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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章 转变身份

作品名称:疾风劲吹飞鸣镝      作者:与民心同行      发布时间:2021-06-21 09:44:32      字数:7419

  (1)代理组长
  第8轮巡察,县委继续授权冯天宇担任第1巡察组的组长,负责巡察龙湖镇、大西岔镇以及营商局和产品监测中心,其中营商局为上下联动巡察。
  在人员的使用上,冯天宇汲取了第7轮巡察的教训,他提前找到于德才,将懂财务和熟悉巡察业务的人员调整到自己的组。杨晓春和谭华、王悦、梁清都是财务出身,这次也被调整到第1巡察组。孔玉政又回到第1巡察组任副组长。这轮巡察成员加上陆吉峰、郭文山、胡运连、秦广宇、李占成一共11人,可谓是兵强马壮。
  冯天宇进驻营商局巡察一周后,接到巡察办通知,要求他在次日上午9点,在巡察办5楼会议室开会。
  在巡察办会议室,组织部常务副部长宣布了县委关于冯天宇晋升为四级调研员,不再担任第1巡察组组长的决定。宣布了县委关于任命贺贵成任第1巡察组组长、焦满柱任第2巡察组组长的决定。
  冯天宇找到姚广成说,新任第1巡察组组长贺贵成已经到任,他已不是第1巡察组的组长,请求新任组长贺贵成接替他负责第8轮的巡察任务。姚广成拒绝了冯天宇的请求,他说县委已经授权冯天宇为第8轮巡察组的组长,他必须把这轮巡察任务完成,不能临阵脱逃。冯天宇碰了一鼻子灰。这样,他成了被授权的临时组长。
  临时组长与正式组长是有区别的。这轮巡察,冯天宇还是选择了低调。他又授权给孔玉政,让他牵头具体负责营商局的巡察工作。让孔玉政按照“三个聚焦”的内容,把巡察的重点,聚焦在群众反映强烈的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以及执收执罚环节。
  孔玉政确实很认真,对巡察工作也很卖力,但是他认真得有些过份,劲使错了地方。
  他让营商局把近5年来在执收执罚环节所有的案件卷宗,全部送到了他的办公室。冯天宇打开门,来到孔玉政的办公室,本想与他谈谈下一步如何开展巡察的相关内容,却见到满地、满桌子堆放着的案件卷宗,足有几百本。把冯天宇搞得哭笑不得,他对孔玉政说:“你真是抓住了我授权给你负责这个机会呀!你把营商局坑的不浅呀!你这不是折腾人家吗!你把这些卷宗全部拿来,谁有时间看?你纯粹是给自己找活干,给自己添压力,你把事情搞得有些复杂啦!你抽查他们其中的半年或者一年的卷宗不就行了,干嘛这么大动干戈,一股脑把人家5年的卷宗全拿来了,如果卷宗在我们手里丢失了,我们是不是还要承担责任?你可要留一手呀,别搞得我们一身不是呀!”
  孔玉政满不在乎地说:“我让他们把近5年的卷宗拿来,我是有目的的,我听说营商局领导给各科室下达了收费罚款指标,每个科室每年必须完成几十万元的指标,我就是想从他们处罚的卷宗里找到线索和证据!”
  “你真是太实在了,巡察时,也不多动动脑子,我们要善于运用工作技巧,走捷径,干巧活,别做些无用的功。要注重工作效果,追求事半功倍,不要干些事倍功半的工作。我们从这么多本卷宗里,一本一本地翻阅,查找问题线索,等同于大海捞针。营商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实施收费和处罚时,必须要有正规的行政事业性收款收据和罚款的票据,我们只要把收据和罚款票据存根拿到手,从中找出可能存在的疑点,回过头来,再抽查相应的卷宗,这样,该案件是否存在问题,不就一目了然了!”冯天宇根据经验,提醒孔玉政。
  “你说的对,我原来真没想到这一点!可这些票据的存根都分散在各科室执法人员个人手中,我们也不方便查看呀!”孔玉政一时也没了主意。
  “你还是没有经验,我给你支个招,”冯天宇说,“近些年来,财政部和监察部相继下发文件,对所有的执收执罚收入都作出了明确规定,这些收入,全部纳入了财政二预算,实行‘收支两条线’规范化管理。收费和罚款收据全部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票据,避免了收费和罚没收入在各单位体外循环,堵塞了各单位私设‘小金库’的漏洞。你通知一下营商局,让他们把近5年来,他们从财政部门领取的收费和罚没票据,已经使用的票据存根或没使用的票据全部收上来,交到巡察组。你再去财政局二预算科,把营商局近5年来领取的各类收费罚没票据的所有编号,全部抄下来,供我们抽查时用。同时,将每个年度营商局退给财政局的票据也按照编号顺序抄下来。这样我们就能够掌握营商局在执收执罚环节,是否存在不规范的问题,是否存在开大头小尾票据及打白条子收费等问题。”
  听完冯天宇的话,孔玉政一个劲点头。他立即安排人员起草一个书面通知,让营商局在3天内,将近5年来所有的收费罚没票据存根,全部收上来,交到巡察组。
  通知下达后,营商局领导和部分科室负责人的心里就有些发毛,他们不知道巡察组究竟掌握了什么线索,频频找到冯天宇和孔玉政一再解释和强调,只有当年的执收执罚的票据,能够收上来,其他年度的票据已退给财政局了,他们无法取回。他们承认在执收执罚过程中,确实存在一些不规范的问题。
  针对这种情况,冯天宇与孔玉政商量,决定安排人员专程去趟财政局,将营商局在其他年度退给财政局的票据,一并取回来备查。
  巡察组这一行动,对营商局个别执法人员来说,无异于釜底抽薪,他们经不起巡察人员对票据和卷宗进行抽查。因此,个别执法人员也是审时度势,权衡利弊,与其被巡察组查出来,将他们的问题线索移交给纪委,还不如主动交代,及时整改,争取从轻处理。他们让营商局领导陪同,亲自来到巡察组办公室,主动“缴械投降”,承认他们在执收执罚过程中,为了完成收费罚没指标,在开票时,做了手脚,采取开具大头小尾票据的手段,隐瞒截留了上缴财政二预算的收入。他们给当事人实际开出的数额与票据存根上的数据是不一致的,多出来的部分,存到了营商局的小金库,用于对执法人员的个人奖励和补充机关食堂的经费支出。
  冯天宇让孔玉政把这个情况的底稿做细做全,由营商局党组提前进行整改,并将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情况,写出书面材料,报巡察组备案。待巡察结束后,将此问题线索,连同其他问题线索,一并移交给纪委做进一步调查处理。
  在营商局的10多天,通过召开两个座谈会和个别谈话,再结合问卷测评、查看资料和财务账目以及围绕本轮巡察提出的“三个聚焦”内容,发现营商局的问题线索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干部人事工作违反了相关规定;二是为企业服务不到位;三是执法不规范;四是违反财政法规。五是违规下达罚没指标,私设小金库。
  在选人用人、干部队伍建设方面存在以下问题:一是2017年以来,营商局党组连续多次对中层干部进行调整,按照内部规定,一线人员应在5年内保持相对稳定,人员调动频繁,不利于开展工作。二是对中层干部的调整,违反了相关工作程序,2017年制定的干部管理制度,形同虚设。2018年、2019年对中层干部调整时,没有制定中层干部竞聘上岗实施方案,事先班子成员之间缺少沟通,党组会议变成走程序,缺少讨论环节。2019年初及2019年底对干部的调整无公示。调入调出人员局长一人说了算,事先没有与分管局长沟通,而是直接上党组会议和班子会议走个程序。三是2017年以来,对40多名临时用工人员,包括公益岗、保安、基层所的派出人员,返聘人员、司机、食堂等临时人员的录用,在局党组和局长办公会记录中,查不到有关人员录用的内容。四是个别临时用工人员没有纳入劳务派遣管理,局里自行确定工资标准,且工资没有经过人社部门审批。2019年超预算支出临时用工人员工资40万元。五是2017年以来,从系统外部调入的个别人员没有纳入党组会议或局长办公会议研究,违反了“三重一大”规定。六是基层派出机构设置不科学,布局不合理。七是个别中层干部在一个岗位长达19年,本人多次申请交流,局党组一直不研究,违反了岗位交流管理的相关规定。八是没有按照“三定”方案要求配备中层干部,超职数配备后勤主任、副主任,超职数配备行政管理中层干部。
  在为企业服务方面存在的问题是,营商环境需进一步改善,脸难看、办证难等问题依然存在。企业管理科,存在收费不规范,办证难,年检发证不及时等问题。宗旨意识淡薄,维护群众利益不积极、不主动。消费者协会职能未能充分发挥出来,投诉件处理不及时,落实上有偏差,管理服务不到位。外来人员到营商局办事无处停车,经常因停车被处罚。
  执法和监管部门对企业日常监管方式单一。不能为企业着想,采取一些灵活多样的管理方式,而常常是以简单的收费罚款,代替管理和服务,给企业日常生产造成很多不便。执法部门扣押物品没有按照审计报告的要求,建立统一的登记台账,存在整改不到位的问题。
  对巡视、审计反馈的问题整改不到位。对省委巡视组提出的认证中心人员在编不在岗问题整改不彻底,工作效果不明显。
  从杨晓春提供的财务核查情况发现,营商局存在违反财政法规的问题。部分大额资金支出,没有召开党组会议研究。以差旅费名义报销燃油费,记账凭证出现多笔非车队人员报销燃油费的问题。办公用品采购管理不严格,发生多起多人非定点采购问题。个别出差人员没有出差审批单。上级下拨的专业检测设备没有及时启用,长期闲置。
  在执收执罚环节,违规下达收费罚没指标,执法人员弄虚作假,违反财政收支两条线规定,截留财政二预算收入,存在私设小金库等问题。
  群众还反映,主要领导政治意识不强,在局领导班子会议上,公开散布负面言论,在涉及采取末位淘汰机制推荐领导班子成员时,违反廉政准则,鼓励班子成员请客、拉票。
  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依然存在。在资金管理、资产处置、资源配置和工程项目方面管理不规范,原营商局运通机械厂遗留的信访问题解决后,没有通过司法程序对原企业负责人应承担的相应责任进行追究,存在集体资产流失的问题。
  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到位。营商局原有机构合并后,局党组没有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办法,造成原有机关的后备干部积极性发挥不明显,用先进带动后进人员的机制没有形成。2018年3月,党组会记录推荐3名委员,查不到相关基础资料。2017年以来,向上级纪委监委及司法机关移送违法违纪案件线索较少。在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的统筹部署上,责任不明晰、任务不具体。
  服务群众、执法监管不到位,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时有发生。执法部门自由裁量权过大,对企业重执法处罚,轻管理服务,执法中以处罚为主,轻服务教育,同一类型的问题处罚结果不同,企业反映强烈。对企业出现的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处罚后一走了之,缺少给予批评教育和改正纠错的机会。乡镇村组的药店、新开业的个体户反映这方面的问题比较集中。个别行政处罚卷宗签字盖章不规范,部分附件缺少领导签字和盖章。一线缺少专业技术执法监管人员,个别执法监管人员缺少专业知识和技能,对企业执法检查时,说外行话,企业不认可。对木材加工企业审批监管不到位,只办证不监管。广告发布管理审核程序不规范,对户外广告、新闻媒体广告发布管理审核缺乏有效办法,没有结合实际与相关部门制定大众传播媒介广告发布行为规范。部分案件长达1年多仍未结案,引起被处罚对象提起行政诉讼。扣押物品后期处理程序复杂,引起对方提出异议的案件,占有相当大的比例。
  就上述问题,冯天宇让孔玉政梳理后与兰江市委巡察办联系,对上下联动巡察情况进行对接。
  
  (2)明白的糊涂账
  座谈会上,东旭大市场经理提出,营商局拿出60多万元处理遗留的信访问题,是不合理的。这笔资金应该由原来的运通机械厂负责人章兆和承担,这纯属国有资产流失呀,应该追回。冯天宇认为有必要调查一下,看看营商局领导是否存在滥用职权以及国有资产流失的问题。
  冯天宇让孔玉政调取营商局处理运通机械厂信访问题的档案资料。原来,在2006年10月,运通机械厂负责人章兆和与营商局签了一份买卖协议,同意将营商局下属企业运通机械厂的两处厂房(分别占地55平方米、800平方米)及土地所有权出售给企业负责人章兆和,市场评估价格为66万元,其中56万元用于章兆和安置该企业的28名职工,其余10万元作为营商局的资产销售收入。在签定协议后,由章兆和将10万元资产销售收入,在3日内上缴营商局财务科。
  协议签定后不久,章兆和就将两处厂房的土地使用证变更到自己的名下,同时将“运通机械厂”注销,重新注册企业名称为“新运机械厂”。在协议中,章兆和承诺上缴营商局的10万元及职工的安置问题并没有落实。
  2016年10月,该28人中,有3人到了法定退休年龄,他们到营商局上访,要求营商局支付应由单位承担的那部分养老保险费用。营商局以这些职工早已与营商局脱离劳动关系为由,拒绝支付养老保险费用。3人不服,到县政府上访,信访局领导接待后,经过了解,认为3名上访人反映的诉求有道理,营商局应依法依规予以答复解决。信访局将上访人的材料报县政府分管领导批示后,转到营商局限期办理。营商局接到县政府领导的批示件,立即安排专人论证,并召开了几次协调会,最终出具一份答复意见,明确告知3名信访人的诉求没有法律依据,属于无理访。3名上访人对营商局出具的书面答复意见不认可,他们非常气愤,又多次到县政府和营商局上访,营商局领导拒绝接待他们。3人最后被迫进京上访,仍然没有结果。
  为给营商局领导施加更大的压力,3人又组织多名企业职工,带着矿泉水和熟食,在营商局局长办公室吃住了一个多月。营商局领导多次打110报警,警察出警后,没有发现这些人有过激行为,只能劝说几句,也没有更好的办法,警察让营商局领导继续做上访人的思想工作,然后无奈地离开营商局。上访人想尽各种办法,变换各种手段,试图逼迫营商局领导解决他们的诉求,但是没有任何效果。该问题一直这么拖着,迟迟没能解决。
  3名职工一直不死心,坚信他们的诉求一定能够解决。他们便个人集资,聘请了律师,拿起了法律武器,以营商局为被告,到法院诉讼,要求营商局承担他们的养老保险费用。
  法院经过审理查明,这3名职工,是原运通机械厂的下岗职工,运通机械厂注销后,没有对该3名职工进行安置,营商局作为运通机械厂的主管部门,承担连带责任。因此,法院裁决营商局承担该3人的养老保险费分别为1.9万元、2万元、2.3万元。
  营商局又安排专家,对法院的裁决意见进行了论证,然后以该3人起诉营商局的主体不对为由,上诉到兰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兰江市中级法院经过二次审理,判东川县营商局败诉,要求东川县营商局在10日内履行法定职责。
  两级法院的裁决意见,为企业职工长达10多年坎坷曲折的上访维权路带来了转机。该3名职工胜诉后,余下没有安置的职工就联合起来集体维权,到营商局上访,要求营商局一并将他们的养老保险问题解决。
  一段时间,营商局领导的办公室人满为患,已无法正常办公。企业职工拿着法院的裁决意见,要求营商局早日解决他们的合理诉求,否则,就状告营商局领导不作为,直至把领导告下台。营商局领导面临解决上访问题的巨大压力,一时也拿不出好的办法,他们设法找到原企业负责人章兆和协商,让章兆和帮助营商局解决企业职工的养老保险费用。但是,章兆和拒绝与营商局领导见面,拒绝参与研究企业职工的上访问题。
  为消除职工的上访隐患,尽快解决企业职工的信访诉求,2017年4月,营商局领导多次召开会议,就原运通机械厂20多名下岗职工的安置问题进行论证,最终统一了思想,同意由营商局从罚没收入中拿出60余万元,一次性解决下岗职工的安置问题。
  针对营商局对企业职工作出的安置意见,孔玉政分析道:“冯组,这个问题我们要谨慎些,听说章兆和在社会上号称黑老大,如果这个事好解决的话,营商局早就解决了,说明这里有问题。你想想,章兆和在没有对28名职工进行安置的情况下,就能够把运通机械厂顺利地注销,说明他内部有关系。况且,10万元资产销售收入,他一直没上交给营商局,而营商局却没有人主动提出来,安排人员找章兆和索要这笔钱。”
  冯天宇用手摸了摸下颌,略加思索地说:“营商局通过召开班子会议论证,拿出具体意见,化解了这个群体的诉求,消除了一个信访隐患,这件事做得好,应该给他们点赞,说明他们现在的班子成员敢于担当,真正为弱势群体着想,能想方设法为职工解决问题,我们不能说他们做错了。但有几个疑点,我始终搞不明白?一是,谁负责审核审批,同意把该企业注销的?从哪儿能够查到这些档案资料?看看都有谁经手签字,我们最好来个责任倒查,设法揪出这个幕后的罪魁祸首,这个人太可恶,他给营商局留下这么大一个隐患!二是,企业注销是有前提的,在企业的经济、法律纠纷没解决的情况下,是不能擅自注销的。况且,该企业还有20多名职工没有安置,这么大的事,营商局谁都知道,他们是怎么核实的?分管局长和主要领导是否都已经在注销单、审批单上签了字。三是,凡是一个有头脑的人,就能够想到,章兆和把运通机械厂注销,又重新注册一个新运机械厂,这明显就是想打法律的擦边球,逃避法律制裁,人为造成主体灭失,这是一种恶意的违法行为。”
  孔玉政吸了一口烟,喷出一个大大的烟圈,翻了翻眼睛说:“办理企业营业执照和办理企业注销手续这些事,都是营商局的职能,全是他们内部的事,不牵扯到其他部门。如果想了解相关资料和经办人的签字情况,这事就更好办了,让他们自己一查档案,就会真相大白。这些年,前几任局长都很暧昧,在对企业职工安置问题上从来不表态,局领导都不说话,谁还能主动提出建议,倒查这个,倒查那个的?前几任局长对这些事,心里比谁都清楚。搞不好,他们中间就有一个人,是这个事件的始作俑者。”
  冯天宇想了想又说:“这件事,很简单,也很好理解,这60多万元,就应该找章兆和要,他虽然变更了企业名称,但是法人没变,企业的地点和实物还在,营商局就应该通过诉讼程序,起诉章兆和,让他承担这60多万元的费用。在这个问题上,如果没有人承担责任,白白地让这60多万元国有资金流失掉,简直太滑稽了,也太不严肃了。我们国家的法律是健全的,难道真就拿章兆和没办法?”
  “这些年,营商局也让上访人搞得很无奈,上上下下对前任局长都不满意,都说他不作为,不担当。据说,在接访环节就花掉了20多万元,出现这样的结果,就是前任领导的责任,应该对前任领导进行追责。”孔玉政说。
  “这么说,我们的意见是一致的,那么,你说说,我们在巡察报告上,对这件事该怎么表述?”冯天宇让孔玉政表态。
  “不用说得太多,我们就说他们拿出60多万元资金,对企业职工进行安置的做法是对的,先肯定他们做得对。但是,营商局不能替原企业负责人章兆和拿这笔钱,营商局还应该通过诉讼程序起诉章兆和,让法院判章兆和将这笔资金及时支付给营商局。另外,我们从相关的材料中,没有查到营商局在支出这60多万元时,是否经过县政府领导审批?我们没查到相关的文件资料?不经过县政府领导审批,营商局是无权动用政府财政资金的。”孔玉政又补充道。
  “你考虑得挺全面,我看就按照你说的意见,把这件事写到巡察报告里,你去落实一下!”冯天宇高兴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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