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载:最初的记忆《4~7章》
作品名称:小城往事 作者:黑大汉 发布时间:2015-05-16 17:41:37 字数:6065
第四章:《幼儿园》
4岁,我进入在小城幼儿园,接受学前教育。
小城幼儿园,是我们这小城首屈一指的学校,位于小城小学的西侧,本地百年老店老宋林的东侧。它的主体建筑是一幢地基高出地面不少的洋瓦房。在这幢洋瓦房的前面,是一块不小的操场。操场再前面就是幼儿园大门与内环城河了。这条环城河本地人叫它小溪河,县志上则称它“玉带河”,是我们这座小城的内城河。也就是说,我们这小城还有一道外城河。这两道城河,一方一圆——内城河方,外城河圆,内城河的四角与外城河相交,使得我们这座小城如果从空中俯视,那么,形同一枚铜钱。据说这种格局为国内所仅见,而昔日古人如此规划与建设,有“招财进宝”的寓意。
还说幼儿园的事。
第一天去幼儿园,是我母亲送我去的。母亲一离开,我便嚎啕大哭闹着要回家。哭得如泪人似的。一位姓马的阿姨——那时候幼儿园的老师还不叫老师,孩子和家长都以阿姨相称——温柔地将我抱在怀中哄骗;她还拿热毛巾为了擦脸。那感觉非常温馨,让我的恐惧感顿时消失得无影无踪。马阿姨也可以说是第一个让我觉得学校如此温暖的老师。此后马阿姨似乎并没有担任过我们的课务,但我却永远的记住了她。我记忆中的马阿姨大眼睛,脸盘有些大,但很好看。不过,在我长大了之后发觉,其实马阿姨的长相很平常。这位马阿姨在小城幼儿园工作到退休。我50岁上下的时候还在街道上看到过她。这时候的她腰背已经有些弓曲,脸上、步态,老态毕现了。
那时候的幼儿园几乎全是各种形式的游戏,似乎并没有拼音、识字、计算之类的学习。我印象比较深的是,我们经常在校园里的小房子里钻进钻出——这种儿童娱乐设施,我儿子小时候的幼儿园里也有,并且似乎直到现在也是幼儿园和儿童娱乐中心一类的机构的“主打”设施。记得我儿子大约4、5岁的时候,我暑假期间经常带他去设在道观灵威观中的妇女儿童活动中心,一去那里,儿子就要钻小房子。有一回,我让他摘了墨镜再钻,他不肯,结果,将墨镜摔得粉碎。为此,我很不高兴,而儿子看到我的面孔拉得老长,一度十分害怕,以为我会对他进行体罚。游戏之外,还有手工课,也就是拿小剪刀剪剪贴花之类的东西。比如说剪猪,那猪很夸张,胖得离奇,肚皮几乎贴在地上。
夏天,我们都在幼儿园午睡。或许是学校觉得我们这些小孩子尚未建立性别意识,所以,无所谓男生女生,男孩子女孩子混睡。而我就记得,与我同床的那位女孩子白白的、胖胖的,在被子下,身体挨着身体的时候,我有一种特别舒服,甚至可以说的特别美妙的感觉,因此情不自禁地伸出手去抚摸她的身体,而她也伸出手来抚摸我的身体。我不知道,这是不是孩子探索性别差的一种方式?或者是异性之间一种天然的相互吸引?在我成年之后,我对这位女孩子依然有着相当清晰的记忆。而在上个世纪初我在小城职业中学任教期间,她竟然一度出现我们学校的校办工厂——那一阵,小城里破产改制的企业很多,下岗工人也很多,她大概就是因此而在这里干上临时工的,只不知道,她是不是还记得我这个幼儿园的同学了。
那时候,我们家依然住在我母亲单位提供的宿舍里。这间宿舍位于小城南北向的主干道海洋路临街的主干道西侧,距离北边的县政府所在地不过100米左右。我们家的南边是一家水果店,北边是妇幼保健站。水果店里有位年轻人,20来岁,个头偏矮,人称小王,单眼皮、大脑门,后来参军去了。记得水果店还欢送过他,给他挂上了大红花,敲锣打鼓的。此人若干年后从部队退伍,成为本地饮服公司的领导。如今,他跟我父母住在一个小区的同一幢居民楼上,自然他也是做爷爷的人了。妇幼保健站后来一度撤销,那单位中一位姓苏的女医生因此转到了县医院妇产科。苏医生是本地妇产科数一数二的好医生,我儿子出生的时候,就是她接的生。她有一个儿子,与我两个姐姐是高中的同班同学,后来又与我妻子成为同事。
这水果店卖的都是吃的,这对于那个属于饥饿时代的我们来说,诱惑挺大的。我和我哥因此曾经动过歪脑筋。我母亲税务所的同事中,有一个陈姓叔叔,他的儿子年龄与我们相仿,叫小新;但我们都不叫他小新,而叫他大头——因为他的脑袋委实比一般孩子要大许多。我们几个经常一起玩。一次,我和我哥哥假装“卖痴眼”——看热闹,站到水果摊前,挡住营业员的视线,而由小新从我们身后探出手去,偷盗红枣、黑枣之类的商品。很不幸的是,我们这一诡计被水果店的营业员识破了;但水果店里的人们非常善良,并没有呵斥之类的举动,仅仅是告诉了我们的父母而已,甚至于也没有要求赔偿。
我们家室内空间呈L形,只能算一间半大,相当逼仄。紧挨着门的地方,经常会有几箩筐水果店存放在这里的苹果、梨一类的东西。向西再折过去向南,才是我们的卧室。卧室里也就搁了两张床,我父母一张,我们四个孩子一张——四人同睡一床。这里朝西有扇窗子,窗子外面通向是一个大杂院。大杂院中有户人家姓石,他们家两个孩子,大的是女孩,大约7、8岁,小的是男孩。这男孩与我哥哥是小学同班同学。那做姐姐的后来嫁给了我高中时的同班同学江君。但他们没有能够白头到老,在90年前后,也就是在30岁上下就离异了。我那同学另娶了一位更年轻的女孩。
那时候,我住修水港的姨哥高兴有时也会来我们家玩,有一次,我与高兴在床上搞打,被推下床,导致手腕骨裂。骨裂是痛苦的,但个中也有甜蜜:母亲因此而抱上我去医院诊治,感觉十分温暖,十分幸福。不过我母亲同时告诉我,我大了,重了,她已经不太抱得动了。这让我不免又有些失落,因为这意味着我从此之后将再也没有机会依偎在母亲的怀抱里了。
上幼儿园,都是自己去、自己回。幼儿园距离我们住的单位宿舍也不远,大约300米左右,穿过一条马路向南左拐就到。之所以如此,父母都要工作,孩子又多,不可能把太多的精力放在我们的养育上是一个方面;而那时候马路上没有这么多的汽车,甚至于就连自行车也相当有限,不存在交通安全隐患也是一个方面。
比较有趣的记忆还有一个:我们姐弟四人曾经捡过一位孩子。那孩子年龄应该与我相仿。我们姐弟四人发现他流浪在街头失魂落魄的模样,便把他领回了家,给他吃的、喝的。这孩子看上去有些怕怕失失。我母亲回家后,把他送到了派出所。后来我们才知道,其实他也是本地人、本城人。并且,家就住在附近。20多年后,我去我一位同事家喝他儿子的满月酒,惊讶地发现,昔日我们捡到的这孩子,如今已经成了我这同事的姐夫。他当然不再怕怕失失,反之,他非常自信,甚至于有些自信过头,有些不太把人放在眼里。比如说他跟人下象棋,态度就显得有些粗暴和野蛮。
第五章:《焐脚》
我们小时候,天气非常寒冷。之所以如此,一方面是因为那时候委实冬季的绝对温度比今天要低不少,但另一方则是因为那是一个属于缺吃少穿、饥寒交迫的年代——当腹中空空,身上所穿衣服甚单的时候,怎能不冷?
对付寒冷的办法那年代也不多。一般而言,将更多的衣服穿到身上是办法之一,这些衣服自然不只是毛线衣、棉袄,还包括春秋衫。而“寒打脚上起”的俗语,让人们高度重视脚的保暖。那年代,有条件穿棉皮鞋的少之又少,能够穿棉鞋的也不是很多,尤其是孩子。因为处于发育期的他们,脚似乎长得特别快;而脚与身体其它部位有些不一样的是,它无法忍受任何委屈——衣服小一点、短一点,至多也就是难看一些而已;而大脚穿小鞋的滋味,那可是忍无可忍了。怎么办?选择棉鞋的替代品,价格可以只有其几分之一的“茅窝”是最可行的办法。
所谓“茅窝”,是用稻草掺杂芦花手工编织起来的一种鞋。暖和吗?应该说还行,尤其是将它里面缝上布,塞上棉花之类的保暖物之后,委实可以与棉鞋相提并论。只是它有一致命弱点,那就是不是很跟脚,行动不是很利索,运动更不行。另外,鉴于“茅窝”编织的材料没有那么细巧,所以,穿在脚上,难免有些刺刺戳戳,不很舒服。所以,对于孩子们来说,只能是凑合。
晚上,是真正考验人的的时候。因为总体而言,那时候无论是身下垫的,还是身上盖的,还是太过单薄了。所以,几个孩子挤在一起,相互取暖便是常态。而对于我母亲来说,因为我父亲那时在农村中学任教,因此,晚上也有时叫我与她同眠,相互取暖。当然,她说的时候,是说让我帮她“焐脚”。而我是很乐意干这样的事的。之所以如此,是因为这几乎是我唯一亲近母亲的方式,还因为母亲身上的气息有种特殊的吸引力,至于到底是什么,我说不太清。反正感觉身体跟她挨在一起,踏实、温暖、舒服。——或许,这也是“恋母情结”之一种?
事实上,我跟我哥哥同床,一度也有非常特别的感觉,总觉得搂着他的脖子睡觉更香。我不知道这是不是同性恋的苗头或者说反映。但有一点是肯定的,在我读初中之后,我父母非常坚决地不允许我跟我哥哥同睡一头。而在最初分睡两头的日子里,我还躲在被窝里悄悄地哭泣过。
第六章:《扣鸟》
在水果店隔壁住了大约一两年后,我们家搬到了北边更靠近县政府的一个临街的小院中。这个小院,朝南有三间屋子,住的也是税务所的一位工作人员的一家,姓邱;朝西有一间通长的,实际面积接近两间的屋子,是我们家住的。
朝南的锁壳型的屋子,质量相当不错,中间堂屋相当宽敞,两边的厢房则是天花地板。那邱姓的税务员穿着相当客气,有一套毛料的外套——但恐怕也就只这一套,因为他穿来穿去就是它。当他穿上这套衣服出去的时候,每次都要拿衣刷刷一遍,回来之后再刷一遍,然后将衣服挂进衣橱。这位邱姓叔叔给我印象最深的还不是这个,而是他曾经教会了我们在冬天如何用砖头支起机关来扣鸟。
这个方法非常巧妙:先用四块砖头围成一个长方形的凹槽,上面再用三根竹枝支成一个从侧上方看有些像“个”的支架,支架上面则覆盖上汪砖——一种本地盖房时,垫在瓦片和檩条之间的薄型砖。然后再在凹槽中撒下若干米粒。当鸟儿试图跳下凹槽啄食米粒的时候,通常会触碰到竹枝;而竹枝一旦被触碰,则会歪斜、导致上面的汪砖扑下。鸟儿故此会被扣在凹槽中。捉拿鸟儿的时候,将两侧的砖头往中间挤压,让鸟儿无法动弹,最终将其活捉。这个办法在冬天的雪后,地面完全被覆盖,鸟儿觅食最为困难的时候几乎十拿九稳。
被活捉的鸟儿——主要是麻雀,偶或也有白头翁,其命运是可想而知的。最初我们是拿棉线系住其一条腿,试着养活它,但麻雀的性格十分急躁,一两天之后往往就会送命;后来我们又从邱姓叔叔那里学会了用潮湿的泥巴裹住鸟儿,放在煤炉上烧烤而后食用鸟肉的方法。事实上,在那个属于饥饿的年代,一旦手头拥有什么,我们首先想的往往就是能不能吃。更早的时候,住在房管所的宿舍中,我就曾记得大人们在夏天摇动大树,将摇落的知了烧了吃。
与麻雀过不去,一直延续到我高中毕业。除去扣鸟之外,我和我哥哥还用弹弓打鸟。我哥哥用弹弓打鸟很准。在我读初中的时候,我还记得一次星期天,我跟我哥哥到我父亲任教的那所农村中学玩,有位我父亲的学生,带领我们用竹竿去掏教室顶棚上的麻雀窝——那时候的农村学校教室,不少非常简陋,墙是侧砖砌的,屋顶是油毛毡甚至于芦菲、洋瓦盖的。这样的屋顶,麻雀可以十分方便地在里面做窝。就是我就读的那所小城里的高中学校的教室也是这样,以致春天鸟儿繁殖季节,上课的时候,坐在下面的我们,经常可以听到鸟儿在窝里扑腾的声音。
让人难以思议的是,那一次我们掏麻雀窝获得的鸟蛋,最后煮了一小脸盆。
今天的我们都知道,麻雀并非“四害”,而是益鸟。同时,我们还知道,包括麻雀在内的鸟儿以及各类动物,它们在生态平衡中有着各自不可替代的作用。所以,对于麻雀等动物,应该予以保护。可惜在那个时候,从国家层面上来说,认识就存在严重误区,对于我们,包括成年人在内,也没哪个人有这样的意识。所以,在上个世纪90年代前后,我哥哥所在的那家企业,一家罐头生产企业,还把“禾花雀”作为拳头产品远销海外。也正是那一时期,也不用说城市,就是在农村,包括麻雀在内的很多鸟儿急剧减少。
让人高兴的是,人们如今终于走出了认识的误区,把麻雀从“四害”中除名是一个方面,禁止打鸟与非法捕猎等又是一个方面。所以,如今我们的身边的包括麻雀在内的鸟儿逐渐多起来了。有一次,我在昔日插队的那个生产队附近的一条河里钓鱼,竟然从身边不足两米远的草丛中突然飞出了一只野鸡,吓了我一跳。
第七章:《杜开林》
我母亲在税务所工作了差不多30年,杜开林在税务所做所长也应该有30年。据我母亲说,他在建国前就是干税务的,所以,如今照政策,他享受的是离休干部的待遇——顺便说一句,我父亲同样也是建国前参加工作的,只不过他一直干的是教育工作,并且一直是普通教师,从未跟当官沾过边。因为这个,我母亲在他们都已离退休30来年后,两人拌嘴的时候,还会呕臭他一句:你是离休不错,可你能跟人家杜开林相比吗?言下之意是,人家才是真正的“老革命”、“老干部”。
杜开林是那种一看就知道是当干部的人:他个子不高,可块头不小,属于那个年代少有的胖子;他说话,嗓音也有些特别,相当的浑厚,拿今天的话来说则是有磁性。他习惯用排行来称我们姊妹四人——固然可能是他不太记得我们的名字,但更可能是因为他们家也是这样称呼几个孩子。所以,我对他们家的三个孩子——年龄与我们姐弟相仿,竟然也仅仅知道其中一个的姓名,老大杜健夫。
作为做了很多年的税务所长的杜开林,在文革中自然逃不了被批斗的命运。我印象特深的是,当时税务所中的造反派,在他们家——他们也在海洋路上,离我们家不远,只相距10多米——曾经张挂了很多大字报,对他进行揭发、批判。其中有一张大字报至今我还记得:大字报上,画了一个6、7岁的孩子,手中捧着一只破碗,眼泪巴巴地伸出去,向旁边的一位地主模样的人讨要什么。与这张漫画相关的文字有一个核心词:忘本。而据我母亲说,杜开林委实从前家里很穷,曾经讨过饭。
税务所中的造反派,有一人我有印象,他叫冒永成,应该是退伍军人。此人矮矮的个子,一天到晚笑眯眯的,对我们这些孩子相当和善。我无法想象这样的人会对杜开林太过无情。然而,从冒永成上个世纪70年代末曾经被追究文革中的责任,甚至入狱数年的情况来看,这些事又是确实曾经发生过的。而我母亲跟杜开林的关系固然不错,迄今依然常往常来;跟冒永成同样也不错,大概在20年前后者出狱之后,我母亲曾经在家中宴请过他一次。那一次,我惊讶地发现他的身材竟然如此矮小。不过,他的微笑依然如从前那样灿烂。
杜开林的资格比很多做局长的都老,但一直待在在所长的位置上“原地不动”。这到底因为什么原因,一两句话很难说清。不过,前些年我偶然碰到一位昔日“借调”在税务所工作的我母亲的老同事,他告诉我的一个情况,或许可以解释这个:杜开林喜欢女人,并且这一爱好很多年没有改变。
杜开林的三个子女都比较有出息:老大后来也成为税务工作者,做过税务局的中层;老二是个女孩子,在物价局工作;老三是恢复高考以后第一届大学生——是作为应届生考取武汉大学的。据说后来读研,留校任教。再后来在出国潮中,移民加拿大。而他这小三,当年我们还一起复习过,并且他给我提供了一些复习资料,是复写纸复写的那种——这些资料在当年可谓无价之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