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打发叫化子?
作品名称:十六天后 作者:种田人 发布时间:2016-06-04 12:58:06 字数:3122
我忽然明白了,刘超之所以这样瘦,并不是吸毒所致。吸毒,是一种富贵病。刘超没有资格去吸毒。或者说,没有钱支持他吸毒。刘超的消瘦是饥一顿饱一顿所造成的。这是一个衣不蔽体、食不果腹的可怜人,不禁勾起我的同情心来。
同情心刚一起,我又警惕起来,“这人年纪轻轻,血气方刚,为何搞得如此潦倒。他是怎么进到这里来的?看来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这话有些道理。”
老警察黑着个脸,心中怒骂∶“又碰上个到拘留所来蹭饭的主,下次收人,先问清楚了再收。”终于从牙缝里迸出两个字“滚吧!”
我二人如获大赦,滚回了六监子。刚坐下,其余四人就围了过来。亮哥开口就说∶“中午我加菜,替你们二人接风洗尘。”四人中只有亮哥有卡,余下三人中有一人是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法规,被罚社会扶养费三万。由于拒交罚金,被处拘留15天。
剩下二人都是窃贼,师徒相称。师傅年纪稍大,称为老贼,徒弟年纪较轻,称为中年贼。师徒二人搭档偷盗,徒弟拉了一部斗车在前面走,师傅跟在后面伺机盗窃。两人专偷建筑工地,工地上遍地是铁,且人员混杂,极易得手。得手后两人就在附近废品店变卖,得来的钱平均分配,挥霍一空后重又作案。
一日两人在s县街头行窃,失手后被人扭送派出所。两人虽是惯偷,但都是老手,原来贼有贼道,行有行规!两人劣迹斑斑,但口供一致,拒不承认其他偷盗行为,只承认被抓的这一次,警方没有证据,也无可奈何。由于案值不大,两人同被拘留10日,关进来已有一个星期了。
亮哥生性豪爽,出手大方。年轻时曾是一家公司的高管,也曾吃香喝辣,风光无限。亮哥少年得志,如沐春风,吃喝玩乐,快活逍遥。一名痴情女子,竟然死心塌地爱上了他,这段经历是亮哥平生最美好地回忆,每当说到这里,亮哥精神大振,神采飞扬。但亮哥家中已有贤妻,并育有一子一女。最终亮哥不忍伤害贤妻,没有离婚。那位痴情女子,竟然无怨无悔,为亮哥生下了一个儿子,说来令人扼腕痛惜、唏嘘不已。
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实行一夫一妻制。亮哥天生情种,无可奈何。恨不能化身成为古龙笔下的多情公子,处处拈花、时时留情。后来公司倒闭,亮哥回家种田,虽然日子过得和和美美,但远不如当初的殷实富足。亮哥郁闷不已,一时无事,意然又生养了一个儿子,如今大女儿嫁作人妇,小儿子却年仅四岁,生活变得有些窘迫。
亮哥违反了计划生育政策,被罚社会扶养费三万。三万块钱对亮哥来说,不是拿不出来,而是不愿,宁可到拘留所来。亮哥告诉我,他对政策法规了解较多。违反计划生育法规生育二胎或多胎的,处以夫妻年收入二倍以上罚款用作社会扶养费。拒不缴纳的,处以治安拘留15日的行政处罚。一年之内,仅限处罚一次,仍不缴纳的,第二年依旧处罚。连续处罚三年以上,终将不了了之。
我不知对亮哥说些什么,只好尽量宽慰他∶“亮哥,你虽然被关在这里,但你对社会和国家所作的贡献是有目共暏的,你有三子一女,将来后福无穷。比起你来,我深感惭愧,我只有一个女儿。”
亮哥会心地一笑∶“当然,有人就有世界,所以古人有句话叫‘子好不怕多’。贝兄弟,你也不错,你也有个女儿,因为古人还有一句话‘子好不要多’。”亮哥的渊博让我和其余几人开心起来,哈哈大笑。
“刘超,你为什么进来的,跟几位前辈说了吧!”亮哥说。
“别人要绑架我,所以我就进来了。”刘超的话令人费解。
“别人凭什么要绑架你?”果然亮哥问,“到这里来和绑架你有关系吗?”
刘超顽劣地一笑∶“当然有关系了。那天我到一家网吧去上网,老板忽然走过来,叫我跟他走。我跟他走到一个仓库模样的地方,他指着桌上一个电脑叫我看。视频上有个少年,正在用身份证作镙丝刀,撬电脑主机。撬开电脑主机后,少年取走了内存条,然后又去撬旁边的电脑。不到几分钟,就撬开了三台电脑主机,取走了三张内存条。之后,少年在视频中消失不见,时间显示是∶2015年7月4日。
老板指着视频中的少年问我∶“认识这个人吗?”我硬着头皮说∶“当然认识,因为这个人就是我。”老板又问∶“认识就好,你说怎么办?”
“我说我能怎么办!当然只能看你老板的公道了。内存条已经被我卖了,不能还你,等会叫我朋友带钱来。每根内存条值200元,叫他赔你600元好了。”
可是老板不干了:“赔600元就可以了吗?你以为在打发叫花子?我一台苹果电脑就值8000多,撬坏我的电脑,害我不能做生意。好不容易抓到你,你是想公了,还是私了?两条路,自己选。”
“当然是想私了的好,老板你就说说看,公了我知道,私了怎么说?”
“我也是一个很随便的人,你想私了就私了。”老板口里说得很随便,其实一点随便的意思都沒有。“叫你朋友也好,家人也行,随便拿二万块钱出来,赔偿我的损失,你就可以走了。”
我想老板根本没搞清楚状况。我心目中的那位朋友,能不能凑600块钱来赎我,都相当成问题,要是被他知道这个黑心的老板狮子大开口要二万块,估计会当场吓死。
老板见我良久不出声,揣测是不是要价太高了。竟然做起我的工作来∶“小子,不是我吓你,只要我把你交给警察,你就会吃不了兜着走。我公安局派出所都有熟人,只要我打声招呼,他们都会给我面子的。进去了随便就是年把半年,你爸妈难道不心痛你?”
我还是不做声。老板见我始终不开口,退而求其次的做出了让步∶“要是你家确实有困难,凑不出这么多钱来,就少出点吧。难不成几千块钱都没有?我以前也在社会上混过,心里并不想把你送进去,如果你连几千块钱都不肯出,就不要怪我不讲道义。”
原来这个老板是个混黑的,难怪他精于黑吃黑。我叹了口气,终于说∶“还是叫我叔叔来赎我吧!"
老板面露喜色,忙掏出了手机问∶“你叔叔的手机号码是多少?”
“我叔叔的号码最简单∶110。”
老板的脸色青了又白,白了又绿。暗忖拆了这个小贼的贱骨头,熬成汤也榨不出几两油来,不如把他交给警察脱身算了。于是报了警,警察来到后竟然乐了∶“原来又是你。”
“我因为偷盗的事,坐过两次牢了。一次被判了六个月,一次被判两年半。这次出来还不到三个月,又栽了。我的心里一直打鼓,虽然这次偷盗的案值不大,但不知道警察如何处理我,会不会从重处罚?”我胆怯地问∶“叔叔,是我自己要打电话报警的,我的行为算不算自首?”
警察轻轻地在我后背擂了一拳,骂道∶“算你的大头鬼,走吧!”
在执法办案区,几个警察对我的事相当头痛,三根内存条,共值600元,实在是小事。如果不关吧!又确实犯了盗窃罪,且是累犯。最后决定还是从轻处罚,治安拘留一个星期。难怪一位美女警官看了案情后一声感叹∶“不值啊!为了几百块钱,换来拘留7天。”警察就把我送到这里来了。
刘超拿出了他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上面写着∶
刘超,男,23岁。住本县H镇,无业。你于2015年7月4日在县城紫金路任我行网吧,撬开电脑主机,盗走内存条三根,案值600元。后于7月9日在同一网吧被抓,我局认为,你的行为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对你作出行政拘留7天的决定。
s县公安局
2015年7月9日
亮哥满腹疑问地问∶“你这个猪头!我最不解的是你既然偷了他的内存条,为什么四天后还要到他那里去上网,你的脑袋难道被门挤了?”
刘超无奈地说∶“我偷了他三根内存条,却把身份证丢了。没有身份证,别的网吧不能上网,只有他的网吧不用身份证也可以上网,所以我想去碰碰运气。”
“够了。”我在心里暗骂,所有做贼的,都存在侥幸心理。结果是一个无可救药的小贼,遇上一个黑心的老板。敲诈不成,反而赔上600元。送到这里后,又把那个老警察气得吐血。所有被送拘留所的人中,只有刘超,绝对是个活宝。在以后的几天时间里,心安理得,吃饱睡好,依然就是到了自己家里一样舒服惬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