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四、暗无天日、经侦审讯(3)
作品名称:阳光路上 作者:陈越隆 发布时间:2020-02-28 10:55:42 字数:7618
3、二次审讯、无为律师
“陈子鸿,经侦审讯。”一名狱警打开了铁门,对着号所喊道。
“到!”子鸿赶忙下榻,双手铐住被带走,大概经过了三四次“报告”后,走进了看守所的审讯室。
审讯内容还是那些内容,不同的是更侧重于怎么认识王玺,何时创立的“鸿诺”,然而对于职务本身上的问题一个也没有,也许子鸿压根不存在任何职务上的瑕疵。
被带出来的那一刻,文清正好被押了过来,微微对视了一下,只觉文清黑了不少,胡须长了不少,一下子粗犷了很多。
也许子鸿也是如此吧!只是无法看到自己的容颜。
这是子鸿被关在这里的第五天,在别人看来很是幸运的一天,下午又被狱警带了出去。之所以在这些人的眼里觉得幸运,因为他们巴不得被带出去,这代表着不是审讯就是上检察院或法院,办案的效率就高了,对于那些铁证如山的人来说便是可以早点下监狱。
里面一直有“几进宫”的人在宣讲着监狱的所见所闻,监狱如同学校般大小,活动的范围要大多了,睡觉也是一个人一张床,且有一定的娱乐;就算有大量的劳务工作,最起码日子过得有盼头,更为充实。他们认为那里相比看守所简直是天堂,恨不得早点下去。
下午是会见律师,子鸿第一次见到这个所谓曾经的邻居——唐飞飞。
“邮城谐力这个项目当初本就是王玺提供的信息资源,我是按照公司合作开发的制度,经过公司评审之后和王玺及‘鸿诺’达成的合作开发关系,这帮小人以这个项目资源被我转嫁给‘鸿诺’为理由举报我利用爱人的手收受贿赂,简直是太可笑了——关键是这帮小人做得太绝,我在公司内部连解释的时间和机会都没有。”子鸿义愤填膺地说道,随即又是一脸的无奈。
“这三年来,王玺分三次打给小萍的钱明显就是当初我们家‘鸿诺’出资的还款本金及利息,不然哪会有四位小数点的受贿金额,还签字留给王玺为证的?”苦笑着摇了摇头,子鸿补充说道。
“给我的感觉这明显是办公室的政治斗争,我和鲁警官沟通过,很明显可以感觉到他和你们公司监察部的人早已认识——这是对你不利的。但如果你说的属实,不至于对你采取拘留措施。我个人认为王玺的口供肯定有问题,当然不到检察院我无权查阅。至于李文清,我见过她的老婆,虽然口供有模糊的地方,但不至于对你有什么影响。”听完子鸿的陈述,唐律师自顾揣测地说道。
“职务上我不可能存在任何过失,至于‘鸿诺’的由来,我早已和公司及相铭报备。王玺的口供能对我有什么影响呢?他不至于害我,对他也没有什么好处。我受贿,他不就是行贿吗?”子鸿有些不解地问道。
“在一起!王玺的口供我初步试探了下,他承认你们一起开发的邮城谐力光伏项目,估计相铭的口供也证实了这点,认为你们把公司的项目资源利用职务嫁接给了‘鸿诺’,故经侦大队有理由怀疑你们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牟利。
“我和王玺——也就是‘鸿诺’属于甲乙方的关系,按照所签订的合作开发协议各自履行各自的义务在一起的,这很正常啊!任何项目的开发,甲方必须指导监督乙方按甲方的要求去开发适合的项目啊!”子鸿思虑了下说道。
“鲁星不这么认为,据我所知,相铭的口供也很不利于你,他相当于间接指证了你和李文清利用了公司的资源,据他所说,这个项目不是王玺及‘鸿诺’搞来的,是一个叫吴盛昌的人搞来的,似乎被你俩嫁接给王玺及‘鸿诺’的。”
“放他妈的屁!按相铭的说法,那也应该是吴总被抓,吴总当时在邮城的酒店里连门都没出,连光伏是什么都不懂,他有什么能耐搞来项目,更何况他当时都不是谐力新能源的人。当时的情况相铭都很清楚,怎能如此昧着良心。”子鸿愤怒地拍了下案板,手被铐住,力道不是很大,但内心着实是一阵翻滚。
转念一想,似乎唐律师的判断是存在的。当年相铭为了阿臾集团的总裁,尽管吴盛昌的编制在子鸿管辖的开发之下,却又给了他一个“总经理助理”的头衔,列席高管。自此一向高调的吴盛昌更是四处邀功,时常吹嘘他在邮城谐力项目上立下了“汗马功劳”,造成了很多人错解是吴盛昌为公司拿下的此项目。当然,他收下王玺的10万元却只字未提。
“如若是违法,他相铭既然认为项目是吴总弄来的,为啥邮城谐力二期项目还继续和‘鸿诺’合作呢?”
“当然是不是违法,此点还需要王玺去澄清,作为律师我不能出面找王玺,据说他也是被调查的对象,只是暂未立案罢了。至于你工作上的流程,你只要清白,你们公司举报也不存在什么其它的证据,不过关于你们公司的流程评审资料我也拿不到。至于‘鸿诺’监事的职务在公司的报备,你说交给了人事部,江陵省分公司也不愿意提供,我也没有办法。听欣萍说,相铭拒绝见她,只派了个叫徐青松的负责传话。”
也许是时间较长的缘故,一名警官推开门催促了下,唐律师稍稍整理了下笔记,有些淡漠的神情。
也许做律师的都是如此神态,身份的差异,习惯性的立场。王玺不能见,资料拿不到,那我要这个律师干嘛?内心也是气不打一处来的感觉,子鸿很是不满。唐律师的到来也算是给了子鸿一丝希望,到嘴的话还是咽了下去。
“你们律师不是有资格申请调档吗?”子鸿猛然问道。
“相铭死活不给的话,真走调档程序……”她没有说下去,一副为难的样子。
也许她真的只是出于邻里的相助,取保候审后,子鸿才知道她一直未和她所挂职的律师事务所上报这个案子,仅仅停留在她个人的行为上。
出于感谢,欣萍还是按市价给了她六千元,毕竟她的作用还是有的,在里面的一些生活用品还得靠她协助办理。她说得对:“欣萍有身孕,我劝她不要来回折腾,来了又见不到你,我能帮的尽量帮。”
“你们的光伏行业我不是很了解,我尽可能地帮你办理取保候审的手续,取保还是有可能的,毕竟你们又不是什么大奸大恶之人。”这是唐律师临走时说的让子鸿唯一感到欣慰的话。
“王玺怎么可能会陷害自己呢?”百思不得其解。至于相铭的故意隐瞒,以他骨子里的那份“奴性”,子鸿倒也不难理解,毕竟一直以来他都惧怕分管集团监察的李兆总——周诚心的岳父。“但害死我对他又有什么好处呢?以他的职级也不应该如此。”
王玺的胆子小,不至于糊涂啊!接下来的几日,子鸿一直在思索着这个问题。正如唐律师所言,只有“在一起”才能让自己入罪,毕竟‘鸿诺’是邮城谐力项目开发的受托方,子鸿的身份代表着谐力新能源,如若利用公司的资源去给予‘鸿诺’便利或为其牟利,那么的确存在受贿的犯罪动机。工作上的流程,子鸿坚信不存在任何违规的事宜。也许王玺只是凭感觉回答的,他的“在一起”只是大家一起在邮城工作,而非利用公司的资源为其牟利在一起,这似乎是子鸿唯一宽慰自己的理解。
然而,身陷囚笼,无所作为,必须要出去,也只有出去才能澄清王玺的真实表达,也只有出去才能说得清自己和“鸿诺”的关系,有些资料只要自己能出去,弄到手的难度并不是很大。
一个“在一起”也许真的能够害死人,至于相铭拒绝接见欣萍,也真是难为欣萍了。相铭认为邮城谐力项目是吴总获取的被子鸿和文清嫁接给了“鸿诺”的口供,子鸿一时真的是很难理解这卑鄙小人的初衷。
此时的文清只知道自己的冤屈,依然自信着张律师的“自以为是”:“就算是我家的公司怎么了?是按双方所签订合作开发协议的精神办事,我没做一件违法的事。至于到账的金额,那属于我家的正常分红。”在文清的眼里,借钱给别人,到期了挣得的利息就是分红,很多人也都是如此理解。
第二次审讯继续延续着。昨天鲁星的意犹未尽,今天上午便又赶到了花山区看守所。这次的时间很短,似乎只是昨天审讯的补充。鲁星似乎有意让子鸿在工作流程上澄清自己,很多邮城谐力项目内部的工作流程如实地写入了口供。记得第一次在西桥派出所审讯时,不仅不给机会让子鸿澄清,只要对子鸿有利的口供压根不予以纪录。
依稀感觉到态势有些好转,鲁星的一番话却让子鸿如坠五里雾中。
“‘鸿诺’成立出资时,你可知道王玺没有出资,他是收到了你们公司的开发包干咨询报酬后用咨询报酬当出资额的。‘鸿诺’的财务一片混乱,你知情吗?”鲁星故作同情的口吻,一副奚落的笑容。
这一点子鸿还真是不知情,只以为当时大家都出资了。看来当年王玺预料到子鸿和文清不愿意离职,早已留了一手,计划拿欣萍和小鹤的钱去玩,玩没了极有可能一拍两散的作为。
想到这里,子鸿难以抑制内心的愤怒,又是狠狠地拍了下案板,力道同样大不起来,手铐扣得生疼。
“我们后来退出了,从未参与过‘鸿诺’的经营,不知情也很正常。”子鸿稍作镇静地回答道,转念一想,此点虽然让子鸿对王玺有些失望,但也算是佐证了自己一直所强调的未参与“鸿诺”的经营,一切只是挂名而已。
审讯很快就结束了,子鸿刚出来,文清便被押了进去。看来文清反而成了他们核实子鸿口供的人选,只道是擦肩一过的微笑,期待着那一份清白的默契。
回到号所后,子鸿微微有些莫名的恐慌:“这还是我所认识的王玺吗?”再仔细一想,他有多少事项是伪造欣萍的签字去办理的?出于兄弟间的情谊,子鸿曾经从未怀疑过王玺的人品。现在越想越是不安,王玺是否有意给出的模糊口供呢?只是为了自己的相安无事?
所谓的“在一起”是否是王玺有意的不严谨,也许他是如此认为的:“江陵省分公司整自己的内部员工,和自己有什么关系呢?能不牵扯到自己,又能交待得过去便是最好。”
也许那时的他压根还不知道害死了子鸿和文清的“受贿”,他的“行贿”便也是他的“死无葬生之地”。
然而,更让子鸿感到恐慌的是“瘦高个”的一番言论。闲来无事,“瘦高个”总喜欢故作满腹经纶的样子,在这里的见识多了,也许自有一番道理。
“这不仅仅是‘在一起’的问题,也不仅仅是你们那姓相的领导口供的问题,更主要的是你所说的合作开发包干咨询协议。你认为流程是合规的,但源头说不清。想害你的人,自然都会说你有意隐瞒嫁接给‘鸿诺’的,目前不正是如此吗?所以那份协议的源头更为重要,不要过多地在意过程的合规。”他抹着下巴慢条斯理地说道。
“我们家只是挂名,就算是我们的公司,合作开关怎么能是违法呢?合作开发协议也是经过公司评审的啊!”子鸿不解地问道。
“为他人无论是牟取合法的还是非法的,都构成你那受贿罪,更何况工商形式上是你老婆也是股东,你属于被你老婆帮王玺行贿的人。”瘦高个谩笑地解释道。
“合法的工作也违法?你的意思是说协议流程再合法,开发的过程再合法,也是无济于事?”子鸿又是百思不得其解。
“前面的号洞里有很多法律上的书,没事的时候多看看。30天之内出不去,估计你就没指望了。”说这句话的时候,似乎对子鸿这个“知识份子”无比的鄙视。
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果真如此。一下子完全跳开了子鸿的思维,就算证明了自己和“鸿诺”无关,这帮小人依然会拿合作开发包干咨询协议来生事,无论“鸿诺”所得的利益是合法还是非法的,只要欣萍和小鹤代表子鸿和文清收了钱,完全可以被这帮小人认定为为他人“合法牟利”的回报——这一切建立在职务之便上!王玺的“在一起”和相铭的“吴盛昌总获取的此项目”似乎都证明子鸿和文清嫁接资源给“鸿诺”,所谓的合作开发包干协议只是披了件合法的外衣。
甚至开发过程中,在发改委层面上,王玺更多的是在背后、在酒桌上。子鸿和文清代表着谐力新能源,更多的是在前台、在会议室里。说不定地方政府都一口咬定项目自始至终是谐力新能源的,毕竟政府人员谁愿意承认能源指标项目中间有个咨询方呢?就算是知道,也会强调自己看重的是投资商的实力。
一股浓烈的失望感弥漫在全身,尤其在这阴暗的号所里无法有所作为的情况下。思路子鸿是有的,只是决定子鸿生死的表达在别人的嘴里。此时,好像参与不参与“鸿诺”的经营已不是最重要的了,更重要的是邮城谐力项目的由来,怎么证明这个项目是由王玺为谐力新能源提供的资源。
似乎能证明子鸿和文清无辜的只有王玺和吴盛昌,毕竟“鸿诺”诞生时,邮城谐力项目连个“精虫”都还不是,而王玺能够获取此项目的信息以及受托开发的权益,自然是在他的一番努力之下。
至于吴盛昌只需证明他自己只是王玺的一个有回报的棋子罢了。他总不至于说自己是江陵省分公司的员工,把资源也嫁接给了王玺吧!
无所作为,再也没有了食欲,子鸿可以清楚地感觉到自己日渐清瘦,当然无所作为的还有律师。
关押的第二十三天,唐律师再次探视子鸿,告知子鸿取保候审的申请未被批准,但又留了个口子,似乎只要子鸿把收到的“鸿诺”还款退给江陵省分公司,方可办理取保手续。
很明显鲁星和程威是一伙的,在子鸿未认罪的情况下,行受贿的疑似赃款应该是退给公安机关。对于唐律师的无所作为,子鸿虽有些情绪,终还是抱以了理解的态度。
让子鸿愤怒的是,她竟然把是否退款当成了一道选择题抛给了子鸿:“退给公司很不合理,退了也不见得可以取保,不退希望更为渺茫。当然你们公司更牛,竟然要求把已支付给‘鸿诺’的开发咨询报酬280万按你家当初占‘鸿诺’的股权比例退还。退与不退,我和你爱人都听你的。”
“你是律师,你的专业意见是什么?马鹤群他们家的意见是什么?”
“出于朋友的帮忙,我不发表意见。好像你们公司的人也在催促着他们家退款。”她甩了下头,淡淡地说道。
这句话算是深深地刺痛了子鸿,无奈之下子鸿一直努力地维持住脸上的表情,似乎出去更为重要。毕竟按她所说的,不退的话取保候审的希望渺茫。公安关押期限只有七天的时间了,一旦移送到检察机关,也许取保的可能性只会更小。
“我先声明,这不是退,这钱本就是我们家的,我只同意暂把‘鸿诺’打给欣萍的钱给他们。按所谓的股权比例我不赞同,‘鸿诺’收到的咨询报酬一部分是王玺拿去开发项目的成本,这和我有什么关系?我不可能还给他退王玺的开发成本吧。”子鸿唯有如此。
人与人之间信任的问题真是可怕,唐律师担心退了也无法取保,竟让子鸿草拟个证明并签字,以示这个退款事宜和她的“专业意见”无关。而让子鸿百思不得其解的是,如若是受贿款,按照规定不是退给司法机关吗?为啥她这点专业的意见都没有。
“姓鲁的赞成退给谐力,也要求欣萍退给谐力!”
此时的子鸿尚且不知道这是这帮小人联合鲁星玩的“退款阴谋”,也只能无奈地点了点头。只是颇为搞笑的是,取保候审后鲁星竟要求小鹤的退款必须退到公安机关,当然子鸿并不赞成小鹤去退款。
最后的七天,度日如年。公安机关侦查羁押最多30天,如若出不去,下一个环节便是移送检察院。检察院批捕最多七个工作日的流程,一旦批捕,恐怕在这里要呆上一段日子直至法院开庭。恐惧占据了内心,一时再也填充不了其它的东西。
“瘦高个”对子鸿的奚落天天有,大家也都习以为常。每一个邻近关押30天、还未被检察院批捕的人,大家在某种程度上都在为他祝福,一旦没被移送检察院,说明出去的机会很大。
不允许自己过于悲观,这也是子鸿的天性。与其如此,不如为下一步尽可能地去做些什么。也许“瘦高个”说得对,多看些书籍有益无害,于是子鸿逼着自己把自己埋在了《刑法》。
知识就是如此,有时让人豁然开朗、茅塞顿开的感觉,也让人平静,调整好心态也许才是最实在的收获。
累了的时候,子鸿也会舒展下身姿随着大家吼上两嗓子,尤其是习惯性地对歌:“我们不一样——有啥不一样!”。“有啥不一样!”出自《小白杨》,“我们不一样!”出自哪里,子鸿一时不知,竟没有想到这首歌在这里竟如此之流行。
退还是不退?欣萍还是有些犹豫的,徐青松有如狗腿子一样一直盯着欣萍。
“我们和公安的人了解了,退给了公司人就能出来。”杨元委托的人如此反馈回来,据说都动用了花山区副区长的关系——无从查证。
搞拆迁人的那副嘴脸,着实不能轻易相信。但他们所说的似乎也印证了唐律师这几日的奔波:“松口了,姓鲁的说退了就可以办取保。”
似乎所有人都建议欣萍去退款,那天欣萍和小鹤在肯德基匆忙商量着此事。也许小鹤的那番言论成了欣萍退款最大的怂恿:“你们家先退,无论这钱能不能要回来,大不了最后我们一起平摊。”
小鹤的内心也希望欣萍可以先退出去,她一直相信,前人的路走好了,后人自然有了方向。后来小鹤一直坚持不予退款,因为取保在望。只是她的坚持不够坚定,甚至有时迷失方向,又缺乏常识性的判断夹杂着那份自以为是。
监察部的孙真一直以“五年牢狱之灾”恐吓着欣萍和子鸿的父亲,一直强调着只要退了就会减刑。徐青松故作关心的样子,不断地怂恿着、催促着,甚至恶心到草拟了个类似于“退赃款”的收条,硬是软磨硬泡让退钱的人在上面签字确认——真是第一次见识了非要付钱的人签字的“收条”,而这所有的一切,当时的子鸿都无从得知。
也许怪就怪欣萍的法律意识淡薄吧!收了律师费用之后,唐飞飞律师在此时的无为,简直让人可恨。
当然真正让欣萍决定去退的最后一根稻草是鲁星的一个电话。鲁星也表达尽快退款,退了之后他便可以申请为子鸿减刑,要求欣萍退款后把退款凭证扫描发到他的邮箱,甚至一直要求欣萍尽快退,否则他的材料上交了便无法添上“减刑的申请”。
这是子鸿最不理解的一个电话:“我未认罪,你也未有实质证据证明我有罪的情况下,以公安的身份建议退款,明显是以权力机关的公信力去引导老百姓的判断。既然是退也应该是退给公安机关,未判定罪行的前提下,建议退给江陵省分公司一名员工的账户上,如若无罪,造成款项无法追回,又是谁的责任呢?”
欣萍最终还是退了,小鹤在张律师的建议下挺住了:“陈子鸿能出来,你老公就肯定可以出来。你没有必要退,让他们去趟水。”
退款的时候,是徐青松经办的,故作对子鸿一副关心的样子,只是那虚情假意让欣萍有些作呕,小鹤直言徐青松就是个狗腿子。
让人万万想不到的是,一年后子鸿解除了取保候审,鲁星竟然直言对退款的事情毫不知情,竟说欣萍是莫名其妙地发了两张退款凭据到他的邮箱;至于谐力新能源和那名员工不愿归还和他没有半毛钱的关系——爱咋地咋地。
殊不知,欣萍和鲁星当时的通话是录音的,总有一天会清白于天下。
2018年5月26日,周五,关押30天的最后一天,阴有小雨。上午过得很快,子鸿的内心十足的焦躁,如若下午出不去,又是周末,恐怕“瘦高个”的奚落就真的是绝望的现实了,所有人都在关注着决定子鸿命运的下午。
坐立不安的子鸿,只要一听到开铁门的声音,禁不住回望,多少次失望,又多少次充满了希望。
“陈子鸿,取保。”伴随着铁门的打开,全号所沸腾了起来。有羡慕,有妒忌,这一个月以来,只有一个人出去了,难得的再次沸腾。
一时未反应过来,也许是焦躁得太久,一下子在这周围的情绪高涨中还真有点纠结。
“上一个是腿伤被派出所特勤揍了一顿换来的自由,你是第二个,相信你是冤枉的。”3号拍了下子鸿的肩膀真诚地说道。此人是涉毒惯犯,火爆的脾气,在这里吃了不少亏,很少有人搭理他。子鸿是2号和他相邻,自然无趣时聊过几次。
“能忍则忍,你一个人是斗不过几个牢头的,哪次不是你被打得头破血流啊!”颇有些同情的样子,不得不承认说这句话的时候,子鸿是没有任何情感的,来这里的能有几个良民呢?说完,子鸿便起身跳下了木榻。
“兄弟,一路走好,不要回头,一样别拿。”
“再见——再也不见”,子鸿可以感受到说“再见”的家伙肯定被牢头扇了一巴掌,正捂着脑袋。
“我们不一样——有啥不一样!”浩哥带着大家唱了起来。
“我们的确是不一样!”那份纠结一下子烟消云散,子鸿在内心不断地默念着。“此生再也不会来这耻辱的地方了。”人出来了,希望就有了。
文清紧随其后,一起被带了出来。
“报告!”这是最后一道铁栅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