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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台下邂逅

作品名称:情满汉江      作者:天水一江      发布时间:2016-12-06 12:28:20      字数:3163

  却说李万顺看见的这两人是谁,一个是人称“小飞刀”的张小坤,另一个是誉满江汉平原的“小皮影王”,名叫丁一芳,这可是一武一文俩后生,算得上稀罕人。
  不过李万顺有点纳闷,他们是来参选的,还是来看热闹的?要说参选可没见他俩报名,要说看热闹……那神情也不像啊。狐疑中,他悄悄走近张小坤。
  张小坤本是个铁匠,吉林长春人,传闻他飞檐走壁还会耍飞刀,“九一八”事件后来到江汉平原的云江小城,前年仲夏,李万顺在街上见过他摆地摊卖刀具。那天,他在东门街头为一个少女解围,只因飞刀削掉了小恶霸的一只耳朵,被一伙人追杀,他便不知去向。
  没错,就是他。他记得这小伙子有个明显的印记:左眼的眉稍上有颗黑痣,看起来像一颗黑豆。血气方刚,虎背熊腰,只是常年的漂泊让他的肤色格外黝黑。瞅着他,李万顺心里琢磨开了:这可是一块久未磨砺的好钢啊,有手艺,有功夫,招上门女婿他可是好人选。
  瞧罢张小坤,李万顺又挤到那一边,悄悄走近丁一芳。
  丁一芳和张小坤年龄相仿,只是看起来骨骼轻奇,举止文质彬彬。李万顺曾看过他的皮影戏,对他的身世也略知一二。听说他六岁成了孤儿,和姐姐相依为命,身背三棒鼓沿街串乡流浪,打渔鼓唱小曲,也和自己一样干过沿街卖唱的营生。丁一芳九岁时唯一的亲人姐姐病故,老皮影王赵九将他收入门下。擅长唱皮影,还擅长雕镂和撰词的赵九凭他走南闯北,阅人无数的眼力,收下了这关门弟子,他认定丁一芳就是自己要找的皮影传人。被赵九收徒并得到悉心培养,悟性颇高的丁一芳深得师傅真传,两年前,在三江口皮影戏的擂台赛中,丁一芳连唱七台大戏,脱颖而出获大胜,从此博得“小皮影王”的美名。
  可是……这小子长得也太招摇了,李万顺瞅瞅丁一芳,不禁皱眉头:颀长的身材,直挺的脊背,白白净净的皮肤,额头还有几缕卷发格外醒目,风流倜傥的外表加上一副唱皮影的亮嗓音,听说迷住了不少大姑娘小媳妇,江湖上总有他的闲言传扬。
  这样的小白脸,我李家不能要!
  李万顺正琢磨着,却见前面的张小坤推开人群,稳稳走上了红高台。
  好哇,张小坤不是来看热闹的,李万顺一阵欣喜,耳边飘来众人的话语声。
  “这不是‘小飞刀’吗!”
  “小飞刀……张小坤!”
  台下有人高声喊,台上的碧兰睁大了眼睛,她拿开扇子看着他,眼露惊异。张小坤窘迫地看看台下,慢慢扭过头,想看又不敢看那端坐在台中央的小姐,身子不由有些别扭和僵硬。他呆呆的站着手足无措,一会儿,向众人拱拱手,鼓足勇气侧目瞅一眼碧兰,可他这一瞅,恰巧碧兰也望过来,两人眼波相交,顿时把碧兰的脸臊得通红,她连忙拿起扇子遮住了脸。
  “俺……俺叫张小坤,”看了小姐一眼,他竟然紧张得磕巴起来。“俺……是个铁匠。因为俺们那疙瘩被日本鬼子祸害,俺的家人都死了。俺……愿意入赘李家。”
  说到这儿,众人鸦雀无声,张小坤低头正窘着,不知是谁叫了声好,张小坤脸上顿时出现笑容,他忙抬头瞅一眼台下,从包袱里一股脑掏出自己的作品:剪刀、汤勺、小刀具……明晃晃,亮闪闪,精巧无比。他又从包袱里拿出一张薄薄的白纸,走到台边让台下的人用手摸摸,然后拿起纸,用小刀对准了纸中央,轻轻一划,薄纸一切两半,刀口齐整无比。
  “好手艺!”
  众人交口称赞,不知何时到来的白禾也忍不住叫出了声:“真好啊!”
  周围的人发现了白禾,纷纷望过来,白禾一见捂住嘴,连忙挤出人群。
  由于惦记姐姐的婚事,白禾上罢一节课就溜到这儿。看了张小坤的表现,再看看姐姐的表情,她的心中有数了:恐怕这张小坤就是我未来的姐夫啊……真不错呢。
  她慌慌张张挤出人群,可一出来就踩人一脚。
  “嗨!你的脚……”
  是一个男子的声音,她连忙说声“对不起!”窘迫地看着他,脸飞霞光。
  他盯着她,目不转睛。“敢问踩我脚的……你是何人?”
  她低下头道:“我叫白禾。”
  “白禾,”他念叨着,眉梢一扬,“百闻不如一见,原来是你!”
  身姿单薄清逸,浅浅的笑容,淡淡的红晕,尤其那双眸子清澈明亮,恰有说不出的妩媚和娇俏。
  “嗯,我知道……你是碧兰的妹妹。”他好像被踩得不轻,一边摸着脚背一边低声抱怨,“哎哟白禾,你好有劲啊,比我这唱皮影的厉害多了。”
  “你是唱皮影的?”
  “我叫丁一芳。”
  “哦,”她望着这个面容清瘦的男子,瞪大眼睛,“你来应选吗?”
  “不,来瞧热闹。”
  她有些失望地“唔”一声,眼光黯然。
  “哎,白禾,你也喜欢这‘比技招亲’?”
  “是啊,”她想也不想,“‘比技招亲’来路正,不搞‘拉郎配’,能随意挑选意中人……多好啊!”
  说罢“意中人”,她似乎感到女儿家家说着不妥,脸上一热,连忙闪身走了,
  走时,回眸歉意一笑。
  好一个白禾!他盯着她的背影念叨她的名字,再瞅瞅台上了无趣味,随即转身消失在巷子口。
  此刻,台上的张小坤正被众人叫好,李万顺也情不自禁鼓掌,手拍红拍疼拍木了,还在一个劲儿的拍,那兴奋的样子就像被打了鸡血一样。
  在众人齐刷刷的眼光下,碧兰心里琢磨开了:张小坤虽笨口拙舌不善言辞,可看起来顶天立地,这样的男人一定会疼女人,有这样的男子做丈夫,此身有靠了……
  碧兰想得入神,忘了自己该干啥,李万顺上台走到她身旁,低声对她耳语着什么,她的脸泛起一阵红晕,马上将扇拿下来,露出了整张脸,只见她慢慢的点了一下头,然后手执扇子站起身,移动着三寸金莲,一步一摇下台去,给张小坤和大伙留下一个婀娜的背影。
  “看见了吧,小姐点头了!”
  “成了!”
  “好姻缘啊!”
  在众人笑闹和鼓噪声中,幺狗走上台宣布:“李家的女婿选定了,他就是——张小坤!”
  李万顺再次走到了台前,面向意犹未尽久久不肯离去的众人拱拱手道:“多谢多谢!多谢众位乡亲捧场!到时请你们喝喜酒,吃喜糖!”
  张小坤在众目睽睽之下被簇拥着,跟着李万顺回家了。
  
  且说李家女婿入赘,这可是天大的事,李万顺心里卯足了劲,择吉日,按风俗把婚事办得隆重又气派,煞是光鲜了一场。
  从张小坤进门的第一天起,李万顺命人收拾了一间屋让他住下,第二天一大早,又令幺狗送碧兰到乡下,住进钟滚垱的老岳母家。就这一出戏,恰是按风俗最为讲究的礼数,招赘嫁女两不误,好似双喜临门。
  在风俗的设定下,碧兰在姥姥那儿住满一个月,婚庆这天,吹鼓手吹吹打打鼓乐伴行,花轿抬到乡下去迎亲。李家一干人热热闹闹等在家门前,列队两排候新人。花轿还没进城门,鞭炮锣鼓迎出去,把东门老街震得呼天海地。虽说是女婿入赘,可嫁女的规矩一样没少:踢轿门、请出轿、牵新人上厅堂行交拜礼,碧兰不枉当一回新娘,照样坐花轿“出嫁”,享受原滋原味的良辰美景。
  喧天的鼓乐声中大宴宾客,热闹的场面把入赘的形式掩盖得天衣无缝。入赘既没有受“六礼”约束,又不送任何聘礼,张小坤亦不需备嫁妆,所需花费概由李家承担,他只需堂而皇之地娶亲。岳丈家的体贴和良苦用心让张小坤感激不尽,心诚意笃地按规矩叩拜岳丈岳母,磕头磕得碰碰响。
  可是,新婚之夜的红罗帐下,天不遂人愿,一对新人闹别扭,直闹得分被而睡,这却是家人万万没想到的。
  那晚酒席过后,张小坤心驰神往地走近新房,他轻轻地掀开红盖头,看见碧兰娇羞的面庞,傻了似的站在那儿一动不动,碧兰拉一把他的衣袖道:“你……怎么啦?”
  “没怎么……”他醒过神来嗫嚅着,拿起她的手,把她揽进怀里。
  他喘着粗气,血脉贲张,一把拥住她亲不够。碧兰陶醉了,不一会儿慢慢伸出自己的脚,娇羞地望着他。
  “嗯……给我脱了吧。”
  “好的。”
  张小坤拿起精致的小脚,捧在手中看一看,迟疑着慢慢解开鞋带,喃喃着“这脚……看起来好有趣,真是娇小啊……”
  她满脸娇羞,神情期待地注视着丈夫。他笨拙的解开鞋带,脱去绣花鞋,再脱去白布袜子,顿时,一双细皮嫩肉雪白如棉的小脚出现在他的眼前。
  “天哪,”他失声惊呼,身子后仰盯着它,“这是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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