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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章

作品名称:大森林      作者:孤独小男孩      发布时间:2021-11-18 20:16:57      字数:5178

  
  黄昏是草原最为欢腾喧嚣的时刻。羊群紧密地挤在一起,水浪般缓缓地游动着。马群亲昵地搅合在一起,厮咬并追逐着,宛若绿色海面上掀起色彩斑斓的波涛。习习的晚风撩动着人们的情思,一切都在温柔中升华,一切都在安谧中孕育,何小英尽情地呼吸着甜美的空气,野草的清香,鲜花的流芳,这一切都是大自然最美好的馈赠,她的心境融入其中,在欢快而轻松地游荡着。
  她有一颗无私而又亮晶晶的心,从她那双纯洁无瑕的双眸里,尽情地闪现出碧透的光泽。正如眼前这片铺锦展翠的草原,是那么的清新明净,如翡翠般的晶莹,吐馨溢彩,映射出心中最美的光辉。这不是一个姑娘的生命之光吗?
  此时的草原已经进入一年之中最为鼎盛的时期,牧草的长势在决定着牛羊的发育和成长。孟根是整个牧区里最优秀的牧人之一,他的勇敢和彪悍是出类拔萃的。他曾经在一次转场时,在最为边远的冬季牧场里,创造了一个非常了不起的记录。他一个人凭借着一根套马杆,击退了十几匹狼的疯狂围攻,成功地保住了羊群,没有让国家的财产受到一点损失。
  让人不可想象的是,十几匹狼的进攻是有层次,有次序的,单单靠他一个人的高接低挡,不是因为武艺超群,断然不会击退狼群的。鉴于他的英勇表现,牧区党委给予他表彰,奖励他一匹骏马和一支双筒猎枪。马是牧区最好的马,枪是崭新的枪,牧区党委的决定,是有深意的,给他安上一对翅膀,让他在草原上空飞起来,让人听得着,看得见,是想推出一个标杆式的人物,让他站在全体牧民的前面,起到先锋模范的带头作用,带动起牧民们的生产积极性和更强的集体主义意识。
  自从给他配备了如此好的新装备,让他如虎添翼,气势更足。牧区组织的打狼队,就由他担任队长,休牧期便带领大家去打猎,把草原上的大狼群消灭得一干二净,剩下一些散落孤狼,也不会对羊群产生威胁。牧区的牛羊安全得到保障,出栏量在年年提升。
  孟根骑着他的骏马如同席卷在草原上的一股旋风,迅疾而猛烈。随着一声惊天动地的嘶吼,骏马振起长鬃,犹如铁塔腾跃空中。落下来铮铮有声,又像落地的一座山崖。如此刚烈的形象,正是一名草原英雄所要具备的形象。这英姿勃发的豪气,也是这片草原所要具备的。草原的辽阔在培育着人们广阔的胸襟,同时也在培养着一个一个英雄的成长。草原需要英雄,草原也不缺英雄,世世代代都有英雄情结在传承,也让草原的英雄层出不穷。
  每年的转场,是游牧民族生活中的一个重要环节。羊群像天上的白云朵一样,飘来飘去,一块牧场的草吃完了,自然要去下一个牧场,让这里得到休养生息。孟根所去的夏天牧场,在几十里开外,每天都与牛羊为伴,锁住自己的心性。无边无际的草原在此时,已经无限地缩小,在一个小小的方寸之间。能够战胜寂寞,首先需要战胜自己,只有拥有一颗与草原同样博大的心,才能在这样孤苦的环境里,与草原融为一体。
  孟根在夏天牧场整整待了快三个月,他转场回来,便听阿妈说起何小英。看见阿妈那激动而期待的眼神,便知道她老人家相中了那位姑娘。他从小就在阿妈的哺育下,成长起来的,他和母亲相依为伴,深知她的心性。她是一个善良的人,同时也拥有一颗善良的心。她以这颗心去映照别人,同时也收获了别人的心。
  他遵从母亲的意愿,来见何小英,多多少少有些盲从的意思,母亲的心不容违拗,他一直都唯母命是从。当他看到何小英的那一刻,立刻被姑娘身上所散发的风韵所吸引。她像一朵清淡怡人的马兰花,散发着迷人的清香。一张秀美的脸庞,长长的睫毛下那双清澈的眼睛,怯怯地闪动着,流露出羞涩与淡淡的忧伤,不禁让人心生怜惜。她就好像一只受伤的云雀,轻轻地飞到了他的身边,希望能得到他的关爱。
  外表粗犷的汉子,有着不一般的缜密心思,这是历经风雨捶打所得到的结果。孟根总觉得她的身上有许多说不清的东西,眼神之中流露出的忧伤,是心灵深处的自然流露,那是遭受了万般苦难,才能流露出来的表情。
  刚刚一见面,他就对姑娘产生了十足的好感。刚刚转场回来,可以有一段时间在家里休整,便天天来中心奶站,来做力所能及的事情。当然,他也是被姑娘所吸引。只是姑娘似乎对他的热情,显得很冷淡,与他若即若离,保持着一定的距离。如此不温不火的态度,没有让孟根退缩,反而让他明白了接近她的重要性。他认为自己的态度还是不够热烈,要更直接,更主动才行。
  何小英是个十分乖巧的人。面对这位蒙古族小伙子的火热情感,她不能不抱有谨慎的态度。他们年龄相仿,孟根还要比自己大两岁,可是自己的遭遇是不可逾越的鸿沟,横亘在两个人的中间,让她可望不可即。如果向他透露不堪回首的过去,他是否能够接受呢?她渴望得到这份爱,可是让这份爱叩响心灵之门的时候,她却不敢面对,而选择了回避。
  她的悲惨身世,让她犹豫不决。孟根越是对自己好,她心里越难过,几次尝试着把自己的身世,告诉善良的孟根。可话到嘴边,又不得不咽下。想得到又怕失去,让她彷徨,让她纠结。
  这天,中心奶站来了几个人,鬼头鬼脑,东张西望,好像在找什么人,当看见场地里正在挤羊奶的何小英,不禁喜出望外,快速地围上去。其中一个人凑到何小英的面前,诉苦般地说:“你跑了这么久,真够狠心的。别的你可以不管,孩子怎么都不管呢?那可是你的亲骨肉啊!你怎么就这样狠心呢?”
  何小英正在全神贯注地挤奶,有人来到他的身边,说出了这么一番话,她忙扭头看去,不由惊得她魂飞魄散,一屁股坐到地上,把个奶桶都碰翻在地,乳白的奶液淌了一地。这个人竟然是李东根!
  天哪!他怎么会找到这里?他是怎么找到这里的?一瞬间让她觉得这个世间太狭窄了,窄到一条路走个对面,相互都无法侧身而过。如同鬼魅一样的李东根,此时显得很冷静,却给人无限狰狞,让何小英崩溃了。
  正当何小英无助的时候,有人把她挡到身后,像一堵墙一样,横在他们中间。是孟根,他那伟岸的身材,厚实而稳重,此时更像一座山。李东根伸出的魔爪被一只巨手钳住,让他动弹不得。这只巨手力量超强,强硬的捏合力让李东根龇牙咧嘴,痛苦万分。
  孟根一挥手,好像拂去一只苍蝇一样轻松。李东根一边抖着手,一边心里痛恨着。为什么总是有人在坏他的好事?为什么总是有人跟他过不去?打倒了一个何志贤,站起来一个李正言,费劲巴力地找到何小英,已经得手了,怎么又钻出个蒙古人?是何小英的人缘好,还是自己命该如此?眼前这个蒙古汉子有点猛,手劲可是够大的,差点没捏碎了手指。今天想带走何小英,看来得先过他这关。一个人打不过他,好在有三个人。他一挥手,他的两个手下,王树根和张振鹏便围了上来。
  好个孟根,面无惧色,来者不拒。蒙古人什么都不怕,还怕打架吗?面前的三个人,就是换成三匹狼又如何?孟根什么样的凶险场面没有见过?一个人面对群狼的攻击,都无所畏惧,何况这三个小毛贼?他决定要好好地教训教训他们,让他们长长记性,知道知道蒙古人的厉害。
  孟根是出色的牧羊人,也是非常出色的摔跤手。只见他步伐稳健,出手迅速,不消片刻,便将三个人全部撂倒。他的精彩表演,博得亲友团的热烈欢呼声。两个阿妈在旁边观战,在一旁不停地喝彩,让孟根气势更盛。他快步走到自己的马前,飞身而上,抄起了挂在马鞍上的套马杆。这是他得心应手的武器,当他拿到手里的时候,他更像一名威武的战士。
  围栏之中足够大,撒开马蹄,伸出套马杆,杆儿颤悠悠,显示出足够的韧性,此时更像一根长鞭。这三个人算是倒了霉,跑又跑不过,躲又躲不开,“啪啪啪”密集的杆法,像雨点一般倾泻到三个人的身上。三个人见不是办法,立刻分散逃跑,让孟根左右不能兼顾,才算钻出围栏。
  孟根把自己的猎枪端在手里,朝天放了一枪。“轰”的一声,回荡草原。他高喊着:“你们还敢来找麻烦,别怪我手下无情!滾!”李东根一伙吓得屁滚尿流,哪里还敢对峙?忙逃之夭夭了。
  何小英亲眼目睹了发生的一切,如此痛快淋漓地收拾了李东根一伙,大快人心,让何小英眼前一亮,这个手执长杆的人,如同天神下凡。他策马来到她的身边,再次向她伸出手来,她再没有犹豫,借力而上,一跃上了马背。
  他动情地说:“不管你以前发生了什么,我都不住乎,我只喜欢现在的你!相信我,会对你一辈子好!”
  何小英听了他的话,无限依赖,无限信服地点点头,紧紧地搂住他的腰,贴着他的宽大后背,流出了激动的泪水。
  “让我们一起去草原流浪吧!”他爽朗地笑着,打了一声唿哨,那骏马便撒开大步,冲进无边的草原之中。马蹄扬起泥块,身卷疾风,从一个高坡上迅疾而下,如同一支离弦的箭,射向草原深处。蜿蜒的河流,起伏的坡谷,皆在一闪之间而过。何小英骑过马,却从来没有这样的感受,仿佛身在一朵轻飘飘的云朵之上,或是在一只神鹰的脊背,耳边是呼呼吹过的风,还夹杂着尖啸的音色。她紧紧地搂住那雄健的腰身,紧闭的眼睛,倾心地感受着愉悦于心的幸福时刻。她满足于此刻的幸福,只是有些不敢相信,这幸福来得如此之快。她紧紧地搂住,不敢有一丝一毫的松弛,唯恐这幸福从手中挣脱出去。
  不知过去了多久,奔驰的骏马放缓了速度,迈着轻缓而悠闲的步子,踏着一条细细弯弯的小路,走进一条宽敞的沟谷之中。何小英抬头看去,映入眼帘的一片浮云,透射出阳光,柔柔绵绵地贴在山顶,好像给它戴了一顶金灿灿的帽子。前边有一条溪流,发出细碎的声音,嘻嘻闹闹地流淌出去,隐没到草原之中。一块细长的草滩,顺坡而下,柔顺湿滑地铺展而来,有一座毡房便建着草滩上,白萌萌,银亮亮,像一颗刚刚拱出土的白口蘑。
  白色的毡房在柔和的阳光下,显得格外耀眼,在何小英的眼里,更像是心中的殿堂。这座毡房就是孟根夏天牧场的住所,里面的所有物品都在,并没有搬走。这里方圆百里都看不见人迹,平时,只有转场的人们赶着牛羊来回迁徙,而毡房以及所有的物品,也就不必去管它,放置在这里,可以明年再来住,省去了不少的麻烦。
  孟根跳下马,掺住何小英的手,把她接下来。她好像故意闪了一下身子,一下扑进他的怀里。她不由脸一红,就势偎依进他的胸膛,那颗心的跳动声,立刻在耳边回荡着,也传输到自己的心间。孟根有些局促,有些笨拙,不知所措地任她依靠,挓挲开两只手,像一棵展开枝丫的树。
  那马儿拖着缰绳,跑上几步,去喝那清凉的水,不停地打着响鼻。喝够了,便去长滩上撒欢,还不时去吃几口草。
  孟根揽住何小英,一起向毡房走去。里面铺着厚毯,叠放的棉被,摆着的芦花枕头。炉膛旁边摆着铜壶和案板,铁锅依旧灶台上,壁障上挂着两张完整的狼皮,还是非常的醒目。尽管毡房内有些低矮,阴暗,壁毡已经被烟熏黑,一些的陈设还显简陋,可是在何小英的眼里,已经非常的完美了。
  外面传来马蹄声,来到门前,马儿一声嘶鸣。孟根侧耳听听,不禁笑了。“啊!是草原给我们送吃的来了,看看,我的马都着急了。”他让她在毡房里等一会儿,去去就来。
  他出去,跨上马就走,何小英跟出来,也只是看见一个匆匆而去的背影,很快便淹没在草海之中。来去像一阵风,她不由地发自内心地感叹着。没有多长时间,只听见草原深处传来两声枪响,便再无声息。
  她在毡房前伫立着,一动不动,站成了一尊塑像。不知道为什么,此刻她的心里竟然多了一丝牵挂,眼里多了几许期待,期待着那个远去的人,平安回来。她觉得心里多了一份情意,这份情意会插上翅膀飞去,她想着他,感念着他,那个人便慢慢地进入到视线里,越来越清晰,越来越真切。那个人回来了,她的心也安定了。
  孟根纵马而归,还未站定便扔下一个血糊糊的东西,她忙上前仔细看看,像狗却又不像,她正在猜疑,却听他说:“又为草原除了一害,这些赶不尽,杀不绝的东西!”
  这是一匹狼啊!她不觉惊到了!以前只是听说过,却没有见过,狼是羊群的噩梦,是牧人的死敌,杀尽豺狼,是每个牧人所希望的。
  孟根寻来一团干草,擦亮火柴,火堆便点起来。这边孟根忙活起来,他非常娴熟地提溜起一条狼腿,挂在一根柱子的铁钩上。脱去外衣,撸起袖子,拔出腰间的尖刀,便剥起狼皮来。
  何小英也跟着忙活起来。抱来干柴添到火堆里,然后取来一只水桶,去溪边取水,把毡房里的盆碗,都倒弄出来,刷了个干净。她俨然是这里的女主人,一点儿都不生分。火焰灼烈,宛若红绸飘闪。孟根的动作麻利,没用多长时间,便剥完狼皮,随手往草地上一摊,快刀卸下来一条白生生的狼腿,便扔进火堆里。火舌舔舐着嫩肉,发出“吱吱”的响声,随即便飘出了肉香。
  何小英偎在火堆旁,不时地翻动着,一股股肉香钻进鼻孔里,勾起了她的食欲。以往这种腥涩的东西,是一口不尝的,可是,今天的日子特殊。狼肉很快烤好,泛起金黄的颜色。孟根什么话也没有说,把手里的尖刀递给她。
  要进毡房做女主人,第一件事情,就是要顺应蒙古人的饮食习惯。她一点都不含糊,用刀片下来一块肉,放到嘴里大嚼起来。
  第一次看见狼的模样,第一次吃狼肉。孟根从马鞍上取下一个皮囊,拧开盖子,自己先掫了一口,然后一双火辣辣的眼睛盯着她,充满了无限的浓情蜜意。
  狼肉在口,需要有一口酒送下肚。何小英伸手要他手中的皮囊。孟根迟疑了一下,没想到,这烈酒她也敢碰?还是递给她。
  还没有到嘴边,便已经闻到了酒香。她闷了一口,热辣辣却暖心怀。她要从这一刻开始,把自己变成一个完完整整的蒙古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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