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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卷 秋日私语的岁月(1)

作品名称:夜游者      作者:草芒      发布时间:2015-12-14 18:43:23      字数:4419

  又一次名落孙山:“绝望之为虚妄,正与希望相同”。
  姑爹说:“读高中也好,而且你的分数很高,以后考大学更好!”我无颜面对父母,很想不读了,但姑爹又说:“大丈夫能屈能伸,从那跌倒就从那站起来,要知道‘读万卷书,行万里路。吃尽苦中苦,方为人上人’!再说你现在年纪还小,难道不读书去跟你妈耕田去吗?那有什么出息?你写的那些豪言壮志到哪里去了?”
  我进了会一中。
  这所学校历史悠久,师资雄厚,教学优良,名冠全县。校内有魁星古庙、孔子塑像等多样文物古迹,古木参天,芳草遍地,环境清幽,很具书香味;还有十分宽广的足球运动场,多幢教学楼、实验楼、语音阶梯教室,各种教学设备也较齐备。记得小时候进来玩过,后来一直没机会来,对它有些生畏。现在以学生的姿态进校来,见到种种美好,不由对它产生了好感。
  我分在96级1班。教我们英语的是云师大英语系毕业的班主任王老师,个子不高偏瘦,谈吐文雅。班上40多人,来自县城及各乡镇。开学那天我认识了个姓王的同学,他黑瘦短小,生着一双狡黠的鼠眼,一张喇叭嘴,喜欢挖苦别人,给我留下不好的印象。
  那时候我每天起得很早,几分钟就到学校,天还没亮,于是我随着考体育的同学去做伸展运动活动筋骨、慢跑,决心把这“东亚病夫”的身体锻炼好。
  那个叫王的同学就坐在前排。起初他对我还比较尊重,可后来发现我比较和善就一天天上头上脸了。一次,我借他钢笔用,这家伙就像猴子似的把我的笔玩来弄去,最后让他给摔在地上,笔尖弄坏了。这支笔是我最喜欢的,它不但书写流畅,还外观精美,如今让人给弄坏了,不由恼了,便叫他还我笔。王勇笑嘻嘻地说:“笔摔坏了,我把我这支给你。”说着把一支碳素笔递来,我生气道:“我的是钢笔哎,你怎么能用碳素笔给我?不行,你要买支钢笔给我!”王勇对我的同桌和他处得好的一个同学哈哈一笑,说:“唉,一支笔嘛,怎么这样小气?我还他不要,真是顽固!”我差点跳起来了,一想同在一个班读书不要搞坏关系,只好忍了下来。
  由于我额头宽,不几天就被王等同学取了个绰号“主席”。天天进出就被他们叫“主席来了!”王勇还纠合着几个同学对我冷嘲热讽,于是我和他的关系渐渐僵硬起来。一次,我上晚自习,刚走到教学楼下,王勇就看到了,像个喇叭似的就在三楼上大喊起来,我不由有点火了。等走到教室门口,他纠集着几个吊儿郎当的同学排在两边,形成关卡,几个女同学过,他们就哄笑起来,手舞足蹈的。我突然觉得这个人十分恶心,但不想惹事,就默默走过。他见我就大叫起来:“主席来了!”于是几个同学就附和起来,引得一层楼的同学往这边看,我不由快步走进去。他又跳又拦,活像个马猴,张口做势想朝我吐口水,我忽然觉得自己十分懦弱窝囊。
  我那时的心境十分低沉,虽然考上了高中,但美术中师考试失败的创伤挥之不去,所以凡事都不想争,只知道忍字头上一把刀。
  我常将自己幻想成一个黑衣的魂魄,茫然站在铺满落叶的时间的桥头,看着桥那边的虚无的山色。这时他点亮了一点烛光,无边落木萧萧下。过桥?停留或苍老;过去又是飘渺。是停是去?寂寞来挽留,生命浸入夜色。我坠入一个空虚的消沉的空间里。我在一首《诗剑出鞘》的叙事诗里将自己幻想成一个亡命天涯的剑客,遍体鳞伤地倒在一棵树旁,躺在地上的马奄奄一息为我活活累死。就在绝望到来之际,忽然从远方传来一阵清嘹、超旷的笛声。这笛声挽救了我垂死的心。我挣扎着循声走去。这时一轮巨大的月亮升了起来,我来到了一丛梅花林中。明澄的清辉下,有一个秀美超俗的白衣女侠斜倚着梅花,十指纤纤,正吹着横笛,腰间挂着一把佩剑,梅花香雾在空中浮动着。正是:“疏影横斜水清浅,暗香浮动月黄昏。”(宋初诗人林逋《山园小梅》句)来自内心深处的梵音告诉我们这是前世的分离今生的重逢。笛声拯救了我,擦亮了灰暗的生命。这个白衣女侠就是我理想的象征,纯真的模糊的爱开始在我心中生长。在她熟睡的时候我独自携剑而去,踏着黑暗披星戴月,没有留宿一家客栈,走过怯懦翻过悲伤渡过绝望,走回到当初让我失去生命尊严的地方,我决心一洗前耻!踢开白骨的门,见那群恶贼正在吞噬着人心!我就像古龙所写的那些独行侠一样,挥剑与邪恶做殊死搏斗。一场血战后,我拄着浸满污血的残剑踉跄走出恶魔之门,天边已绽出一点曙光。凉风徐徐吹过昨夜酣战的微颤的身体,我站在一个土丘上猛然找回了生命的尊严和力量。她赶来了,她搀扶着我向渐渐绿意盎然的山野走去。“看!前面有海!”她指着山野尽头说。
  我在诗歌写作中放逐、挽救自己,寻觅摧毁消沉的剑。
  一次上体育课集合的时候他排在我后面,还没排好他那张喇叭嘴又开始对我旁边的同学嚷起来:“你吃着屎啦,站好点嘛,你妈没教你吗?”我一时出于义愤忍不住转头呵斥道:“你怎么这样恶心,一点礼貌都没有?!”全班一下哄笑起来,他脸上青一阵红一阵,又不好发作,望着我阴笑。等解散,他就叫我过来说,你以后在班上不会好看的,我说我好怕呀,就这样我和他的矛盾进一步激化了。
  王怀恨在心,就经常纠集他的同党正面、侧面的讥讽我,说我是人头猪脑。我迫于他势力强,又想到高二就选文理科分班(他适合读理科),分开后就遇不着了,姑且忍一忍。有时受了气,一个人默默回来,觉得自己像只忍气吞声的老牛,很想狂扁那只喇叭一顿,但又想到不能惹事让父母伤心,只有再忍忍了。
  转眼高一读完,我们经过几科会考,我选择了文科,王选择了理科,我们就分开了。分开那时心里长舒口厌气,心想这下眼不见为净了。路边相遇我都不理他。
  一次下晚自习,我和一个同学走下阶梯,王尾随而来,一把搂着我笑嘻嘻地说:“主席好!”我叫放手。下了楼梯,他又开始动手动脚打击我了:“主席,看你这样子,想考什么大学?去轮蹲大学吧!”我终于忍无可忍,无明烈火从脚涌出顶窍,“你说什么?!”不知道那来的一阵猛力,双手向他一推,这小子就像一片叶子似的被推出五丈开外,狠跌在垃圾桶上,一身狼狈。同行的那个同学连忙劝住,那小子爬了起来一下泄了狂气,神色慌怯,挣扎着站起来陪笑脸说:“主席生气了?跟你开个玩笑嘛?”我怒吼道:“你不要以为老子好欺!”说完我分开围观的同学愤然离去。那晚我从现实中找回自尊。俗话说人善被人欺,马善被人骑,我要强硬起来,不要再继续消沉了!于是我不自觉得每天起得很早去学校锻炼身体,还买了本《少林散打自卫秘笈》的书看,天天站桩压腿跑步,弥补体弱的缺陷,想练成个“文武双全”。
  他从此再不敢对我人身攻击了,相遇时他都怯怯地走开。后来到高二下学期这位同学又伙同他的朋友打架,被学校开除,以后就再也见不到了。虽然他没有给我留下好感,但还得感谢他从反面将我从消沉里激将出来。
  我的家住了三代人。这套快百年的四间土木瓦房,是我爷爷传给我父亲货真价实的祖屋,到我念高中的时候已经十分破旧衰朽了。
  一进大门,排成一行的家张着黑嘴映入眼帘。面对它们,从右到左,首先是八平方的厨房。里面放着比我和小妹岁数加起来还大得多的祖传大黑橱柜和那个大土灶、案板等。由于以前家里烧烟煤把瓦梁都熏黑了。厨房通连着堂屋,有二十几个平方,正中靠墙摆着祖传的供桌,上供观音菩萨,菩萨旁放一个毛泽东时代的收音机,桌两边放两个老花瓶,供桌前放着光滑得可以见人影、最受父亲特别保护的“八仙桌”。屋内左放饭桌,右支一只大桌,桌上置一台我读初一时就买的十七寸的飞利浦黑白电视机(只能看“中国教育电视台”,尽管父亲在外支起一根长四米多的天线杆)。屋左连着两个房间,后面的是母亲和小妹的,前面一间就是我的。
  一进我的房间里,右手边放有楼梯可上阴暗、布满灰尘的杂乱的二楼(第二章已叙,在此不再赘叙)——“兰若寺”,我的卧室与书房就在“兰若寺”下面,给我酿足神秘、浪漫的氛围。我在长凳上放上一个小柜,父亲为我找来一张厚木板放在柜上,我在木板上铺上报纸,两旁放上我心爱的唐诗宋词、《李白诗选》、《西游记》等各类书籍,中间放上信笺纸、墨水及一个插满笔的纸筒;坐的椅子不够高就用四大块厚木板垫起;桌旁摆我的小铁床,两面裱满报纸的木壁板上贴上几张自己涂鸦的毛笔字和水粉画,附庸风雅。这间小书房一直伴我走完了初中、高中乃至大学,它是我数十年的编织文学梦和希望的摇篮。
  卧室隔壁是个堆放杂草物件的仓库,仓库左壁是腐朽的木板,四处是缝,布满尘灰,冬天冷风一吹,呜呜作响。后来我读大学时常年在修理铺住的父亲收拾后成了他的卧室。我们家还有30平方的小院,正屋前种着一棵病萎的苹果树,靠山墙处用石头堆成的“花坛”种上小白菊花、兰草,仓库门前厕所旁栽着一棵高7米左右的比父亲还年长的沙棠果树。据父亲说这棵树在抗日战争间它主枝干还被飞来家乡侦查的日本飞机的翅膀挂断,要是没挂断到现在不知有多高。
  我的家地势十分低矮,以前下面是水塘——难怪一下雨地下水就往上冒!再加上不争气的破瓦漏雨水进来,于是每年雨季都要演小型的“水漫金山”。母亲、小妹和我就像在抗洪抢险一样,楼上楼下放着许多盆子接天上来的黄河之水,又用盆去舀地下龙宫冒出之水,将它们端出倒在沟里,真是舀不胜舀!我们睡的房间里由于没有浇水泥地,出出进进踩得稀烂,恼人极了。父亲回来吃晚饭的时候又投入抢险的队伍,他不得不动用了长皮管抽水。我们家真成了名副其实的秧田,睡觉的时候总是担心山墙脚被水浸松倒下来。我和小妹最怕下雨了,一下雨就如临大敌。每当这个时候我就常想什么时候我有好工作挣来钱,好好盖一间地基很高的水泥房子,让家人干净舒适地生活。可我复读一年还是没考起中师,还要读三年的高中,万一考不取大学那还何脸面?这个时候我就坐在书桌前发呆,小小的书房也成了我隐居世外的桃源。
  于是我遇到了古典小说《济公外传》,深深被里面那个游戏人间、降妖除魔、酒肉穿肠的济公吸引。我多想像他一样,浪迹江湖惩奸除恶。济公是平民理想的化身。他不需要持戒(尽管说他早已修成正果,吃酒吃肉只是为了遮掩本相的善巧之法);不惧权贵可以自由出入相府;不愁一日三餐,可以点石成金;不怕没有住处,一棵树下一个破庙既是家;不屈于恶人和妖魔,他们再有能耐,只要他一个“嘛呢吽”就搞定——不行的话,最多一拍天灵,现出自己的降龙罗汉真身,管叫贼匪盗、妖鬼魔统统降伏。还让我倾心的是他的那个掌心雷——双手搓热念着咒,再用力一拍,声如霹雳,蛇蝎精怪纷纷逃避。济公的度世精神正是:众生皆醉他佯醉,以疯治疯,随缘点化。他是一个很有朋克、嘻哈精神的高僧,浪游于为道德高士所不屑的市井中,将佛法化繁为简,用最通俗最直接最随意的方式播种进那些刁钻的无赖,凶暴的恶霸,贪婪的富商,诚实又腐朽的秀才,极善良又极愚昧的底层劳动者,无依无靠、备受欺凌的姑娘,甚至及时悔悟的狐狸精等等的心田。
  酒肉穿肠过,
  心中佛陀高高坐。
  众生不醒疯不改,
  早将顽心埋。
  妖魔鬼怪尘归尘,
  吃俺一枚伸腿瞪眼丸!
  嘛呢吽,掌心雷,
  向天向地一破扇,
  多少不平成清平。
  求求和尚,快些飞出传说来!
  ——旧作《济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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