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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章 组织建设的短板

作品名称:疾风劲吹飞鸣镝      作者:与民心同行      发布时间:2021-06-07 09:59:15      字数:5399

  (1)支部设置不科学
  根据巡察需要,巡察组先后给法院党组下达了12个书面通知,要求院党组提供相关资料和数据。法院党组每次都是在巡察组不断督促后,才东拼西凑,勉强拿出结果,没有一项内容是在规定的时间内反馈给巡察组。
  冯天宇找到政治部主任谈话,想了解一下原因。这位主任年近60岁,是从部队转业到地方,被安排到法院政治部工作,至今已有30多年,是一位朴实、忠厚、敬业的老同志。在部队时,就一直从事党务工作。做党务工作,他是个行家,又是专家。
  他哭丧着脸说,领导临时安排他衔接巡察组的工作,让他非常为难。
  根据法院的日常工作分工,政治部主任只负责单位临时用工人员的管理,包括法院所属各部门临时聘用人员的岗位设置、考核录用、业务培训、工资核算、考勤情况、人员辞退等。党务工作不归政治部管,政治部主任就是个虚名,平时既不负责党务工作,也不与基层各支部打交道。党务工作和各支部的日常活动,都分解到办公室和人事监察室具体负责。不巧人事监察室主任突然发病住院,领导就临时安排他协调巡察组的事。
  冯天宇非常理解这位老同志的处境,不想为难他。
  他让孔玉政将巡察组的其他人员,召集到一起开个调度会,想听一下大家近期的巡察情况。
  人员到齐后,还没等冯天宇说话,负责查看党建资料和各种记录资料的王佳慧就抢先说:“组长,我们巡察过的这些单位,党务工作就属法院党组的最不规范,提供给我们的各支部党员的学习笔记和会议记录材料也不全,有些记录和笔记还有修改和补写的痕迹。发现的这些问题该如何下结论,让我特别为难,不知这个话该怎么说,实事求是说吧,又太重啦,只能轻点说吧。通过查阅记录、召开座谈会和个别谈话,我们发现法院党组所属的5个党支部设置得不够科学,几个支部书记都是庭长或主任兼任。他们认为,支部书记没有领导支部成员的权利,导致在实际工作中,学做两层皮,弱化了党支部的核心作用。”
  王佳慧拿出记录本,看了一眼冯天宇等人,见大家都在认真地听她发言,就故意强调说:“组长,我可不是瞎说呀,我这里都有根据,有统计上来的数据和计算出的比例佐证,还有座谈会的发言记录,这是在座谈会后,我们根据录音整理的呀,是有据可查的呀。”然后向大家做了个鬼脸。
  冯天宇笑了笑,插话说:“谁也没对你的发言提出质疑呀,你怎么就心虚了,是不是存在数字造假呀?我们可没认为你是瞎说呀,你谈得不错嘛,接着往下说呀!如果谁有异议,可以当场提出来呀,大家说对不对?”冯天宇转脸问孔玉政等人,意思让大家也说些鼓励的话。
  孔玉政的嘴里,一直叼着烟卷,歪着头听王佳慧和冯天宇发言,时不时在记录本上记两笔,也不吭声,听到冯天宇说的话,立即心领神会,吸了一口烟,接过话题说:“佳慧说得不错,通过我们这些天在法院巡察,我也发现了一些问题,我感觉到,法院党组的党务工作从上到下不是太顺畅,党组的核心作用发挥不明显。这可能与支部设置的不够科学有关。日常的党务工作及支部活动情况都是由办公室和监察室负责,政治部却不抓党务工作,而是专门负责临时聘用人员的管理。”
  王佳慧听完孔玉政的发言,立即来了精神,声音提高了8度,接过话题说:“对,对,孔组说得一点不错,在召开座谈会时,从各支部书记的发言中可以看出,他们普遍认为,出现上述问题的原因是法院各支部的组成存在缺欠,在行政管理上与党务工作不是一个主体,工作分工各有不同,支部书记没有领导支部成员的权利,支部活动难以开展。我倒觉得,他们这一观点不一定对,党是领导一切的,业务工作要服从党务工作,法院虽然有它的特殊性,但必须要突出党组织是第一位的,时时处处发挥党组织的牵引作用,党务工作与业务工作是相辅相成的,互相促进的,那种认为党政矛盾,不是一个主体,是对党的全面领导,在认识上的模糊和理解上的错误。目前急需理顺的是,要把党务工作拿到政治部负责,明确由政治部牵头主抓,办公室和监察室配合,这样抓党务工作可能就会顺畅许多。”
  冯天宇听出了门道,竖起大拇指点赞,插话说:“佳慧有自己的思想和观点,谈得挺透彻,接着说。”
  王佳慧得到鼓励,更加放开束缚,索性直接点具体事,用实例说话:“支部设置不够科学直接导致的后果,一是造成了支部作用被弱化、虚化、边缘化。现有的支部组成,在行政管理上不是一个整体,再加上平时只注意业务工作,弱化了支部的作用,导致支部活动开展存在一定困难。主要表现在法院现有的5个党支部,其中3个支部2016—2018年连续3年无一篇支委会记录。查不到支部研讨重大事项时的会议记录。”
  她怕大家又提出质疑,赶紧补充说道:“我这里有座谈会记录、组织人事报告、“三会一课”审阅复印件、支委会记录情况说明材料作为问题底稿。”
  见大家没有表态,她接着说:“我想说的第二点是‘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够到位。如行政、基层支部的会议记录要素不全,格式不规范,内容不完整。民事、执行、基层、刑事等几个支部,把各种记录混为一谈。多个支部仅有一本会议记录,会议记录没有注明会议名称。以上问题是依据各支部‘三会一课’记录的复印件作为问题底稿。第三点是民主评议制度落实得不好。经查阅2016—2018年连续3年的‘三会一课’会议记录,民事、基层等个别支部,没有民主评议党员的相关记录。第四点是发展党员程序不够严谨。查阅2017年发展的4名党员的档案。从档案的角度来看,材料规范,程序合规。但对照‘三会一课’会议记录中发展党员的相关内容,找不到确定发展对象个别讨论的原始记录,找不到审查、接受预备党员会议的原始记录。个别档案中复印件与‘三会一课’会议记录中的内容不符,档案中各项会议记录只有复印件存档,原始记录缺乏有效保管,导致发展程序不严谨。这是依据发展党员会议记录的复印件、‘三会一课’会议记录的复印件作为问题底稿。第五是党费收缴制度执行得不规范。如民事支部党费收缴簿缺失,行政支部党费收缴簿签字过于随意。这是依据党费收缴簿的复印件作为问题底稿。
  这个调度会几乎成了王佳慧的专场,她主要谈了法院党组因支部设置不科学,致使基层党组织无法有效发挥作用的内容。
  王佳慧看了看冯天宇和孔玉政说:“我以上的观点说得不知是否准确,还请你们帮助把握一下,我们在巡察时,认为法院基层支部设置不够科学,造成基层党组织无法有效发挥作用,直接导致在政治建设方面,存在院党组班子没有完善和落实民主集中制的各项制度,班子成员之间缺少在会议上集体讨论的环节。班子成员对一些日常工作,存在个别沟通的多,上会集体研究的少。日常交流存在随意性,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之间谈话制度坚持得不够好等。这是依据院党组工作情况汇报和个别谈话作为底稿。导致在思想建设方面,存在推进‘两学一做’制度化、常态化落实不力的问题。查阅法院党组60名在职党员2016—2019年学习笔记。在规定的时间内,共有34人上交了82本学习笔记,占党员总数的56.7%。其中20本为2016年之前的笔记,不符合时间要求。检查记录发现,一是学习次数较少。个别党员四年学习笔记一共不足10次。以2017年为例,上交学习笔记的44人中,能清楚分辨出2017年笔记的,仅11人,占党员总数的18.3%,其中次数在12次以上的3人,5—11次的6人,5次以下的2人。二是记录质量不高,记载随意。学习笔记多为2016年学习<党章>内容。大部分记录无具体学习时间,个别记录字迹潦草,过于随意,甚至有个别人员用抄写古诗词的方式代替理论学习内容。三是存在修改笔记记录时间。有2人修改了以前笔记记录的时间顶替现在的笔记上交,在2017年学习笔记中出现了学习十七大报告等内容。这些内容依据学习笔记的复印件作为问题底稿。导致在选人用人方面,一是在导向上存在‘一把手’说了算的问题。一把手的态度直接影响着班子的意见,甚至代替民主意愿。个人意志、个人观念影响着干部选拔任用制度的落实。在个别干部任用上,党组意见和群众民主推荐有差距。这是依据组织人事报告作为问题底稿。二是在用人效果上,对干部的选拔任用缺乏统筹性、针对性和科学性。法院中层干部年龄偏大。中层干部共34人,40岁以下的,仅有2人。不注重年轻干部的培养、提拔和使用,只注重短期效用,一些年轻干部上不来,造成干部年龄断层。不能公平合理配置资源,没有一支能力强的执行队伍,执行工作一直难以开展,这一问题始终没有得到妥善解决。多数基层法庭,存在人员不足的问题,能参与审理的员额法官很少,导致基层法庭工作压力大。在干部管理上,没有真正实现岗位定期交流的规定,岗位交流制度执行得不够好。刑事、立案、财务等权利较集中的部门长时间不进行人员调整,造成内部管理相对封闭,相互监督不到位。这是依据中层干部花名册、座谈会记录、组织人事报告作为问题底稿。”
  王佳慧说完后,冯天宇竖起拇指点赞道:“佳慧确实用心用脑了,说得很细,但个别地方还需要进一步甄别,语法上和逻辑方面也要经得起推敲。孔组长,你帮助把一下关,在用词上、定性上必须严谨,这是个很严肃的事,一旦形成巡察报告,就无法改动啦。”
  孔玉政点头,表示马上落实。
  
  (2)违规使用编外人员
  郭文山举手示意,他也有话要讲,郭文山拿出一摞材料说:“冯组,孔组,法院还有一个问题,他们存在违规使用编外人员的问题。根据他们提供的相关资料显示,截止2019年4月,县法院共有编外聘用人员119人,其中:书记员19人,立案大厅安检和执行辅助辅警52人,司机15人,办公室和网格管理的司法辅助8人,司法行政管理的保洁、食堂、守卫共25人。2016年至2018年招聘67人。聘用的人员中,保洁、食堂、守卫等人员共24人纳入了劳务派遣管理,占编外聘任总数的20%。经过我们进一步核实,认为存在以下问题:一是编外人员招聘程序不规范。根据相关规定,编外用工人员,必须严格控制,认真履行程序,经主管部门审核,报人事部门审批。但在查阅县法院关于编外聘用人员的资料时发现,只有2016年招聘的12人,有上级政府部门的批文,但没有履行人事部门的审批程序。其他107人没有相关的批复文件。根据‘三重一大’制度要求,对于招聘编外人员,属于重大事项,应当经党组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在翻阅法院党组的会议记录中,仅有2018年招聘的15人有会议记录,其余104人的招聘计划,没有纳入会议研究。二是编外人员使用程序不规范。根据相关规定,招工计划审批后,用工单位可依照<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以劳务派遣的方式,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经过调查发现,县法院从2018年开始,对保洁、食堂、守卫等人员,共23人纳入了劳务派遣管理,其余96人未纳入劳务派遣管理,不符合文件规定。三是编外人员招聘程序违规。临时聘用的119名编外人员,有107人未经人事部门审批。个别编外人员的招聘未经会议集体讨论。根据相关规定,编外用工人员仅限于承担阶段性和专项性工作任务所需的工作岗位,在查阅法院编外人员的资料发现,2016年招聘聘用制的12名法警,在工作中已经转入其他部门。2018年重新招聘的15名法警,不符合文件规定。”
  郭文山翻了翻手中的材料继续说:“我们的意见是,建议县法院立行立改,抓紧拿出整改意见。一是要争取地方司法辅助人员的专项编制。目前,县法院案件多人员少的矛盾比较突出,短期内依靠增加政法编制难以缓解矛盾。因此,应从实际出发,尝试一下,争取通过人事部门增设地方司法辅助人员的编制来解决人员不足的问题,编制可定为公益性质。二是要严格规范聘用程序。对于编外人员的聘用程序,一定要严格执行文件要求,向上级部门和人事部门进行申请,经相关部门审批之后再进行招聘。并且在招聘前要根据实际工作任务进行认真测算,确定聘用人员员额,最大限度实现人员的优化组合。聘用工作必须坚持公开、公平、择优录用的原则,向社会公开招考。三是健全完善规章制度,加强聘用人员管理。编外聘用人员是法院队伍的组成部分,要发挥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必须从管理上寻找突破口,制定出一系列的管理制度,如岗位职责、学习培训、考勤考绩、评先评优、奖惩措施等。坚持以制度管人,实行制度化、规范化、人性化管理。同时还要加强编外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把制度管理和思想教育引导结合起来,鼓励编外聘用人员爱岗敬业、争先创优。明确编外聘用人员的岗位职责及工作要求,对编外聘用人员实行规范化管理。建立科学的留优劣汰机制,不断优化编外聘用人员队伍。”
  郭文山说完后,冯天宇与孔玉政用眼神交流了一下,孔玉政表示没有需要说的,冯天宇接着说:“我说一下,今天这个会,我们收获较大,党建工作是法院的薄弱环节,还有用人方面也存在一些不规范的问题,这些问题在没有正式体现在巡察报告之前,希望大家要注意保密,不要外传。这些内容,我们还需要与法院党组负责人提前沟通一下,如果他们感觉不妥,可以补充证据,如证据充分,我们可以剔除。孔组,我们前期确定的那5项重点内容,你还要抓紧落实,3天后,我们继续召开调度会,争取把情况集中上来。”
  孔玉政说:“我们正在跟踪法院纪检组近年来受理的举报案件办理情况,胡运连也与县纪委派驻组的同志进行了对接,好像也发现一些问题需要我们帮助理顺。”
  “对,自从2017年底县监委正式挂牌成立以来,检察院有一部分人员转隶到纪委监委后,检察院及法院两家就不再设纪检组了,对检法两家的日常监督,由纪委的派驻组负责。孔组,散会时,你先别走,我俩研究一下法院的审计报告,今天的会就开到这儿,散会!”冯天宇又补充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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