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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三

作品名称:姻缘      作者:高永强      发布时间:2024-12-30 13:28:37      字数:4421

  二
  吃完饭后,妈妈眼里就恢复了她的种种可怕的“神采”,继续欺压陈思,她依然不肯放过他。但陈思摆出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架势,顽强地对抗着,他想活下去,想给自己一条生路。
  几天之后,爸爸的一个师范同学,也就是陈思的叔叔——高叔,邀请陈思和他的妹妹到他家里玩,陈思就和妹妹陈静一块去了。
  高叔家有两个孩子,大的是女儿,叫丽娟,正在上高中。小的是儿子,叫阳光,正在上初中。阳光正是蹿个子的时候,两条腿又细又长,上身也不粗,让人想起庄稼地里又细又高的高粱。他话语不多,但是脸上诚挚而又热情,打心眼里喜欢陈思和陈静到他家里玩。
  丽娟漂亮极了,是一个绝色女子。尤其是那双眼睛,动人魂魄!陈思见到她的第一眼,在内心里就赞叹不止,世间竟有如此好看的人,真让人百看不厌!陈思真想用照相机偷偷拍下许多张照片,回到家每天可以偷偷地看。若他的眼睛是照相机就好了,眨一下眼睛就拍一张,可以任意地拍,自由地拍。拍下的照片,想什么时候看,就什么时候看,想怎样看,就怎样看,想看多长时间,就看多长时间。啊,这个念头,想想都觉得美,可是,永远都不能实现!
  陈思来到丽娟的房间里。丽娟坐在她的床沿上,动情地看着他。更准确地说,是看着他的眼睛——将她浓浓的爱意,倾注到陈思的眼睛里。她渴望陈思从现在就和她好,开始追她。命运给她的,可能就这一次机会,她以后怎么才能遇见他?该出手时就出手,决不能贻误时机。她决心做一个勇敢的姑娘。她的胸部饱满,从上衣里非常明显地凸出来,非常好看——她发育成熟了,而且,刚刚发育成熟,全身上下都水嫩水嫩的,正是一个女人最美丽的时候。
  陈思当然想追她。谁不爱漂亮姑娘?于是,他坐在她的床沿上,热情地问她:
  “你上高中了?”
  “嗯。”
  “高几?”
  “高三。”
  陈思突然间像是受到了惊吓——她正在上高三啊,正要考大学啊,这可是关键时刻,是改变命运的时候,如果这时候,他去追她,让她分心,不是耽误她一生的大事吗?爱她,就得为她好,设身处地地为她着想,他可不想成为她的个人历史中的罪人。于是,他就把他对她的爱深深地压了下去——他做出了一个痛苦的决定:决不能追她。让她自由自在地学习,祝她在高考中考出个好成绩。于是,他关心地继续问她:
  “功课很紧吧?”
  “对,几乎没有一点玩的时间。”
  “你现在是关键时刻啊,每分每秒都很重要!”
  “是啊。”
  “你知道吗?我曾经很想上高中,可是父母不让我上,怎么也不让我上。所以,我很羡慕你!”
  “可是,上高中太累!”
  “唉,这是没办法的事。可是,累过去就行了,考上大学就轻松了。不像我,只考上个中专,最低的学历了,真是没办法!”陈思说话略有些口吃,这一段话却说得如此顺溜,让他叹为观止,又暗自庆幸。他知道,当他一忘记自己有口吃这个毛病的时候,他就能超水平发挥,像一个正常人。他只想丽娟能考出个好成绩,所以,暂时把他的这个要命的毛病忘却了。
  “嗯。”
  “今天怎么没上学?”
  “今天是星期天,两个星期歇一个星期天。”
  “哦。”
  “永强,来!”
  陈思听见高叔在堂屋里喊他,就忙站起身来,向外走去,来到堂屋里,妹妹也在里面。高叔站起来,手里拿着一个红通通的大苹果,向陈思递过来:
  “永强,吃一个苹果吧,这是我们本地最好吃的红富士苹果!”
  陈思不好意思,没有接。高叔硬往他的手里塞,陈思“躲闪不及”,只好接住了。高婶子在一旁说:
  “你尝尝,一尝你就知道,味道好极了!”
  陈思把苹果拿到嘴边,刚要咬,就闻到了一股清香,像是花朵的香气,沁人心脾。就急忙咬了一口,呀,果然,味道好得不得了,甜甜的,嫩嫩的,香香的,是给嘴巴和舌头的一次甜蜜的盛宴,是自然长出来的最好喝的饮料。
  妹妹在一旁大口大口地吃着。她从小就爱吃水果,这会儿,连话都顾不得说了,在专心致志地享受着吃的快乐。兄妹俩正吃着,听到丽娟在外面喊他们:
  “永强,永健,出来吧!”
  陈思和陈静就一边吃着苹果,一边走了出来。陈思见丽娟拿着羽毛球拍和羽毛球,笑盈盈地看着她的心上人。她对他说:
  “赶快吃苹果,吃完咱们好打羽毛球!”
  “好啊,你们家的苹果真好吃!”
  “是吗?”丽娟笑了。白净的脸上红红的。陈思突然觉得,丽娟的脸就像这红红的苹果,又好看,又好吃。看丽娟的脸,就像在吃着这种苹果,越吃越好吃,越吃越甜蜜。于是,他一边吃着苹果,一边装作漫不经心的样子偶尔看一下丽娟的脸,有时候就是短短的一瞥。目光刚一落在她的脸上,眼睛上,就赶快移走——他真怕惊动了丽娟,怕她生气,怕把她像一只小鸟给惊飞了。
  高阳从他的小屋里走了出来,准备和他们一起出去打羽毛球。
  这时,他无意中发现,堂屋里的高叔和高婶子都惊喜地看着他们俩,同时向陈思暗示:你若追求我们的女儿丽娟,我们就愿意!一刹那间,陈思在心中升起了追丽娟的欲望,美好而又甜蜜。他多想把她抱在怀里,他多想亲她的脸蛋她的娇嫩的小嘴巴,他多想把她……可他转念一想,丽娟一旦考上大学,就是大学生了,而他,不过是中专生,最低的学历了,哪能跟人家相比?人家像只白天鹅,他像个癞蛤蟆;人家是只金凤凰,而他不过是个土鳖子!唉,长痛不如短痛,明智点,趁早放弃了吧!况且,丽娟的爸爸是他的叔叔,追他的女儿多么不好意思,怎么好意思下手呢?于是,陈思决定不追她。
  丽娟是陈思错过的一个好女人!
  吃完苹果,他们一起打羽毛球。
  打羽毛球时,丽娟一直含情脉脉地看陈思,希望陈思能明了她的心意,开始追她。她需要他。无奈陈思“去意已决”,仿佛是铁石心肠,仿佛是,不懂爱情的人。
  那横亘在他们中间的,几多甜蜜,几多忧愁!
  打完羽毛球后,陈思和妹妹就回家了。他和丽娟的缘份就彻底结束。丽娟难道还能跑到他的家里以目送情?丽娟难道非对他说出来“我喜欢你”?
  唉,谁能帮助他们俩?谁能拯救他们俩?
  可怜的丽娟!可怜的陈思!
  唉!
  
  三
  回到家里,继续他的灾难。
  妈妈好像一个大老虎变成的,时不时地向他现出原形。而且,她这种老虎和一般老虎不一样。一般老虎捕捉鹿、羊和牛,而她,只吃人,而且,只对他感兴趣。当然,她是否吃过其他人,陈思不知道,陈思只知道,她光想吃他。当她向他现出原形的时候,没有虎身子虎爪子和虎尾巴,就是一个虎头,一个穷凶极恶的虎头,想要一口吞下他的虎头,阴气沉沉的虎头,想要扑过来的虎头。
  妈妈好像又是一个鬼。鬼头鬼脑鬼脾气。对他好的时候,热情似火,眉飞色舞;对他恶的时候,恨不得一下掐死他咬死他。陈思怕极了!
  他只好孤独地搞他的文学。他觉得著名作家刘恒的获奖短篇小说《狗日的粮食》写得好极了,语言精美、老到,独树一帜。读了好多遍之后,就默写这篇小说。每默写一部分后,就和原文对照,体会作者语言的奇妙。
  但是,文学也救不了他。不能帮他对付妈妈。他的世界天昏地暗,天旋地转。
  终于,就要活不下去了。他想到了死。有一天深夜里,他想出去找死。他一个人,来到午夜的街头,游荡。他来到高高的大桥上,看着黑惨惨的幽深的河面,想要跳下去,却不敢,一望再望,一忍再忍;路中间有一辆车亮着车灯驶过来,他想猛地撞到车头上,却缺乏足够的勇气;他想爬到高楼上,再跳下去,但他一想起跳下的一瞬间的无限的恐怖,就吓住了……
  街上一伙巡逻的民警发现了他,以为他是个小偷,其中一个严厉地询问他:
  “你,干什么的?”
  陈思不敢说实话,只好敷衍:
  “随便逛逛。”
  “半夜三更的,逛什么逛?”
  “在家里睡不着觉。”
  民警还不放心,正要继续询问他,可看他的神情,不像个坏人,就不打算再啰嗦了,就关心地说了一句:
  “别瞎逛了,快回家吧!”
  “行!”陈思诚惶诚恐地说。
  陈思只好回家了。想死,不是那么容易的。
  那还有什么死法?他也不想割腕自杀,太疼。而且,他也不想看着自己的鲜血一点点流光,太恐怖。
  可他光想死,他就是活不下去了。后来,他想到了吃安眠药。他想,吃安眠药可以毫无痛苦地结束自己的生命,悄无声息地离开这个世界,多么好!这是最好的杀死自己的方式,堪称完美!于是,他开始买安眠药。他来到一个诊所,向大夫说:
  “大夫,给我五十片安眠药。”
  这个大夫看了看他的脸色,警惕地问他:
  “你要那么多干什么?”
  “睡不着觉。”
  “睡不着觉也不能要这么多!我们不会卖给你这么多的。”
  “那你能卖给我多少?”
  “十五片。”
  “那我就买十五片。”
  “好吧。不过,年轻人,我得告诉你,这种药有依赖性。”
  “好,我知道了。”
  陈思想,没想到医院还有这种规矩,可能是怕人自杀吧。可是,我偏要自杀,我多上几家医院买就可以了。于是,他买了十五片,又来到两家医院,各买了十五片。这样共买了四十五片安眠药。他觉得,这些安眠药的力量合起来,足以致命。他要亲手送自己上西天。
  回到家里,他没有马上吃安眠药,他想,他就要永远离开这个世界了,尽管这个世界让他绝望,带给他无限的痛苦和无奈,可曾经,也给他那么多的欢喜和快乐,他想再看看这个世界,他想再停留一会儿。
  这时,他想起来,师范时的同桌肖磊毕业前曾对他说过,吃很多的安眠药不一定会死,但如果同时,又喝了许多白酒,就会百分之一万地死去,必死无疑,于是,他找来一瓶白酒,就放在床边。等过一会儿,就着白酒,把安眠药吃下去。
  他来到镜子前,想看自己最后一眼。可是,当他看到自己时,竟被吓了一跳。因为,镜中的自己死气沉沉,尤其是那双眼睛,没有一点光,漆黑漆黑的,没有一点希望,万念俱灭,和死人的眼睛完全一样了。
  当他拿出药片,准备吞下去时,突然有些留恋地环顾了一下周围,看着静静地承载着他的沙发,墙上的从不嫌弃他的宽大的壁镜,还有整洁的地面,穿过窗玻璃的纯净的灿烂的阳光……他就要永远告别它们了,告别这一切。可是,究竟自己为什么会走到这悲惨的地步?为什么非要自己杀死自己?他不知道。难道自己得罪了上天?难道自己触犯了神灵?可也不用搞明白了,自己走投无路,只有死路一条了!自己这一生,就是一个彻头彻尾的悲剧,谁也救不了他!他在心里悲摧地呐喊:永别了!喊完后,他毅然决然地打开瓶盖,就着水,分三次,把四十五片安眠药吃了下去。不知道为什么,他竟忘了喝白酒,忘了喝绝命酒。
  吃完后,大约过了一两分钟,他感觉有点困,就趴在桌子上,这一趴,就睡过去了。他迷迷糊糊地听到爸爸越来越大的惊恐的声音:“永强!永强!永强!……”可他已顾不得这些了,他撇下一切,向死亡飞去……
  他不知道他的爸爸发疯似的找来一个村里的医生,想要救活他。把他抱到床上,给他挂了一瓶吊瓶,死马当活马医。
  在这一段时间里,他无知无觉。他好像既没活着,也没死去,是介于活着和死亡之间的一种状态,一种存在。
  不知过了多长时间,他醒了过来。就像一个刚刚出生的婴儿,刚刚来到这个世界上。对这个世界,有太多的陌生和空白。不知道,这个世界里最大最可怕的敌人,就是生他养他的母亲,他的,“最亲爱的妈妈”!
  不知道他的苦难,不会结束,将继续下去,就像车轮注定要碾压马路一样。
  他的手脚麻木,不听使唤,好像不是自己的,是别人的。姑姥姥来看他,给他倒了一杯开水。结果他拿不起杯子,杯子倒了,烫伤了他的手。姑姥姥赶快给他买来烫伤药,给他涂上。他一句感谢的话都说不出口,好像没有舌头。
  他像一个九十岁高龄的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就要“入土为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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