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1)
作品名称:挣扎——我的回忆录 作者:三宽居士 发布时间:2016-08-15 10:20:45 字数:13187
57、文墨官司
题记:社会是一张巨网,历史是张网的渔翁。形形色色的人都是网里的鱼,印证着适者生存的古训。不过,有的人则在大网里面精心编织着他、他们的小网。
这里写的是深山小县城我这个一名小文人的大官司,是市电视台、省电视台都做过专题节目的官司……可见产生的影响和反响之大——
一、
“笃笃,笃笃……”我跑在局机关的创作室里,脚踏着火盆,嘴吸着劣质价廉的“金钱河”牌香烟,手捏着钢笔,正校对着长江文艺出版社邮寄转来的二十三万字的长篇报告文学《大路朝天》书稿,忽然听到有人敲门。
创作室的门是虚掩的,我也只当来者是同事、熟人,就随意应道:“请进。”却并没有站起身来,依然俯首在书稿里圈圈点点。
“你是陈新民吧?”
同事、熟人直呼其名,是很正常的。但分明耳边飘过来的嗓音很是生疏。我就抬起头来,一看,眼前来者是一个个头很矮的小伙子,穿戴着法院的制服,一手夹着正燃的香烟,一手两个指肚掂着一个蓝皮公文夹子。
我是从业余创作走上专业文艺创作岗位的,但按照文化部门的要求,也有辅导、指点业余文艺作者的义务,乡下农村和县直机关的文学小青年前来寻求指点也是常事。
不过,凡来寻求指点的对我都是称呼老师,表情很亲切,很礼貌,很恭敬;眼神很诚恳,很热切,很期盼;模样很拘谨、很谦恭、很小心。
眼前的来者对我却是表情冷漠,且掩饰不住几分傲慢,很有点大不敬的味道。
我便很有点纳罕,心说还没有见过这样前来讨教的业余作者。但还是恻隐业余创作的不容易,便压抑着不愉悦的一闪念,说:“坐。你写的是散文、诗歌、小说、还是剧本?”
来者打开公文夹,拿出了一两页打字机敲打的文稿,放在桌面上,用两个指肚敲敲,很生分地说:“是什么——你自己看吧——不过,先给我签个字——”说着摊开公文夹。
哪有寻求指点还要签字的道理?看来眼前来者不善,并非是我以为的业余作者。
我没好气的一看夹子里面,夹的首页却是《山竹县人民法院案卷文本送达通知书》——顿时明白了来者不是业余作者,而是法院的人——眼前是古代县衙的一个小衙皂,难怪那么冷漠,傲慢。便疑惑地问:“我哪里犯什么案子?”
矮个子小伙冷冷一笑:“你是县里大名鼎鼎的作家呢,放心——我们法院不会弄错人的。实话对你说,你犯的是文墨官司,快签字,莫耽误我,我还得去通知原告呢。”
“原告是谁?”我为人老师的状态、心态顿时全无,嗫嚅着问道。
“签字了——再看我们送达给你的案卷副本,你不就什么都知道了?”
说的也是。
我只好无可奈何的在法院送达通知书上、第一次没有像在一篇写好的文章上署名的那种兴奋和悠然自得,第一次没好气的在“送达通知书”也即俗称的“传票”上划上了自己的姓名。
矮个子小伙收起公文夹子,扔掉了烟蒂,把嘴巴撮成鸡屁眼状,打着令人毛骨倏然的口哨,走了。
我气愤的把门一插,认真看起打着“与原件核对无误”的横式蓝色印泥图章案卷副本:
山竹县人民法院【1998山民字第99号】
原告:何成武,男,45岁,县计委干部;家住县政府院内。
被告:陈新民,男,48岁,县文化局创作人员,家住文化局院内。
案由:被告身为文艺创作人员,毫无职业道德,在所著文章《大路朝天》中,采取虚构手法,污蔑我在任县交通局局长期间无作为,乱作为,尤其是在该书第53页中居然写有“有权的头儿把钱大把大把扔到酒楼、发廊、桑拿浴里去了……”严重损坏了我的形象,破坏了我的名誉。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23条,予以起诉,请求法院判定:
1、被告严重侵犯了原告的名誉权;
2、被告赔偿原告精神损失费1万元;
3、此案双方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一九九八年十一月八日
我看完了案卷副本,回头再仔细瞅了瞅传票。传票上摘要栏里写着:何成武诉三宽侵犯名誉权案,本院已经受理。兹定于1998年12月24日在本院审判庭公开审理。原、被告届时必须出庭,不得有误。
我已然没有了校对书稿的兴致,但还是专门打开了面前400多个页码的报告文学《大路朝天》的第53页——却压根没有原告所特别指出的“有权的头儿把大把大把的钱扔到酒楼法廊桑拿浴里去了”那句话。
——问题出在哪里?手头上的书稿只有被采写单位县交通局局长许福公和出版社责任编辑罗公元知道啊,目前也仅仅这一册校对书稿啊,何成武凭什么为据告发的呢?
二、
阳春三月,县委宣传部为反映全县精神文明建设成果,决定出版反映各条战线精神文明建设成就的专辑。抽调县直机关的知名笔杆子组成了采访和撰写文稿的大阵容班子。宣传部经过对平时掌握的全县各条战线情况进行梳理,认为自1995年以来,县交通建设的成就最大最明显,要作为重点采写。具体分配采写任务的时候,笔杆子们谦虚过来,谦虚过去,众口一词说,要全面反映交通建设的变化,只有陈老师的笔力拿得下来。
于是,宣传部长游先章当众敲定,由副部长赵全根亲自把我带到交通局领导班子会议上,阐明了县委宣传部的安排部署,强调要求交通局要全力积极主动配合我的采访工作,争取出一部既能全面反映全县交通建设成果,尤其是反映全县精神文明建设成果又有文学性、艺术性的专著。
县委宣传部领导当面交代任务,又是直接为交通建设呐喊助威的,交通局很是认真对待。局长许福公又召开了局务扩大会,县直二级单位负责人全部参加,对宣传部安排的采写任务进行专题讨论。讨论的结果是,要写,就要从解放以来的交通建设写起,专门写近几年的交通建设变化,埋没了交通人几代人几十年奋斗的功劳。
许福公是1995年就任的局长,虽然近几年的交通建设突飞猛进,有目共睹,自然也不便否定大家的意见,也认为从新中国建立以来写起为妥。当然,也不否认许福公内心有小九九:越是从早年写起,越能证明他这一任局长的辉煌成就。于是,专门安排了一名姓袁的副局长,专事陪同我在县城交通二级单位和各乡镇交通单位的采访,专事三宽采访期间单位的联系,人员的接头、车辆、食宿的安排。
我的采访进行得很顺利,由县直交通单位城郊过路收费站开始,到县西部边界界岭道班结束,用了整整两个月的时间,收获是200页的笔记本子记满了整整四本。其中三本记录的是县交通建设从1957年元宵节在县西部与老白路交界的坛子口山头一声炮响拉开公路建设的序幕开始,到1998年架起县城南门河大桥为止——整整四十年的交通建设历程;另一本则全部记录的是告发我何成武在任交通局长期间的所作所为——主要是对交通建设的不作为、乱作为、胡作为。诸如:技术员测绘公路陡壁悬崖树标杆,何成武在舞厅抱着小姐发晕眩;修路工肩膀抬石头压得头扭屁股歪,何成武学练小车骂娘叫快让开;交通正式工和民工累得黑汗长流,晚上只能到小河沟或者是大河洗凉水澡,何成武做样子到了工地闲玩了,不论路程再远,不论时间早晚,也要人驱车送他进县城泡桑拿泡妞……任何大小交通建设项目立项,他都说没有钱,但只要是建设舞厅,不论是县城还是乡镇更不论是否是交通部门,却把交通建设费用成千上万朝里扔……总之是在何成武任职期间全县没有新修一里公路,没有新架设一座桥梁,弄得人民群众怨声载道,对交通系统的人骂娘,终于激起了全县交通系统干部职工的众怒,采取了在县政府大门前集体静坐的方式,才触动县领导把何成武从交通局调走。
面对三本第一手正面资料和一本负面资料,我一是考虑到报告文学要以正面歌颂为主,二是考虑到何成武是熟人,都在屁股大个小县城生活,早晚低头不见抬头见,小作者不可以惹大是非,在行文中以尽量回避涉及何成武其人其事为妥。文章出笼,以交通局满意,县委宣传部满意,人民群众看了也满意,皆大欢喜为宜。
但是,要全面反映全县四十年的交通建设变化与发展,也不能把何成武那一届局长期间的交通事业作为空挡或者是断茬处理,我决定动笔过程中非涉及何成武不可的,就采取论事不论人的变通叙述方法。
主意拿定,我在酷暑中奋笔疾书了整整两个月,拿出了二十三万字的报告文学《大路朝天》,先交给交通局现任局长许福公初审,三天后许福公说写得好;又拿去给县委宣传部副部长赵全根再审,五天后赵全根说,写得很好;再由赵全根面呈宣传部部长游先章拍板,一个星期后游先章把部里宣传科、新闻科、理论科的笔杆子都叫拢来,指着《大路朝天》的稿本对众笔杆子训斥道:“白养活了你们这些驴子日的啊——你们都看看人家老陈是咋写的文章,咋安排的行文布局,咋谋划的篇章结构,咋用的群众语言——人家只是个小学毕业生啊,你们哪个不是这本科那大专的?老陈比你们都大专都本科——你们这些驴子日的啊,要虚心学啊……”
于是,《大路朝天》稿本便在宣传部各科室巡回了一圈。最后游先章拍板,由分管理论的副部长赵根全牵头,由文艺科长桂富华具体负责尽快将《大路朝天》全文出版。
我写出洋洋洒洒二十三万字书稿,是宣传部瞧得起看得上你老陈啊,是把你老陈看得牛大马粗,何况是政治任务,一分钱报酬都别想吧你呀。后来我才得知,赵根全是向许福公硬要了三万元创作出版费用的。他牵头出版事宜,给具体负责出版事宜的桂富华做了交代,要节约经费,留点钱部里用着方便。除《大路朝天》四个字书名和作者名字不动外,其他内容都可以精选精剪。
科长得按照牵头副部长的授意办事,经桂富华软笔大肆硬砍,二十三万字的书稿,只剩下了八万字。桂富华联系襄樊一家印刷厂,很快印刷出了细筷子厚的一千册《大路朝天》。这样的硬砍出来的书,很多情节是衔接不上的,很多章节也是驴头不对马嘴的,所以我可以回避何成武的叙述,或者是变换说法的交代情节都看不到了。
所以,就让何成武钻了空子,断章取义,从宣传部出版的《大路朝天》小册子中的第58页拽出了“有权的头儿把大把大把的钱扔到酒楼发廊桑拿浴里去了”作为凭据,告发我肆意歪曲他的形象,把他描绘成了腐败形象,侵犯了他的名誉权。理由是,我描写这句话的时间段,正是他何成武在交通局任局长期间。
何成武在县直机关的局长队伍中,很会慷国家钱财之慨,县四大家不少领导诸如小车轱辘坏了,都可以在他那里报销更换,想喝高档酒啊吸名贵烟啊什么的,都可以让他买单——所以他在县里的关系是铁硬,是有名的“十三太保”,素有小皇帝之称,没有谁敢招惹他。除了交通系统集体在县政府门前静坐驱赶了他在交通局走人以外,现在居然是穷得卵子打板凳响的小文人我门老陈把他招惹上了。凭他小皇帝在县直机关的关系网,估计没有我的好果子吃!
三、
不过,我这人平素骨气硬,头皮硬,是个水来土掩兵来将挡的主。但是,从来没有打过任何官司的我,内心底气还是不足。为稳便起见,当夜就去了司法局做律师的叔伯兄弟陈祥家,咨询一应法律程序过程和打官司的常识。
陈祥见是本家老哥造访,不仅把民事诉讼法律程序解释得一清二楚,而且还拿出了新到的《司法报》,让我自己看最高人民法院新近对“侵犯名誉权”的司法解释——总体是捕风捉影、无事生非、无中生有、无端捏造事由污蔑、诽谤他人的,就是侵犯了他人的名誉权。不过,只要实事求是,就不构成侵犯他人名誉权——全在于事实根据真实。还有一条特别规定的解释,职务行为也不构成侵犯他人名誉权。
有了最高人民法院新近对侵犯他人名誉权的司法解释,我心里的石头落了地。因为,关于何成武所告发的那句话的那五十八个字,我的笔记本上写得清楚,记得明白,什么人在什么地点什么时间讲述的都有据在册;而且还认为这次采访写作任务,是县宣传部领导亲自安排的,应该算职务行为。所以也就不再慌张,照常上下班。
耐不住时日的是何成武,天天无心在机关坐班,天天跑到宣传部去扯皮。先是找直接安排我到交通系统采访的副部长赵全根,要赵全根给他一个说法。搅合得赵全根坐卧不宁,茶饭不香,上厕所屙尿都不成股股儿——让何成武给气的急的。尤其是何成武把赵全根收了交通局三万元费用(纵容老陈胡球写)的事情也给抖落了出来,恼火得赵全根再不说我老陈写的好了,而是气冲冲地说:“谁胡球写的,你找谁去!”
何成武由此转向直接找我扯皮。那一日电话摇我,要我去他的办公室。我本不愿意和他照面,尤其是不愿意听从他的调遣,但心存侥幸,琢磨如果何成武愿意私下交谈和解,也何尝不可,生活在一个县城的人嘛,何苦真把面皮撕破?如此想想,也就去了。
孰料我一进何成武的办公室,何成武黑着脸立即开火:“你老陈不就是个小文人嘛,好大的胆子,竟敢和我较劲儿啊。哼哼,你在县城里访访,看看我含糊过谁?!”
我见何成武态度十分强硬,也就以牙还牙:“呵呵,莫看我没有当官,没有什么权力,不过我这人在县城活得有骨气。你访一访,看我老陈惧怕过谁?!我好言劝你一句,一泡屎放那里不臭,你莫自己挑起来臭!”
“哼哼。我的所作所为,是秃子头上的虱子——明排着,县里哪个领导不知道?就你娃子长虫戴瓜皮儿——假充人物头儿啊。状,我还是要告你的,不过今天你得先给我当面认个错——再说——”
“是你当局长占着茅坑拉坏屎,应该向县委、政府做深刻检讨才是,向全县人民认错才是!”我起身把门一哐当,拂袖而去。
何成武赶出来叫板:“老陈你等着——我要服你,我从你裆下打三个来回!”
我扭过头来回敬一句:“那我俩就再找个时间——我把裆岔开,由你打来回!”
何成武见我是老虎拉大磨——不听他那一套,就又去宣传部找一号部长游先章扯皮,鼻涕一把泪一把如妇人一般模样哭诉,非要他一号部长给他个说法。搅合得游先章也办不成公,被麻缠急了,就给文化局打电话,要我立马到他那里去。
我骑着自行车赶去,游先章也不再说我的报告文学写得就是好了,也不要些驴子日们的学习了,见我进门,来了个猛天罩:“老陈啊,你是个党员,安。要注意用正确的舆论引导人,安。这些,你应该懂的,安。我今天叫你来,安,只说一句关总话——不许你揭露阴暗面!”
我没有料到一号部长会说出这么没水平的话来,也就顶撞道:“请游部长把刚才说的话再说一遍!你敢再说一遍,我就给你写出去——除非你暗中找人把我搞死了!”
游部长平时手捧牛卵子瓶骂属下口头禅驴子日的,谁都不吭声啊,一个小小搞文艺创作的我却敢认真顶撞他,气得他嘴巴干拌拌,再也没有开口。
我不想和游部长认真僵持,见好就收,转身却到副部长赵全根办公室,破口大骂他个“驴子日的”一回。“不是部长,你也是个副部长啊,不是领导也是个七尺高个男人啊,咋就没肩膀担事?咋就没长卵子样把事情都朝我身上推?!你放心,这官司,我认了。坐牢,我去!”
我骂得赵全根放声哭了:“我做人、做领导以来,算你老陈把我指教了……”
这一来二去,官司还没有正式打,倒把我弄烦了。为了让耳根清净几天,算算法院正式开庭时间还有些时日,就和妻子去咸宁亲戚家小住,要上九宫山游玩。管它官司不官司,管它开庭不开庭,先开开心再说。
四、
我在咸宁亲戚家最大的收获是,受到了当律师的外甥的启发。外甥说:“无论姨夫你记录的有凭有据也好,无论你记录的讲述人讲述事件多么清楚,法律程序讲究的是证据——”
“我那笔记本难道不是证据么?”三宽疑惑地问。
“姨夫啊,你那册负面材料笔记,多也只能算有证言和证人,严格地说不算证据。要打赢官司,关键是必须要有证据!”
“那,什么是证据呢?”
“就是你必须搞到所涉及的原告把钱扔到‘酒楼舞厅发廊桑拿浴里去了’的钱款开支凭证!否则,你就是侵犯了他人的名誉权。你是反腐败也好,替人民鼓与呼也好,就打不赢这场官司。”
听外甥如此说,我内心开始警醒起来,三、五天过后就从咸宁转回,开始在相关单位搜集证据。可是,却遭到得到了何成武好处的单位的千方百计的拒绝。他们害怕牵起葫芦根也动,张扬出去了,大家面子上都不好听、不好看;还有的单位干脆直接说,瞎子钻磨——你老陈莫启这个齿,我们是不会出卖何局长的!
我一个星期搜集证据的行动竟然毫无收获。
这就逼得我忽然想起来,直接到交通局财务上去搜集何成武任局长期间明显不是用于交通建设的开支——尤其是划拨到明显不是交通系统单位的款项。
这一招得到了许福公的支持,他交代财务人员提供了相关复印件,并且许诺让交通局常年法律顾问桂阳兵做我出庭的代理律师。可我的局长老董聘请的文化局律师,却听从老董安排帮原告诉讼辩论攻击我。
关于“有权的头儿把钱大把大把扔到酒楼发廊舞厅桑拿浴里去了”的记账凭证在握,且有不花钱的律师帮忙代理打官司,我认为这场文墨官司已经胜券在握,只等县人民法院正式开庭时间的到来。
五、
一九九八年十二月二十四日,是县人民法院民事庭受理何成武告三宽侵犯名誉权一案,法院正式开庭的时间。
那天,天气由晴忽然转阴,黑云在山竹县城上空堆积,县人民法院那一块黑云堆积得像要把那块天坠下来。西北风,像饿狼,像野狐狸,很瘆人的呼叫着。
我吃罢了早餐,八点钟准时到了县人民法院审判庭。进大门一看,五百个旁听座椅没有一个虚席不说,而且前后左右的通道都挤满了等着瞧热闹的各种心态而来的听众——我这个很平常的民事诉讼案子,压根已经不是平常时日开庭审案那样的看客听众的稀稀落落。
之所以这场普通的民事审判能让偌大审判庭被人挤得水泄不通,一是因为原告、被告双方都是小县城的名人,原告是谁也不敢招惹的何成武,被告是得理天王老子帝王爷爷也不怕、不让的小文人老陈。二是因为(事后才知道)法院经过了刻意组织。三是(也是事后才知道)原告何成武串联了他用国家资财给过很多私人好处的和单位、好处的人脉前来给他助阵、壮胆扬威。
当然,被告我的家人和亲戚也到场了,但比起原告的人脉队伍是捉襟见肘,不成比例。文化单位也来了人,可因为我和现任文化局长鼻子不对眼,那个自己屁股不干净、一点也不懂文化的文化局长老董,却奈何不得眼睛不容沙子的文化工作骨干我老陈;本是早就想拿捏我一回的他,窃喜今天机会终于来了,胳臂朝外弯,拳头朝里打,动用了文化局常年法律顾问律师袁旺仁做原告的代理人!
八点半,审判准时开始。台上正襟危坐的审判长、身材如杉树电线杆子般样的黑如琪从坐席上触电般弹起,宣读了审判纪律后,对原告询问道:“原告何成武,本审判庭经过审前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你所诉被告陈新民侵犯你名誉权一案的审判庭,由我黑如琪和审判员贺系礼、袁尤华组成,如果其中与你有利害过节关系的,依法可以申请回避——”
何成武很自得地说:“我相信法律是公正的,你们审判庭更是明镜高悬、公正廉明的——不需要回避。”
黑如琪再问我:“被告陈新民,本审判庭组成人员,如果你认为与你有过节和利害冲突关系的,依法也可以申请回避——”
我压根不知道官场和法院已经张开了要专门制裁他的网,也就回答说:“我相信法律是公正的,对审判庭各位不需要回避。”
黑如琪说:“既然原告、被告对本审判庭组成不申请回避,那么,本审判长宣布——本院受理原告何成武诉被告陈新民侵犯名誉权一案的审判正式开始,现在由原告陈述诉讼案由——”
何成武的陈述内容与法院送达三宽的副本一样无误。
下面的法律程序应该是审判长要被告或者是被告代理人予以答辩。可是,不待我的代理律师桂阳兵把答辩文书展开,黑如琪和女审判员袁尤华却同时制止桂阳兵为我答辩。立即跨越式进入下一个程序——
黑如琪用很重的山野土腔宣布:“陷寨(现在)开撕(始)法庭刁(调)查,请原告陈述诉讼被告的理由,并举证说明——”
何成武说:“尊敬的审判长,这一环节,我已经委托我的代理人代我陈述与举证说明。”
我所在单位文化局的常年法律顾问袁旺仁,今天充当着何成武的代理律师。听黑如琪那么一说,袁旺仁故作高深地清了清嗓子,喉咙轻吭吭了两下,顿了顿身子,拿文作武地开腔道:“我受原告的委托,现在开始举证——”从黑皮夹子里抽出县委宣传部出版的、经过隔三差五挑选三宽原著篇章后的成书《通天大道》,站起来,摇晃着书本说:“请看,该书的作者署名心鸣正是被告的笔名;这第58面中间有58个字是,‘有权的头儿把钱大把大把扔到发廊楼桑拿浴里去了’……就是对委托我代理的原告的诽谤、污蔑,就是侵犯了原告的名誉权。请求审判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28条予以追究被告的民事责任!”
黑如琪立即接过来说:“原告代理人的举证本院予以采纳,现在我宣布,庭审调查结束——进入下一个法定程序——”
怪得很!今天的法庭难道只是为原告组成的么?就不允许被告举证和辩论么?!公理何在?法律也是死秤杆活人活扶的么?
我推推自己的代理律师桂阳兵,可桂阳兵是一副无可奈何的模样,脸上写满对我这个委托人的歉意与尴尬。
情急之下,我心说不靠神仙和皇帝了,只有自己救自己了。按照法庭规矩,立即举手要求发言:“尊敬的审判长,我觉得庭审调查程序不能只对原告偏袒,被告也应该是庭审中的调查和举证的对象——”
“不允许你发言!”不待审判长黑如琪开腔,女陪审员袁尤华立即制止我发言。
天啦,这哪里是公道?这是哪一家法院的规矩?
我不信这个邪气,让不让发言,就是不收口了:“我觉得在没有做出正式判决之前,我有辩论和举证的资格和权利。关于原告代理人所说那58个字,它的主语限定是‘有权的头儿’这五个字,而这五个字外延很宽泛,只要熟悉汉语语法的人,就不会认为只是专门指某一个人——”
“请看——”袁旺仁立即出示一张委任状,说,“被告在原文中写出那58个字的时间段,正是我的代理人任交通局长之际,这里有县人大对我的代理人的任命书为证!”
我今天这个阵势显然是势单力孤,但毫不示弱:“既然原告受委任的时间段和我文章中所叙述的时间段相符,那就证明了是贼娃子不打自招,主动承认了那58个字的事实!请审判长明察我马上呈送与你的证据——”我说着,也不管如此法庭的狗屁规矩了,转身上台,递交一沓票据和记录原告乱作为胡作为情由的日记本于审判长黑如琪面前。
黑如琪接过证据资料,既不翻看票据,更不翻阅日记本子,而是用眼神在征求两个男、女审判员的意见——这老陈被告好像是忽悠不住的啊。
被突如其来的老陈举证弄蒙了的审判官,正不知如何再走下一步程序,忽然法院副院长吴良德从旁听席上跳将出来,一脸怒火地对台上审判官说:“还看什么看?按照既定方针搞——宣判!”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在法庭正规审判程序中,不允许任何人出面进行干预——无论你是院长厅长或者是最高法院院长都是不允许的!
但在山竹县法院可以。山高皇帝远啊!
啊呀呀,吴良德那么迫不及待歇斯底里一吼叫,证明了原来法院已经把网笼做好了,不由我分说,不容我举证,不容我辩驳,非把我装进网去不可!
所以,黑如琪就按照吴良德所说的既定方针很迅速的宣判:“本院受理原告何成武诉被告陈新民侵犯名誉权一案,业已审理终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28条之规定——全体起立——山竹县人民法院山民字第99号判决书判决如下:
鉴于被告侵犯原告名誉权事实俱在,人证物证俱全;一、本院责成被告在五日内销毁或者删除有损原告精神和形象的《通天大道》一书的相关内容;二、被告赔偿原告精神损失费1000元;三、本案诉讼费用100元由被告承担;正式判决文书待本院三日内制作下达原告和被告。被告对本院判决不服,可在十五日内上诉市中级人民法院——休庭!”
六、
黑如琪宣布休庭,何成武由我抢火口似地连续口头举证他的乱作为之哭啼转为欢笑,狂呼着:“胜利啦!胜利啦!哈哈,我胜利啦!”
专门来给何成武壮声威的人等则同呼:“我们胜利啦!我们胜利啦!乌拉!乌拉——”连前苏联的胜利话都出来了。
与当事人双方均无利害关系的、纯粹是来瞧热闹的旁听者,站起身就走人,留下一片座椅翻板的噼啪声。还有一部分似走似不走的人,由县政府办公室主任袁明珠招呼、张罗着分别钻进审判庭大门外的一溜小车,呼啸着向老车站上面一个新开张的大酒楼飞驰而去。估计是要对给何成武壮声威者以酒宴答谢。
期间,审判庭的台上审判人员没有走,台下我的妻子和儿子和一言不发的代理律师桂阳兵还没有走。审判庭屹立着死一样的沉寂。
书记员小牛也即去我办公室送达诉讼副本的那个小伙子,摊开庭审记录夹子要我签字——
我没好趣的抓过书记员递给的笔,大大写下:我不服,我要上告!
我的妻子和儿子说,给他们写个球呢,不信共产党的天就真正黑完了!走走走,回家吃了晌午饭再说。
我的妻子与儿子回家做饭吃,我则把代理律师桂阳兵带到文化局前院临街的一个小酒馆,点了四菜一汤一壶苞谷酒。二人愁眉对愁眉,苦瓜脸对苦瓜脸,喝着沉闷,喝着憋气。待三杯酒下肚,我的话被烈酒从舌根子下撵出来:“桂律师啊,庭审时候,你为啥子一直不开口?!”
“陈啊,我是刮大风吃炒面——张不开口;我是老鼠咬了女人下边的那——说不出口啊!”
“你当律师对别人也是这样帮人打官司的?”
“不。不。”桂阳兵说,“别人是别人,你是你啊。你碰上的对手有分别啊——”
“不都是原告、被告,有什么分别?”
“陈老师,你虽然没有上过中学,但你目前的学问足以说明你是个书呆子。如今打官司,是结巴嘴说的——打关系啊!”
“法律,人人面前平等啊——”
“道理是那个道理。真理也是那个真理。可法律具体到一个地方,一个案情,也是死秤活人扶啊——你知道审判庭组成人员与原告是什么关系吗?”
“人,是都认识,不知道相互是什么关系——”
“审判长黑如琪,是原告老家同一个院子居住的紧邻,更是亲表叔啊;女审判员是原告在县城同一个楼洞挨着门的邻居;还有,率领队伍为与原告状威的县政府办主任袁明珠,是原告的亲亲儿的姑舅表兄弟,还有,县政法委书记是谁?是原告的亲亲儿堂兄弟——为什么不允许你发言?为什么不允许我讲话?那副院长为什么要跳上台不允许你辩驳?现在你的明白?还没有开庭啊,酒楼里庆贺胜利的宴席就排开了八桌啊……你说你这官司——我咋帮你打?我还得在这块地面上吃饭、活人啊……”
我听罢桂阳兵一番苦楚,把酒杯子朝地上一砸,说:“老子就不信这个邪!明天一早我就到车城去讨个说法——”
七、
我听了桂阳兵的诉说,终于明白了如今打官司很多案子是打关系,也明白了当律师的人不一定都是以法律为准绳,以实事求是为依据,更多的是要看法院的授意和眼色,更多的是看自己的良心。三宽心里琢磨,自己的名头在车城文艺圈里比在山竹县要响一些,也算墙内开花墙外香,要到车城去找找自己的关系;总不能像祥林嫂的孩子被狼吃了样,一个人一个人的去诉说,一个一个都不愿意听他诉说;还是发挥特长,先给车城中级法院写了上诉状,继而把案情的经过始末也如实写了出来,到打印店去打印了一沓子,第二天一早坐上儿子的同学开的大客车,前往车城。
那天下午,一到上班时间,我就去了车城中级法院,递交了上诉书。
承接上诉状的值班法官说要等到半个月以后才有准确消息,并说有两种可能:一是发还山竹县法院重审;二是由中级法院在车城开庭审理。
我脑子一激灵,这案子万不能发还山竹县重审,那样有可能再蹈败诉的覆辙。山竹县法院不可能自己推倒自己的判决意见,那等于打自己的嘴巴,最大可能是依旧维持原判。那么,这一趟路就等于白跑了。所以,三宽恳求受理上诉的法官能够不发还山竹县重审。
那法官并不隐晦自己的观点,说:“那你自己要想办法努力争取了。”
我如今也明白了这些隐糊话,那是人家明确告诉你三宽,你也得动用你的关系。
我无职无权更无钱,哪里有什么过硬的、如何成武样的经过国家钱财铺垫出来的铁哥们关系户呢?熟人不少,但都是文艺圈的普通人,多也只能写点闹砟子文章啊,俗话说百无一用是书生啊,越到需要派用场的时候越派不上用场。不过,三我还是想拿着打印好了的案情始末材料到车城文艺圈走一圈,或许鱼有鱼路,鳖有鳖路,文人有文人的酸点子呢。
我拿着案情始末材料马不停蹄像如今发性药广告的人一样,先到车城几家报社的熟悉的记者那里,再到文化局、文联、艺术研究所,直至市委宣传部。收到的效果还算理想,都像互通了情报样,异口同声一句话:“在全市,谁想在你老陈头上率先开刀,我们都会举起森林般的手——制止!”并且还有人出谋划策:“你把材料给民主党派也送几份去——马上要开政协会了呢。”
文艺圈里的那句“举起森林般的手制止”,是早在八十年代初期湖北著名诗人熊召政一首反腐败、反特权诗歌的标题,在全国影响很大的。有了他们套用的这句话,还有投诉与民主党派的金点子,让我心里安然多了。尤其是文联欧阳主席表了硬态:“你不要吓得卵子打架,你把心放下——这案子坚决不能发回你们个舅子山竹县法院重审;包在我身上,在市里给你摆平去个球——”
闲话少说。于是三宽就打转山竹县,静等着车城法院开庭的消息。
八、
记得有一首歌唱的是“一九九八”,令人记忆深刻。对于我来说,更是把一九九八铭刻在心中。农历腊月二十四那天,是举国老百姓过小年的日子,却是我招惹案事终审判决的日子。农历腊月二十四,是农历“大寒”节期间,是最冷的日子;不过,也是腊尽春来的日子。清晨六点半,我和县交通局常年法律顾问律师桂阳斌并排坐在发往车城的第一班客车上。
按照桂阳斌律师十分害怕县人民法院的那副德行,我并不稀罕他再次只是作为一个陪衬的律师。可桂阳斌他觉得在县人民法院对我案由的审理过程中,自己的无能和无可奈何很有些愧疚,坚持上车同行,说:“陈老师啊,你这个案子啊,在县里我未能、也不能帮你说话,到市里面法院,我还是不能……县里法院和有关方面如果晓得我帮你,我以后还是没有好果子吃?”
桂阳斌说的是实在话,说得我心烦。我就说:“桂律师啊。马上要过年了啊,你家里面有很多家务事要做,你还是下车回家的好。至于我的案子结果会是什么样,听天由命吧。”
桂阳斌却说:“陈老师啊,别的什么都不说,权当我给你做个伴吧——”
看桂阳斌这么坚持,我也就罢了。心想,年根上了,能替别人做个陪伴也是一番不错的情意。
在汽车马达的轰鸣声中,在绵延的山岭如电影镜头翻转倒推中,三宽透过车窗玻璃,浏览着漫长的山地胶卷,看到涧谷、岸畔的迎春花已经摇曳出金黄,阳坡上的山桃已经挣扎着突破严寒,绽放出花蕾;细看朝阳的河弯,让寒冬扒光了叶子的柳树枝条上,也已经挤兑出麦粒大的绿点点。
但我的心情并不是十分轻松,虽然有市文联老主席给予的定心丸——可法院的判决,我料不定最后的胜负如何,因为我知道上诉状呈交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第二天,原告何成武就驱车车城,主动向正在新建的市中级人民法院新楼工程捐赠数十万建设款项,而且市中级人民法院也慨然笑纳。这,怎么说,对我上诉的审理都是不利因素。
上午十点,班车正点驶进车城中心客运站,我下车,马不停蹄奔走市内的宣传、文化主管部门和新闻媒体单位,向熟人和朋友告知下午两点半自己的案子开庭消息。
大家都应诺届时入场助阵。
下午一点半光景,我没有去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庭,按照市法院民事二厅的通知,去了江湾区法院审判庭。因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新建、扩建,为复审我这个案子,借用的是江湾区法院审判庭。
下午两点,市内各个新闻媒体的记者已经到了这个审判庭,有的在调试有站杆的摄像机,有的则脖子挎着相机闲转悠;市电视台法制节目的专栏记者在调试着讲话、送话的麦克风,“原告原告、被告被告”地呼叫着好玩儿。
这时候,江湾区法院审判庭的大门前,一辆蓝鸟轿车嘎然而至,车门打开,却是山竹县政府办主任——案事原告的亲亲姑舅老表袁明珠。
我快步出迎,万分亲热地叫了一声:“袁主任——”
袁明珠也装着十分大度地应声:“哟哟,陈作家捷足先登啊哈哈——”伸出手来要与我相握。
不料我触电般弹回手,说:“袁主任,告诉你啊,今天这个地方不是我们山竹县人民法院,我估计你控制不住呢!”
袁明珠听我如此说话,身份顿失:“老陈,你不要高兴得太早!”
两点三十分,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二厅审判班子匆匆而来,急急登台就坐。
审判长丰国田问过三宽和何成武愿不愿意法庭调解?
现在的原告老陈和被告何成武都不愿意法院调解。
于是,丰国田省略了法庭调查过程,直接进入举证程序。
台下,何成武照例出示了当县交通局张的委任状,还有他认为我污蔑他的《通天大道》一书的第58页。
台上,丰国田却把我上诉呈交的说明何成武腐败的《证据汇编》打开,“证据一、证据二、证据三……”地念了起来,一直念到证据第十五,转而加强了语气,“全体起立——以上证据,本庭全部采信,足以说明被告腐败形象——所谓岑新民名誉权一事不能成立,山竹县人民法院1998山民字第99号判决无效。此判决为终审判决。退庭!”
腊月二十五的夜晚,市电视台制作的关于名誉权法制节目于二十点准时播出。
我出现的镜头,用的是红光闪烁特写!
何成武出现的镜头是灰色环绕的猥琐。
据说,市电视台这档节目制作得很好,被省电视台“黄金子午线”栏目选中,向全国电视台推荐播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