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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最伟大的艺术往往在凋零后

作品名称:骑士      作者:许归平      发布时间:2020-02-12 12:26:08      字数:4605

  到达安徽后,我身上积蓄已经所剩无几。我便将车停在好不容易找到的一个公共停车场。在人力资源市场蹲守,只要价钱合适又管饭的工作全都当仁不让。
  我和几个四十岁出头、身穿麻色短裤脚踩人字拖的男性到了一家啤酒厂,工资自然不多,工作也不轻松,常被主管叫去搬运物品。由于多年不曾做过这种活计,皮肤上隔着衣服也压出几条红印。不过好处是可以随意喝啤酒。午饭时我们几人喝了可以装满一桶的啤酒,不过还算是思路清晰,影响不到工作。常在外做这一行的人酒量不会太差,他们关心的只是自己能够如何做最少的工得到最多的好处,即使只是多了几瓶啤酒。
  我和他们一边聊天南海北一边忙个不停,几个贵州人猜测我的年纪应该在三十岁以上,我也不去辩解。第二天早上在资源市场,他们拼命向别人讲述自己是如何占了便宜,喝了多少啤酒。
  “那你这活计还真是不错。”周围的人笑着附和。至于有没有心动倒不得而知。
  “不过就是彩票又是没中。昨天晚上又睡在桥底下,在这么下去一个个都要得风湿死啦。”一个又高又瘦的人说道。
  我也算见识到不算少的人物。不过这些人倒是第一次见到。他们在此不是为了养家糊口,也不关心自己积蓄如何,不在乎自己吃什么东西睡什么地方。只要能吃占到便宜再不合口味也会吃下去,再艰苦的地方也能睡下去。赚来的钱用来买当天晚上的彩票,如果晚上还能剩买彩票的钱的话。坦白来说和他们接触并不反感,他们待人真诚,靠自己努力生存下去,说话自有一种苦中为乐的风格。我也为他们的顽强而动容,只是醉生梦死的态度毕竟为人所不齿。
  “那你今年回去吗?”我问过那个高个儿。
  “这个看情况喽,不过还是想回去,要是没钱买车票的话看看能不能想些办法。”他一边用老虎夹固定拉链一边回答我。
  我便没有再问下去。不用猜也知道大概在父母面前说自己过的不错,家里没有妻子。所谓的想办法也无非偷抢等路子。
  如此相处几天后,我开始埋怨自己到此处是为何。自己莫非也成了这样的迷失者?在电子厂吃着盒饭的时候,一个年轻人问我为什么要到这里来。
  “旅途中钱不算充足,来这里弄一点。”
  “不错嘛,比在这里其他人好多了。”他点点头,语气有些轻视人的意味在里面。
  “那你呢?”我端着盒饭问他。
  “我嘛,这里走走,那里走走,就是不想待在家里。”他面带柔和地说。
  我有些诧异地看着他。
  “富家公子不成?”
  “算是吧。不过我现在倒是没穿耐克阿迪。”他眯起眼睛笑了笑。我看到他眼皮上有一块小小如月牙般的伤痕。
  “怎么搞的?”我指了指他的眼睛。
  “做手术弄的。倒是不影响什么,问题是别人一看到我就看着里,好像我其他部分都不重要似的,总有些不舒服。”
  “伤疤也是你的一部分嘛。”我不在意地笑起来。他也豁达地笑。
  夜晚,我们在一家小夜市摊上点了几串烧烤。
  “不来点啤酒?”他问我。
  我连连摆手。“前天喝了一桶。”我捂住肚子,装出痛苦的样子。
  夜笙,这便是他的名字。关于他的来历我是一句没问。总谈一些在这里工作的事,像哪里工厂轻松,哪个地方会在周几要人。我并没有对他有任何信任,但也不曾怀疑。说来也许饶舌,但无非是随处可见随处遇到的人,他是怎样的人生与我关系是一点都不大。不过在后来某一段时间,或者是在一瞬间,我突然觉得他是我朋友,我们的友谊牢不可破。当然,也只有一瞬间。
  他住在临河大道中间的一处租房里。里面仅他一人。曾经有个女朋友,据说是从老家跟着他来此处,一两个月后好像受不了这样的生活,又不知道走哪里去了。夜笙倒是非常豁达,笑着说一个人才好。
  “就没有一点难过?”我好奇地问他。他便哈哈大笑,有些得意又想不被人发现地凑到我耳朵旁边:“我就是故意想甩掉她的,哈哈。”
  我内心对他产生恶感,无论如何一个人不远万里却又不离不弃不该遭受到这样的对待。
  “和徐志摩那样的人比起来,我还算地道的多。最起码我不喜欢谁永远都不会和她在一起的。”他说。
  “可想跟我打个赌?”
  “赌什么?”
  “我赌这个女生以后会和你结婚。”我笃定地说道。
  夜笙却是不说话了。半晌,有些无奈地摇摇头。
  我们沉默无言地吃着烤串。我有心想说些什么,却想不到共同的话题。我不算擅长交谈的人物,如果这些方面十分在行难免无法静心阅读别人的作品。我从文字中抓住所谓思想的那一类东西得心应手,却在言谈举止中无法察觉。
  “打算去哪里?”他问我。
  “贵州。”我说。
  “能不能带我一个,不用特意去什么地方,把我随便在一个湖南城市就好。”他用有求于人的眼神望着我,无异于迷茫的人望着星空。
  “你想搞么。”我突然问。
  他愣了一下。
  “不搞么的。”他回答。
  我们于是结账走人。沿着又黑又脏、停满汽车的河岸走了一会儿,他回租房,我则是在一处水龙头前洗了一把脸,不小心将身上都粘上水渍。
  夜晚习习的风沁人心脾,天上弥漫着各色灯光,远处只能见到建筑的轮廓。没有山,哪怕是可以勉强称得上山的土包也没有见到过,想必以前也是有的,只是在这个最好的时代被推土机和挖掘机撵过而已。最好的时代这个词还是我稍微年长一些才听到。
  经历过上世纪和这世纪的人不停在说着最好的时代。短短二十年发生的变化超过了此前两千年的总和。其实每个时间所有的人都过得差不多,有穷人的生活,有富人的生活;有尊崇,有鄙夷,有相随和背叛。何至于这是最好的时代呢?不过像我这样想的人应该也只有一个。大多数人们安居乐业,追忆过往,憧憬未来,说不定的确是最好的时代。
  我走了一会儿,突然有了兴致,回忆过去和女友一起晨跑的心情。愉悦,满足,浑身上下仿佛被一只毛茸茸的小熊抱着。我跑了二十分钟,不知不觉掉下泪来。在没人发觉的时候擦了一下,其实我倒希望有人能看到说着什么安慰的话,只是没有人。我一无所有,即使只是这样的一个人也没有。我调整呼吸慢跑,跑过一家小超市,买了啤酒、面包、火腿肠等物,提了一个大包扔到车后备箱。第二天启程的时候,夜笙已经坐到我的副驾驶座了。
  
  旅途加了一个人后,我接下来的路隐隐幸运了许多。我想是由于夜笙那临危不惧的态度和神来之笔的想法。我一直在想他要是经商的话一定成功得多,何至于做什么路上的行者。
  “我老家伙想法和你是一模一样。就我自己来说,只想自由一点,做各种没有尝试过的事,这样的旅行我也不是一次了。”他将手伸出窗外,享受一样闭上眼睛。我承认这有点危险性。
  “那现在怎么想到回去?”
  “经你那么一说,是有点对不起那个女生。只是因为她是我老家伙介绍的,总觉得她该嫁的是他才对,每次和他在一起比我还要善谈。不过姑娘本身确实没有什么问题,我跟我老爸的事不该把她牵涉进来。”
  “看看她愿不愿意见我吧。”他又说。
  我们驶离了安徽,开到湖北地界。清晨,我们买了早餐,蹲在路边,看着来来往往的人,一边吃着热干面。并非想品尝什么特色美食,而是这里只能找到这种面馆。
  “操,真他妈难吃。”他吃了一口就忍不住大骂,“谁跟我说这样的破摊子才是老字号。”
  “也许哪里都是一个味道。”我适当插嘴。
  傍晚,我和夜笙随人潮混进酒吧,驻场歌手弹着民谣吉他,唱时下最流行的歌曲。我们听了一会儿,觉得索然无味,便提早退出来。
  “现在音乐只能用来怀念啦。”他叹着气说。
  “怀念什么?”
  “怀念约翰•列侬和弗莱迪•莫可瑞还活着的时候。”
  “都很有年代感了嘛。”我假装不满。
  “你有没有听过一句话?”
  “什么?”
  “最伟大的艺术往往在凋零之后才能体会它的可贵。”
  “弗莱迪•莫可瑞称得上伟大?”
  “这个当然是了。”
  “那现在到哪儿去?”我问。
  “你决定吧,反正干什么都索然无味。”
  “找个草地睡觉如何?”
  “好主意。”
  我们在路边停车,在草地上喝啤酒聊天,期间夜笙拼命向我讲述《平凡的世界》是如何优秀的一部作品,还有余华的《兄弟》让人起先看着笑,看到后面又是如何忍不住看哭。他问我看过没有。
  “看倒是看过,只是没能看哭。”我说。
  “那你最喜欢余华的哪本书?”
  “《在细雨中呐喊》吧,我喜欢那种错杂的时间顺序。虽然可能看着没有那么条理清晰,但反而能在其中看清人物的情感。总觉得时间一标准,情感心情就成了附属的东西。那你是喜欢一条时间线喽?”
  “我都行吧。”他佯装轻松地趟在地上。马上又被草里的小虫咬起身。
  “有些内容是没办法自由自在安排时间的,不然根本没办法将要写的完全记下来。不过有个人倒是可以做到。”
  “谁?”
  “加西亚•马尔克斯,《百年孤独》看过吧?写的是家族史,应该是标准的时间顺序了,但没让你觉得难受吧,他确实是个天才。只可惜对中国印象不太好。”他有些无奈地摇摇头。
  “我以前还想当个该死的作者了,老家伙不停威胁我当作家是如何吃不饱穿不暖,不为人知默默无闻,为人看不起。这么着,我就没朝那方面想了。不过现在想来也确实,每年从桥上跳下来的文青可以组成一个营了。上次不是还有个作家兼导演自杀了吗。”
  “是啊。”我咂砸啤酒。
  天色渐渐灰暗,这是我和他一起出发后的第二天晚上。夕阳最后一点光也将收走,将光带给另外的一个地方。虫鸣响了起来,多是蝉的声音。一想,此前这么多年的生命中蝉的声音一直没有停过。地平线直直延伸到视野看不见的地方,没有云,天色渐渐昏沉,像可怖的女巫的脸。远处的万家灯火和这里的沉寂形成了梦一般的朦胧场景,我想象那里房子是怎样,屋主又过着怎样一种生活。确实想了太多。
  “我说,人们一般都有自己的事,像我们这样无所事事整天观察的人怕是不多吧。”我问夜笙。
  “这个看你自己理解了,你真的觉得自己无所事事?”
  我将手搭在弯曲的小腿上。
  “我在找一个人,只是不知道她在哪里。她去到哪里,我就会到哪里,我会一直守护在她身边。除非有一天她说‘我不需要你的守护了’,我才会离开。”
  “你这样,真跟个中世纪骑士一样。看了《堂吉诃德》了吧。”他笑了笑。
  “也许吧。”我不为他语言所动。
  我们退回到车里。我将车后面两个座位打倒,关闭车门,找一件外套盖在小腿上。夜笙独自坐了十几分钟,也躺了下来。
  “幸好就多了你一个,不然我车都睡不下了。”我说。
  “那有什么,要是我真的和那个姑娘结婚,给你送辆房车。”
  “好啊。”
  我们闭上眼睛。晚上只有几辆摩托车经过,到了后半夜,我堪堪入睡,耳边已不闻任何响动了。
  
  我们在一边谈天说地一边行驶在宽敞的道路上。夜笙好似一辈子没有找到我这么好的交谈伙伴,最重要的是可能我身上有一种让人觉得自己在被认真倾听的天赋。从小向我倾诉的人不少,不过大多数都是萍水相逢,也只有萍水相逢才能和盘托出。每一到那种时候,我便感觉自己像桥一样,上面的人络绎不绝,留下的人却没有几个。我的女友,几乎不向我倾诉任何东西。开始之时也不曾对我有一点点依靠,后来也零零总总说了一点,也对我不知何时有了一丝依赖。
  她出生在江苏句容一个镇上,大概有一个汽车站和三个KTV那样的小镇,火车站和电影院则是没有。今年二十五岁,不曾到各处旅游过,也没有见过高山和海洋。若实在让我用某一件物件形容她,便和风一样的性子。与她相处自是温暖和煦,但一旦遇到她难过之时,便是如狂风疾雨一般一发不可收拾。我在日常几乎没见过她发过脾气,也没有要求我对她需要怎样。她的喜好,吃的也了解一些,清淡的口味,偏偏喜欢剁椒鱼头这一道湘菜,每次吃完脸上总是如雨后春笋般冒出几个痘痘。
  “真羡慕你,随便怎么吃辣都不怕。”
  我说只是从小就经历了那个过程,长大后免疫了而已。
  闻言她有些羡慕我的出生了。
  总的来说和她相处多年,个性方面不说知根知底,但也算能坦诚相待。但就像夜笙所说,我和她之间总少了某些交流,我爱着她,也感觉到她爱着我。只是彼此没有形成共鸣,总觉得这是两份完全独立的感情。现在想来,这原本便是不对的。
  我叹了口气,没注意路上的减速带,车狠狠抽搐一下。夜笙见我心神不宁,换做他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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