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步人生》第三部(《老鹰崖之祸》(第3,4集)
第三集
第9场:八月下旬。贺家坪。
情节画面——
从贺成林他们的谈论中,程欣听来两条消息:程欣母女死在老鹰崖下;苟明疯了,参加了九•五派武斗队。
“程欣母女死在老鹰崖下”,多半是九•五派用以攻击革联派的残忍。可苟明真的疯了吗?革联派怎么会知道我躲在老鹰崖呢?程欣不得不反复回忆。
往事回现——
革联派围攻鸡冠石的枪炮声,他们听得很清楚。
那天晚上,程欣早早上床休息,睡了一会醒了,无意中偷听到他们的交谈——黄国祥和黄国吉夫妇竟然是亲亲的弟弟和三哥三嫂!
程欣溜回她住的那间屋,在油灯下写下一张便条。
次日早饭时,程欣当黄国吉和李兰的面把便条交给黄国祥,请他去叫苟明来接她回重庆。
黄国吉说:“这样最好!国祥,你也好早点去追赶总部,耽误久了对你以后不好。”
李兰说:“国祥,那一带是革联派的天下,你要细心些,最好找个知青给苟明送信。”
黄国祥扮成山民出发,没有带上冲锋枪。天黑尽后回来了,他肯定明、后两天苟明一定来接程欣母女。为了不暴露程欣,黄国祥带上冲锋枪当天夜里就下山了。
苟明一直没来,却等来了革联派的两路人马。
程欣內心独白:现在看来,黄国祥并没去见苟明,而是把我卖给了革联派。他为什么要出卖我?没理由呀……不是他是谁?胡大华?借革联派之手除掉我,他才能把县革委副主任的官帽一并摘去,还永绝后患?
程欣感到胡大华和黄国祥都有可能是谋害自己的人。崖头下张庆霞的尸体别人当成程欣,他两不会上当,一定在到处找她以灭口。程欣觉得最好的选择就是化妆成一个逃荒要饭的灾民逃到陕西去。
情节画面——
程欣首先去北坡寻找偷衣服的机会。她选定一户四大队的社员家庭,没有老人也没有孩子,又是单家独院,没喂狗。程欣趁他们一早出工,潜进他们家里偷够了自己需要的衣物。
程欣把换下来的张庆霞的衣裤烧了;把从场部拿来的东西一一还回去;把匕首、手表等物藏在洞中,再把自己化妆于天黑后出发。
她从孙志刚等四人身上搜集了几十元钱和几十斤粮票,连同她自己身上的钱、粮票和布票,都缝在几套旧衣裤补丁里。
夜间走路很清新也很安全,程欣突然产生了一种对自己的担心:我的奶水那么好,不像个逃荒要饭的呀!急忙去路边坐下检查自己——根本就没有一滴奶!
这是怎么回事?热泪夺眶而出,程欣想起了女儿:青儿,不是妈妈心狠,妈妈也是没有办法了呵……
伤心了一场,程欣又上路了。她给自己取了一个名字:孙志芬。这一带孙是大姓,容易引人亲近和同情,多少能得点方便或好处。
第10场:八月下旬。鸡冠石公社——石坝公社。
情节画面——
孙志芬(程欣)天亮以后到了鸡冠石镇,呆在镇外的小秦河边等着。
赶场的社员越来越多,孙志芬混杂其中。
她散乱着头发,从上到下都脏兮兮的,宽大的衣裤满是补丁,或新或旧都不干净,脚穿两只胶鞋,左脚是解放鞋,右脚是球鞋。
镇口边有一家卖白糖米糕的。店主人是个老者,用筷子穿了三个糕指着孙志芬说:“来,拿着!喂,就是你,逃荒的!”
孙志芬惊喜不已,上去接过三个糕,冲老者深深地鞠了一躬,吃着糕移到另一边去,呆在这儿吃会惹店主人和客人讨厌。
(紧挨着这店的是卖欢喜团的店。)
店主人(六十来岁,用筷子穿了四个欢喜团过来递给孙志芬):丫头,你是哪儿的?
孙志芬(憋着河南腔):河南。谢谢大伯,俺们那儿大旱了。
店主人:我晓得。昨天来了几个湖北的,也是大旱了。别进镇去,免得受那伙湖北逃荒人的欺负。
孙志芬:谢谢大伯,俺记住了。
情节画面——
孙志芬边走边把四个欢喜团装进干粮袋,再把干粮袋裹进包袱之中藏起来。
孙志芬杵着棍有意走得很慢,每遇着一处山民院子都要去乞讨,也总有收获,几个烧包谷,一碗米饭或者一堆熟洋芋。
太阳偏西时,孙志芬到了石坝公社。这儿没有其他逃荒要饭的,乡场只是一条大约百米长的小街。穿街而过是一条大路,这条大路就是河堤,傍着小秦河蜿蜒曲折。
又走了一段,这种宽敞的堤坝路到了尽头,一条尺多宽的大路延上了山。孙志芬不慌不忙朝上爬,随着高度的增加,山民院落越来越稀。
半山腰有一户人家,目力所及是最高的,就像老鹰崖地区的黄家小院一样。天气骤变的步伐来得比孙志芬预想的快。幸亏她己经来到了这户人家的院坝上。
女主人(是个中年妇女,热情地把她请到火坑旁):你明天也走不了的。这雨一下没个三五天停不下来,山里都是这样。姑娘,你这模样没二十五吧?
孙志芬:表婶,俺今年虚岁二十,实岁十九。
女主人:唉,是饿得出了老相吧。我家别的没有,包谷、洋芋不缺。姑娘,你烤火,我来煮饭,别客气,把我家当你家一样。
孙志芬(去刮洋芋):谢谢表婶,俺来帮你。
女主人(注视着她的动作):你还挺在行的。你们河南也这么吃洋芋?
孙志芬:俺们那儿和这儿差不多,出包谷、洋芋、高粱、麦子,也是这种吃法。表婶,你这么看俺,是不是嫌俺太脏了?
女主人:不是,不是!姑娘,你可别多心。大妈对你挺顺眼的!你喊我大妈吧,大妈要好好招待你。
孙志芬:大妈,谢谢您。这屋里有点热,俺到地坝上刮洋芋可不可以?
女主人(很高兴,去紧挨着厨房的那间屋里):可以,你去吧。
(孙志芬敏感到女主人对自己有所图,多半有个没讨老婆的儿子。她端了矮凳和洋芋去门外,边刮洋芋边观察。)
外景——
这是个土墙草顶的三合院,正屋有四间,有两间堆着包谷和洋芋;偏房一边是厨房另一边是猪圈和鸡舍。从晾晒在地坝上的衣服来看,这家人只有母子两人。
第11场:当天下午。石坝公社十大队。
(女主人非常热情,用大米和洋芋煮饭,还弄了一块足有三斤重的肉,一半用来炖干笋,另一半用来炒干盐菜。)
孙志芬:谢谢大妈。这肉真香!是你们这儿做的腊肉吗?
女主人:不是,是坛子肉。
孙志芬:什么是坛子肉?
女主人(带孙志芬去那间挨着厨房的屋,满屋大大小小的几十个坛子。女主人揭开一个坛盖让她看,里面是一块块交叉错落,重叠得很整齐的肉。):你看清楚了吗?这就是坛子肉。
孙志芬:大妈,这样放肉不会坏吗?
女主人:姑娘,你们河南没这种弄法吗?把肉抹上盐,这么放好,再舀坛沿水,就像做泡菜一样,放多久也不会坏。这是被逼的,杀一条猪要交半边。我们就想出了这法子把肉装在坛子里,那就可以悄悄杀猪,杀一头得一头,另一头交一半去对付就行了。我这些坛子里一多半是肉,还有羊肉。姑娘,告诉大妈,你叫什么?
孙志芬:大妈,俺叫孙志芬。
女主人(一把抓住她就走):太巧了!你该叫我姑妈,走!(女主人把她拖到正屋门边,进屋去找来记分薄,塞给她看)
孙志芬:姑妈,姑爹呢?
女主人:还有两个大的,都饿死了,只剩下一个小的,叫黄国辉。
孙志芬内心独白:看来她是真想我给她当儿媳妇……唉,又是十大队,难道是天意?
情节画面——
天黑下后,去生产队出工的黄国辉回来了,蹦蹦跳跳的竟是一个十六七岁的少年。
孙志芬很有几分哭笑不得,感到自己误解了女主人的热情。
黄国辉很热情也很活泼,一口一个姐姐地给孙志芬拈肉。
女主人很开心也很欣慰地笑。
孙志芬疑惑了:难道她是要我和她儿子订婚,等几年再结婚?
两间正屋被隔成四间小屋。母子俩各住一间正屋。女主人让孙志芬住在自己这一间正屋的里间,是新的毯子新包单。
吹灭灯屋里伸手不见五指,孙志芬很快入睡。
第12场:第二天。石坝公社十大队。
(果然如女主人所说,早上开始,大雨变成小雨,下个不停。)
女主人(把孙志芬请去她屋里):志芬呵,你这么讨饭逃荒的也不是办法。说来我们也是有缘,你来给我当儿媳妇吧,不亏你。
孙志芬:弟弟还那么小,不中。
女主人:不小了,虚岁十九了,只比你小了一岁。结婚证不用你操心,他三叔公是大队革委会主任,只要他同意了啥时候去拿结婚证都行。志芬啦,你是不是不愿意,想回家?
孙志芬:俺家没什么人了。俺娘病死了,俺爹带着弟弟另走一路,说人多了讨来的吃不够,俺只有另走一路。
女主人:唉,造孽呵!志芬,你是不是有啥子条件,你说就是?
孙志芬(装出一副害羞的样子):要给我做几套衣服;俺和弟弟住这间屋。每个月要给俺点零用钱,俺还想要一把电筒。
女主人:志芬,每个月我给你一元钱,马上去街上给你做衣服,买电筒,天黑前赶回来。国辉,你在家陪姐姐。
(女主人下山去了,却拐了一个弯又回来守在路口。)
黄国辉:姐姐,你过来,我给你说件事。我要先给你看一件东西,才能给你说清楚。
孙志芬(只好走过去):什么东西?
情节画面——
黄国辉带着孙志芬走进那间屋,却突然转身抱住孙志芬推过去把她压在床上。孙志芬拼命反抗,狂呼救命。
女主人冲进来大叫大嚷:三叔公带着民兵来了!
黄国辉放开孙志芬,翻身下床,出去了。
女主人叫孙志芬快去火坑边,手脚利麻地收拾这间屋。孙志芬边收拾自已边窜去火坑边。
第四集
第13场:当天下午。石坝公社十大队。
情节画面——
一会,三叔公带着五个人来了。四个是带着枪的基干民兵,一上地坝就守住了路口。
另一个是个二十来岁的小伙子,寸步不离地跟着三叔公,一双眼睛直朝孙志芬扫射。
三叔公(是个六十多岁的老头,提着一根大巴山区常见的那种一米多长的烟竿):伟大领袖毛主席教导我们说:千万不要忘记阶级斗争,时刻认真盘查过往行人。(他手指孙志芬)你站起来!是从哪塔来的,来石坝公社十大队干啥子?老实交代!
孙志芬(站起来):俺是逃荒要饭的,从河南来。
三叔公:你态度不错,话也说得老实,坐下吧。我去过河南,那塔的人就这腔调。孙志芬同志,我是石坝公社十大队革命委员会主任,欢迎你来十大队求生活。我给你做主,你别怕,这母子俩欺负你没有?
孙志芬:没有。他们对俺很好。
三叔公:你等在这里,我去干了革命工作再来和你谈。
(他叫了女主人一道去正屋,每间屋、每架床地检查。终于,他独自回到厨房。)
三叔公:孙志芬,你告诉三叔公,他们对你说过没有,要你嫁给黄国辉?
孙志芬:说过。俺无家可归,讨饭也长不了,他们家条件不错……
三叔公:不行不行!他们家条件太差!你从石坝来,看见那两个大院子吗?山脚那个是孙家大院,然后就是我的黄家大院。志芬呵,那个没扛枪的年轻人叫黄国安,今年二十岁,是我的长孙,将来就是我的接班人。你要好好想一想,黄国辉才十八岁,小了你整整一岁,不般配呀!古往今来,那有女比男大的道理呢?
孙志芬:三叔公说得对。如果黄国辉像你长孙那样,俺已经答应他们了。
三叔公:对!你很有志气嘛!去当我的长孙媳妇,愿意吗?
孙志芬(故作羞涩地点了一下头,柔软了声音):爷爷好!
三叔公:好,好,太好了!志芬,你把这儿当你的娘家,我明天派人来提亲;送来聘礼和彩礼;后天给你送来嫁妆,再过几天迎娶你过门,好不?
孙志芬:这样最好。以后俺回娘家探亲,爷爷的脸上也光彩呀。
三叔公(走到门边):他五婶,你听着:志芬不喜欢你家国辉,喜欢我家国安,为啥子呢?国辉年纪太小了,和志芬不般配!伟大领袖毛主席教导我们说:自由恋爱,家传百代!这几天你家的革命工作就是照顾好志芬,不必出工,工分照计。如果惹出了乱子或者欺负了志芬,以现行反革命论处!
(他有力地一挥手,带着这群人走了。)
女主人(回到厨房火坑边):我本来真想你给我当儿媳妇,你像七仙姑,有人点水。幸好昨天不合黄历,我没让国辉和你同床,还算阴差阳错,没惹下大祸。你的叫骂声我听见了,我突然晓得你是重庆人。你真要给黄国安当老婆?还是行缓兵之计从这儿逃跑?我没让国辉进来,就是为你保密。
(孙志芬楞住了,不知该怎么回荅,近乎呆痴地看着她。)
女主人(笑了笑):你是个好人,救了我们孤儿寡母!我们家成份不好,如果你刚才照实说,国辉一定被抛进大牢,我们娘两肯定完了。你刚才叫骂时,我才想起我在鸡冠石见过你。那天黄国祥扶你出来晒太阳,你挺着个大肚子。梁神经可以帮你呀。
孙志芬(明白了,用重庆话):他不在铜城,也不会帮我。我现在只有嫁给黄国安,无路可走。我想请你们帮我,利用这几天在山上找几个山洞,万不得已可以躲进去,总能躲避一时,求您了!能不能告诉我你是什么人?
女主人:我晓得了,找山洞不是难事,进了黄家大院你很容易打听到我。你怎么蒙骗他们?你不是第一次,他们会怀疑黄国辉,会问个究竟的。我教你一个法子……
情节画面——
女主人说完后去见儿子。孙志芬惊异极了,这种伪装处女的巧妙方法闻所未闻,大城市里那些中老年女人也未必想得出来!
次日,黄国辉带着孙志芬去黄家老林找山洞,依然一口一个姐姐,却不再对她动手动脚。她知道这又是梁站的作用,如果在贺家坪死等梁站呢?她没把握,梁站不一定会帮她,万一等来那个要置她于死地的人呢?
第14场:八月下旬——九月上旬。石坝公社十大队——石坝公社大院。
傍白:山里的风俗,姑娘出嫁一定要有嫁妆,以“抬”数论其地位和是否有脸面。一对木箱算一抬,两床被子加两个枕头也算一抬。五十年代末以来,穷了,“抬”产生了变化:一对木箱拆开成了两抬,两床被子和两个枕头拆开成了三抬。很多人把这种“抬”称为“假抬”。日子确实不好过,渐渐地人们也认了。
情节画面——
孙志芬的嫁妆是三叔公派人送来的,虽然都是“假抬”,共有二十抬之多,在这些年中也算很光彩了。
还是那天送来嫁妆的那批人,今天又抬着他们抬过一次的东西朝山下走。那天上来时很安静,专走近路;今天下山时十分喧闹,还绕来弯去的,唯恐走的路少了。
护卫着新娘子的迎亲队伍终于走进黄家大院,一下子就鸦雀无声——石坝公社革委会李主任,革委会副主任兼武装部长冉丛生等人守在院中。
李主任亲自宣布:三叔公停职检查!罪名有二:强娶民女,非法举行婚礼,破坏毛主席无产阶级革命路线的婚姻自愿原则;再就是大搞“四旧”,干扰了文化大革命的进程!
最后,李主任命令孙志芬脱下嫁妆,穿上她自己的衣服,带上她自己的东西,随他们一道去公社革委会接受调查和安置。
到了石坝公社,孙志芬被安置在公社招待所内。
冉丛生和炊事员端来饭菜,一小盆白饭、一小盆酸菜粉条汤、一盘青椒肉丝、一盘回锅肉、一碗洋芋丝、一碟泡菜。
孙志芬装出一副讨饭人的馋相和农村人的傻相,端起饭碗就吃,专拈肉吃。
冉丛生给她添饭、拈菜、舀汤,她一律来之不拒,也不表示感谢,两个眼睛只盯饭菜,仿佛饿坏了似的。
第15场:第二天。石坝公社。
李主任(把孙志芬叫去办公室,递给她一张表):孙志芬同志,你先填张表吧。
(这是张油印的“遣送回乡”的表格。孙志芬装模作样地横看竖看。)
李主任:孙志芬同志,你不识字吗?
孙志芬:李主任,俺只上过初小,看不懂。
李主任:我给你解说一下,这张表是我们准备送你回河南用的。
孙志芬(跪下):你们要送俺回去?李主任,你是个大善人,你行行好……
李主任:起来起来,这儿是人民政府,是文化大革命中诞生的红色政权,是为人民大众服务的,小孙啊,你叫我为难呵。
孙志芬:不为难,不为难!只要李主任一句话,俺就留在这儿了,干什么都中。
李主任:不送你回去只有一个办法:冉部长的老婆叫孙志芳,和冉部长结婚十余年养了一儿一女,前年上山砍柴失足摔死了。你叫孙志芬,和孙志芳就差一个字,就当她的妹妹,为姐姐照顾一双儿女吧。
孙志芬:李主任,冉部长大了俺十几岁,又有一儿一女,俺再生一儿一女他养不活,一家人都要饿肚子。李主任,你另外给俺选一户人家吧。
李主任:冉部长工资四十多元,就算你再生两个孩子也养得活呀!你和他结了婚,我可以调你来公社伙食团当炊事员,三顿饭包吃饱,每个月还有八元钱。你们全家会饿肚子吗?
孙志芬:李主任,俺听你的,但俺想要点东西?
李主任:你想要什么?我给冉部长转达。
孙志芬:给俺做几套衣服,还要给俺买一把电筒,每月给我三块零花钱,中不中?
李主任:好,我代冉部长荅应了。小孙,一周后就和冉部长结婚,这几天就住在公社,等着冉部长给你做嫁妆和新衣服。
情节画面——
孙志芬荅应了,嫁给冉丛生是她最好的隐居。
李主任暗叹冉丛生艳福不浅,为孙志芬遗憾——到底是个逃荒要饭的,提点要求也就这么点事。
第16场:同一天。石坝公社。
(晩上,一条四十多岁的山里汉子来见李主任。他是孙家大院的“掌门人”,和李主任同龄,被李主任亲热地称为“老庚”。)
李主任:你去过冉部长家里吗?
孙老庚:去了,冉部长挺客气的。冉部长还叫我来看看你。
李主任:大队目前的形势怎么样?
孙老庚:一派大好,越来越好!李主任,我这副主任的副字,是不是可以抹脱了?
李主任:还有几天。别盯着你那十大队屁点大的地方,等待机会,怎么也得等到冉部长度完新婚蜜月以后吧。你明白吗?
孙老庚:明白!冉部长一直是我们孙家的姑爷嘛。李主任,我备了点山货,叫她送去了你屋里。她是我才过门的远房侄儿媳妇,她男人被我派到城里买种子去了。你给她点小恩小惠,我这边送她三百个工分就行了,没事。
情节画面——
李主任的家在县城,他住在公社大院最偏角的一间屋。
见这少妇还有几分姿色,憋着欲火的李主任立刻把她楼进怀里,好像他也在过一个“新婚之夜”。
第17场:秋初。石坝公社。
外景——
冉丛生的家在离公社大院不远的粮库边,土墙瓦顶的三合小院,三间正屋,两边厢房是厨房、猪圈、鸡鸭舍等等。
这粮库是县级粮库,在石坝镇南头。土墙瓦顶的库房像一座座碉堡,库前有一片足有十亩地大小的石坝寸草不生,是晒粮食的最佳晒坝。“石坝镇”这一名称由此而来。
情节画面——
冉丛生没办席酬客,和新婚妻子举行了一个革命化的婚礼。很多人来祝贺,送了礼说几句话,吃几颗糖或者抽一支烟就走。
新婚之夜,孙志芬把自己装扮成“处女”,喜得冉丛生对她极尽温存。
冉丛生的女儿冉龙兰今年八岁,儿子冉常龙今年五岁。姐弟俩一开始十分抗拒他们的继母。孙志芬借用妹妹程颖的经验,给他们发零食,一个泡饼,几颗水果糖地变着花样,每次发零食,都给他们讲一个故事。半月后,冉龙兰姐弟就喊她“妈妈”了。
冉丛生和孙志芬的新婚蜜月结束,李主任安排孙志芬去公社伙食团当了饮事员;宣布孙老庚正式就任十大队革委会主任,为十大队孙、黄两大家族的争权画上了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