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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坏榜样

作品名称:教头      作者:甲申之变      发布时间:2015-07-01 23:01:54      字数:11940

  1
  老辛头赚了钱以后,就离开了岑家埭,辛子也随着他的父亲离开了属于他年幼记忆的家乡。他是我童年生活中一个不可多得的玩伴,离开他,稍许有些感伤,可时间一走,也并没有觉得什么。只是无端的像一绺春水逝去,是必然的规律。
  大姐自从离开岑家埭,去了县城上大学以后,我就独自一个人去读初中了。学费不贵,是父亲省吃俭用下来的,二姐选择了回家务农,她没有了继续求学的权力,稍有些记恨与父亲,可也是没有办法的办法。
  我从来不知道如何约束自己,自从大姐和辛子离开以后,我在新学校结交了一群不知好歹的死党。死党并不是多么光鲜的朋友,只是聚在一起,像拉帮结派的村头阿飞一样,欢喜做个让人生厌的恶心事。有一次,我被学校的老师看见正欺负一个怕生的学生,瞬间拿着教尺拍打在讲案一头,着实吓我一跳,他准备厉声的斥责我,却先被我反口一击。
  “哎呦,吓死老子了。”我一脸的不快,看着他手里的教尺,狠狠的瞪了老师一样。老师是个五十多岁的小老头,戴着六百多度的近视眼镜,他好像看不清我,用手反复的推着镜片往前走来,一脸困惑的盯着我看。
  “你,你叫什么名字?”他慢慢的走来过来,有些看不清我。
  “你大爷我叫秋哥。”我刚说完,李腾和金学良就拍着桌子趴在上面笑了起来,他们笑得没有学生该有的样子。
  “什么?你再说一遍?”他拿着教尺拍了一下我身边的桌子,声音拍得很响,可我却笑得前仰后翻,完全不怕他。我和李腾他们像学校里面不可一世的小霸王,完全不把旁人看在眼里。接着我做出了一个让李腾大呼惊奇叫好,让其他同学面容失色的举动。我站起身,把脚踏在桌子上,往另一张桌子上跨去,飞起身揣了这个瘦弱不堪的小老头一角,他的胸口直挺挺的挂着一张属于我的沾满黑泥的脚印。那个老师气愤极了,往前跑了几步,哪里追得上我。我把脚往其他同学的桌子上来回的窜动,一时间,飞书狼藉,散落地上,空气中一片文案书香被零落丢掷。我和李腾,金学良用铅笔和书本当做自己的武器,齐刷刷的往老师的面前丢去。
  “啊!”这个小老头一声惨叫,倒在了地上。只见他的眼镜被打落到地上,玻璃镜片已经摔碎了。
  “我的眼镜,我的名贵的眼镜啊。”他居然像个小孩子一样,撒了气的哭了起来。我却不知好歹的大笑了起来,完全不顾他的感受,从桌子上跳下,直愣愣的指着他做了一个鬼脸。
  “你个小阿飞,你将来指定没有出息。”他看着我,又骂骂咧咧了起来。
  “你说我没有出息就没有出息吗?算命的说我大富大贵哩。”我不忘调侃他,他正瘫坐在地上,把他的眼镜捡了起来,我顺手夺了过去,“学良,快,接着。”我往空中一扔,金学良接住了刚裂开掉了镜片的眼镜架。
  “还给我。”他气咻咻的跑了过来。
  我笑得更欢了,我玩世不恭的样子让他气得直发抖。金学良把他的眼镜架往李腾身边一扔,又往空中一抛,我顺手接在手心。像玩弄和戏耍一个可怜的人一样,被我们弄得团团转。我完全不把别人的不安与痛苦放在眼里,这是让我想来难受又不堪回首的记忆。
  李腾和金学良是学校远近闻名的阿飞党,他们从来不学好。他们的年纪其实已经有十七八岁,却一直还在念初中,据说是成绩太差留过级。在公社的时候,他们也像一个懒汉一样,从来没有正经的干过农活,反而我先前还种过水稻,割过草呢。想来,我应该是随着他们的性子学的坏。就这样一来二去,我和他们一起,也被人在背后用“阿飞”的语言问候着。老师曾传唤过几次家长,父亲气得想揪我的耳朵,却被我用手抓了一把,手还被我划伤了。父亲说我越学越不像话了,早知道这样,就应该在小时候就送到大队去接受批斗教育。可那个年代已经过去了,父亲再怎样强势,面对我的长大一个个头的自己,也变得有心无力了。
  他们俩逢人就喜欢欺压弱小一通,只要是比他们个子小的同学,就更喜欢扬武耀威。敲诈勒索,收保护费,这些成年阿飞党干过的事情也被他们弄得轻车熟路。当然,他们只是往同学身边收取一些零钱,但恶小为之,就会愈演愈烈,如果没有遏制,迟早会出大事不可。
  “润秋,今天换你去收保护费了。”所谓的保护费,也可叫做学业费。同学之间谁被老师欺负,只要交过钱的,就会得到我们的伸张正义。当然我们收的钱也只是一些鸡毛一样的两分一角,但总归是不光彩的让人厌恶之事。
  “腾,干脆我们别收保护费了。”我说完这句话的时候,声音有些颤抖,不曾想收到了李腾和金学良的鄙夷的目光。虽说有些时候无法无天,但在这件事上我也算有个度,我不想把事情闹大,以至于被人拉大到最深的底线的时候,想挽回都不能。
  “怎么,不想干了。”他拉住我的肩膀,掐着我感到一阵阵的剧痛。
  “好吧,我去收。”我无奈而又悻悻的说道,痛苦的捂着胳膊。当晚,我们收了七分钱。只能换几张没有价值的布票而已。
  “走,吃东西去。”他们拿着钱就拽着我的胳膊往外跑去。不知道为什么,我的心底居然有些害怕,这是第一次我对做错事感到莫名的恐惧。
  
  一九七八年的夏天,并不是很热。微风吹在我的眼角,反而有一丝丝的凉意。我急切者归盼一个人的到来,我知道大姐要回来了。
  眼前的女孩穿着一件蓝黑色的学生服,比几年前那套土里土气的衬衫要规格的多。她头上梳了两条柔亮的辫子,像两根自然垂下的柳枝,随风摇曳着春天的故事。她笑起来很甜,像夏天盛开的菡萏,出了淤泥,没有一层纤染。她慢慢的靠近着,从山路上的汽笛声,到岑家埭的阳光,再到家门口一声熟悉的乡音,让我分外的亲切。我一眼就认出她来了。过了一年以后,县城的气息像温暖的雨水,滴到了饱满的意识里面。这时的大姐,学了几句颇具洋气的词文回来,让她显得得意不已。而二姐倒有些吃醋,从大姐回来至今,脸上也没有写着好颜色。
  “阿秋,让姐好好看看你。”暑假到来的时候,大姐也就回来了,我最喜出望外的时令也在这个当下。她一把抱住我,像小时候一样。“都长这么高了,比我还高哩。”
  我那会已经有了一米七的个头,他们说我长到头了,其实之后的几年还一直在长。身高也许是冥冥注定的事情,它为我预选了十几年后的情定的职业,也为我带来了这几年必须要斩断的祸福。
  大姐把一袋从县城带回来的烧麦递到我的手里,父亲和二姐他们看着我们都没有说话。因为这一次我又在学校惹来了祸端。
  “怎么了,爸。”大姐一脸困惑的看着他们,又看了看我,“怎么了,阿秋。”
  父亲没什么脸色,把失望的情绪带到了家里。“你说,你让他自己说。”父亲用手指指着我,眼神中带着灼烧的愤怒。
  “阿秋,你快说,怎么了。”大姐有些着急。
  “我,我闯祸了。”我支支吾吾的,不像过去小霸王那样了。
  “到底怎么了,你快说啊。”大姐越来越着急,“你,是不是把人给打了?”
  “嗯。”我点了点头。
  “他,不止把人给打到住院了,还把他爷爷都给气病了,现在还躺在那呢!”父亲无比失望的说,“这小子个头长高了,做事情也见长了。”父亲说的是反话,每一句话都像一把春天的利刃割伤了还没裹暖的心口,经不住凉风一吹,就要疼痛。
  “造孽啊。”母亲只是喃喃的,又停止了说话。
  爷爷就在里屋躺着,他也对我失望。我知道我闯了大祸,原因是学校的同学不给李腾他们保护费,一直骂骂咧咧的,他的口水一直不停,“阿飞”长,“阿飞”短的叫嚣着格外刺耳。我隐隐的气愤让我凝聚成一个拳头,尽管我听惯了这个声音,但从人当面呼出来的时候,还是让人失去理智。李腾终于气不过,提前为我出手,随手就拿起在过道上放着的建筑钢管,就把人的头上砸去。那同学一闪,也避不开来,一声惨叫,倒在地上了。
  他倒地不起,疼了几下,就再也叫不出声音。我和李腾,金学良瞬时就傻眼了。这是他们俩第一次见到手足无措的场景,比面临电影里面的死亡更可怕,因为这是现实里面活生生的事实。眼看着谁都躲不过去,连忙找到了附近的医院。
  万幸的是,这一棒打在了同学的手臂上,他倒地的那一下正好避开了脑门。李腾的父亲没几天就找上门来道歉,当着众人的面把他打得半死。村里的父母管教起来总是简单粗暴,可这也是最有效的办法。尽管改不掉打架的坏毛病,就只有以暴制暴。父亲也知道了这件事,尽管我不是挥起棒头的那个人,那他硬拉着我,要把我送到警局去。
  “书青,你可不能把他拉到警察局去啊。”爷爷在屋里,一直拉着父亲的袖口不肯撒手。
  “这小子没救了,唯一让他长记性的地方,就是那里。”父亲斩钉截铁,容不得商量。
  “书青,你要把他送去,他这一辈子就毁了。”爷爷继续说道,“如果你要把他送去,你就把我也送去吧。”
  “爸,你怎么还这么糊涂呢?你再这样惯下去,他就不是小阿飞了,就是一个罪犯了。”父亲不是耸人听闻,如果不是李腾出手,我估计也会出手打人。但经这一次危险的教训,我对打人的事情已经有了可以估量的底线,尽管那两个阿飞之后一直叫我一同玩耍,我再也不想去了,更何况是收保护费。
  “爸,爸,你这是做什么呀!”父亲声嘶力竭的吼着,二姐当时已经都吓哭到里屋去了,一直没有出来。“爸,你怎么了。”爷爷拽着父亲的胳膊,一下子就倒在了地上。
  爷爷被诊断出患了高血压,这几年身体一直不太好。在加上我这一次这么一闹,基本上毁了自己,也把爷爷和家人给害了。昔日的公社,今时的岑家埭到处都传着我当阿飞的事迹。每当我攥着粮票帮父母去打饭的时候,他们都会在我的身后用一根我看不见的手指对我指指点点,那样子,仿佛已经把我写进屈辱簿里面去了。
  
  “阿秋,你让姐姐很失望。”我忘不了大姐回来时那充满着无数个失望的眼神,那是她第一次对着她无比想念的弟弟的一声最响亮的耳光。我的心居然开始撕裂了,我忘不了别人对我背后的是非的重重议论,也抹不掉那曾经温柔的知性的目光下最寒冷的冬天。对于大姐的原谅,一直到我跟李腾和金学良两个阿飞死党关系彻底决裂的时候才终止。那天,我无比惆怅的释然,也是我对自己错误的最失败的惩罚。
  “秋,快过来。”金学良用一声口哨,传呼着我们共同的黑话。
  “你想干什么?”放学后,我一脸不快的对他说。
  “你知道吗?”他用神秘的口吻顿了顿。
  “我知道什么?我告诉你,我不想见到你。”我厉声的斥责这个我认为的最要好的伙伴,如今看来就是狐朋狗友。
  “是李腾他进去了。”他耷拉下笑脸,终于严肃的对我说。
  “哦。”我平淡的回应了他,这是我应该预想到的结局。李腾是个混子,而我不会再是这个样子,我把书包带背好,向前走去。头都不想回头看金学良一眼,在他和我的世界里面,永远割裂开来了,把阿飞的这一页死掉,烂在了尘风里面。我和他,彻底成了陌路人。
  第二天的清晨,天气的气色很好,就像刚刚在病床上养好身子的爷爷一样。我对着全班同学的面,把曾经由他们俩收取的保护费一一交给了班委,悉数下来并不多,总共三块六毛,可在那个年代,也算是可以吃好几顿饭了。
  我被留了一级,而李腾彻底与校园无缘了,至于金学良,随着他落寞的背影慢慢的沦陷。他离开了李腾,又连续结党了许多阿飞,和他们玩得不可开交,最后也是不欢而散。据说还打了一架,为义气而聚在一起的朋友永远是属于无赖的,所以我不能是无赖。
  他们说我变了,我也觉得是,我只是想得到大姐的原谅,想着爷爷的身体,想着父亲看我的眼神,想着我远在前方的希望的朝阳。后来,我写了一份道歉信给大姐,可大姐已经去了学校,一直没有说到信笺,这份迟到的原谅和歉意一直到第二年春天的河床解冻以后才真正释怀。
  2
  这几天,我一直没有看见二姐,她没有像往常一样,根本不是在割草务农,像从人间蒸发了一样。
  “姐,二姐。爸叫你吃饭呢?”我朝里屋喊去,一直没人回复我。爸急了,用粗大的嗓子喊了一句简洁的“梅灵”以后,她才一脸不快的,又似是而非带着情绪的从里屋出来。
  “姐,你怎么了,怎么一直心不在焉的。”我对二姐说,我看她一脸的不高兴。
  “滚,一边去。”二姐刚咽了一口饭,对我没怀好意的说。
  “梅灵,你怎么说话呢?”母亲撂下了刚吃饭的筷子,脸上已经写着“不高兴”三个字。
  也难怪二姐这么冒火,一切的起因也在于我。因为我的好奇,把她的一段尘封情话给抖落了出来,以至于让父母得知,被一顿劈头盖脸的怒骂。她拧不过父母的眼神,自然只好把怒火忘我身上撒了,我成了出气筒,但我也觉得委屈。我不过就是从抽屉里拿了她一张写给大周的情书,偷偷的看了几眼而已。俗话说,恋爱中的女孩最愚蠢。其实恋爱中的女孩也最惹不得。
  二姐已经二十岁了,父母却一直不给她处对象。直到父亲看到情书的那一天,居然来了满肚子的牢骚气。按照父亲的话说:“牙都没长齐,居然也来填恋爱了。”
  “梅灵,你知道什么是爱情吗?”父亲开始还是选择用疏导的方式来教训二姐,二姐站在父亲的跟前,一动不动的把嘴撅着,一脸的不快,想说话又觉得多余,把口水咽了下去。
  “梅灵啊,爱情是最终要走向婚姻的,你才几岁啊,就能承担这份责任吗?”父亲突然用手拍着桌子,激动的自问自答。
  “爸,你不懂。”二姐不服气的看着父亲,这句话脱口而出的时候,把一个女孩子特有的执拗显现了出来。
  “我不懂,我何尝不是从爱情走过来的。我跟你妈不结婚,能有你吗?”父亲又好气又好笑的说着,“想当初我和你妈,那是在公社的队长介绍的。我们捧着一本《毛主席语录》,读着共同的宣言,为着共同的理想走到一起的,就像战友一样,这种情感,你懂吗?不,你还是一个不出世的小孩子,你不可能懂得感情的,你只会意气用事。”
  “那你和妈又怎么一定就叫爱情呢?我和大周怎么就不是?”
  “大周?大周的父亲我也认识,过去我们在一个生产队里面的,早知道今天你会和他的儿子走在一起,当初我就应该和他决裂关系。”父亲显得有些义愤填膺,我不知道为什么父亲对于感情这件事会这么大动肝火。爱情,仅仅是两个人互生情愫的宣言,父亲的家长式的欺压可有些违背了自由恋爱的权力了。可是那会谈恋爱,处对象都得有人介绍,更是在成年人二十多岁才开始有这个情感,二姐这时候和大周的感情事件也算是在村里面的新闻。俗话说丑事船千里,没有不透风的墙,这事之后一直闹得沸沸扬扬。
  大周是村里的广播站老周成的儿子,从小喜欢安静的一个男孩子。虽不是有一张秀美俊逸的脸庞,但也懂得一些文字。我那会见过他,但不是和我一起玩到大的发小,原因是他长我好几岁。他倒有个喜欢读书的嗜好,喜欢研究一些生僻的字眼和成语。那会写钢笔字,他每每都是公社的第一,人送外号——周才子。
  周才子是岑家埭远近闻名的小后生,后来闹了文革,他荒废了几年书,说是要斗牛鬼蛇神。他又看了好些革命文学,每回对我讲起,我都觉得云山雾里,但也算是增长了我上课以外种种枯燥的知识。算起来,我还是颇喜欢这个长得斯文而并不秀气的大周的。后来,因为二姐的原因,我叫他——周哥。
  周哥什么时候和二姐好上的,我根本不得而知。我想也许在我刚出世的时候,他们就订了娃娃亲都说不定。他总喜欢炫耀他的一手靓丽的钢笔字,二姐也喜欢他的字体。所以爱屋及乌,她每每受到一份他的字迹以后,就会一个人躲到里屋好好的瞻仰,我知道此刻她已经欣喜若狂了。
  后来不知为什么,大周喜欢上了写诗,他喜欢废名的诗,因为诗中能窥看到那一缕浅笑的芳华,是那个年代不曾拥有的。现实的苦涩,像一杯淡淡的忧愁,想躲开,却无从周转,到处都是晦暗色的墙角。大周像一个装满苦水的情感倾泻者,他无比渴望着有一个知心的人来倾听他的忧郁。他之后总是一个人闷在屋里,二姐说,她总能经过窗前的沙沙声,是钢笔在纸卷上写下的痕迹。也在那一天,她彻底爱上了这个知性的男孩。
  “我立在池岸/望那一朵好花/亭亭玉立……”大周在纸上写下一行废名的诗,那是对海的清浅的礼赞。一卷美好的青涩的爱,被二姐收入囊中,当做了她的生日礼物。
  也许是别人的诗词不属于自己的情感,大周就选择了自己写诗,他的诗兴来自于对二姐特有的情愫。对于这突如其来的爱慕,二姐也显得有些手足无措起来。她无比忐忑的看着张贴了邮票的信笺,想打开又不想打开,最后终于扶顺了躁动的心情,轻轻的撕开了缺口的一角。
  “亲爱的灵
  你像春天的诗
  为你讴歌一曲
  把我们融进最芳华的年代
  一起清唱
  醉了,忘乎所以
  只有你我
  ……”
  二姐不止这一封信,她收藏了许多大周给他捎来的信。这些连大周的父母都未曾得知,也是在我的一次偶然经历,才从抽屉的底下露出一角残缺的纸张,腾开了就是这几句诗行着实让我大吃了一惊。
  “二姐,这是什么?”我正在写作业,拿着她的那封信,好奇的问。
  “啊?什么。”她还不知道我拿了她的信在读,我读了几个字,发现不认得就没再读下去。她终于知道些什么,突然一脸警觉的从我手中夺了过去,红着脸把纸张揉成一团,扔到窗外去了。
  “没……没什么。”
  “没什么?怎么见你这么紧张。”我好像知道了些什么,让她不能用眼睛对着我看。
  “哦,这是我最近刚写的一首新诗,写得不好,扔掉算了。”她突然捋了捋胸口,故作镇定的走了出去,“对了,这诗你可别跟爸说。”
  “为什么呢?”我又好奇的问她。
  “叫你别问就别问,这么多话干吗?”她有些生气了,我觉得这诗写得很好,至少很美,被她扔掉了很可惜。
  一连还几天,我都从抽屉里面看到好几张类似的信纸,无一例外的都是诗歌。我对着它,又读了出来:
  亲爱的灵
  青涩的微笑
  迎接了彩虹的天桥
  我和你,走在上面
  像诗人一样
  过去,和现在
  连接在一起,变老
  这是一首大周的露骨的情诗,也是这首诗的泄密,二姐走在的爱情的风口浪尖上。这事也传到了大周父母的耳中,一起之下,把大周好好的训了一顿。因为他们说,二姐为了大周已经偷偷的走到一起,做了什么见不得人的事情。大周没脸见人,二姐更是寸步难行。言语可以铄金,比刀子都要害怕。父亲的愤怒没有道理,但一声嘶吼的斥责,把二姐埋葬在爱情的坟墓里面去了,之后我们两家不再来往了。二姐和大周还是见过面,被人在背后指指点点,他们说二姐堕过胎,原因是他们曾经偷偷的相拥,又偷偷的接吻。我觉得这简直是荒谬之谈。可茶余饭后的事情,笑脸人都当了真。
  大周慢慢的走在公社的小路旁,和二姐擦肩而过,没有说过一句话,他们俩已经形同陌路。我始终不相信别人的鬼话,那天我一个人到了和辛子去过的枯井旁许愿,我的内心的声音告诉我,二姐是真诚的爱情守卫者。青涩的爱情终于是苦涩的,我不能理解,二姐却始终可以理解。
  “哎呦,你不知道,先前我看见他们两个人搂抱在一起呢?”乐于八卦的七婶又对着旁听的人把之前看见的二姐和大周幽会的事情叙述了一遍。二姐当时只是去和大周说说话,但被他们一说,反正都当乐子听了。
  “阿秋,你姐姐和别人跑了。”几个村头的小阿飞逢人就道听途说,对着我大吼。
  “去!滚开。”我捡起路边的碎石子,愤怒的朝着他们的方向扔去。他们逃得很快,我根本没有追上他们。
  父亲也听说了这件事,因为连小孩子都知道了。他把二姐锁在屋里,任她怎么叫喊都不能出去。后来二姐跳了窗出去的,总之她一定要见大周。反正为此,二姐已经心灰意冷,她当晚早就把情书撕得粉碎。
  我不知道两个年轻人的相恋为什么会受到这样或那样的阻力,甚至还要接受那样和这样的非议。二姐是无辜的,爱情本没有什么错,年龄也没有什么过失。我想偏见才是唯一的过错。
  二姐和大周成了村里年轻人的坏榜样,是个爱情“殉葬者”的典型。在没有家长的疏导下,他们被拒绝了往来。这事让二姐很委屈,她不再想跳窗出去,大周成了她过往的伤心事,于是天天躲在里屋哭泣,泪水把她的眼睛哭肿成一个花脸,样子变得难看极了。
  我终于见到了大周哥,是在一个午后的稻场旁,他气色并不是很好,看样子刚刚从家里收到了一顿训气。二姐就和他席坐在草地上,看着阳光的影子,手里捧着一本簇新的红皮的书本,这应该是大周曾经送给她的。
  “大周,我们分手吧。”二姐终于说出了这句话,表情很平淡,事实上经过了一层痛彻的感伤以后,一切都会归于平静。
  “不,也许,我们还会见面的。”风吹着大周的头发,夹着青草的泥香,问候了这个多情诗人的浓浓的情感的忧伤,“我们还是朋友,不是吗?”
  二姐看着他,嘴角上挤出一轮像柔美的弯月一样的微笑。“我们一直是朋友,不是吗?”现实就是如此的感伤。两个有情人的奔跑,是一场注定失败的结局,那么当初追逐它的意义又在哪里呢?这话只有二姐深刻的体会到,其实在那一刻她已经长大了,她注定要成家立业,但始终不会是大周这个男人了。
  那本红皮书就是大周的钢笔字帖,二姐重新包装了这本书。再把书交还给这个曾经爱慕的男人以后,她释然的看着远方隽美的阳光。它并不刺眼,但总能慢慢的灼烧人的肌肤,爱情在这一刻崩塌了。二姐失去了第一份属于她的青涩的爱情,被父母强制斩断的情愁,也在这一天划上了句号。
  大周后来去了浙江,再也没有回到岑家埭。二姐在此以后也没有念叨过大周,她本来还存放着几封不忍撕毁的诗稿,因为那是她的挚爱。她看着蜡烛点燃后升起的火苗在眼睛里面燃烧,信纸一扔,只剩下灰烬。大周再也没有写给诗,他学会了赚钱,赚钱比写诗有趣,那是他结婚以后的感悟。二姐这一段爱情的伤逝维持了十多年,她到三十五岁才结婚,嫁给了一个当地的乡民,后来南下经商,也赚了一笔钱。当然那是很久以后的事情了。
  我始终觉得,初恋是最美的伤痕。榜样无所谓坏和不坏,在于真心和付出。这段别人眼里的不被人接受的爱情,在我的眼里很美很美。至少,我觉得二姐是一个拥有过幸福的人。
  3
  初中我整整念了四年,这期间有许多的是是非非,让我无比苦恼。除了当了一年阿飞的经历,就是一次次考试失败的痛苦。我对自己很失望,觉得知识对于贫乏的自己而言,已经成了累赘。至于大姐从县城给我寄来的很多名著,我更是一本都没翻过,原封不动的放在床头边上,都已经结了灰尘。
  几年的时间,村里装上了电话,倒是一件值得欢喜的事情。因为这样我可以和远在县城的大姐通话,可以了解她在县城里面的生活,那是我曾经的一段向往。可是一来二去,我觉得厌烦,因为大姐总是问我让我难以启齿的功课的事情。她的话筒对着我,就像我的领导和上司一样,既不亲切又不可爱。
  “阿秋,你今天温习功课了吗?”大姐在电话的一头跟我说道。
  “呃,我温习过了。”我言不由衷的说。
  “快大考了哦,除了温习以外,还得多看书啊。”大姐一字一句的说,像一个老师一样,也许大姐将来就会从事教师这个行业,因为这很适合她知书达理的性格。“阿秋,最近在看什么书呢?”大姐又补充了一句,霎时让我心里一颤,眉头紧锁了一下。
  我最近根本没看书,连功课都懒得做。“姐,我最近在读托尔斯泰的书。”我不知道为什么会不假思索的想起俄国文豪的名字,只是无端的觉得他的名字很怪异又好记。
  “那你说说,你看了《战争与和平》是什么感受啊。”大姐的声音很温柔,但也很严肃。
  “哦,是吗?那是一本好书。”我不知道我该怎么应付大姐,因为我根本没有看过这本书的一分一厘,“哦,我喜欢和平。”我这样说,只是随便的敷衍。
  “阿秋,你觉得娜塔莎这个人物的精神世界又是怎样的呢?”
  “啊,大姐,你可别为难我了。”我对着话筒,一脸无奈。
  “哈,阿秋。我知道你在说谎,在打给你电话之前,我已经跟爸聊过了。他说你这次之前的考试就没有及格,你得长点心啊。”大姐认真的说,我知道大姐认真起来的样子其实是有点可怕的,我预想着之后会有一段啰里八嗦的训话,所以我把听筒稍微支开了耳朵一些。
  其实大姐没有怪我,只是要我学习用功一些。她这次给我打电话来,就是想听听我的声音。
  我之后一直害怕接到大姐的电话,不想是过去那样期待的心情了。也许差生是没有自责的,就像我这个吊儿郎当的样子一样。就在四年的初中以后,我终于没有考上县城的高中。我再一次倒在了失败的边缘,而且一败涂地。
  “阿秋,你现在在做什么?”父亲突然问起我来了,他知道我整日在家不是闲逛,就是出去游玩。总而言之,我再一次成为了村里头的笑话,别人眼中的混子。
  我知道爸的意思,他觉得我是应该出去干活的时候了。二姐这几年没有念书,已经出去打工去了。我也会随着她的脚步而去,去没有自由,被约束了时间的地方。
  “是这样的,你舅舅现在在城里打工,我寻思着,你可以过去帮忙。”老舅陆城是个老实人,他原来在潮州的农村是开拖拉机的。后来搞经济特区,就去了深圳。我寻思着那一抹彩霞照耀的地方,是否会是最迷人的地方。那地方每让我想起就会思忖那一缕的魔力,会把每一份期许都吸去,成为城市林下最失落的注脚。那是我第一次面临深圳的墙角,不像现在,那会只是贫瘠而落败的小渔村而已。
  我原本以为我就是干大事的,事实出乎我的意料。我去深圳的第一天,穿上破烂的迷彩服的时候,工作在日晒下的工序就开始了。我成了年纪最小的建筑工人,拿起滚烫的废石上的石锤,狠狠的砸下石墙下的棱角的时候,注定要把青春埋葬了。
  我戴上厚厚的安全帽,在烈日炎炎的广东,影子被压弯了一寸矮小的曲线,任眼泪哭花了眼。我不止一次看着被磨起水泡的手,上面都已经长出了老茧,心生了怜惜。可在外面,只得自己照顾自己了。
  “阿秋,你做得了这份活吗?”老舅看着我,头上戴着安全帽,汗水肆意的流了下来,都顾不得擦拭。
  “能做得,能做得。”我嘴里这样说,但心里多少有些不痛快。
  “阿秋,你还小,干脆别做这份工了,回去我跟你父亲说说。”老舅疼惜我,觉得我应该继续念书。他哪知道我曾经无比厌学的时候是什么样子,我天生不是在学堂看着书本当文人的材料。可是父亲对我说过,不读书了,就得自己管饱饭了。父亲总是对我很吝啬,他对我的刻薄,也许是我将来的一份机遇。过早的在社会摸打滚爬,也让我从小就领会了在底层的人情世故。
  我之后的几天,只顾着埋头干活,丝毫没有理会老舅的意思。父亲在临行前对我说,多干活就会多回报。现在不是计划经济,多劳多得。我不明白父亲对于经济学的解释,只是觉得那是一个教头给予孩子的真理。
  我在干活的日子里,学会了抽烟,也学会了用烟来讨好别人。他们说,这孩子真行。他们哪知道这是我被生活逼出来的。我在建筑泥瓦的空地上做了下来,屁股上连接的是滚烫的温度,老舅也站在上面,痴痴的看着远方。他好像在想着家里的状况,想着我的表弟陆声正在读初中课本发出朗朗学习的样子。
  “岑润秋,快来领工钱。”建筑队的队长放下手中的榔锤,在石头上发出一声清脆的响声。他叫了我一声,就转身往建筑单位的财务室跑去了。
  我从财务室从来,一丛刺眼的阳光直入我的眼睛,差点睁不开。这是我第一次领到自己的工钱,不多也不少,总共32块钱。这是不小的财富,我用这笔钱兑换了几张粮票,仔细的看着它许久,一直看得粮票上面的花纹发呆许久,终于我小心翼翼的把它们叠好,认真的夹在我的记账本中。
  “舅舅,谢谢你。”夜晚,我和老舅独自站在废弃的简易民房里面,看着狡黠的月光,迷人的星夜让我无比的思念家乡潮州的山水的模样。我熟练的点了一根香烟,雾气缭绕起一团远处的风影。
  “有什么好谢你。”老舅也点了一根烟,笑着对我说道。他看了我一眼,又欣慰的拍了拍我并不厚实的肩膀。我的肩上有一层伤口,是在建筑单位挑水泥留下的。老舅说我长大了,但也为我可惜。
  “老舅,我要回去了。”我有一丝感伤,这是我第一次来深圳的感受。
  “是吗?回潮州吗。”老舅继续抽着那根叼在嘴里的烟,已经被他抽的只剩半根。
  “是的,因为几天以后,我要去参加大姐的婚礼。”我想老舅应该知道这件事情,但他好像并不想回去。在这件简易的民房里面,有的只是过客在迷人的夜里孤独的抽烟。
  “没想到啊,小梅萍也要结婚了。时间过得真快。”老舅喃喃的说着,对着月光呼了一口气,“阿秋,再给我一支烟,好吗。”
  “好的,我给你点上。”
  那天,我和老舅聊得很晚,一直到深夜。他迟迟想念的家乡已经变了,而自己还在异乡守候着这份孤寂的夜晚。晴夜,是最朦胧而诗意的,可也是最多愁善感的琴声。游荡又悠荡,回不去又回不来,最终只能驻足于此。
  
  大姐终于结婚了,我为她衷心的祝福。我攥着平生第一份工资给她做了一份迟到的贺礼,是一面从商场买来的镜子。我说,女人最爱的是自己的容颜,看着镜子,就会永远的注视了年轻的影子。
  “谢谢你,阿秋。”大姐的婚礼很简单,她穿着一件红色的旗袍,拿着我递给她包装好的礼物,微笑着和我拥抱了一下。“你变得好黑啊,像是从非洲移民过来的。”
  “那可不,阿秋在深圳打工,刚回来啊。”母亲笑着说道。
  “阿秋,可怜的孩子。”大姐抚摸着我的头,有些怜惜的对我说。
  “大姐,你今天真美。”我对大姐开着玩笑,眼睛里却闪着泪花,这是我对大姐的真挚的情感,是我们姐弟情深的分别的感怀。大姐这一次嫁给了她同窗的好友,他叫覃安年,是一个英俊的后生。覃安年成了我的姐夫,是师范大学的高材生,也是我不可多得的良师益友。之后的几年里,他和我大姐同为初中的教师。我想,我要是还继续读初中,肯定能学得很好。
  大姐嫁人以后,村里响起了很厚的礼花。我和大姐平生第二次分别,从此隔绝成两个姓氏,两个家庭。二姐在那天夜里还失望的对父亲说,大姐可以谈得恋爱,自己却不行。是啊,二姐无数次受到不公平的待遇,这是父亲横加阻拦的一次过错。父亲很执拗,但我觉得父亲此生做得最大的错事就是对二姐的婚姻。二姐最终嫁给了同乡的村民,为她曾经幸福、却今生没有爱情的婚姻埋下了深重的遗憾。
  
  “阿秋,你将来准备做什么?”
  “我,我还没想好。”我傻站着,看着父亲的严肃的目光,没有想好接什么话。
  父亲对我这样问,想必他为我想好了一个新的折磨人的出路。我背上了行囊,看着前方的一辆解放牌的敞篷军用车子扬起的尘土,轻轻的挥了挥手。我又一次走在的生命的叉口,我要惜别我的家乡,我的故土,那潮州的山水,再一次成为我记忆中的想念。
  那一天,我在武装部体检合格,成为了新兵连的一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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