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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的疼痛(五)

作品名称:高中的疼痛      作者:吴昕孺      发布时间:2013-06-25 16:34:47      字数:9298

  9
  我莫明其妙地得罪了李雁君。但我并不担心这种得罪。相反,前一段那种不冷不热的交情倒是令我无所适从,得罪了就得罪了,干脆一凉到底,对王子凡来说,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王子凡本来就不太和女孩子打交道,和小芹亲嘴之前,我跟女孩子讲的话数得清,即使和她们在一起,也没有太多的性别概念,哪怕是开那种黄色的玩笑。小芹给了我对于女人的初步认识,虽然她还算不上一个女人,她柔软的舌头和嘴里的薄荷味唤醒了我身上的许多东西,我甚至认为长出尾巴来都和那次亲嘴有冥冥中的关联,只是我无法确定。我不会怪小芹,我敏感到她对我的改变,也许她也同样敏感到我对她的改变。这种改变,比我读初二时第一次遗精对我的影响都要大。
  我小学的毕业成绩,离初中的录取线仅仅差一分。父亲便把我带到了他的那所学校,我和父亲住在教师公寓的一间十四平方米的房子里。那间房里右边墙下摆着一张老式双人床,占了房间的大部分位置。窗户下放了一张书桌,看得出不知多少年前曾经漆过红色的漆,我和父亲分坐两边,父亲在那边写教案,我在这边做作业。如果我的作业本撞着了父亲的教案,父亲手中的钢笔就会敲将过来;如果父亲的教案碰着了我的作业本,那我只能把硬度不亚于钢笔的眼色扔过去,我望着父亲的哪个部位,我就狠狠地敲在那里,我通常望着他老人家脑袋右边靠太阳穴的位置,因为我的这个部位是经常挨打的地方。西边通气窗下面毫无倦意地站着一个木柜,它沉静地站在墙角的阴影里,比我父亲都显得学究气。那里面堆着我和父亲的换洗衣服。柜的中间并排有三个抽屉,我偶尔从第二个抽屉里翻出过一本皱巴巴的《红楼梦》,饶有兴致地看了起来,结果一章还没有看完,被父亲发现了。他在我脑袋右边靠近太阳穴的地方栽了一枚栗凿之后,我就再也没有见过那本书了。
  我和父亲睡在那张老式双人床上。我睡里头,父亲睡外头;我睡后头,父亲睡前头。父亲人老实,睡觉可不是太老实,他经常把脚压到了我的身上,好在我还受得住。我虽然个子不算高,也不胖,却是能吃能睡,我一惯就是一睡到底,极少半夜惊魂,所以父亲的脚才会有恃无恐,长驱直入。
  但有一个晚上,我却稀里糊涂地醒来了,我睁开眼睛好一阵,还没弄清是怎么回事,直到将父亲压在我腹部的脚挪开,我蓦然感觉到那里湿津津的,大吃一惊,难道我尿床了?我好久都不敢去动它,一任那里湿湿的凉着。过一会,我才意识到,我不是不敢去动,而是懒得去动,好像有一根针管把我身上的力气抽得差不多了。我慢慢地把自己移到床边,远离父亲。我的手像一名排雷兵小心翼翼地深入腹地,哇,黏乎乎的,稠腻腻的。这不是尿,这是雄性的汁液。我在黑暗中得意地笑了,因为我对它的了解,在所有教科书中,我只把《生理卫生》偷着看完了,尽管每周仅有一节《生理卫生》课,还经常插进来外语和数学等主科老师的声音。
  我没有起床,怕惊动父亲。我认为这事还是不让他知道为好,便用枕巾将精液处理干净,脏了的枕巾则藏在枕头下面;裤子没有脱,硬是用体温将它烘干了。只是那一晚我再未睡着,父亲每一次试图搭过来的脚都让我感到讨厌。
  第二天,我抽一个课间回来把枕巾和裤子洗了,没有引起父亲的注意。后来又发生过好多次,我都是这样处理的。有一次,父亲突然对我说:“我觉得你最近勤快些了。”要得到父亲表扬除非太阳从西边出,难怪今天是大阴天,原来太阳从西边出了,美国是晴天。我当时想得好幼稚,以为在我不曾得到父亲表扬的那些日子,可怜的美国人民一直生活在暗无天日之中。每天太阳从东方升起,那西方岂不是黑咕咙咚吗?所以,我宁愿不被父亲表扬,也要生活在阳光明媚的东方。
  不久,当我再次在课间回来准备洗晚上弄脏的裤子时,发现桶子里是空的,父亲已经将它们洗好晾在竹竿上了。
  李雁君不理我,就像父亲当年对我冷漠却为我洗了脏裤子一样,都是经不起推敲的。这种想法使我的心境如桶底脱落,许多事情一下子就放下了。
  几天后,我刚上早自习,打开抽屉,便发现一张条子,上面写着:
  “王子凡,你叫人又爱又恨。L。”
  我读书八九年了,收到女孩子递的纸条子还是破天荒头一遭。李雁君学着最时髦的搞法,署的是自己姓氏的第一个字母。这个“L”有些意思,用我们乡里话念,与“爱我”偕音。不过,李雁君这张条子写得真好,从小学到现在,没有一个老师给我的评语,有“叫人又爱又恨”六个字这么准确、深刻。我把条子折好,塞进文具盒里,掏出语文课本,正要张口朗读。那边有人做声了:
  “哎,要你去参加作文比赛,你去不去?”
  我说:“你别没话找话,要我去参加作文比赛,那晚上会出太阳六月天会下雪。”
  李雁君笑了,看她那笑,好像真的晚上出了太阳六月天下了雪。“今年的全县中学生作文比赛将于11月20日在县城星沙中学举行,我们学校有两个名额,可能会要你和韩小娟去。”
  越说我越糊涂了。“我怎么有资格去?写份检讨还要抄……”
  “嘘——”李雁君伸出手做堵我的嘴巴状,“不要泄露天机。我告诉过你,检讨写得好也是优秀作文嘛,你又不信!”
  “我信了,如果真的要我去参加作文比赛的话。”
  我觉得李雁君开个这样的玩笑来接续我们之间的联系,太过勉强。她肯定是耐不住寂寞了,要从话缝里钻进来,看看我的反应。我还会有什么反应呢?我又不是纪律委员,我什么时候什么地方不可以讲话?我不在乎上不上课,上课老师能讲学生为什么不能讲,没道理吗。有本事你把我吸引住,像彭抗美老师那样,有好听的声音,就能吸引我一半的注意力;另一半那就要看你的水平啦。
  我问李雁君:“我们是什么时候开始不说话的?”
  “不记得去了。你是不是有失去组织的感觉?”
  “我要什么组织,哦,应该说,天涯何处无组织。”
  我看见李雁君脸上的笑一下就跑光了。我下意识地望了望四周,已经无影无踪了,如果还看得到的话,我也许会去抓一些回来。我抓到了吴老师的一把笑,粗粗黑黑的;加上他依旧穿了一件黑衣服一条黑裤子一双黑皮鞋皮鞋里面两只黑袜子戴着粗大的黑框眼镜,像我第一次看到他的那样。他的眼球奇怪地没有像往常那样瞪起,而是温柔地眯着。我猛然看着这种温柔,心理一点准备也没有,真的受不了。我只好把头低到书页里,书页没有一张是完整的,躲在里面纯粹是做做样子。
  吴老师看着我的书了,他似乎不是看着一本书,而是看着刚出土的几千年前的文物。为了表示我对这种珍贵文物的蔑视,我当即扯了一张碎片放进口中,我差点嚼出了声音。但不需要我发出声音,只要看看我腮帮的鼓动,就明白破坏文物对于我的乐趣了。
  他从我面前把书拿起来,左看右看上看下看,好像是在鉴定这件文物的年代。透过厚厚的镜片不行,又把目光从镜框上沿扫射过来。书屁股后面印着:“1990年10月第一版,1993年5月第二次印刷”,这个年代似与文物不符,他摇了摇头。书又放回到我的桌子上,周围弥漫着纸张的气息,不断冲击着我鼻孔里的炎症。
  我的鼻炎是天生的,这又和我的父亲挂上了关系,在阴冷的天气,他的鼻子里会发出一种类似于铁匠铺拉风箱的声音,我倒是没那么明显,只是总有一种被堵住了的感觉,猛地呼一下,又没有什么东西。父亲曾经说,仅仅凭这一点,就可以证明我没走种,的确是他的儿子。我听了这句话,大吃一惊,我不知道我妈听了这句话心里会怎样想,我看她不动声色,使劲地在灶弯里吹火,火没吹旺,弄得烟灰四起,熏得她的眼睛睁不开。我怀疑她根本没有听见父亲说的话;或者听了父亲的话,便故意将烟灰吹起,熏得自己睁不开眼睛。
  吴老师说,你的书怎么和别人的不一样。
  我说,我向来如此,读着读着就和别人不一样了。
  吴老师继续眯着他的眼睛,我又有些受不了了,想去看李雁君。可是,李雁君被吴老师的身体挡住了。我努力了几次都没有得逞。吴老师说,你把书都读破了。我说,我读不破,就把它扯破了。
  你真是个诚实的孩子。
  吴老师摸着我的头。我的头一般是不准别人摸的。男人头,女人腰,这都是不能乱摸的。我至今只摸过两个女人的腰,小时候肯定摸过我妈的腰,小芹的腰,那天晚上我记得摸了,但不是有意的,所以印象并不很深刻。我不懂事的时候,谁摸过我的头,我不计较了;但从我懂事那天起,我就严禁别人摸我的头,包括我妈和父亲,他们有时试图摸那么一次,总是被我机敏地避开。所以,难怪父亲要敲我的栗凿时,总是又快又狠又准,他只要出手稍慢,就没有机会了。
  我没防着吴老师会摸我的头;我要防着,他是摸不到的。老实说,吴老师的手接触我头部的一刹那,我没有受惊的感觉。当他的手掌按顺时针方向抚摸我的脑壳时,我也不得不承认,我感到很舒服。也许,这种抚摸会让我开窍呢。起码有一打以上的老师说过我,人聪明,就是还没开窍。
  你对写作文有信心吗?
  有。不过写不好,我只会乱写。
  我以前对你缺乏了解,只看过你五篇作文,你的感觉不错,但技巧不行,基本功也不扎实。龚校长一定要你代表我们学校去参加全县作文比赛,我真为你捏一把汗。
  龚校长?
  他好有意思,说你的那封检讨写得蛮好,作文一定也不错。喂,你父亲和龚校长是老交情吧?
  嗯。
  我无法再说出第二个字,我总不能说龚校长曾经咒过我爸是一头猪吧,我也不能说我父亲的拳头曾经亲吻过龚校长的下颔,还有,我曾经玩过的龚校长那条翘得老高的尾巴。这些东西说出来都会变样,它们都只存在于他们存在的那一刻,它们有自己时间和空间,而不属于一切时间和空间。如果轻易将它们挪动位置,它们就会出现严重的水土不服。我现在毕竟不是一头猪,虽然不见得就比一头猪强;父亲也没能混得龚校长这个样子,过去是父亲求人,今天还是父亲求人,而且都是为了同一头“猪”。没有变化的,可能只有龚校长的尾巴,始终翘得老高,但高度肯定还是不一样。
  你父亲现在在哪个学校?
  虹桥中学。
  那所学校听说只有初中?
  对,我就是在那里读的初中。
  “哦。”吴老师若有所思地点点头,“作文比赛还是你去吧。我本来建议龚校长在全校范围内搞一次预赛,龚校长说,搞个屁,年年预赛了还不是没拿一个名次回来,那就不预赛吧。何况预赛了,说不定名额就到别的班上去了。”
  那我怎么准备呢?
  吴老师又用手拍拍我的脑袋,说,这里要开窍。
  这还真是一道难题。我这小小的脑袋瓜上已经开了七个窍,再要开窍,开在哪里呢?开了到底有没有用呢?开了以后,那个窍又叫什么名字呢?像现在已有的眼睛、鼻子、耳朵、嘴巴一样,总得有个名字好使唤哩。
  吴老师走后,李雁君骄傲地望着我,好像是要她去参加作文比赛,而不是要我去似的。我也对她不好意思地笑笑,并不是因为我没领她的情,而是因为像我这样的学生还可以去参加作文比赛。如果我不是看着李雁君,我到现在还不会相信这件事。
  我对李雁君说,你的作文都比我写得好啊,为什么会要我去呢?
  校长钦定的你就去吧,人家相信你,你还怕什么?
  怕倒是不怕,我是王子凡。
  我可以帮你。
  谢谢。
  我主动把手伸过去,李雁君的手也伸了过来。
  “终于找到组织了。”这句话是我说的。
  10
  这个星期六我回家了。
  那是下午上完三节课之后,我就到校门外的长平公路上拦客车。前面两部从平江开过来的客车都不停,从外面看去,大概里面坐得连水都泼不进去了。我估计已经没车了,正准备走,后面开过来一辆中巴,是从金井镇上开到县城去的。我扬了扬手,车子停了下来,半天门才打开,原来里面也是连水都泼不进了,我只好浓缩成一滴小水珠,钻了进去。车子挤有一点好,就是你站在任何地方都不会摔跤,前后左右都有好几层人护着你,当然你也护着别人,这就叫人人为我,我为人人。你不用靠,不用抓护手,不用担心急刹车,甚至脚不用踩地,悬在空中,你都是个不倒翁。至于出几身汗,在11月份这样的天气,还是一种畅快呢。
  我到家时天快要断黑了。而父亲还没有回来,他的学校离家里也有十几里路。妈把饭菜都搬到了桌子上,嘴里自言自语:应该是这时候回了。外面果然就响起了父亲的单车铃声,妹妹闻讯跑了出去,像一只小跳蚤。她比我小六岁,才上三年级。我妈说,她和父亲结婚以后,努力了五年才怀上我,有好几次父亲发誓百分之百地有了,还是竹篮打水一场空。怀我的那次,妈问父亲,怎么样?只见父亲耷拉着脑袋,还会怎么样?现样子。结果,结果,结果竟然肚子大了。妈妈讲起来还像当时那么兴奋,这是她不多的快乐的时刻,所以,她不断地重复,几个月没讲就要讲上一次;家里来了新客,她会豪情满怀地讲起这个故事;要是老朋友来了,好久不见,肯定也要重温一遍。
  这大概是我们家里最精彩的故事了。故事还有后话,妈一般就不讲了,因为她知道,故事一讲长了,就会削弱它的戏剧性。生了我之后,父母见生一个都这么难,可能不会再有了,试探性地弄了几回,果然无事,他们便彻底放松了革命警惕。结果,结果,结果他们终于尝到了无所顾忌的……也可以说是甜头,也可以说是恶果,他们六年之后又怀上了我妹妹。我妈肚子里的新动向引起了乡计生委的高度重视,他们一定要把她抓到手术台上去,帮她卸掉那个平白无故增添的包袱。我妈急得要命,在浏阳大山里的表姨家躲了五个月,幸而父亲有几个老同学在乡上做事,大家一通融,最后罚款二千元,那个沉重的包袱勉勉强强变成了我的跳蚤妹妹。
  父亲把单车一停好,就坐到了饭桌边。妈递上洗脸水,父亲把脸凑进脸盆里,咕咙咕咙几声,好像牛饮水,其实他是把水灌进鼻孔里,这样对鼻炎有些效果。父亲经常要我也这样做,我不屑,因为即使这样,他的鼻炎也从未好过。
  “我要去参加全县的作文比赛。”我对父亲说。
  父亲在夹菜,东瓜炖猪脚,他最喜欢吃的。他的筷子在费劲地提拉一块骨头,几个回合了都没有成功。他对我的话没有什么反应,他全神贯注于那块粘了不少瘦肉的骨头,直到妈的筷子也伸过来帮忙,他将骨头夹到自己碗里又啃了两口之后,才斜着脸问道:
  “什么呀?你?参加作文比赛?那是怎么选的?”
  他下巴的胡子上还扣着一点碎肉,这点东西可以抵消一个父亲所有的威严。
  “没有选。据说是龚校长亲自定的。”
  父亲一怔,那点扣着的碎肉仿佛动了一下,还是没有掉下来,反而换了一个更为滑稽的姿势,看上去它很不耐烦在那上面,它也知道那是一个什么地方。看来任何东西都有生命,都有自己的主见,只是并非所有的东西都能主宰自己的命运。像那点碎肉,虽然有幸脱离了虎口,却注定要被扣在那些参差不齐的胡子上。作为一头猪的尸体的极小的一部分,是没有尊严和自由可言的。
  “龚定坤,狗娘养的!”父亲眼睛盯着桌子上那一堆他啃过的猪骨头。
  “你什么意思?人家让子凡去参加作文比赛,是看得起他嘛。应该感激他才对。”妈的筷子也夹起了一块猪脚,它在空中一个拐弯,送到了我的碗里。
  “你懂个屁!龚定坤这个王八蛋贼精,他就是要子凡去县里丢丑,在全县的作文比赛中丢丑,丢我王耀湘的丑!”
  “你也别这样猜,人家是一校之长,凭什么拿学校的荣誉开玩笑?子凡丢你的丑,就不丢达德中学的丑?”
  妈妈说这几句话的时候,我突然觉得她有些漂亮。是不是话说得漂亮人也就跟着漂亮些呢?每个人都需要打扮自己,像李雁君喜欢用衣服打扮,而彭老师则热衷于抹粉,我妈要是总能讲出这样漂亮的话来,她的面貌一定会大有改观。可惜,她一直在父亲的压制之下,很少做声,父亲在外面像个闷葫芦,回到家里可是蛮抖威风的。本来嘛,一家人靠他的工资养着,他有权力颐指气使。但他听了妈这么一说,也答不上来,两个鼻孔喷出带着声音的气体,两只筷子奋力在猪脚汤里搅和着,没捞出一点名堂,只好将筷子塞进嘴里,享受粘在筷子上的油汁。
  第二天一早,父亲就回学校了,说是要开会。
  我吃了中饭才走,临走时,妈从食品柜里拿出一对浏阳河酒还有一包红枣放进我的书包里:“送给龚校长吧,莫等你父亲知道。”
  我上路了。
  秋天真他妈的都是些好日子,雨下得少,风也不大,不热也不冷。田里的稻子都收光了,空旷得让你总想喂它一点什么。许多树都掉光了叶子,就像洗澡时脱光了衣服的人。不过人总要关起门来,或者千方百计地把自己遮掩住;树完全不同,坦坦荡荡地挺立在天地之间,真是一群汉子。想起热天时,我为了藏住自己的尾巴煞费苦心,就对树产生了无限的羡慕之情。
  刚上长平公路不久,也许我有些分神,冷不丁地一辆单车杀进了我的两腿间,前胎在惯性的推动下挨着了我的裤子,并让我腿部的肌肉霍然紧张。一个女子的鼻尖差点就碰到了我的额头,至少她放肆的笑泼了我一脸,但她不是骑车者,她坐在单车前面的横杠上,被一双长满汗毛的手围护着,好像我们学校篮球场边上的花园围着一圈黑乎乎的铁丝。
  “不认识啦?王子凡!”
  哦,原来是我小学时的同学阿猫和阿秀。他们两家打隔壁,读书时总是吵骂打架,一路从家里吵到学校,在学校还吵个不停,然后一路从学校吵回家去。阿秀喜欢哭脸,阿猫就用手猛刮自己的脸,一边很讨厌地念着;
  “羞羞羞,刮猪油;炒白菜,放酱油。”
  阿秀扑上来打,阿猫拔腿就跑,阿秀追不上,哭得更厉害。我们都说他俩是一对冤家,不是冤家不聚头,果然分都分不开了。
  虽然住在一个村子里,我在外读书,也有三四年没见过他们了。阿猫长高了,阿秀长胖了,阿秀的那一对奶子真带劲,就一件薄的确良衬衣兜着,我担心它们会滚出来。我的视线有些发直,仿佛是跟那即将滚出来的奶子铺路。
  跟他们寒暄了几句。他们都在县城打工,做传销,说是比读书轻松得多,又赚钱,要我读完书跟他们一起去做。我问,你们现在还吵架不?阿秀说,怎么不吵?不过现在总是他哭,我不哭了!她好得意。我说,你们去忙吧,我还要赶路呢。他们用洋文说了声,拜拜。踩着车走了。我回头望了一眼,只看见阿猫的背影,却传来阿秀嬉嬉的笑声。
  时间还是很早的,我便安步当车了,也可以节省几个钱。走个三里路,是一座桥,桥下自然有一条河。河叫罗岭河,桥就叫罗岭桥。这条河就是从达德中学前面那条河流下来的,在那里叫金井河;再流下去应该就是路口中学的那条河,也就是我和小芹碰面的那条河,在那里叫路江。我一直在想,为什么一条河会有这么多名字?我得出的结论是,每一件事物在不同的阶段都有不同的属性,比如王子凡在虹桥中学读初中时是36班,到路口中学被分在58班,在达德中学则是42班。
  过罗岭桥后我沿着一个急转弯往前走,后面有汽车开过来的声响。我不用看,听声音便能分辨出过来的是哪种汽车,比如现在,我知道是一辆大客车过来了,车速开得比较快,车上人不是太多。我想转过身招它停一下,马上又放弃了,还是走路自由自在。我在别人眼里是个调皮捣蛋、桀骜不驯的角色,其实我的骨子里蛮斯文守旧的,我不知道为什么我无法让自己展示本色,而总是落得个“调皮鬼”的恶名。我不听话,我在教室里坐不住,我经常来点恶作剧,这当然不能服众。大人都喜欢听话的孩子,老师最关注那些在教室里坐得笔直的学生,乖巧温顺的可怜虫谁都想在他的脸蛋上摸一把。我做不来。我的许多想法连我自己都觉得荒诞,但这些想法窜出来,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比如,我认为人就是应该走的,鸟就是应该飞的。人如果飞就会出事,所以我不喜欢飞机,所有关于飞机失事的报道都是我预料中的事,我从来不会像有些人那样,听见坠机的消息嘴巴张得比山洞还大,仿佛全世界的人都坐在那架飞机上面。鸟如果走也会出事,它走不过人,人就会来抓它,或者躲在一丛灌木后面用汽枪瞄准它……人飞起来出了事,是活该;鸟在走的时候被一枪击中,那也是活得不耐烦了,谁也怪不得。
  客车越来越逼近了,我也懒得去理它。像这样的怪物,你越理它,它越来神;你邈视它,它也无可奈何,总不能拖你上车吧。
  “哧——”一声尖厉的刹车在我身边响起,吓了我一大跳,难道真要拖我上车不成?客车停住了。从车门旁边的那个车窗里钻出一只脑袋:
  “王子凡,快上车!”
  我差一点没认出来,她头上原来的羊角辫不见了,头发散散地披着,显见得是刚刚洗过的。
  “算了,我走路吧,惯了。”
  韩小娟手都伸出来了,使劲地招着:“哎呀,别罗嗦了,喊你上你就上吧。”
  我也没想别的什么,一个跨步就到了车上。车上人不多,但座位上都满了,韩小娟的旁边坐了一个白胡须老头,他的两只脚夹着一只篮子,篮子里躺着一只鸡。我正要买票,韩小娟说:“我帮你买了,算我请客,下次你回请吧。”
  “这么快?一不小心就欠人情了。”
  “我在桥那边就看见你在这里磨磨蹭蹭的,你这样子怎么到得了学校?所以,我来拯救你了。”
  “总不能像赶集吧。”我望着老头脚底篮子里的那只鸡说,“听说你住在县委大院?”
  “对呵。你们班的李雁君也是,不过我们不住在一栋楼。”
  “你们的父亲哪个大?”
  “你是说年纪大,还是官大?”
  “都说。”
  “年纪她父亲大,官嘛,相反。”
  “她父亲是什么官?”
  “你打听这些干什么,是不是想巴结她?”
  “王子凡不敢。”
  “她父亲是县教育局李局长。”
  韩小娟坐在位子上,眼睛望着前面跟我说话。她和李雁君不一样,李雁君跟你讲话的时候,眼睛总是死死地盯劳你。而我站在老头的旁边,手扶着老头座位的靠背,眼睛长时间地看着篮子里的那只鸡。那只鸡的两只脚都被一根红线绳捆着,这是农村里常见的景观,没有谁大惊小怪的。但这只鸡真乖,它好奇地到处张望,不发出任何让人听了起鸡皮疙瘩的声音;后来发现我老望着它,它就不到处张望了,而是不时地看看我,带着害羞的神情。我似乎更喜欢与它交流,可惜的是,老头过一会儿就下车了,他自然带走了那只篮子和篮子里的那只鸡。走的时候,鸡叫了一声,我不知道它是不是和我告别,它红红的冠子也抖动了一下。如果是告别,那这是我一生中最让我动情的告别。
  我顺势坐在老头的位子上,眼睛却望着脚底下。韩小娟问,怎么啦?我说,没什么,刚才那老头坐得位子热乎乎的,有些不习惯。我忽然转过头去,看着韩小娟,韩小娟还是望着前面。她其实长得挺不错的,比李雁君漂亮,而且瘦对她的漂亮是一种掩护。最不能容忍的当然是她的胸脯,她的衣服还比较紧,但在那里显示不出任何特别的地方。
  韩小娟意识到我看在哪里了,她问,有什么稀奇的吗?
  我说,没有。窗户外面好像过去了一架飞机。
  你喜欢看飞机?
  哦,不,我喜欢看打飞机。
  韩小娟用脚蹬了我的脚一下,是那种女孩子撒娇的方式之一。我又用脚去踩她的脚。她的劲小,便动员了两只手使劲地捉住我的脚。我也用手去掰开她的手。她的劲小,只好将身体靠过来。我像鹰爪一样锐利的目光迅速探进了她的圆形领口,我看到一枝白色树杆上并排挂着两个诱人的小苹果。我知道它不会是不毛之地的。每一个人都有他的直觉,直觉能告诉他许多他看不见的东西。尽管我没使什么劲了,只是稳稳地坐在那里,可韩小娟的身体还在挤压过来,那两个小苹果也在枝头颤动着。我感到我身体的某一个部位在膨胀,而韩小娟的左手离那里很近。我说,好男不与女斗,我认输了。韩小娟咬着嘴唇说,不行,这说明你大男子主义。
  她还在加劲,左手更是乱动,我都感觉到它已经触到我的那个部位了。我说,一车的人都在望着我们。韩小娟倏地把手收了回去,她理了理头发,笑道:
  “别看我瘦,我有的是劲,仰卧起坐可以做65下。”
  “你这么轻,当然拿得起,放得下。”
  “难怪要你去参加作文比赛,你这么能说,肯定也会写。”
  “是吗?他们都认为我说的比唱的好,写的比说的好。其实,我说的比写的好,唱的比说的好。”
  “那你唱一首听听。”
  “要死了人,我会唱夜歌子。”
  韩小娟白了我一眼,然后晃着身子哈哈大笑。现在真是奇怪,女孩子一个个笑起来没遮没拦的。
  学校到了。我和韩小娟下了车,韩小娟下了车还在那里笑。我说,别笑了,我请你吃红枣吧。我从书包里掏出一把红枣给韩小娟,这是妈妈嘱托要送给龚校长的,反正酒不会动他的,红枣就对不起,充公了。
  韩小娟随手丢了一粒放进嘴里:嗯,真甜!这就算回请我了,不过,也不错,真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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