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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如果动物会上网

作品名称:骑士      作者:许归平      发布时间:2020-02-15 12:01:32      字数:5188

  我距离贵阳还有三四十公里的时候,晶晶给我打了电话。许久没有联系并没有让她的语气有所委婉。
  “喂,你跑到哪里去了?”她劈头盖脸一句,仿佛在训斥偷偷出走的儿童。
  “这和你关系不大。”我生硬地说。
  “你想不想知道你女朋友的下落,还是说另有新欢正在卿卿我我。”
  “你知道她在哪里?”
  “这个嘛,你到我们大学过去经常去的那家拉面馆等我。”
  “来不了了,我现在在贵州。”
  “贵州?你知道她在哪里?”
  “她给我的最后一封信是从那里写过来的,她每次都会写上寄信地址,我想可能也是给我的线索。”
  “还线索,就见不得你说话那语气。你现在在哪里?”
  “贵阳,有何贵干?”我不耐烦地说。
  “在那里等我,我明天坐高铁到,下午六点,去高铁站接我。”
  “凭什么?”我赌气地说。接一个人并没有什么,问题是和她在一起就免不了有一大堆争论。
  “没我你是找不到她的。就凭这个。”她高傲地说。
  “她和你联系过了?”
  “问这么多干什么,做好你自己的事。”
  说完她“啪”的一声挂断电话。我的耳朵再次被呼啸的风声和引擎的轰鸣声占据。
  一想到她我便心烦意乱。我和她相识多年,和我女友认识同样长的时间。但和她相处基本上都是三个人一起,即使这样还是摩擦不断。我试过低头默默承受,或是反思自己,偶尔也会悔恨;自己对一个女生说那么重的话,但再次相见还是欣赏不来。就像多年不见的爱人爱情从来不曾消散,我们的互相厌恶也属于这类感情。
  我放慢车速,更加仔细注意前方,防备因心情而造成交通事故。昨夜此地下了大雨,由潮湿的草丛和路面的坑坑洼洼便可得知。车轮不知道溅起多少泥水,一次一辆摩托车和我擦肩而过,不想却突然掉头一直跟着我,我二十分钟才发觉。于是停车问他有什么事。
  “你自己看我车还有身上。”
  我宛如福尔摩斯查案一样仔细观察,原来上面有一条长长的泥水痕迹,甚至溅到了他灰色裤脚。他身材消瘦,穿着一件看上去许久没有洗过的迷彩外套。
  “不好意思,那我给你找地方洗一下。”我歉意地说。
  “不用,我就是想你给我道个歉,不要以为开小车就了不起。”他颇为激动地说,眼神也带着厉色。
  “对对对,我这车也是二手的,没什么了不起。”
  他哼的一声骑车就离开。恰好下起阵阵山雨,他不披雨衣就骑着那辆钱江摩托在雨中狂飙。我慌忙上车,后视镜已经看不到他的身影了。由于这件小事,我为晶晶到来的烦恼情绪倒是少了很多。
  
  次日,我找到一处公共澡堂洗了澡。花了二十块钱理了发,顺便让理发师剃了胡须。我的存款已经不多,除了和夜笙打工赚的那一千多块钱一个月来就没有任何进账。再加上在路上难免会花费许多。不说别的,就是手机套餐费用都花去一百。差点让我扔了这个手机。
  离下午六点为时尚早,我将车开到一处大的公园外。坐在公园长椅上,对面有一个用铁网圈住的篮球场。看上去是一队比较年轻像高中生的人和一对上了年纪的中年男人在对抗。战局没有让人热血沸腾,高中队几乎是惨败。一共得了六分,一个看上去是队长的人投了两个二分球,中年队犯规几次,但就是这样罚球也只进了一个。打到最后因为摩擦,双方险些打起来,当然裁判喝止了。但如果真的打起来,我想高中队的结局也不会比篮球好上多少。
  秋天的公园来的人不多。像我一样坐在长椅上的人更少。不久,一个穿着厚厚直筒裤的男人在公园一块石头下摆了一个小摊,唱了刀郎的《西海情歌》和王铮亮的《时间都去哪了》,唱到动情之处哭腔险些控制不住。我听了几首歌走上前去,他身前的一张白纸上写着自己是个流浪歌手,结果回家发现自己的父亲生了脑膜炎,即将不久人世,只好在各处摆摊卖唱。我在钱包中翻翻找找,找到自己坐地铁时剩下的五枚硬币,就全部给了他。
  每每看到这幅光景,我便不能不思考人活着的意义。当然这样思考原本就是没有意义的,这些东西不是对错与否或是正确答案的问题。有人看到路上的情侣,便思考男人与女人的关系,有人看到行人被豪车撞死,便思考生命和经济的重要性。我只不过看到一个卖唱的歌手,在大千世界何足为奇。
  曾经在大学后山遇到一个落魄的作家。他说自己在河海大学毕业,但对工程没有兴趣,一心想成为职业作家。结果那个时候的他,穿着朴素但还算整洁的衬衣,骑着一辆接近报废的女士摩托车,车里放了十几本自费出版的小说。我在那里陪他度过一个下午。快要走时我终于没忍住问他这样值吗。
  “生命不是值不值的问题,而是自己是否中意的问题。假如我成为一名工程师而吃喝不愁,而成为一名作家一贫如洗,我还是会选择后者。”
  我就见过他一面,也不知道他现在在何处,是否还会对人说起生命的意义。但只要想起生命,便不能不想起他。也许他的生命只剩下写作一件事了,倘若如此,想必也很幸福。但我仍然时常陷入绝望,因为纯粹的生活原本就是不存在的。
  
  下午五点,篮球场早空无一人。我花了十五分钟走回车上。因为一直坐着的缘故,这短短的路程像在玄武湖盼散步一样舒服,整个身体像再活一次。我打开车窗,天窗,让流动的空气贴近肌肤。我有意播放周杰伦的《一路向北》,不过又担心自己会忍不住开快引起危险,只好作罢。
  到时天色已经昏黄了,无风的旗帜紧紧贴近旗杆,来往的旅人神色匆匆,黄色背景下的大楼看上去像幅印象画。车如流水静静悄悄移动,车站门口巨大的广告屏幕上正放着《烈火如歌》的海报。我将车停在一堆出租车中间,等待她的到来。虽然对她不喜,心里竟然有一丝丝面见老友的期待。就像《麦田里的守望者》写的那样,有时候就想见见熟悉的人,哪怕是那个老阿克莱也不在乎。
  
  大概六点十六分,她给我打了电话。
  “你在哪里?”
  “在出租车上客区,那辆蓝色的长安福特就是。”
  随即我挂了电话东张西望,只看到各种各样茫然的脸,没有她。我回过头看着前方开发到了一半的大楼,副驾驶的车门被人拉开了,是她。
  我已经很久没见过她了。她在蓝色呢子大衣里穿了一件浅黄色羊毛衫,脖子上带了一条细细闪闪的铂金项链,比我印象中多了一丝华贵。她剪了齐肩的短发,化了精致的淡妆,和过去比起来,她脸色丰满了很多;但神色间的刻薄与骄傲仍然不自觉表现,我在心底暗暗想到或许她应该戴个墨镜。
  “喂,干嘛盯着我看。开车啊。”
  我挂了档,缓慢松开离合。车在月牙般的路上行驶。
  “你到这里是干什么来的?”我问。
  “你干什么来我就干什么。”
  “戴上墨镜你肯定会更好看。”
  “你懂什么,这个季节带墨镜出门会被人背地里骂神经病的。她连这些都没跟你说?”
  “她怎么会跟我说这个。”我不满地说。
  “真搞不懂她那样的人怎么会看上你。”她情不自禁抬高鼻尖,看上去真是和大学时一点没变。我不由得想到难到时间没有改变她身上哪怕任何一样东西不成?
  “我也搞不懂她为什么会和你聊得很来。”我不客气地说。
  “看看你自己这个样子,像个逃荒的劳改犯。”
  我不再接话,只顾注意路面。和她在一起不可能平心静气,但我还有驾驶的任务,不能被影响心情。
  她从皮包中拿出一张小纸条,不知道写了什么,直觉告诉我可能和我们接下来要去的地方有关。她看了一眼,又神秘兮兮塞进去。由于经常保养的缘故,她的手背看上去像白瓷娃娃一样洁白无暇。自从她坐在副驾驶,车内就有了一丝淡淡的芳香。不过不是过去女友的那种,我不想闻到,打开了左边车窗。
  “你一路就是听这些东西过来的?”她在车前柜里翻翻找找。
  “全是周杰伦和汪峰的嘛。”她不满地摇摇头。
  “因为喜欢。”
  “到底是品味多低下的人才会喜欢他们俩。”她冷嘲热讽。
  “不关你事,你要是不喜欢不放就是。”
  “你来这里多久了?”
  “比你早十二小时。”
  “从南京到这里呢?”
  我佯装思考。
  “大概一二十天吧。”我不确定地说。
  “一头猪都能跑来了。”
  “这其中的事你是理解不了的。”
  “她能理解?”
  “想必。”
  晶晶叹了气。这是少见的事。
  “也只有这样你们才能在一起。她给我的信也写了这一点,你们能完全理解并相互包容这点让她很幸福,只是还有一些问题。”
  “什么样的问题?”
  “这个等你自己见了她再说。也不知道你还能不能见到她。”
  我急点刹车,轮胎与地面急促地摩擦,车宛如一头被人拉住的野兽,轰轰隆隆地吐气。晶晶由于惯性往前倾被安全带拉住。
  “你干什么,会出车祸的知不知道?”她充满怒气地看着我。
  “你刚才的话是什么意思。”
  “她要是不想见你你怎么也找不到她的,而且见你对她来说也是不容易的。”
  “她有危险?”
  “有危险你能做什么?”突然,她的语气变得十分尖锐,不屑地看着我。
  “只要我能做的我什么都可以。”
  “哼。”
  她解开安全带,下车,走到驾驶座。
  “我来开,不想半路因为你出车祸,跟你这样的人一起死不值得。”
  我心神不定地眺望远方晴空。那在我看上去已经没有任何景色而言,风中的树,一闪而逝的公交站牌,逐渐昏暗的天色,都汇成她的形象。她此时正在哪里,又做着什么?听晶晶的意思不像生命危险之类的,莫非是被人囚禁?还是见我对她来说会勾起痛苦的回忆?我为自己什么都做不了渐渐有了怒火。我到底算什么呢?这一路,晶晶开车时不停数落这辆车是多么破烂,操作是多么不灵便。我心乱如麻,没有答她一句话。
  
  天色已晚,我开车将她送到一家颇为高档的酒店门下。
  “你自己去吧,我明天早上八点来这里。”我说。
  “怎么,看了两集台湾剧,想学正人君子不成。”她冷笑着说。
  “和这个没关系,主要是经济拮据。”我如实回答。
  “你当了那么久的编辑呢?”
  “买车,还有路上喝啤酒。”
  “你就是穷死的命。”
  她重重摔下车门,往酒店门口走了两步,随即回过头来,转给我一张狠狠的脸。
  “我如果死了,你就是十恶不赦的人。”
  我叹了口气。
  “我停车就来。”
  
  我们穿过一条长长窄窄的走廊,进到这个栀子花酒店的三零八房。中途我很好奇会不会有个电梯出现,然后带我进入有独角兽的冷酷仙境。不过这个铺着红色地毯的走廊笔直延伸,不太像会扭曲空间的那一类存在。
  和不太熟悉的人住酒店的经历屈指可数。不太熟悉也许不太贴切,准确的说是除了她以外的女生屈指可数,不管是为了休息还是性交。毕竟似我这样的一般人物不太能吸引女生。我倒是认识这样的人。高中我的同学Z便深谙此道,他总能准确抓住女生的心思,两人展开一段愉快的经历,然后继续寻找下一个人。
  “这个只要你能抓住其中精髓确实不是难事。”一次他对我说。
  “那其中的精髓是什么呢?”
  “首先要了解一个人的心思,在不伤害彼此的情况下坦然去相处就行了。”
  “这从前没爱过一个女生?”我不死心地问。
  “哈哈,我每一个女孩都很爱的。”他用穿着阿玛尼衬衫的手拍我的肩膀。
  我不太清楚自己在他眼中是否也是那种被抓住了心思的人。不过我猜,假如我是那样她不太可能喜欢我。她喜欢唯一性的东西,喜欢幽静和独处。我想可能是我的出现让她不可能沉浸在一个人的世界中了,势必会让两个人世界交融,她才会独处至今寻找答案。
  我们轮流洗澡,她一直看着手机上在线的MV。
  “这是谁?”我问。
  “EXO”
  “那是什么?”
  “一个韩国组合,你不会喜欢的。”
  我说韩国明星自己只知道韩庚。
  “那是中国人。”
  “东方神起?”
  “去死。”
  关了灯之后,我拉开窗帘。如水的月光静静悄悄,晶晶直起身子,黑黑的短发贴近脖颈。我不由得想到自己,又想到女友,转而又想起自己。我发觉过去从没有这样看过她,过去我的视线没有一刻像现在这样落在她的身上。可是终究是少了一人,我和晶晶的关系就变得不再理所当然。
  “嗳,对她是怎样看的?”她问。
  “像鹿一样。”我说。
  “鹿?”
  “美丽,神秘,我唯有用尽全部力气才能稍微追上她,而且永远追不上她的脚步,即使我是那么喜欢她,信念那么坚定。这你能明白?”
  “你是说你只能陪伴,却不能拥有,因为她是最自由的个体。”
  “七七八八,我不太清楚你是怎么和她相处。总之她不是那么好理解的人,不像电视剧中演员一噘嘴就是生气、一咧嘴就是开心,我只能去站在她的位置去体会,去感觉她。”
  “她爱你吗?”
  “应该是的。”
  她低下头思考。空气中飘着她薰衣草洗发液的淡淡香味,我看着她的侧脸。侧面看去并没有那么尖酸刻薄,只是圆圆润润的曲线罢了。即便如此,我在看着她的时候仍然像在和一条毒蛇对视。
  “老实说除了觉得你有一点点憨以外,我还满佩服你的。至少我做不到去不求回报地陪伴某人。”
  “憨就是傻帽的意思,我这么理解没问题吧?话说,这世界上除了你又有几人敢说自己不傻。”我讽刺她。
  “你知道她是怎么说你的吗?”
  “什么?”
  “算了,不想说。我睡觉了,你要是半夜爬到我床上我让你做不成男人。”
  “说的话像个十七岁的孩子。”
  
  有段时间曾认为世上所有人都是动物。这个世上说来也许太过自负,不过这也是我在自负年纪得出的结论。在那一段时间,我看到了横行无忌在校园游来荡去的虎,暗中在玻璃外窥视的鬣狗,或者唯唯诺诺仍人宰割的绵羊。世上的动物委实太多,人也千奇百怪,每个人能找到与之对应的动物这不奇怪。过了那段时间,我不再去这样猜想别人,也不会特意找动物与之对应。说不定是我自以为是,动物如果能上网想必会对我进行声讨。
  倘若动物能够上网……
  不过在我见到她之后,第一眼就仿佛看见一条蛇。我始终在心底告诉自己需要一时不断地厌恶她,厌恶久了,都忘了这样做的理由。就像爱一个人爱久了,竟然不知道自己为何爱她,已成习惯。习惯……没有思想的习惯的的确确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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