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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第四节

作品名称:千山万壑      作者:江华洲      发布时间:2013-10-15 09:14:02      字数:5301

  
  程建兵把谭秋影抱上床的那个夜晚,很多人都酩酊大醉。
  铁丝上的汽灯是自己灭掉的。桌上杯盘狼藉没人收拾。地上到处都是用来装谷酒的盐水瓶子,还碎了好几只瓷碗。
  拂晓之前,村里的公鸡发出了喔喔的啼鸣。施敬儒醒过来,发现自己睡在地上,自己的单人床上挤了两个人,一个是小地主,一个是罗群。
  从地上爬起来,施敬儒头痛得要命,口又干又苦。他摸黑找水喝,一脚踩在一个人的身上,马上引来几声嗷嗷大叫。
  “唉哟!”
  原来,地上不只他一个人。
  郝文浩的床上也挤了两个人,其中一个人的腿架在另一个人的身上。
  酒宴是什么时候散场的?这么多的人怎么会挤在一起?他是怎么回屋的?为什么会躺在地上?床怎么会让给别人睡?施敬儒一点印象都没有。
  灯点亮,他重重给了两手抱胸缩成一团的小地主一掌。
  “起来,睡回自己床上去!”
  小地主身子动了一下,嘟哝道:“别吵了,让我多睡一会儿好不好。”
  以为屋里会一塌糊涂,但还好。打开房门,外面就让人恶心了,这里一摊,那里一摊,尽是呕吐之物。
  这说明,这些人进屋时脑袋瓜子还是清醒的,知道要吐也得吐在外面。
  风呼呼灌入,秋凉逼人。也许是感觉在地上躺了一夜,身上粘了不少尘土;也许是看到自己胸前一大片酒渍,有些恶心;再就是一口气喝下一大缸温热的水,心口发烧(酒的作用还在),身上躁热,还出了汗,醉眼朦胧的施敬儒抽下挂在蚊帐杆上的毛巾,一脚高一脚低朝河边走去。
  启明星在天际闪烁,晨光熹微,东方出现了鱼肚白。施敬儒舒展双臂,一个鱼跃,扑通一声跳入水中。
  钻出水面时,人已在二十米外。他奋力向对岸游去。深秋的河水刺骨,但是他感觉很舒服。游了一个来回,上了岸,换上干净的衣服,林子里才刚刚有了鸟的聒噪。
  
  
  在知青点一年多的时间,最威风的是施敬儒。
  他不是队长,也没有任何职务,可知青点的事都是他说了算,就连带队干部老孟都怯他三分,郝文浩这个队长几乎成了摆设,每天安排田里的活儿,要作出某个决定,还得看他的脸色。
  别看施敬儒五大三粗,却绝不四肢发达头脑简单。他记忆力超强,十年前的陈谷子烂芝麻可以记得一清二楚。还有敏捷的思维,常有惊人之语,要糊弄他可不容易。更厉害的是学什么像什么,惟妙惟俏,人都会被他笑死,讲相声一点问题都没有。除了篮球打得好,他身上还有一些文艺细胞。虽然嗓门沙哑,歌还是唱得不错。有一次与小地主打赌,比谁会唱的歌多。他开出的条件是,他让小地主五十首歌,还要赢小地主。小地主哪里会服这口气,马上把罗群一帮人叫来作见证人。施敬儒先报歌名,第一首歌是《草原之夜》,小地主应以《东方红》。施敬儒续以《乌苏里船歌》,小地主抓耳挠腮,接上了《大海航行靠舵手》。施敬儒微微一笑,报出了《珊瑚颂》,小地主开始着急了,想了半天,迸出了一首《下定决心》。施敬儒说这也算,脱口而出是《送别》。小地主耍起赖来,问施敬儒,有没有这样一首歌啊,你他妈的别蒙我。施敬儒不作解释,唱了起来。接下来,施敬儒一口气报出了《读书郎》、《卖报歌》、《天涯歌女》、《洪湖水浪打浪》、《蝴蝶泉边》、《马铃儿响来玉鸟唱》、《康定情歌》、《毕业歌》、《游击队员之歌》、《大刀进行曲》、《小河流水》、《在那遥远的地方》、《绣荷包》、《敖包相会》、《山丹丹花开红艳艳》、《南泥湾》、《花儿与少年》、《翻山农奴把歌唱》、《四季歌》、《三套车》、《伏尔加河船夫曲》、《纺织姑娘》、《咔秋莎》、《小路》、《哎哟妈妈》、《红梅花儿开》、《莫斯科郊外的晚上》、《红河谷》、《北国之春》、《拉网小调》……小地主没脾气了,拔腿就逃。施敬儒几步赶上,揪住小地主的脖子,把他拎到球场上,让他在两个框架之间爬了一个来回。
  和施敬儒在一起是很开心的。他能说会道,知道的东西又多,可以滔滔不绝,说几个小时没任何问题。但他身上的霸气又实在叫人受不了,牛眼一瞪,钵子一样大的拳头扬起来,谁都会直打哆嗦。所以大家小心翼翼,尽可能避免把他惹毛。凡事不怕一万就怕万一,如果无意之中冒犯了他,那可要吃不消兜着走。
  在篮球场上,可能是对栽判的判罚让他恼怒,再就是球油子罗群做了什么很损的小动作,一气之下,他手中的橡皮篮球向下重重一砸。砰的一声巨响,篮球炸成两瓣,飞得有半天高。
  施敬儒的这次雷霆大怒,让知青点的篮球场静了一段时间,直到新篮球买回来。
  对于施敬儒的阴损,和施敬儒同居一室的郝文浩是最有言权的。
  从小到大,郝文浩和施敬儒经常在一起打球,关系还是不错,否则也不会住到一间屋去。可就是因为他当了知青队长,挡了施敬儒的路,这就把施敬儒得罪了。
  有一夜,郝文浩被施敬儒关在门外,怎么敲门屋里还是没有任何动静。
  那段时间,郝文浩在追齐曼妮,每晚都要到齐曼妮的房间去,回来也不算太晚,施敬儒便给他来了那么一手。
  郝文浩不傻,见门敲不开,只有到饭堂去过夜。
  初秋之夜,饭堂里的蚊子多得要命。郝文浩一夜无眠,还不好意思被别人发现,天没亮就到外面跑步去了。
  施敬儒早晨开门,见到一身都是包的郝文浩走进来,装模做样,明知故问:“哟,昨晚怎么没回房间睡觉,把齐曼妮搞掂了?”
  换成别人,早就找人换房间了。可是郝文浩只是憨厚地笑笑,继续和施敬儒同屋。
  
  
  带队干部老孟很快就栽在施敬儒的手中。
  这就不是在门外被关一夜这么简单了,他得为当初草率作出的任命决定付出惨重代价。
  孟思林的到来,让施敬儒有了给老孟迎头痛击的机会。
  孟思林是老孟妻子捡来的儿子,一个人见人嫌鬼见鬼憎的小混混。
  在部队时,老孟是一名营长,妻子是一名军医。到了地质队后,为了多生孩子,老孟妻子连医生都不当了,自己一口气连生了五个小孩不算,有一天去县城买东西,看见路边有一大群人围着一个襁褓,待明白是怎么回事,不假思索,把那弃儿抱走了。
  这个捡来的孩子一点都不争气,小时候就有小偷小摸行为,多次被送去劳教。到了这个时候,谁都劝老孟的妻子别管这个捡来的儿子,就当没了。
  老孟的妻子不是这样,经常提着东西,走很远的路前去探监。
  因为这,队部大院的人都很敬重老孟的妻子。
  要敬重老孟就难了。
  老孟是东北人,不喜欢洗澡,也很少洗脚。晚上,他把一双高统纱袜脱下,每个脚趾缝里来回擦几下,袜子放回登山鞋。第二天,不知穿了多少天的袜子照样穿在脚上,也不嫌袜子滑溜溜难受。
  文革之前,老孟他是一分队的指导员。开职工大会,他是从来不用讲稿的,滔滔不绝讲几个小时没有一点问题。此后王小二过年一年不如一年,先是调到三分队,降为分队长。再往后调到普查分队,一个知识分子扎堆的单位,成为工会主席,实权只能管一个小小的图书室。
  图书室本来就书少,老孟又不管事,墙上挂着的借书登记簿成了虚设。这一来,那借出去的书还能有还?有些成了私人的藏书,有些成了擦屁股的纸。
  到了知青点,也不知和谁置气,老孟就更不管事了。礼拜六的下午,他还像在普查分队上班一样,骑一辆破自行车,跑几十里路,回大队部和妻子儿女团聚。
  老孟这样管知青队,肯定问题一大堆,出乱子只是迟早的事。
  就在孟思林到来不久,李玉芹也来了。
  李玉芹是保卫科长岳东强的小姨子,以前在姐夫家住过,队部大院的很多人都认识她。
  岳东强是山东人,在老家有没有结婚不知道,十年前娶的这个老婆比他小了将近二十岁,人还不知有多漂亮,生的一对儿女简直就是瓷娃娃。她原先在地方上的一名纺织女工,嫁给岳东强后,调进我们大队,进了计财科,做了出纳。
  岳东强有这么大的能耐,不在于他是保卫科长,而是他有一个主掌大权的好老乡。无论婚前还是婚后,岳东强都是齐秉清家的座上宾。一对酒鬼坐在一起还能有什么事?除了酒还是酒。一瓶酒对半分根本不算什么,有时齐秉清嫌倒来倒去麻烦,杯子不用,拿着酒瓶子碰杯,两瓶酒见底,这才尽兴而散。
  对于岳东强老牛吃嫩草,外面有个普遍的说法,他老婆早就不是什么黄花闺女,在地方上风流成性,名声很臭,没人敢要,才会嫁到地质队来。
  对这种说法,没有人会去验证。不过李玉芹来了后,不用去验证了。大家私下的议论是,有其妹必有其姐,这两姐妹都不是什么好东西。
  最早打李玉芹主意的,就是孟思林。
  孟思林很快就上手了,有一天还被人关在房间里,门在外面上了锁,怎么都出不来,这样全知青点的人就都知道,孟思林和李玉芹好上了。
  究竟是谁把孟思林锁在屋里,知青点有一个普遍的说法,是施敬儒干的好事。
  事情到此并没有结束。
  不久后的一个大白天,大家都在田里干活,突然之间少了一女三男四个人。女的不用说是李玉芹,男的有一个是孟思林,另两个也不是什么好东西,和孟思林一路货,什么好事轮不到他们,坏事一定有他们的份。
  四个人是悄悄溜走的,以为神不知鬼不觉,没想到早就被人盯上了。
  就在他们后不久,施敬儒把罗群小地主几个叫上,直奔知青点的四合院。
  怕被孟思林发现,施敬儒没有走大路进村,而是绕道穿过一片树林。小地主大惑不解,问施敬儒,什么事要这么神神秘秘,大路不走钻树林。施敬儒牛眼一瞪,喝斥道,你怎么有那么多的废话,到时候就知道了。
  就这样,四个人被堵在李玉芹的房间里,门再次从外面锁上。第二天,这件事在队部大院被传得沸沸扬扬,保卫科想不出面都不行,更何况事关小姨子和自己的名声,岳东强怎么都要出这口恶气。
  调查全面展开,很多人都被叫去问话作笔录。如果这时有人想保孟思林,要捂住也不是不可以的。可是当公安局的人问道,他们是不是在谈恋爱?众口一词的回答是:不知道。又问事发时房间里有几个人:笔录里的记载是这样的:四个。
  一桩轮奸案就这样被定性,孟思林被判得最重:十五年。
  老孟的带队干部当不成了,调回大队部,被发配去看守大门。
  
  
  下放第二年的春天,在小树林里,施敬儒狠狠把麦维智修理了一顿。
  麦维智是麦维佳的弟弟,他日后的小舅子。
  麦家是知识分子家庭,父亲麦锦文是测量工程师,母亲是绘图员,家里只有两个孩子,算得上是高收入家庭。
  很多年前,麦锦文还在野外。有一阵子,有一个传闻无胫而走:麦锦文和一个新分来的女大学生有点不明不白。此事传到大队部,传话人在麦维佳的母亲那里得到的是一顿臭骂。
  “我们家老麦不是这种人!”麦维佳的母亲是这样评价自己的丈夫的。
  有这么一个母亲,麦家的孩子都很幸福。
  麦维智之所以要和施敬儒动手,是看不上施敬儒。用他的话来说,施敬儒就是一个无赖,这个无赖身上有太多的东西让他不屑,他怎么能眼睁睁看着自己唯一的姐姐和这样一个人在一起?
  施敬儒小时候的顽劣,在全大队是出了名的。
  他生长在一个单亲家庭,母亲是什么人始终是一个谜。最让全大院的人感到奇怪的是,他高大魁梧,父亲却矮小猥琐,这使得外面有一个这样的看法:施老头也未必是他的生身之父。可是施老头是大队后勤车间唯一的六级钳工,收入不低,却几十年一直一个人带着施敬儒过,这就让人大惑不解了。
  每年清明节来临,队部大院外面的坟山上香烟缭绕,鞭炮声此起彼伏。施敬儒远远守着。等到扫墓的人走了,施敬儒出现在那些坟堆旁,把人家祭拜的供品一扫而空,不但自己的小肚子撑得溜圆,还拿去给别人吃。别人不吃,他就硬往人家嘴里塞。
  文革时期,外面惊天动地,队部大院也乱了起来。当权派统统靠边站,徐添福这一类人抖起来了,保卫科武装部的枪全部被他们抢光,身边还有前呼后拥小喽罗。很多人一天到晚颤颤惊惊,不知哪天会大祸临头。施敬儒却不知有多兴奋,哪里热闹往哪里跑。
  那些日子,以齐秉清为首的当权派头戴高帽子,天天游街示众,他漂亮年轻的老婆头发被剪得乱七八糟,脖子上挂着一块牌子,上面写着两个字:破鞋。陪斗者也有例外,程建兵母亲就在其中,她虽然不是当权派,但破鞋是有铁证的,只是那个让她堕胎的男人是谁始终是个谜,既然如此,把她揪出来挂牌子也是应该的。
  施敬儒追着游街示众的队伍跑,一天到晚不知疲倦。一些一般人根本进不去的地方他也能现身其中,途径就是先上树,然后钻窗户,所以看到很多别人看不到的东西,诸如齐秉清如何被人吊起来被打得鬼哭狼嚎——这成了他日后炫耀的本钱之一,他喜欢把他看到的东西津津乐道与众人分享。
  在子弟学校的操场上,他是一霸,没有人可以与他抗衡。
  操场只有一张水泥乒乓球台。下了课,一大群孩子一窝蜂跑向球台,但谁能上球台得由他说了算。有一天课外活动,他打累了,往地下吐了一口浓痰,乒乓球正好准确无误丢在浓痰上,之后才把乒乓球拍塞到几个相互争抢的孩子手中。
  麦维智从小和施敬儒在一起,施敬儒的斑斑劣迹,怎么会不清楚?所以,当施敬儒频繁出现在麦维佳的房间里,麦维智的反应非常激烈,他要用自己的方式阻止麦维佳和施敬儒在一起。
  那个阳光灿烂的春日,又高又瘦的麦维智两眼冒血,如果手中有把利刀,真会不顾一切一刀捅过去。
  施敬儒如何能容忍麦维智耍野?对于所有瞧不起自己的人,或者曾经欺负过自己,让自己受过气的人,施敬儒只有两个字:铲平!用他的话来说,他找麦维佳关麦维智屁事,轮得上麦维智来多嘴多舌吗?偏偏麦维智嘴巴不干不净,仗着是麦维佳的弟弟,骂骂咧咧,极尽嚣张,施敬儒勃然大怒,哪里还管日后要不要做亲戚,非要给麦维智一点颜色瞧不可。
  三拳两脚,又高又瘦的麦维智被打翻在地,流了很多鼻血,衣服裤子染红了一大片。
  得到消息,麦维佳跑进小树林,麦维智还躺在地上。
  见麦维佳来了,麦维智一蹦而起,抖着被血染红的衣服,指着肿胀的脸颊:“姐姐你看清楚,这是什么!这是什么!!找一个这样的人,你把我们麦家的脸都丢尽了!”
  看见麦维智没有大碍,麦维佳咬着嘴唇,掉转头,一步一步,慢慢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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