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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学子奋强觉今是昨非 书生潜心实迷途未远

作品名称:我与青春发生口角      作者:经世致用      发布时间:2014-01-04 18:12:25      字数:7399

  寝室里熄灯了,但熄灯了并不一定熄火——这不,趁着夜色,老大徐徐点燃了一根烟,独自抽着,老二猛一起身,迅速拉开了南边的窗户。过了好一会儿,老大终于打破了沉默:“哥几个,‘五一’快到了,哪玩去?”
  “有啥好玩的啊?要不去爬大蜀山?”老四倪季承乐呵呵地说道。
  “切,大蜀山有什么好爬的!真正的大蜀山在四川呢。”老大一口回绝:“去年你不是和小弟去过吗,回来就叫苦喊累嫌无味的。”
  “那去哪?”倪季承一口大嗓门,仗着他自考大胜,他的胆气顿时壮了不少。
  “季承,请客吃饭!”老二也来发表意见:“自考四门你全数通过了,寝室里你的成绩是最好的,不宰你宰谁啊。”钱仲豪的意思是去餐馆,算是回答了倪季承的提问。
  “对哦,季承,自考通过率百分之百啊!一定得请客。”说完老大手夹着烟头指了指睡在对面的倪季承。那庄重的神情好比毛委员开会时在分配着政治任务。
  孙维海一听,大喜过望,口中顿生唾沫,想来自考结束后好久没有大饱口福了,便一把坐起来,不等老四开口,就在一旁敲起了边鼓:“对啊,老大言之有理。老四,你看啊,寝室里你是第一名,考四门过四门,真是三个手指头拾田螺——不费吹灰之力啊!所以……”
  没等孙维海说完,倪季承当即反驳道:“饭桶,你就会拍马屁,我看书看得都快吐了,才过四门的!要请你吃饭,也就蛋炒饭一碗伺候!”
  “哎,老四,你误会了。怎么能说是请人吃饭呢?是请寝室里的兄弟们吃饭才对啊,总不能一人一碗蛋炒饭招待吧?”孙维海俨然觉得自己是铁齿铜牙纪晓岚,继续说道:“给你一个机会表现一下嘛,权当庆祝考后的胜利成果……”
  “饭桶,给我闭嘴!还挺能掰活的,以为自己是谁呢?”说完倪季承横眉立目(比当年彭德怀横刀立马的英姿可差远了),接着又恶狠狠地补充了一句:“饭桶!你就等着吃蛋炒饭吧。”
  孙维海吓得一缩脖,心想:“这下糟糕透了,拍马屁拍在马蹄子上了,晓之以理也行不通,动之以情是万万不能用的——因为动之以情必定自己首先要动情,即先动己之情而后达动人之情之效。而孙维海的情只为心中雪藏着的某个人而动——唉,我的美味田螺没了,换来了一份普通的蛋炒饭。”于是他噤若寒蝉。
  “真是精彩极了!”老七突然鼓掌称道:“继续表演啊,两只‘九头鸟’!”看来说某人为“九头鸟”首先是承认他是个鸟人,然后再承认他是湖北佬的,这样先定性再定域的称呼方法的确值得提倡,毕竟人格大于地域嘛!
  “小弟,行了,别叨念你的田螺蛋炒饭了,赶紧睡觉!”小寇也来搭话。
  孙维海听到了“田螺蛋炒饭”,他兀的觉得这是一道美食,尽管他自己没吃过,但想想还是不错的——于是乎,一碗热气腾腾的蛋炒饭里铺满了厚厚一层田螺肉,直摆到他的眼前,他顿觉眼前一亮,好像近视锐减了两百度似的;他身子一热,也驱走了寒蝉般的凉意,于是他转向了小寇:“老六,你不是本地人吗,有什么特色美食推荐一下,例如田螺蛋……”
  孙维海的发言再次遭到腰斩——“对哦,小寇,你家合肥的,要不……”老大眼睛一亮,好像捕捉到了什么新的信息。“要不,‘五一’就到你家凑合着过得了,就这样定了啊,别驳你老大面子!”许武略又手夹着烟指向了寇世炜。
  “好主意,就到你家过劳动节!”老三老五老七同时应和,老二听到这个消息,一骨碌爬起来,冲着老六喊道:“小寇,别忘了准备烤鸭!”
  小寇招架不住这一片“寝室好声音”,只好应允:“好吧,算是服了你们了,没说请你们也赖着要来,等我安排一下再说!”
  老大听了,不禁喜上眉梢,扔给孙维海一句话:“小弟,田螺蛋估计是吃不着了,我替小六子做主,鸡蛋管够,呵呵!”随即命令一声睡觉,便钻进床上,掩好了蚊帐。
  老大话音刚落,那唯一的光源——被烟穗掩盖着的星星之火也陡然而灭,老二飞快地探出手来,关上了南窗。
  小寇是合肥本地人,他和孙维海同一个年头,只比孙维海大半岁而已。小寇,生肖属马,果然人高马大,而且是一匹漂亮的骏马,他的帅气在寝室乃至全班都小有名气,能够勉强与之匹敌的寝室成员只有老四倪季承了。俩人的帅气是截然不同的,倪季承的帅气多少带点小白脸的味道,而且他一身白肉,连汗毛都极少生长。寇世炜则不同,瘦削的脸庞显得刚气十足,高挑的鼻梁下,一抹黑色的胡须呼之欲出,下巴颏上,乃至颈项上,都是胡子碴儿,可见其经常在脸上操刀,而且很讲分寸,不至于使胡子留出来很多,又不像许武略那样将胡子刮得铁青。他的胡须虽然丛生株连,但毕竟打理得井然有序,看着并不让人讨厌,况且他上嘴唇上也没有留日本式的仁丹胡,算是爱国的表现。孙维海想:自己和老四、老六比起来真是相形见绌。要个头没那一米八三的个头,要白肉没那洁净如漂的白肉,相貌平平,发型平平,唯一可喜的是胸部也平平,想来老天爷还算公正,没有胡搭乱配。
  “五一”那天,大伙果然无一缺席,一起来到了小寇的家里。小寇果然热情好客,将家里人一齐打发了出去,又亲自接大伙来家,他想必是要无拘无束的招待大伙了。
  第一次来小寇家,孙维海觉得他家还真挺不错的,三室一厅一厨一卫一走廊,客厅里墙壁上悬挂着43英寸大彩电,另外还有花草作为映衬,至少是生活殷实之家,况且所住小区幽静淡雅,煞是令人韵羡,孙维海想:现在楼价高涨之际,要想觅得如此一处居所,不是百万富翁恐怕想都甭想,至于要舒舒服服无后顾之忧的占有它,估计得千万富翁才能有那份难得的底气与“洒脱”。
  八人略事休息,便到了午饭时间,其实,到人家里面去做客吃饭实在是一个宾主互惠、互利的不错选择。所谓“吃人家嘴短”,原本对人家有意见,一顿酒足饭饱之后便芥蒂全无,净说客套恭维的话:这正是东道主们的目的。于是,做客吃饭者与请客吃饭者很快结成了联盟。小小的请客与做客中蕴含了多少哲理,多少门道,而客人摸准饭点到主人家里去,则是给了主人一个招待客人的最直接有效的方式,主客之间的心照不宣不知能玉成多少美事,孙维海想这真是中国灿烂文化的一种助人为乐,与人分忧,尤以官场、商场为甚。
  “来,家里没啥酒,就是有酒也不能让你们喝,一人一罐可乐。”小寇以主人的身份吩咐,说着一人发付了一罐可乐。
  老大手里拿着可乐,心里头可不乐,他首先抗议道:“这玩意儿入肚就跟喝白开水一样,我突然想喝二两白酒,可着?”
  “小寇,你这岂是待客之道?起码也得啤酒伺候吧!”老三也急眼了。
  “要喝酒自个儿买去,外边喝了再进来。”小寇当仁不让。
  “不是,小寇,这么多的好菜,没两口呲呲真是浪费了,可惜了。”老三接着进言。
  “没得商量。”小寇油盐不进,“真是的,你们这些人,以可乐代酒不行啊?快动筷子吃菜。”
  “操,算你狠!”说完老大狠呷了一口可乐。
  “再给你们一人一罐可乐。”说完小寇推了两罐可乐到许武略与辛默吟面前,算是请俩人闭嘴。
  “可乐管够。”他又接着招呼其它众人。“还有谁喝完了找我要,别客气啊,哥几个!”
  “小寇,难道你没听过可乐杀精吗?还叫三爷喝那么多!”老三辛默吟翻着眼睛问他。
  “没事。”寇世炜将一盘韭菜末炒鸡蛋让到老三面前:“吃这个,壮阳!”
  “小寇,你个大俗人,吃饭呢!能不能说点文雅的。”倪季承认为影响了他的食欲,出来抗议。
  “哎,说得还真不错,韭菜真的有那方面的功效。不信你问老大。”老七陈攻玉一本正经的说。
  老大颔首,眼睛却直往屋里逛。孙维海估计他是在找酒。
  倪季承半信半疑地夹起来一筷子韭菜末炒鸡蛋,看了看,然后狼吞虎咽起来。
  “小寇,这么多菜,都是你自己弄的?”孙维海感到怀疑。
  “是的哦,很简单的几个菜嘛!”小寇显得很轻松,“随便弄弄,热热,炒炒就好了。”接着他夹了一大块藏在韭菜里的鸡蛋——大得足以堵住孙维海的嘴——放到了孙维海的碗里:“小弟,多吃点,田螺蛋没有,鸡蛋管够。”说着又用筷子指了指一碗炖蛋。
  孙维海含笑致谢,倒不是因为鸡蛋富含蛋白质,而是因为这一大块鸡蛋从韭菜中来,多少沾上了一丝“阳气”。
  “这有什么稀奇的,我就会弄饭做菜,手艺还不错。”老五周文轩对着孙维海自夸其厨艺。看着孙维海那充满向往的神情,周文轩补充道:“等以后有机会做给你尝尝。”
  “那我有口福了。”孙维海兴奋地吐出几个字。后来,他真的尝到了周文轩的手艺,味道的确不错,他一语成吉。
  “你现在就有口福了。小弟,来尝尝这烤鸭。”老二吃累了,接过话来。
  孙维海急忙尝了一口:“嗯,的确好吃,比学校附近卖的要入味三分。”
  “就是这鱼味道不够鲜。”老七陈攻玉发表评论。
  孙维海赶紧捣了一筷子,“还不错啊!”
  “就这还不错啊?小弟你是什么口福……明显味不够鲜,鱼也不是新杀的嘛!”陈攻玉一语点破,又接着说道:“我做的鱼比这强多了。新钓上来的鲫鱼被我一红烧,保管肉美味鲜,味浸入肉,肉中有味,味肉一体。”
  孙维海的一双筷子还在捣鱼吃,他以为刚才那一筷子没辨出真味来,于是继续甄别。忽而听到老七说到他的鱼做得地道,不禁放下筷子,嘴里边吃边望着老七,巴望着他会像周文轩那样说出类似的话来——届时秀一手红烧鱼,让孙维海品品味道,那样的话孙维海就有双重口福了,可是福无双至(老七没有接着承诺什么),祸却单行了,孙维海就感觉喉咙堵了异物似的,一口吐出嘴里的鱼,可惜异物——鱼刺并未出来,他拼命咽唾沫也不见效。惹得主人寇世炜有些不高兴了:“不好吃也不用这般放肆吧,鱼不够新鲜还有肉嘛,你就不会舍鱼而取肉吗?”
  孙维海觉得有必要纠正小寇错用了成语,急中生智地挑起了一大口饭直咽下去,终于将异物吞了下去,夺口而出一句话:“舍鱼而取熊掌。”
  “果然是饭桶啊,你这哪是吃饭,简直就是‘灌饭’嘛!”倪季承揶揄道。
  “我只是强调吃饭的重要性,并没说要吃多少饭。”孙维海不知辩解了多少次,心里委屈得像个小妇人,但嘴里却如大丈夫一般毫不认输:“废物!”算是对倪季承以眼还眼,以牙还牙了。好比古代两军阵前对话,在听到对方说“大胆”之后一定要回以“放肆”之类的话,以壮声势。
  “好了,又吵起来了!”许武略以老大的身份调解:“小弟,吃你的饭。”接着又转向了倪季承,训斥道:“别吃了,给大爷留点。”显然是不满意老四吃掉了过多的韭菜以至于阳气被他独吞。
  孙维海从心眼里感激老大的调解,他本想自告奋勇的去给老大买酒的,但一想到小寇的“禁令”,又想到自己吃了人家那么多菜,于是心软嘴也短了。
  “饭桶,废物真有意思,说不了几句话就掐。”老二从嘴里吐出几块鸭骨头来,嘀咕着。
  “小弟,咱俩喝一个。”辛默吟说着端起了可乐,孙维海正在失落中,忽见老三如此给他面子,不由得丢下筷子,双手捧着可乐罐:“三爷,将进酒!”但转念一想,可乐算不了酒,随即补充了句:“无酒小可乐作酒,可乐小人亦作酒。”搞得众人如同丈二和尚一般。
  孙维海惊叹自己有如此天才,说出这般绕口令来,他忙着给人分析,这句话有两种读法——即有两种断句法,接着又给众人朗诵了几遍。
  第一种是:无酒/小可乐/作酒,可乐小/人亦作酒。
  第二种是:无酒/小可/乐作酒,可乐/小人亦作酒。
  “太有才了,小弟!”老大比发现了美酒还要惊喜。
  “小弟,有两下子啊。来,大伙举杯,干一个。”小寇号召大伙以小可乐作酒,算是他没有怠慢客人。
  饭后,八人围在一起看电视,辛默吟看了孙维海半天,甩出了一句话——“妙才啊,老小!”显然他还在琢磨那句信口之词。
  “妙才也好,饭桶也罢,小弟,我怎么就不明白,你的自考通过率那么低呢?”老五周文轩纳闷了。
  “对啊,平时见你书上写写画画的,区区自考应该不在话下的呀!”寇世炜也感到不可理解。
  “小弟就是个怪人。”钱仲豪也给出了结论。
  后来,钱仲豪将这些事一股脑儿跟戴多禾一说,戴多禾灵光一现,在倪季承对孙维海的称呼——饭桶前加了一个“大”字,变成了“大饭桶”,可怜孙维海又升了一级,但“大”毕竟有“大”的好处,就好比大汉奸还能侥幸逃过法网,而小汉奸多数会被诛灭或死于非命。
  回到寝室里,躺在床上,孙维海回忆着这一天发生的事,最不能让他释怀的就是他的自考成绩——考三门只过一门。他的通过率只有三分之一,他猛地觉得自己心里头不是滋味,他急忙向自己全胜的倪季承取经。“老四,自考有什么法宝制胜没有?”
  “哎,饭桶,不是跟你说了,看书看得快要吐了就差不多了。”说完倪季承戴上了耳机,悠哉地听起了音乐。
  孙维海朝他说了一句:“废物,那愿你下次自考依然有种想吐的感觉!”
  “那借你吉言了!”倪季承摘下了一只耳机,满不在乎。他是不会介意别人这般祝愿他的,说他想吐,证明他肚子里有货。在这点上,倪季承和孕妇的感觉如出一辙。
  其实,倪季承是从小成长在应试教育的圈子里以致被无数的考试所扰而造成的一种心理反应——看到与考试有关的事,听到与考试有关的话而心里发酸,生出一种莫名的厌恶之情。
  一天中午,孙维海饭后无事,拿着自考书闲翻,忽然见戴多禾与钱仲豪一前一后地走进寝室。
  “大饭桶,走,‘南下’去!”老戴显得格外高兴,大概也是因为自考大胜的缘故。
  “不去了,午休一下然后看自考书哦!”孙维海有些沮丧。
  “自考要十月份呢!还有四个多月的时间,现在看书有个鸟用,到时候全忘了。”老戴当即否定:“下午又没课,和老二一起,我们仨去上上网,不挺好吗?”
  孙维海想到会员卡中还有些“存款”,而自己的下载产物已所剩无几,心便动了一动。而他自认为是有定力的人,别人一请就去未免显得定力不够,所以他稳住心神,岿然不动。老戴接着发动了攻势:“哎呀!就去上一下网嘛,权当放松放松,自考前个把月甚至半个月猛看自考书都行,况且那样做极具效果,我这次自考就是提前二十天才看的,考三门过三门!”
  孙维海见戴多禾说得头头是道,而且结果是理想的,他的心更加动了,怯怯地问了一句:“那,那会看书看得想吐吗?”
  “什么?”
  “看书看得想……想吐?”
  “真是饭桶,这种问题也问得出来!”老戴显得很苦口婆心:“怎么会有想吐的感觉呢?那是孕妇的生理反应。”他顿了顿,接着说道:“怎么讲呢?届时是带着任务与些许紧迫感去看的,感觉就像是喝酒微醺后漫步花园的情景,煞是惬意,沁人心脾。”
  孙维海听了早已心花怒放,一把扔掉自考书,和老二、老戴一起“南下”,路上孙维海还一个劲地问老二:“那我上网干啥呢?”
  “下载呀!我也要下载几部电影看看。”老二毫不犹豫地回答。与此同时,戴多禾也晃了晃手中的数据线,于是,三人的“南下”脚步更快了。
  孙维海极爱评书,他认为评书不等于念书。念书念好了顶多是个博士,评书评好了却能落得个评书表演艺术家的称号,博士与评书表演艺术家比起来可差远了,博士生大都只有一张文凭,评书表演艺术家除了一个称号,还有极好的口才,极妙的表演。博士生好比一个打扮得花枝招展的小木偶,只能供人看看、与人把玩罢了;而评书表演艺术家则好比一个可爱又风雅的不倒翁,除了供人欣赏之外,还能逗人欢笑,让人感受他独特非凡的艺术魅力。
  孙维海的“南下”目标又改变了,他嫌每天听收音机里的几集评书不太过瘾,于是决定干一件“宏图伟业”,下载田连元的评书——《隋唐演义》,共计230回。下载评书的好处就是评书不需要视觉的参与,听之即可。人们常说“过目不忘”,但从未说过“过耳不忘”,看来耳朵所承担的负担比眼睛要小多了,难怪现代青少年大都为近视眼,正如有人戏谑的:“十个青年九个近,还有一个不戴镜。”
  最近,孙维海也开始去图书馆了。他窍以为图书馆与麻将馆最大的差别就在于两者的功效截然相反,去图书馆是为了“图输”——图的是输给知识,而去麻将馆的目的大都是为了“将赢”——将要赢得金钱。所以最初“图输”的人输得开心,最初“将赢”的人输得惨烈,两者真是殊途同归(结局都定格在了一个“输”字上)。
  去图书馆借得几本书来,空暇时读读也未尝不好,只可惜的是,图书馆借来的书不能做记号,不能留下什么痕迹,只能看看而已。孙维海觉得这样枯看没什么滋味,就好比两情相悦的人只顾互相瞅着,而没有互相调情,是很尴尬的场面。
  这不,孙维海尴尬了好一会儿,脑子里冒出老二的话来:“有什么记在本子上不行啊,真搞不懂你。”于是孙维海有了“调情”之法。
  从此,借书、看书、抄书成了孙维海汲取知识的“三部曲”,“三部曲”奏完,感到疲乏之际便来听听评书,这样眼、手、耳三方面分工明确,都轮流着工作与休息,未尝不是一种合理的安排,安排合理之后便是尽情的享受了,犹如歌舞彩排好了,接下来就能令人赏心悦目。
  辛默吟想练毛笔字,准备去买笔墨纸砚,还想买几本书看看;小寇也是个爱买书的人,孙维海与陈攻玉也想去书店逛逛,于是在一个周末的下午四人便结伴来到了爱知书店。
  爱知书店是一家规模较大的书店,里面汗牛充栋,分为上下两层,上面的一层是阁楼——藏书阁,愈发有书店的味道了,而且一律都是暗色木质地板,显得古香古色,别有情致。书阁里的书分门别类,明码标价,再加上柔和的灯光照射,简直就是一座书的殿堂。
  辛默吟是一个爱书的人,他一进书店就扑向了各类的书橱,仔细挑选着,辨别着。时而拿下来翻翻,时而取出来摸摸,时而口中轻念,时而心里默读,时而聚精会神看好一会儿一动不动的,时而东顾西盼走来走去左右踅摸的,总之他是在看书、挑书、找书,终于觅得两本好书,一本是贾平凹的的《秦腔》,一本是卢梭的《忏悔录》。
  寇世炜好挑来了两本——《失乐园》与《挪威的森林》。
  陈攻玉拿的则是巴金的《随想录》。
  孙维海转了两圈,觉得好多书他都爱不释手,挑肥拣瘦地取下了一本《围城》与《林语堂散文经典全集》。
  接下来,四人又赶到了城隍庙。
  城隍庙原指古代的祭祀,它虽名为“庙”,但其中竟没有一个和尚——反正孙维海一行人并未看见,这就好比一个女人身份证上赫然写着性别“女”,却丝毫不具备女性生理特征,除非对其进行深入的内部“探究”,这不,孙维海一行四人便打入了城隍庙内部,发现城隍庙整个一商业街,里面人山人海,铺面栉比相邻,小摊随处可见,交通着实堵塞,唯一与庙门相关的只有一座大殿而已,这就是本地人口中的“城隍庙中无城隍”一说。在经济浪潮的冲击下,小小的一个城隍庙容纳了多少行业,吸纳了多少人流。孙维海一行四人辗转半天,才来到了一家卖笔墨纸砚的地方。
  他们逛了一下午,买到了想买的东西,又在城隍庙中看了许多小玩意儿,总算不虚此行。晚饭时分,他们终于赶回了学校。
  以后的日子,孙维海过得充实起来,“三余”时光潜心读书,读书累了,听一段评书,偶尔也陪老三练会毛笔字,尽管他也没有格外学到什么,但内心的快感油然而生,他觉得大学时光就得这么过。除了读书,他还时常与钱仲豪、戴多禾一起打打乒乓球,做做俯卧撑,与倪季承一起跑跑步,锻炼锻炼筋骨,忝作劳逸结合了。
  “实迷途其未远,觉今是而昨非”,孙维海望着天上的一轮明月,想起了陶渊明先生的这句话,他不禁心中若有所悟,写下了十条心得感悟,就在他抄书的笔记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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