还是我们原来埋的,原封不动,那四周都长满了茅柴、杂草。”
  “好,我们记下了,请你坐下。”
  “好的。”张老五慢腾腾地坐了下去、显得很迟钝。
  审判长沉默了片刻,喝了一口温开水继续说:“下面请被告代理人进行答辩。”
  “好的,审判长,审判员,我是周家村的村民,我受周家村委托、经法院准许和唐律师一起担任周家村的诉讼代理人、共同代为诉讼,刚才我认真聆听了原告代理人的发言,同时也看到了原告代理人所提供的证据,原告代理人提出了周家村所有的二十三亩山中,其中只有十亩山属于两个片共同共有,其余的十三亩山是按份共有,并有足够的证据加以证明、证明原告方的主张是正确的。”
  朱凌志稍做停顿继续说:“的确,界志是最有力的证据,界志没被移也确信不疑,说到此,我不禁要问:和拢来了的山同样是两个片的,为何只有十亩没有界志的山属共同共有?而其它的十三亩山仍有界志属按份共有?我国《民法通则》规定的财产共有的形式就两种,一种是按份共有,另一种就是共同共有,为何这两种形式会并存?退一万步讲,即使两种形式能够并存,那么根据我国《法学》上的权利义务一致的原则,既然万里片按份享有权利就应该按份负有责任、承担义务,而在这二十多年来,这二十三亩山全部是村里统一安排人看山、统一植树造林,而万里片从来不多派一个劳动力出来造林、护林,这就是权利义务不对等,万里片不可能只享有权利不履行义务,像这种情况只有一种可能、那也是唯一的一种可能,那就是万里片手中根本没有权利可享,无疑也无须履行义务。由此可以证明这二十三亩山全部是周家村的,属两个片共同所有,这有县里核发的山林权属证明为证,至于界志问题,我认为这是假象、这是在合并时由于村委的疏忽大意而没有把原界志毁掉,因而使万里片从中钻了空子。至于张老五这个证词因他是万里片的人,他当然要维护他片里的人的利益,因此,他的证言也不可釆信,我的上述意见供法庭在合议时予以参考,谢谢。”
  法庭辩论结束,审判长宣布休息十五分钟,由合议庭合议。十五分钟结束后,审判长一人、审判员两人一同走出了合议庭,他们迈着朝健的步伐走向审判台、纷纷入座。
  书记员喊了一声:“请大家安静,下面开庭,请审判长宣读判决书。”
  “……周家村与万里片的《山林权属纠纷》一案,经审理查明:这二十三亩山属于周家村所有,县里的定权发证是正确有效的……如不服本判决,请在收到本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上诉于市中级法院。”
  判决书生效了,悬在朱凌志心坎上的那块石头总算彻底放下了,他总算又有精力继续自学。
  也许是阴错阳差,朱凌志自从参加自学考试以来就承办了两个案子、加之未参加自考前打了那场败官司,他总共打了三场官司,有一次败诉两次胜诉,总的来说还是很成功的。他每代人打一场官司,他就会在其代理诉讼中学到很多的东西,那是“工作”的压力,迫使他涉猎了较多的法律知识,使他更坚定了自学的决心。
  自学考试每年开考两次,每次最多可以报考四门功课,但报考了并不一定就能全部通过,有时通过三门、有时通过两门、有时通过一门,每参加一次自学考试,朱凌志都要付出很多,这种付出需要有顽强的毅力、需要有持之以恒的坚持、需要有一颗不达目的死不罢休的决心,否则就会半途而废。
  自学考试并不是在学校读书,可以全日制学习,朱凌志是在高考落榜后,他家里无钱再供他返校复课时,自己才不得已走向自学之路的,大凡有一点机会让他还校复课,他定会竭尽全力考进大学,到大学里去读书,就不会像自学考试一般举步维艰,寸步难行。
  朱凌志参加自学考试并不容易,他白天要下地从事农业生产,晚上要拖着疲惫的身躯伏案自学。
  自学并不是看电影,电影里的有较多的感人的故事情节能提起人的兴致,能引人入胜,能让人在其中得到快乐,而自学是一桩苦差使,学起来枯燥无味,理解起来费涩难懂。由于精力有限,朱凌志每次最多报考三门课程。
  自学考试考场设在县城,离他家有二十多公里路程,而他又没有钱去县城去住旅社,只能清晨起床骑着自行车前去赶考,一路上汗流浃背,一到考场时就立即寻找考室、座次,好似打仗一般、匆匆忙忙的。
  进入考室后,心还在“怦怦”地直跳,汗水在眼睫毛上掉落,脸好像被火烧着一般火辣辣的,衣服粘着肉,朱凌志所坐的凳子被汗水浸湿了。
  监考老师很严肃地站在讲台上宣读考场纪律,开考的铃声响了,监考老师逐个核对准考证、身份证,另一个老师在发放试卷。
  考室内一片宁静,再没有交头接耳的声音,考场外的鸟似乎晓得已开考了,再不发出叽叽喳喳的叫声。朱凌志打开了试卷,在试卷上填好了自己的名字,仔细看了一遍试卷,试卷上有名词解释、有单项多项选择题、有判断改错题、有简答题、有论述题、有案例分析题,各类题目跃然纸上。
  考试的时间是很紧张的,容不得朱凌志去过多地思考,他依次地做着,遇到模棱两可、拿不准的题就先搁到一边,先把容易做的题先做完,做完后再检査一遍,然后再做疑难题。
  在考试中监考是很严格的,每个考室有两个监考老师,一个坐在讲台上看全局,一个在考场内来回巡査,严格控制有舞弊现象出现,门外还有巡考老师随时査岗。
  离下考的时间还有十分钟,主考老师温罄提示:“请各考生检査一下自己试卷上的名字有没有填好、准考证号码有没有填错。”
  下课铃声响了,大家走出了考室,在考场外议论着答案,准备着下一堂考试。
  参加自学考试,一般来说每个考室都是三十个座位,每个座位之间的距离不低于六十公分,六十公分的距离再好的视力也看不清相邻考生的答案,因此考出来的成绩是很真实的,不掺有任何“水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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