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场(4)
作品名称:【墨香】再见,美丽的疼痛 作者:十二少 发布时间:2013-10-29 12:35:13 字数:6367
第一场(4)
(一)
这不是香港古惑仔,可是他真的砍了,砍的背部,血马上就湿透了那个黄毛的小马甲。不用动手,黄毛的帮手都跑光了,只有一个肝胆相照的兄弟扶着血淋淋的他。
未然砍了一刀,然后撂了一句话:“小子,叫你听妈妈的话,不信。告诉你,走上这条路就要随时准备死亡,今天放你一马,下次别再让我看见你。”
这种时候,警察应该出场了。
主要负责收尸的,因为看见正在血拼的时候,他们一般躲在拐角处。收拾了那小子,出了血,这时候就必须跑路了。机车上载着哈皮,朝着城市的边缘疯狂飙车,来不及看清路旁的景象。
风呼啸而过。
未然脑海里闪过很多的画面,就像他对那个小黄毛说的一样,他想应该听妈妈的话。这是他想做的,事实就是,他知道自己不是个好儿子,更不是好人。
他妈妈失望的眼泪很早前就变成绝望的了,他很不愿意看见她妈妈失落离开的背影,更害怕听到他爸爸在他的老同学朋友面前说,我儿子很优秀。
他奔跑在一条黑暗的延伸至地狱门口的路,冥顽不化的一直向前走去。他知道这就是—错再错,这个词原本就没有什么杀伤力,最致命的地方是我是知道我在一错再错的,我却怎么也停不下来。
或许,很多很多的人会说,为什么你就回不了头呢,掉个方向不就是了吗。可是你有没有想过,要是我想我就能做到,又怎么会有今天我都不喜欢的我呢。
未然知道或在某个黄昏,某个凌晨,某个路口,某盏路灯下,自己会面目狰狞的倒在血泊之中。他从来就没有惧怕过,他唯一不甘的事情就是,到目前为止没有轰轰烈烈的爱过一次。
为此,他觉得他必须拼命的活下去,他相信会有那么一个女孩子,不嫌弃他是个小混混,由内而外的爱着他,对他说为了我你可以变好的,对他说带我走我愿意陪你流浪,等你变好。夏雪会是那个女孩子吗,不过她好像很鄙视自己,显然这个命题已经宣布不成立了。
对于砍人时候那个冷血残忍的未然,谁也不会知道他的世界很脆弱,眼泪都可以冲垮。更很难想象,他会判若两人的忏悔,他会不由自主的想改变。
或许人都是这样,不同场合会戴着不同的面具。
他喜欢自己曾经安慰一个人时候说的一句话,谁也不知道明天会发生什么,也没有必要猜测,它来的时候大胆的去接住她,就算是狂风暴雨。
会不会觉得很励志呢?未然可从来就想过自己可以励志的,像希特勒一样可以做个反面教材的,实为荣幸之至。他想那个叫夏雪的女孩子,也一定像讨厌希特勒一样讨厌他。不对,应该是她不屑讨厌他,因为她没有把他归在人类的范畴。人渣嘛,何必在意人的事呢。
每当你发现你周围安静了很久的时候,你担心的不应该是时间走了多少,而应该是是否你冷落了什么人。
未然一直自顾自的发呆,把一旁的哈皮冷落了。
于是,他从这边走到那边,然后再走回来。顶着太阳凶悍刺眼的光线,来回反复的从最远地方看到最近地方,机车早早地就停在城市边缘,有山有草有树有鸟的地方,似乎关于大自然的东西都有。就是没有哈皮这个家伙最喜欢的人类,准确的说就是妹子。
他老早就熬不住了,可是,老大不说走真不敢说。毕竟老大刚刚砍了人,说不定火气还没有消呢。那么真的很无聊的时候怎么混过去呢,哈皮在草地上滚来滚去,滚来滚去,然后又坐着扣鼻屎,把他的大头皮鞋脱了,两只鞋带绑在一起,挂在脖子上。
再然后唱起了《水手》,记不到歌词就自己编,他是这样唱的:
“他说风雨中这点痛算毛线,擦干泪,不要怕,至少哈皮爱丝袜……”
接着更屌丝的是唱《粉红色的回忆》:
“夏天夏天已经悄悄地过克,开着那拖拉机,压死你,压死你……”
最后,唱累了就玩儿微信。甩漂流瓶。录一段话然后甩出去,他一本正经地开始了。
录着一段这样的话:
“瓶友们注意了!男的自觉把瓶子丢回海里。本人的长相真的无可挑剔,经过我17年来风雨兼程的进化,什么英俊潇洒风流倜傥玉树临风这样的辞藻,是完全不足以形容我的帅气程度的。
举个例子你就懂了,我家隔壁有个大妈看我长大的,可是十多年来见我一次晕过去一次,还口吐白沫。再比如,有一次我家里进来一贼,我半夜起床尿尿,在客厅遇到了他,然后他看了我两秒,就立马跪在我的面前说,大哥我一定给你烧钱,我还年轻,你放过我吧。
知道不?这随口的两个小例子,就完全的解释了什么是偶像崇拜。他们见到我就像见到迈克尔杰克逊。什么晕过去,口吐白沫,烧点钱也是情理之中地。不要迷恋哥!噢耶,牙嘛德,咯咯!!床上等你哦!啊哈哈……”
话说这哈皮的口才还真一流。
要是你捡到这样一个人的漂流瓶你会说什么呢。要是夏雪的话肯定会说,贱男不过口才不错。袁梦呢,肯定笑的泪花打转,回一句大哥你的幽默弥补了你的长相,说不定那个大妈爱了你十多年呢,哈哈。
在哈皮得瑟的录刚刚那段会让人恶心的想吐出心脏的话的时候,未然怎么能淡定呢。很想冲过去赶紧把他的嘴给堵上。可是,未然还是没有那样做。
就在某个瞬间,他开始对哈皮的强大内心肃然起敬。
他觉得虽然哈皮长的难看了点,好色了点。但他幽默,他内心强大,他很够兄弟。
未然突然觉得,没有谁希望自己长的难看,可是当自己真的长很难看的时候,要接受冷言冷语嫌弃冷落还要假装毫不在意,这不是每个人都能做到的,这样的人是伟大的。
懂得了一个道理,学会尊重这样外表不是那么好看的人,这是一种修养,更是一种美德。
未然现在肚子开始呱呱乱叫,没有吃午饭,加上昨晚通宵喝酒,体力透支,快撑不住了。而哈皮此刻看起来玩儿累了,四仰八叉的睡在路旁的草地里,他看着蓝天,看着白云,听着阳光炙烤大地的声音,他一动不动。
他的发型还是像颗茂盛的大葱,还染着一些说不清的颜色。这个年代他玩儿复古每天都穿大头皮鞋,还说好踹一些不知死活的王八蛋。左耳还有右耳能有空的地方,都打了耳洞,全戴满了耳钉耳钻什么的。更狠的是肚脐眼都打了洞,裤带上永远带着一把弹簧刀。
未然问他,砍人那把马刀呢?那可是犯罪证据。他说,老大你放心,我交给其他小弟了,一切OK,再说那小子就轻伤,没有什么大碍的,有什么事情我去顶。未然没有说什么,可是他知道哈皮说的都是肺腑之言,哈皮是个值得生死与共的兄弟。
时间13:20。
下午还得上课,没有理由还在这儿逗留,关键是都快饿晕了。还没有等未然说什么,哈皮就惨叫了一声,从草地上弹了起来,说被蚂蚁咬了,关键位置太不对,咬了小JJ。看他解开裤带,誓死找出那只蚂蚁的愤怒样子。未然笑的差点挂了过去,和哈皮在一块总是有笑不完的话题。
他才觉得和一个时常快乐的人在一起,是一种幸福。
折腾了半天还是没有找到那只可恶的蚂蚁。只听到哈皮抱怨说,那种疼痛是和宫刑是一样一样的。你知道憋着不笑出来,脸都憋红是多么伟大的一种行径,未然也伟大了一把。他没有笑。只是不小心没有控制住噗的喷了哈皮一脸口水。
哈皮可是委屈了,不过他不会生气的。因为,他觉得他们是男人了,气度比什么都重要,成大事者不拘小节。他突然想起早上一直不解的问题。
“哎,对了老大,你早上什么情况?怎么可以给那帮没劲的人说抱歉呢?你可是英俊潇洒玉树临风风流倜傥狂放不羁卑鄙小人无耻下流死皮……”
“等等!哈皮你什么意思啊?这是骂我呢还是骂我呢?什么叫卑鄙无耻无耻下流?”
“这是褒义词,咱是混混嘛,我想想不通你干嘛给那帮土鳖道歉啊,全校都知道了,多丢你的脸啊。”
“这个嘛……我也不知道,没有理由。大男人那么婆妈干嘛?闭嘴!!”
“可是……”
“别可是了!走,吃饭去,老子要饿死了。”
“好吧,老大拜托车速慢点,我还不想死呢。我算了下,我都还没有和10个以上的女的做过呢?就这么死了会污染阴曹地府的。”
“尼玛,还不够啊。你个禽兽迟早要死在女人身上的。”
“女人身上死,做鬼也风流。哈哈……”
“坐稳了……”
未然其实也不知道怎么回答哈皮的问题,自己也说不清楚。夏雪,好像总能让自己干出一些莫名其妙的事情来。在家里都从来不知道打扫卫生的他,上次因为被分到组里打扫教室,本来要直接走了的,结果在刚要跨出教室门的时候,夏雪突然来了句,有的人就是一辈子那一副臭德行,劳动那么光荣的事情,从来不管不顾,真的是败类。
正常情况下,未然应该发大火,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的,可是他却不可思议地回去陪小组同学把地扫了,那件事件也很长时间内成为花痴们茶余饭后津津乐道的事情,只是没有人知道是因为夏雪。
她怎么样关我一个混混什么事儿啊,好笑,人家还随时一脸的嫌弃呢,真的好笑,未然你不觉得自己很滑稽吗,他嘲讽着自己。
那种风呼呼的在耳边擦过,引擎的声音刺激着听觉,如同和时间同步飞行的速度快感,是任何一件事媲美不了的。
机车行驶在无边无垠的公路,猛烈的加速,朝着一个方位。转弯与地面的接吻火花四溅,刹车的路径划出最美的漂移轨迹。来不及,却也不想来得及看清那沿路的画面,像撕裂了风的外衣,越来越能看见最美的前方。
未然载着哈皮向城市的中心靠近,速度就像一道光。哈皮那个大蒜发型瞬间变成女巫呜呜的扫帚了,在风里他惊悚着表情,嘴里一直是吓破胆的大叫,老大你车慢点儿,我还不想那么早就离开呢,人家还是处男啊,啊……
你可以想象,哈皮竟然被吓到不要脸的说自己是处男。未然这种扭曲心理需要的刺激,确实也非常人所能理解的。可是,最讨厌的是,他听到哈皮叫的越惨就开的越快。估计一路上最响亮的不是引擎声,而是哈皮的叫声,还有就是那句最不要脸的,我是处男。
迎面而来了高楼大厦,物质与欲望的空气猛烈扑来。在车与车,人与人,人与车,离开与到来,出现与消失的相互交错中,时间走了,很多的人也是。
哈皮与未然也消失在了这场来自最繁华城市的有铜臭味的风里。
夏雪家最近不和睦。
准确的说,有一段时间了,只是现在夏雪才刚刚知道。她的爸妈是自由恋爱,她的妈妈陪她爸爸同甘共苦一路风风雨雨地走到现在,文艺一点说,就是他爸爸的糟糠之妻。
现在夏雪的爸爸是公司的董事长,而夏雪的妈妈也是女强人。
不过,男人四十一枝花,功成名就诱惑就多,果不其然,夏雪的爸爸出轨了。
被夏雪妈妈察觉了,前不久捉奸在床。那个小三只比夏雪大3岁。她还和夏雪妈妈大打出手,夏雪的爸爸当场就给了夏雪妈妈一个耳光,还说你个丑女人,你给我滚!我不想再看到你,现在纸包不住火,回头我们离婚吧,那套房子留给你。
夏雪妈妈几次都起了自杀的念头,可是,她又怕夏雪跟了他爸会被后妈不待见。为什么说世上只有妈妈好呀,爸爸不好吗?夏雪以前还问妈妈,现在她应该知道为什么了。
夏雪妈妈为了宝贝女儿一直咬牙坚持着,她和夏雪爸爸提了个要求,请他等夏雪高考完后再提离婚,不要影响夏雪考试。夏雪爸爸答应了,不过,回答的很敷衍,似乎一秒钟都不想看见眼前这个花脸婆了,他嫌弃人老珠黄的夏雪妈妈,喜欢外嫩里也嫩的年轻女孩子了。
“老夏,你个贱男人。有几个臭钱了,就显摆了,我当初瞎了狗眼跟了你了。
“那是你的事。告诉你,我现在看到你那张皱纹横生的脸,就够了。”
“你……呜呜……你不得好死,老了嫌弃我丑了……”
夏雪中午放学回到家,一进门就听她爸妈房间里这段对话,她爸妈好像这样吵有一段时间了,不过第一次听到那个该死的老爸说那么冷血绝情的话。
听到妈妈说老了你就嫌弃我了,夏雪突然觉得好难过。不是说妈妈和爸爸年轻时候的爱情是轰轰烈烈的吗,他们不是曾经说过无数的天荒地老吗。
是爱情怎么了,还是爱情原本就是骗人的。
对于才十七岁的夏雪来说,这是一个怎么也解不开的心结。她好同情她伟大美丽的妈妈,也怜悯全世界的女人。她好怕,好怕自己也会遇到一个像她老爸一样,人面兽心的男人;她好怕,好怕曾经以为的天荒地老,终变成一次支离破碎的婚姻;她好怕,好怕等到的是一个疼爱你年轻貌美,嫌弃你人老珠黄的男人。
这是一个很可怕的事情,死亡都比不了。
一朝春去红颜老
门前冷落鞍马稀
现在想来,似乎这些诗句别有寓意了。夏雪只觉得鼻子酸酸的,脑海里全是妈妈泪流满面的样子。她觉得世界变了,变得好陌生,都不敢确定自己有没有还活在故事最开始的地方。
她想到“没”的某一篇稿子里的一段话:
“我不知道怎么样形容我所在的这个世界,我怀疑我有没有在里面活着。可是,我确定我没有死亡。我总觉得一切都好陌生,连自己也是。我想,是因为我变的太慢,我没有懂得达尔文的《进化论》,我竟然相信了永远,我很傻吧,我还在原地呢。”
对的,夏雪觉得自己还在原地,这些文字很能戳痛十七岁夏雪的小心房。此时此刻,她觉得“没”的文字里的悲伤、孤独,甚至还有绝望和放弃,都是在写自己。
不想听到爸爸妈妈的对话,她塞上了耳机,不想那些不开心的。不开心的时候夏雪最喜欢把音乐声开到最大,跟着唱,那样心情就会好起来,至少不会沉浸在那些烦恼中。
夏雪的耳机里单曲循环的是奶茶的《后来》,很唯美有点忧伤的一首歌。
夏雪和袁梦都会莫名其妙的喜欢一些东西,其实都不懂它是什么,就是喜欢而已。就像这首《后来》一样。记得她和袁梦曾经一整天的在夏雪的房间单曲循环这首歌,抱着言情小说看,然后哭的天昏地暗。
记得袁梦还说,夏雪呀你哭红了眼眶像狗尾巴花,丑的惨不忍睹,夏雪还反击道,袁小梦呀红肿的眼睛像维多利亚的狗屎,丑的惊天动地!然后,两人为自己的惊人比喻乐得死去活来,还嘲笑对方的破比喻,君子动手也动口,两人又厮打起来,整个房间被她们弄的像狗窝,夏雪妈妈进门一看,吓一跳,还说你们俩个野丫头什么时候才会长大哦,夏雪妈妈才刚走,两人又继续搏斗厮打了。
她们俩最最喜欢《后来》里面的一句歌词了。
——你都如何回忆我,带着笑或是很沉默。
袁梦说我知道和男孩子谈恋爱会经常哭,我表姐有个男朋友,一年有一半以上的时间我表姐都在为他哭呢,想想蛮恐怖的哦。
夏雪只是笑了笑没有发表任何看法,她觉得如果有一个对的人出现,或许她会比袁梦的表姐还要疯狂。
那么他在哪儿呢?什么时候他来,只要他会带我走,去哪儿都行。
(三)
最漫长的莫过于等数学里同一个平面的两平行直线相交,最漫长的莫过于等哈雷彗星与眼睛在抬头的瞬间遇见,最漫长的莫过于等西太平洋的飓风掀起一座海底城堡带来美女鱼,殊不知最最漫长的是等一个人——一个不论你正腰缠万贯还是一贫如洗,不论你是倾国倾城还是姿容丑陋,不论你碌碌无为或已名声鹊起,都能勇敢地说他爱你他只求和你在一起的人。
而这个人一定会来,你一定得等,再等。
就像夏雪一样。
此刻夏雪跑进了她的闺房。
重重的甩上了门。她不知道她为什么那么对待门,听到那“嗙”的声音,身心一种莫名畅快。没有胃口吃午饭,肚子里面漫上来一些东西,除了难受,还是难受。
她爬在床上。找出厚厚的私密笔记本,攥着笔开始写起日记来。摊开笔记本,翻到最新的一页,落下日期,还有天气。
她这样写道:
“今天和过去的无数个的今天没有什么不同,一样的城市,一样的天空,一样的街道,一样的你我他。可是,今天我记得我哭了好几次,我扑到袁梦怀里哭了,回到家又哭了,还有几次记不起来。
袁梦也陪着我哭。好像我错了,不该在她面前哭的。她好像有了心事,她瞒不过我的,只是她没有告诉我。要是以前我会逼问她。可,今天我没有。因为我想到了我自己,我似乎也有了不可告人的秘密,我不想别人知道,袁梦也一定是这样的。所以,我没有问。
我很想找个男孩子爱我,但仿佛他不在我所认识的男孩子里。除了,那个叫未然的混混,我好像有点喜欢他。我不知道今天为什么要为他解围,可是我觉得我对他好熟悉,虽然我们都没有怎么说过话,虽然我很鄙视无恶不作的混混。他给我感觉很不同,坏的很不同,我没有告诉过别人,但我真的那么想。他长的很俊朗,也有很多的女孩子喜欢。
如果,他不是个小混混。我想他一定让我很心动的。只是,他就是个小混混,所以,我们是没有可能的,我们是两个世界的人。
我在想我的真命天子会不会是那个叫“没”的男孩子。我喜欢他的文字,变成了喜欢他那个人,我不敢保证有一天我会不会真的就爱上他了。我不认识他,但我知道他一定很优秀,我也知道他是个很不错的男孩子。
如果可能的话,我是说如果,他要追我我会答应的。明天是星期二,他的新稿肯定又投来了。我好期待,好期待。
也不知道袁梦现在在干嘛。可能在睡觉。那丫头我不叫她会睡过头的。所以,我得停笔了。下午还得上课呢。
……
此处省略一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