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三亩田(一)
作品名称:王二狗的白日梦 作者:小楼昨夜又东风 发布时间:2015-10-21 18:07:29 字数:5291
“爸爸讲的故事就是好听!”女儿小北用多年前我评价父亲讲故事的口吻评价着如今我给她讲的故事。
还没等我尽享这份天伦之乐,她却接着在语后附了一句:
“为什么你给我讲的故事,要设定为乡村的背景呢?爸,我听妈说你明天要带我回乡下去,是真的吗?”
我不假思索地回答道:
“是的。我打算让你在乡下上小学。那里离这里远很多,也安静许多,或许你不会受到最优质的教育,而我想,最好的教育又是什么?我们全家都搬回老家和爷爷住在一起,也是有法子让你得到最好的教育的吧!”我一边答着小北的话,一边逐步累建起心中蓝图的框架。
“可是我……”小北却立刻显出万分的难色,怕是亦有些别的难处,以致于接下来的话,也说得吞吐了起来:
“我不喜欢乡下!”
“为什么?”我凑到她点着暗黄台灯下的床前凝神问道。
“因为乡下很脏!”
故乡很脏——这是叫活了三十年的我所万万不能接受的话!
“可我从小就是在那里长大的啊!谁敢说我脏?”话未出口,我便意识到我所不能克制住的冲动,又急忙一口气把话给咽了下去。
我所不能接受的是,为什么这话竟会是从我这个刚刚六岁的女儿口中说出来的!
我没有给自己太多喘气的机会,只是一个劲儿地劝自己:当我对这个世界的诸多质疑都一并涌上头来的时候,就应该好好想想,或许这个世界要比我想像的简单得多。你有多少疑惑,便有多大的欲望,有多大的欲望,便有多少的痛苦!对待人和事,老天爷一直都是这种一丝不苟的态度——吃饱了撑着的你,每每再提箸吃上一口佳肴,便无非是再多自讨苦吃一次罢了。由是我是不该对一个孩子有过多质疑的吧!而率性无故地任由得她放纵也自然是毫无道理可言的!教育这等事,是万万不可晚人一步的:你让你的孩子从小学中文,那么她长大以后说的自然就是中文;你让她学英文,她以后说的,自然就是英文。但你不知所以地让一个孩子胡乱地同时受土洋文化的影响,用不着几年,她自然就成了一个不土不洋的半吊子!从这个角度来看,老天爷对人,还是相对公平的。
我沉下心,郑重其事地同女儿解释道:
“女孩子为什么都那么爱干净,爸爸不知道,可我觉着在许多事上,女孩子不该是和男孩子有区别的。只让人的肉身变脏的东西,爸爸不认为它是有多怕人的!至少为了生活而让自己浑身脏兮兮的人,是不足以让人看着觉得可怕的!你说对吗?”
小北应和着我的话,频频点着头,而我却不以为然,甚是因为被这话锥刺进了心窝而幡然一阵痛楚:我在活着的这三十年来,是慢慢明白过来的,这也不会是谁可以弹指一挥便通晓的——愈是痛苦的生活,便愈是接近于真实。乍一听这话,小北也是会急着来应和着我的。人之所以会觉得这话有道理,是因为你并未切身体验过它。自己不曾感受过的事,旁人说起来,总是听起来别有道理的。
“既然这样,那你现在可以同爸爸一起回乡下住了吧?哪怕是回去看看爷爷也好啊!你都一年多没见爷爷了吧?”这话,竟是从一个一年多没见父亲的儿子口中说了出来。
“没有见不代表非要去见啊!”小北嘟哝道。
末了,我只好退了一步道:
“那就不急着回去落脚。你明天和我一起回去看看爷爷总是可以的吧!”
“非去不可吗?”
“不是每个人都非去不可的!”我关上了她的台灯,也盖上了她的被子,闭紧了她的房门。
我是时候该意识到了,人对父母的感恩,至少得是从自己为人父母以后才开始的。往前,我一直以为父亲是与我一样的想法——在我看来,我们都是朝着公交车一拥而上的赶路人,每个人都顾着赶路,却谁也不必在意对方要去哪里。
我披上大衣从那被子之中爬了起来。人之所以在晚上失眠,无非是由于两种原因:若不是心上放着今天白天的事,便是明天白天的事。
一个人坐在阳台,这是我常做的事,如今在这不眠之夜,也成了我唯一能做的事了。我想,我的女儿不情愿去理解我的父亲的生活,这并不是她与他之间的代沟,这是我与她之间的代沟,正如我与他之间的代沟一样。无独有偶的是,对于每一代人而言,在你有了下一代,成为了名副其实的第二代人的时候,你会在一瞬间意识到,自己突然便置身入了这三代人的复杂生活秩序之中,你可以做的,便是在这三代人之间的夹缝之中来回扮演着儿子与老子的角色,除此以外,你还得有你自己的生活。
我才刚坐了下来,妻随后便从虚掩着的房门之中蹿了出来:
“今晚风大,快进屋去。”言罢她便还分神过来替我关上了阳台跟前的窗户。
“你先进去睡吧!我再坐一会儿!”
“那我就陪你坐会儿!你放心,我不打扰你。”她言出必行,确是做到了这一点,半天也没有再同我讲一句话。
这便是我所向往着的,两人之间的沉默,一种不远不近,恰到好处的沉默。
我不时瞥过眼窥探她,她于这静谧的夜色之下,也分外沉默了起来,而在她眼中,我却总是有着说不完的话,问不完的问题:
“你是我们这代人当中,唯一可以听我说话的人了!”
“有个人听你说话,总比你一个人在那里唧唧歪歪强得多吧!”她亦瞥过眼来。
“我问你个问题。”这是我记忆之中唯一一次如此痴迷着她的回答:
“我问你!像我这样睡不着的人,怎么才好尽快度过黑夜?”
妻顿了顿,倒还是那般平静:
“你知道吗?我妈是在我上高中的时候死的,我那天什么也没有想,就只有哭,哭着哭着竟然也哭到了天亮。”她确是一个不大合格的说书人,竟不露一丝情感。
也许,这世上痛心疾首的话,都被人给咽了下去吧!
见我眉目紧锁,她倒是好心提醒了一句:
“我倒觉得人不一定要知道自己得因什么而活下去,倒是活着活着,便自然知道了自己是为什么而活下来的。毕竟,生命,都是活出来的。你明天要回去看你爸吧,那是明天的事儿吧,我看今儿也还早得很。”她隔着朦胧朝着客厅的摆钟望去:
“十一点半!”
“对,还早,不晚!”我搂着她沉沉睡去。
翌日一早,我便上了路,而一上路,一个问题便迎着我抛头而来:我的父亲,是个什么样子?
我的父亲是个什么样子,我是不完全知道的,这不仅是由于我的无知,更是他的善变所致:任何人都是无时不刻地在发生着变化的。
而我又极不情愿看到父亲这一年多来的骤变,我深知,如往前一样,一年的时间,早已足够让他颠覆我心中的另外一个模样了。
这便是一个很让人头疼不已的事情,我正在去看望他的路上,却又在极不情愿地赶着路。
而所有让人揪心不已的事情,都会在你心情稍有平复的时候便涌上头来。我还不及被故乡的旧景引得沉沉睡去,便被老远的乡田之中那个早已刻在心头的身影所牵绊住了。
偌大的天地之间,父亲只身采摘蒜苗的背影显得格外刺眼。所幸之处,便是这只身一人之下,也别无旁人的驻足。其实,打从十年前他与母亲离婚的那一刻起,他便离了家来到这里生活了起来。他似乎早已习惯了这样孤独的生活,我后来所看见的他,都是在这个喧嚣嘈杂的世界面前抖如筛糠且裹足不前的,就如同现在的他一样,只身置身于这偌大的天地之间。
而这偌大的天地,却又不全是属于他一人的,在这田地之间,属于我们家的,只有三亩,也正是在这三亩田地之间,我听到了我人生中的第一个故事。
如近乎所有的人一样,年轻时候的父亲,也是一个热血青年。理想与朝气,是足以让一个人在迷茫之下产生幻觉的。我十岁那年,父亲就在田间煞有介事地同我隔地吆喝着:
“儿子啊!爸爸过几天就到城里去赚大钱了!再过几年,我们就可以在城里的地上盖上城里的房子,在城里的马路上开着城里的车子,到时候咱们就都是城里人了!”这是我记着的第一个故事,很短很心酸,我也曾一度觉着这些话似乎还在耳边不愿离去,便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觉着这个故事竟很真很美。
也如十之八九的人一样,父亲的大半辈子,都在努力且失利的情况之下度了过来。我一直以为,梦想,就是悬在驴子前面的那根胡萝卜,不知不易,便是叫人费劲心力。其实说到了底,父亲当初也只是跟着包工头进城的外来务工人员。他并不知道,他在田间所梦见的车子房子,即便是变作了现实,也只是亲眼看见而已。
上坡路即下坡路。而后几年的父亲,由家中的顶梁柱变为了戾气毕露的大头针,叫人还不碰着他便提先离他远远的。也正是在那个家中最需要他的时候,他与母亲组合的家庭突发了变故,而我现在想来,他们彼时之间所谓的变故,或许皆在他们两人之间蓄谋已久了。
就是我眼前的这个老男人,曾和我如今一样,煎熬于三代人之间的夹缝之间苟延残喘着。
我下了车,尽可能不动声色地朝他那边走去。可这似乎不大容易,这一大早的初冬,天还不亮,路还不稳,而我只能踱着步,不敢惊扰到他。对于我来说,这个男人是圣神不可侵犯的!我和他一样,都是初中文化,而他那个时代的初中,却又比我那个时代的初中要值钱得多,而这却绝不会成为我敬重他的理由。对于一个儿子来说,之所以敬重父亲,就是因为,他是你的老子!
“爸!”他在这一声轻唤后猛地一个回罢了头。
这是同沸腾着水汽的煮开了的水一样难以克制住的生理反应,他在那一瞬间洋溢出了有别于他这个年纪的朝气,随即便又因一个父亲的身份而强行将其压制了下来。
“回来了!好,好,好!”他爽朗的一笑,让我仿佛又看见了那一个在田间描述着连细节都甚为周密的乌托邦的男人。老子说“虚其心而实其腹”,我不知道这话为什么会在中国流传了千年而不变色。如若非要说老子是个百折不扣的圣人,那他的这话,定是在睡眼稀松的起夜之时说的糊涂话,而听这话的,绝大多数也该是些在夜里犯糊涂的人。稍有人在白日里听出了这话的端倪,妄想在光天化日之下道破天机,也是无人问津。听这话的人,都是昼伏夜出的,你要让他们看你破天机,也只能等到夜里。倘若到了夜里,你便也不再能够明哲保身得了了。
“小北呢?你不是说她要一起回来的吗?”
“她昨夜病得厉害,所以今天……”他似乎不能全信我的话,却也无可奈何。
我深知谎言一旦脱口,真实便随即泯灭。在我正忙着愧疚自省的时候,却找了一个说服自己的理由。
我认识一个卖衣服的朋友。他曾向我诉苦这样一件怪事:
有一天他的店里进来一个形似一夜暴富的暴发户,上来便挑中了他店里的镇店之宝。可左试右试,却也不买,理由是他的钱太多了,而这衣服的荷包却又太小了;第二天,便又来了一个腹部便便,满肚子肥油的大胖子来试这件衣服,而他给出的理由更叫人咋舌,两百多斤的他只字不提自己,倒是嫌这衣服小得离谱。
“天地良心!我的店里卖的衣服可全是正码!这实事求是的东西,到了他们嘴里,怎么就全都变了个味儿?”
“那衣服最后……”
“卖出去了!卖给了一个和尚模样的光头去了,这厮倒是识货,买了那衣服,半句絮叨也没有。”
“那不就成了!”
“不成!过了几天,我到隔壁一条街去理发的时候正好看见了那和尚。原来他是那家理发店的老板,几天以来,他一直穿着我卖给他的那件衣裳。可奇怪的是,他开店几个月以来,店里却是萧条得很,从朝阳到晚霞,也招揽不到几个生意。我寻着人打听,大家之所以不去他那里理发,就因为他是个光头!大家都认为:光头怎么会理发?”
朋友给我讲完那个光头和尚的故事后,我便不再发问。与他一样,我们与众人一起,马上便遗忘了他。甚至他是什么时候离开那条街的,我也不得而知。或许,他后来便蓄起了头发,又在没有人认识他的地方开了一家理发店,过起了与现在截然不同的生活,也许他的日子,会比以前好过许多。
这就是大家趋之若鹜的生活态度:为了舒适,便可以不再苛刻于真实。
“我还给小北摘了这么多的蒜苗!蒜苗炒鸡蛋,是她最喜欢吃的菜!”父亲却并不显出多少的担心。他知道,这也是我最喜欢吃的菜。而让我印象更为深刻的,却不是吃这菜,而是吃的那一记巴掌。
“爸!我们把这三亩地给卖了吧!卖了它们以后我们就可以立刻过上城里人的生活了!”我在父亲那个天马行空的故事后面,不合时宜地说了那般孩子气的话。
“你放屁!”他随即便是朝我甩来了一大巴掌。
“这田里种的是咱们的根!把你卖了也不能把它卖了!把它卖了,咱们以后靠什么作过去的念想啊!”
我记得父亲在那以后便又同我讲了一个故事,而那故事却因为我只顾着哭泣而没有听进去。后来我曾几度向父亲说起此事,他却始终都是只字不提。我曾以为,是因为他老了!人老了,话就少了!可现在想来,那或许不跟他老了有关:是因为我长大了!我长到了他彼时的年纪,有些话,也就不言而喻了!
“爸!要不我过几天就把小北接回来落脚?”
“你想回来吗?”
“想!”我想都没想地回答道。
“你不想!她更不想!你瞒不了我!我在你这个年纪的时候,也不想!你们这个年纪的人,是不会知道从这田地里长出来的,是什么!如果说我执意要留下你们,又有什么作用呢?一个人没有必要为了一群人的看法而改变自己的生活态度;而一群人,更没有必要为一个人这样做!即便我开心了,也改变不了你们一群人的悲伤。我只求你们有时间可以回来,却不妄想你们会不回去。”父亲又沉默了一会儿,再继而说道:
“你现在还不懂!等你到了我现在的年纪,就知道亲情是个什么东西了!”
我在想,如今我已活到了他三十岁的年纪,却还在以自我为中心活着。即便是我到了他现在的年纪,也还是会这样想:这个世界上连一个理解我的人都没有!这想法或许自我,却是实事求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