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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家小院第五十一章 都都

作品名称:石头记之:十三家小院      作者:爱在无言      发布时间:2012-11-30 09:14:08      字数:9449

  望着院墙边那排海棠树,脖子上挎着海鸥牌老相机的都都叹息声,坐到破烂石头旁,遥遥地回忆起自己的学生时代;那个时候,他意气风发,从没想到过有一天会住进这样杂乱的大院儿;在他的憧憬里,他应该住在东祠胡同那边的豪宅里,品着奥登堡,和叔叔谈论着欧洲足球和美之蓝,商讨股市的走向,以及公司人事安排。但现在,他的的确确就居住在十三家小院,而且还意外地爱上了同住在十三家小院的依兰。想到这里,都都的唇角边绽成丝貌似成熟的笑;不知怎么,他已经感觉到自己历尽了沧桑,比别的同龄人拥有多得多的坎坷。
  也许都都不应该属于十三家小院的居民,这位拥有商学院学历的学生曾经有过无限美好的梦想,那就是比尔.盖茨般创立自己的公司;为此,他发奋读书,并且借助叔叔的资助与影响,进入那个有名的哈佛大学在上海举办的MBA企业家研讨班,为此他的叔叔耗去了十两银子。都都从小就受到叔叔的宠爱;叔叔认为都都是他们家族的长子,也是他们家族第一位通过拼搏考上大学的,应当有所作为。都都的叔叔很早就离开了家,跟随邻居四处打工,历尽艰辛,结识了不少朋友;慢慢地,积攒了些银子,开始尝试做买卖,和朋友合股办公司,逐渐有了些小小成就。也正因为有了成就,他才想要培养都都,要将侄子培养成不一样的人。但这个不一样究竟是什么样,他却不知道,只是一个渺茫。
  “我侄子脑瓜聪明,”老科,也就是都都的叔叔和自己的生意伙伴谈论起都都,不无自豪道:“他学什么,象什么,据说最近在学C语言……”
  “C语言?”老科的生意伙伴约瑟夫疑惑道:“什么是C语言?”
  “不知道,我也不知道;”老科挠下后脑勺,讪讪地笑了:“大概又是哪个国家的语言吧,要不就是印度语,或者哪个小语种?——听说,现在学习小语种吃香,有发展……”
  “不是印度语,印度语那叫梵文;”约瑟夫的女友守南为他们端来西瓜,插话道:“C语言,不会是哪个非洲小国的语言吧?”在她印象里,大概只有汉语的头一个英语字母带个C字;哦,不,或许还有某个不为她所知的非洲原始部落。
  “嗯,没准是……”老科赞同道。
  老科看着守南,就想起自己的老婆听雨;这俩女人有太多的相似,都那样虚荣,喜欢牌子;在她俩的眼里,哪怕一件衣服再怎么好看,只要不是牌子,她们就不喜欢;她俩坐到一起,谈论的总是哪个牌子又出了新品,卡地亚,周大福,以及老凤祥,似乎那是个经久不息的话题;而当他和约瑟夫商议事情,听雨也总会借故回避,这颇让他自豪,也使他感动,因为她毕竟维护了他的面子与尊严。
  约瑟夫暧昧地拍了下守南的臀部,哈哈笑了:“那更好,到时我们和非洲人做生意就不愁了!”
  守南温柔一笑,挪动着小母鹿般的双腿轻盈地离去;她走出房间,轻轻地把门掩上,因为她知道,这俩男人要商量大事儿,挣银子的大事。守南这位河北女孩子,一直都很佩服约瑟夫,佩服他的为人,佩服他有能力,佩服他能挣银子。只是,她疑惑他明明一位亚裔黄种人,却为什么要起个绕口的外国人名字。不过,守南相信,相信约瑟夫做事一定有他自己的道理,所以也就从来不过问。
  “我爱他;”一次,守南在网上遇到自己的闺蜜,她甜蜜地讲道:“所以我相信他……”
  可她的那位闺蜜却不无嫉妒地说,男人是这世上最不靠谱的动物,宁愿相信狗放屁。守南虽然微笑着,口中反驳着,说自己相信约瑟夫,但她从此对每天都跟自己同床共枕的男人起了戒心,时刻注意着他的情绪,留意着他身上的味道;甚至,在为他洗内裤时还特意查看一番。毕竟这个男人比她大十二岁,毕竟他曾经有过一段婚姻,她不能不提防。她站在门后,侧耳倾听了片刻;那俩男人还继续谈论着都都,这让她起了兴趣,似乎看到一个高富帅的大男孩站在自己面前,阳光般绽出笑容。
  当然,都都也知道叔叔在另一座城市,知道叔叔在做生意。老科一直邀请都都,要他毕业后就去公司帮忙。都都当然求之不得,因为他已经渐渐明白了一个道理,那就是毕业等于失业。于是,还没毕业,他就憧憬起来,憧憬自己美好的将来。他每天走在校园里,看着疏忽读书、忙碌恋爱的校友们,忽然觉得他们的渺小,以及他们的平庸。都都就不一样,他读书不是为了考学分,不是为了混那纸毕业证书,他向往的是一番做为与一番事业,这也是他不想把功夫儿耽搁在恋爱上的原因。
  读了四年大学,他最喜欢的事情就是上网,浏览那些企业网站,阿里巴巴之类的,他试图在那里面窥视到丝缕的商机,并且已经幻想着拿到人生第一桶金的情形;那个时候,他会自豪地把父母接来,让他们旅游,到上海,到乌镇,到甪直古镇,沈宅,保圣寺,以及寺旁的银杏树,他似乎看到妈妈的笑靥,以及爸爸的赞许;那时,他会挺直胸膛,男人气十足地承诺,要自己的父母每天都开心。只是,都都一直以来都惴惴不安;梦想毕竟只是梦想,他还没挣到银子,却花出去不少,每年十两银子的学费与十两银子的生活费,他都需要向父母伸手;至于叔叔,那只是给他的赞助,让他添置了些东西,手提电脑,以及手机和网费之类的东东;为此,都都一直都觉得愧疚。
  “等毕业了,就到叔的公司,”一次,老科来看他,坐在麦麦姆嘈杂的餐厅里,谈笑风生间,邀请着都都:“叔叔就缺少象你这样有文化的……”
  “你叔就羡慕上过大学的……”都都的婶,齐耳短发的听雨食指和大拇指捏着麦麦姆油炸鸡翅,啃了口,一边咀嚼,一边含糊不清地说道:“你叔把你当成他的骄傲了……”
  听雨可不是守南,虽然她俩有些相象;起码,她比守南年龄大;守南不过是个二十三四岁的小女孩,她却早已过三十,已经奔四了。而且,她一直认为自己和老科是打小的夫妻,不象守南,属于半路夫妻;当然更让她难以理解的是,守南怎么会爱上一个比她大十二岁的男人,恋父情结或者还是别的什么缘故。刹那,听雨联想到有点钱的老男人在玩弄着一些无知的物质小女人的故事。不过,也许是听雨错了,因为约瑟夫毕竟没有别的女人,毕竟答应要娶守南,这不禁让她嫉妒起来。
  “当然,他是我侄子吗,我们血脉里都流着一个祖先的血,血浓于水吗!”老科夸张地瞪大眼睛,瞟了眼听雨,猛地拍下桌子,然后也抓起个麦麦姆鸡翅,微微一笑:“是不,我们家的骄傲!”
  听到叔叔这样说,都都很是感动,胸口暖暖的,巴不得立刻就报答叔叔,只是遗憾的很,他口袋里没那么多银子,不能请叔叔和小婶吃顿大餐,不能充分表达出他对叔叔的敬意。于是,他只能红着脸,低着头,讪讪笑着,艰难地吃掉那枚汉堡,同时脑子里又在记忆着Alignas和函数gets_s(),构造函数和析构函数;C语言经文一样盘旋在他的脑子里,扰乱他的心思。也就在那天,叔叔当着小婶的面,为他买了手提电脑,这让都都更加感动。甚至,他觉得叔叔比父母对自己都好。
  都都的父母,并不认为他是最好的;在他眼里,父母过于吝啬,舍不得银子,每次回到家,他们都在他耳边嘀咕着家里入不敷出的收入,以及他高昂的学费;他清楚,他们不过是在提醒自己,提醒自己花去了家里多少银子。哼,花多少,将来就会还给他们多少,甚至是那些银子的几倍或者几十倍。都都怨气十足地幻想着;等到第二个假期,他就再不愿回去了,而呆在城市里,到叔叔的公司呆了半个月;半个月里,每天叔叔都忙碌个不停,就象个陀螺;不过,小婶却代替叔叔带他逛街,为他添置衣物,到大世界游玩,蹦极,坐海盗船,浏览海洋世界,看画展;都都看不懂那些画,但不知为什么,小婶固执地认为他喜欢看。都都跟着叔叔、小婶赴过两次宴,其中一次是三位关员;大概他们刚刚下班,就被叔叔邀请过来,身上的制服还不曾换下。那些官员个个都是海量,当然叔叔也是;那天,他坐在酒桌旁,从下午六点,一直坐到半夜,服务员不断地为他们上啤酒,然后将空瓶子拎出去;都都粗略地估算了下,这一顿就消费了六十瓶啤酒。另一次,是两位警察,他俩倒不穿制服,所以起初都都还以为是叔叔生意上的伙伴,直到他俩突然谈论起刑侦队队长,谈论起一次帮叔叔寻回钱夹的事情,都都才恍然大悟;这俩警察也很能喝,一两银子一瓶的茅台,足足喝掉了三瓶,外加一瓶烟薰味的苏格兰威士忌;只是细心的都都窥视到他俩的一个共同秘密,那就是喝酒时,他俩总要拿瓶矿泉水,每喝口酒后就喝一口矿泉水,几巡下来,再将这瓶矿泉水扔掉。
  等到开学,叔叔亲自开车送都都回到了学校,还给他丢下二两四钱银子,以及一大堆热带水果和一大堆韩国与日本产的巧克力。都都明白,自己压根吃不了这么多东西,不等他吃完,早就坏了,所以他将它们分给寝友们,所以他很快在寝友们的心目中成为了好人,成为了讲义气的男人。他的寝友们,特别是影子,甚至拿着几块巧克力给了他的女朋友。
  “好吃吧,这是我朋友从日本捎回来的!”夜色朦胧,坐在校园一角的长椅上影子对偎依在怀里的阿新吹嘘道。
  “嗯……”阿新将那纸巧克力包装举过头顶,借着不远处那盏路灯瞧了眼上面的日文,稍微挪了下脑袋,轻声絮语道:“那以后,让你朋友多稍点儿……”
  “行,到时给你稍一麻袋!”影子爽快地答应道:“不过,坐飞机,哪能带那么多!”说着,他扭动下脖颈,不安地扫了眼周围。
  恰恰从一旁经过的都都忍俊不禁,但他没有戳破影子,悄无声息地绕过去;也正因为这样兜了个圈子,他的半袖上衣被那株樱桃树扯破了个三角形口子,那可是小婶为他买的Burberry条格。当然,小婶也是位‘晚上只穿ChanelN0.5入睡’的女人,她拎着LV或者爱马仕,穿着淡青色的GUCCI,跟在叔叔老科身后,俨然一位成功男士的情侣,而不是原配的老夫老妻,这屡屡令约瑟夫羡慕不已。而当老科要把那套ZEGNA脱下,她立刻摘掉卡地亚‘Love’手镯和胸颈间的羚羊造型幸运吊饰,DarryRing戒指,和他缠绵在一起。老科很难理解,为什么每次缠绵,听雨都要摘下全部首饰,把它们小心翼翼地放到一边;为此,他常常嘲笑她;她却无动于衷,每次做爱前依旧摘掉首饰,维持着她小小的固执。
  “你真的要把都都接过来?”亲昵之后,听雨忽然轻声问道。
  “那是,他是我亲侄子吗!”老科肯定道。
  “可是,我们的儿子呢,你今后怎么安排?”听雨似乎漫不经心道。
  “什么?”老科胳膊从脑门儿上挪开,吃惊地掉过头;因为他和听雨在一起已经快十年了,结婚也已经七年了,可她一直都没怀孕,以至于他认为自己不可能有子嗣后代了。虽然老科心里想要个孩子,但他怕刺激听雨,就把这个想法暗暗藏在心底,从不说出来。可现在,听雨怎么了,她怎么会主动提及一个莫须有的儿子?
  “我怀孕了……”听雨却淡定道。她说这句话,就象告诉他自己要出门逛街,或者要买件什么首饰一样简单。
  “是吗?”半晌,老科都没反应过来;他以为自己听错了。他的手碰触到她的脸颊;刹那,她温顺地向他靠去,就象头迫切寻求主人宠爱的宠物。老科怔下神,注意到她的眼神,立刻明白她说的是真的;那一刻,他胸膛里升腾起感激与幸福,不自觉地抚摸向她的头发,说道:“我这样卖力挣银子,还不是为了你,和咱们的儿子……”
  不过,都都并不知道叔叔的心理变化,他一直都认为叔叔是世上最好的也是最伟大的亲人;虽然也许还有比叔叔更伟大的人物,但他们都太遥远,就象那个德国人说的,天蝎星虽然比太阳还要炽热,但晒熟地上葡萄的是太阳。
  “切,把你叔叔说的那样伟大,”影子穿着短裤,坐在窗台上,不安地瞟向女寝的方向,对都都的说辞呲之以鼻:“他要真的那样伟大,我怎么没听说过呢;我只听说过王永庆,敦台铭和陈光标……”
  “我叔叔当然伟大,”都都自豪地环视着其他七位室友,一屁股坐到床上:“你们谁的叔叔自己办公司,谁的叔叔有自己的事业?”
  没有,当然没有。影子立刻无语了,尤其是想到吃人家的嘴短这句话,他更是惶惶不安。不过,都都的态度引起七位室友的反感,他们中的六位都借故离开了寝室,只留下懒散地坐在窗口的影子,和一屋子的寂静。都都丧气地倒在床上,瞥了眼影子,视线挪向上铺。其他室友纷纷在靠近自己那侧墙壁上贴着美女,都都却贴了张比尔.盖茨微笑的肖像。望着那个美国电脑奇才蒙娜丽莎般的微笑,都都省悟到陈胜的燕雀焉知鸿鹄之志这句话的真谛;而他们,他的这些室友,都不过是平庸之辈,每天就知道玩玩乐乐,就知道泡妞儿。都都摇摇头,信手拿起那本计算机C语言概念,窸窣地翻看起来。
  是的,室友们人手一台笔记本,花起钱来也从不心疼;但他们从不为自己做个规划,做个未来蓝图,玩游戏,泡妞儿,似乎就是他们上大学的目的,至于毕业后的事情,他们从来都不曾想过。都都和他们比起来,就孤僻得多,尽管他也会和他们参予在一起,偶尔喝点儿小酒,侃个大山,一起打蓝球,但他觉得自己必须学点儿有用的知识,为以后的创业打基础;至于女朋友,他要好好选择,他要选择一位能有助于自己未来事业的女孩子,最好既是贤妻良母,又是事业女强人那种类型的。
  自从在叔叔那里呆过两个假期,都都就有种一览众山小的感觉。他瞧不起他们,认为他们读大学,不过是混日子,不过是为了买到那一张文凭。都都鄙视他们,也不屑与他们为伍,所以就任他们而去,不再理会他们的突然变化的情绪;都都并不知道,他的同学们给他取了绰号:有个伟大叔叔的孩子;再后来,为了念着顺口,都都就被称作伟大叔叔,这让不知就里的都都纳闷不已,因为他自忖长的还算年轻,属于隐形的高富帅。
  “伟大叔叔来了……”偶尔一次,到图书馆看书,刚一进去,就听到角落里有人说了句。
  都都瞥了眼;那是个长发飘逸的二年级女生。她看到他,立刻羞涩地低下头,装作看书;但她颤抖的手指出卖了自己。都都从她身后经过,发现那页恰恰是个空白。他叹息声,坐到影子身边。都都对那个女生有着不平常的印象,一个星期天,他坐公交车上街,途经劝业商场,就看到过她捧着一撂广告,殷勤地向行人人派发;那一刻,他怜悯起她,进而幻想着自己在叔叔的帮助下,成就一番事业时,一定要多聘请几位这样的大学毕业生,也算是回报社会。
  “我老吗?”突然,都都抬起头,问道。
  影子诧异地瞧向他,笑了;那个杏仁眼女生,从广西来的阿新同样诧异地瞧向他。
  “什么?”影子挠下头。
  “我老吗?”都都重复道。
  影子噗哧一笑,摇摇头:“你当然老了,你是老学长了……”说着,他转头瞟了眼那个长发飘逸的女生;她发觉,或者意识到自己成为两个男生的议论对象,收拾起东西,夹着书,推开椅子,离去了。
  “老什么老……“阿新胆怯地扫了眼都都,试图圆回影子说的话。
  “不,他已经很老了,”影子上下打量了都都眼,嘲弄地笑了笑,继续轻声说道:“你看他,也不玩游戏,也没女朋友,能不老吗?——你现在,都与时代脱节了,都成了伟大叔叔了……”
  “切,你才老了呢,你才是叔叔呢!”都都再也忍受不住,他突然大吼着,打断影子的话。
  刹那,整个图书室的人纷纷瞅向他。都都啪地一声合上书,吱嘎推开椅子,丢下喂喂直招唤自己的影子,忿然离去。
  嫉妒,全都是嫉妒。走到楼下,都都脑子里映出影子嘲笑的面孔,他憋不住愤怒地向台阶旁那个熊猫造型的垃圾筒踹去;但铁制的垃圾筒只左右摇晃了下,他的脚趾头却生疼的。那一刻,都都觉得自己的境遇比当初的马加爵还要悲催,七位同寝的同学就差没往他被子里撒尿了。白眼,歧视。坐在校园偏僻角落的长椅上,都都仰望着天空飘过去的白云,感受到了马加爵曾经的心态。如果他也出身于贫困家庭,他们也会那样霆自己的,不仅用言语,还会用行动欺凌;那个时候,他也会兰博般奋起反抗,把他们全都灭掉。想到这里,都都不禁打个寒噤。他丝毫没料到自己还会有这样的想法,还会冒出杀人的念头。不,他要比马加爵理智得多,他会用事实来灭掉他们,他会在事业有成时,将他们雇佣为员工!这样想着,他阿Q般微微一笑。
  “叔叔,等我毕业了,你一定要资助我,”都都给老科打电话时,豪放地述说着自己的宏大理想:“我也要创建自己的公司,象叔叔一样……”当然,他心里还幻想着超越另一位富豪,比尔.盖茨,否则他就不会如饥似渴地学习C语言了。
  原本都都以为叔叔会很爽快地答应,但这次,老科却缄默了,几秒钟后,才告诉都都,说欢迎他,欢迎他到公司来玩。都都却没听出话音,絮叨着他宏大的理想。都都一直都在憧憬着那天的到来,他充满自信,相信自己的能力,相信自己对人生的规划,更相信有朝一日会远远超越他的寝友们,成为最为成功的那个。正因为如此,他不屑和他们为伍,不屑和他们一起去听励志大师们的滔滔演讲。切,他们算什么,口袋里有几个银子?要是他们有银子,能跑到学校里,卖唾沫钱儿吗?想到这里,都都幻想起自己也象叔叔一样,挣得钵满盆满,开着辆小车行驶在校园里;对,等事业有成,他也会回到母校炫耀一番,以证明下自己,顺便羞辱下那些道貌岸然的老师。
  终于熬过三年,都都痛痛快快地和同学们喝了毕业酒,醺醉的他笑看着同学们嘈杂地渲泻,哭着,笑着;这个时候,尤其能够显示出彼此的友谊,以及彼此的爱情。他冷静地看着他们,就象一个巨人,或者至少是未来的巨人,睨视着。他悄悄溜出去,却没人发现;这既在他的意料之中又在他的意料之外;他想不到三年的同寝生活,居然被忽视了,这让他感到失落。走在街上,看着来往的车辆,都都掏出手机,拨打起叔叔的电话号码,却是关机后的盲音。刹那,他预感到什么;但随即,他又释然了,叔叔那样的忙人,有点儿小状况,关几个小时机也是正常。于是,他回到寝室,倒头呼呼大睡;反正等拿到毕业证,他就离开了,永远离开这所学校,也要郑和远航般开启属于他的事业。这样想着,都都双辗转反侧,想不着了。也就在这时,他鬼使神差地拨打起小婶的电话;在以往,他从不给小婶打电话,因为他潜意识里知道,和自己没一点儿血缘关系的小婶并不喜欢自己。
  “都都呀……”
  他刚问候了声,电话那端就传来小婶的声音;都都隐约意识到她的声音里有着几分哽咽;迅即,他联想到叔叔,以为是叔叔的外遇惹得小婶伤了心。这样想着,他后悔打这个电话。
  “我叔呢?”但他还是问了句。
  “你叔出事了……”小婶凄惨地说道。
  “什么?”都都吃惊道,那个时刻,他丝毫没意识到别的。
  “你小叔被抓了,还有守南,她也被抓了;因为我怀孕,所以我保释了……”小婶啜泣道:“前天,来了一群人,把家里和公司都翻得乱七八糟,说是你小叔的公司走私,约瑟夫跑了……我要不是因为怀孕,也被他们抓去了……”
  都都酒醒了大半,他懵圈了,捏着手机,半晌没出声。整间寝室静悄悄的,只电话那端传来小婶的啜泣声。忽然,小婶的声调提高了,她大声责怪起约瑟夫,指责他出了事就只顾得一个人跑路,连守南都不管,连自己的哥们儿都扔下了。慢慢地,都都听出,小婶是在渲泻。
  放下手机,都都颓唐了,茫然了。似乎瞬息间他那些理想就全都破灭了,他不再比其他同学更优秀了,只不过是毕业即失业的大学生而已。他犹豫地拿起火车票,看了会儿,手臂又重重地耷下去。时间不知不觉地流逝,忽然走廊传来一片嘈杂声,接着寝室的门打开了,一股难闻的酒气薰了过来;随之而来的还有他同寝的同学,以及呕吐物的恶臭味道;他们酒兴正酣,还在嚷嚷着友谊与爱情。都都用被子蒙上头,装睡起来。
  几天后,都都来到叔叔的公司;那里已经不再热闹儿,冷冷清清的就象从来没有人呆过一样;叔叔的家也凌乱不堪,小婶奔波于法院和海关之间,早就顾不上收拾家务了。直到这时,都都才知道原来叔叔一直在走私,用集装箱走私钢铁,矽钢。约瑟夫事发前就得到讯息,办了签证逃到欧洲去了;那几位官员也不约而同,疏远了老科,并且声称很不了解老科;那些警察则关机的关机,呼叫转移的呼叫转移,再没有一起大口酒大口肉时的豪气。
  “叔叔帮不了你了,”一天,他到看守所看望叔叔,须发邋遢的老科摸了摸下颔,避开都都的目光,说道:“你以后可别象叔叔一样,做什么事儿千万要小心再小心……要么就象那个斯大林,感觉事情不妙,就溜之大吉……”
  因为不方便,都都没问老科谁是斯大林,而且他认为叔叔还要有许多话跟小婶述说。都都看到叔叔憔悴的面容,胸膛里一点儿也不是滋味;他呜咽着,坐在一旁,垂下了头。
  回到叔叔家,看着小婶收拾好东西,却又不能走的样子,都都更心酸。他千想不到,万想不到,叔叔居然是靠走走私发家了;而顷刻之间,似乎除了这套住宅,叔叔什么都没了,重新回到一无所无的境地,而且还要经历牢狱之灾。都都只在叔叔家住了三天,问父母要了几两银子,就拎着简单的行李,来到这座城市,来到十三家小院,成为和我一样的居民,先是忙碌地寻找工作,进而在寻找工作的进程中一点点儿地失去了曾经虚幻的辉煌。
  到街头为麦麦姆派发广告是都都得到的第一份工作;那个时候,他以每天两分银子的价钱将自己的白天租借给麦麦姆,每天和几位从不同城市来的学生们站在繁华的十字街头,陪着笑脸,向那一张张散发着令人作呕气味的彩色广告分发给行人们;那些学生们来自不同城市,也都有着不同梦想,却在现实中被那位西装革履的中年男人喝叱,指挥,所以都不免产生了心理落差。尤其是都都,从来就没想到过自己也会站在街头发这种广告。其实早在知道自己的工作就是派发那堆广告时,都都就感到超级地失落,他想不到,真的想不到;刹那,他回忆起在学校时,看到的那位女校友站在劝业商场附近的十字路口的情形,不禁感慨起来。等到工作结束,回到十三家小院,他拿起那几册厚重的《计算机语言与操作系列丛书》,在上面划了巨大的叉;当他经过袭人大妈家门前,瞥了眼那个土炉灶,踅回身,捧来一大堆书,将它们扔进熊熊火焰里。
  唉,幸亏袭人大妈没看到都都的焚书,否则她一定会罹骂起这个败家仔。袭人大妈一向惜书如命,看到那些印刷体,就会老母鸡般地护过去;而这,也许就是近朱者赤的原因吧。老曹也是个喜爱书的伟大人物,那册《本草纲目》都破成那样的,他也小心翼翼地珍藏着,一有空闲就耐心地翻看,就象他是李时珍本人。
  “如果我叔叔没出事儿,我才不会住在这里呢!”看着苏武细心呵护海棠树,都都忽然自言自语道。
  “你不住在这里,能住哪里?”半截烟尖酸地接过话茬,嘲笑道:“你总不能和小辉哥一样,搬到东祠胡同那边吧?”
  “你懂什么!”都都恼怒地瞪了眼半截烟;他不耻于和这种人厮混在一起,尽管叔叔老科已经鎯铛入狱,都都还是认为自己不同于普通的蚁族们,还认为自己能够成就一翻事业;是的,半截烟能懂什么,他不过一个孤陋寡闻的蚁族罢了,他懂国际贸易吗,懂另一个阶层社会的礼仪吗,知道马蒂尼和柏修斯吗;也许半截烟只到过花样年花那样的夜场,就已经认为自己了不起了,却哪里知道那些高级会所,更不会知道高尔夫了。哼,他只不过是暂时落到平阳的虎罢了,等有朝一日,还会咆哮起来。
  “哎,说说,为什么依兰收了你的花,还不肯跟你出去吃饭?”半截烟不知什么时候叨起烟,凑近他,喷吐口烟雾。
  都都厌烦地挥挥手,试图驱散呛人的烟雾,那款老相机也随之轻轻摆动了下。他从半截烟的表情里看到了低俗与无聊;这些人,全都想着那事儿,而且还不明说。做爱就是做爱,有什么大不了的?都都想到这里,脑际里不知不觉浮现出依兰的倩影。她就象一帜飘扬的旗,就象扩散的癌,郁积在他的思绪里,逐渐吞噬掉他的一切。他想不到自己会爱上她,一点儿都不曾想到。在他心目中,他的老婆应该是那种毫无暇疵的女孩子,多才多艺而又温柔似水,精明强干而又贤妻良母;可依兰,只是个平凡女子,顶多气质里多了些文艺范儿,会写些没头没脑的诗词,以至于都都自己也纳闷,为什么会爱上这样一个女孩子。
  “要我说,人家还是看不上你;”半截烟娘们儿般地絮叨道:“我可听说,依兰……”
  “你这人,怎么这样呢?”都都突然打断半截烟,厉声吼叫道:“你是不是闲得呀,在别人后面说三道四的,你是男人吗!”
  半截烟的手抖了抖,险些从椅子上摔下。他呆呆地瞧着都都,不知道这位高贫帅为什么会发火。都都吼过之后,站起身,头也不回地向小院门口走去。半晌,半截烟才回过神,他不由地叹息声,内疚起来。他恍惚到自己刚才触痛了都都的心思;如果有谁嘲笑他对晴儿的痴情,他自己也会发火,吼叫……想到这里,他不由自主朝晴儿那扇窗口瞧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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