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一、二十二
作品名称:孟教授 作者:象牙塔之孟 发布时间:2016-02-18 14:33:28 字数:3104
二十一
从英国回来,参加了几个委员会的会议之后,孟教授和一个博士生碰了面。他们本来每周见面,因为孟教授出国,错过了一个星期。这次见面,学生汇报了两周的研究进展,谈了他的新想法,也问了许多问题。孟教授觉得他很想毕业,也自认为博士论文不错,只是不知道导师是否欣赏。他迫切地想知道孟教授的意见,孟教授却没法给他,因为还没细读过论文。关于他的新想法,孟教授说挺有意思,但当务之急是写论文。写论文所费时间之多,是沉迷于研究的细节当中的博士生经常没考虑到的。新想法可以放一放。
这位学生一直是个麻烦。他性格高傲,难以调教,几位教授尝试后都敬而远之。因为理论课成绩还好,问孟教授可否接纳。孟教授答应了。既然此人愿意琢磨自己的想法,孟教授乐得让他去闯。他见过许多毫无主见的学生,每周像做作业一样,把导师的想法测试一遍,汇报回去,由导师决定下一步。这些人如果基础又差,是导师的克星,头疼的起源。然而,如同事所言,这位独立思考者也有可厌之处。他总想钻研自己的想法,其中一些是孟教授一看就知道行不通的。结果的确行不通。可让孟教授恼火的是,他并不试验导师的建议,而是又有了新想法,特别想试试。折腾了两三年,研究裹足不前。孟教授已经快放弃了——博士生不能完成论文,拿不到学位自动离开,这样的事常有。突然收到他的邮件,说他已经五年级了,看到一个中意的学校的招聘广告,问是否可以申请。孟教授说很抱歉,他认为成功的机率不大。虽然本学科在学术界的职位颇多,近年来竞争也越来越激烈。没有已经发表的论文,就算孟教授再有声望,写出的推荐信也难以服人。何况他又不是科学院院士。这次简短的交流成了转折点。此后学生非常努力。以前见导师还迟到十分钟。如今孟教授赶到办公室,他已经等在门口。半年内一篇论文完成了,投了一家中等偏上的刊物;立刻着手新的研究。从他的汇报、提的问题,还有写的论文,也看得出是成熟了。他仍然不喜欢考虑导师的建议,但比以前更尊重它们,至少给个不愿考虑的理由。他们计划再过半年完成剩余的研究,答辩,毕业。
遗憾的是,经过了两三年,孟教授对这项研究已经兴致大减。他自己写论文尚且提不起精神,哪有心思改学生的论文。尽管学生很急切,孟教授也一直没仔细读他的论文。孟教授安慰自己说,这不能算误人子弟,权当是对学生两年前不尊重导师的惩罚吧。
这学期孟教授不教课。除了委员会的会议、指导博士生,以及偶尔改论文,他有不少空闲。以前忙得焦头烂额的时候,他也想象过,某天闲散下来,就呆在家里,坐在沙发椅上看喜欢的书,或者什么也不干。可真正闲了,枯坐了两天,他又受不了。他睡得越来越晚,醒得越来越早,白天烦躁不安,不管做什么都没法集中精力。他想换个环境。正好有个会议属于他的领域,就在附近一个海滨城市,离家有两个小时车程。他临时参加,不必做报告。他完全放松地去了。
会议的第一天,去海边游览了一番之后,他悠闲地步入会场,想听一个标题别致、简章也新颖的讲座。出乎意料,讲座已经开始,但不是他的领域,也不是他的学科。屏幕上正放一个电影。孟教授意识到自己对讲座不够痴迷。他没有核实地点,走错了,似乎闯入了某个电影研究的讲座。正打算退出,忽然发现电影有点眼熟。那是个日本电影,每一段都是用固定镜头拍的,构图非常完美。画面的两个人物——一个胖胖的中年人和一个清瘦的老头——边喝酒边聊天。看见那个清瘦的老头,孟教授就知道,这是他最喜欢的导演之一,小津安二郎的电影。那个老头名叫笠智众,他演技精深,每个动作和表情都恰到好处,是小津电影的一块招牌。孟教授感觉像见到了一位故旧。他忘了原先想去的那个讲座,站在后排盯着电影。不到一分钟,他认出来了:是《秋刀鱼的滋味》。
孟教授家里有许多小津的电影。《秋刀鱼的滋味》也看过几次。他没料到在此处碰上了。究竟谁对小津感兴趣?孟教授记得多年以前,他还是助理教授时,曾经和一个日本学生聊天,问他对小津有什么了解。学生说听过名字,但是“他很古老”。他没看过小津的电影。孟教授意识到,这位日本战败之后,导演电影越发精细的艺术狂人,虽然没能征服本国的后辈,倒是找到了一个华裔的欣赏者。而这个除了艺术什么也不在乎的人,在日本侵华时居然被征召入伍,成为铁骑的一分子,与在南京屠戮妇婴的同胞并列,其职责不是用镜头探索人的内心,而是用弯刀砍下他们的脑袋。孟教授觉得艺术家的悲哀,莫过于此。孟教授见过他身穿军服,头戴军帽的一张照片,看那一脸的沮丧,仿佛在说,战败了!或者,厌倦战争了吧?就像他影片里的人物用更含蓄的语调说过的那样。
电影片断放映完毕,会场上的灯光由暗转明。刚才背对着听众,和大家一起观看的报告人转过了身。孟教授屏住了呼吸。
二十二
最近一两年孟教授追求过许多女人。加上发灰的头发,他已经成了俗话说的老色鬼,虽然自己未必承认。这些恋情当时都很自然:他爱慕、追求一个女人,与她相处一段时间,又因为各种原因疏远或者分手。他不是唐璜,只想把名单加长一些;正如他不像某些同行,往履历里加塞粗劣的论文。他有选择,甚至很苛刻。他自信,他看不上的女人,即使投怀送抱,他也会拒绝。
他追求最多的是这种类型:年轻,聪明,而且说出的话、身上的香水,还有口袋里的钱都不能太多。他所在的地方,出了大学,就是一片缺少这种类型的沙漠。那些目光空洞,脸皮似乎整过容,指甲光亮得像杂志的封面,肩上还挎着夸耀身份的皮包的,他完全没有胃口。这也是他不时想旅行的原因。
这些恋情都不长。到后来,碰到一个有趣的女人,他都不自主地计算了能和她相处多久。因为不指望长远,分手之前反而更融洽,更快乐。一个下午,一个星期,或者两个月,他的感情像草原上的火,因为风向不定,猛地烧起来,又迅速熄灭,等着在别处重生。
他成功地追求过蛋糕店的售货员、银行的出纳,还有在公共图书馆邂逅的读者。在蛋糕店,他喜欢的女孩和他喜欢的糕点一样,必须纯净芬芳,甜而不腻;在银行,他对柜台那边穿制服的女郎的仰慕,与她对银行事务的熟练程度成反比;在公共图书馆,令他流连忘返的女孩必须像他能潜心阅读的书一样,雅致,自然,耐人寻味。相处一段时间,当他发现那个女郎不如想象中的单纯,或者沾染了不堪忍受的习惯(比如说花一个小时和某个女性朋友打电话,然后无休止地跟他讲此人的感情曲折),他便对她兴趣骤减。对方大概也意识到,他殷勤的背后少了尊重,他的癖好越来越不能容忍。他们的差别突然变得明显。他们分手也指日可待了。
也不是每次爱慕都能转化为恋情。失败的例子中,他印象最深的,是某天他收拾完了家里,心血来潮,打电话给家政公司——这是他第一次请人做家务。他知道家政公司为了防止顾客的骚扰,从来不单派女孩一人前来,而是有个小伙子做搭档。他只想认识一下那个女孩,如果彼此不讨厌,再约她单独会面。然而,当那对墨西哥裔的年轻人走进他一尘不染的客厅时,从他们的距离,还有动作的默契,他一眼看出,这两位有着同样像受惊的小动物的目光的,肯定是一对长久恋人,也许已经结婚。他给了小费,嘱咐他们收拾完了自便,然后逃出了家门。他怕经不起女孩的诱惑,引出种种麻烦。那个女孩漂亮又腼腆,正是他此刻最喜欢的类型。不是他有什么道德或者宗教的忌讳。只是对方的恋人就在身边,他需要的努力更大,成功的可能性更小,造成麻烦的机会更多。依往常的经验,不如熬过一时。世界之大,肯定找得到值得爱恋,而更有把握成功的女人。
他离不开女人。在许多女人身上,他都能找出喜爱的特点。即使不全是自己的类型,但换一下装束,或者笑得再含蓄一点,也能令他着迷。如果女郎还能和他喜欢的某个历史或者文学人物,或者某个艺术品沾边,那么他的仰慕就又深了一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