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场(12)
作品名称:【墨香】再见,美丽的疼痛 作者:十二少 发布时间:2013-11-27 18:31:48 字数:5259
夏雪
袁梦和我没有回去吃午饭。
保姆阿姨煮的饭烧的菜很好吃,可是天天吃的话,我们俩就想换换口味了。太甜了就会腻,太久了就会厌,这是自然规律,不能责备喜新厌旧。于是我们决定去“妮耳”再吃一顿,还有就是听老板讲完他的爱情故事。
我们俩都穿的超短裙,虽然学校命令禁止,但我们顶风作案。袁梦还穿了一双很高鞋跟的凉鞋,好像还是牌子货,看上去像地摊货,可是她像很多中国人,喜欢脑残的花大钱买奢侈的外国牌子货,我很无力吐糟。
或许是因为我穷习惯了,见不得别人那么不在乎钱吧。
我们俩的T恤都是有条纹的。而且都是大条大条那种的斑纹。我对袁梦说,我们俩躺在地上的话,别人一定认为是斑马线,会猛踩的。袁梦咯咯的笑了很久,然后就说,那我也愿意,因为有你躺在我的旁边。我不知道怎么回答她的话,我只觉得她是无比依赖我的,也离不开我。
今天中午放学,那个叫周瑜的男生在教室外面等我,他又给了我一束玫瑰,在很多人的时候。我不知道他是不是疯了,但我确定他真的是对我动心了,我能感受到他是爱我的,这是他的眼睛告诉我的。
眼睛是不会说谎的。
我不愿意接他的玫瑰,尤其是在那么多人面前。但是我不会去伤害任何一个认真当我是个宝的人。我当时的脸好烫,肯定红的像个西红柿。我接过他的玫瑰,呆呆的抱着,像个很傻很天真的小女生一样。我觉得我是大女生了,不幼稚,我就是那么想。
很多的人起哄,是羡慕、嘲笑、嫉妒、记恨还是什么,我不知道。袁梦风凉地说,周瑜其实挺好的,那么简单真实还那么在乎你,要不考虑考虑?我以一种奇怪的语气回答说,你那么看好他,你可以考虑,我才不呢,哼。
那个叫未然的小混混,一直看着我手捧的玫瑰,脸沉的就像要电闪雷鸣的阴天。我想可能是他今天心情不好,应该和自己没有关系。可是,要是那么想的话,我却有点不情愿,似乎我更希望他是在为自己生气,好奇怪的感觉,我觉得我有点变态了。
他用很凶恶的目光看了一眼周瑜,然后走了。我突然好想丢了手里的玫瑰,奋不顾身的冲上去抱住他,跟着他一起逃离。只是,他都没有回头,而我也不敢向前迈步,于是,他走远了,而我还抱着另一个人给的红玫瑰,看着他走出我的世界。
他没有回头,因为我是个好学生,我没有向前迈步,是因为他是个坏学生,我们都没有勇敢,因为我们不是一个世界的人。
我发誓我夏雪前所未有的开始在乎那个混混了,我总觉得他那么的似曾相识。每次看他的雾色迷茫的眼睛,我总是很想哭,大声地哭。这是我的秘密,我连自己都没有告诉过。我都不知道是怎么说服自己的,决定不再想他。
而那个叫周瑜的男生,想要请我陪他去吃饭,我当然婉拒了。因为,他不是我在乎的那个人,他不是混混未然,更不是“没”。我拉着袁梦一起去吃午饭。在校门口的时候,又看见未然了,只是他手里拿着刀,又和一帮满是纹身的人打架。
我害怕起来。
我害怕他真的捅到别人,更害怕他被别人杀了。我对他的态度转变的快到我来不及回忆,我记不清是什么时候开始的。我第一次相信上帝,我在心里祈祷他不会受伤也不会伤到别人,我想上帝应该会在意我的祈祷吧,这一定会的。
袁梦站在我的旁边,我没有关注她,我只知道她好像什么也没有说,最后拉着我拼命往我们说好的小餐馆跑,我问她怎么了,她敷衍的说她害怕那些人拿着刀厮杀。虽然我知道,这个肯定不是主要理由,我太了解她了。只是我找不到还有什么理由,于是只有让这个理由顶替,让我的疑问胎死腹中。
向前奔跑的时候,我不时回头看那一群不良少年,我总是不由自主的在人群里找那一张熟悉的脸,好怕再也看不到他了。
袁梦吃蛋炒饭的时候,把自己当成饭桶,不停的往嘴里送食物。吃东西的变态样子,就像挨无数个昼夜饿的流浪汉,我知道只有心情很差的时候,她才会暴饮暴食的。我盘问她也不理我,这顿炒饭我却吃的很漫长,我看着袁梦,看着这里的装潢,看着上次自己甩盘子的座位,很多的事情涌了上来,鼻子酸酸的。
老板在没有客人来的时候,继续给我和袁梦讲他的爱情故事。我记不清他讲了什么,或是我没有认真在听,我看见袁梦听的大颗大颗的掉眼泪,没完没了的哭。我们走的时候,老板说不收我们钱,我硬塞给他的。他的眼睛好像会说话,看久了就像在里面看着一个灾难电影,会让人忍不住的掉下了眼泪来。
我在想要是我和他一样的年纪的时候,会是什么样子,我又会遭遇什么呢?想着一些仿佛很遥远的事情,我拉着袁梦的手走出了餐厅。她还是什么也不说,沉默的就像失去了语言功能。
我们走出餐厅的时候,未然他们已经不在了。我慌张的巡视周遭,还是没有看见他。不过我悬着的小心脏,总算回到原来的地方了,因为人来人往和谐的场景,表示刚刚是没有发生大事的,我的担心是多余的。
我的担心一直都是多余的,关于他的原本就与我无关,是的,是这样的。
我和袁梦没有回家,就回学校等下午上课。中午的学校好祥和,暖暖的风游走在里面,人走空了的教室还有操场宽敞清静。葱绿的花园凉亭下坐着一对对背对背的小情侣,他们有时看彼此的眼睛,里面都闪着爱情的光芒,甜蜜的亲密的谁也不会离开谁的样子。
袁梦突然说了话。她说,好羡慕那些女孩子,有个他,可以靠在他肩膀倒在他怀里,简简单单永远不分开,永远不毕业那该多好啊。我习惯性的和她玩笑,说她是不是寂寞了,寂寞的话可以找王一。她不服气的用周瑜来讽刺挖苦我,然后我们又开始无休无止的斗起嘴来,都不会累一样,发泄的那个爽啊!!
我们俩一起跑到后操场。
在那片高草里滚来滚去,浅绿色的草汁弄的T恤到处都是。我们躺在高草上看着蓝天,就像小时候一样,头顶着头。要是阳光太晃,就十指交叉在指缝里看世界,袁梦说那样看的天空会显得深邃。我没有发现,我只觉得指缝里的蓝天,美丽的忧伤。
然后,我们俩一起跑到操场边荡秋千,虚度光阴。想起罗大佑的那首叫《童年》的歌。似乎那里面的场景,离现在很遥远。我和袁梦敢和男孩子一起尿尿的童年,停在记忆里,吹不尽覆盖着它的岁月尘埃,想起来一切都变得吃力了。
我站在袁梦后面推。她喜欢秋千荡很高,恐高的却不怕荡高的秋千,我想全天下也就袁梦了吧。她总是大喊大叫,却还叫再用力推,高的吓到在后面推的我。
无意间,在离我们不远处的那颗很大的榕树下,我看到了一个人,那个叫王一的男孩子。如果我很邪恶的想的话,那就是他在跟踪我们,不那么想的话,就是他关心袁梦,在默默无闻的付出,准备在任何袁梦需要的时候出现。
他都不敢靠近,胆怯的样子,爱一个人卑微着。我没有告诉袁梦,不说或许是最好的。袁梦换我坐在秋千上,轻轻的推我,我们聊着天,陪着时间一起晃。
(二)夏雪
阳光变得凶煞起来。
刺眼,好像就快把一切灼伤。
袁梦和我就像小情侣一样,还是会手牵手一起走,很多时候都会被误会为我们是女同。我们不想解释什么,因为我们是可以融为一体的,我们就像一个人一样。
有时候很不耐烦,很多同学奇怪的看着我们手牵手。袁梦就会直接说,看什么看!!没有见过女同啊?那些人瞠目结舌,而我在一旁笑的如飓风,收都收不住。疯子,那堆人边走边议论说。
也没有什么,吃什么屎,放什么屁,那是别人的嘴,管那么多干嘛,袁梦飚了这句有点不文明的话。我表示钦佩,说脏话可以那么猛烈,还富有哲理,高人呐。啊啊啊!
下午就快上课了。我和袁梦就从后操场回教学楼了。在教学楼前,看到未然开着机车进车棚,后面载着阿J,他们看上去那么的般配。未然戴着黑色的墨镜,依旧那么阳光帅气。J的头发很长,烫的很有个性,性感的短裙。
J紧紧的抱着未然的腰,那种幸福的搂抱,印在我的视网膜上,有点刺痛我的眼球,好像变成了碎玻璃。
我假装没有看见。虽然太假,但我依旧伪装着。袁梦也没有说话,我想她是真的没有看见吧。我拉着她,拼命往教学楼上赶,像和时间赛跑。
逐渐的,我似乎在做着一些改变,都不能命名的改变。我不知道袁梦是不是也这样,她都变得沉默,变得我开始琢磨不透了。我们俩偶尔一晚会睡在一张床上,说着私密话,然后她总霸道的把脚搭在我的身上,睡得很爽哉,我却屈服。
很多个这样的夜晚,我们俩都以为会就这样过完青葱的岁月,与世无争。
而那个叫王一的男孩子,每一天他都会出现在我们回家的路上。虽然很不愿意,但是我还得避开,因为我不想当灯泡。慢慢的,我都会走前面,让他送袁梦回家。我不知道,他们看我背影的时候,会不会觉得很孤独,当我左手右手边都没有袁梦,我是孤单的,我承认。
袁梦说,不喜欢他,但是不讨厌,还有她很喜欢这种被宠着的感觉,而我是给不了这样的感觉的,我们都喜欢男孩子。很多次,袁梦都会给我讲,他和王一走在一起,然后发生的小故事,她看上去那么的享受这种恋爱的感觉。
我是一个寂寞的人,但是我也是一个相信寂寞就好的人,所以我拒绝暧昧,拒绝贪婪。我总觉得我要等,而不是因为寂寞牵着一个人去等另一个人,那样太残忍,我做不到。不能说袁梦怎么样,只是我不怎么喜欢她的恋爱方式,当然我没有说她不对。
那个周瑜的男孩子,给我电话、短信我都不会理睬,他说要送我回家我都拒绝,他送我礼物我总谢谢然后婉拒,不是我冷血,只是我不想给他希望,然后残忍的伤害他,有些开始是没有必要开始的,因为开始了就一定是伤害。
我想他会恨我吧,只是我不怪他,我想某一天他会发现我没他想象那么的好,他会谢谢我的。我的心里装不下太多的东西,我的世界很狭隘,里面只有一个叫未然的男孩子,还有一个叫“没”的偶像。他们都像我的美好的梦,从来就不奢求占有追逐,放在某个地方,当我不那么累的时候,我就会笑着想起。
袁梦总说我是个有追求的人,她总说我那么的优秀,可是我总觉得我一无是处。我想她说的我优秀,就因为我很会考试,每次都能考很高的分数,可是这算不了什么,真的!可是每一个人都好像喜欢别人占有的,而不是自己已经拥有的,我和袁梦还有很多人都是。所以,我们都会在羡慕别人的时候把自己弄到最累,直到弄垮。
或许,我该庆幸我还没有垮,我该微笑的。
现在,我躺在床上,我突然想起很久我都没有写日记了,没有想到我冷落了它。摊开我的笔记本,那种熟悉味道干净利落的文字,我第一次觉得我写的字那么美丽,像一个古典美人,我第一次发现我看着我过往的记录会掉下眼泪来。
我才想起来了原来我是一个有爸妈的孩子,原来我都很久没有见过我们一家人坐在一起吃饭了,我的爸爸妈妈原来分道扬镳了,原来我很久以来都是那么的孤独,都是一个人,就像现在这样。
那么现在我该在笔记上落点什么文字呢,文字继续。
——我每次动笔写什么的时候,总会很着急没有对象,我得虚构一个角色,那样我才不会那么寂寞,于是我习惯莫名其妙的在文字里出现一个其他的人,我自己也不知道是谁。
就像我写,我和你像昨天一样,散着今天的步,但一切都变了。
我不懂得什么是知足,就像我知道爱一个人或是被一个人爱是怎么都不会足够的。
谁会某一天看我的文字,谁愿意听说我的青春,还有谁会真正的在意我的感受,我是孤独的,寂寞的,悲伤的,忧郁的,不过我都藏好了,谁也看不到的。
未然
时间悄悄的就到了4月底。
我不知道我所处的这个世界是怎么的景象。树木抽芽后变成了绿荫,炎热的气流开始猛烈起来。
老师们天天强调我们受死的时间快到了,高考快来了。不用浓墨重彩的去写它多么残酷,多么竞争,读过高中的人都知道,那真的他妈的超级变态。年级上又组织了一次统考,夏雪当然高居冠军宝座,无人匹敌。那个叫袁梦的女生好像也不差。
而我未然和哈皮也在班上荣获得“冠军”“榜眼”。也没有觉得丢脸,因为我们不入地狱谁入地狱啊。很他妈不要脸吧,但是我们就是那么想的。我们都不关心排名,因为无非不是我就是哈皮角逐倒数第一。
我们俩做题的时候,四个选项能选出G这样的答案的。老师不冷不热的嘲讽道,有些同学看的不是课本,应该是《葵花宝典》吧,四选一的竟然能选出GG什么的。
我想夏雪应该会很鄙视我吧。我要是一个女孩子,我也鄙视我这种人,很没有出息,我他妈的就是一个混蛋,不,就是一个蛋!确实,我们必须承认她虽然是个女孩子,读书这个方面我们望尘莫及。现在,我发现我更喜欢夏雪了,真的。
或许是因为她讨厌我,她鄙视我,她高不可攀,越得不到的越想得到,所以我喜欢她,人就是那么贱!很久没有和她说过一句话了,连对视都没有。她好像在躲着我,看见我来了她在老远的地方,就哗的闪了。
其实,我一直有二个会笑到自己的梦想,我想做一个诗人,一个很有个性的作家,当然我现在干的混混,所以,我自己也笑了,啊哈哈……
只是,为了挥霍我堆得天高地厚的时间,我会习惯的写一些东西,投到一些杂志啊,广播之类的地方。很多时候我会收到读者的来信或是赞赏,我会觉得有成就感,我想这是我这辈子干的最有意义的事情了,准确的说这是我干的唯一一件好意思拉来说的事情。谁都知道我是个小混混,只会花爸妈钱打架,抽烟,泡妹的富二代。
我会在我写的文章里面发泄,我也可以伪装自己,没有人知道我是混混,他们只在乎我写了什么,他们能读到什么。
而哈皮,最近喜欢了一个女孩子,整天魂不守舍的。但是他打死不告诉我是谁。我也没有问,我想他不说肯定有他的原因。于是,我空了就带他去夜店找小姐,或是那些对性比较开放的女孩子,和他们玩儿YI夜情。
我们说,能通过做爱来发泄对另一人的思念。他总是在和一个女生上床的时候,叽叽哇哇的念着另一个女生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