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第十章 瘾君子勘界记(续)
作品名称:中缅勘界纪实 作者:林虎 发布时间:2017-03-11 15:53:21 字数:3187
石鸿韶(1853—1923)字晋卿,广西象州县人,有举人、进士等“高级职称”。光绪二十四年(1898年)升任云南楚雄永昌府知府,后调任迤西道(即腾越)道尹。清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二月二日,石鸿韶接旨,与英驻腾越领事列敦共率一班人马,开始联合勘界。
石道尹是瘾君子,随身附带烟具,不行了,就得过一下瘾。且已年过半百,跋山涉水,风餐露宿,也够这位“司局级”州官消受的。
那傲慢的列敦领事乘良马,登山如履平途。石道尹坐着四人大轿,走山路多有不便,时不时还得抽两口。这两人,足可以评为中英友好模范,无话不谈。
难怪英方在照会中指定中方“所派华员或可由驻腾越巡道就近派委”,兴许他们早就相中石鸿韶是和列敦合作的最佳人选。
石鸿韶遵从总理衙门“现管小江为界”这条“口水界线”,带着联合勘察组自尖高山出发,过狼牙山,歪头山,张家坡,已劳累数日。按行程,应继续北上,登高良工山,至九塘河,沿小江北拐处北上,直至小江与恩梅开江汇合处,就完成了“现管小江边”这条“口水界线”的勘察。
勘到张家坡这地方,无奈石鸿韶年高体弱,且烟瘾又发,山路愈益险峻,不能再往前走。那列敦任他过足烟瘾,小歇两日,东南西北地闲扯,竟哄得石鸿韶忘了使命,不再北进,随列敦转头向东北勘察,经狼牙山、搬瓦丫口、茨竹丫口,再过分水岭丫口,直通高黎贡山西坡的片马。
石鸿韶昏了头,又随列敦越过高黎贡山,顺怒江向北勘去,已近丽江府属。
一路上,列敦劲头十足,骑着良马,强往前闯。直到遇大雨,河水暴涨,过不了河,才往回返。
两人一起查看列敦所注地图,列敦还是和石鸿韶磨缠以高黎贡山分水岭划界。图中注明,高黎贡山即潞江与金沙江分水岭。凡水归龙、潞江者归滇,凡水入金沙江者归缅。瞧!英国人对他们的既定目标就这么“咬住青山不放松”,他们这个主张不知重申多少次了,这次勘界更实行了。
人说谎话重复千次会成真理,英国人准相信谬话重复三次就会变有理。照列敦意见,以高黎贡山为界,片马、岗房、鱼洞、茨竹、派赖等寨,就要划入缅境。
石鸿韶虽然也据理以争,出示有关证据,说明这些地方归中国管辖。但并未明确有力地辩驳列敦。列敦以石鸿韶愚懦可欺,所有勘察,事实上全在中国管辖内进行。这种“会勘”的结果,必然把界线向东推入我境。对会勘所绘之图,石鸿韶也画了押,只是双方注明,彼此无划定之权,不能作为划界之凭据。
列敦所提出和所勘察的界线,称为“紫色线”或“高黎贡山线”,即以高黎贡山分水岭为界。
石鸿韶按“现管小江边”的红色线所绘而未勘察完毕之界线,称为“绿色线”,大体上是以小江为界。
虽然这条“绿色线”与“紫色线”、“红色线”都不同,即将片马、派赖、茨竹等地划入我国境内,但是小江以外的土地却完全置于界外归了缅甸。
中国又将吃一次大亏。双方争论无果,至4月初旬,因山区雨水多,山洪四发,费时近三月的联合勘察鸣金收兵,回到了腾越。
旁观者曰:国界大框未商定,双方主张相去千里,特别是中方什么也没拿准,中国多方面都处于弱势,就上山勘界,真是世间勘界奇闻。英方想恃强凌辱,他们说了算,连中国的鸦片州官石鸿韶这一关也没糊弄过去。列敦也没了底气,自知他所勘的高黎贡山分水岭为界,没有条法约束力。因此,他回到腾越即照会石鸿韶,老调重弹,“总之,由明光河直上高黎贡山,由山顶往西藏。凡水归龙、潞二江者,概归滇治理;凡水归金沙江者,概归缅甸管理”。“惟龙、潞二江与大重沙江分水岭以西的各处地方,不但现在不能认为是华地,即将来也亦万难归滇”。
列敦心虚,在照会中表示:按照勐卯永租地的模式,愿每年付租银千元,偿还中国损失,把高黎贡山以西之“野人山地”永租予缅。
列敦领事还列举了中国不能过高黎贡山分水岭管理其以西之地的多条歪理,顽固地咬定以高黎贡山分水岭为界,但无意中承认高黎贡山分水岭以西之地主权归中国。不然,列敦为什么愿意出银子永租野人山地呢?
石鸿韶心有小江线“红色线”,也自知未尽职守,没有勘完这条线。他更不满列敦顽固主张,立即复照予以辩驳。称他本人只有会勘之责,无划定之权。但贵方既已报贵国政府,已指明恩梅开江和龙、潞二江分水岭各情,他就必须讲明,坚持从尖高山起,至小江源头抵板厂山为界。
他要守住总理衙门授旨的底线,底气足,口气也不软。对列敦提出的拟照勐卯永租地的模式,他没有断然驳回去,只回答:“本道此次实是奉旨会勘,并无划定之权,未便专擅运用。”列敦照会提出:历来界务地图,必须彼此盖印。石鸿韶答曰:“此次无划定之权,虽经盖印,不过明此图之真伪,实不能为议定之凭。”
石鸿韶不发烟瘾时还能顶几句,有时可能碍于老朋友面子,或犯瘾了,就搪塞多,驳复软弱无力,甚至口出误言,被对方视为默认。
从良心讲,石鸿韶并不同意以高黎贡山分水岭划界,坚持以小江划界。他毕竟是举人,也择清了自己的责任。此时,烟瘾还没发,头脑还清醒,总理衙门“以现管小江为界”的旨意没有忘记。
可惜,按这个旨意划出的绿色线,国人还是不满意,还是一道吃亏的界线。
时任滇督是丁振铎(1842—1914),字声伯,号巡卿。1901年出任云南总督。
丁督上任后,查知普河镇总兵高德元蛮横骄奢,纵兵殃民,立即斩高总兵于总督府外。他对少数民族则采取宽容、怀柔政策,政治清明。不知是巧合,还是对洋人俯首帖耳,当英国照会“所派华员或可由驻腾越巡道就近派委”时,正是丁滇督委派了和英领事列某私人友情特好的瘾君子石鸿韶,此为用人失察。
北段勘界完毕,双方仍定不了边界。各持己见连绘地图上报,把矛盾上推给各自政府解决。丁总督接了石鸿韶报告,原样转呈外务部审批。外务部发现石鸿韶所勘界线失地甚多,立即下文,令丁总督指斥石鸿韶的严重错误,并就近和英方磋商,重行划界,和平议定。
外务部指斥石鸿韶负责所划边界错误,有如是说,照录如下:
“本部复查北段界务,系与野人山交界。此次会勘,既经查明,恩买卡河即恩梅开江,在野人山地。英使屡执小江西即恩买卡河以东之分水岭作为定界。即应照此和平定结。惟此次绘印图,不免有误会之处。高黎贡山在腾越东,为保山县腾越厅东西交界处,与金沙江无涉。龙江在腾越东,其水西南入伊洛瓦底江,与恩买卡河隔水甚多,亦与野人山无涉。至于丫口以外,据列领事照称,‘由丫口到片马,山路崎岖,十分危险’。视此危险,自不便作为租地(引注:危险不如险要措辞妥当,十分险要的山口,不能出租)。北段界务(蓝色线)应从尖高山起,至石我、独水二河之间,循恩买卡河至小江西,恩买卡河以东之分水岭为止。查二十年订约(‘二十条’)签押之英文图,有‘恩买卡分水岭’之文,约在北纬二十六度一十五分,西经十八度一十五分,正在小江西,恩买卡河以东,与英使所称‘天然极妙界线’相附。自应照此和平议结,咨复贵督查核,就近与英员磋商,并先行电复本部,以备与英使辩论可也。”(引自尹明德编《中英滇缅界务交涉史》,清光绪三十一年九月二十四日,外务部致滇督。)
这份外务部公文中,有关恩买卡河即恩梅开江、高黎贡山位置、龙江、金沙江、伊洛瓦底江之关系等考察,读者可以跳过不看。值得注意的是,外务部在这份公文中,指定了北段划界的一条基线,叫蓝色线。本书读者也可以不究细节,如小地名、经纬度等。简要地说,这一条蓝色线,比绿色线加码了,把国界推到了恩梅开江东岸,也就是从尖高山起,经石我河、独水之间至恩梅开江,以恩梅开江为界。
暂且不说国人是否满意这条线,但这条蓝色线比英方的紫色线(以高黎贡山分水岭为界),已西移数百里,也把外务部下旨让石鸿韶和英国人去争的“以现管小江为界”的小江线(红色线)甩到了脑后。至此,北段“五线谱国界”已出现四条线,其中三条都是中方提出来的。
旁观者曰:英方一开始就咬定高黎贡山线(紫色线)不放,不择手段要达到目的。与之相比,中方显得政无定见,今天一个主张,明天又改变意向。这是不了解边界情形呢,还是缺乏谈判经验呢?这也给英方谈判取胜以可乘之机,注定中国在议界中被动、要吃大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