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九、绝境
作品名称:飞马走西口 作者:姜文社 发布时间:2014-10-17 19:00:34 字数:19909
天下父母,人不同心同,总以儿女夸耀人世。高天西与张鹊儿,虽一无所有,却觉拥有儿女,就应有尽有。只要在这人世上,女儿如花开,儿子如枝挺,他们就傲视富贵权势如粪土,甚至傲视死亡。
血风腥雨里,惊心动魄的马嘶人喊刀碰枪响声里,颠簸不已的大板车上,高天西与张鹊儿的娇儿,已由只会号哭仅知冷暖饥渴的一小块活肉团子,渐变成个有思想感情的人了。他已以生命的肉与灵之美,强迫人们注意他在这人世的存在了。
小家伙独自躺在车厢里,嫩嘟嘟的小嘴唇常嘬成一朵粉色的小花儿吹泡泡子;喜笑,有两个笑靥;五官精致,身材颀长;长成大少年后,准比天西还靓。
生命进程中,每一步都伏有危机。小可怜全然不知冥冥里,无常鬼在紧紧跟着自己,成天咿咿呀呀,说着谁也不懂的话;每当吮奶时,一只手还抚着鹊儿的另一只奶子,把那棕色的奶头,按个凹进去。鹊儿总被儿子吮奶时所产生的快感所陶醉,天西却有些嫉妒了,笑道:“男子汉一个,只会往我的女人怀里钻。呸,气死我了!”
过去居家,天西最怕琐碎,耐不得烦,宁肯在地里干个大汗淋漓,也不愿管孩子。女儿小不点时,躺在摇篮里,他正用指头蛋儿抠着她胖乎乎的脸蛋儿玩,突然听到她身下有拉撒声,如临大敌,脚一抬便临阵脱逃。女儿长到不用人管了,他也没给女儿揩过一回屁股。那时他二十不到,自己还一团孩气,哪里懂得做父亲?如今岁月终于让他对为人父的感觉到了位,想好好疼女儿却没有了机会,只有将此补彼,好好疼儿子了。他对儿子最婆婆妈妈,最耐烦。儿子拉撒,他大无畏地抢着为儿子揩屁股,竟称赞说儿子的屎非但不臭,还有一股嫩香味哩。儿子的屎都是香的,可知这少年父亲的心有多慈软。
骑马傍车行路时,他好爱用手掌把儿子娇嫩稚弱的身子,托抱在怀里。儿子的小手随意捻抓着他胸脯的肉块子,胖乎乎的小脚踩着他大腿面子,让他只觉痒酥酥地舒服极了。他把儿子圆滚滚的小胳臂拿到鼻子旁嗅那乳香,又让儿子吮吸自己的指头。儿子湿湿的嘴唇温柔的吮吸,也让这人父体验到了一点点母亲哺乳时的那种快悦。冷不防,裤裆湿热一片,儿子给他尿下了,路上又没有替换的,走到人前,少年们打趣:“不害羞,多大了还尿裤子!快叫鹊儿给你做个开裆裤吧!”他满不在乎,只笑;屎屙身上,也一擦了事。有儿子给他往身上拉撒,脏也是福气。
儿子柔嫩的身上那新鲜的生气,总在清洗着冷不防就袭上他身心的那年轻人也有的暮气。儿子不知在难中,红扑扑如玫瑰花开圆了的脸庞,神情舒展放松,嘴角挂着甜柔迷人的笑意,像半弯新月。他看着,不由从苦闷超脱而出,又不由因儿子想到女儿。他的眼睛是单眼皮,儿女不像他,而像鹊儿,花眼睑如两颗花蕊,眼珠晶黑亮白,都透着内心的聪明,却透着不一样的性情:女儿眼光水灵而沉静,将来肯定是个专情的;儿子眼里则光芒灵动,将来肯定如父,一见美女就心跳加速,心猿意马,“不是东西”。话说回来,“爱美之心人皆有之”,他不管怎样看着别的美女心动,都为老婆守身如玉,儿子也准如父亲,其实是“好样的”。
孩子的眼光可洗人心,他爱看儿子纯真无邪的眼光。作为成人,他难免不被多多少少染上些功利的浊臭,儿子的眼光,总让他陡生一种冰清玉洁感。他因儿子,心更善,更爱美好。
儿子再过几个月就能坐能立了,一年不到就能蹒跚着走来跑去了。届时他乐四肢着地,让儿子当马骑。他还要和儿子玩捉迷藏。小小人儿没心计,藏不好自己。他得装作儿子隐藏得很巧妙,老是找不着,逗个儿子得意地大乐。他扮老虎,张牙舞爪,狂呼乱叫,凶狠地扑向儿子。儿子执小小哨棒,愿怎么朝他身上打就怎么打,逞尽英雄,最后他这个老虎,趴在地上哼哼唧唧,一动也不敢动,成个死皮癞狗了。他要用树根,给儿子雕许多小牛小马小车玩儿。再大一点,儿子就得受正规教育了。
他其实愚昧无知,不过胡乱认了几个字,粗能吹拉弹唱,却在难民队伍里“万千宠爱于一身”,不但女人,就是男人,也特别喜爱他。这些小知小识,令他在难民心目中,变得神秘了。记得小时,穿着开裆裤,小鸡鸡亮在外面,不知羞臊,因此他对大少年们把那物包得严严的不敢亮出,动不动就羞臊地脸红而百思不得其解。如今想来,那不过是小儿不懂大少年的奥妙。乌塘难民也因普遍没有文化,不懂知书识字人的奥妙,才在心目中把他当成了稀罕人物。儿子将来,得一直上到大学。儿子正式进入社会的时代,当是一个人们普遍受过正规教育的时代。那时跟这阵正好相反,一个没受过教育的人,就跟大少年还穿开裆裤一样,在人们心目里会是稀奇,觉不可思议,简直是脑袋有问题。这阵的人虽斗大的字不识一个,却只要有好体力,就能生存,那时的人则无知识便无法适应社会,生存也成困难。他的儿子所生活的社会,一定是那样一个社会。
二十年后,他的大学生儿子,脸白皙,乌发“偏分”或烫几个卷卷,西装革履,说话斯斯文文,除过不会骑马,无所不能,无所不知。他简直想得心花怒放了。他这个让如今的小少年崇拜的“神骑”,到那时算狗屁,他将对儿子崇拜得五体投地。祖祖辈辈的马背生涯,将在儿子的人生里,再也找不见蛛丝马迹。享受了长达十多年正规教育的儿子,吹拉弹唱算什么,还会画画、写诗,会开汽车、火车、轮船、飞机,走美国上英国式的走天下也不算什么,还要走天上,飞月亮奔星星。他那两下子就把张鹊儿迷了个死,儿子的情调更不知有多迷人哩。他的生活画面即比父辈壮美,儿子的生活画面会比父辈更壮丽广阔。
生命,随着社会的进步,必将进化得越来越奇妙有致。让他在创造出儿子的肉体生命之后,再把美好的灵魂注给儿子吧。二十年后,又一代高天西,将比这一代高天西更美好。最是爱情,又一代高天西所倾心的女子,必异于这一代高天西所倾心的张鹊儿,自然是个饱受文化浸淫的。因此他们的爱情故事,也远比这一代高天西与张鹊儿的爱情故事别致有趣,激动人心。这阵的乌塘男女,东家娶西家,西村嫁东村,代代嫁娶不出十里内的左邻右近。儿子说不定娶的是上海姑娘,难保还是个金发碧眼的洋妞儿哩。
儿子尚对自己的未来无动于衷,父亲却提前二十年替儿子的幸福激动了。天西搂着儿子,柔哼道:“爹娘怀里的当儿,你是个傻瓜。六、七岁下,细脖子一个劲往上拔。十七十八,你把人美煞。东家的妹子她嫌你,西家的妹子你嫌她。就那妹子跟你,谁也不嫌谁个啥。哈!”
孩子的长大,指日可待。而人一生,稍纵即逝。整个人类要达到理想的生活,又非一代两代甚至十代数十代的努力所能完成。孩子终其生,也难以比上辈有太大的改变。然而心存美好的慈父慈母们,不相信现实会如此残酷,只相信孩子们将来远远要比自己幸福。正是慈父慈母们在孩子身上天真、不切实际的梦想,才成了人类面对无尽失望,仍不断向希望之地渐进的动力。
感情是相互的。天西抱儿子于怀时,只觉儿子就是自己身体上软绵绵肉乎乎的一团。儿子也对少年慈父的怀抱,特别依恋。父与子,生命浑然如一。
一路,难民中无力自保的小生命丧损不少。天西的儿子很侥幸,安然无恙地进入了草原。然而在这样的大社会环境下,侥幸只是暂时的,不幸才是永远的。命运注定,这孩子的人生,只能是昙花一现。
久不遇人烟,难民食绝,不得不宰食暂可不用的骡马。鹊儿的大车上,挤着四、五家近亲。这些人家宰了马,车无马拉,只得弃了。三舅家连六顺儿骑的那匹漂亮的高头大白马,也已宰食。鹊儿车里原套的马也已尽宰,如今车里套的是天西骑的那匹红儿马。红儿马最通人性,无人舍得宰它,况且无论如何,得留下一匹马来,否则就断了这几家人走出绿色恐怖的“腿”,更无生之希望了。
晚秋的风,干冷干冷。狂风吹了几阵,草原几乎眼看着由绿而黄,万草尽枯了。“随风飘”草,起起落落,碰碰撞撞,飞来飘去。所谓落叶随风飘,落花随流水,失去了家园的乌塘人,自然也如这无根的“随风飘”草一般,身不由己。
骡马已到了不可再宰的地步,万般无奈,人只好变成了食草动物。鹊儿为让儿子有奶水吃,拼命咽那熬烂了的枯草;皮肤胀得绿莹莹的,似乎轻轻一弹,就会破裂。天西起初不肯咽那东西,道:“吃草,我们还有什么人味儿?”提着枪,满到处找猎物;肚子空得走路都可听见贴作一处的胃壁的磨擦声,滋溜滋溜的,如赤足趟水;上腹灼烧、酸疼,不断有酸水上泛到口里。他那因极度饥饿而眼光狂热、迷乱的眼睛,一眨不眨地望着天空和远处,渴望有猎物出现,可是半天什么也没有。他终于无力地低下头,眯眼望着地。难道他的一切美梦,将就此破灭,人将化作这里的一掬土了吗?他拖着沉重的双腿,艰难地走着,走着,看见什么,都想吞下去。突然,他忍不住了,扔枪跪地,伏下身去,像狗吞食一样,吞起了土。土腥味冲了上来,恶心欲吐,他忙挺起上身,高仰着头,喉结剧烈颤抖着,想把呕吐压抑下去。猛然,他双手搂住肚子,把一股黑稠的东西,喷射而出。少年两眼发花,伏地难听地哭了起来。从此,他再也不拒绝下咽那熬烂了的枯草了:“滚他妈的蛋吧,只要能活下去,除过毒药不吃,屎我也吃!”
一次,他吃罢烂枯草,竟讲了一个滑稽的小故事。鹊儿偷眼瞧着他,想他这反常的样子,是不是饿疯了。他两眼炯炯有神。故事讲完,无一人发笑。他静了静,便发出爽朗的笑声来。鹊儿相信他没有疯,因为这笑声,分明是他向命运挑战所吹响的号角。
一遇真正的食物,常有人因饿极而吃个不知节制,胃纳有限,一阵痛苦的嘶喊翻滚,便胃胀裂而死。撑死的有,饿死的更多,虽无战事,难民照旧死损不断。
天西只恐鹊儿也饿倒。一次,三舅遇到了一小片野生谷子,忙摘下谷穗,抱了回来。娘儿们用手揉,用嘴吹,弄出谷粒,熬了一小半锅粥。人多,一人也就半碗。天西端着自己的半碗粥,大岔开腿站在鹊儿面前,眼看着她吃。鹊儿看着他高高耸起的颧骨,满心疼怜,苦想着法子,欲让他吃了自己的。小两口,在默默地进行着一场精神之战。僵持了一袋烟功夫,女子屈服了,伸出舌头,像舔糖一样,慢慢地舔着碗沿儿。少年不吭一声,只看着她,眼光坚定。众人吃完了,见他俩碗里还没动,又那么对峙着,都有些吃惊。三舅道:“我的好孩子,别舍不得,不定我下午又会遇到什么好东西,快吃了吧!”鹊儿突然把碗放在地上,坐着后退了几步远,声音几乎听不见道:“我不吃,够了!”
天西把自己的碗放在地上,端起鹊儿的碗道:
“吃饭哩,又不是喝药,这么难场!小的时候,你病了不喝药,这当哥的就捏着你鼻子灌。这么大了,再叫哥捏着鼻子灌,你羞不羞?”
“你先不吃么。你吃了你的,我就吃我的。”
“吃,别叫我不客气!”
鹊儿似在无言恳求:“好人,两难顾全,你吃了我的,活就活你吧!”但是这话她说不出口。既然两难顾全,他就不顾他自己了,而只顾她。并且她若顾他,他必动怒。
众人都来帮天西劝她。天西也真动怒了,举着碗送到她口边,眼光凶狠,厉声道:“吃!”她刚要扭头,天西早用另一手抓住了她的头,令她动不得。她泪溢满面,也怒了,吼:“随你凶吧,你不吃,我就不吃!”天西啪地给了她一巴掌。这一掌不轻,她疼得嘴扭弯着,吃惊地看着他。众人数落着天西,又劝她道:“都是你惹的事。吃了,不就没事了?”
天西仍把碗举在鹊儿嘴边。鹊儿泪水流入了碗里,一面哭,一面把嘴唇就在碗沿上。众人道:“大口,大口吃啊!”她恨恨地瞪了众人一眼,突然从天西手里接过碗,双手举着,一气喝完,然后放下碗,看着天西,不言却明明向他道:“该你了。”天西端过自己的碗,道:“再吃!”众人道:“这怎么能行?你也吃些,都要活!”
天西眼睁若裂。众人都知道他最可亲又最可怕,没一个敢再言。到了这阵,吃食就是命。鹊儿吃了天西的,就是在害天西的命。她痛苦地大叫一声,转身向后,爬着逃起来。天西放下碗,几步就追上了她。鹊儿跪地哀求:“好人,饶了我吧!我把我的都吃了,你也把你的吃了吧!我不能眼看着你饿死。饿死你活着我,还不如都饿死!”天西不听,捉住她臂拖到碗旁吼:“吃!”
鹊儿见哀求无用,便咬紧牙关,动也不动,只盼他嘴里甜甜蜜蜜,心里冷漠自私,不过虚情假意推让一番,最终饭还是得进他肚子。可惜她只能是痴心妄想。高天西对张鹊儿,怎么会虚情假意呢?那小子神情狰狞吓人,连连咆哮着逼她吃。她非但不怕,反更觉他可亲,执意不肯吃。天西竟挥拳打起她来。众人忙过来拦。天西一脚把先到跟前的六顺儿踢倒在地。六顺儿疼得哼哼着,颤声道:“好啊,天西,给我窝心脚都踢上了,白疼了你这多年!”众人怯住,不敢近前。
天西膝头猛烈颤抖着,仍捏拳喝问:“吃不吃?”鹊儿不吭声。三妗子哭求:“鹊儿,他快疯了。他疯过一回。不定他回回疯了,都能明白过来。别让他再疯了!他要成个疯子,跟饿死有啥两样呢?”鹊儿不怕他拳打脚踢,就怕他疯,突然举起碗,一气喝完,伏地哭得抬不起头。天西神情柔和下来,狠狠地咽了几口涎水,提枪慢慢走了。
真是“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鹊儿望着他远去的身影,又心疼,又心酸。要是此种境地,两人不在一处,两相无知,该有多好。可惜,事情只能是这样,而不会是别个样子。
此后,一遇到真正的食物,鹊儿就痛苦万端,因为天西总是非逼着她连自己的那一份也吃了不可。好在张鹊儿本来便是个神秘莫测的女子,很快被他逼狡诈了,变起魔法来。只要不是稀粥,当着他的面,她总乖乖地把食物送入口里,然而等他离开后,食物就从她袖子或别的什么地方出来了。在熬野草的时候,她便把这食物偷放入锅里。反正天西咽那烂草根草梗毫不客气,于是不知不觉里,他就多少吃下了些象样的食物,她心里也多少塌实了些。
难得遇到真正的食物。鹊儿既要绞尽脑汁让天西吃,又要让儿子吮奶,身体一天比一天瘦,腰似乎晃一晃,就会折断。因她的奶水渐少,儿子也一天天瘦了下去。终于,儿子将她奶头咂得血淋淋的,也咂不出奶水来,饿得吐出她奶头,有气无力地哭号着。看着瘦弱的妻子,听着儿子的饿号,天西心如刀剜,只在莽原上疯找食物。
后来,儿子突然又胖了,皮肤白得几乎无血色,因此显得眉毛极黑,小脸蛋极漂亮。然而没过几天,儿子全身便变作了病黄色,腿根部都溃烂流起了黄水。小两口心焦如火。天西在莽原上,提着枪走得精疲力竭,也无有猎物与他遭遇。莽原似乎已空了。
没有奶水,鹊儿只得把草根捣碎碎的,熬烂给儿子喂。儿子起初拒绝下咽这苦物,小嘴咬得紧紧的。鹊儿就用腰刀撬开他的小嘴,硬给灌。三妗子和儿媳不忍看,避得远远的。后来儿子不拒绝了,无论什么,只要送到口边,张口就吃。只能消化母奶的胃,消化不了那些东西,上吐下泻,小肚皮鼓胀,一天比一天没了神气。脸上那动人的笑靥,决不再现。终于连动一下的力气也没有了,成天只默默躺着。众人干急无奈,悲苦无告。
所谓“一顿不吃心发慌”,多日饥饿的折磨,让难民有些疯狂了。鹊儿车旁,是吴来成家的车。那来成媳妇,天天都约三妗子去挖草根。三妗子小脚,走路蹒跚,小娘儿总搀着她。这有几天,三妗子不见她来约自己,遇见来成便问。来成神色慌张,支支吾吾的。三妗子倒没留意,只想自己年迈腿脚不便,小娘儿多半嫌累赘,自个走了,也就不多问。“十月小阳春”,天凉犹热。又过了一天,正午,大热。三妗子从来成家车边经过,闻见有微微的尸腐味。这饱经沧桑的老妪,已然明白了什么,却不敢相信;战兢兢爬上来成家的车,翕着鼻翼嗅了嗅,尸腐味是从被子下面发出的。她鼓了天大勇气,猛一拉被子,一下子惊得退跌下车来,一手犹拉着被子,一手高举,跪奔着喊:“吃人咧,吃人咧,来成把媳妇吃咧!”
人围过来,只见车内有被剁作几段的人腿,无不震惊、气愤。乌老爹最嫉恶如仇,下令等出猎去的来成回来,就乱刀砍死。不久,来成回来了。天西第一个扑上,刀尖指着他心口,咬牙切齿道:“我瞎眼了,没早看出你是个吃人魔王。哪里不得英雄,你英雄到自家人身上去了!”来成跪下,磕头哭道:“天西哥,饶了我吧!反正是死,饿死她,不如我吃了她,活我一个,总比死我们一双强。你杀了我,我就白吃她了。再说日本鬼子、中央军、阎西山军、马家军,有抢的白米大肉吃,当然犯不上吃人,可他们比吃人魔王还可恨,死在他们枪口下的人不知多少。他们才是不吃人的吃人魔王,大吃人魔王。人人都夸你英雄,我也敬你,你的刀子,该杀大吃人魔王才是。不敢杀他们,倒来杀我,欺软怕硬,你还算什么英雄?我媳妇不是我害的,是日本鬼子、中央军、地方军害的。好好在家过日子,我吃她作什么?留我一命,出了这鬼地方,我多杀几个马家军,就给她把命偿了。好天西哥,饶了我吧!”
天西冷笑道:“吃人还满嘴道理!为什么不把你的吃人道理,用在你媳妇身上,让她吃了你呢?吃人就该杀,没有道理!”来成见求饶无用,早跃起身先举刀刺向天西。天西眼疾手快,一刀砍飞了他的马刀。众人围上,乱刀将那吃人怪物剁成了肉泥,又朝上面乱啐唾沫。高姓族长像个小孩子样,两手高扎着,腰一扭一扭的,把那肉泥往土里踩。天西却冷淡地看着这些愤怒的人们。不知道他们还要做出什么事来,连自己也不知道还要怎么样。自己、众人,都让他感到陌生了,甚至对这些熟悉的人包括自己有些恐惧。“我们什么做不出来啊!我们这是成了魔鬼,还是成了神了?反正我们已不像人了。”
是个下午。天西背刀提枪,独自在草原上徘徊着,疲惫不堪。儿子已奄奄一息,再不给吃点有营养的东西,他就得承受丧子之痛了。一早他便离开了人群,可到这阵,还一无所获。地上连黄鼠也不见一只,天上更光光的不见鸟影,飞禽走兽像通了灵能互通警报一般,都隐匿起来了。
久久,他在旷野里站住,头微仰,却什么也不看,神情庄严、神圣、肃穆、慈悲。父亲就是父亲,为儿子什么都可以付出。如果他对儿子只是无奈的爱,还算什么父亲?为救儿子,他默默地做出了一个可怕的决定。快落地的太阳,将少年父亲的背影,拖得无限之长。
战争给人的苦闷,把他的烟瘾也惯下了,这阵要能有烟抽多好。他蹲下,摘了片草叶子噙在嘴里,借以止瘾;又找了一把止血草来,拿刀背在石头上捣烂,便脱下裤子,看着自己那皮肤光亮、形状修美的两条腿,发起了呆。不知是十三岁还是十四岁,他童年那种如烟似霞、天淡风清的为人之无欲状态结束了,俯身睡时,大腿面会有一种妙不可言的触痒味儿,而且有一种渴让人抚摩搔挠的欲望。他成小少年了,进入了人生的自恋时节。别是下霉雨的日子,活计做不成,大白天他也躺在被窝里独自情意缠绵。小少年渐成大少年,身体和心理更多地发生了奇妙、微妙的变化,他恋人了,但仍自恋,常常孤芳自赏。正走路间,他会一瞥自己的大腿,裤面绷得溜圆,真似儿马腿般矫健优美,得意地不由自主微微而笑。此时想着彼时,他在心里道:儿子,亲爱的儿子,你的父亲高天西,只盼你能长成一个自恋的小少年,自恋还恋人的大少年,品尝活人的妙不可言。
他坐在地上,将内裤撕成条子、布片,然后仰头闭眼,握刀在手,臂不动,手腕一扬,刀便向左边大腿那最丰厚、柔软、温热处——既是两性交感时的敏感区域,也是儿女惬意的榻座——削去,刀并肉同落在了布片上。他忙抓起止血草,按于伤口,拿布条子扎紧,——依然是在不用眼看中完成的。然后,他穿上外裤,在草上拭掉刀刃上的血,装入鞘挎于背,又包好那块肉站起,一手提肉,一手提枪,一瘸一瘸地向回走去。
战乱、贫穷、饥饿之中,发生了人间最丑恶的事情——亲人相食。然而丑恶难掩美好,又有美好的事情与之相抗衡——父亲要用自己的肉,来救儿子;吃完了,再削一块,直削到自己留在这万古荒原上,只要儿子能走到有人烟的地方,活成一个英俊少年。
晚来秋,草原寂静,天高云淡,有纤云弄巧。
天西头晕目眩,伤口疼痛难忍,血从裤筒流入靴筒,脚掌湿粘,然而在精神上却轻松了许多。神智昏热里,无法预言的事,重重复复跌入他脑海里。他又为儿子做白日梦了:二十年后,乌塘的高家小院,耸立着一座小洋楼。院里是各种花与树。丽鸟彩蝶,起落于花间树丛。一辆漂亮的小汽车,停在院里树阴下。小洋楼里,有“洋匣子”放出的音乐在荡漾。房间窗明几净,没有土炕,而是松软的床;壁上不挂马刀猎枪,而是各种乐器;靠壁书柜里,满是书籍。他的摩登儿子,正与一个摩登女郎私语,坐的也不是又高又窄的长条凳,而是又绵又软的什么。一对摩登男女说的话,他无法设想,反正不是他和鹊儿常说的那种话儿。他们是文明人,他和鹊儿所经所遇所言,对他们已成古董了,偶才提及,而且不着边际。历来的戏上书上,书生都骨瘦如柴,弱不胜衣。读书万卷,却病恹恹的有气无力,什么都做不成,读书还有何益?他的儿子,是书生却身体强壮如公牛,任风里来雨里去也不得病,体力充沛,精力旺盛,想做什么就能做什么,做什么就能成什么,必成大器,必为栋梁之材。
儿子为自己生命的有力而陶醉,为自己人生的有为而骄傲时,必想到为他长成人而削肉死在草原的父亲,必心里会升腾起对父亲的爱意。父亲预想到将来儿子对自己的深爱,就心里美得不行。幻想之潮,此起彼伏,无完无了,欲紧锁而不能。少年父亲因满怀爱,神情如处子一般清纯。失血使脸纸白,愈发显得眉黛发乌唇红。痴梦的激情,令眼光迷朦如烟。高天西人性芬芳扑鼻,神态美至极致。
三妗子正趴在锅前吹火。锅里熬的是草根。天西竭力使腿不瘸,大踏步走来,把肉往锅里一扔道:“运气还好,打了只野鸽子。快熬了给大家吃吧!给孩子熬得烂烂的。”三妗子抬头见他左边裤腿湿贴,不由起疑,问:“那是怎么了?”天西故作轻松地笑道:“枪走了火。不要紧,只划破点皮。”
三妗子被吴来成的事弄得有些不太相信人了,细看锅里那翻来滚去的肉,不像是鸽子肉,再看天西的腿,既是枪走火划破了皮,怎么裤子没有破?如今什么事也别想瞒过她了。老娘儿一屁股坐在地上哭道:“你咋做得出来么?”恰巧鹊儿正抱了些干柴走了来。她已虚弱地几无喘气之力,走路东倒西歪的;头歪在肩上,似肩托的不是人头,而是千钧巨石。天西看见,忙向三妗子低声道:“甭说什么,小心鹊儿知道了。”三妗子噤声。
偏鹊儿听见了后一句话,心想要是三舅他们出外找食物出了什么事,该瞒的是三妗子;既瞒的是她,定是天西出了什么事。细一看天西,果见他裤腿满是血。鹊儿一惊非同小可,干柴落地,扎煞着手赶了过去。三妗子忙用木把长勺,将那翻来滚去的肉按入锅底。她不这么做倒好,一做反欲盖弥彰,让鹊儿注意到了。那肉明明有人皮,鹊儿一下子明白发生了什么事,激动地盯着天西的眼睛,呼吸急促。这阵的天西,和逼鹊儿吃饭时的那个天西判若两人,微微低下头,眼帘下垂,眯成两条墨线的睫毛分外好看,苍白的脸上神情极为温柔。鹊儿这阵想来,逼她吃饭时那个神情狰狞的高天西,也动人无比。因为高天西始终都心地善良,无论什么样子,都是看起来温暖又舒服,给人以安心感觉的男性。
三妗子见鹊儿看着了,便放开木勺,撩起衣襟,到一边去擦眼角。少年的那一块子肌肤,又在锅里滚来翻去的。那肌肤,曾一次次把少年狂热的激情,传导给了张鹊儿,让她忘乎所以,销魂荡魄。她如被子弹击中了一般,身子摇了摇,跪倒在他脚前,搂住他腿哭道:“鬼,你咋敢给自家动刀子么?你咋不割我的肉么?你是在杀我哩。”
天西悄声道:“不吭声。喊得人人知道,这个问那个说的,我受不了。孩子就是我的肉,只要孩子活着。”他的所作所为,使他的话特别有力量,鹊儿不再说什么了,只嘴唇哆嗦着干噎。她已暗下决心,明日同样的事情,当由自己来做。有这样的父亲,她为儿子庆幸。高天西既连这样的事情都能做出,她相信,只要活下去,他就能给她和孩子任何幸福。
儿子这几天的形样,天西都不忍看。他蹲下,把锅底火弄旺旺的,待肉烂后,才起身去抱儿子。到车辕边,他眼睛一下子直了,脸色也由苍白骤变为晦涩。儿子小指头吮在嘴里,大虾般蜷作一团,已饿毙。可怜的父亲,为儿子所做的一切好梦,都成了破灭的泡沫。儿子再也无法拥有美妙的青春年少了,无法感受青春少女的动人了。儿子以婴幼儿而死,生命之残缺太大了。
人不得长生不老,生命只有借孩子才得以延续。对于父性尤为强烈的高天西来说,孩子身上哪怕是一根头发丝,都紧紧牵着他的心。如今女儿生死不知,儿子死了,少年只觉自己空空如也。失去儿子,直接打击着他生物传种的本能。既然爱情美丽的结果,是以这样的悲惨下场让他目睹,十九岁那年,他就该剪掉万根烦恼丝,去当和尚来着。他与那女子享受爱情的美丽,其实是在“造孽”。他不该把孩子带到人间。孩子无有生命,也就无有这悲剧了。他只欲以死,来了结自己所造的这“罪孽”。
少年伏在车辕板上,鼻音沉重地哭了起来。半晌,他徒劳无益地想让儿子知道自己的心,喃喃道:“爹给你把肉弄来了。好儿子,你知道吗?”儿子了无反应。他痛苦地软蹲在地,掬住脸,哀如死人。为什么自己不早半天横下心来呢?还是自己没良心,不配为人父,如今就是剁下双腿,也无益于儿子了。悔已晚矣,他对自己只有恨,恨得发疯。
鹊儿这半晌心全在天西身上,忘了儿子的存在。起初,他的样子吓她一跳,以为是他伤痛难忍。突然,她明白了。人间最悲伤的事情,莫过于母亲失去孩子。鹊儿的眼泪,汹涌而出。天西的所作所为,对她已失去了意义,连他的男子魅力也对她没有任何意义了。人间,对她太冰冷了。她一声也哭不出,一腿直伸,一腿盘着而坐,双手抠着胸脯,似要把一腔悲情抠出来;突然眼前一黑,上身伏于腿面,什么也不知道了,然而悲哀的泪水还滔滔不绝地往外涌着,凌乱的发髻则颤抖不已。
三妗子忙抱住她,连唤不应。天西哑声道:“把肉捣烂,和汤给她灌。她也快饿死了。”说着站起身,从辕里解下红儿马,抱过儿子,上马而去。三妗子不知他要去干什么,丢下鹊儿,追了几步,哆嗦着声音道:“憨憨,我的亲儿子,你可不敢想不开。”天西一勒马。马咬着铁嚼子,突然直起身来。天西抱儿子贴在马背上,吼:“我不得死,臭老娘儿!”三妗子吓得连连后退。
天西掉转马头,放足马速向草原深处奔去。马蹄声轰隆轰隆的,似把草原都震颤了。渐渐地,马速放慢。他挺直上身,不由瞥一眼怀里的儿子。儿子头无力地弯下去,像鸟儿把头弯在翅膀下睡觉似的,让他不忍再看。红儿马本来是很懂主人心的,绝境似乎把它也弄疯了,这阵一点也不理解主人,雄赳赳地挺着头,一副要去干什么值得自豪的事情的样子。
到了无人处,天西下马,像拎只兔子一般,倒拎着儿子,抽出马刀,看也不看(他杀过的兔子能装几大车,用不着看,只凭感觉走刀),三下两除二,就剔下了儿子身上的肉,只没有动头。扔骨架时,他还是忍不住了,瞥了一眼。原来儿子因倒悬,小嘴微启,那极好看的花眼睑也睁开了;眼里水汪汪的,似蓄泪待流;单纯如洗的眼光,似在吃惊地望着剔自己肉的父亲,又似在哀求饶命。天西一下子搂儿子头坐于地上,女人一样拖长声号哭起来。
儿子的的确确饿死了。天西却以为儿子本没饿死,是自己把儿子活活地杀了,把一个无助、弱不可挣扎、无反抗能力的孩子杀了。他方才怕自己心软,发狠不看儿子,这阵却痛悔没有看看儿子再动刀。来成当杀,他就可恕吗?孩子无有任何过错,更无罪孽,为什么要受到如此惩罚呢?他只想做个善良的人,却为什么越来越残忍,连儿子都杀呢?他简直无法面对自己了。在面临人格尊严尽失,求生无力的窘困下,任何质疑或价值判断都陷入进退维谷的困境。
削自己的肉,天西虽肉痛却不心痛。剔儿子的肉,他虽不觉肉痛却心痛万分。
既生为男子,却无能携妻奖雏,做顶立家庭之天的柱子,任家破,任儿死女散妻苦,他对自己的雄性,都发生了失迷。沦落到这一步,他对人世都厌弃绝望了。壮美无限,万分博大的草原,一时也让他觉自己身为大汉,却决不堂堂,而极其渺小芥微。够了,这可怜卑微的活人!善于内省的高天西,举刀搁脖,欲把自己这太多苦闷痛苦之头颅与儿子无知无觉之头颅,并置草地。
刀架脖子好久,他却没有抹下去,因为他还有牵挂。父母、女儿、妻子,像绳索般紧紧把他缚在了这人世。他得活着。儿子死而不知有痛苦,他却要痛苦。他死而痛苦一了百了,亲人们却要痛苦。他不能让亲人们活在失去他的痛苦之中。任怎么痛苦,他也要苦苦脱困求生,活回乌塘,让母亲抚摩热乎乎的儿子脸蛋,让女儿扑入慈软的父亲怀抱,让亲人们享受团聚之乐。从他生上世,那美好的乌塘乡俗,就在时时向他讲一个永恒的主题:热爱生命。活着多好。青春最美。
乌塘乡人不自戕。自戕者不许入祖坟。乌塘乡人,看重活着。活下去,不需要任何借口。什么都不该压倒活下去的念头,任何时候都不该轻生。即便非舍生就死不可,那死也得为生写上重重一笔。乌塘人,死也要死个英烈。
乌塘的儿子高天西,思想已被乌塘祖祖辈辈相传的活人思想所浸透,永远也不会轻生。然而既非活着不可,他大脑中那最虚无、最活跃的部分,将注定要绞痛到死了。
掩埋了儿子的骨架,天西包起肉,紧紧搂在胸口,上马而回。他的脊梁似被悲痛压弯了,头悬垂在胸前,脸贴着肉包,而两肩的肌肉,则隔着衣服高耸。
到了营地,他困难地挣下马,把肉扔进锅里,向三妗子挥着拳头吼:“这是兔肉,就是兔肉。三舅六哥回来,臭老娘儿,你敢胡说一句,我就提着腿把你的肉也剔到锅里,叫他们当兔肉吃。就是兔肉,你也得吃。谁也不能再饿死了!”三妗子被他吼得只会打抖,不知反驳。她活了六十多,经了多少奇奇怪怪的事,哪里经过这号事?她在心里叹:“天哪,世道没法说咧,人吃人咧!”
鹊儿躺在三妗子怀里,仍昏迷不醒。朦胧里,她的头在老娘儿臂弯里垂下,唇微启,露出的两颗门牙,白得耀眼;展开的四肢细长,像个还没长成的大孩子。虽然她已是两个孩子的母亲了,可是天西仍觉她像柳树春天刚刚冒出的叶芽一样鲜嫩。他鼻翼翕动着,似乎闻到了她那年轻的生命所发出的淡薄香气。迷失了的雄性,又因她而不找自归,他心中涌动着强烈的保护她以及让她享幸福的欲望。然而这人间,他们辛苦谋生而最终却难有立足之地,公正何在?天理何在?文明何在?幸福何在?
天已黑尽。混沌的草原上,闪耀着无数火堆,越像远古野蛮的部落人,出现在了这个时代。乌塘人曾经拥有着古典式的文明生活,是战争把他们的那种文明生活打破了,把他们打得退回到了远祖所生活的蛮荒时代。
三舅他们大约也是找不到食物,迟迟不归。肉煮好后,天西用小刀柄撬开鹊儿的嘴,慢慢地给她从嘴溜进肚里些稀汤,便把她抱到车上,让静静地躺着。然后,他声音柔软地几乎是耳语向三妗子请求:“你也吃些吧!”三妗子慌得白头发都竖了起来,连连摇着手,哼哼道:“别逼我,我不吃人。”天西突然捏拳咆哮:“臭老娘儿,不吃,我就揍你!”
火堆前,三妗子后退着,用怪异的眼光看着天西,哭求:“好孩子,饶了我吧!我咋吃得下人肉么?一把岁数了,饿死就饿死吧,不敢逼我。这不是我脑袋有了毛病,就是世道有了毛病。我脑袋没毛病,死也不吃人肉。”天西便提了大拳去揍她。她突然迎着他扑上,吼:“你打!打死我也不吃外孙肉。我是人,做娘的人,只恨不得替孩子死,咋吃得下孩子肉?逼我,我就一头碰死。我也看够了,死了眼净。”
天西颓然蹲下,手抓住头发一动不动,目光呆滞。他不再逼三妗子,老娘儿便镇静自若了。她自己不肯吃人肉,却不忍亲人饿死。当日从陇地抢得一个缩口酒坛子,酒喝完后,她没舍得扔,这阵从车上抱下,硬着头皮把小儿肉和汤装了一坛子,给鹊儿留着。三舅他们终于回来了。只有六顺儿媳妇用衣服包着些野草根,别人都一无所获,垂头丧气的。三妗子不动声色道:“天西打了几只兔子,煮好了,都吃些!”众人欣然,各拿了一样器具,咽着涎水围在锅边。三妗子一 一给盛下肉熬野菜,特意给儿媳多盛了些,她有身孕。
众人饿极,顾不得辨肉滋味,囫囵咽肚。还是六顺儿有心,吃了几口,忽然想起了什么,问:“娘和憨憨怎么不吃?鹊儿妹妹呢?”三妗子声音微有些变异,道:“我们饿得不行,先吃了。你妹妹害困,早早睡下咧。”六顺儿也就不再细想,吃了一碗,还饿得慌,又不忍多吃,一抹嘴,缠住天西问怎么打着的兔子,借以忘饿。天西看着众人在吃儿子肉,如将自己在剥皮抽筋,道:“我解个手去。”抬脚走到人看不见处,突然四肢卷撮到一起,悸抖不已,像得了伤寒病。
三舅咂巴着嘴唇,连夸肉又嫩又美,连锅底都伸着舌头舔了。三妗子腹中似窝着一块子,喉咙也似梗着一股血腥,走到远处,抠着喉咙,却吐不出来,哀哀道:“天,叫我合了这双眼睛吧!我看见的太多咧,什么也不想再看见咧!”
第二天早起,难民又行了。车辆减少,车厢里人坐得满满的。精壮男子只得步行,脚步疲沓。有时他们的妻子或姐妹,会跳下车,步行一会儿,让他们上车歇歇脚。
愁云惨淡。森冷的风里,细土上天,天色昏黄。枯草波浪式起伏着,不时有草飞落到人身上。人无不尘垢满面,草屑满身。男子的短发垢结得像满头栽着小弓矢,女子的长发则散乱而披。男男女女,都默然无声,面无表情,如行尸走肉。
车轮声干燥,马嘶声嘎哑。
鹊儿还人事不知。坛子里装着人肉也罢,只要能救鹊儿的命,三妗子就顾不得许多了,紧紧搂坛子于怀里。众人已知道了真情,看见那坛子就心里发毛。只是车颠时,众人都伸出手来帮三妗子护着,怕撞碎了那坛子。那坛子里存着活下去的希望,绝望里他们仍希望不灭。大人老爷虽如细菌般无视他们的存在,但无论发生什么,他们都不自弃,甚自爱。
鹊儿醒来后一句话不说,眼睛久久凝然不动。天西以为她在无言指责自己,父性由于负疚而强烈到了极限,眼中灵焰炽热。
这一对亮男靓女的儿子,也漂亮可爱,红唇薄而鲜,两眉细弯如墨画竹叶,眼光灵动。可惜那么漂亮可爱的儿子,却默默无闻地被他们拥有又失去了。他们可能还会拥有儿子,可能比失去的更漂亮可爱。但儿子无论多少,既来人世,便各不相同,都是唯一,不可替代,不可或失。失去的,就永远不能再拥有了。他们对还未拥有的抱有憧憬,但对已拥有的最珍重。既让失去,就不该让拥有。既让拥有,就不该让失去。然而他们拥有却失去了,失去的如同没拥有过一样。他们为人父母的感情极神圣,命运如此捉弄他们,未免太残忍了。
天西连肉都割下了,鹊儿怎么还能责怪他呢?她只是对这人世太绝望了。强烈的幻灭感,使她只想弃人世步儿子后尘去死。她已衰弱不堪,只要坚持不肯吃喝,死对她,便如吹一口气那么容易。她一醒来就抱定这个主意,只静等死亡届临。
天西让她吃些坛子里的肉汤,并哄说是兔肉。三舅也在旁证实说是自己打的兔子。鹊儿起初摇了摇头,后来任人怎么劝说,都无反应。天西不忍再对她拳脚相加,哭求:“凤仙还活着。咱们无论如何得活回乌塘,好尽心尽意照管女儿。宁肯为女儿累死,咱们也不能自家把自家弄死呀。”
热爱生命,这个乌塘人从来就有永远不灭的信念,其实早也深入了张鹊儿的潜意识。“不知生,焉知死?”没有真正品尝到生的美妙,才有可能心灰意冷而轻生,张鹊儿与高天西品尝到了生之无限乐趣,所以最懂生。天西一提到女儿,鹊儿眼泪便流了下来,泣不成声。是的,她得活下去,以照顾双慈,疼护女儿,与高天西恩爱到头。半晌,她一启干裂的嘴唇道:“要我吃,你得先吃!”天西如遭了当头一棒,脸都灰了,想向她说什么,又不好说。她不知坛子里是儿子的肉犹可,天西明知怎么吃?众人都替天西心里不是味。三妗子一脸的泪道:“憨憨,就这么回事了,吃吧!”
天西颤声道:“我吃,我吃!”接过坛子,颤抖着手举起来。三妗子忙从旁帮他扶住坛子。他狠命将儿子的肉,和着泪水,咽进了肚里。这下鹊儿无可推脱,只好也吃了些。
车上人多,红儿马累得身上都冒起了热汽。三舅大为不忍,下车步行起来。年轻人见状也下了车,车上只剩下了鹊儿和小脚的老年妇女。伤痛让天西走路东倒西歪的,三舅只得扶着他。六顺儿夫妻一上路就步行着,脚都走得起了泡,也一走三摇的。乌老爹看见后,不忍怀孕的六顺儿媳妇步行,把马让给她骑着。
乌塘人此时像古代的氏族公社那样,没有森严的等级,贫穷而平等。走在这蛮荒里,也像从久远的古代走来,还向“公社”走去,只是所要去的“公社”,不当再贫穷。可那样的“公社”,世间有吗?
饥饿的感觉真要人命,但人们只能忍着,走着。没有食物在肚里生力气,两腿硬是走不动了,但人们还是走着,走着。脚旁不时就出现饿死的男女,但人们觉那如草原上的人形石头一样,懒得低头看,只举头望着前方,不停走着,走着。
几天后,鹊儿虽无力下车步行,却已能撑身坐起了。天西的左腿,则肿得裤腿圆绷,脓血不住淋淋漓漓地往靴子里流,恶臭。秋凉后苍蝇早已不见了影,这阵却有几只逐臭而来,嗡嗡嘤嘤,在他腿上飞起又落下。众人劝他躺在车上,他硬是不肯,只咬着牙,皱着眉,一步一瘸,走个不停;头重脚轻,耳中轰鸣,左腿如火灸。中午,难民暂歇时,他一屁股坐在地上,搂住左腿,额头汗如雨淌。众人心疼地围了过来。六顺儿惊呼:“蛆虫!”
原来有几条白蛆爬出了天西裤腿,正在靴靿上蠕动。鹊儿一听急了,竟挣下车来,拿刀割下了他左边裤腿,只见整条腿都已糜烂不堪。众人急得不行。三舅狩了一辈子猎,难免常常受伤,积久也得了些治伤的经验,便领着六顺儿找了些草药来,熬作汁水,给天西敷在腿上。又上路时,天西怎么也挣不起身,六顺儿便把他抱上了车。
几天后,天西腿上的浮肿开始向身体其他部分蔓延,左腿则肿得几乎有桶粗,腿根部的裤子都勒进了肉里。鹊儿只得拿刀把裤子划破,脱了下来,给盖上一床破被。他发着高烧,却一个劲喊冷,身子抖得像筛糠。鹊儿便盘腿坐着,搂他于怀,拿身子给他取暖。他那寻常钢硬的身躯,终于软如面条,头也耷拉着挺不起来,脸上没一丝血色,嘴唇满是水疱,烂后淌着血,上下嘴唇都被血痂粘在了一起。鹊儿不得不一再给他用水浸开。天西的倒下,反激活了鹊儿活人态度最积极的一面。队伍一停下,她就到处挖草根、找草药。身体虚弱,走路气喘吁吁,汗流一身,步步唯艰,但她不肯坐以待毙,有一丝力气也要走。她为给自己多长些力气,拼命咽着那烂草根。
为让高天西站起来,张鹊儿竟创造出了奇迹。男子都极少有人打到猎物,她一个病弱女子,一次倒提只兔子回来了,连六顺儿也自愧弗如。众人惊问她怎么追上的。她哭着道:“一看见兔子,我就想这下能让天西吃到肉了,身上就来了力气。兔子撒腿跑了起来,比马还快,我跟它跑得一样快。它跑到哪儿,我追到哪儿,一个劲捡起石头砸呀砸,有一下,真给把它砸死了。”
天西神智恍惚,眼前出现了幻象,分不清了死者与活者。记忆里那些已遥远、模糊了的死者,在他脑海里近了,近在眼前,清晰无比,活灵活现。而真实存在于身边的人,他却觉是幻象。鹊儿向他说话时,他常常没有反应。有时候,他又觉死者与活者都是真实的,正回答着鹊儿的问话,却突然又说着鹊儿茫然的话,是他在跟幻觉里活活的死者说话了。他的梦幻和所经历的事情,也是粘连不分的。死者与活者,梦幻与真实,彼时与此时,互相有联系又无联系,正联系紧密又突然中断。在他心目中,一切都跟平常不再相同。他的思维,错乱了。
高天西的身体已跟死人样不能一动,大脑却陷入了高度复杂激烈的活动中。既已感觉不到肉身的存在,也就无有了任何肉体的痛苦。肉身似烟如雾,心也离开人世向另一个世界飞去,似听到了阳光的声音,看到了空气的颜色,甚至找到了时间这滚滚长河的源头和尽头。
人生太短才觉时间没有源头和尽头,视觉和听觉有限才觉空气没有颜色,阳光没有声音。其实这时候的高天西,相对于已往来说,才最为清醒。佛家有“舍筏登岸”之说,失焉知不正是得呢?肉体既觉不存,人不再为肉体所累,高天西便只剩下思想活着,思想空前深刻。
活者与死者近在眼前,却看得见摸不着,已然同归于虚幻了,少年明白,自己死之将至。以将死之人所特有的心态回首一生,发生的与未发生的事情,都好似梦一般。难怪古往今来,“人生如梦”之叹不绝,他到今对自己的感觉,正是如此。他一长大成人,就接受了中原农民那种古来即有的朴素的唯物主义思想,不言“怪力乱”,不相信死后有灵魂存在。灵魂问题,一开始就对他不成其为问题,没有肉体之外的精神。精神为肉体所生,肉体乌有,精神也随之不存。既不相信死后生命还会以别种形式存在,自己又直面死亡,巨大的惆怅,便袭上了他心头。人生面对人死,太无奈了。人群、个人,都是一样的。秦皇汉武、蒋委员长、中国人外国人,谁也借不来神力。冰冷而黑色无边的死亡,扫尽人间给他的万紫千红的生欲。他曾经何等热爱生命,厌恶自杀,可正当青春年少,死却临头,怎能不让他惆怅伤感、心灰意冷呢?
死亡,让他对一切都不以为然,觉一切都微不足道了。连远方那平日让他思念地发疯的父母女儿,近在身边且酷爱的妻子亲戚,这阵都在他心里无所谓了。他像个植物人一样,人将死而未死,心先死了。既然人生这么悲苦,而活人不过是一场空梦,毫无意义,死倒是最彻底的解脱办法。于是,他只等死了。死对他,成了一种强烈的诱惑,一种令他愉快的绝望。
人只要还没死,只要还能思维,大脑就不会停止活动。善思的高天西,更不会思至悲观绝望,就无所思了。他虽年少,但不少人生沧桑之阅历。历无尽苦难而今阅死亡,他对死亡的认识,不同于生活平顺且死期遥远者的认识,也不同于机运通达死期临头者对死亡的认识。少年在死亡的逼迫下,大脑最清晰、快速地运转起来,简直是在超凡脱俗地洞察这人生人世。在他短短的生命之旅中,他首先是用优美的肉躯和不竭的激情来探索人之妙生之奇世之险的,后来又加上了思想。其实在他生命中,思想一俟懂事就有了,只是随年岁的增加而不断增重,到今生命只剩下死路一条,思想在生命中之重便压倒了别个,肉躯只负载有思想了。思想自然而然,先灰黑后漆黑,但不可能永远为黑暗所蒙蔽,正如黎明前的黑暗一样,天地只要不就此停止运转,光明即会到来。苦苦的内心思想活动,终于使他从人生虚幻的沮丧、感伤而渴欲死亡的精神状态里超脱而出,又振作起来,是他顿悟了生命的意义所在。
这乌塘少年,当日种地打猎就好读书。不过那时仅限于唐诗宋词、《西厢》、《红楼》、各种历史演义、侠客传奇。后来进入部队,才读到了些具有一定现代思想的报纸期刊。就是在逃难路上,他也拣到有字的纸片就读。许多字、词,他并不知其音,但读得一多,生吞活剥,他就无师自通,可知其意了。因此,他虽生在山莽,往来无书生,却渐成了乌塘人中的小知识分子。从他对生命之旨的顿悟可知:他的心,是可接收容纳万水的海洋。他还没有走近现代文明,但已锻炼出了在现代文明的新潮中踏浪的初步本领。他虽基本没有受过正规教育,但像高尔基、杰克?伦敦那样,通过孜孜以求,在文化修养上已很了不起,思想已相当高深。
少年想:
人,就个体生命来说,生对于死,存在对于虚无,在时间的长流里微乎其微,生存只是一刹那间的事情,一死便归于永远的虚无,似乎死才是永恒的。家喻户晓的秦皇汉武,叱咤风云,为所欲为,但在使自己个体生命永存的努力上,东海寻药也罢,拜神求仙也好,终归枉费心机,努力成了空气。人,谁也无能永存。因此单从个体生存上考虑生命,生命便毫无意义。人若只关注自身个体生命的存在,就永远摆脱不掉沮丧、感伤、绝望,只有将着眼点放大到群体生命上,将思想升高到民族、国家以至人类整体生存上,“人生代代无穷已”,生命才真实和永恒。个体生命的存在,是这真实和永恒的群体生命从大讲之一点,从长讲之一节。个体,隶属于群体。人类群体,是一整体生命。个体的生与死,对于群体来说,如生物的新陈代谢一样,是正常的。群体则是不灭的,生生不息的。人只有立足于个体而又超脱个体,将个体纳入群体中,以群体来考虑生命,也就是化小我入大我,有大我而存小我,为大我而忘小我,才能最终摆脱生与死、存在与虚无的困惑,人生才能有意义。正因有意义,才不觉活为一场空梦,才会死仍有一种永生感。
人,仅完善自我,并不能从根本上改变自己的命运。人们常叹“好人难多”,就因为在一个不完善甚至丑恶的社会里,善良人更易遭欺,更多厄运,好人很难得到好报。所以想要自己有一个完善的人生,除过得完善自我外,还得完善社会。大家共同创造出一个和谐美好的人间来,个人才能享受真正的幸福。就比如身体,一处受了致命伤而不设法治疗,别处即便完好,也无法存活。只有治疗好这处致命伤,别处才能继续存活。人类既是一个生命整体,息息相关,个人要想活得好,只能指望有一个好的社会。否则,某个人活得好,只能是暂时的、虚假的、没有根基的、靠不住的,稍稍的社会风雨,就会将之推入悲惨的境地。乌塘人即为明证。
灾难,使高天西的感情如陈酿般越来越香洌,思想境界升华了又升华。“二十来年辨是非”,他的灵魂在走向朗月般的明净,走向诗意般的辉煌。
人,就得活得有精神。人生,不能没有精神信念来支撑。
人不是为思想而思想,人类的存在没有这么奢华,思想是为了存在,为了生活,为了行动。思想上的顿悟,使天西只欲赶走临身的死亡,再给自己争取些生存时间,以把自己的人生融入民族、国家以至人类的大命运里,从而实现自己的生命价值。
思想的最大困难,就是无法预知未来。深思,迫使少年更深思,非要深思到壶奥不可。
人与地球上的其他生物原本在一个起跑线上,后来人之所以成为人,就因为人有思想。人得生之趣易,得死之旨难。善思的人,才能得死之旨。高天西因有一颗上下古今汪洋恣肆般思索的心,才得了死之旨。
他脑海里死者的幻象消失,眼前活着的亲人变得真切了。自他倒下后,大小便失禁,这阵清醒过来,六顺儿正搬转他的身子,鹊儿在给他揩屁股。他只觉体内燃烧着美丽、甜蜜的火焰,眼泪一股一股地往外涌。六顺儿拍了拍他的脸蛋道:
“成个小孩子了,那么多臭眼泪。”
“真没想到,我把人活成了这个样子!”
“当初你没有谁干净?难道你爱这个样子?我们又不是外人,小的时候我常给你揩屁股,甭见外!”
如果只管躺着,他的身体就会走下坡路,待元气大伤,便永远无康复的希望了。他必须保持身体的元气,必须活动,必须吃喝拉撒,用流转的血液,把从伤口进入的病菌清除。于是,他请求亲人们扶他下车走一走。
亲人们扶他起身时,他眼前金星乱冒,只觉天旋地转;下了车,又两腿稀软,硬是撑不起那百多斤身子骨来。亲人们多少双手伸向了他,连白发苍苍的三妗子,也下车扎煞着手,拐着小脚,在一旁护着他。大家又扶又携,喊叫鼓舞。靠着他们的力量,他终于站直了身子,只是脚软乎乎的,如踩在棉花团子上一般,且怎么也不会迈步子。六顺儿便蹲下来,一下一下挪他的脚。挪了几百下,他竟自己迈出了一步。虽然笨拙可笑,亲人们却无不为他人生路上又从头起步而泪流满面。想母亲万分耐心地帮着幼儿时的他学走路,他终于自己迈出第一步时,那可怜的女人也准是这般激动,他也止不住泪流满面。
在亲人们的搀扶下,他自己抬脚走了几十步,就大喘着气,汗流浃背。大家劝他歇一歇,他怎么也不肯。谁知继续走了不久,他便眼前又出现了幻觉,不知身边的亲人,自言自语,似在向乌塘的父母说话。众人吓了一跳。三妗子只怪三舅白活了一大把年纪,不知好歹,不该由着他下车。三舅吼道:“我一大把年纪,你是小姑娘?他要下来,你的嘴叫鬼捏住了?你不劝他,倒喊:‘好好好,走走好,就想吃了。’这阵把他走成了这样,你不怪自家,倒怪人家!”三妗子也没了好说的。大家把天西弄上车,互相叮咛:“不敢由着他动了。小心把他那一丝儿小气,也动完了。”
天西胡言乱语了一阵,便沉沉睡去。醒来后神志正常,又要下车走。众人死活不肯。他要到车外大小便,众人也不肯。六顺儿抱起他,鹊儿把个洋铁脸盆塞在底下。他大便也不得力,小便还弄到了车上,自己很懊丧。之后大小便,他一定要到车外去。众人实在拗不过他,便集体出动,搂腰的搂腰,抬腿的抬腿,这个喊“轻些”,那个又喊“慢些”,把他弄下了车。如是他越想早早自立,而亲人们却只准他静静躺着。躺着就是等死,为此他觉亲人们也不可亲了,鹊儿也不可爱了,无端向他们发火。没有一个人跟他计较,鹊儿也总是默默无言。他更窝火,长吁短叹不已。
儿子之死,压在鹊儿心头的痛苦太沉重了。她走路也低着头,弯着腰,难得跟人说一句话。加上天西又在死亡的边缘徘徊,她心头的痛苦,说什么能说尽呢?语言对她,已变得毫无意义。
乌老爹得了些雁肉,自己舍不得吃,特意给天西送了来。天西要求先扶他下车走一走,否则他死也不吃。乌老爹道:“只躺着未必就好,走一走未必就不好。两难定夺,我来定夺,让他走一走。天保佑,可别走出事故来!”众人不好违拗乌老爹,于是又扶他下车。他一步迈不上半寸,脚下沉重如打夯。一走伤处就一刺疼。走不久,全身都剧疼起来。不走也疼,疼也得走。行路难,行人生之路更难,行落难人的漫漫长路最难。可高天西哪敢畏难而不行?驻足不行,他就完了。
这一次走,他没有出现幻觉,夜里睡得很安然,第二天也没有迷糊。众人惊道:
“难道真能走好?”
“可不是怎么的?我天生好动,从小到大,也没少得过病,哪一次病把我拖垮过?只有睡死的,没有动死的。”
众人连连点头,主动扶他下车走了走。到了第三天,他下了车,竟不许人扶了,自己举步走起来。众人空扎着手跟着。他举步唯艰,却硬走了几十步,才撑不住了,往下倒去。众人忙扶住,兴奋地道:“好了,真好了!”
亲人们的关爱当然很重要,但更重要的是他不自绝。高天西就这么一个人,异常刚烈,又柔来似女儿,刚柔相济的结果,是生命中有着极强的韧性。强烈的意志可使生命产生奇迹,他不肯倒在草原里,就出现了奇迹。又过了七、八天,他身体虽还很虚弱,但已举步如常了。
乌塘人走出贫穷,摆脱愚昧、残暴,进入现代文明之路,还很遥远,且“幽昧以险恶”,高天西仍将健步如飞向路,纵然最终走不出金色的辉煌,也要走出血色的悲壮来。
劫后余生,死而复活,大自然更让他觉新鲜、神秘,乡亲们更让他觉亲切、可爱。草原万草枯黄,如烈焰夺目。天空则彤云密布。这秋将尽时的热烈火暴,竟是如此催人昂扬奋发。少年身心中,又活力飞扬。
累积又累积,就会有突变发生,量变会引发质变。过去的一切似东流水,他忘记了自己曾经是谁。未来的一切就在脚下,他不知自己将变成谁。雨打风吹里,他会一变再变。但不管怎样变,他为人那处子般的一袭清纯,却至死也将丝毫无变。
你死我活的战争与生死相许的爱情,极端对立,却同出现在了高天西与张鹊儿的人生里。张鹊儿丰富了高天西,高天西充实了张鹊儿。一对男女,如绿叶与红花,相扶持,互映衬,同迎风雨,共度时艰。
天西身上的浮肿消了许多,伤口结了痂,只是人有些虚胖,显得黝黑的脸庞如小孩的一般丰满。鹊儿紧绷的嘴角和苦皱的眉弯,微有了些松意。二人长久地相对无言。这脸庞嫩光些无须髭的乌塘须眉,这不施脂粉的乌塘粉黛,不成言之言里,言的是那爱情永恒的良祝,——在天愿做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