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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再次远足,此情可待成追忆

作品名称:爱在流年陌路      作者:林又青      发布时间:2017-02-07 17:05:49      字数:3630

  随着又一个暑假宣告结束,我正式进入烽火连天硝烟弥漫的高三。这一年,和所有毕业班的同学一起,我们在紧张忙碌的节奏中迎接着那终究要来的定时炸弹般的命运之战。
  高三,那些在残喘中微笑的日子。课桌上大堆大堆可以作为“掩护”的复习资料,没完没了的题目,一轮又一轮的模拟考试,还有窗外老师那没完没了的“偷窥”般的监视……
  五点起床早自习,马不停蹄地背书,直到七点放学。然后,吃早饭,去厕所,回教室。上午、下午分别是满满的四节课;晚上的自习课居然是三节,三节晚自习放学后,班主任还规定至少要在教室再学习半个小时。天啊,这些在当时看似天经地义顺理成章的时间安排,让后来的我想来是多么的不可思议!
  每次晚自习还没放学,班主任就就搬了椅子守在门口,唯恐我们溜掉。其实很多时候,即使大家没有跑掉,也不过是在教室里聊天或者看闲书而已,快高考了,整个高三出现了空前的兵荒马乱。但那多坐的半个小时,足已安慰一个班主任的良苦用心。只是我一直纳闷,既然学校支持我们多坐半个小时,却为什么在每次放学五分钟后就直接关了教学区的电源。由此看来,可恶的法西斯不仅仅属于德国!
  更令人郁闷的是,半个小时之后,当大家陆续离开教室时,教学区的大门却早已很没人性地被上了锁。我们不知道班主任张是怎么出去的,反正我们需要很费力地翻越那架高高的铁栅栏,直到后来那栅栏几乎练就了我们所有高三生很娴熟的“轻功”。还记得最初翻栅栏时,我吓得不敢动,结果一壮胆就跌了过去,翻是翻成功了,却挂掉了我心爱毛呢大衣上的两颗扣子。在漆黑的地上摸索半天无果,我无奈地回宿舍捉了手电筒来找,却又被查宿舍的“老妖婆”抓了个正着。把我难为得直想找人狂扁一顿才好出这口闷气。
  不得不说的是,当时已经读高中了,女生居然还都穿着吊带当内衣,当然,我也在此行列。现在想来,让人害羞得直想钻地缝,极其难堪!站在宿舍门口朝整层楼望去,内衣绝对是清一色的或白或粉的吊带。做个假设,如果发现谁买了胸罩,不但会被人当面开玩笑,背后还会连讽刺带骂的整个半死。在高考前的体检中,老师和医生反复暗示:不可以穿有金属的衣服,尤其是内衣。我们居然带着骄傲的笑容,认为自己准备很充分装备很合格。
  遗憾的是在当天上午的体检中,复习班一个女生因为穿了胸罩而被医生含蓄地批评:“说了不能戴‘口罩’的,怎么就是不听?!”这下可为外面等候的学生制造了一个可谈可论的话题,好像那个女生很开放很丢人似的。据说,当天中午,那个女生在宿舍里哭得那个凶啊,硬是没吃午饭。当时,我们居然也坚定不移地认为:这个女生真是不配合!更甚者,我们一致愚昧地认为:这个女生真的是太开放了,才高中就穿这么成熟的衣服!接下来,是我们响作一团的议论和叹息!
  而我们也许连做梦都不曾想到,就在一年之后,进入大学的我们相继速速改吊带为“口罩”,出去走走,眼界开阔了,才发现自己思想上的愚昧和在成长节奏方面的不合拍。当然,尽管早已达到穿“口罩”的年龄,但在思想上,我们还是经历了一段不短的适应期。落后的城市,不科学的行为观念,造就那位女生不该有的羞辱和委屈!这不全是教育的落后,这是新时代行为观念思想意识等对保守闭塞的中小城市落后地区带来的冲击力还远远不够。
  高三这年冬天,天气出奇的冷,大家想尽一切办法御寒,而特别搞笑的是,孙玉居然穿着她母亲做的手工棉靴睡觉。她给大家的解释是:穿出去有点土,不穿吧又可惜了,反正晚上睡觉脚冷得没办法,就当暖水袋用了。这个理由确实合理,只是我在想,当穿着棉靴的脚在被子里翻身时该有多不舒服啊!想到冬天的冷,我又不由自主地想起了秦宇,于是,我居然直接邮寄了一个暖水袋给他,还不忘在信上胡言乱语地掩饰:不小心多买了一个,顺便给你用!这谎虽然撒得捉襟见肘比较弱智,但只要满足了我内心对爱的付出就好,管他秦宇怎么想!
  这个冬季,我又陆续在几家刊物上发表了几篇文章,没想到,尚未收到样刊,读者来信就稀里哗啦铺天盖地的席卷了我所有的课余时间。一段时间下来,我粗略统计了一下,有将近三百封信。我总是心太软,居然忍不住给一部分字迹漂亮或特别诚恳的人回了信,甚至很幼稚地告诉那部分读者:高考之后再联系!天哪,谁知道高考后我会在哪里?未来地址的变动注定了我的回信都是很无心的扯淡,可我那时是绝对认真的。而不厚道的是,那些人阅完回信,便再无音讯。
  除了真诚和字迹,我还给一位叫李宇的读者回了信,那个李宇的字很是一般,可就因为他名字里带个“宇”字,秦宇的“宇”,这让我倍感亲切。秦宇,我是如此喜欢你,居然到了这样癫狂的地步!可是秦宇,你知道吗?
  还记得那个叫李宇的读者来自河南义马,性格中有着孩童的纯真与稚嫩,他说他很爱看我的文字,特别喜欢听后街男孩的歌。在信中,他不但详细介绍了自己的家庭成员,并且拍了他和家里宠物狗的合影寄给我,还接二连三地给我寄来后街男孩的磁带和海报。
  尽管我对后街男孩并不了解,更无兴趣可言,却又怕让他扫兴,因此,只得临时抱佛脚的到音像店里大概翻了翻,“兴趣盎然”地和他谈论了一段时间的《everybody》和《aslongasyouloveme》……也就是在那段时间,我突然发现,后街男孩的歌听起来果然很有感觉。当年圣诞和新年,他陆续寄来几份那年新流行的立体贺卡,我也很合拍地挑选了礼物回送给他,直到高考结束,再也没了彼此的消息。在那个通讯尚不发达的时代,很多友情就是这样无疾而终的。
  在秦宇的来信中,我意外得知他有了去W市读书的计划。那一瞬间,我突然有一种马上就要被抽空的感觉,我的秦宇要走向更远的地方,本想着还可以和他呼吸同一座城市的空气,哪想他的步子居然抬得如此之快!因为他去W市的日子未定,我想去看看他,却又怕他临行前忙东忙西的不着人影,也就不知何时去比较合适。
  既然是送行,我别无其它,就为他准备一份不俗且经济上承受得了的礼物也好!这样想着,我早早去书店用二十块钱买了一本当时正风靡全中国的《方与圆》,后来送出去后才想起居然不小心买了盗版,为此,我不好意思了很长时间。并且,我居然还很傻很自作多情地在里面夹了两张当时自认为漂亮无比妩媚动人的艺术照,直到两年之后,越想越觉得那两张照片要多傻有多傻,简直是天下第一傻!
  唉,这个审美观问题,到底是让我明白了为什么大学时我怎么看都觉得自己像个初中生般清纯阳光,然后就发现初中的自己在衣着打扮方面倒更像个清晨挎着菜篮子在街上溜弯的大妈。秦宇,请把那两张照片不小心弄丢吧,我在心里祈祷着。不过,也许秦宇早已把那两张照片销毁之后丢进冲水马桶了,就如我当初丢掉陈卓送来的情书一样。
  想着秦宇反正要离开这个小县城了,以后能不能再见面真的是不一定的事,我总不能让自己就这么遗憾一辈子吧。晚上躺在床上冥思苦想之后,一个比较可行又别出心裁的计划从大脑中冒出。于是,我连夜顶着被宿舍管理员批评的风险,打着小手电在被窝里写了一份情真意切的告白。
  这天午后,趁大家都在午睡,我独自拿着小录音机和专门买来的空白磁带连同告白的文字去了学校的后山。我找了一个比较安静又相对安全没人的地方,坐在一块大石头上运了运气,就看着稿子按下了录音键,因为中间有些紧张,我不得不把磁带洗掉再重新录,如此五遍下来,我已经可以不打磕且声情并茂地把告白讲完。
  接下来,我放了一遍自己试听一下,效果还不错。于是,我满意地收拾东西回到教室,心里突然很轻松,就像完成了一件多年以来一直想做的事情一般。接下来,我就一直盼望着赶快找个时间把磁带送过去。
  再去看秦宇,已经是元旦了。习惯性地在进门前整理一下自己的衣服和头发,然后轻车熟路地上了楼,却发现偌大舞台上,一个皮肤略黑的男生正坐在那里穿鞋带。不会吧?这么快就物是人非了?我心里的十五只水桶顿时又七上八下起来。
  诧异之余,我得知这个男生叫丁磊,是继秦宇的前舍友毕业之后新搬进来的。我释然地长出一口气,在舞台的椅子上坐了下来。据说秦宇已经下定决心去W市,此时出去购物了,回来的时间还不确定。我坐在那里和丁磊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天,相比秦宇之前那位舍友,丁磊显得很是斯文,腼腆的笑容间带着微微的拘谨,我们挺聊得来,一坐就是一个上午。
  毕竟是初次见面的陌生异性,我谢绝他一起吃午饭的邀请,意犹未尽地离开了秦宇的学校。这次,因为对丁磊并不反感,并且秦宇马上将去W市,我特意再三交代丁磊,就说林青青来过,记得帮忙把书转交给秦宇。我没有把磁带拿出来,因为如此直白的告白,我想亲自送到秦宇的手上才安心。
  接下来的日子里,我一直盼着秦宇的反应,可是,失望的是他除了来过一封和小学生守则一样正一正二的信之外,再无其它。依丁磊的热情和斯文,“林青青曾来过”这句话他绝对传得到,有无反应就是秦宇个人的事了。
  秦宇,你这样也太不厚道了吧,别以为我林青青是好惹的!不到黄河心不死,我这次豁出去了!趁着马上到来的周末,虽然只有一下午的休息时间,我还是趁早安排好各项事宜,午饭后就带着磁带直奔秦宇的学校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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