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山文学网欢迎您! 用户笔名:密码: 【注册】
江山文学网  
【江山书城】 【有声文学】 【江山游戏】 【充值兑换】 【江山社团】 【我的江山】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首页>长篇频道>经典言情>牡丹花开>牡丹花开(四)

牡丹花开(四)

作品名称:牡丹花开      作者:钟宝妹      发布时间:2012-10-02 13:01:17      字数:6062

  接下来的几天里,林文华奉命陪着他那刁钻跋扈的“妹妹”。两人的脚步几乎走遍了整个城市的旮旮角角。他们去爬城市的最高山峰,一起看日出、日落,一起去看最豪华的舞台剧,去参加最隆重的舞会,到最美丽的公园里划船,刚刚他们还一起上寺庙祈福。他们在一起的时间很多很多……从他们相识那一天开始,他们就整天黏在一起到这,到那,到很多地方。他们的感情看上去似乎很完美,很多人都误以为两人是天生一对,其实,没有人用心去看,只有他们自己知道,他们的感情裂痕很多。这世间,很多事情肉眼是不可能看清楚的,最完美的东西,瑕疵往往最多。小时候,她喜欢跟他在一块,是因为他好欺负,长大了,她喜欢跟他在一块,那是她喜欢跟他在一块。小时候,他会跟她在一块,那是因为她是他救命恩人的女儿,长大了,他会跟她在一块,那是因为他不想违逆他所敬重的人的意愿。他对她除了敷衍之外,便是忍耐。而她却是从一开始的颐指气使变成了无休止的迁就。两人心中积满了愤懑,怒火,在燃烧,在蔓延,两人的感情已开始向摇摇欲坠的方向行驶。
  “刚刚许了什么愿?”任娇手里拿着刚刚在寺庙里求的佛珠,套在手指上,甩来甩去。带着愉悦的心情问林文华。
  林文华的心绪也不知道飞到哪里去了,半天才含含糊糊答道:“没,没什么?”
  “你骗人。”任娇撅起了嘴,嗔声嗔气地说。
  林文华没有理她。
  过一会儿,任娇又笑着对他说:“你知道我刚才许了什么愿?我不告诉你!”说完脸上透着神秘,似乎想暗示点什么。可他却假装看不到。
  “嗳,文华哥。走慢点。”任娇轻轻地唤着他。
  林文华似乎没听到。
  “文华。”任娇有些生气,轻轻地跺了跺脚,停了下来。
  林文华继续往前走。
  “林文华。”任娇彻底暴怒了,用力地跺了一下脚。“啊!”她叫了一声,佛珠洒得满地都是。
  “怎么了?”林文华停下来,回过头问。
  “哎呀!我的脚。”微微蹙了蹙眉。
  “你的脚怎么了?”林文华走了过去,蹲下去一看,发现鞋跟断了,脚可能扭了一下。
  “看什么?快把我扶那边去。”任娇指了指前面的凉亭。
  林文华把任娇扶过去,坐在石凳上。
  “脚还痛不痛?”林文华问。
  “好多了。”任娇答道。
  “可不可以走路?”
  “鞋跟都断了,你叫我怎么走?”任娇又撅起了嘴。
  “怎么不可以走?”
  “一瘸一拐?”
  “鞋子脱掉。”
  “打赤脚?那多难看?”
  “那你说怎么办?”
  “要不,你背我?”
  “不行,这么大个人了,还要人背?人家看到会笑话的。”林文华很不情愿。
  “不,我就要。”任娇又开始撒娇耍赖。
  “不行,这多难看。”林文华坚持不肯。
  “我说要,就要,不行也得行。”任娇又有些生气了。
  可林文华更生气。二话不说,转身就走。
  “林文华,你给我站住。”任娇气得大吼。
  林文华停了下来,可没回过头,也不说话。
  “你去哪?”任娇问。
  “我去给你买鞋子。”说完就走了。
  过一会儿,林文华提着鞋子回来了。
  “怎么去这么久?”任娇抱怨道。
  林文华瞥了她一眼,把鞋子往地上一扔,说:“看看合不合适?”
  任娇捡起鞋子一看,尖叫道:“你怎么买这种颜色?”
  林文华很不耐烦地说:“你暂时就将就将就,你若是不喜欢,回去之后你可以扔掉,再重新买。”
  任娇穿鞋站了起来,笑嘻嘻地说:“你给我买的鞋子,就算再难看,我也不会扔掉。”
  两人走到大街上,任娇说要逛街,林文华本来想要回去的,可又怕任娇大吵大闹,只好随着她的意。可任娇一逛就逛个没完没了。逛完了鞋店,又说要去逛服装店,逛了服装店,又说要去逛珠宝店。买了一大堆东西要林文华帮她拿。林文华一边走一边抱怨:“下次你要逛街,你叫个丫头陪着,你要我一个大男人抱一堆东西跟在你后面,像什么话。”
  任娇偏了偏脑袋,说:“我才不要哩!丫头笨手笨脚的,我就喜欢你帮我拿东西。”
  两人总算回到了家。下人们见两人回来叫一声:“小姐,林少爷。”紧接着,便有人接过林文华手里的东西。林文华松了一口气,感觉像完成一件艰巨的任务。可他刚走到客厅坐了一会,督军就给了他两张电影票,说:“市长送了两张电影票给我,本来是想叫我跟夫人去看的,可刚巧有事。市长也真是的,这种电影哪适合我们这中年人。还是让给你和娇儿。”
  林文华接过电影票,就好像接一块沉重石头,心里很不痛快,可又得照做。
  吃完饭之后,林文华又得开着车带着任娇去电影院。
  一路上,林文华都心不在焉。他想到他刚到任家的时候。那时任娇矮他一个头,她时常气鼓鼓地仰着脸趾高气扬地对他下达任何命令,一会要他干这个,一会要他干那个。有时,她故意把东西扔到地上,要他捡,他捡起了递到她手上,她又把它扔到地上,再要他捡。有时,会对他说一些难听的话侮辱他。有时,她还会把他推倒在地上,不允许他反抗。可他都忍了。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他不知道他的父母是谁,也不知道他们在哪,更不知道他们是否活着。他指望不上任何人,他只能靠自己。在任家没收养他之前,他吃过很多苦,那种比在任家受任小姐的气要痛苦千万倍。在他又冻又饿快要死的时候,是任家收养了他,给他温饱,他应该像感激上苍那样感激他们。后来他渐渐地长大了,他懂什么叫尊严,什么叫耻辱,在他心里也有了厌恶。当他知道任小姐喜欢他的时候,他对她更加厌恶起来,他永远都不可能喜欢上她的,即使她长得美若天仙。或许她已经忘了,她曾经是怎样欺凌他的,可他一辈子也不会忘。
  任娇忽然把身子一斜,往车上一躺,把两个长长的腿往他的大腿上一放。
  “放下去。”林文华冷冷地说。
  “我不要。”任娇娇声娇气地说。
  “放下去!”林文华重复道。
  “我不,不如把车先停下来,帮我捶捶腿。反正还早,电影院不会这么早开门。”任娇懒洋洋地说。
  忽然一个急刹车,任娇差点从座位上滚了下去。她坐了起来,吼道:“你干嘛?”
  林文华气得恨不得一把抓起她,把她扔出去。
  “下车。”林文华恨恨地说。
  “为什么?”
  “下还是不下?”
  “这是我家的车耶!”
  “不下是吗?那好,我下。”说完打开车门,愤愤地往回走。
  任娇站了起来,两手插着吼道:“林文华,你给我站住。”
  林文华充耳不闻。
  任娇气极之下,又有些口不择言。
  “林文华,你不过是我爸的一条狗。神气啥?”
  林文华听任娇这么说,他的心如万箭穿心,意志更加坚定了。
  可当他走到督军府,他又停了下来。现在回去怎么跟督军解释?他想。于是他又往回走,向另外一路口走去。走着走着,他又看见那个女子。她还是像上次那样,蹦着跳着,在她前面还有一个女子。
  “康玲,快点!”她前面那个女子叫道。
  康玲?原来她叫康玲。他想。他本来跟在她后面。可是他又暗笑自己:人家不把你当流氓看才怪哩。
  后来,他决定到迎春花那里去。刚走到门口,就听见里面有女人争吵的声音。一会,一个女人骂骂咧咧地走了出来。
  “从没见过如此不要脸的女人,成天勾引别人的丈夫。”
  等那女人出来了之后,他才进去。
  “刚刚是怎么回事?”林文华一进去便问。
  “是张太太来这里闹事。”迎春花一脸无所谓。
  “你怎么还跟张先生来往?”林文华却很担忧。
  “不跟他来往,那我吃什么?这里的一切都是他给的。包括这栋房子。”
  “这样下去也不是办法,她也不是第一次来这里闹事了吧!要不,我帮你找个房子。”
  “你?算了吧!”迎春花抽出一根烟点上,吸了一口,吐了吐气,说:“你供房子给我住?我还怕你那个妹妹哩!你林参谋长头衔再大,也不过是人家给的,我可不想害了你。再说,你不是不知道我是干哪一行的,干我们这一行,若是怕,恐怕要喝西北风。我不怕告诉你,我从来未曾怕过任何人。她是市长的女儿又怎样?她要闹,大不了把事情闹大。我是破罐破摔,不痛不痒,只怕她这个千金大小姐脸上挂不住。她闹,她闹,我就怕她不闹。她闹有什么用?就算张先生要把我娶过门,她也没辙。张先生不止一次说要娶我。”说完把烟放在烟灰缸里弹了一下。
  “那你干嘛不嫁?”
  “嫁?我嫌命长了?张先生也不知道娶了多少个姨太太,不是死,就是失踪。市长的女儿整死人,是不会有人过问的。就算是张先生,也只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我还是别淌这个浑水。再说,要我一辈子伺候像张先生那种人,还不如现在死掉。”最后这句话,音拉得长长的,说完还幽怨地看了林文华一眼,又说:“要是实在没人愿意娶的话,那就只好等我赚够了钱,自己做点小生意。”说完又用幽怨的眼神看了他一眼。
  林文华只当没看见。
  过一会儿,林文华问:“有没有酒?”
  “有,在柜子里面,自己去拿。”迎春花说。
  “怎么?心情不好?”迎春花问。
  林文华只顾着找酒,不愿搭理她。
  “大小姐又惹你生气?”迎春花又问。
  “你别提她。”林文华开了一瓶酒,往肚子里灌。
  “要不是你跟她闹翻了,你还不肯上我这来,我还真得多谢她。”迎春花还是带着幽怨的语气。
  林文华只觉得烦燥,不愿说话。
  “别喝了。”迎春花一把抢过林文华手里的瓶子,发现已经被喝得精光,“你还真厉害。走,陪我看戏去。”说着便拉过林文华。
  “你可不许拒绝?上次你说过要请我看戏的,这次补回来。”迎春花生怕他不去。
  两人到了戏院门口。戏院门口堵了一群乞丐,警卫手里拿着棒子,不停地赶。警卫见他们,笑着开了一条路让两人进。
  戏院老板出来招呼客人。
  “哎哟!原来是林参谋长,有失远迎,有失远迎,请上座。”拱了拱手,作了个“请”的姿势。
  林文华刚坐下,戏院老板就走过来问:“迎春花小姐,今儿个要看什么戏?”
  迎春花把戏院老板拉到一旁,叽叽咕咕说了几句,戏院老板点了点头,便下去了。
  一会,戏开场了。
  林文华看了一会,便皱着眉头说:“这戏谁点的?”
  “我。”迎春花答道。
  “什么戏?”林文华问。
  “王魁负桂英。怎么?不喜欢?那换下一出。”
  “下一出是什么戏?”
  “陈世美负秦香莲。”
  林文华脸色一沉。
  “怎么?你还是不喜欢?要不看一出霸王别姬?”
  “你今儿个是怎么了?老是点一些我不爱看的戏。”林文华看出迎春花今天是有心气他,可他只当糊涂。
  “不过是戏而已,你又何必当真?”迎春花话中有话,林文华表示沉默。
  “人生如戏,戏如人生。所有的恩恩怨怨,是是非非也不过是一场场的戏,戏而已。”迎春花大发感慨。
  林文华把戏院老板唤来,对他说:“换了它,全换了,什么戏都好。”
  戏院老板点了一下头,下去了。
  一会,戏开场了。是一出英勇抗日的戏。
  正在人们看得津津有味之时,一群日本兵闯了进来一个一个的站成两排。一个一字胡的长官慢慢吞吞地从外面走了进来。他掏出腰间的抢,朝天花板开了一抢。戏院里的人吓得东躲西窜,连滚带爬地逃出了戏院。
  戏院老板笑吟吟地迎了出来。
  “你好,长官。”戏院老板点头哈腰地打招呼。
  “这出戏我不爱看,换一出。”长官说。
  “好的。”戏院老板说完便到后台去了。
  一会,换了一出三戏牡丹。
  长官找了个座位坐了下来,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
  不知过了多久,长官不经意回了一下头,竟发现戏院的角落里还坐着两个人。长官指着迎春花跟站在他身旁的中国男人说了几句话,像是在询问有关迎春花的事。那个中国男人把嘴凑到他耳边说了几句之后,他站了起来,朝迎春花这边走了过来。
  “你好啊!中国妓女。可否陪我看一出戏?”长官走到迎春花面前说。
  迎春花一听到妓女这两个字,心里很不痛快,于是没好气地说:“中国妓女身贱心不贱,中国妓女不陪日本土匪。”
  “你……”站在长官后面的兵,拔出抢指向迎春花。
  长官把手一抬,示意他放下抢。士兵又把抢放回了腰间。
  “有个性,我喜欢。”长官又向前走了两步,笑咪咪地伸手捏了捏迎春花的脸蛋。迎春花十分厌恶地扳开他的手,却没想到反给他抓住了手臂反手一扳,她的身子像是失去了重心不受控制向他的怀里倒去。长官不怀好意冲着她笑了笑,再把她轻轻一推,她又倒在了士兵们身上。
  “带走。”长官命令道。
  士兵们抓住了迎春花。
  “慢。”林文华站了起来。
  “你是哪位?”长官一脸不屑地看着他。言下之意就是,你是哪根葱?
  林文华不发一言,迅速掏出腰间的抢,朝长官的方向开了一抢。子弹与长官的腰带擦身而过,“嘣”的一声,打中了他身后的玻璃杯。打完之后,还吹了吹枪口冒出的烟,冷峻的面孔上泛起一丝恨意。
  长官身后的士兵几乎同时举起枪,指向林文华。
  这一切发生得太突然了。长官先是一愣,之后便很随意地笑了。他又把手一抬,示意士兵们放下手中的抢,然后拍手笑道:“好,好快的枪法。”
  长官把手背在后面,慢慢悠悠地围着林文华转了一圈,说:“你的胆子倒不小?哪条道上的?报上名来。”
  林文华不理会长官的问话,直接了当地说:“放了她。”他刚刚喝了些酒,可能有些醉了。若是平常,他一定会尽量避免与人发生正面冲突。
  “你说什么?”长官像是听到一个极大的笑话。
  这时,刚刚站在长官身旁的那个中国男人走到长官跟前,他又把嘴凑到长官的耳朵边上叽叽咕咕说了些什么,长官点了点头之后,那个中国男人便下去了。
  “原来是督军的人,真是失敬,失敬。”长官说。
  “放人。”林文华还是那句话。
  “好说,好说,我今天就看在督军的面子上放你们一马。”说完便示意放了迎春花。
  士兵放了迎春花,迎春花忙跑到林文华跟前。
  “走。”迎春花对林文华说,说着就拉着林文华往外走,生怕他又说什么得罪了长官。
  “你回去告诉督军,说我明天要去拜访他老人家。”长官说。
  “刚刚真是吓死我了,我说你今天是怎么了?得罪谁不好,偏要去得罪长官?”等走到外面之后,迎春花才对林文华说。
  “那你呢?”林文华反问。
  “我那是气不过,他要我陪他,你当真让我去陪他?”迎春花说。
  “日本人在我们中国的地盘横行霸道也不是一天,两天的事了,你让我见了他怎么给他们好脸色看?再说,那时你都在他们手上了。”林文华说。
  “你今天可能有些醉了,平常的你不是一个鲁莽的人。平常无论是遇到天大的事,你都能做到镇定自如坐怀不乱。不管发生什么事,你都一定能想个巧妙的法子应付。你知道吗?我最欣赏的就是你这一点,跟你在一起我总有一种前所未有的安全感。”迎春花说。
  林文华自己也认为是有些醉了。
  出了戏院向左一直走一直走,再转一个弯,那里有个荷花塘,荷花塘边上是闹市。听说那原本是一座豪宅,住着一户极有钱的人家,可后来搬走了,搬去哪里,没有人知道,总之是再也没有回来过。豪宅因长久没人居住,荒废掉了,再后来就倒塌了,倒塌了之后,便常常有人到里面去赏荷花。大概是去的人太多了,豪宅被踏平了,人们把那当作公园游玩。去的人多了,便有了做小生意的人,有了做生意的人,便会有更多的人来这里玩,久而久之,这里便成了闹市。
  这是让迎春花永生难忘的地方,三年前两人就是在这演了一出英雄救美。那时,迎春花正被一群流氓打劫,刚好被林文华撞上,林文华救了她,从此,两人便认识了。
  迎春花不知道自己的父母是谁。从她记事起,她都是被人当猪狗一样,被卖来卖去。十二岁那年,她被人卖到了妓院,做起了端茶送水的活。她是在懵懂年龄威吓引诱之下失去贞节的。当时的她还不明白贞节含义,没有誓死抵抗,当她明白之时,已为时已晚。她是一个只知道轻贱、卑微自己的女人,看上去楚楚可怜,总让人萌生出一种保护欲。可她太不懂得爱惜自己了。从妓院逃出来之后,她并没有从良,而是继续作践自己,靠牺牲色相来养活自己。
  林文华喜欢跟她在一块,因为跟她在一块没有压抑感,他能感觉到自己的存在。楚楚可怜的她让他忍不住去疼惜她,呵护她,也同时有一种惺惺相惜的感觉。但他并不爱她。
  可迎春花从认识他那一刻起,就开始打心底里爱慕他。当走过那条荷花塘边上的闹市之时,她的心潮起伏汹涌澎湃。她对他的感情就像荷花塘里的水,永不干枯,却永远也流不进他的心扉。
  
发表评论 查看评论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分享按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