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家小院第十九章 追忆
作品名称:石头记之:十三家小院 作者:爱在无言 发布时间:2012-11-10 17:38:49 字数:8768
“小辉哥,听说一线天自己去早市了?”依兰拎着她的LV,一摇一晃地走出房门,看到站在小院当中的小辉哥,忙打个招呼,问候道。
虽然还没过晌午,一线天到早市吃了顿早餐的消息却已经人人皆知了。足不出户、每天都埋头用功学习的一线天终于能够走出屋,而且自己到步行二十一分钟外的早市吃了碗米线,还到江边的花市买回一束康乃馨,这对于十三家小院的所有居民都是件新奇的大事。
“嗯,嗯……”小辉哥满足地站在小院当中,接受大家的问候与羡慕的目光。
小辉哥悠悠然地拿着根广东龙门县生产的竹制牙签剔着,腆着肚子,踌躇满志的模样,似乎他的人生已经达到一个成功的峰顶,那根竹签上烙印着一个鼎龙字样的商标;而他的另一重成功的峰顶将是梅开二度的又一重洞房花烛夜。刹那,他的脑际里浮现出秋荷的影子,耳边回漾起那些不实的流言蜚语。
“这些人……”他摇摇头,觉得街坊们可笑。
但也正因为那些流言蜚语带给他诸多的麻烦。众口铄金,几乎所有的街坊都认为小辉哥会同秋荷或者闲云其中的一位成为伉俪,但只有小辉哥心里最清楚,他和她俩——无论是谁——都不可能。虽然小辉哥最近被月影定性为老辉,可他觉得自己一点儿也不老,他寻回逝去的光阴,重拾青春的记忆!
刹那,小辉哥回忆起和娟儿在一起的美好时光,胸口处一阵阵地隐痛。他一直不曾记忆那刻骨铭心的初恋,即便娟儿无情地离去后,若干年里他都一直想着娟儿,一直沉醉在记忆当中,不能自拨。一线天慢慢地在他身边成长,从呱呱坠地的婴儿,到蹒跚学步,咿呀学语,不知不觉将近二十年过去了,嘴唇上方都生长出毛茸茸的胡须,他才隐约感觉到岁月的蹉跎,许多同龄人的孩子也渐渐长大,称呼他为叔叔;那一刻,他开始恐慌,虽然脸上保持着笑容,却不敢直视那些孩子们。
“啧,说起来小辉哥,真不容易……”一天,黄昏时分,下班的他刚迈进小院门,还没转过那斑驳的影壁,就听到闲云的声音飘了过来。
小辉哥犹豫了下,想要踅回去;但他一回头,看到老曹正遥遥望着自己,就皱下眉头,拐过影壁。闲云看到他的刹那,脸腾地红了,显出尴尬。拎着篾条编结的菜蓝,胡秋刹那间也楞住了;不过,胡秋反应得比闲云快一些,她立刻舒展出满面笑容迎向小辉哥,意味深长地说道:
“我正和闲云夸你呢……”
“夸我?!”小辉哥警觉地瞟了她一眼,冷冷一笑。
他最讨厌的就是这些娘儿们的闲言碎语,许多小道消息就是这样诞生的,然后飞快传递在街头巷尾,就象那个被他数落了一番的萧易水;但即便那样,关于他虐待一线天的消息还是不胫而走,以至于学校里的同事都用异样的目光瞧他,甚至有意识地躲开他,孤立他。从此,小辉哥对萧易水有了极其不好的印象,甚至产生过要去找她理论,让她公开致歉的念头;可再一想,找到她又能怎样,她不过是个长舌妇,和她争吵,那只能是越抹越黑!
“一群乱嚼舌头的娘儿们,没点儿素质……”小辉哥恼怒地嘀咕了句,同时加快了脚步;他可不想让这样那样的流言悄无声息地弥漫,以为自己和这小院的任何女人有染;一个秋荷就已经够他闹心的了,他不想再凭白多另一个女人,那会有碍他的声望的,更不利于他的未来。
小辉哥绵绵地回想起在花样年华时的疯狂,昏暗的灯光下,苏武的秃头微微闪烁着,那几个女人坐在沙发的一角,一边听着云流的K歌,一边议论着什么。而秋荷,衣着单薄地靠近他,殷勤地和他碰杯,喝掉一杯又一杯的啤酒……
那天晚上,苏武跪在包房的一角,又哭又笑,对着闲云嚷嚷着谁也听不清的语言;过后,大家猜测那一定是匈奴语,否则不会谁也听不懂。在匈奴居住了近十年的苏武,乡音早已经改变了,变得生硬而饶舌。苏武哭哭啼啼的,有那么一段时间抱住闲云的腿,弄得闲云身上脏兮兮的,又是鼻涕又是泪水……
当初,苏武就是这样哭哭啼啼,抱着那个大月氏女人的腿……他的手顺着女人的腿向上,向上乱摸过去……
“哎呀,我得赶紧回去做饭,今天无霜回来……我们家无霜要考演员了……”胡秋的声音从他身后飘了过来;他似乎听到她急急的脚步声。
小辉哥不敢回头,只好也急急地加快脚步,尽量不让她赶超自己——不过,现在他似乎不必害怕这些女人了,尤其是依兰一样的未婚女子;在他的胸膛里面,隐隐蠕动着一丝丝渴望,这渴望煎熬着他,刺激着他,令他的咽喉干渴,欲火焚烧。小辉哥扔掉手里的牙签,忽然又回忆起那次烧烤盛宴之后的蹦迪狂欢,回忆起醺醉之后和秋荷偷情,胸膛里的欲望又一次燃烧起来;也正因为这样的燃烧,他忽然胆怯了,害怕了,似乎那个不可泄露的隐私突然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刹那,他的踌躇就化为乌有……
我拐过斑驳陆离的影壁,恰恰看到小辉哥颓唐地扔掉手里的牙签;我从没看过他这样的表情,沮丧、无奈混杂在一起,转过身,落寞地踅回他那间宽敞的蜗居。也许,在十三家小院,小辉哥的住宅是最宽敞的,三居一室一厨,小辉哥把其中一居改为淋浴室,这在十三家小院可算是个创举。换句话说,他,其实和墨夜一样,是个蛰伏于这里的中产阶级,一个低调白领;据说,小辉哥的工作就是每天在生意场上吃吃喝喝,为一家叫做LMEB&ABET公司做销售——他最奢侈的是在家星级宾馆,一顿饭吃掉了一百两白花花的银子,那要相当于我八至九年的薪水。不过,小辉哥的确很低调,尽管他的月薪高过我五六倍,而且还在东祠胡同富人聚居区有了套豪华住宅,但为了一线天的成长,他刻意留在十三家小院……嗯,这样琢磨,小辉哥应当属于不俗的伟大人士,不同于我,更不同于老曹……
老曹不会比我再伟大了,尽管他效法悬壶济世的古人,孜孜不倦地阅读《本草纲目》,但他不过是个寄居蟹,替袭人大妈卖驴肉馅包子而已。
“喂,依兰,做什么去,打扮的这样靓?”刚和老曹再次做完比较的我迎面看到依兰,诧异道。蛋白蓝的半袖蝙蝠衫,粉红超短裙,过膝黑色皮靴,一款时尚的LV小包包,再加上精心的梳妆,使得依兰格外妩媚,就象那传说中的画中人。
“当然是相亲去……,世纪佳缘和社区联合举办了个鹊桥会……”依兰扬下手,经意不经意地将LV打在我的腰眼上。
“和我相亲……我也去……”瘦高的都都气喘吁吁,一路小跑从后面赶来;看到我的刹那,他慢下脚步,嬉皮笑脸地说:“小爱哥,你得抓紧,要不蓝就要嫁给别人了……”
最近一阵儿,瘦高的都都老在纠缠着依兰,尤其是在小辉哥的那次盛大宴请时。刹那,我回忆起在歌厅的单间里,看到依兰和老曹聊的有滋有味,醋意大发的都都和唐丽的老公喵喵拼起酒,一杯又一杯的酒液倾入腹中,都都一会儿就醉眼酩酊;他突然站起身,夺过云流手里的麦,嗷嗷地嚎叫起来;谁也没听清他唱的是什么,他也根本不按照大屏幕上的歌曲来卡拉OK;更有甚者,他拿着麦,就站在依兰面前……被剥夺掉麦的云流在妖影的邀请下,和一群年轻人一起走下楼,到演艺大厅……
也就从那天开始,都都很少理睬老曹,并且认为老曹的那些故事不过是吹嘘,什么豪华人生,什么华盖家世,都不过是想吊吊那些不经世事的女孩子胃口的噱头!
“去你的,你哪儿长的美?”依兰立刻霜起脸,飞快扫了我眼,噘起嘴:“我就是和小爱相亲,也不会和你呀!”说着,她跺下脚,瞪了眼都都,拎着她的LV扬长而去……
天哪,听到依兰这样说,我感动死了,感动得热泪盈眶。虽然这仅仅是一个类比,一个脱口而出、不假思索的类比,甚至是言不由衷的,但这多少说明我还不是什么排名垫底的小人物,多少说明我兴许能够伟大,并且能够比老曹伟大。
我还在思忖,都都却已经飞快掠过,冲出小院。
看到这俩人一前一后离开小院,我忙向蓝的窗口张去;玻璃窗反射着粼粼的阳光,门紧扣着。一大早儿蓝就和雪出去复诊,直到现在也没回来;我隐隐担心起来。不过,我还是向小辉哥绽开个笑脸,以表示我知道他的犬子一线天的自立自理。
我扭下头,看到一线天隔窗坐在屋子里,嗑着榛子。自从十一年前小辉哥偶尔听到一位东北同事提到常吃榛子可以提升人类智力,就开始为一线天做出了十年计划;头几年,网络不发达,他就托人捎;后来网络发达了,他就开始网购,以至于榛子在小辉哥父子面前,成了什么取代不了的山珍海味。平常,一线天的口袋里就常备着榛子,坐公交时他会掏出一枚两枚,嗑开硬壳儿,咀嚼果肉;课间时间也会掏出一枚两枚。甚至,小辉哥提起榛子,就会竭力瞪大眼睛,如数家珍地说出一堆经常食用榛子的好处,说出一串儿前所未闻的专业术语,似乎他是食用榛子专家一样:防治血管硬化,治疗癌症,保护视力……因为榛子里富含不饱和脂肪酸、维生素E、紫杉酚、β-谷甾醇、镁、钙、钾……而且,小辉哥对那种毛榛子和平榛子情有独钟,却也不介意食用没滋没味儿的大榛子……
“这些年,我光买榛子,就费了老鼻子银子了……”偶尔谈论完食用榛子的妙处,小辉哥不无自豪地夸耀道,似乎一线天和榛子是他生命的两大重要内容,以及两大重要成功,以至于其他人,包括我听过后也直往嗓子眼里咽口水;当然,大家羡慕小辉哥的不止这一点;他不仅在吃上面从不吝啬,而且还不声不响地在东祠胡同买了套住宅,那可是富人区的住宅呀,没有三四千两银子是买不下来的。
每天都食用榛子,并不是每个人都能享用得起的,物价坐山车般猛涨,十斤榛子就相当于我一个月的工薪,可十斤榛子只能当零食,不可以当做正餐;整个十三家院里,没几个人可以达到每天都食用它……唉,难怪小辉哥已经年近半百,头发依旧乌黑,身体依旧硬朗……我摇摇头,由此联想到了宁采臣和黑山老妖。小辉哥大概就是个黑山老妖吧,一枚枚的榛子就是一个个充满元神的生命,被他无情的吸吮,剥夺掉应该有的生气;他吸纳了榛子的精气,所以才会年轻永驻的吧。
我正胡思乱想着,搬来第六天的墨夜的新房客还子穿件粉红色睡衣,慵懒地打开门,站到窗边,对着楼前那块松软的土地刷牙。忽然一阵微风拂过,掀开睡衣的下摆,隐约露出她的大腿根部……
“喂,小爱,看什么呢,不想吃姐做的馕了?”忽然,闲云打断我的深思,高声嚷道;她警觉地扫了眼还子,又笑着盯向我,眼神里满是疑虑,警告我道:“该看的能看,不该看的可不能看呀……”
“想呀,当然想呀……”我脸一红,立刻跑向前问道:“姐,你今天又做馕了,有没有牛肉?”
我可没看不该看的,一点儿也没有。我在心里为自己辩解着。但我自己也许不知道,闲云对于我,就象袭人大妈对于老曹。
只要闲云家做什么好吃的,什么薄饼羊肉、烤包子、波劳抓饭、胡辣羊蹄、炒烤肉、揪面片、肉馕油馕,闲云都不会落下我;当然,这是在我结识雪和蓝之前。那个时候,整个小院里的人,都自觉不自觉地认定我和闲人非亲即故,否则我不会天天都泡在她家。
“你姐呢?”如果谁想找闲云,却没找到,就会跑到我那里,这样问道,似乎只有我知道闲云的行踪,似乎我是张测试纸,能够把闲云的行踪显露在他们面前。
当然闲云也把我当作自己家人,有事没事都会招呼我……
“有,当然有……”等我走到跟前,闲云忽然压低嗓音,神秘道,“怎么,又看中一个?——我觉得就是她也比蓝强,不管怎么样,起码不病怏怏的……”
“姐,都哪跟哪儿呀,”我脸腾地一红,迎向闲云的目光,“我可不是见一个爱一个的老曹……”
老曹当然是见一个爱一个,似乎全天下的美貌女子,包括他的表姐堂妹们都应该成为他的妻妾。砉地,我回想起畸笏叟——那个老头子常常说,依兰和老曹的初恋卫若兰有些相似,以至于袭人大妈每天都用警觉的目光盯向她;而老曹却似乎浑然不知,照样喜欢将色迷迷的眼神搭到依兰的脸上,尤其小辉哥宴请街坊的那天,在花样年华的演艺大厅里,蹦迪的时候,老曹借着酒劲儿握住依兰的手不放……
“兰,我忘不了你……”老曹打着酒呃,醉醺醺地贴着依兰的耳边腻语着:“真的忘不了你;如果有一天,你……一个人……你会重新选择我吗?”
“我……现在就是一个人……”依兰丝毫没理解到老曹的心思,更无从知道老曹把她当成另一个女人。只不过,她也把老曹当做另一个男人;那个男人的面孔如影随附般搅在她的脑子里,令她不能解脱。
那天,大家都喝得醉醺醺,许多情节都彼此忘记了,但也有些情节忘记不了,暗暗留在记忆那纵横的沟壑中。因此,次日依兰再见到老曹,脸腾地一红,赶紧加快脚步……
“唉,你们男人都一样,谁也甭说谁,都是见到鱼就馋嘴的猫;再说,你还没结婚,便那样了,就算你见一个爱一个,也很是天经地义的……”说着,闲云笑着,瞥了我眼,“哎,我说今天你不能白吃,一会儿糖糖回来,你教教她数学;昨天她老师来电话了,说她最近数学成绩往下掉了十几名,才考了四十几分;她现在才上小学,等上了初中高中还了得呀……”闲云絮叨着给我布置任务。
“好的,没问题。”我的脸色恢复了正常,爽快地答应。
拿人家的手短,吃人家的嘴短……不过,那个糖糖,打小儿就古怪灵精的,我喜欢和她在一起;当然,前提是她不能肆意破坏我和蓝的恋情。记得有一次,这个小丫头居然跑到蓝那里,说我正在和别的女人抱在一起,这足足让我跟蓝解释了一整天。也是,谁会想到一个孩子编瞎话呢;可当我凶起脸,糖糖立刻委屈地说,她只是想让我教她数学。这孩子,真让我无奈。
当然,我是数学天才,晓得那些加减乘除,所以闲云才会放心让我教糖糖。
刹那,我又想到了闲云的前夫,那个高大威猛的男人。大概正是因为他英俊潇洒,当初闲云才会芳心暗许,嫁给了他;但婚后不久,闲云就遭遇到了尴尬,她忽然发现自己的男人在四处留情;于是,她诅咒起那些女人,责怪她们都是专门勾引别人的男人的狐狸精……
“这些人,全都不要脸……”闲云怨恨地咬着牙,瞳孔里飘过一丝幽怨:“专门勾引别人的老公……”
可她们为什么要勾引别人的老公,我丝毫也不明白;我倒是巴不得有个女子过来勾引我,但抬起头,四下里张望,街上美女如云,个个都婀娜可爱,却没有一个对我搔头弄首的,更没一个主动邀请我上床的……
“哎,小爱,”闲云打碎我的沉思,递过来一碗煮好的牛肉:“听说墨夜想问你要那块石头,真的吗?”
我怔下神,感到莫名其妙,怎么,墨夜说的还是真事儿?
可我才不相信那块破烂石头会值很多银子呢;石头就是石头,煮不烂,蒸不熟,有什么珍贵的?切,真是莫名其妙,谁知道这些炒客们要弄什么鬼东东,他们什么都拿来炒一炒,炒股、炒房、炒期票、炒古董、炒马以及炒作热点,现在又来觊觎我的这块破烂石头……
“好像有那么回事……”我咬了口香喷喷的肉馕,将酱油倒进小碗里,不敢肯定道,“谁知道她说的是真是假……”
闲云暂时沉默下去,她将馕掰成小块,捏在手指间却不往嘴里放。我竖起手在她眼前晃了晃,她才回过神,勉强一笑。
“怎么,又想姐夫了?”说到这儿,我恍悟自己说错话了;闲云的老公已经离开她七年了,七年里对她不理不睬,似乎她从来就没在他的世界里存在过一样。
“没有,谁会想他呀,没心没肺的……唉,再说,现在那不是你姐夫了,那是别人的老公……”接着,闲云眼圈一红,叹息一声。
我不敢再说下去,低下头,一个劲儿地吃着馕。在那瞬间,我觉得自己似乎就是那个丝毫不牵挂家的男子,一点儿都对不起闲云;倏忽,我又幻想,也许那个男人颠沛于异乡,因为没挣到银子而无颜回到妻女的身边……
紧接着,陈埃的形象出现在我的脑际,她穿了件普通的白底蓝碎花小衫,站在快餐店门口,眼神里同样飘过一丝忧愁,望向远方。她在望什么,也是期盼她的男人吗,还是在等待她的儿子从学校回来?
“哎,小爱,”闲云忽然盯向我,犹豫下,然后很认真道,“姐问你句,要是你那块石头真的值很多银子,你会不会卖?”
“什么呀,那块石头怎么会值钱,它不过就是块外形奇特一点的石头罢了。”说到这里,我的脑子里盘旋出墨夜穿着绿色小衫的模样。
我才不相信墨夜会买这块破烂石头呢;据说,她的那些房产,包括十三家小院里的,都已经在银行做了担保;我用石头跟她交换,那岂不是到头来什么都得不到?——现在,最起码我还有块样子丑陋的破烂石头,我还有个可以自慰的财产;等来了场什么危机,金融旋起风暴,银行没收了房产,墨夜可什么都没有了。
“要是你姐我有钱就好了,当初你姐夫也不会急着出去打工,更不会一认识那个开快餐的妖精……”说着,闲云眼圈就红了;她那只空着的手抬起,擦拭下眼睛。
可是,怎么能有钱,怎么能有银子?我困惑不已。很多时候,我觉得自己就是蚂蚁,对许多事情都无能为力。
不过,隐隐约约,可我感觉到,闲云的离异,并不是象她单方面说的那样,只是因为缺少银子,否则她怎么会去喀纳斯旅游?一个能够有闲钱去旅游的人,不会只徘徊在维持生存这个境地的,更不会因为一点儿银子而每天都在争吵不断。刹那,我想到关于闲云是个强势女人的传言。可一个强势女人,能做一手好饭吗?
要想哄住男人的心,先要哄住男人的胃,这可是有经历的女人们的一条经典,也是她们这些闺蜜间暗暗流行的小秘密……
“小爱,如果你有了钱,会不会忘了大姐?”闲云直勾勾地盯着我问道。
“怎么会!——我什么时候都不会忘记大姐。”我忙发誓道,“我要是忘了大姐,那不是太没良心了吗……”
“好,这就好……”闲云若有所思,轻轻说了句,“不过,要是有钱就好了……有了钱,就是不爱你的男人,也会屁颠屁颠地围着你转……”
接下去就是一段沉默;我不知道闲云为什么突然不说话了,只觉得这样的沉默让人难受。窗外,意气风发的小辉哥一直站在院里,笑脸迎向来来往往的邻居们。
不过还好,这样的沉默持续了一会儿,闲云的手机响了。她掏出手机,看了眼,目光迷离地闪了闪,放下筷子,站起身,踅到里面的卧室。
“喂……是……爱……”依稀的,我刚听到这里,闲云就关紧门。
什么什么秘密……至于这样吗……我摇摇头,不明白闲云究竟有什么秘密,还要这样把她自我隔离;难道闲云的老公要回来,或者闲云又找了新欢?
我扫了眼盘子里的馕;上次闲云给我一张,因为头一天我已经吃过饭了,我就把它方起来,等次日找出来,馕已经成了石头,硬的能硌掉牙齿。所以,虽然我不能让我手里的这块馕浪费,我要把它吃下去;我还记得我那死去了二十年的奶奶曾说过,浪费粮食要遭天谴的,而且现在又是低碳时代,象我这样的工薪阶层人士,为了口袋里的银子,也要节约,不能浪费;更何况我还要娶蓝做老婆,每一钱银子都显得无比宝贝。
窗外,李晓丽穿着翡翠绿旗袍匆匆走出小院;最近一阵儿,李晓丽总是这样匆匆而来,匆匆而至,不知忙些什么;而且小院门前,总会有辆奇瑞QQ在等待她;我认得那辆车的主人,敦敏坐在驾驶座,那张臃肿的脸似乎占据整个前挡风玻璃。就在我站起身张望的时候,接完电话的闲云大姐推门走出来。
“怎么,吃饱了吗?”手机还捏在她手里,只是她笑的表情不那么自然。
“饱了……”不知道为什么,我的感觉怪怪的,“大姐,我走了……”
“哦。”闲云怔下神,目光游离着,向前迈了步,叫住我,“小爱,先别走,姐要和你说件事……”
我也给闲云传染,愣住了:“怎么?”
“你……”闲云迟疑着,避开我的视线,而且脸居然红了红。
别是……我的脸也跟着红了,胸口突突地加剧跳起来;刹那,我联想到坊间关于老曹和袭人大妈的传闻;我可不想得到那样的名声,而且我觉得我和闲云也不合适——这倒不是说闲云不好,而是我对闲云大姐没那种感觉。再说,我一直把闲云视为亲姐,可没有丝毫的非分之想……
“我……怎么了……”只要一紧张,我有些口吃了;说这话的同时,我暗暗地对自己说,以后还是尽量少到闲云这里来,我可不想陷入这样感情漩涡里;而且,假如蓝知道了,又会怎么看我?
“没什么;”闲云收拾着碗筷,嗓音低下去,“小爱,姐跟你商量件事儿,你就把那块石头卖给墨夜吧……”
“我不卖!”我斩钉截铁道。我没想到会是这事儿,立刻恢复常态。我为什么要卖那块石头,那可是十三家小院的一道风景;如果没有那块石头,老曹到哪里讲故事去?!而且,这个墨夜为什么不直接和我说,却要拐弯抹角让闲云大姐对我说,什么意思呀……
“墨夜会给你很多银子的;用那些银子,你可以买属于自己的房子,还可以娶蓝,可以给蓝治病;难道你不想这些吗?……”洗涤剂倒入水中很快消融,闲云大姐的手在飞快地动,搅拌,随着哗啦哗啦的声响,那些碗筷飞快地变干净。
我想,我当然想,非常想;有谁不想口袋里有钱呀,谁不想让自己的口袋鼓鼓的呀;但我不能,不能卖掉那块破烂石头,它已经成为我的一部分,和我相伴相依着……更何况我并不觉得那块石头能值几个银子,墨夜不过是在忽悠,不过是在炒作,就象她炒作房价一样,牟取暴利才是她的目的;没有利益,她才懒得理我呢,更不会常常纠缠着我,要我转让那块破烂石头。不过,我还是在摇摆,在心动;如果我真的有了属于自己的蜗居,真的娶了蓝,真的和蓝一起制造出一个两个小孩子,我准会比老曹更伟大,的的确确的伟大,不带一点儿的虚幻与泡沫,不再属于水货的伟大;到了那时,老曹就羡慕嫉妒恨去吧。
“其实,人活一世,就是为了一张嘴,就是为了这点银子;小爱,听姐的,”看到我沉默,闲云显然以为已经说动了我,她继续游说道:“不就是一块石头吗,搁在你这儿什么都不是,而且还占地方,没听刘姥姥说了吗,她要治理整顿,要把你的那块破烂石头搬走;可到了墨夜那里,兴许就有用。而且也不会有人敢把它搬走;就算你想看,也可以到墨夜那里看去呀……”
“不,我不卖……”我脸一红,感觉到自己受了什么侮辱;大声说完,我站起身,扬长而去。
“喂,小爱,怎么走了,你这孩子……”闲云顾不上擦手,在我身后喊道,“一会儿你还要教糖糖数学呢……”
教糖糖数学?——不,我才不教了呢,那孩子太狡猾,为了逃避学习,故意装作什么都不会,然后让我替她写作业。我又不是枪手,更不是李晓丽,我才不干那事儿呢;我可不想误人子弟,而且,我不是什么教书的料儿,我还是好好做我自己得了。
瞬间,我推翻了刚才的想法,不再认为自己是个数学天才——也许我只是一个庸才,一个连庸才都不如的平凡人……
“是的,我就是个庸才……”我自言自语道。
远远的,小辉哥还站在小院门口接受来往的邻居们的祝福与问候;我的左手,墨夜的新房客还子穿件粉红色睡衣站在那根晒衣绳前晾衣服。还子冲我微微一笑,弯腰拿起牙具踅回她的巢。
我开始纳闷,这些人,墨夜和闲云为什么会对块破石头感兴趣,莫非这块破石头真的值些银子?隐约地,我回想起闲云大姐接的那个电话,我听到的可能不是“是”字,而是“石头”的“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