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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拓宽领域——再铸辉煌

作品名称:三湘奇才张月明      作者:刘浪流浪      发布时间:2014-06-28 17:54:30      字数:9156

  
  一
  
  张月明编写出版的书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建筑安装工程预概算方面的科技类书籍,一是纪检、监察、人大、财经等方面的社会科学类书籍。像他这样既能编撰自然科学类书籍,又能写作社会科学类书籍的著作家,是不大多见的。张月明之所以能做到这一点,除了他能广泛涉猎各方面的知识,善于接受新事物、研究新问题之外,也与他的工作经历密切相关。
  张月明干过建筑施工管理、建设银行、纪检及人大财经工作。他干到哪里,便学到哪里,钻到哪里,写到哪里。项项工作既留下了他的足迹,也留下了他的“手迹”,而且一次比一次更进一步,难怪他信服那句“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的古训的。
  张月明是1981年底调到岳阳地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的。也就是从那时起,他开始了学习纪检工作方面的知识,钻研纪检工作知识,撰写纪检方面的著述。
  纪检工作,是一项反腐倡廉、关系到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重要工作。用陈云同志的话说,它关系到执政党的生死存亡。这样的工作对张月明来说,是一项全新的工作。从工作角度讲,对他是一个考验;从写作的角度讲,是一个全新的领域,一个陌生的课题。因此,一开始,张月明只能更多地考虑自己如何进人工作角色的问题。因为,他本身就是一个“工作狂”;也因为,只有熟悉了工作,深入了解了工作的本质,他才能把写作的触角伸进去,写出准确而深刻地反映工作本质和规律的好作品。这是他的经验之谈。
  对于一个搞了几十年建筑工程管理和建设银行工作的人来说,再从事这项政策性很强的纪检工作,确实是个不小的转变——工作思维、工作方式方法,都必须有一个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弯。张月明当时确实感到了肩上担子的份量!
  
  二
  
  张月明记得,他到纪委报到的第二天,办公桌还没来得及摆,领导便安排他去某县办理一起在省纪委都立了案的贪污受贿大案。在交代任务时,领导仅非常原则地对他说:“这是个大案,省里也非常关注,要努力办好!”
  然而,怎样“努力”,怎样“办好”,领导没说,他更是心中无数。好的是张月明有一套看家本领,那就是学习。向书本学,向有实践经验的同志学,再就是边干边学边摸索。
  张月明决心从头学起。接受任务后,张月明就向纪委的一位老同志请教。
  那位老同志是干了多年的“老纪检”,对张月明毫不保留地说:“怎么办案?就是先去调查、取证,再依据证明材料,写出调查报告,拿出证明材料……”
  “可是,”张月明仍然不懂。不是他脑子笨,而是觉得该同志讲的,好像缺少了点什么。于是问:“那办案的范围、方法和原则呢?”
  老同志曾办过不少案,有着丰富的经验,对于这样的问题,觉得实在有点幼稚。便说:“别问那么多!领导叫你怎么办就怎么办。要什么范围、原则?”
  办案怎么能没有原则呢?那不成儿戏了?张月明越听越糊涂,好像陷人了难解的“哥德巴赫猜想”。
  “没有原则,心里哪有谱呢?总不能办糊涂案吧!”
  .“你这人怎么这种脑筋?”老同志也许有点恨铁不成钢,也许自己“黔驴技穷”,只好干脆说:“上面怎么说,就怎么办!照单下菜,照菜吃饭!”
  ……
  张月明终究没有得到一个令自己心里亮堂的答复。
  第二天,张月明只好“空着肚子”去了某县,踏上了“摸着石头过河”的办案旅途。
  犯事的是一位原来名声很响的区委书记。他的办公室和家里,历年来获得的各种锦旗、奖状、奖品、荣誉证书真还不少。这是个县城所在的区,所管辖的镇原来不到万人,县城迁来后,大兴土木,这位区委书记私人也建了一栋楼房。问题就出在这栋楼房上。因为有人向中央、省、地纪委举报他有贪污受贿行为。理由是,要建他这样一栋楼房,至少要花一万多元(相当于现在十多万元)。他自己能掏多少钱?凭他每月几十元的工资,不知要攒多少年。于是,根据一些举报线索和初步了解,省纪委正式立案,并责成岳阳地区纪委作大案查处。同时,要求将调查取证情况及案情进展,及时向省纪委汇报。
  既然没有一套明确的办案、取证的程序规定,以及定性原则,也没有现成案例参照,张月明就只好骑驴看唱本——走一步,看一步。
  他着手的第一步棋是调查取证。找包工头,找被立案对象以权谋私要人家钱物的单位和当事人,找区、乡(镇)干部,找施工队的知情人……内查外调,忙得一塌糊涂。可是,材料搞了一大堆,坐下来一看,立即又碰到了一些无法绕开的“拦路虎”。
  比如,什么是“贪污”?什么是“受贿”?什么是“索要”?又比如,怎样才算“问题”?怎样又不算“问题”……
  这些问题,如果是经验丰富的人,或曾经有过多次办案经验的人,肯定就不算“问题”了。可是,因为张月明是新手,加上他从来就不是干事马虎的人。所以,在没有绝对把握的情况下,他是不会贸然从事的。
  张月明当时所面临的问题是,在弄清“下情”的同时,还必须弄清“上情”。那就是党的政策和纪检法规,还有上级纪委领导的指示精神。
  他记得,在这期间,他还和那个县的纪委副书记一道被招去长沙,向省委负责这方面工作的罗秋月(中共湖南省委常委)同志和省纪委负责人汇报“专案”进展情况。可见省委、省纪委领导对这个案件重视的程度。汇报是由张月明讲的。他拿了一叠厚厚的材料,开始也不知道该讲简单些还是要详细汇报。于是他问:“各位领导,是详细汇报,还是简单一点呢?”
  “还是详细讲吧!”主持会议的领导告诉他。
  于是,张月明只好按事先准备好的详细汇报方案,从头至尾汇报。老实说,当时的案情调查还只有两三个星期,有些问题也还没有彻底查实。究竟“问题”有多大?又该如何定性?
  他心里没底。所以,他的汇报,只能根据已经调查取证的材料,丁是丁,卯是卯,实实在在地讲,是什么问题就是什么问题,不用半句“可能”、“也许”之类的词。
  汇报中,有的领导插话,提出一些问题,张月明就自己所了解到的情况,一一如实作了说明。
  这次汇报产生的效果很好,罗秋月同志相当满意。肯定地说:你们做了大量细致的工作。时间虽然不长,但取得了不少证据材料,进展是快的。并要他们回去后,向领导汇报,适当加强办案力量,尽快把案子彻底查清楚。既不能冤枉一个好人,更不能让那些违法违纪的干部逍遥法外。我们的纪检工作,就是既要对党和人民负责,又要对当事人负责……
  
  三
  
  听了罗秋月同志一番话,张月明既感到心里热乎,又感到压力很大:领导的要求很高,不能出半点纰漏。特别是那个结论性的处分决定怎么作,这是关系到罗秋月同志所讲的两个“不能”和两个“要”的关键所在。弄得不好,就会搞出错案或冤案来。
  回来后,张月明又和新来的同志一道,进行了一个多月艰苦细致的调查取证工作。在情况查清后,他们面临的就是写出调查报告和与本人的见面材料。
  为了把握好这十分重要的一关,张月明没有急于动笔,而是回到机关办公室,翻箱倒柜,去寻找有关纪检办案的书籍、文件和资料。那时,现成的书籍寥寥无几,倒是从一些同事当作存放杂物的办公桌底层抽屉里,从文件柜顶、柜子底层乃至来不及倒掉的字纸篓里,发现了许多从中央、省、市、自治区纪委寄来的、当作内部交流的内部刊物、报纸、文件等。其中,刊载了不少纪检办案的经验总结,典型案例剖析和纪检干部的体会文章。
  张月明将这些尘封已久、残损不齐、有的被撕去了封面甚至缺头少尾的“废纸”全都收集起来,当成了宝贝,分门别类加以整理,然后,一字不漏地去阅读,去钻研。
  这些从故纸堆里请出来的“老师”们,还真的帮了张月明不少忙。通过那么一阅读,一钻研,他还确实学到了不少东西,受到了很大的启示。他心里有了底。因此,他很顺利地写出了关于那个区委书记贪污受贿的调查报告、见面材料及处分建议。由于政策把握得准,调查的事实又清楚、实在,所以,那些材料便成了后来处分那个干部的主要依据。
通过第一次办案,张月明便积累了不少纪检办案的知识和经验,为他后来的工作和写作打下了很好的基础。

  四
  
  通过几年的学习、实践和摸索,张月明在脑子里对纪检办案程序有了比较明晰的概念。他将其归纳为21个步骤:
  一、初步调查,核实材料。根据所掌握的线索,对其中重大的、起决定作用的、即是否构成立案标准的线索,进行初步调查落实。通过调查落实,决定是否立案。
  二、纪检立案。根据初步调查核实,够立案的,则进人这一步骤。
  三、整理线索。即正式调查之前的准备工作。主要是根据检举揭发或已掌握的材料,包括证人口头反映的线索,分门别类地进行整理。大要案件或线索较多的案件,还将应整理好的线索,进行打印备用。
  四、组织力量,抽调人员。
  五、调查取证。
  六、案件定性。
  七、写调查报告。
  八、写见面材料。
  九、材料见面(将违纪党员所犯错误的事实材料与本人见面)。
  十、向党委或党总支或支部汇报当事人所犯错误的事实。
  十一、召开党支部大会。根据当事人所犯错误的事实,以及认识错误的态度,讨论是否给予党纪处分。
  十二、必要时召开党支部委员会。
  十三、整理党支部大会纪录。根据党支部大会上党员发表的意见,如实进行整理。
  十四、基层党委或纪委决议。根据支部委员会的决议,党委或纪委讨论,作出是否给予处分或给予何种处分的决定。
  十五、写呈报材料。
  十六、案件审理部门对所呈报的材料进行审理。
  十七、写出案件审理报告。
  十八、上级党委或纪委决议。
  十九、上级党委或纪委下达是否给予处分或何种处分的批复文件。
  二十、整理案卷材料。
  二十一、归档。
  这些步骤,其实在纪检办案的实践中就存在,人们也是一个环节一个环节这么干的,是实实在在的运作行为。可经张月明这样一归纳,便使其更加系统化、明朗化了。
  
  五
  
  实践出真知。有了这么多从实践到理论的摸索和研究,针对当时纪检办案工具书奇缺的现实,张月明便想:我能不能编写一本关于纪检办案基本知识方面的书,规范一下办案程序,从而使纪检办案人员有章可循呢?
  于是,张月明决定要写这样一本书了。
  这样的想法和出发点,应该说是很好的。而对张月明来说,绝对是一场新的考验。因为,纪检部门历来是各级党委的敏感部门。它的工作,往往牵涉到党的许多重大方针、政策。只有准确地把握这些政策,才能保证工作的准确性和严肃性。因而要写这样的书,无疑必须熟悉和掌握这些政策和文件精神。而在当时要搜集到一套比较完整的这方面的文件资料,实在不是一件容易的事。那时,有些重要文件虽然也发下来了,但过不了多久又被收了上去。再要找到原件是不可能的。其次是,编写这样的书,政治影响大,如果没有吃透政策,把握好每个环节的关键,就会对别人产生误导,甚至弄出严重的政治问题来。这可儿戏不得!
  张月明没有急于贸然从事。他知道,在一个新的领域里,在你还没有对其中的一切摸深摸透、占有广泛而充分的材料的情况下,你是绝对不能称行家里手的,更不能写出什么书来教化别人。惟一的办法就是先从最基础的东西做起……
  在纪检工作岗位的最初几年里,张月明一有空就去地(后改为市)纪委档案室,阅读和摘抄中共中央、国务院、中纪委、中组部、中纪委办公厅、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省地(市)纪委和组织部、检察院等部门历年有关纪检的通知、条例、意见等法规和文件。他在那堆积如山的“故纸堆里”“寻寻觅觅”,又在那些各地的经验材料、个案典型材料堆里做“蛀书虫”。仅摘抄下来的资料就有上百万字,有的干脆直接拿来进行“咀嚼”。
  这当然还不够。要编写出自己的东西,必须有实践的经验和体会。因此,张月明十分注意向机关里有实践经验的同志学习,虚心向他们取经。在单位上,有不少同志干纪检工作的时间长,文化比他高得多,遇到和经手办的各类案子也多,各方面的情况都了解,可谓经验丰富,见多识广。这些同志本身就是一部部很好的“教科书”。为了能“掏”到这些同志的经验,张月明没有放过任何一次求教的机会,甚至把平时和他们“扯谈”的机会都揪住了。俗话说:“三句话不离本行”。和这些人“扯谈”的时候,不知不觉就扯到了办案上,他们也会毫不掩饰地将案情和办理经过以及其中的得失讲出来,讲得“原汁原味”,简直胜于读书。
  就这样,张月明又花了半年时间,收集和积累了大量的知识、素材和经验。通过慢慢体会,逐步摸索出了纪检办案中的许多规律。在此基础上,他开始了纪检办案工具书的写作。这本书的书名就是《纪检办案基本知识》。
  张月明说:“这本书不是为一般的纪检干部写的,而是为我自己和像我这样的纪检新手写的。”
  张月明不忍心让每一个纪检工作新手再像他一样,去“钻故纸堆”。
  这本书共写了6章33节:
  第一章概述;
  第二章办案基本知识;
  第三章办案材料;
  第四章案件审理;
  第五章纪律处分;
  第六章问题解答。
  这本书,虽然不像他以前归纳的21条那么散,但却囊括了以前所概括的全部内容。
  在写作过程中,张月明可谓颇费周折。
  张月明记得,初稿出来后,他曾恳请在一起工作的两位“才子”李放荪、陈国荣(前者后调岳阳晚报社任社长、总编,后者现任临湘市委书记)提意见,再根据他们的意见精心修改。仅前面那篇“概述”,就先后修改了五六次。要在一万多字的篇幅中,阐述清楚纪检办案工作的意义、作用、任务、职责等,既要立论准确,条理清晰,又要文字流畅,通俗易懂,对张月明来说,其难度之大,是可想而知的。
  张月明回忆说,记得那篇文章改到第三稿时,他几乎丧失了再写下去的信心。因为改来改去,自己把握不准,难度太大了。而这篇文章又是那么重要,它摆在书的最前面,是全书的“门户”。写得不好,读者也许就没有那么多雅兴和耐心浪费时间了。
  怎么办?张月明陷人了苦苦的思索之中。
  后来没有办法,张月明只好将书稿再次送到李放荪同志手里,再次请他指教。
  李放荪同志毕竟理论水平高一些,而且又乐于助人。他看过稿子后,说:“写得不错嘛!文章的立论、观点是站得住脚的。文章引用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指示也恰如其分,论述条理分明。欠缺一点的是文字,还可以进一步锤炼,做到精益求精。可有可无的话,尽量删掉,毫不手软。不多一个字,也不少一个字,这样才是好文章!”
  放荪同志的话,使张月明又看到了希望。几个月的心血终于没有白费啊!后来,前面的概述也好,后面的章节也好,张月明都坚持做到这样一点:搭稳架子,理清结构,写出初稿;然后,便在文字上反复推敲,左修右改,直到自己满意为止。最后,还请陈国荣同志在文字上帮助再次润色。
  书稿终于落定!
  
  七
  
  1986年秋,利用去长沙开会的机会,张月明带着《纪检办案基本知识》的书稿,找到了湖南人民出版社。
  当时接待他的是政治理论编辑室的黄治正主任和李建国副主任。他们详细听取了张月明关于这本书的写作起缘、主要内容和广大纪检干部对这类书的迫切需要的情况介绍。
  张月明说:“就我所知,现在全国还没有出版过一本关于纪检办案基本知识的书,而全国各级纪检干部数十万人,潜在的读者群体数量是很大的!”
  “是呀,是呀!”李副主任忙说,“这种书读者肯定需要。”
  黄主任沉吟片刻,也点了点头说:“读者肯定不成问题。可是,写这种书,政策性、原则性都挺强。最后由谁审查把关?”
  在张月明当时着来,这部书稿的审查是不会有多难的。因为书稿的资料来源,主要是《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共中央办公厅、中央组织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等的有关资料,以及由中纪委研究室编写、人民出版社出版的《党的纪律检查问答》,还有中共湖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编印的有关资料。政治上不会出什么问题。因此,他把自己的想法,坦诚地向两位说了。
  “好吧,”黄主任考虑再三,然后才说,“你将有关材料留在这里,我们向社里报选题计划。争取列入明年一季度的出书计划。”
  这年底,李建国同志给张月明打电话,告诉他:社里已将《纪检办案基本知识》一书,列入了1987年上半年的出书计划。
  张月明一听,心里一块石头终于落了地。他说不出当时心里有多兴奋。这可是他在新的工作领域写出的第一本书啊!
  
  八
  
  当然,书的出版还是经过了几反几复。主要是在审稿把关上。
  据张月明说,为出版这本书,编辑老师和出版社还是很卖力的。出版社社长兼总编辑黄治正同志(刚刚由政治理论编辑室主任提升上来)亲自出马,找省新闻出版局领导汇报情况,
  说明书稿并无政治问题,并列人了出版计划。不过,省局领导出于一种政治责任感,虽同意出书,但是坚持要将书稿送省纪委有关领导审阅。
  根据这种情况,李建国同志(现任该社副社长)亲自给张月明去函,说:
  根据出版局的意见,您的书稿还是要请纪检部门的同志审阅。我的意见是,您请岳阳市纪委书记给您写个序,由他给您审稿就行了。此事烦请迅速落实。您与你们的书记联系一下,看他是否还需要看稿,或者只写序言。望告。
  接信后,张月明立即去找岳阳市纪委书记罗传根同志,把李建国同志请他为《纪检办案基本知识》一书写序的事告诉了他。罗书记本来就很支持张月明写这本书,所以,非常乐意地接受了写序的邀请。只隔了两天,罗书记的《序》就写出来了:
  “……怎样检查和处理党内违纪案件呢?现在奉献给读者的《纪检办案基本知识》一书,将为您提供方便,或许可起到释疑解难的作用。我认为,这本书首先具有适用性。我们在工作中看到,随着改革的深入,党的纪检机关和干部队伍不断得到加强,也出现了新手多、办案人员业务生疏的情况。这些同志有着良好的政治素质,有着做好工作的强烈愿望,希望能尽快掌握纪检办案业务知识,但苦于“老虎吃天,无处下爪”。这本书通俗易懂,简明实用,正好可解燃眉之急。就是一些多年从事纪检工作的同志,也因具体的业务文件、资料卷帙浩繁,而又分散,一时难于寻找,这本书则可免翻检之劳……”
  ……
  张月明将罗书记写的序,很快寄给了李建国同志,以序代审。
  当时,张月明很佩服李主任的办事水平。他这样一“变通”,真是一举两得:既好向上面有个交代,又免除了张月明再去求人之苦。他暗自高兴了一阵子。然而谁知,建国同志的这个“小聪明”还是未能使书稿顺利过关。不久,他又来信说:“经请示局领导,尊稿《纪检办案基本知识》仍需送省纪委有关部门审阅。”
  张月明这才知道,这个“政治玩笑”是不能随便开的。那一关必须过!
  于是,他立即去找他当时的顶头上司——省纪委的阳茂南同志,请他审阅书稿。
  阳茂南同志精通纪检业务,又是“秀才”,为人正直,敢负责任。他非常爽快地答应了。“出这样一本书,是好事嘛!”
  张月明又终于松了一口气。
  可是,后来还是出了一点令张月明很遗憾的“岔子”。李建国同志来信告诉他:“您的《纪检办案基本知识》今天终于通过了最后一道关口,送工厂发排了……在总编辑处,对书稿作了点删改,把《序》删去了……”
  尽管李建国同志主动承担了责任:“是我叫您找他写的,写后又不用,真有点难为情。”但就张月明来说,他总觉得对不起罗传根书记。因为罗书记对他写这本书,实在是鼓励再三、关心有加的。他怎么好再去坦然地面对这位自己十分尊敬的领导呢?这件事虽然过去多年了,张月明每每提及,依然是羞愧难当。
  
  九
  
  令人感到欣慰的是,1987年9月,这本书从印刷到发行,再到社会反响,都创造出了奇迹:书稿终校付梓后,只有25天,5.3万册书全部印刷出来;接着,又在半个月之内,将书寄送到了全国各地的读者之手。其速度之快,是惊人的。同时,这本书在全国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干部中,受到了空前的热烈欢迎。湖南人民出版社政治理论编辑室和有关单位及张月明本人,都收到了许多读者热情洋溢的来信。
  如广西玉林市纪委在给张月明的来信中就这样写道:
  我会去年向你所买的《纪检办案基本知识》,同志们在实践中认为,此书确实是纪检工作的工具书,对提高政策、业务水平很有作用。感谢你们为此书编辑、出版、发行的辛勤劳动。现想再买100本,你处是否还有此书供应?价格、邮费、账号是否变动?或者介绍哪个单位有供应。请予支持复函。
  当然,还有许多类似的来信来函。这些对张月明来说,还真是冲了一次“喜”,解除了心头的不少“忧结”。
  1987年10月,这5.3万本《纪检办案基本知识》便全部销售一空。然而,各地仍纷纷来电致函,要求购买。为了满足读者需要,张月明只好与出版社商议再次印刷……
  
  十
  
  这一年,张月明的著述成就很是辉煌。就在《纪检办案基本知识》一书正被社会“炒”得火热的时候,他的另一部书稿《纪检工作常用名词解释》也脱稿了。后经与武汉大学出版社联系,该社总编办公室副主任曾勉之同志(曾任该校校长李达教授的秘书)首先看了书稿。经过初审、复审,再到终审,居然在一个月之内完成了所有审阅程序。出版社有关人员一致认为:书稿写得好,同意出版!
  1988年10月20日,对张月明来说,是个值得庆贺的日子。这一天,他的《纪检办案基本知识》一书再次印刷,《纪检工作常用名词解释》一书出版!
  这里值得一说的是,《纪检办案基本知识》一书确实有着巨大的实用价值,硬是一次再次又第三次印刷,3次共印了7.4万多册,仍然不能满足读者的需求,直到1989年底,仍有些单位来函求购。当然,《纪检工作常用名词解释》一书也是后来居上,求购者络绎不绝。这两本书都成了当时畅销的政治类书籍。
  如1989年底,上海石油化工总厂纪委办公室就在求购信中这样写道:
  《纪检办案基本知识》和《纪检工作常用名词解释》两种书,我处收到后,各直属单位党委和纪委的同志看后,认为该书对当前我处下属单位工作有很大的帮助。现向贵处再征订几十本。因为你们寄给我处的书全部发给了纪检干部,而监察室的同志也很需要。如贵处仍有书,请速回音……
  像这样的来信来函实在很多,有来自全国各省、市、自治区纪委、监察局的,有来自省、市一级厅局纪委(纪检组)的,有来自大中型厂矿企业纪委(纪检组)和监察部门的。这里无法一一列举。
  
  十一
  
  当然,张月明的书,并不只是“墙内开花墙外红”。在他所在的单位,人们也给予了充分的肯定。
  张月明记得,这两本书刚一印出来,他就先给纪委机关的领导和同志们都送上一本,并在书的扉页上写上“请审阅,请赐教”和自己的名字,以征求领导和同志们的意见。但他所得到的评价都是极好的。特别是那些原来对张月明写书、出书持不同看法、说了些风凉话的人,在事实面前也不得不对他刮目相看了。
  “老张,现在不是‘审阅’的问题了,而是认真拜读的问题了。”
  张月明还记得,当时有一位纪委副书记正在医院住院,他把书送到病房,请领导赐教。那位老领导也是“工农干部”出身,没多少文化,但是为人正直,对张月明很关心。人们平时对张月明的议论或嘲讽,他也许听到过。然而,当他接过张月明送来的、由响当当的正规出版社出版的书时,只是目不转睛地翻看着,好半天也没有抬头……
  最后,这位领导真诚地对张月明说:“人家说你是提灰桶出身,是副工,小学生……好嘛,如今‘小学生’出书了;他们又能怎么说呢?……他们不拜读,我拜读嘛!”
  一番话,说得张月明心潮澎湃,眼眶湿润……
  张月明说:“无论是看到外地读者热情洋溢的来信,还是听到身边的领导和同志们支持和鼓励的话语,我心里总会感到极大的安慰。写作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酸甜苦辣,都会不翼而飞。”
  “写书的人最大的报酬和乐趣是什么?不是稿费,而是社会的需要和读者的认可!”
  张月明把事情看得很透彻。一个人能将自己的追求与奋斗,同社会的需求紧紧连在一起,那么,他脚下的路就会越走越宽广。最终取得成功,是必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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