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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继母进了家门

作品名称:向阳而行      作者:溪水常流      发布时间:2024-09-03 20:45:56      字数:3889

  日升月落,岁月更迭。山寨的日子过得倒也飞快,转眼间,于小颖就到上小学的年纪了。
  按照于得福的初衷,于小颖念不念书,实在无关紧要,反而白白要花掉家里一大笔钱。伺弄庄稼,割草喂羊,刷锅洗碗,认识几个字,会算个数儿,就足够了。
  于小颖之所以能走进小学大门,一是张贵凤的极力反抗,加上任由于得福农忙时节也时常游手好闲,二来是慑于国家的《义务教育法》。
  自然,于小颖的五年小学就读得跟所有的孩子不同:她除了上学时间,其余时间,绝大部分都花费在家务劳动和田里活计上了。好在于小颖天资聪颖,或许从小就摔打、历练了勤奋用心的性格,她的学习成绩一直稳居同年级第一。这也给张贵凤孤寂累苦的日子里增添了几分希望,成为她吃苦遭罪生活里唯一的精神寄托。
  可是,命运似乎要专门跟这个苦命的农家女孩儿过不去似的。从于小颖记事的时候起,家庭重担几乎全压在母亲一个人身上。就在前年春末夏初,不堪重负的母亲患了精神分裂症,原本争吵声不断的家庭陷入更加难堪的境地。
  这时,于小颖正读初中二年级。于得福有了充分的理由让于小颖下学,分担母亲落下来的越来越多的活计。母亲张贵凤虽然常常丢三落四,经常丢掉了家里家外的活计,可潜意识里,让女儿读好书,考上大学,摆脱眼前无边的农家女命运的念头却不但没有丢掉,反而更加根深蒂固,让她在于得福每每要终止于小颖读书权利的时候,以命相拼。于小颖的读书生涯就陷入了三天打鱼、两天晒网的境地。这个年仅十四岁的农家女,常常不得不夹在父母水火不容的要求里进行着两难选择——既要尽最大限度地承担起繁重的家务和农活,还必须把书念好。前者,是为了维持这个贫弱得经不起任何风浪的家庭的基本生存;后者,则既是为了给可怜的母亲一个交代,更重要的,是为自己奔个好前程。
  于得福迫于街坊的压力,有所收敛好吃懒做的毛病,拿出了更多的时间和体力,投放在田地里。只是,这样窘迫的生活仅仅维持了不到两年。去年那个寒冷的冬天,母亲张贵凤悄无声息地走进了后山水库,溺水身亡!
  于得福不仅好吃懒做,还对女人有着难以抑制的需求。所以,在张贵凤离世不到一个月,竟然出乎所有人意料地领回家一个女人。
  女人是邻村李家庄的,叫阮秀兰,南方人;生得矮小,黝黑;模样倒算俊俏;带着一个正读小学四年级的儿子。她男人比他大十五岁,家境不好,在本地讨不起婆娘,便花了三千块钱,从南方买来了阮秀兰。
  阮秀兰好看,不中用,跟于得福相同的是,好吃懒做,自然也迷恋打扑克、打麻将;不同的,一是特别喜好打扮,除了农忙时节做三顿饭,从不料理家务,不管农时多么不等人,她从不下地干活,二是对自己的宝贝儿子疼爱得不得了。
  比她大十五岁的男人买回了这么一只花瓶,自然极为不满,但争吵了一段日子之后,也只能忍气吞声,独自一人,家里家外,忙得整天跟个旋转不停的陀螺。
  不久前,阮秀兰的男人死于一场车祸。
  于得福听到这一消息,无师自通,亲自登门向阮秀兰求婚。
  阮秀兰摸把眼角的泪水,盯着于得福,冷冷地说:“就你?远近都出了名的懒汉,为了自己身子舒服,舍上自己的闺女,把自个的老婆逼得得了精神分裂症,跳了水库,还想跟俺过日子?”
  于得福脸憋得通红,像深秋寒霜打透了的柿子,嗫嚅半天,说:“人是会变的。你别管我懒不懒,反正我上顶着天,下踩着地,我向你保证,敢保不让你跟大宝受丁点儿委屈。”
  阮秀兰像看外星人一样地看着于得福,半天,嘲讽道:“说的比唱的都好听哈,我就问你,你知道不知道我跟你一样好吃懒做,馋,而且看见麻将桌就拉不动腿?”
  “当然知道,三里五村,你……跟我一个样……出名。”
  “那你怎么保证,让我跟大宝不受丁点儿委屈?”
  “我……我自从小颖妈去了,勤快多了,我……还是个讲信用的人,小颖,这段时间,我差不多没增加她的活计,而是遵守她妈走的时候留下的那句话:‘让小颖把书念下去。’你要是不信,现在就可以去于家沟,随便打听。”
  阮秀兰瞥眼于得福,反问道:“这又能怎么样?穷得一个叮当响,能养活得了我跟大宝?”
  阮秀兰转身进了正房,“咣当”一声,关了房门,把于得福丢在空落落的院子里不停地咽唾沫,心里骂道:“不知好歹的寡妇,又懒又馋,花钱的祖宗,老子肯要你,还不是可怜你?还不是老天开眼了?”
  房门突然拉开,阮秀兰探出那只圆滚滚的脑袋,呵斥道:“你不赶快走,还赖在这儿干什么?想辱没老娘的名声啊?连只癞蛤蟆都不是,还想吃天鹅肉……”
  “我日你姥姥!”
  于得福心里狠狠骂道,逃离阮秀兰家院子。
  于得福怒气冲冲,伴着难以言状的羞恼,不时踢飞着脚下的小石子,出了李家庄。可是,没走出多远,心里忽然亮堂起来。他摸把乱蓬蓬的头发,“噗嗤”一声笑了:“奶奶的!一个又懒又馋、就知道穷打扮的寡妇,除了我于得福不嫌弃,天底下还有哪个彪男人肯娶你啊?老古话没有错说的,功夫下到了,合抱老粗的大铁棍都能磨成针,不是?”
  于得福兴高采烈,没有回家,直接拱进镇上一家小吃部,填饱了肚子,这才跑回家,揣上家里唯一的一张支票,屁颠屁颠地直奔李家庄而来。
  这张支票上有一千元定期存款,是张贵凤活着的时候,偷偷积攒的,用作关键时候供女儿于小颖念书用的;要是于小颖考不上大学,就用作她的嫁妆。张贵凤在奔赴后山水库之前,除了桌面上留给于得福父女那封遗书之外,把这张存单连同一张纸条偷偷塞到了于小颖的文具盒底下。张贵凤交代了这一千元存款的用途,并一再嘱咐于小颖,千万别让于得福知道这笔存款。可是,张贵凤生前怎么也没有想到,于小颖发现这张纸条和存单,捧在手里,失声痛哭的时候,于得福一头拱进女儿房间……
  一千元存款,这对别人家来说,真的是不足挂齿,可对于得福家里来说,无异于一笔相当客观的财富。于得福自然眼放绿光,盯着这张存单,心里爆发出一把抢过来的冲动。可是,他明白,对刚刚失去了妈妈的女儿来说,硬抢,万万使不得,只能智取。而对于小颖来说,这笔钱,用不用到自己身上,什么时候能用到自己身上,都不重要;重要的是,这一千元钱里面,凝聚着妈妈一生的心血和对自己念好书、将来能奔个好出路的厚望,是万万不可落在父亲手里,进而用不了多久就会被好吃懒做的父亲挥霍殆尽的。
  在接下来的几天里,于得福表现得破天荒地与以往不同,不光不再对张贵凤那份硬要于得福保证让女儿把书念下去的遗书愤愤不平,而且非常勤快地包揽了差不多所有的家务和农活,对于小颖的学习也非常地关心,竟然第一次过问起女儿的学习成绩,并真心实意地叮嘱女儿:“一定要把书念好,别辜负了你妈的那片心意。”把于小颖感动得热泪盈眶,偷偷跑到张贵凤坟前,倾诉衷肠:“妈,爹彻底变好了,您在那边,安心吧……”
  于得福见时机成熟,恳请王水英过来,操刀掌勺,张罗了几个菜,包了饺子,说要让于小颖吃一顿好饭,也预示着女儿今后的学习能像今晚的这顿好饭好菜一样,好上加好。然后,信誓旦旦,争取到了女儿的信任,把这一千元的存单交给他妥善保管。
  于得福手捧着存折,抑制着内心的激动,当着于小颖和王水英的面,走到供奉张贵凤的临时供桌前,朝张贵凤的遗像连磕三个头,说:“贵凤啊,你就放心吧,从今往后,不管家里有多难,这笔钱,我都守好,绝不动一分一毛,完全按照你的意愿,用在你希望用的地方……”其情真意切,容不得半点儿怀疑,让于小颖热泪盈眶,王水英鼻翼翕动。也许,在这一刻,于得福的这番表白,的确是他内心世界的真实写照。可是,没过几天,面对李家庄阮秀兰客观上对他产生的不可抗拒的诱惑,换句话说,于得福一刻也离不开女人的生理需求,让他一下子就把自己的这份信誓旦旦抛得无影无踪。
  于得福第二次来到李家庄阮秀兰家里求婚。
  阮秀兰自然不容于得福张口,连推带撞把于得福赶到大街上。
  于得福心一横,干脆拿出死猪不怕开水烫的姿态,对着被栓上的街门,喊:“阮秀兰,你要是不开门,我就一直守在这儿,一会儿,全庄的人都来了,我当众宣布咱俩的婚事!你要是开了门,容我把话说完,说不上我没了指望,还真就不喜得要你了呢!”
  阮秀兰隔着院门,低声说:“你还不快滚,我可喊人了,就说你上门强奸我!”
  “好啊,你就使劲喊吧。反正我强没强奸你,公安有的是办法证明我的清白,相反,我要是喊,是你主动勾引了我,想反咬我一口,看谁能受得了!”
  片刻,阮秀兰打开了院门。
  于得福掏出那张千元存单,朝阮秀兰慢慢晃悠着,说:“看清楚了,一千块呢!”
  阮秀兰有些意外,瞥两眼存单,迅疾撇撇嘴,说:“啧啧,一千块钱,你也拿得出手?而且,上面根本不是你的名字,你闺女的名字,你糊弄谁呀?”
  “你傻不傻啊?连我闺女都有自己的存单,你就不好好想想,我是一家之主,能没有更多的存单?我可是实话告诉你,我闺女的存单,根本不止这一张,我呢,不光存单的数量多得多,每张存单上的钱数也多得多。我要是没有点儿钱,我就是再怎么喜欢你,再怎么想跟你搭伙儿过日子,敢这么有底气地亲自登门向你求婚?”
  “嘁,当我是三岁毛孩子啊?你既然有那么多存单,为什么不拿上有你名字的存单呢?谁知道这是不是你闺女这些年书一直念得好,得的奖学金积攒起来的,让你偷出来了?”
  “你!”于得福心里叫苦,嘴上却硬邦邦的,一副被冤枉了的样子,发狠道:“好你个阮秀兰,放着眼前天上掉下来的馅饼不要,也就算了,不许你侮辱我的人格!我告诉你,阮秀兰,老古话没有错说的:‘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我于得福可是不冒烟的财主!我于得福是真心实意看上了你,并敢发誓,不让你跟你那宝贝儿子宋大宝受丁点儿委屈。你要是觉得行,就跟我去于家沟,我于得福是驴是马,咱俩过几天日子,试试,你就知道了,反正咱俩可以先不登记,你觉得不行,再拔脚走人也不迟,反正你也不是黄花大闺女,没有亏什么;你要是觉得我于得福对你跟大宝不薄,咱就登记结婚,正儿八经地过日子!”
  阮秀兰就跟在于得福后面,进了于得福家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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