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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朱凌志两妹为“肚子”而嫁

作品名称:荆棘人生路(上)      作者:志在千里      发布时间:2017-07-11 07:58:23      字数:3732

  朱凌志搞了三个月的木山副业不但没赚到钱,反而把往返的车费都赔了进去,他家的日子更是雪上加霜。朱凌志面对这凄苦的生活,他感到十分难过,本想外出搞副业,靠自己的力气赚点钱回家改变一下家庭的贫穷面貌,结果却适得其反。
  朱凌志一家七口,常常过着衣不蔽体食不果腹的生活,他家常常在饥饿中等待,等待着青苗抽穗、等待着禾穗灌浆、等待着稻谷成熟、等待着出了新米吃顿饱饭,他把那忍饥挨饿的滋味一直珍藏在他的脑袋里;那新米饭香味至今让他回味无穷,现在吃穿不愁了,他再也找不到以前的那个味道了。
  提起那苦日子,应该追溯到二十世纪七十年代了,那时刚刚“文化大革命”结束不久,文化大革命的十年浩劫,使国家的经济几乎达到了崩溃的边缘,朱凌志家也深受其害。他家七口即使每顿每人只吃一个饭团也支撑不下去,春去秋来,花开花落,朱凌志的大妹朱凌松好不容易熬到了十七岁。富家子女,年满十七岁的女孩一般来说还是在校学生,尚在父母面前撒娇,可朱凌松因家里穷小学尚未毕业就辍学了,辍学后她从事农业生产,赚点工分养活自己。那时的劳动力的价值很低,每个劳动日,即十分工就三角钱,在农村一个男劳动力一天就赚三毛钱,一个女劳动力最高的只有七分底,一天只能赚两毛一分钱。那时的农民都一样,每天脸朝黄土背朝天,屁眼上的屎晒干,到头来还是吃不饱穿不暖。
  穷人的孩子早当家,朱凌松在十七岁时就已经出嫁了,她在出嫁时就为能吃一顿饱饭,能穿一件好一点的衣服,她没有其它任何要求。
  按照《婚姻法》的规定,朱凌松尚未到法定婚龄,她是不能登记结婚的,可男方已进入了中年,再不及时结婚就成了老大难问题了。于是,他家就找关系把朱凌松的年龄改成二十岁,在那时对居民登记造册都是手写的,没入电脑储存,更何况那时在农村根本没有电脑,即使有,也很少有人会用。他妺就凭一份假的出生证明和他妺夫在公社的婚姻登记处办理了结婚手续。
  朱凌松出嫁时,她的男人比她大二十岁,那男的并不是什么富二代也没有一技之长,他名叫陈光份。因他有三十七岁了,尚未找到对象,他的父母亲很着急,给他攒了一点钱,供他结婚专用。朱凌松饿怕了,她在很小的时候就闻到过邻居家的饭香味,但她仅仅只能闻闻,别人家的饭是不会给她吃的。现在自己准备嫁人了,不但能闻到饭的香味还能吃到一餐香喷喷的饭,她的心里就美滋滋的。她一想到自己能吃上一顿饱饭了就决意要嫁给他。
  这人呐爹亲娘亲不如自己的肚子亲,有奶就是娘,只要有饭呷嫁谁都一样。管他爱不爱的,爱情又不能当饭吃。朱凌松就是这么想的,为了能吃上一顿饱饭,她把自己嫁了,她出嫁时,朱凌志全家吃着那香喷喷的饭心里很不是滋味。
  朱凌松就这么稀里糊涂出嫁了,她出嫁时吃了一顿饱饭,她吃了一顿饱饭后就再无饱饭可吃了,只是比在娘家稍微强一点。而朱凌志家,她大妹出嫁后,家里还剩有六口人,六口之家,每天天一亮就得吃饭,六口之家的吃饭问题还是个老大难问题。对此,他的父亲还是背负着很大的压力,这压力压得他喘不过气来。为了养家糊口,他的父亲在那寒冷的冬天上山挖冬笋、担柴卖,凡是能赚钱的活他都干,经常是披星戴月,不辞辛苦。
  时间一天天过去,苦日子一天天熬着,朱凌志的二妹朱有艳也在苦水中熬到了十六岁。十六岁的年纪,她刚刚初中毕业,初中毕业了,他父亲已再无能力供她读书,她就在家里帮助父母亲搞家务,每天到田地里去扯猪草、到山上去放牛、到老山界上去打柴火。为了生活,她什么都干,为了让她的哥朱凌志能多读点书能有点出息,她什么样的苦都吃。
  在朱有艳十七岁的那一年,有人给她说媒,说是有一个好伢子,他的父母双亡,一个人无依无靠,十分励志,通过自己的努力,成为了一个包工头,现在贵州黎平包房子,很有能力。朱有艳是农村的一个村姑,她从出生到长得十七岁,她从不出过远门,也从不见过世面,她即使看到山上一个巨大的石头都好像哥伦布发现新大陆一般,她都要在伙伴中炫耀一番,她都要把这石头当成自已见识中的骄傲的资本。其实她的见识还不如青蛙,青蛙尚能坐井观天,她就只能坐在家里数着椽皮。当她听到别人说包头师傅很有钱,她的两眼就发光、她穷怕了,她就想嫁个有钱的人家,那包工头给了她四百八十块元钱的彩礼钱,她揣着那四百八十块钱,高兴得整晚睡不下觉。
  四百八、四季发,好吉利的数字啊,朱有艳从来没看到过那么多的钱哪,这是她有生以来第一次看到过那么多的钱。她摸着那么多的钱,她的心里美滋滋的,她每天憧憬着那美好的生活,尽管那包工头已有五十岁了,比她大三十三岁,但她不介意;不介意他的年龄、不介意他的长相,她把一切都想得是那么的美好。那男的名叫汪绍兴,朱有艳和他正式处对象了。
  朱有艳并不晓得汪绍兴在承包工程时是不需要资质的,而是在一个偶然的机会凭着关系,承包了一个学校的工程建筑,这种承包也许就是阴错阳差,完工后就完全有可能没有去承包下一个建筑工程的机会了。在承包该工程时汪绍兴并不懂得工程预算,工程质量,他也不懂得该工程需要多少材料、需要多少工时、也不晓得成本核算,更不知道自己除了开支还能赚多少钱。他很盲目、很盲目地从自己所在乡镇请了一个建筑队,该建筑队没有建筑设计师,没有专门的工程技术人员,只有一个能看得懂施工图的人,他按图施工,汪绍兴安排着泥水匠的具体工作,作为泥水匠砌墙是没有问题的,按照图纸要求,该学校共建四层,墙面是一八的铁板墙,并非农村所建的二四的盒子墙,预制板是用人工一块块抬上去的。
  朱有艳来到了工地,她看到汪绍兴没有骗她,她以为承包这个工地能赚很多的钱,她以为他已是暴发户、她以为他有很多的钱。她看到这工程就动情了,她就不明不白地与他住在一起了,她以老板娘的身份在该工地张罗着。不到一个月的工夫她就怀孕了,她怀孕后满心欢喜,她以为自己有了孩子一定会母凭子贵,他不可能再变心了,她万万没有想到自己的美好愿望会变成一场黄粱美梦。
  话说汪绍兴,他也的确够倒霉的了。他到黎平县水泥厂买了一车水泥,他亲自押车回来,途经山路时,司机不小心把车开进了一个低洼处,车突然翻了,一车水泥全部倒进池塘里,司机当场死亡,他的尸体倒在汪绍兴的身上,汪绍兴也受了重伤。他推开司机,从驾驶室内挣扎地爬了出来,司机口中的血全吐在他的衣上,他的白色的衬衣被血染红。
  路人经过汪绍兴承包的工地时,随口一说在离他们不远处有一装水泥的车翻了,工地的农民工以看热闹的心态走去看“热闹”,没想到是他们的“老板”出事了,这些工友们立马租了一个车把他送进了医院。
  朱有艳怀着身孕到医院服侍汪绍兴,因两个人既没订婚也没结婚,朱有艳就不好把此事告诉家人。
  工地没水泥而被迫停工,汪绍兴的伤势尚未痊愈就提前出院了,他看到工友们都三五成群地聚在一起打牌,心里十分着急。
  汪绍兴带着伤找到了甲方驻工地代表,甲方代表在开始并不同意预借工程款的,因为按照合同规定是要按照工程进度预付工程款,不能提前预借。汪绍兴没有办法,只好舍命陪君子,他豁出去了,他带着伤陪甲方代表喝酒,本来他的伤势并未痊愈,喝酒不利于伤口的愈合,但为了能借到材料款,他根本无法顾及自己的身体,只好忍着伤口的疼痛破费请客。
  酒能败事也能成事,汪绍兴通过请客,从甲方借到了材料款,他对甲方心存感激。有了钱,汪绍兴把水泥买了回来,有了水泥,工地重新开工。前面我已经说过,汪绍兴是一个孤儿,他手中并没有钱。他在未承包这个工程之前,他只是一个不出师的泥水匠,帮别人做点小工赚点小钱,他在黎平县一呆就是十多年,时间久了认识的人也就多了,熟人多了做起事来就能得心应手。
  汪绍兴书读得不多,斗大的字认不得一箩筐,经过勤学苦练总算能写出自己的名字,他签的名别人还算认得。不过,在交际场合他还算得上是把好手,他与发包方的代表称兄道弟的,他的口很甜,能把死人说活,发包方一大堆知识分子却被他这个文盲说得心服口服,甲方竟把这么重要的工程承包给了他,他得到了这个工程就做起了包工头。
  包工头,在一般人的眼里都是很风光的,包工头有钱,这是一般人的常识,朱有艳原以为汪绍兴肯定有钱,没想到他所给自己的彩礼钱还是预借的工程款,其实他手中根本没钱,相处久了才看出他的囊中羞涩。
  按照合同规定:开学前一个月交房,而现在离开学只有一个多月了,而房子离封顶至少还要一个多月,按时交房肯定是不可能的。对此,汪绍兴心里非常着急,他坐立不安。如果有钱,那么问题还是好解决,只要工人加班加点,还是不会误太多的工期,可是他的手中根本没钱,连工人的工资都一直拖着不给,因此,他所承包的这栋楼就很可能成为烂尾楼,成为了烂尾楼,他就只有等着坐牢的份。工钱没有,工人们闹得纷纷扬扬,有的想要动手打他。没有办法,他只能厚着脸皮到处去求借。他是外地人,到当地银行去借款肯定不可能,他只能搞民贷,民间借贷的利息高于银行的贷款利息的好几倍,好几倍就几倍,高出好几倍也要借,不借的话,他所承包的那栋教学楼就会成为烂尾楼,成为了烂尾楼,国家的财产就会受到损失,汪绍兴就会被追究法律责任。
  汪绍兴把钱借到了,他借到的可是高利贷呀,每一万块钱每月的利息是两百块,他共借了十万块钱,一年的利息是二万四千元,还款方式是利息按月付,本金以工程未结的尾款偿还。
  有了钱,工人们的热情也高涨起来,教学大楼很快就封了顶,不过工期已延了,不能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工程完工后甲乙双方等待着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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