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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新房客(王菲)

作品名称:十四首歌      作者:形而下学      发布时间:2011-11-27 09:27:54      字数:4823

匆匆告别了慧,才想起竟忘了问她为什么会在那里。打工?可她好像没穿制服。或者是她的男朋友在那里吧。不去管她了,反正她从来是不需要别人照顾的。令人郁闷的是我这种人竟然会去担心那个不速之客,这太违反我的生命哲学了。
回家后才发觉饿了,就烧水等着泡面。听着电水壶沙沙的声响,又想起草叶儿来。也许我不是失恋,也许她家里出了什么事吧。为什么不告诉我,或许我能帮忙呢?忽然听的叮咚一声,水开了,却发现又不饿了,想起方便面我甚至感觉有些腹胀。
看了看表,已经是晚上六点多,顿时觉得自己有点傻气,那种自我感觉良好的女孩怎么会来求我第二次?不如出去吃点东西。然而当我开门时,却看到小竹站在门口。
她带着一脸阳光,笑道:“不用这么主动吧,我还没敲门呢。”
我问:“找着工作了?”
“那还不容易?不过他们不提供食宿。”
我不应声。
“你是要去吃饭吧?”她却问。
“不是。”想请客讨好我?我可是富贵不能淫的。

我们找一家大排挡,要了一堆烤串、凉菜之类的开吃。我一直等着看她怎么求我,可是她并没有要说什么的意思。所以我们只是埋头苦吃。很快,我风卷残云般吃饱了。才注意到她吃饭的样子十分有趣。她吃烤串竟然能吃的慢条斯理,如喝咖啡一般优雅。半晌逐渐认识到等她吃饭是一件相当艰巨的任务,于是忍不住问:“你是不是不饿?”
“怎么会?我今天还没正经的吃过呢。”
“我还以为你有厌食症。”
“这……我吃饭是稍微有点慢。”
“稍微?”
“吃饭是种享受,要慢慢的享受。我还看你不顺眼呢,像个培哥似的。”
“培哥?”
“P——I——G.”她拉长音告诉我。
记得草叶儿好象说过:说人间苦太多其实是欲望太高的原因,其实简单的吃饭睡觉就是很幸福的事,浮躁的人那懂得享受这些?我就没法享受这些平淡的事,我总是觉得吃饭睡觉都是任务,乃至人生都是任务——不得不做的事。难道我太浮躁了?
她见我没说话,睁大了眼认真的说:“要是觉得无聊,你可以先走。”
终于我忍不住,主动问她:“你今天打算睡车站吗?”
她抬头看了看我,皱眉道:“火车站?我恐怕跑不赢火车。”说完她笑了,我也笑了,猛然发现她笑起来挺可爱。
我一旦认可一个人就认可他的全部,所以这世界上的人除了喜欢的就是讨厌的:“你要愿意来,随时欢迎。”
“是吗?”她问。
“钥匙就在门前的小毯子下面。”
“这么秘密的事情也告诉我?我可能是那种不三不四的女人哦。”
“爱来不来吧。”
“当然要去,不过也不好白住。房租一百吧。”
一百!亏她说的出口,我苦笑道:“不用了,一两天的事。”
“我至少要在这里工作半年的。”
“你不会想长住吧。”
“会啊!”
“怎么可能!”
“怎么不可能?”
“我爸发现了怎么办?”
“怕什么?”
“老天!你是外星人吗?他不会疑心我们同居?”
“你占我便宜!作为惩罚,房租减半。”
“你……”
“好喽。”她高兴的击了一下手掌:“住处解决了。”
原来她并没找到住处,这妮子还真倔,非要等我先开口。不过,我到是不是太生气,起码应该有人做饭了,不用再吃面。
可是她吃饭的速度实在太慢,正无聊的要死,她忽然说道:“你不是很喜欢喝酒的?”
“你怎么知道?”
“啊……兵哥说的。”
我奇怪大兵怎么会说我喜欢喝酒的,其实我极讨厌白酒的味道。因为我的口味清淡,而白酒太辛辣了。之所以喜欢喝酒不过是给那几个古代的酒鬼给带坏了。一直希望自己有一天能真的喜欢喝酒而不是“附庸风雅”,因此常常恨自己没有那种福分。也许古时的酒远比现在的好喝吧,那时毕竟还没发明酒精勾兑法。
看她吃的实在太慢,只好要了一小瓶二锅头,无聊的问她:“你跟大兵到底什么关系?”
“跟你说了是朋友。”
“我找天得好好问问他。”
她不在乎的说:“那你问呗。”
“我怎么感觉这事有点邪乎呢?”
“那是因为你喝醉了。”
“不要侮辱我的酒量。不过,一个人喝是容易醉。”
她斜眼看我,笑说:“那我陪你啊?”
“你也喝酒?果然是不良少女。”
“反正我本来就应该陪你喝酒的。”
“为什么?”
“因为……你路见不平拔刀相助呗。”
“这理由……”
但她明显不会喝酒,每次一沾酒杯就深深的蹙起眉头。我劝她不要喝。她却说挺舒服的,感觉很暖和。暖和?现在是夏天好么?
她喝了酒话终于多了些,我们才第一次真正聊起来。我才知道她家里很穷,而且她父母也不太管她,所以就跑出来赚钱。这无可厚非,现在世界上的人都在向钱狂奔。
两个人喝光了那瓶酒,当然绝大多数是我的功劳,最后我俩只好互相扶着回家。好在离家不远。回到家便一同倒在沙发上。她再次嘲笑我的酒量。我就说:“喝酒是要有酒友的。古文里最妙的一句就是‘酒逢知己千杯少’。跟你……”
她没理会,只嘟囔:“知己啊,知己。”
这妮子也有一番心事不成?我打开了电视,演的是脱口秀。两人迷迷糊糊的看,迷迷糊糊的就着电视节目插科打诨。气氛竟然还算融洽。好像我很久没有跟人如此亲密接触了,尤其是跟一个女孩。这算是一种缘分吗?我警告自己不要多想,这是大兵的女朋友,至少是女性朋友。再说,我刚失恋了两次,再要自找没趣实在有点犯贱。

第二天,我睁开眼,看到她正枕着我的肩膀。原来我们竟在沙发上睡着了。我想起身,却怕把她惊醒两人尴尬,只好呆着不动。从我的角度看她,只看得见她的长睫毛。我想起了那首歌词:“梦里的天空很大,我就躺在你的睫毛下。”忽然,她睫毛抖了一下,我赶紧闭上眼。她好像并没有醒的样子,我却再也不敢看了。
过了一会儿听她离开了我的肩膀。我仍然不敢睁眼,想睡也睡不着。我原来单知道失眠是很不爽的,没想到装睡是不爽中的不爽。正在进退两难,听见她吼道:“快起来,十点了,还睡!”
我装作大梦初醒的样子睁开眼睛:“你起来了啊。”
“你醉得在沙发上睡着了,我也没办法。男女授受不亲嘛。”
这话她也说的出来,我忍不住苦笑。
“笑什么呢?快来吃饭。”
算算我有多久没吃家里做的饭了?有点小兴奋,等我到厨房里一看,却只有面包牛奶,不过是面包切了切,牛奶煮了煮罢了。
她看着我惊讶的表情说:“如何,房租很值吧。”
“太值了,堪比KFC的宅急送。”
“爱吃不吃。”
“不吃白不吃。”我坐下来吃饭。然后又忍不住笑了——她吃面包还是那种悠哉游哉的德行。

于是她就在我家住了下来。这坟墓里从此多了个女鬼。可惜她不是小龙女。甚至李莫愁都不是。简直一无是处。我一直认为谈到“懒惰”必定非我莫属,竟无法与她媲美:她吃苹果懒得削皮,看电视懒得去关,自然也是懒得化妆的。而且她的来到使我的冰箱里的快餐更多了……只有一件事我很得意,就是我规定谁吃饭慢谁刷碗——当然每次都是她,但她也总是凑够了一堆碗筷时才会动手。

让我最郁闷的是,我们接下来的相处并不像那晚酒醉看电视一般融洽,而是兵戎不断。她这人太霸道,我又太随和,斗争的结果只能以我的失败告终。比如,她喜欢看法国电影而打扰我看美片;她喜欢听流行音乐而不许我放摇滚;她从容的垄断了电视遥控器;她洗澡和她吃饭一样磨蹭。所以我和她同住了两天终于决定回学校去上课。

临走时跟她约法三章:1.不要进我的房间翻腾;2.不要带朋友在我家折腾;3.尽快找个住处。只要她不犯规我也无所谓。其实就算她没来打扰我我也早该回学校了,原因很简单:一系列的毕业考试开始了。我平时不用功只好临时恶补,在学校里总能得到些考试原题的。又是浑浑噩噩的两周过去,考试很简单。之间回家见过小竹两面,都是简单的寒暄两句而已,看起来她住的很舒服,并不急着搬家。

我把这个奇遇告诉了大学里的死党小皮,他笑道:“幸福啊,刚刚失恋就金屋藏娇。”
“别瞎说,我现在那方面已经迟钝了。”
“所以老天就派仙女来启发你喽。”
“仙女长成他那样,道士都不要修道升仙了。”
“哈哈,对了,是个什么样的妹妹,我一定要去看看。”
“热烈欢迎,最好你把她泡上,然后接走。”
“得了,口是心非。”
“你要是见了她还这么想,我不得不杀了你这没品味的家伙,以提高人口素质。”
“难道真是丑得离谱?”
我在心里细细的把她回忆了一遍,心虚的没应声

我很奇怪为什么小慧一直没和我联络,她有我的电话的啊。难道我们之间的关系也被时间之手无情的抹去,就像对待世间的一切。
我也担心大兵,他现在过的怎么样呢?他太单纯又爱讲义气很容易被骗。可是这些担心都是我庸人自扰吧。谁又会在意我呢?也许现在小慧正依偎在男友的怀里,而大兵正愉快的数钱。我就大可安心的躺在宿舍的床上看书。

“哎,孟星快下来。”我听见同学小皮在耳边大叫。
“小声点,可怜可怜我的听觉神经吧。出什么大事,竟要我下床?”
“我去!好消息,酒吧在招吉他手呢。”
“怎么了?”
“你不去试试?”
“要去你去。”小皮也弹吉他,弹的挺不错的。
他看我没动静又道:“就算陪我去怎么样。”
“搞什么啊,你这么想卖?”
“对啊,没钱花哦。”他一副赖皮状。
“那我有什么好处?”我傻傻看着房顶的吊扇傻傻的摇头。
“要是我选上了,请你吃炸鸡。”
“好极!”我翻身起来,其实我顶讨厌吃炸鸡,太油腻。人有时只是被类似这种语言逻辑驱动的。

“什么地方要人?”在路上我问他。
“一个酒吧。”
“去卖唱啊?”
“不是,只是弹吉他。”
“哦,要琴手吧。”
“正确。”
“无聊!”
“就因为无聊才去嘛。那里漂亮姑娘好多。”
“你真行!”
“真的,有一个大靓姐哦,迷死人不陪钱的那种。”
“恶人谷酒吧?”
“败了,正经点吧,我求你。”

等到了地方,发现竟然是小慧那个咖啡厅。“哎呀!我忘了今天还有事。”我想闪人。
“去死!少蒙我。”他死命的拉着我进了酒吧。我一边想也许那天是碰巧才遇上她的吧,一边被硬拖了进去。
有几个乐手在弹吉他,好像在面试。因为招募吉他手比较新鲜,客人挺多。
小皮拉着我去吧台,告诉小姐说来应聘吉他手的。小姐便给了我们一人一个号码,叫我们等着叫号。我,是十四号。
听其他的乐手弹琴,水平都很高。小皮恐怕是没戏了,我也不用吃那恶心的炸鸡。
忽然叫到我的号码。我茫然的走过去,小姐递给我把吉他,我买不起的那种。我真的好久没有练琴了,也不想被选上,很自然的弹了一段“lakeoffire"的solo,很短很简单,我听见别的内行的惊讶声,估计惊讶我为什么选这种几乎是自杀的段子。
回到坐位上,小皮也骂我傻。我笑笑,继续听别人的表演。最后才轮到小皮,他弹了段古典的吉他小品“雨滴”。我奇怪他怎么放弃了他拿手的重金属搞起古典的。

再后来就是听结果。结果名单上只有一个号码:十四。
我想起了“草叶儿”的话:不要奢望才有惊喜。她说我们这种衰人是上帝的玩具,我们想要的上帝死活不给,我们不要的上帝就硬要塞给我们。所以尽力的隐藏自己的欲望,憎恨自己的热爱,那样上帝才会赐予我们真正想要的东西。这话真的很经典!为我很多行为都找到了理论依据。

我被领到了经理室。那经理看上去相当黄——金黄的头发,金黄的耳环,金黄的西装,我讨厌金色!这种打扮要是放在小皮的身上或许我会欣赏他的另类,可是在他的身上我只感觉他在努力吸引别人的注意。
我随意的在他面前坐下,打算问他为什么放着那些复杂的独奏不要,偏偏选择我这简单的solo。可是我发现他在异样的打量我,似乎他认识我一般。然后他说道:“你,就是孟星?”
我没回答,他的问话很蹊跷。
他看了看他面前的什么笔记,我知道那上面什么也没有。“怎么样,愿意在我这里干吗?”
我想说不愿意可是没说出口。
“你好像不太爱说话,那可不成啊。我们这里的吉他手经常要活跃气氛的啊。”
我开始思考怎么告辞。
“好了,你在这里牵个字吧。”
我接过协议书,看到是头衔副节奏吉他。感到不可思议:“你们这种小乐队还需要副节奏吉他么?”
“不太需要,安排一个备用罢了。”
“那么,再见。”我几乎想跳过他的桌子给他一拳。却听见一个声音:“等等。”
我转过头,看见了小慧。

人就是一所房子,时刻等待着同居者。如同小竹住进到我这,如同草叶儿驱逐了我。但我和小慧之间到底是一张怎样的房租契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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