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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围城内外(舞会的风波、欲与火、你不是我的情人)

作品名称:苦楝树      作者:知音      发布时间:2013-06-23 14:54:21      字数:5502

  舞会的风波
  这段情绪左右了我好一段时间,但我还未来得及整理紊乱的思绪,很快又被小怡的热情所融化,又在她营造的阳光世界里跟随着她快乐的脚步去踏雪寻梅。
  一夜北风带来了西伯利亚的刺骨的寒气,穿着滑冰鞋在北风中潇洒可不再是件时尚的事儿了。农村虽然追随时尚的脚步有点缓慢,但毕竟还追寻着时尚的脚步在走。这已是二十世纪九十年代,这个年代的农民你如果还用地地道道来形容,或者还说是鲁迅笔下的闰土阿Q,那只能说你太闭塞太不开发,你的思维是那么僵化还是那么停滞不前。这个年代的农民不再是西北边陲的满是黄沙的荒漠,这个年代的农民是一片肥沃的处女地,一经开发,就迸发出不可估量的能量。滑冰场在季节的变换中冷落了,这些时代幸运的暴发户又用敏锐的目光寻到了让他们腰包鼓起来的项目,那就是办舞厅。新鲜的事物在农村这片沃土是最容易生长的,就像是一颗随风而落的种子,一经发芽,不必春雨的滋润春风的吹拂就无止境地疯长。又是二胖,他在滑冰场大大降温之后,另起炉灶在离小冲不远的牛栏山小镇办起了第一家舞厅。用冲里人的宿命来说,二胖是一个很走时运的人,很快的,舞厅又在这个寒冷的季节里火了起来。
  小怡是发誓再也不上滑冰场的,但她从来没有说过不去舞厅,何况精明的舞厅老板二胖早就物色了才艺俱佳的她当个临时主持人为舞厅的开业助兴。小怡是个活泼好动的女孩,面对别人一路的恭维与奉承,自然而然屁股有点翘到天上,俨然是牛栏山这个地方的舞会没有了她就根本不能说是舞会。这样说来,面对二胖的邀请,小怡不仅仅说是欣然应允,简直就是笑上了眉梢。
  小怡当上了临时主持人,自然而然我也就成为护花使者。这样,我和小怡又成为了简陋的乡村舞厅里的常客。
  我说过,我是不习惯闪烁的霓虹灯的,也许是闪烁的霓虹灯不适合我缪斯赐予我的对生活的一点点灵感,也许是在我骨子里根本就只是适宜于在宁静的境地里悠悠遐思。这一点小怡恰恰相反,她是一见到摇曳的霓虹灯就兴奋。确实,小怡的舞跳得特别棒,在这贫瘠的乡村的显得有点寒伧的文化场所,不免是鹤立鸡群。小怡的舞跳得好,自然就招蜂引蝶般地引起一群年轻人扭动着腰肢围着她转,小怡此时便更兴奋,她尽情地摆动她飘动的裙角,旋起她轻灵的舞步,把自己舞成一个最幸福的人。当然,此时,我也俨然成为一个最快乐最得意也是最惬意的人了。朋友,不要认为我如是说与上文说我不习惯闪烁的霓虹灯自相矛盾,欣赏小怡的舞姿确实是一种莫大的享受,就如春风沉醉的晚上陶醉于短笛的激越与悠扬,何况小怡的快乐牵萦着我的快乐,小怡的幸福牵萦着我的幸福。
  小怡每跳完一支舞曲,就跑到我的身边,陪我久久地站一会儿,当另一支舞曲响起,她就重复地邀请我,“陪我跳一曲吧。”
  我真是个不解风情的榆木疙瘩,似乎在她的舞步中就会显出我的笨拙,似乎她这么美丽可爱的女孩只有高大英俊的男孩才配得上她才配得上她翩翩的舞姿。此时此刻,在热情洋溢的小怡面前,我真正地读懂了自己的自卑。我想,我并不是不解风情,我只是还没有体会到为什么小怡这么优秀的女孩居然会爱上我,我也想不清我到底有什么资本来承受这么优秀女孩的爱情。
  我本来是无论如何也不再跳舞的,而世上的事是不会按照你怎么想就能怎么做的。在一次舞会上,我不期遇上了我大学的同学小黎,老同学久别重逢,自然特别欢喜,握手,拥抱,老掉牙的寒暄,情深深的问候……一切的一切的老朋友应该说的应该做的都变成激动后无语的沉默后,小黎说:“老同学。跳个舞吧。”
  我说我确实不会跳。
  小黎说老同学别谦虚了想你追妍的那会不是常花钱买票请我们去当电灯泡怎么现在怎么就一点都不记得了呀。捱不过小黎的玩笑,也害怕她揭我蒙在心底里见不得世面的老底儿,我只能挽着她的手下了舞池,陪她走个蹩脚的慢四步,一边走也一边谈谈这几年的生活经历,自然而然心情舒畅舞步也轻快。
  小黎说老同学跳舞进步不大还是追赶妍时的水平。
  我笑了我说我确实不曾跳过舞。
  小黎说没找小情人吧找了小情人就不同了。
  被她胡乱说中了心中的隐私处,我不会隐瞒,只能是强装着笑着不语。
  小黎从我的笑中读懂了什么于是笑着说不对呀你如果不是要去追妍你可从不去跳舞的现在怎么无缘无故地就进了舞厅一定是陪着小情人来的吧是哪个可爱的小姑娘她不会吃醋吧。
  我便越过小黎调侃的目光在人群中搜寻,我想在这群粗俗不堪的人群中要找到一们出类拔萃的公主那实在是一件最简单不过的事了。但我集中了我所有的视力来搜寻也找不到小怡的身影,这自然使我局促不安起来,好几次踩到了小黎的脚。
  小黎一下子就明白了是怎么回事,她把手臂从我肩上滑下来,对我说:“快去找她吧。”小黎懂得我是个至情至性的人。
  慌乱间我抛开了小黎,连句以后再聚也忘记了说,就跑出了舞厅。夜空澄碧,只有几颗稀落的星星挑逗着夜虫的欢悦,在尽情地游戏。而我没有心情来陶醉在这美好的夜色里,只想急急地赶回去,去找到我心底里深深爱着的女友。
   
  欲与火
  远远地看见小怡的房间里亮着灯,我悬着的心才稍稍地沉了下来。
  三步两步爬上楼,站在她的门前,我用手扪了一下心口,然后深深地吸一口气,敲响门。
  门迟疑了一阵儿,然后眯开了半条缝,小怡堵在门缝里,眼睛红肿得像个大核桃。她看着我,深深地抽噎了一下,泪珠儿在眼睛里陀螺般地飞速地旋转。
  我想挤进门里,她用躯体堵住,但毕竟堵不住。门开了,我挤进去,门又在身后砰地关闭。
  我什么话也没有说,就只想把她搂进怀里,可她一扭头,转身走了开去,坐在床头,食指卷着被单角儿,缠了一圈又一圈。
  我揶揄地坐在书桌前,看着书桌上像框里的照片。小怡在照片里抚弄着飘逸在胸前长长的秀发,歪着头,含情脉脉地,正对着我妩媚地笑着。
  我不敢多占有她幸福而又温馨的微笑,于是抬起头来望着苍白的天花板,轻轻地叹口气。
  “你就不想解释解释?”小怡对我态度有点恼羞成怒,她的声音不大,却很严厉,还带着点湿漉漉的抽泣。
  “你让我怎么解释。”我也有点委屈。
  “你就不可以骗骗我,说她是你的一个老同学,这次只是不期而遇,你不会跳舞,但为了敷衍她你还是和她跳了一曲也仅仅是和她跳了一曲。你随便编个什么理由胡弄我我都会相信的,我就这么傻。”
  我笑了,不自觉地就笑了。我走近她的身边,扳过她的肩头,又撩撩她额头上随意飘拂的刘海,我说:“别吃醋了,我不是大众情人,我还没有这么大的魅力呢,她真的是我的大学同学呢。”
  小怡仰起脸蛋儿看我,有一颗泪珠停留在她秀美的颧骨上闪烁着晶莹的银光,小怡不相信我似的,说:“真的吗?”
  “当然是真的,你不会骗我的。”小怡又自言自语,然后搂住我的腰,依偎在我的胸前。
  就这样简单,对于深爱的人来说,没有比消除一场小小的误会更简单的事了。一会儿的事,小怡还含着泪花的绯红的脸颊上又盛开了一朵灿烂的桃花。我搂着小怡,小怡也搂着我,我俩又有着说不尽的甜甜蜜语又拥着许许多多温馨的时光了。
  时间对于幸福的人儿来说,就如春天匆匆的脚步,你还流连在百花相映的亭台楼榭,烈日却早已把你带到了炎炎夏日。已是午夜了,我该走了。
  我推推在幸福中似睡非睡的小怡,她睁开迷朦的眼睛。
  我贴着她的耳膜,轻轻地说:“夜很深了,我该走了。”
  我想站起来,小怡猛地紧紧抱住我的腰,她喃喃地说:“你不要走,好吗?我怕,怕你走了就像梦。”我看清了,小怡,她迷乱的眼神里流溢出一丝乞怜的萤光。
  萤光渐渐地燃烧起来,燃烧起来,一会儿就点亮了一个熊熊的火球,吐出一条条青色的火焰。我浑身哆嗦了一下。我从来没有经受过烈火般的燃烧。妻在我的面前是只温驯的羔羊,当我喘息间把她放在席梦思床上的时候她会轻轻地解开衣扣;当我狂热地演绎着爱与性的激情时,她只会用柔指轻抚着我的后背。妻是一泓水,她懂得怎样把我溶化。
  慌乱间,我的手指头不经意碰到小怡那饱满的颤栗不已的乳房,陡然一股电流,我痉孪不已。我扶住小怡紧压住我的双肩,说,“小怡,不要,不要……”
  小怡可全不管我的木讷,她的手指头深深地掐进我的手臂,像一只被本能激发了的小母狮。
  小怡说:“说爱我。”
  我不敢说
  小怡说:“抱紧我。”
  我不敢抱她。
  小怡说:“吻我。”
  我不敢吻她。
  小怡说:“我全身烫极了,快脱下我的外衣。”
  我更不敢去脱她的外衣。
  小怡于是抱住我的头,她疯狂地吻我,吻我的额头,吻我的眉毛,吻我的鼻梁,吻我的嘴唇,她红润而热烈的唇印在她随意想亲近的地方,好像一时间要把我变成她生命的所有。
  我控制住了自己,当她扯住我的衣服,一使劲把我的外衣的扣子扯成秋风中簌簌滚落的苦楝树的果子时,我捉住了她抖索的双手,我说,语气有点儿冰冷,“小怡,不要!”
  小怡一下子呆了,像一个醉鬼被冷水淋醒了一样。她激动的双手陡然松开,无力地垂了下来;她的双肩像风中的秋千一样不停地抖动、抖动,瞬而身子颓倒在被窝上。厚厚的棉被包容不了她的痛苦,一时间她扭曲成了紧缩的一团。
  是呀,一个女孩,她出卖了自己的激情出卖了自己的自尊,出卖了自己的羞耻心,甚至可以说是出卖了自己的灵魂,而迎面扑来却是刺骨的寒冰,她还能用什么来掩饰她所受到的伤害呢?
  爱情有两大元素,那就是情与欲,情是责任,欲是魔鬼。
  “根本不需要苹果来诱惑亚当,仅仅夏娃已经足够。”小怡不是夏娃,我也不是亚当,即使还有一个极具诱惑力的苹果,这又有什么区别呢?有人说,爱情是两情相悦,性是两情相悦中最大的筹码,由此我怀疑起我与小怡的爱情是不是可以称为是真正的爱情。而我一直以来就是这样的认为,如果我不爱她,只是把她当成两情相悦的朋友,我是没有责任来抑制人类最原始最冲动的情感的,我大可以像我那位一直爱着而又不好好爱着的朋友一样逢场作戏地去爱着。是的,我在心底说,我是爱着小怡的,正因为我爱着她,我才会在享受爱情的同时也让她保持着一个少女最原始最珍贵的纯真,因为我是别人的丈夫,她不可能成为我的妻子。也许应该说,亚当之所以伟大,是因为有了夏娃,还有了那个多余的苹果;而在一定程度上,亚当的伟大相对于柳下惠的传奇,那只是一个魔幻的神话,柳下惠远比亚当高尚。
  不敢在小怡的面前逗留,我毅然地转身走了,把痛苦的小怡孤怜怜地扔在被禁锢的枯黄的灯光下。我至今还认为我懂得爱情的责任,我一定不会去当爱情的魔鬼。我真的很残酷也很高尚,很坚强也很无奈。当然,离开小怡又回到我的小屋,一时我是无法理清这团乱麻也无法斩断这纷乱的思绪,我只能重重地带上门,在门与门框产生一次激烈的碰撞落下纷纷的尘雨披满我的一身后,我呆滞的目光便锁住墙角与天花板交接处的那个蜘蛛网。一只老蜘蛛伏在千丝万缕的网上,它一动也不动,根本就不理这繁乱的尘世。
   
  你不是我的情人
  翁老师说:“小怡落了魂魄。”
  翁老师说:“女孩子落了魂魄,只要给她介绍个男朋友,魂魄很快就会找回来。”
  翁老师说::“小怡,我给你介绍个男朋友吧。”
  翁老师是个言而有信的热心肠的好心人,不过一个星期,她果真给小怡带来了一个腼腆的男孩。
  男孩二十二、三岁,高高的个儿,像一株修长而华贵的白杨。男孩有一张俊秀的面容,还不乏少年时代的稚气,一看就是那种没有被人世间纷纷扰扰的情感所污染的纯情的男孩。男孩在市烟草局工作,父母亲都是局里一言九鼎的领导。男孩最天真的最纯真的也是最真诚的愿望就是找一个当教师的女孩子作女朋友,他说当教师的女孩子灵秀中不乏稳重,浪漫中不乏温柔。男孩的愿望也是把儿子看成无价之宝的父母亲的愿望,只不过父母亲的愿望更多了一份为优生优哺着想的可怜天下父母心的传统心思。
  攀上这样一门亲,最高兴的莫过于小怡的父母亲了,这乐颠了的乡里人看着自己的女儿带着城里女婿进了门,忙得一时不知道东南西北中,又是灶屋里煮着红枣桂圆柿子茶,又是忙着给凑着来看热闹的男男女女老老少少分发着城里女婿带来的高级奶糖和精致的内销白沙烟。小怡的爱情一时间成了并不算太闭塞的小冲里人的典范,那些在冲里土生土长的乡里人时不时就拿着小怡来教育自己的女儿“乖女儿听话将来找一个像小怡姐姐一样有钱的好女婿”。
  小怡很快就成了男孩心目中的豌豆公主,他总是隔三岔五的骑着他那辆崭新的光阳女式摩托车来学校找小怡,又总是带着小怡扬起一阵尘灰把古老而贫瘠的小山冲抛在身后。而小怡也正如翁老师所说的找回了魂魄,她终于是走出了封闭的斗室,走进了冬日的暖阳。她阴晦了好些日子的脸色又开始变得红润了,校园又开始听到了她无忧无虑的歌声。
  只有我,一夜间成了广阔的旷漠上赤裸着全身的捏着利刃的武士,我追求一种复仇的死人的目光,却无法追求到沉浸于生命的飞扬的极致的欢喜。小怡,她用一把无血的杀戮把无情的利刃刺向我的心窝深处。
  很快我发现我错了,我妄自把自己自诩为她复仇的对象,妄自把烟草局男孩当成她爱之深恨之切的复仇的利剑。其实我只是她的故事里一个多情的配角,我只是在为主角的粉墨登场前拉响爱之序曲。
  我收到了小怡的结婚请柬。她把它装在一个信封里,从邮局寄给我,而她最大的仁慈就是在信里她给了我一个恰如其分的解释:
  我知道我们一定感到彼此都很疏远,其实不然对于我来说,我是个做人做得很失败的角色,我不祈求你的宽容,只是期待你衷心的祝福。
  我参加了她的婚礼,那是一个隆重热烈而又不失奢华的婚礼,小怡穿着洁白的婚纱,戴着白金戒指的纤手任新郎牵引着,幸福而又温馨。小怡沿着红地毯走进婚姻的殿堂,心无旁骛,一直走下去,走下去……
  我喝醉了。我拼命地喝酒,一杯一杯又一杯,终于坚持不住了,便踉踉跄跄地走了出来,倒在装满红玫瑰的花篮上。
  归来了,分外的疲惫,瘫倒在沙发上,脑袋昏昏沉沉地膨胀起来。
  忠泡了一杯浓茶,走了过来,怜爱又不失温柔地说:“喝了吧,喝了就会好些。”
  我端起茶杯,猛地喝了一口,茶水误入气管,一个喷嚏,茶,酸水,唾液,苦汁连同眼泪,一齐喷到忠的身上。
  忠的眼睛湿润了,她搂住我的头,让我昏胀的脑袋埋在她的双乳间。我的眼泪像夏日的雨,倾盆而下,汇成了一条小河,汹涌澎湃,一齐涌入忠的心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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