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载六:《食为天》(14~16章)
作品名称:小城往事 作者:黑大汉 发布时间:2015-05-18 07:08:14 字数:3761
第14章 山芋
某一日,我从市场上买回了一大网兜约10公斤的山芋,儿子见了十分惊讶。我妻子更是干脆地说:“你买这许多山芋干什么?家里就你一个人喜欢吃,你不怕吃坏了?”我笑道:“我跟山芋可是多年的老朋友了,见了面特亲切,所以就多买了点。好在不贵,这一网兜也不过十几块钱。”
其实,我未必就真是有多喜欢吃山芋,但对山芋有份特殊的感情那倒是实实在在的。
在我儿时的记忆中,山芋有“黄大头”与“老菱”与“白皮”之分。所谓“黄大头”指的是一种黄皮黄心的山芋。这种山芋,霜降过后特别甜。冬末春初,本地人还有生吃它的习惯,就当水果一样。当然,它的价格远比苹果、梨子之类的水果的价格亲民——为老百姓所能承受得起。“老菱”指的是一种红皮白心的山芋,这种山芋的特点是非常结实,煮熟之后呈粉状,一口咬下去,会往下掉屑子,容易饱,不容易饿。“白皮”则是指的一种白皮白心的山芋,这种山芋远不如“黄大头”甜,又远不如“老菱”结实,非常松软。所以,喜欢它的人不是很多。
我小时候,到了深秋往后一直到第二年的春季,与山芋三天两头就会碰面。为什么?因为计划不够,只能用瓜菜代替。
山芋无疑属于粗粮,少吃多滋味,多吃无滋味甚至让人摇头——山芋吃多了,很容易泛酸、胀气、拉稀的。所以,每年吃山芋吃到后来,让人都有些头皮发麻。不过,有一种吃法能够让人百吃不厌,那就是炒山芋角儿。也就是将山芋洗净去皮后用滚刀的方式切成一块一块的,然后将铁锅烧热放油爆炒,在炒到山芋转色之后再放入清水煮熟,搁上蒜花,盛起。这样做出的山芋黄灿灿、香喷喷,叫人打嘴不丢,吃了还想吃。惜乎那时代食用油同样是有计划的,所以,我们家是不可能每次都采取这样的吃法的。
后来我高中毕业作为知识青年插队农村,才知道了更多的有关山芋的事:山芋喜欢沙质土壤,耐旱,所以,小城西部的高沙土地区出的山芋品质要更好一些;山芋的茎蔓,本地人称之为山芋藤,是极好的饲料,猪很爱吃,所以,养猪的人家自留地里总要种一些山芋;因为山芋可以生吃,所以,在田里干活,甚至走路路经山芋地,一些社员同志会拿脚踢山芋垄,一旦蹭出山芋,会四下一瞄,而后迅速弯腰捡起,在身上擦两下,啃食起来……你当然可以说这属于小偷小摸、占集体的便宜的行为,然而,在一个人处于饥不择食的状态下,为了生存而这样做,我以为又是可以理解和宽容的。
插队期间,我也尝试种过山芋,但是最终却是以失败告终。我种的那块山芋地紧挨生产队的“大场”,集体饲养的猪或许是因为跟人一样吃不饱的缘故,经常跳出猪圈四处觅食——那年代,生产队的饲养员也懂“靠山吃山靠水吃水”,一些人会从猪食槽里刨食。所以,我的山芋地也就遭了大殃:山芋藤此时对它们已经没有吸引力了,它们感兴趣的是山芋藤下埋在地里的山芋,只三拱两拱山芋就出来了。所以,这一年种山芋,我最后收获的只是长势十分喜人的山芋藤。
第15章 细水长流
“细水长流”是我们小时候过年,父亲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
那是一个物质相当匮乏的年代,也只有过年,餐桌之上才会比平日多出一点半点荤腥。记得有一年的大年三十,父亲煮了一铁皮罐的茨菰烧白水肉——茨菰、肉的比例大致相当,各3、4斤;我们本来以为这回三十夜可以敞开肚皮来饕餮一顿了,谁曾想,到头来父亲只拿铲刀挖了1/3,下余的给搁到了高高的橱里,撂下了这样一句话给我们:“不能三十夜吃得光光,初一寡寡的——要细水长流哟!”
透过“细水长流”,我们能够看到的是父亲这样的观念:过日子要有一定的计划和安排;在“开源”无方的情况下,“节流”的确非常的重要。
40多年过去了,我们的国家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相对于从前,今天我们的生活或许可以用“物质极大的丰富”一类的词语来形容;并且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对于很多人家来说,就“吃”来讲,简直是天天在过年,甚至与比从前的“年”更好。让人稍稍有些遗憾的是,也正因为这个缘故,所以,“细水长流”之说,眼下已经很少有人提起。
说条件好了,在吃穿用等问题上大度一些,享受生活的美好,让自己生命的质量更高一些,完全在情理之中,可高质量的生活乃至生命,其意义恐怕绝非吃这一指向。有更高的精神追求是不是?在可能的情况下给予身边的那些需要帮助的人以帮助,在帮助他们扶危解困的同时,也让自己的道德、境界得以升华是不是?肆意的挥霍不只是对社会资源的一种浪费,也往往还是对自己的健康的不负责任。比如说,今天的常见病“三高”,很大程度上不就是“吃”出来的?
古人也讲“食不厌精脍不厌细”,但是,这里所强调的或者说所侧重的,并非是今天很多人所理解的那样:餐饮档次越高越好,食物越是精美越好,而从健康饮食的角度所提的要求。惜乎很多人对此认识陷入了误区而不能自拔。
就我家庭物质条件来说,大概应该算是这社会中等水平或者中等偏上一些。我常跟我儿子开这样的玩笑:根据经济条件,我们是可以将你埋在肉里面而毫不费力;但是,这样做明智吗?我的答案是否定的。一方面是因为我多少懂得一点饮食科学,另一方面我是从那个饥饿年代过来的。
所以,这些年来,几乎每年过年,我都会旧事重提,把从前难忘的这一页讲给我身边的人听,尤其是我的儿子听。至于他能不能够理解我的用心,或者说在多大程度上听进了我的话,我不敢说;但我知道,我父亲昔日的谆谆教导——“细水长流”,永远不会被我遗忘。
第16章 租画书
画书是我们小时候对连环画的称呼,或许是因为它的读者主要是小孩子的缘故,所以,也被很多人称作小儿书。对于识字不多,对图画的兴趣远远大于文字的只10来岁的我们来说,那时候,假如身边有几分钱,常常会拿去租画书。
在40余年前的我们这个小城,孩子们租画书的地方主要有三个,一个是在鹤颈湾中段的一家小店,这家小店除去出租画书之外,似乎还生产瓶装浆糊;另一个是在百货大楼正门前的门廊下;第三个则在兴高桥西路北朝南的一家饭店旁边。鹤颈湾的那家小店印象中没正经坐看画书的地方,孩子们大都就坐在柜台对面的案板下面几近挨着地皮的木板上,光线相当昏暗。百货大楼正门前做租画书生意的有两位老爹,一位又高又瘦,一位又矮又胖——这胖当然是那个时代相对于一般人的胖,而不是今天意义上的胖。两位老爹都备有条凳,供租画书的孩子们坐着看画书,在这里看画书,宽敞、亮堂。兴高桥西侧的那个画书摊,最值得一提的是那租画书的老人姓马,活了106岁。
我租画书一般都是跟我哥哥一起去。为什么?因为这样做非常经济,租一本画书可以两个人合看,租两本画书可以交换看,租金也就相当于只剩下了一半——那年代作为孩子的我们手头很紧:读小学的时候,基本没有零花钱,只能从吃早茶的钱中节省。所以,必须精打细算,也只能精打细算。而在这三个租画书的地方中,我们常去也是更喜欢去的是百货大楼门前,这道理同样很简单:因为这里距离税务所的宿舍更近,同时那位矮而胖的老爹那里,有时候租两本可以再“饶”一本看。
那位矮而胖的老爹,慈眉善目,一天到晚脸上总是挂着微笑,喜欢跟租画书的孩子们谈上几句。也因此,当我们一次租画书在两本以上,假如碰上他高兴的时候,你央求他再拿一本画书作为“添头”,成功的几率相当大。反过来说,那位又瘦又高的老爹成天紧锁眉头,严肃有余、活泼不足,看着都让人害怕,谁还敢跟他讨价还价?一本稍微薄一些的画书看一次一分钱,稍微厚一些的两分钱,在他那里几乎是雷打不动;如果能够花一分钱看他稍微厚一些的画书就是十分幸运的事了。
当年我们都租看的都是些什么内容的画书,如今已经记不很清了,似乎有《一支手枪》、《地雷战》、《列宁在十月》。只有一本画书至今印象还十分清晰,书名叫《李龙打鹿》,讲的是古时候一个叫李龙的神箭手跟众人出去打猎,因为觉得自己出力最多,可最终也只能与大家一样平分打猎所得,所以就不顾母亲的劝阻,嘀咕着单干。单干后一度果然收获巨大,而昔日的同伴们屡屡空手而归,因此,他不免得意。一次他又单独出去打猎了,就在他射倒一只梅花鹿,高兴地上前查看的时候,从草丛中突然窜出了一只老虎。因为身上披着作为伪装的鹿皮,李龙反应不及,被老虎仆倒在地。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际,乡亲们出现了并最终救下了李龙。李龙因此而幡然醒悟,对自己从前的做法深感羞愧。
兴高桥西边的那位租画书的,我们小时候与之接触极少,所以,印象不深。40多年后,有一年我母亲轻度中风住进了医院,同病房的另一位病员恰巧是那位马老先生的儿媳。在她住院期间,我与马老先生的儿子有过交流。他告诉我,他父亲90多岁的年龄上,还上街做生意——租画书。或许是因为跟他从事的这一职业的关系,他老爷子一生快快乐乐,无忧无虑。他的长寿,与体育锻炼基本没有关系——地方电视台采访他的时候,对着电视镜头他也曾像模像样地比划过他看来的太极拳的动作,但事实上他对太极拳之类几乎一窍不通。
我和我哥哥,有一度竟然对租画书这行当产生了极大的兴趣,思量着将来以它为业。因此,我们在产生这想法之后的几年里,用积攒下来的零花钱,一共购买了大约10来本画书。这其中,有当时在连环画界很有影响的上海的顾炳鑫的《列宁在十月》,本地籍的画家章宝的《火烧竹篱笆》等等。当然,这只是我们小时候的想法——就跟我儿子小时候一度也曾对画画着迷,尝试着自己画画,甚至煞有其事地将一张张图画装订成册,制作成画书,一心想当大画家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