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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家小院第十六章 畸笏叟

作品名称:石头记之:十三家小院      作者:爱在无言      发布时间:2012-11-08 18:50:49      字数:8693

  李晓丽回来已经三四天了;三四天里,她都不曾走出小院。胖墩墩的敦敏不知从哪儿找来个络腮胡子的摄影师,支起金属架,给她拍了好些相片,还拉她去东祠胡同那家区立医院做了全面身体检查;不过与此同时,那个发叟的畸笏叟也几乎天天来,只是他总是和敦敏差开时间,俩个人不会同时出现在小院里。
  “敦敏来过吗?”每次,畸笏叟都会这样问道;表面上看,他似乎是随意提了句,可李晓丽立刻敏锐地觉察到,他绝对是有意问的,而且他几乎每次都知道敦敏是不是已经来过了,因为往往问过这话,畸笏叟都会冲洗地微微一笑,将那根虬枝纵横的竹拐杖往地上墩了墩。
  天知道畸笏叟为什么要拿着根扎手的竹拐杖,搞的就象他是天山姥姥的十八代嫡系传人,或者压根他就是个东方不败。当然,每次畸笏叟都不会空手来,每次都带来大包小裹的,什么麻雀纯天然奶粉,菲律宾血燕窝,西班牙大橄榄,肯尼亚檀香木雕像,一款暗黄色的LV坤包,等等,全都是令人眼花缭乱的奢侈品;甚至有一次李晓丽只是无意间提到咖啡,下一次畸笏叟居然带来一筒印刷着BLUEMOUNTAINCOFFEE?标志的NO.1peaberry。
  “这是珍珠豆……”畸笏翁不由分说,将咖啡放到茶几上,抚须一笑。
  珍珠……豆……
  我咽着口水,无限羡慕地盯向那筒咖啡,胡思乱想起来。咖啡豆堪比珍珠,那该是什么样的咖啡吗。
  “畸笏老,每次您都这样客气……”一次,倒在床上的李晓丽带着滞滞的鼻音说道;那天,她感冒了,鼻塞,还老是流鼻涕。
  “没客气,没客气,这都是朋友送的……”畸笏叟腻腻地笑着,说道。
  我瞥了他眼,却觉得他的笑容里隐藏着什么玄机;难道说他这个老头子也存在着男人野兽般的欲望——所以,他才会不吝银子,取悦于李晓丽?刹那,我又联想到色迷迷的苏武,似乎看到他白发苕苕的那一天,柱着拐杖站在街角,偷偷窥视着过往的美女,唇角流下湿湿的黏液……哼,哼,一个老男人的艳遇,一个老男人觊觎的目光……
  过后,李晓丽将那筒咖啡无条件地赠予我;只是我不会品尝,觉得蓝山也不过如此。
  “……你那官司的进展怎么样了?”一次,敦敏刚领着律师从李晓丽家走出去,畸笏叟就推门而进;进来,坐了半天,呷口茶水,终于漫不经心地问了句。
  李晓丽一怔神,瞟了眼房门,揉了下太阳穴,顺口说:“不知道呢……”
  黄昏时分的窗外传来我为风狂拍打蓝球嘭嘭的声音;李晓丽依稀看到那个自称为北漂的大男孩一跃而起,扣了个蓝;接着一串掌声传递进来,婉如的身影晃过窗外;更远处,则是一群人围坐在老曹身边,倾听着绵延了许多日子的故事……刹那,李晓丽忽然羡慕起窗外的这对男女,同时倏忽间,恍惚感觉到邻居们一直在议论婉如恋爱了……
  “实在不行,就算了吧;”畸笏叟坐在沙发上,两腿叉开,双手拄着拐杖,下颔几乎要贴到手背上,看似无心地说道:“胳膊拧不过大腿哟……有时,做什么事儿,不要只听敦敏的,在我眼里,他就是个孩子,做事不思后果……”
  李晓丽心里一动,甩了下头发,瞟了眼畸笏叟,试探道:“那您说,我这事儿应该怎么办?”
  “我说?——”畸笏叟笑了,笑的很神秘,笑的很有意味,也很有玄机:“唉,你叫我怎么说,现在敦敏不是在帮你吗……”停了停,他抬手,举盅,呷了口咖啡,才缓缓说道:“其实,我觉得敦敏这孩子就是个爱出风头,你这事儿,他本不该这样办……我听朋友说,贾家……”他清了清嗓子,扫了眼窗外,笑道:“其实早就有和你谈谈的意思……哦,这也是我听朋友说的,他呢,也是闲谈,闲谈……”
  “什么?——我凭什么和她谈!”李晓丽猛地打个恍惚儿,眼神里飘过一丝警觉,抬手抚摸了下手腕,幽幽回忆起失踪的那段日子,咬咬牙,发狠道:“我绝不低头,我一定要讨回个公道!”
  “哦,我说,这只是闲谈,闲谈,你听听,知道就算了……”畸笏叟避开她咄咄逼人的目光,又端起茶盅,垂头向并不滚烫的茶吹拂了口。
  李晓丽却半信半疑;刹那,她回想起敦敏不止一次的告诫,眼睛不由地扫向这个老头子带来的礼物。其实,她一直都纳闷儿,为什么只是一次偶然相识,他就这么关心自己;起初,她还以为遇到了贵人,象敦敏一样的贵人;但渐渐地,她反感起这个老头子,觉得他有些莫名其妙,有些令人讨厌!
  空气静谧地流动着,屋子里暂时陷入沉寂之中。在这静谧中,李晓丽轻轻叹口气,又抚了下头发,瞅向窗外。
  老曹照旧每天日落黄昏后坐在破烂石头上,讲述那个繁华梦境,只是他不再讲林妹妹、薛妹妹和史妹妹,不再讲人生只如初见的浪漫,而是讲起抄家,没落,讲述那个树倒猢狲散的家族悲剧,讲述他的流落街头,讲起他的落魄,讲述他犀利哥般的行乞生涯,似乎那些苦情可以搏得大家同情一样。
  因为经常来找李晓丽,畸笏叟也会偶尔到他昔日弟子面前,倾听下那个有关豪门兴衰的故事;但大多数时,他都安静地站在一边,既不坐,也很少发表议论。
  可是,也正因为他经常来找李晓丽,小院里渐渐泛起许多流言,说是这个年迈的老头子觊觎李晓丽典雅的美,觊觎李晓丽的青春,又趁着她正值多事之秋,才会频频造访;只有老曹似乎对这种议论无动于衷,似乎这些男女之间的私情压根就和他无关,别人爱怎么议论就怎么议论。不过当袭人大妈听到这议论,眼白往上一翻,顿时不屑道:
  “畸笏老才不是那种人呢……你们不要诽谤他;何况一个老人家,土都埋过头顶了,就算有个漂亮女人搂在怀里,他又能做什么?!”
  嗯,我有些赞同袭人大妈的话,这个老头子,已经老成这样子了,他还能寻花问柳吗;即便他有那心,也没那力,只是袭人大妈那么一说,无异就等于承认了畸笏叟是个好色之徒,一个浪荡的登徒子。
  “这就是你那块玉的结局吗?”其中一次,畸笏叟来小院,听了半截,忽然问道。
  “唉,世事南柯黄梁梦,醒来倥偬了无痕……”老曹说罢,仰脖痛饮了口鲜啤。在他仰脖的刹那,我看到他的喉结在上下滚动;当然我同时我也看到他眼角渗出的一滴泪水。
  我经常看到老曹的喉结上下滚动;那一刻,他准是喝多了。
  “所以做为人应当吸取教训……”畸笏叟借机说教道:“世故达练皆文章呀……”
  哇塞,这不就是老滑头主义吗?!这个老头,一个厚黑学家……顷刻,我对畸笏叟的尊敬倏忽消亡,转为鄙视,进而又联想到老曹的先祖们。据说,据那些宗学学者们研究,老曹的先祖可以厚黑到数典卖祖的地步,所以曹氏才改了族谱,甚至连民族都改成了满族,成为汉姓鞑子,当然也成为那些权利掌握者。
  老滑头,这个世界老滑头比比皆是,他们自认为聪明无比,游荡在城市里,看透世界般把自己当成壁虎,可他们没有断尾再生的能力,只要将灵魂抵押出去……我回想起在那部作者自己宣称不是小说的小说的单面人里的一段话……
  “这是人生真理呀……”依兰敬仰地望了眼畸笏叟,模棱两可道。
  最近,依兰佩服起这个特变态的臭老头,把他认作自己的精神导师,常常把一些诗作拿给他,让他斧正。
  畸笏叟戴上古老的玳瑁老花镜,侧头,将那页纸对向窗口,嘴唇蠕动着,仔细拜读上面娟秀的字体:
  我美丽着我的美丽
  墙里秋千那是我与你保持的距离
  尽头处花开斜阳
  谁的眼中布满迷离
  故事中的人物早已面目全非
  只是草迷烟渚
  我习惯了的孤独
  是西子湖畔那把走失的雨伞
  此刻它就停靠在小院深处
  默默读完,畸笏叟清咳了下,摘下眼镜,半截烟般缩下脖子,茫然地望向一边,说了句:“不错……有诗意……”
  但我估计他压根儿就读不懂;这样一个厚黑学专家,通常在不懂的问题面前嗯嗯啊啊,装作自己很懂的样子,而且总会说出两句谁也听不明白的话,来显示他很有学问;其实厚黑学的核心价值就在于三个字:厚脸皮,厚脸皮装作有学问,厚脸皮装作自己是大师,其实什么都不懂,甚至都不如一个小女生。依稀间,我似乎看到畸笏叟面对着依兰,或者那根本就不是依兰,而是其他女孩子,他貌似欣赏着她的歌喉,等到余音落下,他世故而不失风度地鼓起巴掌……唉,与其看畸笏叟的个人秀儿,还不如听老曹那个乱七八糟的故事呢……
  “你们别打岔,喜欢议论,你们一会儿再议论,我们大家听故事呢;哎,老曹,那你的林妹妹后来怎么样了?”婉如白了眼畸笏叟,急切地问。
  “你怎么还提林妹妹呀,曹家破落了,林妹妹还会呆在曹家吗?”白狐鼻子一哼,说:“良鸟择……”
  “扯,林妹妹能到哪里去,她的父母早就不在了……”我粗鲁地打断白狐,不客气地反驳道。
  这头白狐就是个现实派,四处宣称要找个身家四百两白花花官锭纹银的男人做老公,所以她才会学习各种令人眼晕的技巧,钢琴、舞蹈、绘画,以及厨艺,似乎她来到这人世的目的就在于此,似乎她生下来就是为了实践孔夫子的那句‘女为悦已者容’。
  林妹妹……说着,我不自觉地联想到了蓝……蓝,同样体弱多病,多愁善感,不过,不同的是,蓝的父母健在……为什么蓝要离开那个原本温馨的家,为什么?对此我迷惑不解。
  “唉,林妹妹身子骨那么弱,经历这样大的事儿,一定会病的;就算一个健康的人,就算是一个男人,也会经受不住打击的;而且我觉得林妹妹也不是遇事一走了之的人。”楼那侧的灯火斑驳地映在依兰的脸上,显出丝缕的神秘,也衬出她的美丽。
  畸笏叟拄着竹拐杖,毫无尴尬之意地瞧了眼婉如,沉默下去,不再发表那个世故达练皆文章的言论。
  “树倒猢狲散,飞鸟没入林……”老曹猛地将鲜啤杯子墩到小辉哥特意打制造的柞木小桌上,又是感慨一声:“曾经那个宝玉看到林之孝家的来了,就发起疯;甚至看到那个模型船,都急忙搂在怀里,哈哈笑出声,觉得没了船,林妹妹就不会走了;可是结局怎么样,两个人最终还是阴阳两隔……”
  这家伙,总这样儿女情长,行不行呀……这样说来,老曹一定没有我伟大;古往今来,哪有一位伟大人物陷入情感的淤泥里还能够完全无恙地撤离出来,吕布陷在里面,结果他只能成为历史上的一介匹夫;纣王陷在里面,结果只能成为历史上的一位昏君,这一切都给那个太史公以及太史公的一脉传人记录着呢……不过这样推理下来,我也不会怎样伟大,因为我的心思系在蓝的身上……
  “要说你家曾经的风光,就是现在也没有哪个人家能比得上的,唉,可惜,可惜了……”半遮在阴影里的畸笏叟耐不住寂寞,摇着头说:“那可是豪华人家,气派场合……世事转瞬皆为空,昔日的笏满床,如今结满蛛丝儿,徒然个黄梁膏腴……”
  “我倒觉得豪不豪华是次要的,重要的是人的一份心境。”依兰瞥了眼畸笏叟,缓缓说道。
  “嗯,我赞同。”
  说完,我下意识地扫了眼我身边;原本蓝的位置坐着秃顶的苏武。蓝这两天都在陪李晓丽,没来听老曹讲故事;当然雪也没来。
  雪和蓝的关系大约仅仅是老乡;在搬到十三家小院之前,她们素不相识,但先后搬进来之后,因为地缘的缘故,她俩成了再好不过的朋友,甚至她俩的关系要比雪和酒格格相处的还要紧密。
  “姐,你可是我亲姐,我们才是同一个爹妈生养的,”酒格格没去武汉之前,看到雪为蓝忙前忙后,不无嫉妒地发泄道:“但我觉得你和蓝,比和我还要亲呢……”
  “那当然,你俩可都是我妹妹,手心手背都是肉!”雪飞快瞟了眼蓝,呵呵一笑,模棱两可地说了句。
  苏武,听着老曹说到阴阳两隔,也抹了抹眼角。看到这情形,我砉然想到给国界相隔的他的异域老婆和孩子……据说他的那位匈奴老婆美艳无比,即便是在山清水秀的江南,也算是窈窕淑女,而且可以说是老夫少妻——他们至少相差十八岁,秃顶的苏武四十岁牧羊时,他的匈奴老婆才不过二十出头!
  如果没有大单于的命令,那个呼衍氏女子会嫁给苏武吗?我瞟了眼昏暗灯光下闪闪发亮的秃顶,不禁心生嫉妒……
  “对,我也赞同依兰;”畸笏叟眯缝着眼,也含着笑应和道:“俗话说知足者常乐,诸事都是这般道理,该让的时候就让……”说着,他不自觉地扫了眼远处李晓丽的那扇窗。
  那扇窗黑洞洞的,已经熄了灯。李晓丽早就离开了小院;就在畸笏叟站在破烂石头旁几分钟之后,她穿了件白底南京蓝小碎花的民国式短袖小旗袍,就是那种短款旗袍式上衣,拎着个牛皮纸档案袋,轻手轻脚地掩门而去……
  “可是,人总要有追求,不能知足,”依兰争论道:“不能庸碌地活着。”
  “唉,又一个宝钗……”老曹将酒杯墩在石头上,皱着眉头,从鼻孔里哼出一声。
  依兰怔下神,立刻笑出声:“我……你可真逗;就算我是宝钗,也不会嫁给你,因为我才不信什么金玉良缘呢……”
  “人家也没说要娶你呀……”高大的都都咔嗒将相机合在真皮相机盒里,酸气十足地嘟囔道:“不过说你象宝钗,你就这么自作多情,要是说你象黛玉,那你该会是什么样子?”
  最近一段日子,都都整天都背着那款4B-19531121型海鸥相机,四处拍虫儿,以显示自己的摄影技艺……
  “你这话可说早了,”畸笏叟轻蔑地瞥了眼都都,环视下大家,意味深长道:“想当年,老曹家可是豪华人家,不是一般女子能嫁进去的,那不就类似于皇帝选秀,也差不到哪儿去了……”
  “可是一个女子又不是嫁给家世,要是那样的话,还不如全天下的女人都嫁给皇帝呢,或者干脆就直接嫁给银子得了……”我不平道。这位畸笏叟越来越可恶,居然拉起皮条,光天化日下做起媒来;一个特变态的老头子,不就手里有两个臭钱吗,傲什么傲;他再怎么有银子,不也快入土为安了吗,切!
  “我觉得不对,否则默多克哪有幸福生活?!”白狐立刻激动地反驳我:“你们男人努力读书,为了什么,不过是为了拥有一个好的将来,不过是为了自己会有好日子过;那么我们女人为什么不能通过爱情来改变我们的生活;——其实,无论是努力读书,还是努力嫁给有钱人,目的都是一样的,都是想让我们自己的日子好一些,过的舒适些,我们都没有错;要不然你就去当乞丐去呀,现在的人没有那么伟大;说自己伟大的人要么是傻子要么就是白痴,要么就是伪君子……”
  “你还真看透世态了……”依兰嘿嘿笑着,头一偏,对白狐说道。
  “唉,不看开怎么样?!——”白狐叹息一声:“总不能让自己落魄到老曹这样子吧,尤其象我这样的美女……哼,要是美女都混不上饭,落魄到老曹这地步,那也太丢人了吧……”
  听到白狐的话,我嘿嘿笑起来。现在的人,无论男女怎么都如此地自恋?——白狐也就是体型好一些,那是她练舞蹈的缘故;可要说她是美女,那就差强人意了。
  “唉,都快给你们烦死了,别争了,别嚷了,我坐在儿可不是来听你们这些费话的,我坐在这儿就是想听老曹讲故事的……”婉如抗议道。
  “就是,扯那么多没用的做什么,扯多了,也没人白送银子……我们还是听老曹讲故事吧。”我应和道。
  不过,白狐的话,每一句都直刺我的心,我觉得她句句都是针对我的,我没钱,没老婆,曾经好不容易泡到一头狐狸,到头来还跟开药店的西门跑了;现在这年头,大概就是女人用青春换男人手里银子的时代吧。至于现在的蓝,对我的态度也模棱两可;而且重要的是,在小院里也只有我成天和老曹比谁更伟大一些……
  也许伟大总是和落魄联系在一起的,高尔基徜若没有当初的流浪生活,塞万提斯徜若没有当时突如其来的牢狱之灾,他们就不会成为流芳百世的伟大人物……呀,那么这样推理下来,老曹岂不是也要迈入伟大的先烈?想到这里,我不由自主望向老曹……
  “那好,我接着讲——”老曹的酒已经见了杯底,他将这个两升装的鲜啤杯子放到破烂的石头上,醉眼乜斜向依兰,呤起一句诗:“情切切良宵花解语,意绵绵静日玉生香……其实人生就是一场烦恼的虚幻……”
  虚幻?——老曹的人生才是虚幻呢,他每天都生活在某种幻觉里,居然以为自己属于王子王孙式的豪门;他要属于豪门人士,就不会行乞流浪了,更不会躲在我们西祠胡同卖什么驴肉馅包子了。
  “老曹,我给你再打杯酒去。”我心里却惦记着蓝,直起身,拿过那沉甸甸的鲜啤杯,说。其实我的眼神一直在往蓝的窗口那边瞟……
  老曹却只是摆摆手,点下头,继续讲他的故事:“那时,我们家还很富裕,常常有饭局——我们家的厨师甚至比周围那些高档饭店厨师的水平高——那时我们家还没被抄呢,一天我喝醉了,就睡在可卿的房间……”
  可卿……就是那个和自己婆家爸有私情的女子……唉,又是一段孽缘……唉,一场幽梦同谁近,千古情人独你痴,醉情醉意欢声语,唯独漠视燃藜图……我摇摇头,为曹家混乱的关系而叹息……这个老曹,大概属于擅长讲故事的人物,而且我揣测,他年轻时一定擅长泡妞,擅长花言巧语;这样的人物,说白了就是纨绔子弟,否则怎么会借口喝多了睡在一个女人的床上?走出小院我昏头涨脑地想道。远处,街角那家烧烤店前,苍狼大汗淋漓地直扇扇子,白菜端着三四个鲜啤杯子匆忙接着酒。N年后,谁想到N年后这头苍狼会借着老曹的名气与自己曾经入过牢狱的传说,经营起一家月营业额高达三百两白花花纹银的正宗曹家烧烤,成为西祠胡同有名的企业家,甚至步入胡润的财富榜,最终给税务机关起诉,再次锒铛入狱。
  当苍狼成为家喻户晓的大富豪时,白狐已经年过不惑;佝偻着腰,她看着自己并不殷实的家庭,想到自己每天不断抵牾的家庭,后悔当初没抓住机会,没识出那颗埋在烂泥里的珍珠……
  “白菜,上翠花……”我打了个哈欠,嘻哈笑着,走上前:“我们老曹要接着喝,接着讲那堆烂故事……”
  我知道我喊‘白菜上翠花’很无聊,有些东旋效颦的味道,可是人生的实质就是种种无聊堆砌而成的,每个人都很无聊,即便那个人自认为他在做怎样有意义的事情。
  “哈哈,让他讲去吧,这可怜的家伙,如今也只有这一种消遣了……”赤裸上身的苍狼侧下头,拍下胸口,向地上吐口痰,说道。
  这头苍狼,据说也是老曹的粉丝,他常常说老曹年轻时特爱玩,斗蛐蛐,斗鸡,玩牌九,划拳,呤诗赋词,喝酒狎妓,样样精通;当然他还是位台球高手,能一杆挑九球……可我才不信呢,就老曹那样,切,也就一个卖包子的料,闲着没事编编故事,解解闷,自娱自乐,间或娱乐下小院的街坊们;至于台球老曹摸没摸过还是两说;嗯,不过也许他狎过妓,哪个男人不好色呀,就象老曹自己说的,男人都是土做的,女人都是水做的,要是没有女人,男人早就被一阵风刮跑了,风干了……
  “他这是自恋,超级自恋……”看着白菜匆匆端着鲜啤一路小跑,踅回烧烤店里,我不无嫉妒地说。
  白菜这会儿可没空理睬我,她正忙着咧。我扭开酒龙头,鲜啤汩汩淌入杯中。
  “嫉妒,你这可是嫉妒;”苍狼的那把扇子敲在我的肩头上,一针见血道:“你不自恋,天天和人家比谁更伟大?!”他浑身散发出难闻的烧烤味。
  “我自来就比老曹伟大……”我无力地反驳道。
  “可是你哪里比老曹伟大——就凭你有上随时都可能失业的工作,就凭你每个月能挣一两三钱五分的银子,还是凭你的狐狸跟西门跑了那件事儿?!”苍狼犀利地嘲笑道。
  “切……”
  这真让我无语。可苍狼所的也是事实,他的话一下子击中我的尴尬要害;我的那点银子过于微薄,养我自己都不够呢……嘿,嘿,就算我能再活一百年,而且一直无病无恙的,也积累不到一个属于我自己的窝;没有了窝,哪能吸引来凤凰呀,连乌鸦麻雀都吸引不过来。唉,这个狗屁社会,这些个狗屁的地产商们,以及这个狗屁政府,一个劲儿地让房价地价飘涨,然后从中获利,完全不顾及我和老曹这样将来或许伟大的家伙们的感受!
  据说,半截烟就是房贷政策的体验者。这位有着都市梦的蜂窝煤厂的工人,试图贷款买房,大房东墨夜也同意帮助半截烟,可到了银行那里却遭遇困难,售楼处毫不留情地通知他,因为他从没贷过款,没有信用纪录,更因为墨夜名下属于十三家小院的产业实在太微薄,所以银行毫不犹豫地拒绝了他。半截烟因此郁闷而纠结,要知道他的宏志就是要在这座狗屁城市里拥有自己的房产,然后找个老婆,成家,生子,从此扎根。
  不过,我猜想,即便半截烟能够如愿完成他的宏大理想,他也不会满足——到那个时候,我会躲在一旁窃笑,窃笑新婚之夜半截烟和晴儿同床时,忽然发现他成了玻璃,那是多搞笑的事情儿,两个大男人居然能够成为夫妇……
  不满地瞟了眼苍狼,我忽然痛恨起这些人的八卦,什么事情都要传来传去;我和狐狸之间的事情纯属隐私,用得着这些人嚼舌头吗?
  “其实,我觉得你和老曹都是可怜的家伙……”苍狼继续扇着扇子:“只是老曹现在还能看出些希望,起码那个敦敏还在炒作他,说不定哪天他就窜红网络,成为公众人物;可你,嘿嘿,不是哥说你,你就没戏了,你只能指着你的一两三钱五分银子,窝囊地活一辈子,什么也不敢买,什么也不能玩,到头来连蓝也会毫不留情地离开你,投到别的男人的怀抱……”
  “一两三钱五分银子怎么地,就算只有一分银子我也比老曹伟大!”我脸红脖子粗地吼了起来。
  其实,我心里虚虚的;苍狼戳到我的疼处,我的确很窝囊,窝囊的眼睁睁看着狐狸欢欣雀跃地投到西门的怀抱,却一点办法都没有,虽然那个西门早就有家室,还有一双儿女,而且绯闻不断,可他偏偏有魅力,使得狐狸心甘情愿做他的小三儿,这使我忿忿不平。但我口袋里没银子,抢不回来自己的爱情。不过没关系,这叫塞翁失马,焉知祸福;我失去了等爱的狐狸,却得到了蓝,这是我的幸运。
  “哈哈,你这是恼羞成怒,说明你太在乎这些女人了……”苍狼挥了挥扇子:“得,兄弟,不过是句玩笑,随便说说,笑过就拉倒——这杯酒算我的,你拿去喝就是……”
  “我才不稀罕……”鲜啤杯子晃了晃,酒荡漾地洒出来:“再说我也不喝酒,这是老曹的!”
  我可不想受到这样的嘲笑与屈辱,我可不是什么乞丐,不受苍狼的嗟来之食,哪怕我口袋里再怎样没银子!
  “哎,”苍狼怔下神,意外道:“今天太阳打西边出了;要我说,单凭今天看,凭你这骨气,你是比老曹伟大……”
  “哼,我本来就比老曹伟大……”我甩下一句。
  “好,好,你比老曹更伟大……”苍狼在我身后无奈道。
  鲜啤杯子沉甸甸的,虽然从苍狼的小店到小院只有三五百米远,但我还是越端越觉得这杯酒重似千斤。将要走到小院门口,我慢下脚步,下意识地抬起头,寻找蓝所说的隐密摄像镜头。
  对面蓝的窗口亮着灯,窗半敞着,窗帘随微风拂动着;只是我没看到蓝。
  “就是在那时我认识秦钟的,他和智能两个成天形影不离,谁看不出来呀,恐怕也只有他和智能两个以为大家谁也不知道;所以庙里的主持要赶走智能……”老曹侃侃而谈,继续讲述他的曹府逸事以及他和他朋友的隐私。
  切,老曹这个龌龊之人,难道就知道拿朋友的隐私来炫耀与取笑?我要是有这样一个朋友,那我真没有什么颜面。刹那间,我为秦钟羞愧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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