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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新婚快乐

作品名称:流年      作者:沈流年      发布时间:2023-04-29 19:11:35      字数:6028

  延误了3天,我终于踏上了L市的旅程。有了前车之鉴,从购票到登机,我都亲力亲为,特别是身份证等贵重物品,我一直紧拽在手里。不然,我真不敢保证,陈洛尘会不会做出更离谱的行为。陈洛尘自然和我同行,他出发前所说的学术交流活动纯属子虚乌有,在Q市的这几天,他一直陪着我吃喝玩乐,并没有参加所谓的什么活动,这一点都不出乎意料。甚至,我在心里猜测,他从一开始就是为我而来,并不是碰巧遇到的偶然,而是刻意为之的必然。知晓了这一点,我并不再问。问了他未必肯说,而自然也赶不走他。我只是在心里说,等到L市见到陆以墨,他如果愿意继续当这120瓦的灯泡,我也不反对。只要我不尴尬,尴尬的就是别人。
  飞机穿破云层在空中平稳运行,望着大片大片的云朵从机身下掠过,我由紧张变为松驰,已经飞行在去往L市的空中,我终是离陆以墨越来越近。坐在靠窗的位置,我与陈洛尘中间隔了一个人,他本想与旅客调换位置,见我将目光望向窗外,刻意与他拉开距离,遂断了念头,转而与身边的旅客聊得火热。旅客是一位中年妇女,看装扮应是去往L市旅游,言语中带着浓重的川渝口音,陈洛尘与中年美女相谈甚欢,时不时撩拨得女人哈哈大笑。我不否认,陈洛尘有一张能说会道的嘴,而女人不管到了任何年纪,都喜欢听好听的话。陈洛尘自是掌握了人们的心理,他永远知道对什么样的人说什么样的话。这让我想起老家有一句俗语,对人说人话,对鬼说鬼话。
  看着窗外的云朵久了,视觉容易疲劳,知晓目的地不会错后,我安心地进入了睡眠。我睡得很不踏实,进入了一个熟悉的梦魇。我在一片草地上走着走着,走到了乐闽河边,置身于一片荒凉的河滩上,我发现来路在我走的过程中越来越远,后来竟然模糊得看不到一点影子,我飞快地奔跑起来,跑着跑着,跌倒在河滩上,身体被什么东西划破了,血流了一地。我惶恐地想大声喊出来,却一点声音也发不出来,密不透风的黑将我层层包围。我声嘶力竭地大叫,手脚并用地抓着,终于在一片漆黑中惊恐地醒来,什么也看不见,外面黑乎乎的,身体轻飘得连抬手的力气都没有。我又继续往前走,走了很远很远,来到一个陌生的地方,道路两旁摆满了鲜花。我本来还在睡觉,飘来的花香让我忍不住打了一个喷嚏。我是过敏性鼻炎,对花粉特别敏感,只得捂住鼻子。心想怎么走到这了。恍惚间,陆以墨站在道路尽头向我招手,我快步跑过去,正要抓住他时,他却不见了。我在花海里茫然四顾,却看见他和一个我不认识的女子站在花丛中相拥而笑。
  “陆以墨....”我大叫一声醒过来,窗外仍是白茫茫的云海,摸着碰得生痛的脑袋怔忡,“这是什么梦?”
  陈洛尘中断与旅客的谈话,隔空递给我一瓶水,“怎么了?”
  “女朋友?”旅客赶紧站起来与陈洛尘调换位置“不早说,我貌似成了银河,把牛郎织女隔开了。”
  “女性朋友。”陈洛尘边纠正边坐到我身边来。“小年,你是不是做噩梦了?”
  “没事。要到了吗?”我揉了揉眼睛,清醒过来,窗外仍是棉絮一般的云朵,白得耀眼。
  半个小时后,飞机稳稳地停在L市国际机场,陈洛尘如往常一样帮我提行李箱,我则空手空脚走在后面,心里莫名涌起一种亲切感。因为是夏天,L市同样很热,但和Q市的热不同,Q市的热属于热带雨林气候,闷热、多雨、潮湿,而L市则是温带大陆气候,干燥、少雨,湿度低。此时,L市的地面温度是34.5摄氏度,这个温度与古城甚至南溪的温度差不多,让我在心理上没有落差。虽然我是第一次来L市,只因为是陆以墨的家乡,无端地觉得亲切,连呼吸的空气都是熟悉的,我和他终于同在一片天空下。接下来的时间,我会去走他走过的路,吹他吹过的风,看他读过的学校,逛过的街道,吃过的食物。
  走出机场,照例停靠着很多出租车,车身上无一例外都装饰着L市欢迎你的字幕。我和陈洛尘刚拖着行李出来,就有车子开过来,“两位同志去哪里?需要服务吗?”
  “咱们先去哪里?”陈洛尘问我,不像在Q市,什么都是他在安排,我只需跟着。他自然明白,到了L市,我根本不会服从他的决定。
  “等等。”我站在一旁打电话。事先,我并没有告诉陆以墨要过来,我只是把L市当成一次旅游。
  电话响了很久都没有人接,我正准备挂掉重拔时,却接通了。那边的背景很吵,我“喂”了半天,也没听见陆以墨的声音,只得挂掉准备重新打过去。隔几秒,陆以墨将电话回拨过来,我赶紧接听。
  “小年,怎么啦?”听到他的声音,长途䟞涉的疲惫一扫而空。
  “你在哪里呢?”我得确定陆以墨在那里。
  “我在丽景春天酒店。放暑假了,学校应该没人了,你也早点回家去陪陪阿姨。”他以为我还在古城国际学校。
  “陆以墨,你在丽景春天吗?应酬还是聚会?”我没回答他回家的事,再次确定他的行踪。
  “....”他明显沉默了一会,“没事。”
  “陆以墨....”我本想告诉他我来L市,却听他在电话里说“小年,我这会有点事,晚点打给你。”
  然后,挂了电话,留我一个人在风中凌乱。陆以墨有这么忙吗,以往通电话都是我不挂电话,他永远不会先挂断。我想,等我到了酒店给他一个惊喜,看他还能怎么样。
  “咱们去丽景春天酒店。”我将手机捏在手里,对陈洛尘说道。
  “好。”他将行李放进计程车里,跟司机报了地址。
  一路上,我都在想陆以墨在酒店干什么?家庭聚会吗?我这个样子过去合适吗?从Q市出发时只想着早点见到他,都没准备什么礼物,空着手去合适吗?
  “小年?”陈洛尘见我有点心神不安,伸手过来摸了摸我的额头,“没事吧?”
  “啊?”我回过神对他甜甜一笑,“没事啊。”只是有点紧张而已。后半句话没说出口,纯粹怕陈洛尘笑话。毕竟,第一次去见陆以墨的家人。
  “我在”。他拍拍肩膀,“这里随时让你依靠。”
  “去。”我捶他一拳,“我去见他的家人,又不是见阎王。”
  雁势连云侵岳影,蝉声隔树见河流,黄河水穿城而过,带着明显西北风情的建筑,随处可见的清真面馆,黄河母亲的雕塑从车窗外一一掠过。来之前,我不仅在百度上探索了若干关于L市的介绍,还去图书馆查阅了大量关于L市的资料,从历史沿革,地域面积,自然资源,人口现状,风土人情到风俗习惯、天气状况、景区景点、地方美景都做了详尽了解。当时就是想知道陆以墨是在什么样的环境里长大的,想了解关于他的一切,然后融入他的环境,他的世界,他的生活。所以对L市之行,早在一个多月前,我就开始谋划,若不是陈洛尘的偷梁换柱自作主张,我早已经来到L市。对于一个城市来说,在我没有来之前,它于我是陌生的,甚至终其一生我们都有可能擦肩而过,在我最早的规划中,拉萨、新疆、青海、杭州、上海都曾在我的计划之列,唯独没有L市。只是因为陆以墨,我对L市才生出了向往。
  “丽景春天到了。”司机将车子停靠到酒店门前,早有等候着的服务生过来打开车门。
  “到了么?”我下得车来,陈洛尘到后备箱取行李。
  “住宿还是就餐?”服务生是个年轻小伙子,1.8米的身高,他向我微倾着身子,露出职业性的笑容。
  “我们先找人。”我仰起头对着服务生笑,确实是要先找到陆以墨才能决定是在这里住宿还是就餐。
  “请问,你找哪位?先生还是小姐?是在这里就餐的吗?”服务生还是微笑着,礼貌有加。
  “陆以墨。”我回答,不管服务生是否知道。只是,觉得这个名字从嘴里说出来都带着亲切和甜蜜。
  “陆总么,他今天在这里举行婚礼。你们是来参加他的婚礼?请随我到这边。”服务生仍是笑着。
  “?”轰隆一声,似有惊雷从头顶辗过,强大的电流击中我的身体。我一时没站稳,脑袋里电光火闪,无数的东西在往外涌。
  “谁的婚礼?”我的身体在微微颤抖,是被刚才的电流击中的。说话时牙齿都在打颤。
  小年....小姐....
  陈洛尘和服务生的声音同时响起,“你没事吧?”
  我使劲咬住嘴唇,每当紧张时我都喜欢咬嘴唇,这个毛病一直改不掉。正是三伏天,酒店大堂空调的温度调得很低,冷气在空旷的大厅里漫延,而我却很热,脸上手上身上都是汗水。谁说L市冬无严寒夏无酷暑,今天天气预报L市的气温34.5摄氏度,即使是在有空调的地方,冷气冲散了表面的躁热,身体深处的热量仍会涌出来,像我这种冬冷夏热的生物,冬天像蛇一样冰凉,夏天自然就会像火炉,稍微动一下全身都在淌汗。我抬手抹了把额头上的汗,没事。
  陈洛尘伸手过来搀扶,“要不我们把行李寄存在前台?”
  “嗯。”我胡乱地点头。
  服务生带着陈洛尘过去寄存行李,我开始四处打量酒店的布置。我很少住酒店,还记得第一次出差时住酒店,我连浴室水龙头的开关都找不到,像刘姥姥进大观园,在浴室里摸索半天才终于将水放出来。这个酒店应该很高档,头项上悬挂着巨型水晶吊灯,无数的珠子从空中倾泻下来,如梦似幻,璀灿夺目。四周布置着粉色气球,还有一幅巨型海报,上面的男人我认识,是穿着白色西服的陆以墨,他依偎在身着白纱的女子身旁笑容灿烂。如果说刚才我还有一丝幻想,以为自己听错了,应该是和陆以墨同名同姓的人在这里举行婚礼。此时,现实和理智都告诉我,这一切都是真的。陆以墨将在丽景春天酒店和一个名叫许素云的女子举行婚礼。我在大脑里一遍遍搜索,是我疏忽什么了吗?还是陆以墨隐藏得太深了,以至于到最后一刻,我都不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
  “小年?”陈洛尘过来握住我的手,“要不,咱们离开这里。”
  “不。”我脸上的汗被风吹干了,许是大厅里的冷气确实太足,竟然又开始觉得冷,彻骨的寒意从心里冒出来,一丝丝,一点点,一缕缕漫延至全身,整个身子都是冰凉的,说出来的话也没有一丝一毫的温度。
  “两位请随我走这边。”还是那个高个子的服务生在前面带路。
  我抬腿跟上去,陈洛尘想搀扶,我推开了。“陈洛尘,你看我运气多好,开盲盒都能找到金色的珍珠。来L市旅游,又赶上一场免费的婚礼。下回,我是不是要去买一块原石?”
  “小年。我和你一起去。”陈洛尘紧紧握住我的手,他的手很有力,我想甩都甩不掉,只得由着他。
  随着服务生往前走,跨过一道玻璃门就到了酒店后面,视野一下变得开阔起来,原来酒店后面别有洞天。到处是高大的棕榈树,我和陈洛尘在Q市时见过这种树,树干呈圆柱形,叶柄有分齿,在南溪也有这种树,只是很矮小,许是气候的原因。小时经常把这种树的果实取下来,乘其不意丢进旁人的衣领。据《山海经》记载,石翠之山,其木多棕是也。棕榈有较强的耐阴性,喜温暖湿润的气候,所以这种树多生长在南方。橘生淮南则为橘,生于淮北则为积。叶徒相似,其实味不同,所以然者何?水土异也。
  再往前走就是花园,里面栽种着各种各样的花卉,有些我能叫出名字,比如蔷薇、玫瑰、月季和绣球花,更多的是我叫不出名字的花卉,随处可见,眼花缭乱。除了栽种培育的各种鲜花,草坪上,道路旁同样摆满了各式鲜花。这有点像我刚才睡梦里的情景,跟梦里的情景又略有不同。梦里只在道路两旁摆满鲜花,而这里除了道路,凡是入目可见的地方都布置上了鲜花,仿佛不要钱似的。
  透过开满鲜花的月亮,
  依稀看到你的模样,
  那幽蓝幽蓝眼神,
  充满神秘幻想。
  我的脑海里飘过这几句歌词。看,我其实并不悲伤,还能很应景地想起几句歌词。甚至还想起小时候将喜欢的歌词抄在笔记本上和同学传看的情景。上次陆以墨去我家里,我把抄写的歌词翻给他看,他居然能把我抄的几十首歌唱个大半,我就不行了,我是皇家音乐学院包谷粑系毕业的,与其说是唱歌不如说是念歌,大概鬼听了我唱的歌都会从坟墓里爬出来吧。
  再往前走,就听到了噪杂的声音,也看到了婚礼现场。和其他地方的婚礼现场用花不一样,偌大的空地上布置着许多洋桔梗,我并不知道这种花的花名,后来查了百度,知道花语是真诚不变的爱。是新娘喜欢这种花还是因为这种花的花语?我摸了摸僵痛的脑袋,抬起头望向台上。每逢人多的场合,我都习惯在人群中搜索陆以墨的身影。而这一次,我终于不用费心寻找,他就在台上。
  此刻,他穿着白色西服和同样身着白纱的女子站在一起,郎才女貌宛如天人。他全部的心思都在面前的女子身上,他凝视着她,将一枚戒指戴到她手上,眼睛里的柔情浓得要溢出来,说出来的话语也是柔柔的,像蜻蜓立在水面上,“你愿意做我妻子吗?”
  “我愿意。”女子的声音同样柔柔的,像沾了蜜。
  “我不愿意。”我的声音却像破布一样,沙沙的,哑哑的。
  两个声音同时响起,有人望向台上,更多的人望向我。天知道,一向不喜欢被人围观,更不想成为焦点的我有一天会以这种俗套的方式出现在众人面前。陈洛尘大概知道我的,人多场合说话拧巴,紧张时满脸通红浑身冒汗。他想过来扶住我,我用眼神制止了他。
  陆以墨终于发现了我。其实一路走过来,很多人都注意到了我。毕竟,来参加婚礼的人不是亲戚就是朋友,或是亲戚的亲戚,朋友的朋友,我在这里除了陆以墨,谁都不认识我,我也不认识谁。一个陌生人闯到婚礼现场,多少会博取一点关注吧。只是,陆以墨关注的焦点不是我。
  他戴戒指的手停顿下来,隔着人群与我相望。两个月前,他告诉我要回老家处理一些事务,那时所谓的事务是不是就是指结婚这件在我看来是天大的事情。而当时,他的态度和行为都告诉我,只是一件平常小事。若是当时我知道了还会不会放他回来?或是我不愿意他还会不会回来?其实,这些都是假设,都是现在的我眼见为实仍不敢相信的事实。从一开始,他就没准备告诉我,而将整个事实瞞得密不透风。
  我就这样定定地望着他,望得眼睛生疼。一年了,我了解陆以墨多少?他的家庭,他的工作,他的经历,他的生活,一切的一切,在我全身心投入这段感情时,自认为我完全了解他,从他抽烟的神态,说话的语气,走路的状态。这一切到今天都只是表象,透过问题看本质,我一直是一个简单的人,不喜欢把事情往复杂了想,就像读书时宁愿死记硬背也不投机取巧。我发觉到此时,我一点都不了解陆以墨。
  “小年...”陆以墨的声音熟悉又陌生,“你怎么来了?”
  “我是不是来错地方了?”我看向他,他气质儒雅,神情矜贵,一如初见时。
  “小年....”他张着嘴,他或许也想解释吧。至少,在这之前,他从没跟我提过分手。那么,我和他在形式上还是男女朋友。
  “或许,我应该说几句祝福的话语。”我望了一下陆以墨身边的新娘,身着白纱高贵温婉,美丽迷人。再看我,赶了一天的飞机,脸上汗渍未干,头发被风吹乱了,胡乱地贴在脸上,要多狼狈就有多狼狈。
  “陆以墨,我祝你幸福。”说完,我转身就走。
  写到这里,各位看官,若是换作你该当如何?撒泼打横砸了婚礼现场还是上去拖着陆以墨就跑?小时候看《铡美案》,秦香莲拖儿带女千里迢迢上京寻夫,陈世美贪图富贵,拒不相认,任凭秦香莲母子啼哭袁求,铁石心肠无动于衷,绝望的秦香莲唱道:
  我受苦供你把书读,织麻纺线理家务。
  抚儿养女孝父母,为妻受尽千般苦,
  终朝每日泪长流,你和新人贪欢笑,
  不念旧人放声哭,无情无义你真禽兽。
  当时就想陈世美真是忘恩负义贪图富贵吗?他不过穷惯了,一朝成名又获公主垂青,权衡利弊之后的选择罢了。
  我以为自己会哭,特别是望着陆以墨时。只是眼晴干涩,那口井里再也没有眼泪冒出来,像一口枯竭了很久的枯井。
  我也以为陆以墨会追出来,电视上不都是这么演的吗?小说里也是这么写的。我甚至想,如果他追上来,我会不会给他一个拥抱或者一个微笑。
  只是,我又错了。自始自终,陆以墨都没有任何行动,他一直站在台上,和他的新娘站在一起,接受众人的祝福。
  而我,不过是一段插曲,有涟漪,没有回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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