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智斗1
作品名称:天·地·江·湖·人 作者:天木寿 发布时间:2014-10-31 15:47:21 字数:3159
四个木匣,一张桌子。
四个年轻人,一个中年汉子。
汉子丰嘴虎目,一派尚武精神。
但他只有一条腿,他的右腿已经齐膝断去,装的是半条木腿。
青年都是好年华,但个个面现苍老之气。
这沉重的负担已经让他们老去。
汉子端起第一个木匣,这木匣仿佛有千钧重。
第一个青年走上前,郑重接过木匣,静静地退下去。
汉子再端起第二个,第二个青年上去。
第三个。
第四个。
一样的木匣,一样的蜡封。
汉子向四个青年深施一礼。
四个青年也向他深深一躬。
“风萧萧兮易水寒。”
“壮士一去兮不复还。”
“这酒怎么一股臊味?”
“我说,黄鹤楼的酒你还嫌臊,那你去皇宫喝吧。”
“皇宫怎么啦,进不去呀?”
“我说,你是不是喝多了?越说越下道了。”
“喝多了怎么,没喝多怎么?今天是你请我,那就得上好的。”
“好好好,可你。来吧。”
“葡萄美酒夜光杯嘛,听说从大西洋来的,来那个。”
“你杀了我吧。”
“今天可是你求我。”
“对,我求你。我这也没白求啊。”
“就一顿饭把我打发啦?”
“哪能呢?事成之后,这个数。”
“这多少?五文钱。”
“成心笑话人哪。五百两。”
“这么大方。五百两,够我活三辈子的。”
“你?你会过那寒酸日子?”
“你不信?我还真挺怀念那种日子。”
“所以现在嫌多?”
“多。钱多了我怕过河掉桥底下去。”
“头回听说有嫌钱多的。”
“我就嫌。”
“行了,那说要多少。”
“这个。”
“一百两?”
“……”
“十两?这太少了吧?”
“……”
“还不对?你耍我,一两。”
“一文钱。”
“什么?我……不是我耳朵有了毛病,就是你发癔症了。”
“你没听错,我也没发热。”
“那你……什么意思?”
“意思就是,以后我不会接这种活儿了。”
“你要洗手?”
“我没那么说。”
“那你为什么不接了?”
“我仇人太多了。”
“就因为这个?”
“这就够了。我想积点德。”
“你……当真。”
“当真。”
“好吧。既然你这么说了。其实我知道,你不情愿干这些,可你不好意思说。你这人,义气有点儿重。”
“……”
“不说这个了,干了这一杯,人生得意须尽欢哪。”
“干。”
一仰脖,一杯下肚。
不是酒,是茶水。
酒碗在一旁。
他拿起碗,轻轻抿了一口酒,酒香入口。
他从不大口大口饮酒,那只能叫驴饮,根本不配叫饮酒。
酒要品,不管是上好的女儿红还是烈烈的烧酒,都要慢饮才能喝出酒的味道来。
他的酒量很好,如果放在宋朝水泊梁山的时候,也能成碗成碗地喝那些黄酒。
但他却很少饮酒。
有许多闯江湖的认为大口吃肉大碗喝酒就叫英雄,三两白干下肚就成了豪侠了,在他看来都是一群傻子。
练武之人一定要爱惜身体,身子骨就是安身立命的本钱。照那个喝法纯粹是自己毁自己。
别说武人,就是文人酒喝多了也不成。
都说李白斗酒诗百篇,闻名天下,可有几个知道李白儿子是谁的?
李白的几个宝贝儿子是傻子,都是爹胡吃海喝给闹的。酒鬼爹,傻儿子,还真是有因有果啊。
因为酒这害处,古人这教训,所以他平日滴酒不沾。
不过今天他要了碗酒。
并不是他有什么喜事要喝酒,也不是突然心血来潮,而是他新到了一家路边的小店。
这是他的习惯,不管是大酒楼还是小饭铺,第一次去时他都要上一碗酒。
要酒,却从不要好酒,只要卖得最多,又最普通的酒。
这一碗酒他一定先抿上一口,只为看看老板的人品,如果酒中兑水,他就不会再要任何东西,而且马上走人。
不但走人,还会寻机到老板的房里“拿”走点儿东西。
大奸大恶固然可恨,这些贪图小利的人也让人厌恶,不让他们出点血可说不过去。
今天的酒不错,虽说不上是佳酿,但很醇厚。
他当即叫了几样菜。
菜都是寻常人家中的菜,却别有一番风味。
寻常菜也能做得有滋有味,这也是功夫,这样的功夫更难得。
酒好,但他没有再喝,一口对他来说就足够。
凡事不可过度,美酒亦是如此。
过犹不及。
他吃颗卤花生,把凉了的茶泼掉,再倒上了热的。
茶水差了许多,这里毕竟不是大州府,不可能有那些好茶叶。
大道上走来一支标队。微风吹来,标旗舒展,露出“四义”二字。
他眼睛一亮。
该来的总会来。
她骑在马上,带领着标队的标师和众趟子手前行。
四义标行是天下第一标行,生意自然兴隆。
许多老主顾不但托标队把东西从京城送走,还要他们把一些货物再捎回来。这样的来回标别的标行是很少接的,实在太容易出意外,但这对四义标行却是寻常事。
这一次的标也是往返的。
她拢了一下鬓边被风吹乱的头发,扫视一下身后的标队。
一切平安。
前面大道旁出现一处饭铺。
在许多道路的关节处有一些日出而做,日落而息的饭铺,无非就是让赶路的人有个方便。这家小店也不例外。
也该让大家歇歇了,到前面的小镇有些远,在这里买些吃食也好。
正当她准备要大家停下时,她忽然看到饭铺角落中坐着一个三十出头的男人。
这个男人身着灰褐色的衣服,光头没戴帽,背着斗笠,还有个半满的货袋,白面重须,说重须还不够,满脸络腮胡儿,正坐在桌旁平静的饮茶。从表面上看,不过是个行商。
可她知道,这男人绝不是行商。
男人有一双有力的手,尤其是手指,有着远超过常人的稳定。
看男人的神情,不像有恶意,可是……似乎又有一点不确定。
他用眼角余光看着押标的女头领。
女子穿着一身土黄色的女装,显得有些老气,年纪大概在三十一二的样子。
从发式上看,这个女子还未开脸儿,也就是说还没嫁人。
三十出头儿还没嫁人,这可是个老老姑娘了。
寻常人家叫这样的女子“家干老儿”,也就是要老死在家里的意思。
从来只听说有娶不到媳妇的光棍儿,还少见找不到婆家的姑娘,要真是“家干老儿”都是些实在没法看的丑女人。
但这个女子却不同,柳眉凤眼,透着一股静谧沉着,只是四海飘泊的原因,脸色被晒得有些黑,反而衬出巾帼不让须眉的气概。
他微低下头,不想让女子知道自己在注意她,小心地偷眼看女子。
他在看女子的手。
脸常能欺骗人,手却不会。
女子的手比容颜差了许多,手心一面很多老茧,右手手背上还有数道暗红的伤疤,互相交错着。
这是用剑的手。
那些疤,没经过数次生死搏杀的人是不会有的。
这是个厉害的人物。
她没让标队在饭铺停留。
她并不是惧怕那个白面络腮胡儿的江湖客,保标十多年来碰过太多的狠角色了,这是家常便饭。她只是想顺风顺水把标送到,能少些麻烦就少些麻烦。
这趟标走得确实顺,送去时顺,回来也顺。
只是太顺利了难免让人心里发慌。
她总是觉得有什么事要发生。
沿着路,走,走。
一条小岔路插进大道。
小岔路通向树林。
这种地方常会有麻烦。
果然,麻烦来了。
小路旁的一块条石旁,倚石半躺半坐着一个年轻人。
年轻人已经浑身血污,伤势沉重,手里紧紧捧着一个木匣,那木匣好像比他的生命还重要。
他看到标队到来,强打精神,一手握着钢刀的刀把,一手紧紧抱着木匣,眼光盯着众人。
“方大姐。”一个年轻的趟子手向她问道,“怎么办?”
保标和劫标,只要这对冤家存在就会一直斗下去。
既斗勇也斗智。
保标的会把金银塞进窝瓜,劫标的自然也会扮成路人,甚至是需要救助的人。
现在,这年轻人,是个圈套?
可如果不是,不能见死不救。
“大家留意,我过去看看。”
她叮嘱一声几位标师和众趟子手,跳下马背。
“等等,”一个小徒弟过来,“方大姐,让我过去吧。”
她看了看条石旁的年轻人。
“还是我去。”
她走过去。
见走来的是个女子,负伤的年轻人并没有惊慌,仍静静坐着。
走得近些,她看得更清楚。
这年轻人负伤太重,已经在生死边缘徘徊,只是有一股信念支持着他。
“喝点水吧。”
她走过去,从腰间摘下一个皮袋子。
走标的无论标师还是小徒弟,都有这样一个袋子,装水饮用。
“你……是谁?”
年轻人的声音十分微弱。
“我是走标的,我叫方月华。”她回答。
“方……月……华……四义……标行?”
“是。”她点头。
“你……真是……方师傅?”
“方月华也不是什么了不起的人物,会有人冒充吗?”
她的回答颇有自嘲的味道,却也透着傲骨。
“女中豪……杰,果然……老天有眼……”
年轻人一激动,呕出一大口血。
“这位朋友,你怎么样?”
她急忙扶住年轻人。
“不要经……官,官府……勾结歹……人,木匣……重要……交给……”
年轻人话未说完,头一歪,萎了下去。
她摸了摸年轻人的脉,叹了口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